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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材2010年第6期建筑设计与装饰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若干问题的探讨陈舰波(广州智海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摘要:文章阐述了个人对规范的理解,以及我们平时在设计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关键词:水喷雾灭火系统;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高位消防水箱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一些个人观点:7.4.6.5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OO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条文解释说明:经过训练的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一般不宜超过15kg。假设以喷嘴口径19mm,水带口径DN65,25m长的麻质水带计算:水枪最大反作用力20kg时,水枪口压力0.353MPa,栓口压力0.43MPa;水枪最大反作用力15kg时,水枪口压力0.265MPa,栓口压力0.33MPa。因此,规范应明确规定: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宜为0.24MP~0.33MPa,大于0.43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高规》7.6.6.1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条文解释说明:高层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等,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考虑到其火灾特点,可以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并用铁楔子加固,支柱内填砂,以加强柱身稳定性。支柱横桥向布置,间距2m,顺桥向3排,间距5m。(4)支柱下横桥向设60×50×50cmC40混凝土防撞底座,浇筑混凝士时在混凝土顶面支柱下方预埋钢板。(5)支柱上方用145b工字钢作为侧梁,与支柱焊接,上设30cm高砂筒,方便拆模使用,顺桥向工字钢过梁搭在砂筒上并与其焊接牢固。(6)顺桥向过梁下,整个公路范围内下铺一层大眼式安全网,上铺一层密目网,以防止高处掉物,影响行车安全。由规范字面来理解,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既可以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也可以采用普通喷淋系统。常见的一种错误做法就是从普通喷淋管道上引入一条支管接入柴油发电机房,然后直接布置几个喷头。表面上看,似乎是节约了成本,但实际上,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仅仪采用普通喷头是达不到灭火效果的。众所周知,规范用词表述一定要严谨,合理。尽量避免文字歧义,使人因此产生误解。该条规范在表述上略显不够严谨。应该直接在规范注明:7.6.6.1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关于楼梯间是否设置喷头的探讨。个人认为楼梯间没有必要设置喷头,原因有二:首先,楼梯间作为疏散时候的逃生通道,如果上方设有喷头,火灾发生时喷头打开灭火,一个普通喷头的流量为1.33L/S。而一个洗脸盆龙头的流量仅为0.15L/S。这就意味着一个喷头打开相当于8.8个洗脸盆龙头同时打开的水量,如此大的水量流到楼梯,对逃生很不利。根据以往发生火灾的伤亡记录显示,火灾中在实际施工方案确定时,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是单独门架应附加侧向支撑系统,防止其整体失稳,并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参考文献】[13杨文渊.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2]张俊义.桥梁施工常用数据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3]周永兴,何兆益,皱毅松.路桥施工计算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173——
建筑设计与装饰广东建材2010年第6期死亡的80%是吸入浓烟窒息致死,其次是逃生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致死,真正被烧死的少之又少。因此,使楼梯间在火灾中保持通畅尤为重要。其次,楼梯间并没有什么可燃物,也没有必要设置喷头。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根据《高规》8.3.7条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高规》8.3.7.1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高规》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由此可知,火灾时在防排烟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防烟楼梯间与前室的压差为lOPa"--25Pa,浓烟是无法由前室进入防烟楼梯间的,楼梯间布置喷头有画蛇添足之嫌,即使设置了在火灾时也不会动作,因此没有必要设置喷头。而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为一种自动动作灭火装置,它的优点是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但它只能扑灭初期火灾。当火势已经蔓延到作为对外疏散的楼梯间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高规》7.4.6.8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但这个消火栓能否计入到室内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数量?有些地方的消防局认为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不应计入室内其它部位保护范围内的数量,仪仅作为消防人员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并开辟通路的专用消火栓。个人认为,当建筑内消火栓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时,消防电梯间前室消火栓可以计入室内其它部位保护范围内的消火栓。尤其是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前室,一般位置比较紧凑,要设置3个消火栓箱不太现实,如果将消防电梯问前室消火栓计入室内其它部位保护范围内,那么这个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图I《高规》7.4.7.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lOO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174——筑高度超过lOO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lOOm的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这一点其实不难满足。假设某高层建筑顶层高3m,出屋面楼梯间高3米。只要在楼梯间顶架空1米设置屋面消防水箱即可满足水箱高度要求。但有一些做建筑的同行,在设置屋面高位消防水箱时,首先考虑的不是消防功能性的需求,而是建筑美观的问题。在设计方案的时候,优先考虑的是把高位消防水箱顶与出屋面楼梯间或电梯机房顶做平。然后采用加设加压泵的方法来满足火灾初期顶层消火栓水压不足的问题。就笔者个人意见,这种设计思路纯粹就是本末倒置。消防系统的作用是什么?是灭火减灾,尽量减少火灾发生后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尽管在今天,建筑的外观日益重要,但这必须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在满足消防系统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再合理地考虑建筑美观的问题。实际上两者并不矛盾,而是和谐统一,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无法满足设置高度的条件下,再采用设置增压设备的方法,而不是把设置增压设备作为优先考虑的设计条件。对于多层建筑,广东省的常见做法是高位水箱尽量满足规范要求设置于建筑物最高处,如果满足不了0.07MPa,也不加设置增压设备。个人对此到是颇为赞同,因为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不同。前者火灾时主要为外救,后者自救为主,因此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系统要求更高。以上是个人对规范及现实设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浅见,希望广大读者与专家不吝赐教。●【参考文献】[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B50045—95)(2005年版)[3]《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