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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工程名称:节能大厦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建设单位设备名称电动葫芦安全作业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补充作业指导内容:注: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