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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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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理解与消防设计问题探讨四川消防研究所《高规》管理组王炯电话028-87123800手机13668126601 备注:1、《高规》2005年版2、所列问题主要针对民用建筑3、括号内为对规范的理解和具体执行方法2007-3-26辽宁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1、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怎么定义?-第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建筑总高度、总层数如何计算?首先确定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消防局:1、从主入口标高层面确定。2、从消防车可到达标高层面确定)(通常的做法是按最低一面标高确定的。) 台地、山地---------------- 另外,参考一些采用的情况,要经当地消防部门确认。 如果是住宅,只有一面作为疏散出口,可不按地下室对待。如果是公共建筑,涉及到不止一个方向的疏散出口,则至少要作为半地下室来对待。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作了明确的规定。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等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2、如何定义“一栋建筑”?多个建筑的相互连接关系紧密到什么程度范围可称为一栋建筑?如通过平台或者通过一层、多层敞开连廊相互连接的多个建筑是否为一栋建筑?多个建筑单元以一定角度拼接的建筑群体? 在建筑上应有规定。地基基础连在一起的建筑应视为一幢建筑;通过平台相互连接多个建筑整体视为一幢建筑; 通过一层、多层敞开连廊相互连接的多个建筑在防火上要根据情况而定:1)连廊是只供人通行的开敞连廊;2)达到防火间距的要求。这样的建筑可不视为一栋建筑,否则视为一栋建筑。多个建筑单元以一定角度拼接的建筑群体在防火要求上按一栋建筑考虑。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3、由建筑高度超过24米(超过10层的住宅)和未超过24米的多个建筑紧密相连(如裙房或平台)组成的建筑群体,是否应全部理解为高层建筑,还是可以按具体情况分别独立区分为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若基础结构或功能用途连在一起按高层建筑考虑,遇到上述情况可采用性能化的方法来解决如;位于大平台上的建筑,某些建筑为高层,某些高度属于多层范围的建筑(从平台层计)是否可按多层建筑设计前提是消防车能上平台等措施,通过性能化方法,按多层建筑考虑。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4、如何定义内庭院、天井和中庭?建筑上应该有定义的,一般建筑四周是围起来的。通常天井的平面空间较小,很少或没有人员活动,也可以进车;内院通常比天井大,人、车可以出入,有较大的活动空间;中庭通常是在建筑内有跨越多层的一个空间,有环廊等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5、建筑层数:跃层是否理解为单独一层?面积和层高在多少范围内的夹层理解为单独一层?(如阳光A板模式、图书馆的夹层书库)跃层在实际建筑结构上是存在有一层。只是在使用功能上有所区别。如11+1的情况,是否设消防电梯,建议要设,只到11层,如果是一多户,人员较多,会与消防人员发生冲突。主体建筑结构楼层中增加的层,该层层高低于主体结构层层高,夹层如果火灾危险性与正常楼层一样,消防设计应该与其它的一样。)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6、住宅分类:连廊式、单元式、塔式如何定义(参照《住宅设计规范》)?可以。1、通廊式住宅: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住宅。2、单元式住宅:两个或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都设有楼梯的住宅。但并非就按塔式住宅的防火要求进行设计,塔式要求要低些,塔式之间有防火间距要求,而单元式无防火间距。3、塔式住宅:楼梯间与电梯间集中组合布置在建筑物的核心,且每户户门到楼梯间(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住宅。 消防局:塔式、单元式与连廊式的区别-尽端房间疏散口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少于等于10米(高层)、15米(多层);单元式与塔式的区别:有两个以上拼接组合且高度相差不超过一层(?)或4米(?)的单元体才可称为单元式,独个或无法相互连接的单元体为塔式;多个塔式可拼接组合成一个建筑体,每个拼接体可按塔式理解,不按单元式理解;要注意:塔式要求要低些,塔式之间有防火间距要求,而单元式无防火间距。拼接体中间可加带墙垛的防火墙分隔。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7、居住建筑如何定义?宿舍、公寓等为居住建筑,还是公共建筑。我理解。居住建筑和住宅建筑有所不同,居住建筑的范围大于住宅建筑。宿舍、公寓等为居住建筑,但应属于公共类型的居住建筑,它的人员流动性和不稳定性远远大于住宅建筑。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要比宿舍、公寓等的火灾危险性小,如在俄罗斯的中国留学生宿舍、哈尔滨某高校的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8、消防规范民用建筑类型只有两种:公建、居住建筑(住宅),公建、综合楼、商住楼、居住建筑、住宅如何定义?商住楼是否归为公建?目前下部楼层设置商业、地下室为车库的住宅为普遍现象,如何定义?具有公共性质用途的建筑为之公建;由两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为综合楼;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为商住楼;用于居住人员的建筑为居住建筑;通常以住家的形式居住的建筑为住宅。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9、开敞楼梯、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如何区别?至少有一面无建筑构配件或无门的楼梯为开敞楼梯;周围都有建筑构配件或有门的楼梯就形成楼梯间;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10、若一个整体总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主体为一层高大空间,但内部局部设了数层夹层(如八层,超24米),则该建筑套《高规》,还是套《建规》?如果夹层仅仅是一些较窄的走道供维修使用,无其它用途,可以按《建规》要求设计;否则套《高规》。 一、建筑术语、名词解释和建筑分类11、综合楼的定义?目前一座建筑的功能内容超过两种以上为普遍现象,如含车库、商铺(商场)、餐饮等,如何理解?如普通旅馆配套设施普遍含餐饮、商场、娱乐,为综合楼还是普通旅馆?消防局:含娱乐应为综合楼;若餐饮、商业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应为综合楼。补充:通常是指两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为综合楼,如果餐饮、商业面积超过一层面积的一半,则认为该层具有了一种功能用途。 二、总平面布置 二、总平面布置1、《高规》第4.3.1目前大尺度的建筑越来越多,如建筑材料市场、大型超市、大型会展中心等,要求设置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实际设计难以实现,如何控制?条文: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l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如果满足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要求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实现环形,且长度又长,如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就要穿。 二、总平面布置2、如何理解《高规》4.3.1条与《住宅建筑规范》9.8.1条?在实际工程中执行哪个?《住规》: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设一个车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是可行的,如一梯两户或楼梯出口面向车道一面。但如果楼梯出口背向车道一面且一梯多户,消防车就难以扑救背向车道一面的住户。因此,此时应执行《高规》。 消防车道1户2户3户4户 二、总平面布置3、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控制,上平台的消防车道其宽度、坡度、高度控制,是否设缓坡?要根据当地消防车的情况来定,不同的建筑可能需要的消防车不同,转弯半径可根据建筑所需要上的消防车类型来确定。如有些可能要上大型登高车,有些可能上小型的行了。上平台的消防车要看是在什么部位开展作业,这也要根据消防车的类型来定,不同的消防车是有说明的。 二、总平面布置4、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尽端”概念?具体尺寸控制?高规4.3.5条很明确: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就是说是袋形车道,从哪里进,还得从哪里出来。就得有一个倒车的场地。 二、总平面布置5、居住小区由于环境景观绿化的要求,宅间道宽度小于2.5m,形态自由,是否能满足消防车道的通行要求?与消防局意见一致:根据实际情况,通常宅间道宽度等于大于3米,道路两侧净空大于3.5米,道路形态不能过于曲折,可以理解为消防车道。 二、总平面布置6、一层平面安全出口通向内庭院是否理解为安全疏散?消防局:短边长度超过24米的内庭院即可。补充:内庭院应有通往建筑外的通道。 二、总平面布置7、若多座高层或多层建筑位于一个高度为两、三层的大平台上,什么情况下消防车必须上至大平台,什么情况消防车可不必上至大平台?疏散到大平台是否可理解为已经满足了安全疏散?消防局:若消防车上大平台即可理解为安全疏散。补充:如果主体建筑靠平台的边缘,且有1/4落地面,消防车可以不上平台;如果主体建筑在平台的中间,不能满足地面消防车的救援扑救,则消防车应上平台;疏散到大平台只是时间短暂的、相对的第一安全区,最终应疏散到地面。 二、总平面布置8、《高规》第4.1.7对高层建筑的裙房尺度要求(如1/4边,裙房的高深尺寸)实际设计难以满足。可以做到。 二、总平面布置9、目前采用庭院式手法设计的建筑较多,24米的内院就要求消防车进入较难实现。链接问题:《建规》的“内院”明确要求“封闭内院”,是否开敞内院不含在内,何为开敞内院?《高规》的“内院”是否应含封闭和开敞等两种内院类型?建筑上是如何理解“内院”和“封闭内院”?其实不管是《高规》还是《建规》,要求消防车的进入是达到救援扑救的目的。那么不管是“开敞内院”和“封闭内院”,只要消防车能进去就行了,不要去追求“开敞内院”和“封闭内院”字面的理解。 二、总平面布置10、建筑总长度计算?是否为建筑外围周边长度总计?(是)消防车不能临靠的不规则外墙面是否要计算入总长度。(不算)附图3。建筑临街长度计算?L形的是两边长度加起来计算还是分别计算?加起来。 二、总平面布置11、住宅的消防间距是否要从阳台算起?是。 二、总平面布置12、总图设计是否需要明确建筑的消防扑救登高面?这样更好,便于审图。 三、防火分区 三、防火分区1、一群由外廊相连的商铺建筑,相互间由多层开敞连廊相连,若理解为一栋建筑,防火分区如何划分?如果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可单独进行防火划分。 三、防火分区2、中庭的防火分区处理:下面三种方法规范都允许,建议优先采用哪一种?1)、防火分区上下叠加,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2)、采用特级防火卷帘门将中庭部分封堵,防火分区上下不叠加(封堵后应不影响疏散交通)。3)、与中庭相连的通道、房间均采用乙级防火门,设水电风的相关消防设施,上下面积叠加可超出一个防火分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主要目的要达到保证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四、安全疏散 四、安全疏散1、《高规》第6.1.1.2条,若两个单元住宅总高有高差,通过室外楼梯将不同标高的屋面连通是否可行?消防局:高差一层或4米内可以,竖向爬梯不行 四、安全疏散2、《高规》:两个安全出口的理解: (1)通过一扇门进入一个前室后再分别进入剪刀楼梯,可否?有些消防局:住宅可以,公建不行。补充:如果视楼梯间前室为安全出口,进入一个前室,实际上只是进入一个安全出口。 四、安全疏散(2)可分别通过两扇门进入同一个前室后再分别进入剪刀楼梯,可否?不提昌。 四、安全疏散(3)穿越一个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方可进入疏散楼梯间,可否?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的设计是: 四、安全疏散3、在建筑内不计入安全疏散数量、距离、宽度的楼梯:如观赏楼梯、中庭的旋转楼梯、门厅要求气派敞开的大楼梯、商场等公建内平时引导主要人流交通应敞开的楼梯(有时与扶梯结合布置)、连接层间局部功能空间的服务楼梯等等,是否需按封闭楼梯间甚至防烟楼梯间要求?消防局:不需,按《建规》5.3理解 四、安全疏散4、疏散门的宽度确定原则:公共建筑人数如何计算?如办公、商场、展览厅等?商场类型不同,人员密度差距较大(如超市、百货、家具城、建材市场、书店、服装)又如何计算?商场可以采用《商规》或《建规》计算人数。办公、展览厅等由建设单位提供数据;对于家具城、建材市场,人数计算可在《商规》或《建规》基础上减半。 四、安全疏散5、《高规》:由于造型需要,建筑屋面为全坡屋顶,或者收为锥形,楼梯间无法出屋面,是否可行?消防局:可行补充:如果是单元式住宅需要屋顶连通时,只需在顶层的两个楼梯间之间设置连廊即可。 四、安全疏散6、《高规》:若有局部出屋面的房间在一定的面积、层数控制下,是否可只设一把楼梯(同《建规》控制)?消防局:可以《建规》5.3.4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四、安全疏散7、封闭楼梯间在标准层部分可自然采光通风,但在裙房部分为黑楼梯间,此类楼梯间如何处理?有些消防局:多层建筑若裙房在三层以下可为封闭楼梯间,裙房四层以上应为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可不设正压送风,前室设正压送风;高层建筑应为防烟楼梯间,做法参照《高规》第8.2.2.2),若封闭楼梯间自下而上全黑,又如何处理?按防烟楼梯间 四、安全疏散8、地下室部分的楼梯间类型如何控制?根据《高规》6.2.2条的精神,应设防烟楼梯。(6.2.2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四、安全疏散9、《高规》一层楼梯至室外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如何控制?可否参照《建规》?《建规》的要求实际设计难以满足,如何控制?《高规》没有限制,主要要保证首层对外的出口是安全的就行。(6.2.2.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四、安全疏散10、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一层可直接对外疏散的单间商铺,多大面积可只设一道门,若在二、三层呢?作为高层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参照《建规》的计算方法进行。如一层商铺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50%~70%)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0.85),再以百人指标疏散宽度进行计算;二层也可这样计算。但三层就不属于商业服务网点了。条文: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四、安全疏散11、目前较流行的商铺模式(捆绑销售):二至三层的铺面,一层铺面、二层至三层为办公、储藏、居住,每户内一把开敞楼梯,一层对外设一扇疏散门,每层面积约80平方米左右,三层不超过500平方米,铺铺相连,一栋房子约50米长,15米深。消防如何设计?1、防火分区?每层一个分区,还是必须竖向叠加?2、楼梯类型?开敞、封闭?(开敞)梯段宽度、踏步尺寸?(套用服务楼梯概念,多层梯宽1.1米,高层1.2米,踏步至少220x200。)(如果是高层就要做防烟楼梯) 四、安全疏散12、商铺与住宅的出入口无法分开,怎么办?必须分开。 四、安全疏散13、住宅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可参照《高规》6.1.7条: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但建议由当地消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减少疏散距离。 四、安全疏散14、目前车库规模越来越大,多大规模的停车库需设相应数目(三个、四个?)位于的一层平面的汽车疏散口?(按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执行) 四、安全疏散15、一个上千平米方甚至上万平方米小区地下车库连成一片,其上面是由若干多层或高层住宅楼组成,有商业服务网点,并每幢有楼梯和电梯通往车库,这个小区的楼如何定性?是多幢建筑还是一幢建筑?如果楼梯和电梯不通往车库,又如何定性?是综合建筑(车库共用)按一幢建筑考虑(功能共用、结构相连)按一幢建筑考虑(结构相连),结构要作防火保护,避免垮塌。 四、安全疏散16、《高规》高层建筑下部数层为商业餐饮等公用建筑,其裙房根据规范可仅设封闭楼梯间,但其高层主体投影下部空间的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还是封闭楼梯?防烟楼梯间。 四、安全疏散17、袋形走道的定义?只有一个疏散方向的空间。 四、安全疏散(1)、大空间的疏散距离性质理解,是袋形走道还是双向疏散。高层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搞大空间设计的不少,即楼层内不进行分隔,而由使用者按照需要,进行装饰与分隔,但从一些国内工程看,有的使用木质等可燃板进行分隔,有的没有考虑安全疏散距离,往往偏大,不利于安全疏散,因此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四、安全疏散(2)多层建筑大空间的疏散距离要求,可否参照《高规》?《高规》第6.1.7条大空间的疏散距离要求是否含开敞式办公室?应含 四、安全疏散(3)娱乐类房间不能设置于袋形走道实际设计难以满足。应按要求执行。 四、安全疏散18、《高规》第6.1.1.2条与6.2.3.1条有矛盾,明显表现为对楼梯间类型的要求不吻合,应为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设开敞楼梯间,设乙级防火门,十二层至十八层设封闭楼梯间(由于十二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所以实际工程为防烟楼梯间),甲级防火分户门。如果按概念理解,第6.1.1.2条应调整为仅对十二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的相关要求,不含对十二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的要求,包括防火门的类型及窗间墙、窗槛墙等的要求。(1)、《高规》第6.1.1.2条不含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2)、不一定,如果消防电梯是单独设置的,就可以不是防烟楼梯间。) 四、安全疏散19、《高规》第6.1.1.2条:套内窗间墙宽度仅为1.2米,单元间窗间墙宽度仅为2米,实际设计难以满足(如以卫生间相邻拼接的情况)。做防火窗即可,也可采光,可以采用排气管道排气。(单元与单元之间为防火墙,则防火墙两侧的距离应为2m。) 四、安全疏散20、从消防角度对汽车的通道要求?(至少4米)出入口要求?单车道4米,双车道7米。 四、安全疏散21、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与普通电梯的候梯厅是否能合用?(从概念上理解不能,因为电梯井道是个大抽风井,防烟楼梯间前室只能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从消规的条文解释中此概念多次出现),但实际工程设计都如此,怎么对待?可以合用,但合用前室的正压送风余压值要达到规范的要求。 四、安全疏散22、塔式公寓类高层建筑设置剪刀楼梯时是否可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2.3条的要求仅设置一个前室?对于塔式公寓类高层建筑建议分别设置前室 四、安全疏散23、《高规》6.2.8条中,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其出入口处的隔墙和防火门设置如下图所示可行吗? 通常的做法: 正确的做法: 五、建筑构造 五、建筑构造1、满足耐火等级要求的防火玻璃可否作为防火墙?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性能化的理念来考虑是可以的,建议做实体火灾试验验证。(沈阳恒隆) 五、建筑构造2、甲级、乙级防火窗的具体指标控制?甲级、乙级防火窗是否不能开启?同防火门(1.2h、0.9h)。可以开启,但在火灾时要能够自行关闭。 五、建筑构造3、《高规》3.0.8.2:上下连贯多层的普通竖向通窗,是否也理解成建筑玻璃幕墙?是。 五、建筑构造4、在不得已情况下,安全性很高(如卫生间、普通储藏间)是否可向前室、楼梯间开门?(消防局:可以,设乙级防火门)(补充:普通储藏间不能危险物品。) 五、建筑构造5、由于管道井多位于核心筒部位,与楼梯间、前室结合布置,管道井检修门只能向楼梯间、前室开门,是否可行?(消防局:可以,设乙级防火门)补充:尽量不要这样做,确实有困难,管道井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六、设备专业 六、设备专业1、第8.2.1条,除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那么“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应采用何种排烟方式?(设机械排烟) 六、设备专业2、第8.2.3条,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果只有一扇可开启外窗该楼梯间是否设防烟设施?与第8.3.1条设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要求如何协调理解?如果只有一扇可开启外窗,该楼梯间应设防烟设施,加正压送系统。就执行8.3.1条。 六、设备专业注意:8.3.1.3封闭避难层(间)防、排烟问题应引起注意,设计反了会出人命的(以深圳地王避难间大厦为例:封闭避难层(间)做成排烟,烟气被吸进封闭避难层(间)) 六、设备专业注意:8.3.2“…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但是,8.3.2条文说明中提供的公式有错,请改一下,即:L=0.827×A×△P1/nX1.25改成L=0.827A·△1.25△P1/n 汇报结束谢谢各位!“高规组”王炯联系电话:028-87123800 1366812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