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24 KB
- 17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第二篇建筑防火2018年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综合、规范汇总
目录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第一节建筑分类1一、按使用性质分类1二、按建筑高度分类2三、按建筑结构分类2四、建筑高度的计算2五、建筑层数的计算4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5一、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5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6三、建筑耐火等级10四、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12五、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检查方法13
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第一节建筑分类一、按使用性质分类(一)按建筑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二)民用建筑的分类表2-3-1民用建筑的分类名称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一类二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h>54m)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27m<h≤54m)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h≤27m)(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建规》2.1.4◆“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性用房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2、整栋建筑可以是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也可以是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建筑高度24m以上任一楼层”是指该层楼板标高大于24m。◆“其他多种功能组合”是指公共建筑中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公共使用功能,不包括住宅与公共建筑组合建造的情况。(5.1.1图示5)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本条规定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第3、4、5条中的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24m,即为高层一类公共建筑。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如某体育馆建筑主体为单层,建筑高度30.6m,座位区下部设置4层辅助用房,第四层顶板标高22.7m,该体育馆可不按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当主体为单层,高度大于24m时,辅助用房高度≤24m时,整体建筑按单、多层确定;辅助用房高度>24m时,整体建筑按高层确定。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二、按建筑高度分类(一)按建筑高度可分为单层、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两类。1、单层、多层建筑。27m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已超过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我国将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三、按建筑结构分类按建筑结构型式和建造材料构成可分为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四、建筑高度的计算《建规》附录A.0.1建筑高度计算原则◆第一步:判断建筑类别,是公共建筑还是住宅建筑;◆第二步:算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高度(或屋脊与檐口的平均高度);◆第三步:在考虑“加”、“减”情况,(1)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屋顶局部突出辅助用房面积大于1/4时计入高度;(2)只有住宅建筑需要考虑,建筑底部出现自行车库、地下或半地下室、存在室内外高差时,是否计入建筑高度。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女儿墙”不计入建筑高度。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天窗”不计入建筑高度。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建筑高度最大者”指相对较低的室外设计地面至相对较高的屋面面层之间的高度。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本条文适用于住宅建筑,也适用于公共建筑。6、对于住宅建筑的特殊要求(1)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间、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底部”即室内外设计地面无高差。◆出现不大于2.2m自行车库,自行车库室内设计地面与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大于1.5m时,室内外高差可不计入建筑高度,自行车库仍计算。(2)对于住宅建筑,室内外高差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高度。(3)对于住宅建筑,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五、建筑层数的计算《建规》附录A.0.2◆高度计算从严处理,局部突出用房面积大于1/4计入高度(住宅建筑另有规定);◆层数计算从宽处理,局部突出用房不计入层数。◆层数计算不区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一、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我国与欧盟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对应关系:A(A1、A2)B1(B、C)B2(D、E)B3(F)燃烧性能等级名称燃烧性能等级名称A不燃材料(制品)B2可燃材料(制品)B1难燃材料(制品)B3易燃材料(制品)(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和表示1、对于A2级、B级和C级建筑材料级制品应给出产烟特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铺地材料除外)和烟气毒性等级。2、对于D级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应给出产烟特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级建筑材料无烟气毒性等级。3、附加信息标识当按规定需要显示附加信息时,燃烧性能等级如下图所示。◆记忆技巧手(s1)电(d0)筒(t0)产(产烟)滴(滴落物)毒(毒性)GB8624□(□—□,□,□)烟气毒性等级(t0、t1、t2)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0、d1、d2)产烟特性等级(s1、s2、s3)燃烧性能等级(A2、B、C、D)◆国外燃烧性能等级分七个级别,附加信息标识中只涉及四个等级,即A2、B、C、D。燃烧性能等级(A、B1、B2、B3)示例:GB8624B1(B-s1,d0,t1),表示属于难燃B1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产烟特性等级为s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烟气毒性等级为t1级。
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一)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建筑构件的燃烧性、特性及举例构件燃烧性能材料燃烧性能在空气中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的特性举例不燃性构件不燃材料(A)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难燃性构件难燃材料(B1)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或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难燃性构件:可燃材料+不燃材料做保护层(B2+A)例如:铁皮木门可燃性构件可燃材料(B2)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木材、竹子、刨花板、宝丽板、塑料等--易燃材料(B3)----(三)耐火极限的概念及判定1、耐火极限的概念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h)表示。◆三个判定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即表示已达到构件的耐火极限。(1)承载能力是指在标准耐火条件下,承重或非承重构件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2)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标准耐火条件下,当建筑分隔构件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3)耐火隔热性是指在标准耐火条件下,当建筑分隔构件某一面受火时,能在一定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2、耐火极限的判定(1)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完整性”和“隔热性”不符合要求;(2)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结论:在火灾时,建筑的耐火极限体现在,失去承载能力时间≥失去完整性时间≥失去隔热性时间。(三)耐火极限与构件的划分:1、分隔构件:考虑完整性、隔热性(隔墙、门窗、吊顶)2、承重构件:考虑承载能力(横梁、柱子)3、即承重又分隔的构件:由承载能力、完整性、隔热性三个条件控制(楼板、承重墙、屋面板)(四)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记忆技巧老属要造条构(老鼠要造条狗)1、材料的老化性能;2、材料本身的属性;3、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4、材料与结构时间的构造方式;5、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6、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
(四)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采用“短板原则”由耐火等级低的决定整栋建筑的耐火等级。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墙防火墙3.03.03.0非承重墙(民用)1.0(工业)0.75(民用)1.0(工业)0.5(民用)不燃性0.5(工业)难燃性0.5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民用建筑中住宅建筑的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2.02.01.5◆记忆技巧由房间内(房间隔墙0.75h)→至疏散走道(疏散走道两侧的墙1.0h→至楼梯间(楼梯间等2.0h)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1.01.00.5房间隔墙0.750.5难燃性0.5承重墙(=柱)3.02.52.0柱(梁+1.0)3.02.52.0梁(楼板+0.5)2.01.51.0楼板(以楼板为基础)1.51.0(民用)0.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承重墙、柱(2.5)>梁(1.5)>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1.0)>吊顶(0.25);◆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承重墙、柱(3.0)>梁(2.0)>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1.5)>吊顶(0.25)。(工业)0.75屋顶承重构件(=楼板)1.51.0(民用)可燃性0.5(工业)难燃性0.5疏散楼梯(=楼板)1.51.0(民用)0.5(工业)0.75吊顶(包括吊顶格栅)0.25难燃性0.25难燃性0.151、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得低于建筑相应耐火等级的要求。(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材料。(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除吊顶为难燃材料外,其余主要构件都要求是不燃材料。(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除吊顶、房间隔墙、非承重外墙、屋顶承重构件外,其余主要构件都是不燃材料。◆吊顶均为难燃性0.25h;◆房间隔墙均为难燃性0.50h;◆民用建筑非承重外墙为不燃性0.50h;工业建筑非承重外墙为难燃性0.50h;◆民用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0.50h;工业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0.50h。(4)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除防火墙需采用不燃材料外,其余主要构件可采用难燃材料和可燃材料。(5)除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建规》3.2.18◆本条文适用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
2、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的特殊规定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4.00h。《建规》3.2.93、柱的耐火极限的特殊要求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应降低0.50h,分别不低于2.50h和2.00h。《建规》3.2.10◆表内规定厂房和仓库柱的耐火极限:一级耐火等级,不燃性,3.0h。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2.5h。4、楼板的耐火极限特殊规定(1)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多层仓库、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应降低0.25h,不应低于0.75h。《建规》3.2.14与《建规》5.1.6相同◆本条文使用与多层厂房、多层仓库、多层民用建筑,不包括多层公共建筑。◆表内规定楼板的耐火极限: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1.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建规》5.1.4◆超高层建筑所有的楼板都不应低于2.00h,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楼板。5、上人平屋顶的耐火极限特殊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建规》3.2.15与《建规》5.1.4相同◆本条文适用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表内规定楼板的耐火极限:一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1.50h;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1.00h。◆相应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也不能低于屋面板的耐火极限。6、屋面板的耐火等级特殊规定(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建规》3.2.16与《建规》5.1.5相同◆本条文适用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防水层非A级要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2)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火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防护层。7、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特殊规定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应降低0.5h,不应低于1.0h。《建规》3.2.11◆表内规定厂房和仓库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一级耐火等级时为1.5h;需要注意的时,对于厂房内虽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对这些构件无保护作用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8、吊顶的耐火等级特殊规定(1)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建规》3.2.1表注与《建规》5.1.8相同(2)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仍是0.15h);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建规》5.1.8◆表内规定民用建筑吊顶的耐火极限:三级耐火等级,难燃性,0.15h。3)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建规》5.1.89、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特殊规定(1)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h。《建规》3.2.12◆表内规定厂房和仓库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一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0.75h;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0.50h。(2)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建规》3.2.12◆同上10、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特殊规定(1)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不应低于0.75h。《建规》3.2.13与《建规》5.1.6相同◆本条文适用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表内规定厂房和仓库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0.50h。(2)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内房间隔墙,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建规》5.1.6◆表内规定民用建筑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性墙体,0.50h;◆二级,可采用难燃性墙体,0.50h;◆二级,可采用不燃性墙体,0.30h。11、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耐火等级特殊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建规》3.2.19与《建规》5.1.9相同12、金属夹心板材的耐火等级特殊规定(1)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A级),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建规》3.2.17与《建规》5.1.7相同◆建筑为一、二、三、四级时,夹芯材料应为不燃材料(A级)。(2)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疏散走道隔墙、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楼板、上人屋面板等构件,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建规》3.2.17条文注释
三、建筑耐火等级(一)建筑耐火等级的确定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共分为四级。(二)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规》3.2.2独立的甲、乙类单层厂房,当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2、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三级。《建规》3.2.3(1)使用或生产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炽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2)单层丙类(液体)厂房,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适用于任何丙类厂房,包括使用或生产丙类液体的厂房。(3)(有火花、炽热表面、明火的)单层丁类厂房,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适用于任何丁类厂房,包括有火花、炽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3、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建规》3.2.4“特殊贵重”的设备或物品:◆1、价格昂贵、损失大的设备◆2、热电厂、燃气供给站、水厂、发电厂、化工厂等的主控室◆3、货币、金银、邮票、重要文物、资料、档案库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锅炉房《建规》3.2.5◆“锅炉房”属于有火花、明火的丁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5、油浸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规》3.2.66、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规》3.2.7◆高架仓库是货架高度超过7m的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其共同特点是货架密集、货架间距小、货物存放高度高、储存物品数量大和疏散扑救困难。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7、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建规》3.2.8◆“粮食”属于丙类储存物品,火灾的表现以阴燃和产生大量热量为主。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
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三)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规》5.1.3(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民用建筑地下或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地下或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得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建规》5.1.3A四、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用砖石、砂浆、防火板等无机耐火材料包覆的方式;另一种是涂刷钢结构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分类:厚型、薄型、超薄型,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由于钢结构防火涂料目前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实际运用中首先应考虑采用不燃材料包覆的方式。具体检查如下:1、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厂房内虽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但对这些构件无保护作用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2、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3、民用建筑的中庭和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构件时,通过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保证其耐火极限不低于耐火等级的要求。
五、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检查方法检查钢结构防火涂料时,按照下列要求操作:(一)对比样品1、对于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0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2、对于室内隐藏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0h以上时,应选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3、对于露天钢结构,应选用适合室外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二)检查涂层外观1、目测涂层颜色和裂缝情况,用0.75~1kg锤子轻击涂层检测其强度等,用1m直尺检测涂层平整度;2、检查防火涂层有无开裂、脱落;3、用黑色平绒布轻擦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表面5次,平绒布应不变色;4、涂层与钢基材之间和各涂层之间,应黏结牢固,无空鼓、脱层和松散等情况;5、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表面如有个别裂缝,其宽度不应大于0.5mm。(三)检查涂层厚度1、现场选取5个不同的涂层部位,用测厚仪分别测量其厚度。2、对须满足的耐火极限,现场已施工涂层厚度不应低于型式检验合格报告描述的对应厚度。3、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连续面积的长度不应大于1m,并应5m范围内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四)检查膨胀倍数1、当采用薄型、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时,需检查涂料的膨胀系数。2、在已施工涂料的构件上,随机选取3个不同的涂层部位,分别用磁性测厚仪测量其厚度。
3、然后点燃2L汽油喷灯分别对准选定的3个位置,喷灯外焰应充分接触涂层,供火时间不低于10min。4、停止供火后观察涂层是否膨胀发泡,用精度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其发泡厚度。5、膨胀倍数为试验前涂层厚度(单位为mm)与试验后涂料发泡层厚度(单位为mm)的比值,结果以3个测试值的平均值表示。6、轻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倍数≥5;超薄型长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倍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