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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3.1.1)2.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3.2.1)3.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面,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3.2.8)4.生产类别乙级、耐火等级二级的单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表3.3.1)5.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3.8)6.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3.3.10)7.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临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3.3.14)8.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3.4.2)9.甲类厂房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30m,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20m,与厂外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为15m。(表3.4.3)10.仓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物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3.5.5)11.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或每层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3.7.1)12.生产类别甲类、耐火等级二级的多层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25m。(表3.7.4)13.三层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净宽度按0.8m/百人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3.7.5及表3.7.5)14.液氧储罐周围5.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4.3.5)
1.数个储罐的总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0m。(4.4.2)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5.1.1)3.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房间隔墙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5.1.2)4.耐火等级为三级的某四层民用建筑,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表5.1.7)5.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5.3.1)6.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7.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5.3.15)8.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7.1.2)9.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7.1.3)10.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7.1.4)11.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7.1.5)12.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7.4.4)13.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7.4.8)14.消防电梯间应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经过长度小于等于30.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7.4.10)1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8.2.7.4)16.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0m;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1个;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0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0m。(8.2.8)1.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8.4.3.5)2.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8.6.2)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