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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关于对公检法三机关案件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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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关于对公检法三机关案件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对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XX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一、办案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办案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将这项工作纳入今年人大全年工作安排,在3月初印发了《XX年度对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案件质量检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式步骤及工作要求。为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刘少甫主任等主要领导牵头,由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部分代表组成的办案质量检查组。检查组在3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5月上旬,检查组对三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初步听取了公检法三机关自查自纠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与三机关办案人员和案件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了办案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听取了他们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5月中旬,检查组组织专门力量对公检法三机关XX年度办理案件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不捕不诉、退查、解除强制措施、行政诉讼及复议、取保候审、自侦、发回重审、改判等各类案件45件。对上述案件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分析评议,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了公检法三家,督促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6月上旬,在公检法三机关全面完成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分成三个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少甫、王建群和陈晓鹏,刘斯文和赵咸怀,窦梅和陶爱红、何祥华等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全面听取了公检法三机关XX年办案质量自查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和评议,对公检法三机关报告的修改完善和办案质量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二、对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的评价   检查组认为,区公检法三机关对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自查工作做到了准备充分、全面深入,重点突出。三机关在内部各业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还通过组织开展抽查、互查、评议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做到了一案一表、一案一评。三机关自查过程中查摆的问题全面、客观、准确,没有回避矛盾,不走过场,整改措施到位。通过检查,达到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改进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   从区公检法三机关的报告和检查组对案件的抽查情况看,三机关办案质量总体水平是高的,在案件总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各类案件的合格率、优秀率不断上升,办案质量每年都有新的进步、新的提高。检查组认为:区公检法三机关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前提,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制度建设、强化措施、科学管理上下功夫,坚持向管理要质量,以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案件质效评查和分析,完善案件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了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公检法三机关XX年办案质量总体是好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仍然有少数案件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收集、固定证据不及时、不全面;执法不规范、权利义务告知不到位;办案期限拖延较长;退查解除取保后无处理结果;法律文书质量不高、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造成这些问题的成因,既有少数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原因,也有责任心不强、工作粗心疏忽的原因,还有审批把关不严方面的原因,同时重实体、轻程序的固化意识在少数干警中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建议: 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   要把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证,全面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政法干警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工作力度,不断在实践中积累审判经验,努力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实务技能。 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   要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工作生命线”的理念,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加强对错案的责任追究力度,防止过错责任追究偏软、不力的倾向。要特别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严格按照修订后实施的刑事诉讼诉法、民事诉讼诉法的规定,在程序上对所有案件从“进口”到“出口”的每个环节都实行监督管理,使办案人员严格办案程序,克服轻程序、重案件的惯性思维,确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办案程序意识,使每个案件环节都严格按程序办理。 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信息化管理建设   要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三机关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增强信息化应用实效,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以信息化引领政法工作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及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公检法三机关案件办理流程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网络化管理水平和效率,实现案件信息全录入,案件流程管理全覆盖。要全面推行电子笔录、办案视频录像、网络监控、法律文书自动纠错、办案程序网上审批签注等信息化管理方式,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化技术,科学高效的办案管理流程,防止违规执法、超期办案、程序遗漏、文书逻辑错误等案件质量问题的出现。 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长效管理机制   公检法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化逐步实现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内部案件质量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特别是注重案件办理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上下工夫,落实案件质量考评管理制度,坚持一案一自查、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制度。要加强办案环节的检查监督,强化办案期限监控和程序监督,及时发现影响、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各种问题,认真研究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减少错案的办理。要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通过强化和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