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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学习主要传达消防总队的学习内容,而且是针对规范当中理解困难、理解不透彻甚至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整理该讲稿时加入了一些个人的理解和想法,在文档中会加以备注并以蓝色文字表示,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有时间的话,探讨一下新旧规范对照情况。
规范学习注意事项规范条文解释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应以规范正文为准。个人意见:规范图示更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因为图示有其局限性,而且其中难免有不足和错误之处,后面会举例说明。最好新旧规范对照学习。以下内容按消防部门讲解顺序展开,不难理解内容从略。
安全出口:向相邻防火分区借用的安全出口就是安全出口,要慎用,重庆大商规借用的安全出口还不算是真正的安全出口。重要公建(规范只定性,未定量)地市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商业服务网点:仍应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进行防火设计,二层可设外廊,即多个网点隔间通过二层外廊疏散。建筑安全疏散的本质是从不安全空间到较安全空间,再从较安全空间到安全空间,即下一个空间应比上一个空间更安全。因此楼梯在首层不能经过营业厅到达室外。
建筑分类:酒店式公寓以旅馆进行防火设计。不能工业与民用建筑放在一起。不同功能上下组合建造时以较高部分确定建筑性质,如上面办公下面商店时按办公建筑确定,水平拼接时按各自功能确定。仓库只能用防火墙分隔,相邻防火分区可以局部开口,但像第5.3.5条中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防火墙上不应开口;敞开阳台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内(消防部门讲课人个人观点,建议不采用,因为没有规范依据)。
第6.4.12条中第2条如果有多个防火分区与下沉空间连通,则下沉空间内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小于其中一个防火分区通向下沉空间的最大疏散宽度。第5.5.13条中第2条建筑内仅部分空间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时,该建筑也应设封闭楼梯间。第5.5.13条中第1~3条不能将上下两层或多层设为一个防火分区而不采用封闭楼梯间。
第6.5.3条中第1条防火卷帘分隔长度计算。当一个防火分区与多个防火分区相邻时,分别计算相邻的两个防火分区,而不考虑其它相邻防火分区情况,如下图所示:
A、B、C三个防火分区,B、A区之间防火卷帘长度应≤1/3ab(10m),B、C区之间防火卷帘长度应≤1/3cd(10m)。第5.5.13条中第4条5层及5层以下其它建筑可设敞开楼梯间(三面有墙)。第5.3.6条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为相对商铺外墙面距离,而非回廊外边缘距离。其中第7条之所以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是因为自然排烟的效果很好。
第5.4.2条附属库房为仅满足该建筑自身需要的库房,而非工业、物流库房,可按民用建筑功能划分防火分区,注意其在整座建筑中所占面积比例较小,面积比例较小如何界定(至少不超过第3.3.2条要求),可能大到一定程度就不是附属库房了,而且“整座建筑”应该是指需要该附属库房的建筑部分。第5.4.7条中第2条未明确地下设观众厅面积要求,因为人防规范修订方面原因,可按1000平米考虑(一个防火分区)。封闭楼梯间。
第5.4.9条中第3条布置在袋形走道时,疏散距离不应大于9m。第5.4.10条中第1条其中的“高层建筑”是指合建部分,即总高度。第5.5.7条裙房安全出口上方可不设防护挑檐,但是主楼应退后至少1m。第6.2.5条其中“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整栋建筑设置,而非局部设置。
第5.5.8条中第2条可以是多个每层不超过200平米的小隔间拼接在一起的建筑。第5.5.9条防火分区共用楼梯间情况以后会明确,只能2个防火分区共用,而且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以前封闭楼梯间也可以共用的),梯段宽度应为2个防火分区进入的疏散门宽度之和。第5.5.10条、第5.5.28条(剪刀楼梯)不鼓励公建采用剪刀楼梯,剪刀楼梯不算2个安全出口,因为是同一个疏散方向和同一个疏散路径。
第5.5.21条表5.5.21-1中“建筑层数”是指整个建筑的层数而非楼层位置(表3.7.5同理)。其中第2条中地下营业厅属于人员密集厅,应按每百人1m计算疏散宽度。门窗表中应注明防火门净宽度要求,以约束厂家,否则设计人有责任,但应预留门框宽度(2个门框宽约0.15m)。第5.5.18条、第5.5.30条均为强条第5.5.23条避难间还有争议,避难间不能替代避难层,避难层可延缓建筑竖向火灾蔓延,并尽量采用敞开式。封闭楼梯间。
第5.5.17条(为了控制疏散时间)T型疏散走道疏散距离计算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第5-52页图示2有计算方法。但个人认为该方法有问题,一是除表5.5.17中最后3种情况建筑外,其它情况建筑未明确;二是其计算公式在某个范围不符合表5.5.17要求,如多层建筑当a=3m时,根据2a+b≤44,得b可以是38m,而a+b=3+38=41m,结果比40m还大,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在0<a<4m时就会出现以上情况,即使a=4m的情况也不合理。图示2另外几种情况的计算公式也存在同样问题。
其实可以先计算单向、双向疏散在整个疏散距离中的比例,然后用各自的比例乘以规范各自要求的距离,得二者之和,该和应大于等于二者设计疏散距离之和。借用图示2,以多层建筑(无自动喷淋情况)为例,可以采用如下公式计算T型走道疏散距离,表5.5.17中其它情况建筑均可参照该公式进行计算:a+b≤22a/(a+b)+40b/(a+b)==(22a+40b)/(a+b),两边同乘以(a+b)可得下式:(a+b)2≤22a+40b,其中a≤22,b≤40。当然a=22时,应该b≤0(反之亦然),而且其疏散距离应为到楼梯间的距离,该公式的计算结果始终保证小于等于40m,但当a值接近22时,b值比《图示》的计算结果大,可能被判违规,因此建议与《图示》计算方法结合使用,a值接近22时采用《图示》方法计算b值。
如果设有自动喷淋,则上面公式中的22改为27.5,40改为50即可。如果是高层建筑上面公式中的22则改为20,如果设有自动喷淋与上面同理,其它情况建筑相应调整公式中的数字即可。当然上述公式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验算使用。大空间疏散距离超过30m(37.5m)后,可通过增加疏散走道来解决,走道尽端不考虑疏散距离。第5.5.27条中第3条原高规十九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设防烟楼梯间,新规范超过33m设防烟楼梯间,相当于12层设。
第5.5.9条针对安全出口不够的情况,第3条中30%为需要借用安全出口防火分区疏散宽度的30%,在被借用防火分区要增加此30%疏散宽度(条文说明)。第5.5.15条中第1条有套房情况,其总共面积大于120平米可设一个门。第6.1.1条防火墙不应仅放在楼板上,下部要有基础或梁;防火墙最好从下至上处在同一轴线位置(国外如此)。
第6.4.3条中第6条图示(个人意见)《图示》第6-16页图示4中楼梯间门离外部出口距离要求没有规范依据,15m距离要求应该适用于第5.5.17条中第2条及第5.5.29条中第2条。第6.4.3条中第5条普通电梯可以向合用前室开门,其竖井满足防火分隔要求即可。第6.4.12~14条用于地下商店大于20000平米情况。
第6.5.1条正常情况下应采用常闭防火门,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但在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第7.1.8条中第4条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无最大距离要求。第7.2.1条消防扑救场地间距不宜大于30m,是根据相邻场地之间两台消防车摆臂长度确定的。。
第7.2.2条消防车道与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m,应考虑建筑上部向外倾斜的情况,否则对消防车有威胁。屋顶绿化兼消防扑救场地时应硬化,否则可能导致消防车下陷。第7.2.3条不连续的消防扑救场地,不需要每块场地都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如果不在同一个面上恐怕都设好,而且部分xx专家正愁找不到这样的机会。。
第7.2.5条窗口最好通走道、避难层(间)。第7.2.3条建议埋深大、面积大的地下建筑设专用出入口。第7.3.1条中第3条建筑的地下室范围较大时,地下部分不在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之内,埋深大于10m且面积大于3000平米情况,应设消防电梯。。
第7.3.2条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消防电梯。设备用房在屋顶与其它建筑部分分开时,可不考虑防火。消防总队学习内容到此为止。以后大家有新的发现和更好的想法、建议欢迎与我探讨,可以通过QQ联系,或者在公司QQ群中发表看法,大家一起讨论学习,集思广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