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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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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的《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强制性重庆市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年3月5日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1.0.3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别进行确定。1.0.4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1.0.5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6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用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1.0.7 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坡地建筑hillsidebuilding坡地建筑指底层座落于坡底,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接的建筑。2.0.2坡顶、坡底thesloptop,theslopbottom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以下、底层及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为上层。2.0.4天桥、平台overpass,platform坡地建筑及坡顶的连接设施,仅满足人员出入疏散、宽度较小的称为天桥;兼有其他用途(如作室外环境)、宽度较大的称为平台。2.0.5消防扑救场地fire-fightingfield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兼作消防扑救场地的平台,其靠建筑一侧边缘与建筑的距离不应大于10m。2.0.6坡地建筑总高度(总层数)thetotalheight(thetotalfloor)ofthehillsidebuilding建筑底层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层数)。2.0.7坡地建筑吊层高度<层数>(以下简称吊层高度<层数>)theheight(orthefloors)ofthelowerpartofthehillsidebuilding坡地建筑底层室外地面到其平顶层与坡顶相连接的楼板面层的高度(层数)。2.0.8坡地建筑上层高度<层数>(以下简称上层高度<层数>theheight(orthefloors)ofthehigherpartofthehillsidebuilding坡地建筑平顶层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层数)。2.0.9 坡地建筑公共建筑部分高度(以下简称公共建筑部分高度)theheightofthepublicpartofthehillsidebuilding当坡地建筑上部为住宅,下部为公共建筑,其公共建筑部分高度从底层室外地面起算至公共建筑顶层顶板面层。2.0.10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层数>)(以下简称防火设计高度<层数>)theheight(orthefloors)ofthehillsidebuildingforthefire-preventiondesign坡地建筑据以确定建筑类别和防火措施的建筑高度(层数)3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3.0.1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住宅层数不超过9层,并符合下列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1所示。 3.0.1.1以平顶层室外场地为消防扑救场地。3.0.1.2建筑底层和平顶层均应设直通室外的人员安全出口。3.0.1.3建筑上层与吊层应分别设置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上层与吊层共用疏散楼梯应在平顶层两跑梯段之间设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断开。3.0.1.4平顶层下一层开设门、窗、洞口部位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 的防火挑檐或在吊层与平顶层分界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小于1.2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3.0.1.5平顶层与吊层分界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同时不应开设中庭、自动扶梯和其他与下层相通的洞口;该层设备管井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3.0.1.6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疏散楼梯时,上、下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3.0.1.7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楼梯应直通或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其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3.0.1.8设有消防电梯时,消防电梯应能到达各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平顶层和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直通室外。3.0.1.9建筑设有通达各层的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确定。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3.0.1.10客用电梯与消防电梯不合用前室时,上层与吊层的客用电梯宜分开设置;若上层与吊层的客用电梯合并设置,其在平顶层以下部分应参照消防电梯的要求设置前室及防烟设施。3.0.2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m或住宅层数超过9层,当底层室外地面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规范3.0.1.1-3.0.1.10条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2所示。 3.0.3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公共建筑部分高度不超过24m,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8-3.0.1.9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按居住建筑对待,并以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其公共建筑部分的防火设计参照本规范3.0.7条吊层部分执行。如图3.0.3所示。 3.0.3.1公共建筑部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该层楼板不应开设任何上下连通的洞口,该层楼板的设备管井应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在与住宅的分界处的公共建筑门、窗、洞口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在该处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低于1.2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3.0.3.2公共建筑部分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并分别直通或经过安全通道通到室外,两者的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3.0.3.3 住宅部分与公共建筑部分的客用电梯应分开设置。住宅部分的客用电梯若需通达底层和地下车库时,电梯井道不应开设通向公共建筑楼层的门洞,同时其在底层和地下车库的前室(电梯厅)应符合消防电梯前室的要求。3.0.4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m,其底层室外地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当同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8-3.0.1.9和3.0.3.1-3.0.3.3条以及下列规定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参照本规范3.0.7条吊层部分执行。如图3.0.4所示。3.0.5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数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吊层高度不超过24m,且符合本规范3.0.1.-3.0.1.9、3.0.3.3条规定时,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5所示。 3.0.6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数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其吊层高度超过24m,底层室外地面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当同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4-3.0.1.9、3.0.3.3条规定,且上层与吊层的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及其通向室外出口完全独立时,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6所示。 3.0.7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低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进行防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前者进行防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相同时,按各自类别进行防火设计。4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4.0.1消防扑救场地或作为消防扑救场地的平台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回车的要求,并能承受消防车的荷载。4.0.2 建筑面临消防扑救场地方向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并不应有任何架空线缆和其他影响消防车通行及扑救的障碍物。4.0.3消防扑救场地的进深,从建筑外墙面起算,按防火设计高度划分的一类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8m;二类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4.0.4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当邻近建筑扑救面的道路、场地坡度较大确有困难时,应设置作为消防扑救场地的平台。4.0.5若平顶层周围有大型吊层屋面,符合4.0.1-4.0.4条规定时,该屋面可作为消防扑救场地。4.0.6消防扑救场地及作为消防扑救场地的平台应设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设施。5坡地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楼层5.0.1坡地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含歌舞厅、卡拉OK厅(包括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象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除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可设在底层及其上二层,并符合以下规定。如图5.0.1所示。5.0.1.1该场所以底层(平顶层)为起算首层时,首层室外地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要求。5.0.1.2该场所疏散出口应能直通或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或平顶层的室外地面。5.0.1.3该场所宜布置在疏散和扑救最为边界的底层或平顶层室外地面一侧。5.0.2坡地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在其他楼层且满足本规范5.0.1.1-5.0.1.3条及下列规定时,可考虑同层有多个场所。5.0.2.1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平顶层视为首层时,也不应设置在平顶层以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平顶层以下一层时,地下一层或平顶层以下一层与该层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0m。5.0.2.2每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5.0.2.3每个厅、室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出入口。5.0.2.4所有厅、室的每个疏散出口均应直通公共疏散走道。5.0.2.5每个疏散出口的门均应设置乙级防火门。5.0.2.6每个场所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他场所隔开。5.0.2.7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0.2.8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5.0.2.9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5.0.2.10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饰材料。推敲发贴:45032008-07-2316:09       DBJ50-054-2006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large-scalecommercialbuildingsofChongqing 2006-09-14发布2006-12-01实施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6]182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主编的《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我委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J50-054-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和市公安局负责管理,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汪家桥新村119号,邮编:401147,联系电话023-67315489)。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各区(市、县)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商业建筑或购物中心,传统商业建筑在功能和形式上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们不仅功能齐全,而且形式多样,部分大型商业建筑集餐饮、娱乐、旅游、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有些甚至可同时容纳“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和多样化商品步行街等各种商业形态。一般而言,大型商业建筑具有面积规模大、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其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现代消防设施等方面也都具有不同于一般民用建筑的独特性,而现行国家标准对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所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足。为此,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批准,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和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了《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规范共7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一般规定、防火与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 本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送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汪家桥新村119号,邮编:401121)。本规范主、协编单位及起草人;主编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协编单位:重庆协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金源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重庆香江高科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重庆中华企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韩海宏余吉辉艾为学黄萍李光成邹兰军杨越刘正荣朱厚国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王沁林蹇可银周崇敏吴华邹鹤王德智刘梅梅廖曙江郭盛友1总则1.0.1为了适应重庆市商业建筑的发展,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市的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范。1.0.2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大型商业建筑各种业态发展和商场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1.0.4对于本规范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防火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应由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1.0.5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大型商业建筑large-scalecommercialbuilding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建筑。2.0.2商业营业厅commercialshoppinghall用于商业营业活动的建筑室内空间。2.0.3柜架式营业区域shelf-typeshoppingarea商业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布置方式,人员能够到达,进行交易的区域。2.0.4商铺式营业区域mall-typeshoppingarea商业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营业空间分成各个独立商铺,人员能够到达,进行交易的区域。2.0.5安全疏散通道safetypassageforevacuation连接首层(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平顶层和底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2.0.6安全出口safetyexit供人员疏散用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2.0.7安全出口宽度safetyexitwidth 供人员疏散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的净宽度。其中,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出口宽度按楼梯间梯段净宽度、前室门的净宽度和楼梯间门的净宽度中的最小者取值,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为墙面至扶手内边缘或扶手内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2.0.8疏散集散区evacuationbufferzone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2.0.9疏散出口transferexit用于人员疏散出某一区域的出口。2.0.10疏散通道宽度passagewidthforevacuation商业营业区域内通向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2.0.11消防扑救场地firefightzone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2.0.12消防扑救面buildingwallforfirefight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建筑外墙面。2.0.13地下防火隔离区undergroundfireseparationzone地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商场的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或两个商场之间所设置的开敞式或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域。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3.0.1大型商业建筑应根据所经营的商品种类按表3.0.1的规定进行分类。表3.0.1经营场所分类表类别商品经营场所A类百货、服装等纺织制品、粮油食品、生活日用品、木制类建材、家具、灯具、医药、图书音像、电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餐饮、金融证券交易厅等。 B类机电产品、陶瓷、钢材、石材类建材、蔬菜、水果、水产品等。注:对于同时含有A类和B类场所的大型商业建筑的分类应按A类进行防火设计。3.0.2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除单层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可采用二级外,其余均应采用一级耐火等级。大型商业建筑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表3.0.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燃烧性能和耐火耐火等级极限(h)构件名称一级二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承重柱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承重梁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板承重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50吊顶不燃烧体0.25不燃烧体0.25注:单层大型商业建筑采用钢结构时,承重柱耐火极限为2.00h。3.0.3当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不能满足本规范表3.0.2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对钢结构构件进行保护,使其耐火极限达到相应构件的要求。4一般规定4.1总平面布置 4.1.1大型商业建筑在进行选址和总平面设计时,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便于人员疏散及消防扑救。4.1.2大型商业建筑应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合建,但应满足以下要求:1大型商业建筑的疏散楼梯必须与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分开设置。2大型商业建筑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与居住建筑出入口分开设置,宜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出入口分开设置,且商业建筑的出入口应面临不同方向的室外道路、广场等易于人员疏散的室外场地,并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3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功能的建筑水平贴邻建造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上下组合建造时,其分界处的楼板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并在分界处下层门、窗洞口上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在该处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小于1.20m的不燃烧体裙墙。4.2消防扑救4.2.1大型商业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保证两个长边或不小于1/2周长范围形成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内边路缘距建筑外墙突出物边缘不宜小于5.00m。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4.2.2大型商业建筑应布置长度不小于周边长度的1/3,或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在其范围内应满足以下要求:1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及构筑物;2不应布置有任何架空线缆、高大树木以及室外停车场等妨碍消防扑救的障碍物;3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入口;4当建筑设有消防电梯时,扑救面范围内应布置有消防电梯间出入口;5外立面三层及以上各层均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可开启的外窗,且窗口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0m,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80m×1.00m ,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宜大于1.20m。4.2.3大型商业建筑靠扑救面一侧应设置室外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的宽度与消防扑救面相同,进深从建筑外墙突出物边缘起算,并符合以下规定:1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不应小于18m;2当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时,不应小于15m。4.2.4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载重量,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4.2.5消防控制中心宜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置,应设在首层或负一层,并设直通室外的出口。4.3防火间距4.3.1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3.2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4.3.2的规定。表4.3.2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建筑类别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A类B类建筑高度>24m建筑高度≤24m建筑高度>24m建筑高度≤24mA类建筑高度>24m13.09.013.09.0 建筑高度≤24m9.09.09.09.0B类建筑高度>24m13.09.013.09.0建筑高度≤24m9.09.09.06.0注:当通过天桥将两栋及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连为一体,各部分之间的间距大于本表的规定时,其各部分可按独立的商业建筑进行防火设计。4.3.3两座大型商业建筑或大型商业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其它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4内部装修4.4.1大型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宜采用不燃材料,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4.1的规定。表4.4.1大型商业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火灾危险类别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俱装饰织物其它装饰材料窗帘帷幕A类AAB1AB1B1B1B1B类AB1B1B1B2B1B1B24.4.2设置在地下大型商业建筑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台等均应用A级装修材料,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4.2的规定。 表4.4.2地下大型商业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装修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俱装饰织物其它装饰材料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AAAAB1B14.4.3安全疏散通道、防烟楼梯间、防烟前室内部装修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装修材料。4.5地下大型商业建筑4.5.1大型商业建筑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以下,且地下二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2m。4.5.2地下大型商业建筑与地上层不应共用疏散楼梯间,当必须共用疏散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并直通室外。4.5.3地下大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的商品。4.5.4地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需要在该防火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时,必须采用开敞式防火隔离区或封闭式防火隔离区进行安全分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敞式防火隔离区:1)在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或两个商场之间应设置顶部敞开的下沉式空间,下沉式空间的使用面积按5人/m2计算,人数按相邻最大防火分区1/2疏散人数计算,且短边尺寸不应小于9m;2)下沉式空间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只能作为人员疏散使用; 3)下沉式空间内应设不少于一座可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其疏散楼梯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最大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空间防火门的总宽度,该疏散楼梯可计入总疏散宽度。图4.5.4-1开敞式防火隔离区2封闭式防火隔离区:1)封闭式防火隔离区的使用面积按5人/m2计算,人数按相邻最大防火分区1/2疏散人数计算,且短边尺寸不应小于9m;2)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只能作为人员疏散使用;3)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内应设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其宽度应满足相邻最大防火分区通向该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安全出口总宽度的要求,且可计入总疏散宽度。确有困难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与相邻的一个防火分区共用,但进入该安全出口前应设面积不小于12m2的防烟前室;4)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各个防火分区进入该防火隔离区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m2的防烟前室,其通向防烟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3.00h的防火卷帘门侧加设甲级防火门;5)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前室应设加压送风系统。图4.5.4-2封闭式防火隔离区5防火与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5.1.1地下大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1地下一层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当设有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且该出口宽度能满足该防火分区所需安全疏散宽度的1/2时,该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2地下二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5.1.2地上大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1首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2二层及以上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5.1.3大型商业建筑的内院或天井短边尺寸小于本规范表4.3.2的规定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叠加计算,当防火分区超过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时,应划分防火分区。5.1.4当通过天桥将两栋及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连为一体,建筑之间的最小距离小于本规范表4.3.2的规定时,其防火分区应将经天桥相连的数座建筑整体按一座建筑确定,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时,必须进行防火分隔,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必须符合本规范5.1.2条的规定。当围合区域加盖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中庭的规定。5.1.5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1平顶层和底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当平顶层和底层分别设有直通室外、且能满足本层疏散宽度的安全出口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2上层和吊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3吊层内的防火分区,当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宽度满足该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宽度要求,且该防火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的疏散距离符合本规范6.2.1条或6.2.2条的规定时,该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10000m2。5.1.6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局部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当相邻任一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5000m2时,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卷帘的长度不应大于该部位防火分隔长度的1/2。5.2防烟分区5.2.1防烟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6安全疏散6.1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 6.1.1商业营业厅内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应满足表6.1.1的规定。表6.1.1商业营业厅内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营业厅布置方式疏散通道名称(通道位置)最小净宽度(m)柜架式营业区域(超市)单侧设置货架的通道1.50双侧设置货架的通道2.00货架区与闸机(收银台)之间5.00闸机与通向安全出口之间的通道3.00主通道3.00柜架式营业区域(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单侧设置柜架或陈列窗的通道1.50双侧设置柜架或陈列窗的通道2.20主通道3.00商铺式营业区域单侧设置店铺的通道2.00双侧设置店铺的通道2.50主通道3.006.1.2商业营业厅内的通道宜采用双向疏散的布置方式,应至少设置一条贯通营业区域且连接安全出口的主通道。6.1.3商业营业厅的安全出口前应设疏散集散区,其长度、宽度均不应小于5m,且在其范围内不应布置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6.2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 6.2.1商业营业厅内采用柜架式营业区域的布置方式时,室内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2.1柜架式营业区域室内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疏散条件最大直线距离(m)最大行走距离(m)双向疏散37.545单向疏散20256.2.2商业营业厅内采用商铺式营业区域的布置方式时,疏散通道上的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以及商铺内任何一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应符合表6.2.2的规定。表6.2.2商铺式营业区域的疏散距离疏散条件商铺内任何一点到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m)疏散通道上的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m)双向疏散1537.5单向疏散20注:当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走道为敞开式外廊时,表6.2.2规定的最大双向行走距离可增加5m;单向疏散行走距离可增加3m。6.3安全出口6.3.1大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m。6.3.2大型商业建筑的中庭内设有经营场所时,该中庭的安全出口应按营业厅的要求设置,其数量不应少于两个。6.3.3安全出口宽度应以防火分区作为基本单元按以下公式计算,设计宽度不应小于计算宽度:W=S•D•E(6.3.3)式中:W-安全出口计算宽度,m; S-商业营业厅面积,m2;D-商业营业厅的人员密度,人/m2;E-安全出口宽度指标,m/100人。6.3.4商业营业厅面积:S=A•B(6.3.4)式中:S-商业营业厅面积,m2(用于计算安全出口宽度的面积);A-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m2;B-商业建筑的营业面积比例,见表6.3.4。表6.3.4商业建筑的营业面积和辅助面积比例商场经营商品种类营业面积比例(%)辅助面积比例(%)家具市场、陶瓷、钢材、石材类建材市场9010灯具、装饰材料市场8515大型百货市场、服装等纺织品市场、综合市场、机电市场、家用电气市场、电脑城7525地下商场、超市7030其它7525注:未明确经营定位时,B值取75%。6.3.5专业市场营业厅的人员密度取值不应小于表6.3.5的规定。表6.3.5专业市场营业厅的人员密度(人/m2)市场名称地下 二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家具市场0.080.090.100.090.080.06电脑城、书城0.350.400.550.400.350.30机电市场、家电市场0.070.080.090.080.070.06石材、陶瓷、板材建材市场0.030.040.050.040.030.02五金、灯具、洁具装饰材料市场0.070.080.090.080.070.066.3.6表6.3.5未列出的其它商业营业厅的人员密度取值不应小于表6.3.6的规定。表6.3.6商业营业厅的人员密度(人/m2)楼层位置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人员密度0.350.450.600.450.350.30 注:1与轻轨、地铁车站相连层的营业厅人员密度按0.50人/m2计算。2坡地大型商业建筑在平顶层和底层的营业厅人员密度按0.60人/m2计算。3吊层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0000m2时,营业厅人员密度按0.50人/m2计算。6.3.7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直通室外的疏散门的宽度指标应按表6.3.7的规定取值,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表6.3.7安全出口宽度指标(m/100人)序号层数安全出口净宽度1地上一、二层0.652地上三层0.753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1.004地下一层0.755地下二层1.00注:坡地商业建筑吊层的营业厅需向平顶层疏散时,m/100人宽度应分别按表6.3.7中序号4和5确定。6.3.8任一楼层出现两个以上的防火分区,在计算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个数和宽度时,可将通向与其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符合疏散规定的甲级防火门计入该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个数和宽度,但计入的总宽度不应大于3m。甲级防火门的位置应与两边防火分区内的商业营业厅疏散通道相连。6.3.9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通过甲级防火门进入共用的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时,该楼梯间计入各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宽度应按楼梯间梯段的1/2净宽度、楼梯间门的1/2净宽度和各分区进入前室门的净宽度中最小者取值。6.3.10营业厅内安全出口的门不应设锁,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除外:1安全出口门为推闩式外开门; 2门上设置的电磁门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或失电后门能全部打开;电磁门在不大于250N的推力下可强行推开;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远程手动操作按钮,门边设置应急开启按钮。6.4疏散楼梯和避难空间6.4.1开敞楼梯、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且不得计入疏散宽度。6.4.2大型商业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6.4.3疏散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且在首层(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平顶层和底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当确有困难时,其直通室外的距离超过15m的部分,应设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与安全出口相连,且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与相邻营业厅分隔,安全疏散通道严禁通过其它房间通往室外。图6.4.3安全疏散通道示意6.4.4多、高层大型商业建筑可结合(裙房)屋顶、退台、架空层、阳台等设置人员应急避难空间,避难空间宜满足下列要求:1避难空间的面积应满足最大防火分区疏散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人/m2计算;2大型商业建筑内应设置不少于两座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顶避难空间;3避难空间宜设逃生用具。6.5消防电梯6.5.1当大型商业建筑的高度超过15m时,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台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到达包括地下室在内的每一楼层。6.5.2大型商业建筑的消防电梯宜独立设置,可兼作客、货梯,并应靠近消防扑救面布置。7消防设施 7.1消防给水7.1.1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1.2大型商业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7.1.2的规定。表7.1.2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室外室内A类≤243030155B类3020105A类>243040155B类30301557.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7.1.4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火灾类别分别计算,A类建筑按3.00h计算,B类建筑按2.00h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7.1.5商业营业厅的室内消火栓箱内,应配置自救式消防卷盘,但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7.1.6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但不应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内。 7.1.7当利用架空层作为避难空间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7.1.8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应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7.1.9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和热浸镀锌无缝钢管,沟槽式连接件(卡箍)、丝扣或法兰连接。7.2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2.1大型商业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2首层用于楼梯间直通室外安全区域、且采用防火卷帘与相邻营业区域分隔的安全疏散通道;3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其防烟前室。7.2.2大型商业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营业区域;2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需设机械排烟的其它场所。7.2.3机械防烟应满足下列要求:1楼层数为三层及以上时,防烟楼梯间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同时开启门的数量应按n=3确定;2楼层数为二层及以下时,防烟楼梯间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同时开启门的数量应按实际楼层数确定;3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计算值与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加压送风量规定值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4首层用于楼梯间直通室外安全区域、且采用防火卷帘与相邻营业区域分隔的安全疏散通道,其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30000m3/h。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其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20000m3/h。 注:计算时,门按1.50m×2.10m计算,当采用其它尺寸的门时,送风量应根据门的面积按比例修正。5防烟楼梯间和封闭式防火隔离区的送风余压值应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应为25~30Pa。7.2.4机械防烟、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7.2.5机械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连接封闭隔断的商铺或房间的排烟支管上应设有280℃关闭的排烟防火阀;2设置机械排烟的大型商业建筑,地下商场及大于5000m2的地上楼层,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7.2.6防排烟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加压送风和排烟风管不应穿越楼梯间及前室;2 加压送风管道需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应在送风管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的防火墙处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7.2.7空气调节机房于机房隔墙上采用集中回风风口时,应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7.3消防电气7.3.1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3.2大型商业建筑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7.3.3防火卷帘门控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3.8条的规定外,首层安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卷帘门应两次降落;2除首层外的其它楼层探测器动作后,卷帘门下降至距地(楼)面1.8m;3首层探测器动作后,卷帘门下到底。 7.3.4地下大型商业建筑和地上A类大型商业建筑的照明系统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其报警系统的功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7.3.5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7.3.6大型商业建筑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7.3.7消防应急照明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集散区、楼梯间、防烟前室、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主通道等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2商业营业厅疏散通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7.3.8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及疏散出口应设置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2商业营业厅疏散通道上应设置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地面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光致发光辅助疏散指示标志;3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宜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当采用分散式控制时,应有火灾自动强制点亮措施;4疏散标志的设置场所、部位及要求应符合现行重庆市地方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7.3.9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除采用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外,还应采用蓄电池作应急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45min。7.3.10商业营业厅内的应急照明蓄电池电源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采用集中式应急电源。7.3.11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引至双电源自动切换箱的电源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2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引至消防设备控制箱及消防设备控制箱引至消防设备电源线:1)穿管敷设时,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2)采用金属线槽敷设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3)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源线,应采用阻燃电线,当采用集中式应急电源供电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7.3.12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7.3.13当消防设备配电电源线路符合本规范7.3.11条的规定时,其供电系统可采用下列方式:1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等用电设备的供电应采用双电源末级自动切换方式,双电源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专线放射式供电;2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的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排水泵等设备,可由本防火分区的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单回路供电;3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分散式供电时,其供电电源应采用每层楼或防火分区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动切换箱供电方式,双电源可由变电所专线树干式供电,但供电楼层或防火分区数不应超过三个。7.3.14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敷设的电线电缆外,建筑内的所有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用“宜”;反面词用“不宜”;稍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可”;二、本规范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0-054-2006条文说明2006重庆目次1总则2术语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一般规定4.1总平面布置4.2消防扑救4.3防火间距4.4内部装修4.5地下大型商业建筑5防火与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5.2防烟分区 6安全疏散6.1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6.2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6.3安全出口6.4疏散楼梯间和避难空间6.5消防电梯7消防设施7.1消防给水7.2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3消防电气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主城区和部份区县(自治县、市)的城区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商业建筑,这些大型商业建筑不仅功能齐全丰富,而且形式多样,有的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有的则采用“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多样化商品步行街等商业形态;有的是经营品种相对单一,但体量较大的专业市场,这些商业建筑的出现极大地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形式,丰富和满足了人们日常消费与生活的多样化需求。由于我市地形特点,建设用地常出现坡地情况,在设计中为了利用地形,节约投资也普遍采用带有吊层的商业建筑形式。在主城商业中心地带,结合地下人防工程,还修建了很多平战结合的地下大型商业建筑。这些大型商业建筑的出现,依据目前国家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在设计、建设、管理诸方面都难以做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为了适应和促进我市大型商业建筑的发展变化,规范和指导大型商业建筑在防火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大型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条主要是规定在大型商业建筑设计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型商业建筑具有建筑面积大、人员密集、建筑分隔和商品布置复杂、装修和商品可燃物多,发生火灾时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和扑救相对困难等特点。针对以上特点,在设计大型商业建筑时,应立足自防自救,必需采用可靠的防火技术措施。在日常管理中,则应加强业主自身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同时消防主管部门应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证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1.0.3本条明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对于建设规模达不到本规范界定的大型商业建筑面积标准的,其它商业建筑(如商住楼底部商业用房、综合楼底部若干商业楼层,以及小型独立商业建筑),也可参照执行本规范。1.0.4本条针对一些较特殊的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中采用本规范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防火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以及在设计中采用“消防安全性能化设计”对其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报告”,应当由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科研等部门的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其论证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和审核的依据。1.0.5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涉及面较广,与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均有联系,本规范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把它们包括进来,为了使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能兼顾有关规范的规定,故制订了本条文。2术语2.0.1本规范编写组在编制期间,对重庆市辖区内具有不同业态的181个商业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商场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的共76个,占42%的比例;大于20000m2的共51个,占28%。从14个区市县分布的情况看,12个区县都有商场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的商场,占86%,其中有10个区市县有商场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商场,占71%。参照现行国家《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表1.0.4,大型商店建筑面积为百货商店,商场建筑面积>15000m2;菜市场类建筑面积>6000m2;专业商店建筑面积>5000m2的划分标准,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本条规定了大型商业建筑的面积标准:任一楼层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商业建筑。建筑面积包括为商业服务的仓储面积、交通面积、以及办公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面积。2.0.2~2.0.4 无论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只要有顾客到达的建筑室内空间都统称商业营业厅。大型商业建筑根据所经营的商品种类、交易方式的不同,可能有多种商业营业厅的布置方式。采用货柜、货架、无隔断的称为柜架式营业区域,而采用内走道将若干个用各种隔断分隔成独立的营业空间相连的则称为商铺式营业区域。商铺式营业区域又分隔断到顶和隔断不到顶两种方式,隔断到顶的称为隔断到顶商铺式营业区域,隔断不到顶的称为隔断不到顶商铺式营业区域。2.0.5因大型商业建筑面积较大,为满足楼上各层营业厅内疏散距离的要求,经常在营业厅中间设置防烟楼梯(间),首层无法直接对外开门,而必须通过通道或营业厅才能到达室外安全区域。为此,本规范引进“安全疏散通道”的概念,即连接底层楼梯(间)到室外安全出口的通道为安全疏散通道。2.0.6~2.0.7安全出口是通向相对安全区域的出口,如从商业营业厅通向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从室内直接通向室外场地的门都是安全出口,而与此相对应的门的净宽度即为相应的安全出口宽度;对于防烟楼梯间,其安全出口宽度应按楼梯间梯段净宽度、前室门的净宽度和楼梯间门的净宽度中的最小者取值。室外安全区域还包含符合安全疏散条件的室外平台、屋面。2.0.8正常营业时,除直通室外的商业营业厅,人员疏散一般是通过自动扶梯、电梯和楼梯来完成的,很少发生拥挤现象。但是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自动扶梯、电梯和开敞楼梯却不能作为疏散通道,只有通过安全出口才能完成安全疏散,此时的安全出口前必是疏散中人员最为拥挤、疏散速度最慢的地方,为了解决此问题,而规定在安全出口前设置一定面积的集散区。2.0.9~2.0.10疏散出口与安全出口不一样,疏散出口主要是供人员离开某一区域到另一区域(从营业厅或商铺内直通疏散走道)的出口,而与此相对应的所需要的净宽度即为疏散通道宽度。2.0.13为了解决地下商业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和利用轻轨、地铁将人流引入地下商业建筑而形成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商业建筑而采取的一个技术措施:即在两个防火分区间或两个商场之间所设置的防火安全隔离区域。防火安全隔离区分为开敞式防火隔离区和封闭式防火隔离区。该防火安全隔离区域视其顶部情况又分为两种,顶部敞开的为开敞式防火隔离区,顶部不能敞开、全部埋在地下的为封闭式防火隔离区。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3.0.1本条是根据大型商业建筑内营业厅所经营的商品的火灾危险性、商品燃烧性能,以及火灾荷载大小进行分类。表3.0.1内的A类火灾危险性较大,属可燃类商品,而B类的火灾危险性则相对较小,属难燃类或不燃类商品。对大型商业建筑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后,更利于在后面的相关条文中针对不同的商业建筑在经营不同种类的商品时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3.0.2本条对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进行规定,除单层外,其它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均定为一级,它是根据大型商业建筑的规模大、人流密集、装修材料及经营物品的特点而制定。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3.0.3当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不能满足本规范表3.0.2的要求时,可采用下列防火保护措施:1钢构件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不大于1.5h时宜采用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2钢结构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为1.5~2.5h时宜采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钢结构防火保护板;3钢结构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为3.0h或3.0h以上时,宜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钢结构防火保护板;4屋面承重构件应采用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喷涂各种防火涂料等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耐火极限,或设置保护钢结构构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选用各种防火保护型式还应根据钢构件的使用环境、钢材的型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4一般规定4.1总平面布置4.1.1本条对大型商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大型商业建筑的规划布点一般是位于一个城市的商贸中心、城市副中心或区域中心所在地,辐射范围较大而聚集了大量的人流、车流,所以在进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时,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应组织好人流、物流、车流的关系。4.1.2本条提出大型商业建筑的建造原则是应独立建造,当难以做到独立建造时,可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合建,但应满足以下三款的具体规定:1商业建筑的疏散楼梯间不应与住宅楼梯间共用,这是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也有明确规定。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功能的建筑楼梯间宜分开设置,一是便于商场管理,二可以保证商业建筑和其它建筑的安全疏散自成系统。 2大型商业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与居住建筑的出入口分开设置,宜与其它功能的建筑出入口分开设置,应将商业建筑的安全出口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并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使商场内的人员能够流线简捷地快速从室内疏散到不同方向的室外安全场地。3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功能建筑的合建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水平贴邻合建,无论是交通组织、安全疏散、防火设计、管理相对较简单,只要将两种功能建筑之间的墙体按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设计,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即可;第二种是上下楼层之间重叠,此种情况较为复杂,一般下部多为车库或设备用房,而上部的功能就复杂得多,无论上下楼层为何种功能的建筑,本条对其分界处的楼板,分界处之间门、窗洞口的分隔,以及防火挑檐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4.2消防扑救4.2.1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一般情况下,大型商业建筑的人流、车流、物流都要求在建筑四周设环形车道,以便于人员(含顾客和工作人员)、车辆、货物能够方便快捷进出以提高经营管理效能。一旦发生火警时,也便于消防车能够快速驶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火险和快速施救。货物出入口不宜设置在消防扑救面。重庆属山地城市,建筑场地有时极为复杂,当个别大型商业建筑充分利用地形而难以做到环形消防车道时,则应保证该商业建筑的两个长边或大于1/2周长范围形成消防车道,此条大于1/2周长范围形成消防车道的要求比国家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的规定适当放宽。消防车道内边路缘距建筑外墙可燃突出物边缘不宜小于5m,其转弯半径应不小于12m。4.2.2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非长方形平面)应设置长度不小于建筑周边长度1/3,或长方形平面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和消防扑救场地,在其范围内作出了五款具体的规定:第一、二两款规定,是为了保证一旦发生火警,消防车到达现场后,能迅速开展灭火、施救工作。登高消防车的功能试验证明,高度只要不超过5m、进深不超过4m的附属建筑(裙房、雨蓬等)就不会影响迅速登高、扑救作业,同时,在此范围内也不应设有任何可能阻碍消防车道和扑救登高的架空线缆、高大树木以及室外停车场。 第三、四两款规定在扑救面的范围内,应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入口,当建筑物设有消防电梯时,宜将消防电梯设置在此扑救面范围内,并设出入口,这两条都是为了保证消防车到达现场后消防队员能够快速找到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后,通过楼梯间和消防电梯迅速到达着火层(火场)以开展灭火和人员施救工作。第五款规定在扑救面的外立面设计窗户和玻璃幕墙时,应设置能够开启的外窗是为了消防人员到达着火层发现需要施救的人员后,通过大型消防车的臂伸向可开启的外窗处,能够以最短的时间通过“非常出入口”进行灭火或救援。此条应布置长度不少于周边长度的1/3,且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的要求比国家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的规定要严,是因为大型商业建筑的火灾扑救相对较难,扩大扑救面的范围有利于消防队在火场中实现多点扑救。对于建筑周边长度1/3消防扑救面的要求,由于重庆市是山地城市,建筑周边连续长度做到1/3确有困难时,可以不连续计算。4.2.3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应设计室外消防扑救场地,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火警,首先调动消防车到现场施救,为满足消防车现场作业所需,对消防扑救场地的要求作出的规定。4.2.4本条规定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应能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载重量。重庆市目前的大型消防车的重量是36T。4.2.5本条规定消防控制中心宜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置,楼层应在首层或负一层,使消防人员到达消防扑救场地后,通过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楼梯间快速到达消防控制中心,以操控该中心的消防设施、设备。4.3防火间距4.3.1本条规定是把大型商业建筑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对待,即不分多层或高层的大型商业建筑与其它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均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火间距有关条文的规定。4.3.2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大型商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高度来确定。但是对于火灾危险性类别为A类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9m、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A类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大型商业建筑与火灾危险性类别为B类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9m ,而比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防火间距适当加大,主要是考虑大型商业建筑内经营的商品易燃物多和人员密度大,一旦发生火警,便于组织施救和人员疏散到室外所需的空间,以防止火灾蔓延、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4.3.3本条规定两座高度不同的大型商业建筑或大型商业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其它民用建筑相邻时的防火间距要求,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4内部装修4.4.1本条对大型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大型商业建筑内部装修所用的建筑材料,原则上不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2级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宜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不燃性装修材料,部份装修材料可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的难燃烧装修材料的规定,是尽量减少大型商业建筑内的火灾荷载。本条参照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不分大型商业建筑的高度是多层或高层,都统一为一个标准,主要是根据商场内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火灾危险性类别来确定内部各个部位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4.1的规定,此条规定对多层大型商业建筑的地面装修材料适当降低燃烧性能等级,由A级降为B1级,而墙面则由B1级提高到A级。4.4.2本条规定是参照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表3.4.1内的“商场的营业厅”而制定的,将表内隔断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由B1级提高一级到A级,而将表内其它装饰材料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由B2级提高一级到B1级,主要是考虑在地下室装修材料不应使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为可燃性的B2级装修材料。4.5地下大型商业建筑4.5.1本条是参照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的要求而作出的规定,因地下大型商业建筑面积规模大、人员多、商场地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过大,发生火灾时对人流疏散极为不利,所以限制了埋地深度应≤12m和不应设在地下二层以下。地下商业建筑为坡地时,吊层有一个长边能开门窗、其余三个边全埋在地下的楼层不属于地下商业建筑。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房间高度1/2的楼层、室内到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超过40m的部分、不具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无法开启外窗的下埋楼层均为地下商业建筑。4.5.2 本条规定地下商业建筑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间,当必须与上层共用楼梯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m的隔墙隔开,并能直通室外。此条是参照了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8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6条、《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2.2条的规定并适当调整,在隔墙上不开设乙级防火门,而是地下层和地上层分别向室外开设乙级防火门,如不能直接向室外开设乙级防火门,也可以通过前室、门厅、疏散通道直通室外,其主要目的是将地上、地下的人流作一个严格的分隔,这样的分隔除防止地下烟气和火焰蔓延到地上层外,同时也避免地上层的人员在疏散时误入地下室。坡地大型商业建的坡顶层疏散楼梯间也应按此要求设计。对因确有困难在首层无法设置直通室外出口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梯间,应能满足本规范第6.4.3条的要求,当直通室外的距离大于15m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梯间与地上的楼梯间可共用安全疏散通道通至室外。4.5.3本条限制地下大型商业建筑的经营范围和对储存物品的要求,具体的甲、乙类商品划分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5.4此条是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在主城商业中心解放碑和部份商业副中心(如沙坪坝、观音桥、杨家坪等),平战人防工程和地铁、轻轨建设的大型商业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0m2。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3A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5B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3.1.4A条规定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在重庆市出现的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由若干个防火分区组成的地下大型商业建筑,执行以上几个国家现行规范都非常困难。为解决此问题,由市建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多次联合组织全国和我市的部份专家针对此问题进行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个别项目还请了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安全性能化评估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了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本条规定就是对专家组多次论证的意见进行总结归纳,条文中的“开敞式防火隔离区”(下沉式空间)和“封闭式防火隔离区”的概念,对我市今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有积极意义的。条文对“开敞式防火隔离区”和“封闭式防火隔离区”都分别作了具体的规定,再加上消防电气、消防给水、防排烟等设施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该防火隔离区消防安全和人员安全疏散。5防火与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5.1.1本条第1款规定参考了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3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2条规定,地下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地下部份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结合重庆市现在许多大型超市都设在地下一层的实际情况,而且有条件利用地形设计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而此条规定:当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宽度能满足某防火分区所需安全疏散宽度的1/2时(室内装修设计符合表4.4.2的规定),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扩大到4000m2。此条规定扩大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可行的。位于地下二层的商业建筑,发生火灾时的危害更大,对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也更为不利,所以本条第二款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5.1.2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无论是单层、多层或高层都同一标准,只要是位于建筑物能直通室外的首层,而且室内装修设计符合表4.4.1的规定时,商场的每个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可以达到10000m2;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设置大型商业建筑,其室内装修设计也符合表4.4.1的规定时,商场的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可以达到5000m2,这是因为本规范规定了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在设施上采用加强措施来提高商场的安全性,同时对室内装修也提高了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将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扩大到首层10000m2和二层及二层以上5000m2,对商场的营业和管理将带来更多的便利。通过对重庆市现有商场的调查,高度大于24m的楼层几乎都是设置家电、餐厅等人流相对较少的功能,所以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扩大到5000m2。5.1.3本条规定大型商业建筑的内院和天井短边距离小于本规范表4.3.2的规定时,其防火分区划分应按上下层叠加计算。如叠加面积超过规定的防火分区面积,应采取加设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5.1.4本条规定主要是区分通过天桥将两幢或两幢以上的(单层、多层或高层)大型商业建筑连为一体时,应根据它们之间的防火间距来确定防火分区划分和建筑构造,如果防火间距符合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可以不考虑天桥相互连接的因素,可按若干个独幢的商业建筑计算防火分区面积。如果防火间距达不到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则必须考虑天桥互相连接因素,在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应将若干个相互相连接的商业建筑作为一个整体计算,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必须作防火分隔设计,以保证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符合本规范5.1.2的规定。若两幢或两幢以上的商业建筑之间的中庭、边庭、内院、天井等空间围合区域加盖时,有关防火分区划分和建筑构造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中庭的规定。 5.1.5本条规定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有关坡地建筑的术语和规定详《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按现行国家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室内装修设计符合本规范表4.4.1的规定,坡地大型商业建筑在平顶层和底层分别设有直通室外且能满足本层疏散宽度的安全出口时:第1款规定大型商业建筑的平顶层和底层允许防火分面积扩大到10000m2;第2款规定上层和吊层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到5000m2。第3款规定吊层另一种情况的防火分区面积,当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宽度满足该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出口宽度,且该防火分区内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的疏散距离符合本规范6.2.1或6.2.2的规定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扩大为10000m2。吊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与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地下商业建筑一般都是埋在地下的,而吊层至少有一个以上的面是在地面上临空,而且还有可能在另外两个边上开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根据吊层的不同情况,其防火分区面积分别可以扩大到5000m2或10000m2。5.1.6本条规定防火分区之间的隔断应采用防火墙,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以采用防火卷帘分隔。相邻任一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5000m2时,其防火卷帘的长度应小于防火分隔总长度的二分之一,但是中庭、自动扶梯四周不受此限,可以全部采用防火卷帘。此条规定是为了保证防火分区的隔断在火警时能更有效的起到阻断烟火的作用和加强防火隔断的安全性。6安全疏散6.1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6.1.1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内疏散通道的最小净宽度应满足表6.1.1的规定。国家现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表3.2.3普通营业厅通道最小净宽度、表3.2.8自选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和表3.2.1连续排列店铺间的公共通道最小净宽度,这三个表中对商业营业厅内的各种通道设置情况都做了具体的最小净宽度要求。无论那种布置方式的主、次通道净宽度都比本规范表6.1.1的规定要大,在对重庆市部分大型商场调查中得知,目前没有哪个商场能达到以上三个表中所规定的最小净宽度的要求,所以本条简化了复杂的各种布置情况,将其归整于表6.1.1,并列出各种营业厅布置方式,以及通道设置情况,做出了具体的通道最小净宽度规定。 6.1.2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内主通道的布置方式宜采用双向疏散,并至少应设置一条贯穿营业区域并连接安全出口的主通道,使疏散线路简单明了,同时,商业营业厅内的主通道经常汇集了营业厅内大量的人流,发生火警预报,能使其主通道上的人流快速向两端的楼梯疏散,若采用尽端式的布置方式,则容易造成主通道上的人流疏散混乱。6.1.3本条是一个有利于安全疏散的新概念。商业营业厅内的人流疏散一般情况是从营业厅内的营业区域→次通道→主通道→安全出口,经常在安全出口前容易形成瓶颈,影响快速疏散,为了缓解安全出口前的拥挤现象,要求在此设置疏散集散区,其具体的要求为长度、宽度均不小于5m(包括主通道尺寸),在集散区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有碍疏散的设施。6.2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6.2.1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内采用柜架式营业区域的布置方式时,其室内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满足表6.2.1的规定,双向疏散时最大直线距离为37.5m,单向疏散(尽端式)时最大直线距离为20m,这两个数值是设计时控制的疏散距离,本条规定是参考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改版报批稿的数据;而表中的最大行走距离双向疏散时为45m,单向疏散(尽端式)时为25m,后面两个距离是控制装修时布置柜架的疏散距离。6.2.2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内采用商铺式营业区域的布置方式时,其疏散通道上的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应满足表6.2.2的规定,双向疏散时疏散通道上的任何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为37.50m,单向疏散(尽端式)时为20m;同时规定了商铺内任何一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为15m。本条备注说明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通道采用开敞式外廊时,可按表6.2.2规定的疏散距离适当防宽,满足双向疏散条件时增加5m,单向疏散时增加3m,这是因为开敞式外廊对安全疏散有利而将疏散距离适当放宽。6.3安全出口6.3.1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的安全出口设计原则应分散和均衡布置,是为了保证每个商业营业厅内的人流能够有效而均衡地疏散。6.3.2本条考虑到布置了商业营业功能的中庭其疏散条件和要求应与一般营业空间相近,而未布置商业营业功能的中庭主要是作为人员交通和室内环境,其火灾危险性和人员疏散条件要比前者要好,故做此规定。6.3.3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的安全出口宽度应以防火分区作为基本单元按以下公式计算,设计宽度不应小于计算宽度: W=S•D•E(6.3.3)式中:W-安全出口计算宽度,m;S-商业营业厅面积,m2,按本规范6.3.4条的规定选用;D-商业营业厅的人员密度,人/m2,按本规范6.3.5条或6.3.6条的规定选用;E-安全出口宽度指标,m/100人,按本规范6.3.7条的规定选用;6.3.4本条规定商业营业厅面积的计算,商业营业厅内营业面积比例的取值大小直接关系到疏散宽度的计算,国家现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表3.1.2根据建筑面积大小规定了不同的比例,大于15000m2的营业比例下限为34%。本规范编制组就此问题对重庆市具有代表性的各种大型商场进行了两次专项调查,从收回的调查表看,营业部份的面积都大于34%的比例。其中,重百4个主城商场共26个经营楼层,建筑面积75261m2,营业面积57638m2,营业面积比例占76.9%;重百4个区市县商场(渝北、永川、江津、涪陵)共18个楼层,建筑面积60151m2,营业面积51026m2,营业面积比例占84.8%;新世纪主城4个商场共23个楼层,建筑面积63734m2,营业面积49260m2,营业面积占77.2%;新世纪区市县1个商场(万州)共5个楼层,建筑面积10520m2,营业面积8758m2,营业面积占83.25%;营业面积比例占72.24%。另外还针对几个典型的专业市场进行了专项调查,其中,家具市场有重庆八公里铠恩家俱市场一期、二期第一层建筑面积共55258m2,营业面积54041m2,营业面积比例占97.8%,中天广场3层建筑面积8652m2,营业面积7753m2,营业面积比例占89.6%;青田家私建筑面积4000m2,营业面积3000m2,营业面积比例占75%;泰兴电脑城建筑面积10000m2,营业面积7500m2,营业面积比例占75%;赛博电脑城建筑面积22000m2,营业面积17000m2,营业面积比例占77.3%;大渡口陶瓷市场一层建筑面积1.2万m2,营业面积1.1万m2,营业面积比例占91%;编制组通过对以上资料的分析总结,得出了表6.3.4中各种商场营业面积比例作为商业营业厅面积计算依据。本条采用一个计算公式来计算商业营业厅面积:S=A.B式中的A为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B为商业建筑面积中的营业面积比例。6.3.5~6.3.6 此两条连同本规范6.3.3、6.3.4、6.3.7条作为本规范疏散宽度计算的重要指标。人员密度取值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疏散宽度,现行国家《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2.5条的换算系数偏高。编制组对重庆市有代表性的大型商场下发重庆市大型商场疏散人流实测表,在春节和五一两个黄金周以及平时双休日进行人流调查,共收回重百主城区4个商场、区县4个商场,新世纪主城4个商场、区县1个商场,以及麦德龙、***、人人乐等大型超市的人流实测表,从以上收回的资料分析,全市最大人流出现在新世纪解放碑商场,时间为春节初六下午4.00至4.30,从底层进入5380人。新世纪解放碑商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417m2,营业面积1196m2,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14826m2,总营业面积11021m2,营业面积分别为:一层1973m2,二层1928m2,三~六层均为1780m2,参照现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第4.2.5条的折算系数比例分配计算出各层人员密度为:地上一层为0.597人/m2,地上二层为0.565人/m2,地上三层为0.545人/m2,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为0.425人/m2。而同处解放碑的重百临江商场正好是一幢地上共四层的大型百货商场,具体情况是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298m2,营业面积4045m2,地上一层建筑面积3515m2,营业面积2153m2,地上二层建筑面积4916m2,营业面积3208m2,地上三层建筑面积5213m2,营业面积3502m2,地上四层建筑面积5754m2,营业面积3752m2,最大人流出现在双休日的周日下午4.00到4.30分之间,通过底层总共进入2534人,同样按以上新世纪解放碑商场的计算方法,而且完全按现行国家《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2.5条,地下二层0.8,地下一、地上一、二层0.85,地上三层0.77,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0.60来计算分配各层人流量(未考虑地下一层分流人员总人流量),计算出的人员密度分别是:地上一层0.326人/m2,地上二层0.219人/m2,地上三层0.181人/m2,地上四层0.132人/m2。通过最能代表重庆大型综合百货市场的重百临江市场和新世纪解放碑商场可以看出,同处解放碑的两个大型商场的最大人流密度相差1.83倍之多。通过对收回的十三个综合类大型商场人流密度实测表进行统计,采取加权平均计算出各层人员密度(30分钟)见下表。楼层位置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总人员密度(人/m2)4.1624.1794.0173.7772.190商场数量(个)1113131311平均人员密度(人/m2)0.3780.3630.3090.2600.200 上表是综合类大型市场顾客滞留时间按平均每人30分钟实测计算,编制组在调查中发现大量人流在商场的滞留时间为40分钟左右,本规范采用平均滞留时间45分钟作为人流密度的依据,即按上表平均人员密度乘以1.4~1.5作为除专业市场以外的商业营业厅的人员密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业内专家意见和已有的工程经验做了适当的修正。而对地上一层,与轻轨、地铁车站相连层,坡地大型商业建筑在平顶层和底层,吊层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0000m2时几种营业厅人员密度又作出不同的规定,见表6.3.6及备注。表6.3.5专业市场的人员密度的确定方法与上述方法是一致的,如电脑城第4层为0.193人/m2,(建筑面积2000m2,营业面积1500m2,最大人流是5月2日下午4.00到4.30分,共290人)。专业市场滞留时间取平均每人1小时计算,从上层到下层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2.5条的换算系数递增得出各层的人流密度见表6.3.5。6.3.8本条规定某一楼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和疏散宽度的计算时,可以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上的防火分隔墙上的甲级防火门作为该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和疏散宽度,但每个防火分区只能计入3m以内的疏散宽度。需要注意的是在防火分隔墙上的甲级防火门才能作为安全出口和疏散宽度,无论采用何种防火卷帘门的门中门,都不能作为安全出口和疏散宽度计算。6.3.9本条规定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通过甲级防火门进入共用的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时,该楼梯间的疏散宽度不能重复计入各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相邻两个分区可各计入一半的楼梯间宽度,以免降低建筑整体的疏散能力。对于相邻三个或以上的防火分区同时开向一个防烟楼梯间的前室这种情况,由于会明显降低前室的安全性,本规范对此暂不作规定。6.3.10近年来,全国公共场所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而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通是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市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中,也多次发现商业营业厅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和疏散通道堵塞的现象。为切实解决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矛盾,公安部将《安全出疏散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消防/安防紧急出口安全控制系统研究与示范工程》作为2003年的重点科研项目,该项目于2003年底结题。其解决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矛盾,推出了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该门锁系统正常状态下可以阻止安全出口的自由出入,当出现火警等紧急情况时,通过消防信号,自动连续发出语音警报及警笛声,同时通过联动报警设备以多种方式提高人员紧急逃生的安全出口位置,逃生人员可由内向外开启安全出口门。市建委、市公安局也于2005年6月22日联合下发了《重庆市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单向防火型报警疏散门锁系统暂行规定》(渝建发[2005]127 号),规定可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的安全出口处均应设置单向防火型报警疏散门锁系统。6.4疏散楼梯间和避难空间6.4.1本条规定大型商场内联系上下层之间交通使用的开敞楼梯不得计入疏散宽度,虽然开敞楼梯可以用于上下层之间交通使用,但敞开的楼梯间容易遭到烟气的侵入而不利于安全疏散,因此不能计入疏散宽度,而且敞开楼梯联系的上下层还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计算防火分区面积。自动扶梯、电梯也不得计入疏散宽度。自动扶梯、电梯(消防电梯除外)在火灾发生时应断电,不能让其运行。6.4.2此条规定凡是大型商业建筑内用于疏散用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防烟楼梯间的规定:应设防烟前室、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m2,电梯、楼梯合用,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0m2,前室和楼梯间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以及按相关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疏散标志和防排烟设施等。6.4.3本条规定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的优点是便于开设外窗、自然采光和排烟,加之在首层(坡地大型商业建筑的平顶层和底层)直接对外开门,有利于安全疏散,但有些大型商业建筑确实无法满足楼梯靠外墙设置,而要在商业营业厅内设置楼梯间才能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在首层也无法直接对外开门,而必须通过疏散通道才能到达室外安全区域。本条对此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确有困难时,其直通室外的距离超过15m的部分,应设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与安全出口相连,且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加喷淋与相邻营业厅分隔,安全疏散通道严禁通过其它房间通往室外。6.4.4地上层数较多的大型商业建筑的外部救援条件相对较差,可结合建筑退台、(裙房)屋顶、架空层、阳台等设置分散式或集中式人员应急避难空间以弥补救援条件的不足。避难空间的数目越多、位置越分散、面积越大、结构越开敞,人员的避难条件也就越好。7消防设施7.1消防给水7.1.1大型商业建筑可燃物多,火势蔓延快,而且人员密集,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会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1.2 本条根据大型商业建筑的特点,规定了大型商业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并按火灾类别和建筑高度进行了区别对待。这样规定的理由如下:1大型商业建筑体量、人员密度和火灾受损面大,需要的水量大;2A类建筑的可燃物多,易引起火灾,因此,A类的用水标准应高于B类;3建筑高度越大,火灾垂直蔓延的可能性大,施救难度也大,因此,同一类型中高层的用水标准应大于多层。7.1.4本条是按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作了规定,要求A类按3.0h计算,B类按2.0h计算。7.1.5消防卷盘的构造简单,价格便宜,操作方便,特别适合于商业建筑内的员工和其他人员扑救初期火灾使用。因此,要求每个室内消火栓箱内均应配置自救式消防卷盘。7.1.8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通过红外线探测,发现火源快,定位喷水准,灭火效率高,安全又可靠,特别适用于采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扑灭及控制火灾和为满足建筑美观或结构承重要求而无法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门厅、中庭、室内商业步行街等建筑大空间场所。目前,该系统在我国广东等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反应良好,应积极采用。7.1.9为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供水安全,本条规定了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性好,而且又能耐高温的管材和接口要求。7.2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2.1本条提出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具体要求。1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即使设置有外窗,多处于关闭状态或被广告等物体遮挡;大型商业建筑由于人流大,当火灾发生时,人群蜂拥无序进入楼梯间及其前室,此时即使想开窗,都难以实现。如: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所属的一幢三层营业面积2980m2的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火灾时,人群大量拥挤在大楼西侧二至三层的楼梯间和平台上,造成多人吸入烟气窒息死亡。因此,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措施,从而充分保障人员的顺利疏散和生命安全。2楼梯间至安全出口采用防火卷帘与相邻营业区域分隔的安全疏散通道,该疏散通道所构成的空间仍应采用机械防烟设施。 7.2.2本条提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具体要求。大型商业建筑营业面积大、人流多、商品构成情形复杂,且柜架也多,设置的外窗基本处于关闭状态,只有设置机械排烟,才能有效保障人员的安全。7.2.3本条提出设置机械防烟系统风量计算的要求依据如下:1大型商业建筑发生火灾时,楼层中的多数人都会通过前室的门进入疏散楼梯间,造成疏散楼梯间同时开启门的数量增加,因此,楼层数为三层及以上时,计算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公式中,同时开启门的数量按n=3确定,以保障防烟的有效性。3由于大型商业建筑发生火灾时,开启门基本为全开,故计算应按流速法计算,计算送风量L(m3/h)的计算公式如下:式中:F——每个门的开启面积(m2);v——开启门洞处的平均风速,取0.7~0.8m/s;a——背压系数,按密封程度在0.6~1.0间选择;b——漏风附加率,取0.1;n——同时开启门的数量。由于大型商业建筑的门最小为1.5m×2.1m,按n=2,a=1.0计算,则L=17463~19958(m3/h),条文规定计算送风量与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的加压送风量表规定值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则属合理规定。4风量的确定是依据第3款的说明中所列流速法计算公式,其中:开启门洞处平均风速v取0.7m/s;漏风附加率b,取0.1;背压系数a,楼梯间至安全出口采用防火卷帘与相邻营业区域分隔的疏散通道取0.6,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取0.9;同时开启的门数n=2。所列送风量即为按风速法计算结果取整数值,当门的尺寸非1.5m×2.1m时,应按比例进行修正。7.2.4大型商业建筑机械排烟系统和防烟系统独立设置,有利于机械防烟、机械排烟系统的可靠性。 大型商业建筑如利用空调或通风系统排烟,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 系统风量应满足排烟量;(2) 烟气不能通过其它设备(如过滤器、表冷器等);(3) 排烟口应设280℃自动关闭的防火阀和遥控或自控切换的排烟阀;(4) 排烟口与空调或通风系统的风口的启闭能够实现电信号和手动切换; (5)风管厚度应按高压系统选取;(6)风管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大型商业建筑如利用空调或通风系统作为排烟运行的送风系统,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 系统风量应满足送风量;(2) 采用空调系统的新风管时,空调系统的新、回风总管上应设置联动的电信号和手动切换风阀,实现火灾发生时,新风总管风阀全开,回风总管风阀全关;(3) 送风口应在每个防烟分区内设置,并应设置遥控或自控切换的阀,关闭火灾发生的防烟分区内的送风口。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可以作为平时的通风排气系统使用或空调过渡季全新风运行工况的排风系统使用。7.2.5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2基于大型商业建筑地上楼层的可开启外窗实际是处于关闭常态。因此,对于大型商业建筑地上楼层,根据面积大小,提出机械送风要求,以有利人员安全疏散。7.2.61加压送风防烟和排烟风管不应穿越楼梯间及前室,主要考虑风管的穿越,增加了防火墙体的风管预留孔洞和占用了前室的有效空间。2加压送风管道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时,若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发生火灾,加压送风管道内空气温度会急剧升高,为了确保人员疏散,在送风管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的防火墙处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7.2.7商场采用的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空调回风口设计位于空调机房的隔墙情况时有发生,本条是针对在墙体上设置回风口的做法提出的要求。7.3消防电气7.3.1大型商业建筑具有规模大、人员多、可燃物品多、火灾危险性及危害性大等特点,为减少和避免重大火灾的发生,对早期火灾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许多火灾、火警实例证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火灾的早期发现报警有着很好的作用。7.3.2 大型商业建筑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容易引起人员恐慌,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而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便于火灾时统一指挥人员疏散,同时还可以起到稳定人员情绪、减少恐慌的作用,故作本条规定。7.3.4本条主要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同时考虑到大型商业建筑的照明系统二次装修时,电气设计和安装都不够规范,是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诱因。根据消防部门资料介绍,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占50%左右。其中,由接地电弧短路引发的火灾是常见多发的原因。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能早期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及时提醒管理人员消除隐患。7.3.5发生火灾时,主要依靠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和引导人员疏散,消防设施的供电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对本市大型商业建筑供电电源设置情况调查,85%左右的大型商业建筑都设置了两个及以上电源,因此作出本条规定。7.3.7本条主要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曾有测试表明:紧急情况下照度的高低对人的情绪有直接的影响,照度越高,人对行动的敏捷性就越充满信心。考虑到疏散集散区、楼梯间、防烟前室、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主通道等地为人员疏散的主要通路,且人员较多,需要较高的照度,以确保火灾时恐慌中的人员迅速逃生。7.3.8考虑不同应急灯具的特点、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和维护的方便性等因素制定本条。曾有试验表明:1在火灾状态下,应急标志灯吸引人的视觉注意程度与火灾烟雾浓度、应急标志灯安装的高度和照度有直接的关系;2光致发光标志牌由于本身表面亮度低,对人的视觉吸引力较差;在有烟雾情况下,远距离不可见,近距离时依稀可见;3光致发光标志牌仅能作为消防辅助疏散标志使用;光致发光标志对火灾后期及应急标志灯熄灭后,人员匍匐逃生前进是有积极作用的。4根据调查,很多商场都没有设专职值班人员看管本楼层或本防火分区配电间的电器开关设备,即使有值班人员,由于火灾事故初期出现的情况复杂多变,难免会发生一些慌乱的现象,有可能顾及不上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各种用电电源的分、合闸问题。如果采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在确认火灾发生后,便可有序地接通各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应急疏散照明电源。7.3.9本条规定基于以下两点: 1应急疏散照明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是符合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但在重大灾害面前双电源仍有可能遭到破坏,考虑到大型商业建筑人员密集,应急疏散照明是帮助人员逃生的重要设施,其供电可靠性是很重要的;2大型商业建筑平面面积大,人员疏散及消防人员灭火的时间相对长一些,且分散式消防应急灯具和集中式应急电源的应急时间在技术上均能达到45min要求。7.3.10目前蓄电池供电方式主要为独立式和集中式两种,就独立式和集中式两种供电方式性能比较,集中式供电电源在系统可靠性、使用寿命、维护与管理、系统价格及用电管理等方面均优于独立式供电电源,特别是对于大型商业建筑,应急照明灯具较多,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只要对其供电线路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集中式蓄电池供电电源较独立式蓄电池供电电源是有优势的。7.3.11耐火电线、电缆的主要功能是在绝缘和护套被火燃烧后,靠缠包在铜导体上的云母耐火保护而继续通电一段时间。一般耐火电线、电缆,如果不在绝缘和护套层添加阻燃剂,就不具备阻燃特性。因为耐火试验的标准不考核耐火电线、电缆的阻燃特性。考虑到实际工程中,电线、电缆多采用金属线槽或电缆桥架敷设,若采用非阻燃的耐火电线、电缆,在火中具有延燃性,对其它线路影响较大,所以应采用具有阻燃特性的耐火电线、电缆。7.3.13本条主要是根据大量的工程实践,以及电线、电缆阻燃耐火等级的提高,对一些常用的消防设备供电方式作出较为切实可行的具体规定。7.3.14本条是从对人身安全负责的角度出发而作出的规定。在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中,80%左右不是直接烧死,而是因烟雾和毒气窒息死亡。由于PVC燃烧后发烟率高,且产生的烟雾毒性指数高,人在浓烟中只能存活2~3min。因此,北京、上海、福建等地都作出了对PVC绝缘电线电缆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规定。考虑到大型商业建筑为人流密集场所,采用无卤低烟型电线电缆,发生火灾时烟雾及毒性较少,为人员逃生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推敲editedon2008-07-2316:41建标标备便[2006]111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882-2006。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的原创公文,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银行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支行、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联社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党委领导、支行主导、农民主体、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坚持“开发式”金融扶贫,推动扶贫开发由过去“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围绕“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整体贫困”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农商银行面向县域、扎根农村、贴近“三农”的定位优势,创新金融扶贫体制机制,丰富扶贫信贷产品,帮助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激发经济活力,坚持做到扶贫项目优先支持、扶贫资金优先安排、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探索出一条金融扶贫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相得益彰、具有安徽农金特色的金融扶贫之路。在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对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贫困户授信建档率达100%,2016年计划单列专项扶贫信贷资金1亿元;到2020年底,计划累计投放扶贫信贷资金超过4亿元,其中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累计投放2亿元,并实现全县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扶贫范围及实施主体  (一)扶贫范围。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  (二)实施主体。全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所在地乡镇的支行。  四、工作重点及规划   (一)实施产业扶贫。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手段,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村制宜,扶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大力支持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信贷投放,努力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贫困户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实现脱贫。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加大信贷投入,全面完成贫困村和“三无”特困农户光伏电站建设,实现贫困村顺利出列和“三无”特困农户的稳定脱贫。大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资金项目投入,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有创业需求和创业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创业实现脱贫。从2016年起,实现产业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产业扶贫贷款规模占各项贷款比重逐年攀升,到2020年,计划累计投放产业扶贫信贷资金不低于2亿元。  (二)实施创业就业扶贫。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以及因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帮助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坚持“扶贫先扶智”,实施助学圆梦工程,在开展政策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扶助范围和延伸支持对象,做到政策性助学贷款和商业性教育贷款并举,打通教育扶贫推动多渠道就业的社会通道,阻断贫困现象代际相传。从2016年起,每年新增创业就业扶贫贷款不低于1000万元,到2020 年,确保累计投入创业就业扶贫信贷资金超过5000万元。  (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紧紧抓住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信贷资金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坚持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并重,支持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以及矿产、能源、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扶贫成效。从2016年起,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到2020年,累计投放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资金超过3000万元。  (四)实施民生保障扶贫。信贷资金加大支持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综合开发项目。结合贫困地区易地搬迁工程,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贷款支持;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发挥滞后薄弱领域的金融保障作用。到2020年,注入民生保障工程的扶贫信贷资金总量超过3000万元,金融支撑改善民生保障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凸显。  (五)实施普惠金融扶贫。依托贫困村两委、特约商户、农村社区超市等固定场所,加大电子机具布放,为贫困村农村居民提供消费、转账、查询和小额取款等基础性金融服务,实现贫困村金融服务“村村通”,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金融知识和产品宣传普及力度,触角延伸到村到户,让广大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共享均等化金融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根据扶贫开发任务和目标,在2016年一季度之前,要对扶贫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措施等进行周密规划、逐级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总行在二月份制定出台“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召开扶贫工作动员会议,开展扶贫专题培训。  (二)摸底建档阶段。2016年6月底之前,必须对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类贫困户逐户上门开展摸底调查,对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全面建立授信档案,对有效信贷需求及时给予授信和用信。2016-2020年期间,与当地扶贫办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贫困户脱贫、返贫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继续给予有效信贷支持,对返贫户要及时跟进、分析成因、精准施策、精准扶持。  (三)全面推进阶段。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基础建设扶贫、民生保障扶贫和普惠金融扶贫五大项目,加大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与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政策配套扶贫资金和扶贫优惠政策的对接,制定和落实扶贫金融需求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根据县委县政府“一年脱贫攻坚,四年巩固提升”的实施路径,对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拾遗补缺,扎实做好2017-2020 年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对已经出列的贫困村,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脱贫农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出列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力争做到金融扶贫全覆盖、服务能力全提升、服务功能全方位。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金融扶贫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农商银行立足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因此,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勇于争当“三严三实”和“四个自觉”模范,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动脱贫攻坚;要聚焦精准扶贫脱贫,谋划工作思路,倾斜资源配置,加大信贷投入,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总行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部署全行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负责制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对外联络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同时,总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联系点制度(附件),督促联系点支行贯彻落实扶贫规划和方案的实施。各支行必须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支行行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多方合作。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合作与联动,围绕地方政府扶贫开发主导作用,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加大与地方政府代发、代管资金业务的合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存放本行,增强扶贫资金综合实力。大力推广运用银村合作、银保合作、银政合作等,加强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合作,拓展“小微企业+贫困户”、“涉农企业+贫困户”等金融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早日脱贫。主动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政策支持,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优惠的信贷资金。  (四)实施优惠政策。围绕金融扶贫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出台“金农·扶贫贷”等信贷产品,实施“四优先、三优惠”金融服务方案,即:优先安排扶贫专项信贷资金、优先授信用信、优先享受“金农·扶贫贷”等产品服务、优先享受安徽农金电子银行特色业务,贷款利率优惠、担保方式优惠、授信服务优惠。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办贷流程,打通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流程化作业、规范化办理、阳光化操作。  (五)加强考核约束。建立金融扶贫监测考核机制,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坚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做到奖惩结合。要加强金融扶贫工作的统筹调度、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实行“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从2016 年起,总行将把各支行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经营管理综合评价和高管履职考评范畴,对扶贫贷款发放规模大、扶贫精准创新有特色、金融服务覆盖面广、金融扶贫综合效益好的支行进行专项表彰,反之则严肃问责。  (六)健全保障措施。强化协作联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强化组织推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要根据省联社扶贫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本行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强化政策宣传,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大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营造浓厚的扶贫攻坚氛围,促进金融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各支行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本方案,抓紧落实,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职,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全力以赴促发展、稳增长,经济实现持续较快发展。一年来,县政府领导班子围绕年度目标,积极主动厘思路、谋良策、抓重点、促落实,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4亿元,同比增长10%。规模工业增加值130亿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245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7.8亿元,增长12.3%;财政收入28.5亿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16亿元,增长12.7%。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三大经济指标总量分别位居二类县第1位、第2位、第4位。实现进出口总额2.4亿美元,理士电源进入“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我县入围全国最具发展潜力百强县(市)榜单位列48位、全国县域经济创新力50强榜单第29位。  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促发展政策。研究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调转促”行动计划等政策性文件,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工业提质增效。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2家,总数达266家。理士电源和皖雪食品分别进入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和制造业企业50强榜单。新增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博机电、汇邦小贷公司在全国新三板股转中心公开挂牌,美信铝业等5家企业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产量达108万吨;小麦单产511 公斤,连续三年超千斤。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6家、家庭农场58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20多家。美好乡村加快建设,示范村增至24个。小农水重点县、小型水利改造提升等水利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市创建绿化模范城市任务,植树造林2万亩,建成森林长廊示范段30公里。服务业质量提升。服务业完成增加值70亿元,增长9.1%,新增4家规上企业。阿里巴巴村淘项目入驻濉溪,首批45个农村淘宝村服务站建设运营,濉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农村淘宝项目濉溪服务中心建成运营,京东中国特色·濉溪馆即将开馆。福田辰茂酒店建成营业,濉溪大市场、超快物流加快推进。新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1家,全县达101 家,我县在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等文件,优化招商思路,提升服务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年引进规模项目27个,利用外资2.1亿美元,增长15.6%,一批重大工业项目落地建设。全县171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9.2亿元,华中天力铝业、博盛新材料、金鸿盛电器等一批产业项目主体竣工或试产,淮六路、泗永路、南双路等大修工程竣工通车,淮六路连接线、濉漆路北段、南坪船闸等项目加快建设。三是提升县城规划建管水平。研究出台“三城同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安居、畅通、增绿、惠民、街巷改造、管理提升”六大工程,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全省卫生县城。完成县城总规、6个组团控制性详规和6项专业规划编制。完成征收房屋面积64万平方米。碱河路铁路立交桥已完工,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县体育场塑胶运动场地加快建设。濉河公园延伸段景观工程建成开放,乾隆湖北岸景观工程加快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城乡综合环境显著提升。四是创新投融资体制。依托县建投公司与徽商银行共同成立濉溪徽银城镇化一号基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PPP合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央企中冶十七集团,建设3个棚户区改造和濉溪二中新校区、5条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积极与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计划到2020年,各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融资规模达到30亿元。  二、全心全意保民生、促和谐,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扎实实施民生工程。全面完成30项民生工程任务,城乡居民低保等9个项目实施提标,全省最大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孙疃大田水厂建成使用,改造农村危房1300户,建成安置房3123套、公租房51套。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062元、9916元,分别增长8.5%、9.5%,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年减贫人数4300多人。依托小老板培育工程,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增城镇就业16719人。新增私营企业1120户、个体工商户5575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医保参合人数达94.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2.6万人。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争创职业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通过省政府评估。新增发明专利申请475件,其中专利授权42件。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我县在全省新农合医疗绩效评价中获得第一。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强化。人口计生工作得到加强,单独政策积极落实。“法治濉溪”和“平安濉溪”建设扎实推进,公共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信访维稳和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坚持用制度管权、限权,确保政府权力阳光运行。健全政府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按照县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一言堂”。2015年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1次,县长办公会13次。完善招投标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招投标行为,同时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有效防止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强化审计和公共资金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部门、行业的审计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民生和社保资金、权力运行、履行经济责任等审计实现全覆盖。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市政投资项目和社保基金、扶贫救灾资金、“三农”资金等政府资金,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共资金安全。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面及时进行公开,并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处理事情、解决问题上秉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驰而不惜转作风、促廉政,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进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增强政治意识,引导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加强廉洁从政特别是权力观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老石话廉》等廉政教育片,增强班子廉政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突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重要时期、关键环节上掌好权、用好权,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项目和资金领域延伸取得新进展,权力运行和管控进一步规范。严厉查处违纪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对政府系统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5年,全县处理公职人员77人,其中政府系统69人。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30条、市委20条规定,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招待等各项规定,全县招待费用同比减少14.4%。大力精简文件会议,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精简19%,政府文件精简15%。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双联系”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一批“不严不实”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尽管去年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经济总量依然偏小,主导产业优势不够突出,服务业质量不高,抓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大;城市建设滞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不足,许多“短板”还要加快补齐;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够,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落实不够;个别部门党员干部服务和廉政意识不强,存在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下一步重点从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等重大政策机遇,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全面落实我县“调转促”行动计划,加快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做强铝基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三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进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重点实施好阿里巴巴村淘项目,培育一批电商主体,努力打造濉溪“风情怀古”精品旅游线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围绕“三城同创”,重点加快14个棚户区改造,同步撬动河西新区二中搬迁、文体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县城功能,改善生态文明环境。二是进一步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县政府党组成员定期接访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应的信访问题。全面落实城乡一体配套改革,扎实实施一批民生工程,保障广大群众在教育、卫生、医疗、就业等方面基本需求。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党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及部门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和政治意识,把住思想“总开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规定及效能建设规定,强化督查督办,从严从快查处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干部作风切实转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一、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开展专项治理。抓住突出问题,围绕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陋习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各区县(市)及财政、审计、公安等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探索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二)紧盯重要节点。围绕重要节点和假期,部署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采取宣传教育、短信提醒、通报曝光、设立举报窗口、加强监督检查等举措,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三)注重日常监督。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看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市属国有企业、经济园区等薄弱环节,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查处。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信访举报件和典型问题的办理力度,对督办、转办、转送件定期对账、动态监管、跟踪落实,对每一件信访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问题线索件件得到处置。定期汇总分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抓好廉政账户、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强化源头治理,督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食堂管理,开展国有企业纠正“四风”和食堂管理专项检查。  (四)强化通报曝光。加大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提高通报频次,持续释放影响。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和完善月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月报数据;适时抽查各单位月报数据,选取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推动问责成为常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坚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问责的同时,强化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严肃问责。拓展线索来源,在认真办理上级督办、转办、转送件的同时,对领导批示、巡视移交、媒体曝光、信访反映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一案双查”,落实“上追一级”要求,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二)巩固和深化落实责任的成果。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创新方式方法,督促市责任制办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健全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度,适时对各单位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迟报、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与纪检监察室的联系沟通,深入分析研判问责情况,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总结推广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责任,指导推动工作。积极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制度,实现履责留痕、问责有据。  (三)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推动谈话、函询、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决策制度。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2016年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逐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公开说明内容。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一)加强换届会风会纪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等换届纪律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造谣诬告等行为,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做好拟提拔或重用市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敷衍塞责导致政策“睡觉”、措施落空等行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围绕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各级公共服务、执法单位和领域发生的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部署启动、清理排查、督查问责、总结规范等阶段的工作和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以及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将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合纳入专项整治工作,对落实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  (二)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县、乡党委、纪委切实履行责任,统筹谋划、对症下药,坚决查纠不正之风,严厉整治腐败问题,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督促区县(市)党委、纪委对“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情况组织抽查。围绕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扶贫工作环节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集中筛选问题线索,分批次进行重点督办。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监管责任不落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的责任。  五、严肃执纪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一)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制度,明细政策界限,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协调督促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落实“三公经费”季报和汇总制度。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公务接待、职务消费标准等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合理界定公务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开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拆违控违、城市管理、治安维稳、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专项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二)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问题线索,对领导同志批示、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督办,对情节严重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参加市政府督查问责工作,坚持不越位、不缺位,认真履行职责。改进事故调查工作,协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广播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验材料              XX广播电视台作为我市对内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不断创新,切实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优势,借助日常新闻报道、专题报道、连续和系列报道;播放大型纪录片、警示片;以及微电影、短剧、小品、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积极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XX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XX新闻联播》、新闻广播频率《XX新闻》等新闻类节目为依托,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及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决策部署,及时、准确、权威地报道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追究等精神,省委书记郭庚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在我市的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主要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会议、讲话、调研活动等内容,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声音不折不扣地传递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去,做到了上情下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各地创新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形式的经验和做法。   二是加强联动,同频共振。注重用好用足全台媒体资源,协调各部门、各频率频道及新媒体,结合各自节目实际,开展同步宣传,拓宽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交响乐”、“大合唱”。台总编室及时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市纪委《廉政访谈》专题节目,并引进播出了河南电视台制作的8集文化纪录片《鉴史问廉》;新闻中心每期《党建之窗》节目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来报道;产业中心在《每周综艺汇》节目中定期安排廉政小品等内容,寓教于乐;新闻综合频道定期制作播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标语;新闻广播频率的《XX好声音》和《好歌天天唱》节目也都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关键时期,安排播放廉政歌曲;网络部则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闻、专题等内容,弥补了传统媒体传播方面的不足。这些宣传形式与《XX新闻联播》和《XX新闻》的主阵地主渠道宣传,广播电视互相辉映,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强大合力。  三是抓住节点,统一布局。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宣传期,我们都及时召开协调会,根据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策划安排报道,努力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时、度、效”。同时,调动全台精兵强将,参与承办了市纪委的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对竞赛活动预赛和决赛都进行了现场录制,经过精心编辑后在黄金时间先后播出三次,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整合全台媒体资源,下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这盘棋  一是结合不同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XX新闻联播》和《XX新闻》分别开设了“党建之窗”、“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三查三保”等专栏,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掀起了宣传高潮,增强了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XX广播电视台采制播放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闻、专题、综述、述评等有320余条(部)。  二是办好热线直播广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和《有事您说话》,架起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政风行风热线》是由市纠风办和我台联合主办的一档舆论监督类热线直播节目,目前已建立完善了上线单位考评机制,对71家上线单位进行了考评,通过每天解决落实一个问题、记者连线反馈、上线单位答复、听众满意度回访等方式,《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截止目前,《政风行风热线》已经播出291期,其中反馈103期,解决落实群众问题357件次,成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岗”,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政风行风建设;《有事您说话》节目致力于化解百姓的疑难,传达百姓的意愿,解决现实的民生问题,为百姓提供直接又快捷的服务,该栏目已直播节目228期,现场接听热线1300余条,连线各职能单位及村镇领导260多次,场外电话1600多个,短信700多条,问题办结率超过75%。,成为热心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处”。  三是充实《有事您说话》节目内容,进一步创新报道方式。七月份以来,我台新闻广播《有事您说话》栏目推行“2015听众服务季”活动,该栏目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宗旨,积极开展“进社区、下基层”服务活动,利用周六周日深入社区、农村为广大社区居民、农村群众、老年人、困难户等社会特殊群体送去党的政策和关怀,送去广播电视人的热心服务,为听众排忧解难,架起了党和政府与广大听众的桥梁。  三、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健全的机制来保障。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畅快的沟通协调机制。将加大报道力量,抽调更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编辑记者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中。  二是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在宣传内容上,要根据不同阶段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重点,提前谋划,精心策划,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主动仗,为党风廉政建设鼓与呼。在宣传渠道上,要继续形成以新闻综合频道《XX新闻联播》、新闻广播《XX新闻》为主,以公共频道、图文频道、科教频道、交通广播及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为补充的宣传格局。在宣传形式上,改版提升《百姓》节目,积极打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特点和优势,采用新闻、专题、访谈、典型报道等形式,做好舆论引导,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报道更加鲜活生动,丰富多彩,富有实效。  今后,XX广播电视台将继续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准确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果,创新广播电视报道形式和内容,广泛凝聚廉洁正能量,为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验发言材料     今年以来,我们紧扣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知田善种、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开展“一学两抓三责”活动为统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围绕中心、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纪检组秉承以“监督执纪问责”为立身之本,“忠诚干净担当”为工作之魂的工作理念,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践行了“两个责任”,较好地实现了“以工作彰显作为,以宣传提振工作”的新局面。  截止目前,共向省级媒体、《三门峡日报》、市纪委《纪检监察简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92篇(次),被省人民广播电台采稿5篇,被《三门峡日报》采纳22篇、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采用24篇,连续三个季度在全市纪检监察网络宣传工作中排名第一。9月25日,创新载体,与市纪委第一纪律审查协作区承办了“讲规矩、守纪律、纪在法前”为主题的廉政道德讲堂活动,得到了市纪委金校卫副书记的鞭策和肯定。之后,又相继得到了省纪委、中纪委网站的关注报道,达到了引导、示范、教育的效果。  一、党组知责思为,形成了宣教工作新格局  体现在: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了主体责任,坚持把主体责任与宣传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自觉融入,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督导协调,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彰显了特色、凸现了亮点,营造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良好氛围。表现在:去年12月,率先在全市出台了“两个责任”清单,以岗定责,明确市局党组主体责任5个方面20项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7个方面23项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20项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5个方面21项责任,纪检组长第一监督责任人8项责任,从机制上保障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清单的推行,于3月21日,得到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云的批示肯定:“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领导干部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希望继续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水平,促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台阶”。同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网络队伍,拓宽了新闻宣传覆盖面,对内打造“廉政文化”“工商文化”“清风三门峡红盾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网络宣传平台;对外与各新闻媒体相衔接,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管控,围绕“三严三实”、“一学两抓三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和“我为三门峡发展作贡献”活动,做到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注重内外宣传相结合,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了保障,较好地彰显了工商部门的团队形象和核心价值观。  二、纪检组知田善种,构建了工作理念的新常态  我们牢牢把握抓宣传的过程就是履职尽责的过程,较好地成为了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抓手。坚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相结合,把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贯彻始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一方面,通过组织观看《鉴史问廉》、《复兴之路》;发放教育读本《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身边人的警示》、《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王岐山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一把手”讲党课、廉政道德大讲堂、“一学两抓三责”知识测试,积极参加全市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参观函谷关廉政教育基地等一系列活动,揽镜自照,明是非、知行止,解决了怎么办、怎么干的问题,突出了主责主业,实现了工作预期,践行了市纪委和委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通过宣布处分决定的形式,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提领扯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有了触动,灵魂上有了震撼,行为上有了对照。今年对3个单位下发了《函询通知书》,约谈机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16人次,给予党纪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  三、以考核机制作支撑,知任图进,彰显了落实“两个责任”新作为  责任目标确定之后,关键在于落实,核心在于考核。我们在清单的管理上,及时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从“考什么、怎么考、考核结果怎么用”三个方面入手,按照市纪委《纪检监察网络宣传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要求,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考核,探索建立了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实现了工商工作,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可溯性、可控性,拉动和提升了整体工作,真实的反映、较好地诠释了“用制度育人、用机制做事”的理念,形成了工作的常态化。紧紧围绕“一岗双责”,确定了21个科室的18项主体责任;5个直属机构的48项主体责任、18项监督责任,采取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逐项考核,工作台账两月一报送、半年一考核,公示排名,较好地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倒逼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使每名干部在思想观念上与大局主动合拍,在工作重心上与中心工作主动贴近,在工作措施上与人民群众期盼主动对接,与市纪委确立的“定责、考责、问责”相融合。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把问责作为考核手段,对于考核排名后两位的科室和排名靠后的单位点名通报,由纪检组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年终累计考核靠后的,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和科室副职一年内不能晋级提拔和调整重用。以考责促履责,使考核真正成为了党组、纪检组管好干部、用好干部、评价干部的总引擎。  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理念和作风的转变更应该顺应市委的部署、市纪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宣传工作更应该把握时代的脉搏,时刻回应组织和人民的期盼。就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的要求和领导讲话精神为指向,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总基调,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担当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讲好工商人故事、传播纪检人好声音方面释放正能量、顺应新期待!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上级纪委的正确指导和XX市委、市纪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大宣教”为支撑,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核心,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载体,拓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一、加强宣教阵地建设,打造特色廉政教育基地群  联合市检察院高标准建成灵宝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7月15日,XX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云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邱恺共同为基地揭牌。该基地占地总面积300平方米,展出各类职务犯罪典型案例900余件、廉政公益版面60余块、廉政视频短片30余部。基地综合运用视频、展板、塑像、实物造型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融入声光电等科技元素和多媒体设备,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使参观者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基地建成后,下发通知组织全市128个单位分期分批参观学习,明确要求参观学习人员手写心得体会。该基地与2013年建成的函谷关修德养廉教育基地、2014年建成的市委党校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一起,构成了既明确定位、各有侧重,又整体配合、优势互补的廉政教育基地群。今年以来,三个基地累计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和接待参观学习8300人次,在加强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同时,我们积极开辟网络新媒体宣教阵地,在做好网站、微博管理的基础上,新开通了“清风灵宝”微信公众号,围绕廉情要闻、工作动态、党纪条规和政策解读、廉政文化等方面,定期发送。截止目前,已累计发送75期,92条,其中多期阅读量突破4000人,最高一期的阅读量达6885人。  二、发挥三支队伍作用,提升宣教工作引导力  近年来,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我们灵宝市建立了三支编外队伍。一是组建反腐倡廉讲师团,从市委党校、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选聘人员,按照“因岗施教、按需施教、分层施教”的原则,推行“菜单式”教育。市纪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廉政宣讲。截至目前,已宣讲7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8200人次。二是组建反腐倡廉特约通讯员队伍,颁发聘书,组织业务培训,引导他们聚焦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聚焦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挖掘新闻线索,及时整理总结反腐倡廉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80余篇,有效地强化了反腐倡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三是从各单位选聘人员组建反腐倡廉特约网评员队伍,对社会关注热点和网上舆情焦点问题,及时跟进,组织命题约稿,正面发声,以引导网上言论,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今年以来,组织撰写网评文章90余篇,发现并及时处理网络舆情6起。  三、丰富宣教活动载体,汇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一是节点提醒。在春节前组织廉政教育大会,由市委书记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廉洁自律教育专题报告,并以市委书记、市长名义发出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廉政公开信,通过报纸、手机报、微信平台和电视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在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利用报纸、电视、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廉政提醒。二是媒体传责。协助“两个责任”学习落实,配合完成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在“清风XX”政务微博的落实“两个责任”在线访谈。在灵宝电视台开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在线访谈”栏目。组织部分乡镇、市直单位、市属企业党委(党组)一把手共20人,走进电视台演播室,进行访谈。在《金城灵宝》开设“主体责任大家谈”栏目,连续刊发有关单位负责人的署名文章。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反腐倡廉电视知识竞赛活动,70个单位经过初赛、复赛,确定6个单位进入决赛,决赛在灵宝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所有市委常委和各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现场观看,全程录像并在电视台播出。三是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巡展。从近年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查处的122起案件中,精心选取24起典型案例,分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七大类型,配发点评制作成版面,巡回各乡镇展出,以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学党纪讲规矩。截止10月20日,共展出9个乡镇,现场观看党员干部群众达3万人以上。配合完成“清风中原行”采风团走进灵宝采访报道活动,组织部分典型案例当事人接受采访,现身说法。四是以考促学。将廉政教育与干部管理任用深度融合,组织举办2015年廉政法规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全市1202名干部参加考试,其中副科级干部499名、正股级干部703名。同时,采取各单位自行命题、组织监考,市纪委现场巡考的办法,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全市112个单位,6465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五是专题培训。对新当选的农村三委干部组织廉洁履职培训17场次,培训基层干部3300人次。六是重点教育。针对教育、卫生系统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现象,在教育、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集中廉政教育。  四、弘扬优秀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文化氛围  一是春节前组织廉政戏剧《大河惊涛》巡演活动。二是依托境内“四知先生”杨震事迹,新编历史小戏《杨震辞金》,经XX赛区筛选、省级初赛,挺进第十二届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决赛,荣获三等奖。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建设高标准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12个。四是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学习《道德经》经典名句,感受传统廉政文化魅力”为主题的廉政书画、动漫作品创作大赛,并对获奖师生作品进行集中展出。  下一阶段和明年,灵宝市宣教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引导力,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多种形式抓党纪条规学习,重点是对新印发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利用宣讲、培训、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宣传教育。二是继续加强警示教育,重点是组织好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和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三是继续发挥好三支队伍作用,加强廉政教育、新闻宣传,加强网站、微信、微博运行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推动力。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好函谷关修德养廉教育基地申报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的迎检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拓展廉政文化覆盖面,提升示范点的带动力。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验材料    今年来,XX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在县纪委的指导支持下,坚持纪挺法前,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在充分发挥既有宣传阵地作用基础上,积极创新方式,通过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廉政宣传教育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入脑入心。  (一)依托特色资源,创新展现形式,拓展传统文化资源辐射范围。依托刘少奇旧居“全省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展馆(一居一馆),分层、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强化党性修养,使其秉持操守,砥砺品行。并积极推广宣传,扩大其辐射范围,今年已接待长沙、驻马店等省内外200多批次近2万余名党员干部。同时,自创“一剧一影”,丰富宣教载体。挖掘曹端“公廉说”历史文化内涵,自创廉政曲剧《曹端还乡》和微电影《一代廉吏》,在省内外巡演,反响良好,并受到省市领导肯定。  (二)回望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一是举办《刘少奇与抗日战争》图片陈列展。7月底,在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举办了《刘少奇与抗日战争》图片陈列展,展陈面积300多平米,展线长180米,展出图片、资料320余张,实物50多件,从领导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夺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四方面,直观形象展现了刘少奇同志为抗日战争作出的伟大贡献。二是举办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展出版面139块,图片1000余幅,以珍贵详实的历史照片,图文并茂、全面客观地再现历史,全景展览中华民族14年抗战历程和反法西斯战争的光辉历史。同时,举办“抗战歌曲大家唱”,四大班子领导与8支党政机关职工队同台表演合唱曲目,共同缅怀抗战历史,弘扬正能量。三是寻找“抗战老兵”,回望革命历史。联合县电视台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渑池籍或者曾在渑池参加抗战的老革命、老英雄,重现渑池人民英勇顽强、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革命历程,启迪后辈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先后对黄廷理、井传友、王建民、崔鸿喜、刘荣德等5名抗战老兵采访录制,并在渑池电视台、仰韶清风、清风视频等电视和网络媒体等同步展播。活动传承和发扬了老一辈革命家的优秀品格和优良传统,激发了全县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  (三)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教内容,唤醒纪律规矩意识。  一是首创《廉政视窗》,筛选廉政故事和文章,分廉政时评、廉史镜鉴、清风文苑、学思践悟等12个板块,每周印发两期,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素材。第一时间将市纪委吴云书记的理论文章《纪挺法前要深刻理解四个“不等式”》刊发头条,帮助纪检干部澄清认识,深刻理解纪挺法前的内涵和外延。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正职带头撰写感言。目前已编发60期,收到廉政感言3万余份,并筛选120余名科级干部感言进行刊发。二是举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7月份,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并督导检查,组织全县各单位的4009的党员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参加测试人员成绩均达标,实现了以考促学和以学促廉。三是举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9月25日,挑选8支代表队,每队由1名副科级班子成员带队并参与答题,围绕党规党纪等内容展开激烈角逐,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2个,计生委、农业局的2名副科级干部被评为优秀选手,四大班子领导为获奖代表队和优秀选手颁奖,电视台全程录制播放。  (四)平台持续发力,夯实“主体责任”,廉政电化教育实现全覆盖。一是传播手段全覆盖。依托电视台《仰韶清风》栏目、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和清风视频网,扩大宣教成果,实现传播媒体全覆盖。结合“三严三实”、“四问四做起”和反腐倡廉新形势,联系县情,推出廉政节目。已经组织1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5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就“主体责任”落实接受电视访谈,并持续开展,不仅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而且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二是接受对象全覆盖。分三轮次组织103个单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电化教育,刚性要求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对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求其履行请假手续并书面说明情况。每轮次学习结束后都集中“补学”,并及时将出勤情况通报全县。今年以来,已播放《暴风雨中的忏悔》《鉴史问廉》等7部廉政电教片240场次,59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7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均按要求至少参加两轮次学习,印发通报2起,点名道姓通报部分科级干部。三是关键节点全覆盖。每逢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四风”易发多发期,提前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微信,提醒党员干部“身心放假、纪律无休”,时刻绷紧作风纪律弦。今年已编写廉政手机报48期,发送3万余人次。  (五)推进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创建廉政文化特色精品项目。一是进农村、进社区多点开花。陈村乡高标准规划廉政文化一条街,在南庄、柳永、黄花等创建7个廉政文化亮点村,在全乡营造崇廉尚廉氛围。南村乡在利津社区、柏树小区、景观大道制作高档喷绘宣传版面10余块,绘制墙体廉政文化漫画400余平方米。果园乡、仁村乡编制廉政口袋书1600多本发放村“三委”及党员干部。二是进企业、进家庭亮点纷呈。烟草局在办公楼大厅增设廉政文化版面,精选廉政漫画、廉政故事在机关家属院设置廉政文化长廊,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时刻置身于廉政氛围。三是进机关、进学校形式多样。文广新局制作廉政提示桌牌22块放置于股级以上干部办公桌,并在文化馆、图书馆建立动态“廉政文化长廊”,挑选2名讲解员专职讲解。检察院挑选廉政名言警句300余幅,以LED为背景展现,让党员干部在无形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以曹端小学为示范点,组织编写《廉洁文化学校教育读本》发放学生,将廉政文化根植于孩童心灵。  (六)注重总结推广,宣传报道工作成果,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在“清风渑池”微博增设违纪问题曝光台,及时转发曝光查处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加强网络和对外宣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稿5篇、河南党风廉政建设组稿1篇、河南日报发稿2篇、省纪委网站发稿4篇,在市纪委网站发稿近40篇。新华网、光明网、三门峡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多篇稿件对我县报道宣传。同时,赋予建筑廉洁寓意,以清源路、清风桥、洗心园等命名了县内一批主要道路、桥梁和园区,使群众时时处处接受廉政文化洗礼。  二、2016年工作谋划及下一步打算  第四季度和2016年重点做好“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协同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协同合作,参与制定党委宣传部门方案制定,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占领宣传教育主阵地,引领舆论新动向,形成整体合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积极挖掘传统古村落的廉政基因及家训家规,传承廉政思想。  二是坚持通报曝光,形成反腐宣传震慑。按照市纪委要求,对查处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案件,不回避、不遮掩,点名道姓曝光,惩治违纪者,震慑心存侥幸者,打造反腐宣传新阵地;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按照“四统一”标准改版渑池县清风视频网;围绕关键节点,加大舆情监控,。  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宣教实效。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廉政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学习宣传,通过学习辅导、座谈交流、廉政测试、在线访谈等方式增强学习宣传实效,唤醒党规党纪意识,并督促指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四是坚持常态化教育与创新方式方法相结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以案说纪,运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廉政电化教育。既正面引导,积极宣传从严治党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正能量;又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探索宣传教育新模式。  XX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材料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XX区举全区之力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做法主要有:  (一)责任落实到位,实施了“七项制度”。一是落实区领导牵头帮扶责任制,34位区级领导带头帮扶贫困村,每人直接联系3户贫困户。二是落实乡镇街道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脱贫摘帽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落实区级部门对口帮扶责任制,83个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村,每个单位扶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四是落实企业结对帮扶责任制,74个帮扶企业每个捐赠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五是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制,全区组织近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每位处级干部包2户、科级以下干部包1户。六是落实脱贫摘帽工作“一票否决”制。将脱贫摘帽工作纳入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实绩考核。七是落实督查制,建立脱贫月报制和贫困村项目建设周报制。开展了行业督查和综合督查,重点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到户扶贫资金兑付,对工作滞后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了排序和通报。  (二)资金整合到位,打好了“组合四拳”。一是强化投入保障,建立财政“兜底”机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级行业部门整合资金没有计划或不能到位的,由区级财政“兜底”垫资;社会捐助不能保障到户扶贫资金的由乡级财政“兜底”垫资,不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切实加大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交通、水利、国土、建委、农业、卫生、教育等重大民生扶贫项目,区级行业部门给予超前规划,超前调度,打捆使用区级行业部门资金。三是广泛引导社会参与。动员区内80个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帮扶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四加强动态监管,提升了资金使用绩效。出台了脱贫摘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对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政策进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合同化管理投入机制,全面推行“一主体、七制度”、“三专一报、三公开、三监督”制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三)精准措施到位,抓住了“三个环节”。一是开展“四评四定”,在精准扶贫的“准”上做文章,解决“扶谁的贫”。创新制定贫困户“四评”法,摸清“户脱贫”病根。按照基础、生产、劳力、教育等4个方面63项指标的百分制“四评法”,把贫困户分为重点、一般、稳定三类进行攻坚。探索制定贫困村“四定”法,找准“村销号”瓶颈。二是坚持“两个双到”,在精准扶贫的“精”上下功夫,把握“怎么扶贫”。坚持“五个一批”到户,兑付到户扶贫资金11806.11万元,做到了精准到户项目全覆盖,贫困户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六大工程”到村,投入2.63亿元,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道路畅通、便民服务、安居工程、人饮安全、村容村貌等1222个项目。提升了贫困村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贫困村达到“八有”标准。三是建立“四大机制”,在脱贫越线的“稳”上聚合力,明确脱贫后“怎么办”。建立干部帮扶长效机制,出台了驻村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把帮扶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制定了“对建卡贫困户种植榨菜、养殖土鸡给予补助;农业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发展对建卡贫困户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土地入股;龙头组织涉农资金产业补助40%的资金作为贫困户入股金;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财政给予贴息”等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合作制、股份制、合同制、代种代养制、资产收益制等新的扶贫带动发展机制模式,建立到村到户的融资、营销、项目三大平台,重点支持打造贫困村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特色种养等扶贫产业。建立分类救助长效机制,在全面调查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因病、因学、因灾、因残致贫等分类救助办法。因学致病救助长效机制。对建卡贫困户子女在民办中职上学学费超过2000元的予以全免,全免普通高中学费(市级重点800元,其他普通高中500元),对建卡贫困户大学生专业特别的给予专门资助;对建卡贫困大学生就业有困难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内国有企业和公共岗位协调安排就业。医疗救助长效机制。设立了2000万元的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重病患者按比例予以1000元-5万元的医疗救助;对农村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重病患者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住院预付金,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的住院检查费减免5%、床位费减免20%;因病致贫贫困户重病患者除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外,另外享受了由区财政出资参保的每人18元的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建立因灾致贫救助长效机制。对因自然灾害遇难的建卡贫困者家属一次性发放8000元的抚慰救济金;对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遇难者,由保险公司按每名4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险理赔;对因灾致贫的建卡贫困户家庭,按照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由区财政为每户建卡贫困户缴纳住房自然灾害险保费200元;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生产自救能力的贫困户,给予2500元-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时由保险公司按损失情况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的理赔。建立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出台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实施意见,提升建设标准档次,加强设施后续管护。 政务中心工商窗口申报红旗窗口先进事迹材料  2015年,XX市工商局工商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服务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被市效能办授予“社会满意窗口”光荣称号、在领导班子成员窗口坐班活动中被市效能办通报表彰。窗口工作人员先后被评为“全省最美服务之星”和“XX市窗口服务之星”。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窗口建设,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在登记上实施“六制、三清、一公开”制度,即推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节假日预约制、领导帮扶制。接待咨询一次清,表格发放一次清,告知内容一次清。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5112”标准化服务,即等候时间不超过5分钟,办理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业务1天内办结,最长办结时间不超过2天,实现了登记业务的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2015年全市新设各类企业7434户,注册资本457.9亿元;其中,内资(含私营)企业7401户,注册资本455.1亿元;外资企业33户,注册资本3469.62万美元。个体工商户18201户,资金数额28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94户,注册资本13.6亿元。  二、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2014年9月29日起在我市天长市试点启动“多证合一”工作,这在全省也是首家,并在201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会议工作中做经验交流发言。2015年2月5日市政府出台了《XX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滁政秘【2015】10号),正式启动市级“三证合一”工作。截止到2015年6月全市均已开展了“三证合一”工作,共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823户。此外,从9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至目前已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200多户。  三、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   工商窗口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50号和(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滁政〔2015〕49号)、《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附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实施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分离。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已有2178户市场主体完成“先照后证”的设立、变更登记,涉及到食品、餐饮、运输、网吧、旅游、文化等多个行业。  同时,为加强登记后的监管,工商窗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将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确保了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目前全市共发放《告知书》2200余份。此外,我们积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依托市政务服务智能化审批系统,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库。工商部门发放经营执照后,相关信息自动推送到共享库,各监管部门窗口可随时查看相关信息,并根据企业经营内容,及时通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  四、全面放宽住所登记   工商窗口严格执行《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滁政秘【2014】187号),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采取措施充分释放住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迄今共实现放宽住所注册登记135户,其中85%为园区企业,有效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对涉及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电子商务、商务秘书等十个行业的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企业,可依法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破除中小微企业进入市场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营造更宽松便利的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其发展新活力。    二是“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方便企业注册登记。使分支机构和主体企业可以在同一地址登记注册,或者同一地址可以登记多个企业,充分释放了住所资源,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目前已办理“一址多照”营业执照18户  三是针对工业园、创业园、开发区、村委会引进的一些的项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难以提交房产证明等权属证明材料这一实际情况,可直接由开发区、工业园区委员会、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免予提交房产证明文件,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是对涉及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商务秘书等十个行业的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企业,可依法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五是对前置部门已经核准的申请人住所,办理工商登记时可不再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五、全面简政放权,落实属地登记管理  从2014年3月20日起XX市工商局授权琅琊、南谯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其辖区内的私营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截止目前,两区共办理新设私营企业2709户。2015年4月1日起XX市工商局又将冠“XX”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权限下放至琅琊区、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节省了投资人往返时间,大大缩减企业创业成本,是实现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六、全面实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对依法须经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即由现行的申请人网上申请、到总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改变为主要由申请人网上申请、在当地企业登记机关领取“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这一改变,可以做到申请人不必跑总局即可以全程电子化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业务,有效节省申请人时间、精力和相关成本。目前全市已有2个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通过全程电子化予以核准。  七、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的登记和规范工作,推进企业上市,拓宽企业融资平台,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我市企业综合实力。目前,全市共办理187件股权出质登记,出质总额20.8亿元,为企业融资近32亿元。  八、积极为地方招商引资服务,确保招商项目顺利落户  积极主动参与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中。特别是对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指定专人帮扶,收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帮办企业57户(其中5000万元以上11户)。  同时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的成绩。多渠道加强窗口对外宣传,在中心、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等网站发表信息40余篇。  2016年XX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将继续怀着对工商事业的无比热爱,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三,加快建设环滁皆美家园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林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XXXX型林场现有党员54名,我场党建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以“三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带”字,以领导干部示范推动责任落实  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林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召开各种会议,积极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同时研究部署林场党建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抓好落实,健全林场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挂分场、挂支部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责任书的目标要求,履行职责,抓好林场党建工作;二是支部书记抓实施,林场党委与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支部职责和任务,每月听取各支部书记的汇报,保证林场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把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党员活动场所的建设。  二、围绕一个“实”字,以服务党员夯实基层基础   “三大工程”创建有声有色,并全面完成了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同时按照要求进行及时更新。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成立温馨“365”党员服务站,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台账和制度,及时帮助解决林场党员的生产生活困难。全场继续深化“千名干部下基层实现三个全覆盖”和党员干部“三进社区”活动,机关干部全部到社区报到,并深入到社区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意识,切实完善党员志愿服务队、便民服务队、红白喜事理事会、党员义务巡山队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的意识;二是拓展服务载体,为职工在低保评定、办理退休、医保、社保办理、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方便。  三、注重一个“新”字,做到“三个促进”  一是抓党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加强了机关返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了林场干部监督考核机制,每半年对干部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年终全体机关干部写述职报告,并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二是抓党建促进民生改善,为改善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全面启动了89户国有林场危旧房原址维修加固改造项目;三是抓党建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了世界500强英联食品,现已正式落户我县。  四、突出一个“保”字,把党建经费落实作为第一保障   一是在实行实报实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委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二是在党建工作经费上每年每个支部不少于3万元,用于支部党员活动场所、党员服务平台等建设,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上级下拨的党建经费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不挪用不截留。  一年来,我场党委在县委、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正领导下,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活动阵地得到进一步巩固,活动载体得到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顽强拼搏,大力加强林场党建工作,不断推进XX各项事业健康全面发展。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血脉,蕴涵着企业的价值,代表着企业的追求,文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煤矿属于高危行业,具有非常的特殊性,决定了安全成为煤矿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和主题内容。作为甘肃重要的动力煤生产供应基地,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从1958年开发建设到2012年实现主业整体上市历经数次变革,砥砺奋进,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地位,通过深入挖掘、创新、丰富、凝练,形成了以安全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打造出富有靖煤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近年来安全保持平稳运行,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低于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特别是2011年首次实现了千万吨零死亡,创全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最好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为实现“产值超百亿、再造新靖煤”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集团公司名列全国煤炭企业百强69位、产量50强48位,甘肃省纳税百强第9位,受到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靖煤集团公司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煤炭工业优秀企业、中国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下属单位魏家地矿、红会一矿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煤炭行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一、坚持理念文化先行,念好安全生产“紧箍咒”。古人云:“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导,对于安全文化也是如此。作为煤炭企业,安全是最高的政治使命,也是最大的经济效益,更是最重的民生福祉,靖煤集团从2008年提出“向零死亡进军”到2010年提出“确保实现零死亡,做到煤矿不死人”,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大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常抓不懈,牢牢咬定“实现零死亡”奋斗目标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提出并践行“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生命只有一次、人体没有备用件”,“宁可少出煤、也不酿成安全事故,宁可减效、也不以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对世界来说微不足道,对于一个家庭却是整个世界”的安全观。特别是在当前煤炭市场持续恶化,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90%以上的严峻形势下,靖煤集团公司牢固树立“越是困难越要抓好安全、抓不好安全就会更困难”的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在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用先进理念规范行为,用优秀的行为习惯培育素养,时刻盯紧、盯牢、盯住,切实筑牢了安全思想的铜墙铁壁,从零开始,向零进军,努力做到煤矿不死人,已经成为矿区广大干部职工的统一共识,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    二、坚持教培文化固基,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人们常说,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从全国各个煤矿事故分析,都有思想麻痹、行动迟缓、落实疏漏、责任空转等问题的影子,可见安全失控的根本原因并非“天灾”,而是“人祸”,人的安全意识如何、安全知识多少、素质能力高低,直接决定其安全行为。为此,靖煤集团公司针对煤矿工人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牢固树立“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无证上岗就是隐患”、“宁停产不停训”的理念,整合技工学校和培训中心教育培训资源,建立素质拓展实训基地和考试中心,根据不同专业、工种、岗位,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多形式的安全培训。实行“21+1+3”全员培训,即:职工每月出勤达到21天后,由矿安排脱产带薪培训1天,每年集团公司安排脱产带薪培训3天(每年分期举办1000人以上井下生产骨干安全培训班)。生产矿利用每周的学习会和每班班前会,落实“五个一”安全培训教育工程(一天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讲、一季一考、一年一评),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坚持内部培养与大专院校合作培养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变招工为招生,每年到中国矿大等全国大中专院校招聘专业人才,从职工子弟中招考工科本科大学生,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公司进行专题讲座和辅导,在西安科技大学成立靖煤班,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班(队)长进行煤矿主体专业再学习,推荐在职优秀青年职工参加对口单招学历教育,大力培养在职工程硕士生,努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三、坚持制度文化开路,扎紧安全生产“铁篱笆”。文化是制度之母,制度是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多年来,靖煤集团公司坚持“开年第一会是安全会,一号文是安全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层层传达安全压力,全面部署全年安全工作。从年初的第一个百日安全活动到年末的后一百天安全活动,从安全生产月、安全科技周活动到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工作做到了全年各时段、各单位部门的“全覆盖”。结合靖煤集团公司实际,先后制定实施实施了矿领导带班下井、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管理“双十条”红线等一系列规定制度。同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好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落实安全责任。通过总结安全制度经验,独创并推进具有靖煤特色的安全管理六大责任制度体系:即,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体系,以分管安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以总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技术保障体系,以工会主席为第一责任人的群众安全监督网体系,以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青年安全监督岗体系,使安全管理覆盖到集团公司每一级组织、每个人员和矿区每名职工家属,实行层级化、立体化管理,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广泛参与的安全管理“金字塔”。    四、坚持管理文化创新,打好安全生产“组合拳”。近年来,靖煤集团公司始终将安全文化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创新管理手段,抓住薄弱环节,以刚性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重点突出一个“新”字,创新安全会议制度体系,实行每天调度会议、每周一安全碰头会、每月安全预判分析会,每季度安委会会议,形成了定期总结汇报→深入分析不足→严格落实整改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创新井下作业模式,先后在各生产矿推行“4+7+7”工作制(即:检修班4小时,2个生产班各7小时),配备井下助行器,改善井下就餐环境设施,安排班中休息时间,有效减轻了职工劳动强度。二是抓好一个“实”字,深入推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向六个生产矿和刘化公司派驻安全监察处,实行垂直管理,推行“动态排查、限期治理、跟踪复查”闭环管理模式,形成了公司、矿、科室、区队、班组、个人六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先后集中开展零星岗位安全大整顿、“六防六反六强化”、“五查五问五改进”、全员安全行为规范整治等多项重点活动。三是用足一个“严”字,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原则要求,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追究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把安全与工资考核、奖金直接挂起钩来,违章或搞不好安全的摘帽子、丢面子、减票子、失位子。对于发生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或降职、免职、降职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纪处理,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五、坚持人文文化育人,汇聚安全生产“正能量”。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安全文化是员工对安全问题的个人响应与情感认同,重在培育人、警示人、影响人,是搞好安全生产的灵魂和动力。靖煤集团始终要求各级干部带着感情抓安全,视职工为亲人,从董事长到普通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抓不好,面对倒下的工友和悲痛欲绝的家属,就是罪人,负罪自责、内疚悔恨将伴随余生。认真开展了职工安全承诺和“情系安全手拉手”安全结对帮扶互助、家属联保、亲情感召、师徒结对等活动。投入资金在各生产矿建立安全文化长廊,每位职工在入井前面对“全家福”照片进行安全宣誓,把妻子对丈夫、儿子对父母的嘱托制作成视频资料在井口电视滚动播放,把丈夫或儿子在井下作业的场景制作成视频放给家人看,让他们理解丈夫或儿子的辛苦,从生活上、感情上给予支持,彰显人性关怀、亲情关爱。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企业历年发生的事故编辑成册,邀请伤残职工和工亡家属在各矿进行现身说法,用血与泪的控诉触及职工灵魂,提醒职工在井下工作时牢记安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劳模事迹巡回宣讲、职工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安康杯”竞赛、“五小”竞赛等活动,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依托“安全生产月”,坚持做到安全文化到井口,安全演讲到现场,文艺演出到基层,集团夏日文化广场演出、安全文艺小分队巡演形成品牌化,经常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安全教育影片巡回播映等活动,每逢春节等传统节日和夏日高温酷暑、冬日严寒冰冻时期,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井口送温暖活动,把班中餐、毛巾、安全红腰带及组织的关怀与温暖送到井口、井下和职工的心坎上。落实不安全身心因素排查疏导制度、使职工以良好身心状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让职工切身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温暖,增强了企业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安全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江河无以成大海”。安全文化的健康发展,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不仅感受到了安全对于企业、家庭、个人的重要作用,更深切感受到职工自身安全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作用。十年企业靠管理,百年企业靠文化。虽然当前面对当前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靖煤集团公司将将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守住“零死亡”是靖煤人的永恒的美好夙愿和梦想不改变,坚持从零开始、向零进军,集聚安全发展正能量,以“壮士割腕、断臂求生”的勇气,“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毅力,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着力建设平安幸福美好新靖煤,争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桥头堡,为甘肃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安全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刚才,同志通报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各地向市政府递交了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希望大家切实抓好落实。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履职尽责,形成了不少可圈可点的亮点,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设立全省首个副处级建制的公安系统食药环支队,全面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理顺了监管机制。全年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00余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办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农贸市场农残检测、豆芽及豆制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示范建设工程、食品检测中心建设等民生实事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结果,更是食品药品监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食品药品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安全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食品药品安全产业基础仍比较薄弱,企业管理总体水平低,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个别企业、不法分子唯利是图、制假售假行为时有发生;监管法规和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大量的新课题、新问题。这些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对策,尽快加以解决。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良好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方面,党和政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专题批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首次将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也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省、市主要领导也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多次明确提出要求,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可以说,从中央到省、到市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另一方面,有利于监管的要素条件逐步完善。“十二五” 期间逐步健全完善的监管机构、人员队伍、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市场秩序,以及人民群众越来越强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主动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氛围,为“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厉的监管举措,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全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关于今年工作,我重点强调四点意见: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时刻绷紧“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这根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一要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继续将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和小摊贩的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心,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明确监管责任,不留盲区和死角。二要加强重点品种整治。以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在加工制作、存放、餐饮具消毒等重点环节上严格监管,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途径销售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中的安全隐患,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三要加强重点环节整治。 在种、养殖环节,重点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面源污染、假劣农资等问题。在生产加工环节,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严格食品药品市场准入,轻许可重监管,推行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健全完善安全保障各项制度。二、以“两个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建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时限要求,逐项细化、量化指标,倒排创建周期,确保走在全省第一批创建活动的前列。要统筹安排,及早准备,及时跟进参与第二批创建,稳步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把创建工作与企业自律、行业约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面和知晓度。同时,要继续推进放心餐饮、放心粮油、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工程,通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趟路子、立标杆,以点带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真正让创建成果惠及百姓,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三、以考核考评为抓手,严格落实各方监管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方面各司其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一是强化责任落实。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一个突出特点是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地方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检验验证机构等的法律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各地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食安办要更加积极发挥好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曝光。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确保责任细化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食安办要牵头做好督查考核工作,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驻地驻场督办,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甄别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产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重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既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也要防止虚假新闻和恶意炒作。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迅速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四、以落实“四有两责”为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地要切实落实“四有”要求,使基层机构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强化市县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责” 。要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深入实施基层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志们,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