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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38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杨斌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17年1月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招标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投标须知7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2节投标须知17“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17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18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3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7“评标办法和标准”见《通用本》27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1节合同协议书29“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29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0“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0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1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2第4节合同附件57“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57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58第1节工程量清单59第2节招标控制价60第3节投标报价6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3第6章招标图纸6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65第2节招标图纸69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71(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71(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71(三)招标项目说明7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1(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71(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3(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73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74(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74(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74(三)文明施工要求74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74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5(一)技术要求75(二)质量要求75(三)参考品牌76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77第6节其他要求78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79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80第2节商务文件84第3节技术文件87通用本补正数据表88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3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6]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长乐城区西片区,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第一分校东侧,为附小一分校与永硕龙庭湾小区地块之间的南北向通道,道路南起香榭天街,北至长乐附小一分校北侧区间道路,道路全长209.953m,红线宽度为12m,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结构;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支路。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87626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本项目位于长乐城区西片区,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第一分校东侧,为附小一分校与永硕龙庭湾小区地块之间的南北向通道,道路南起香榭天街,北至长乐附小一分校北侧区间道路,道路全长209.953m,红线宽度为12m,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结构;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支路,标准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87626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2.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1.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1.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招标文件的获取2.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2.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办法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3.联系方式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电话:0591-28816720联系人: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电子邮件:451450713@qq.com电话:0591-83320580,传真:0591-83320580联系人:林先生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监督部门: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电话:0591-28201206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投标须知第1节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电话:0591-28816720联系人:郑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电子邮件:451450713@qq.com电话:0591-83320580,传真:0591-83320580联系人:林先生2.1.2/22.2.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38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4.1.4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5.1.5工程建设规模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长乐城区西片区,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第一分校东侧,为附小一分校与永硕龙庭湾小区地块之间的南北向通道,道路南起香榭天街,北至长乐附小一分校北侧区间道路,道路全长209.953m,红线宽度为12m,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结构;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支路。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87626元。1.1.6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本项目位于长乐城区西片区,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第一分校东侧,为附小一分校与永硕龙庭湾小区地块之间的南北向通道,道路南起香榭天街,北至长乐附小一分校北侧区间道路,道路全长209.953m,红线宽度为12m,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结构;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支路,标准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2.1.7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招标项目否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3.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4.2.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2.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6.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7.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③对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对应为房屋建筑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2.10.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3.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4.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不适用5.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6.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7.13.3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8.1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17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b:a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b无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9.14.2/24.1/2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9时30分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14.2/1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传真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投标人需要原件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2.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3.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4.19.1/19.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ZGT长乐2016038,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00870293180018888;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须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补足超出年度投标保证金部分的金额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③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21.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3.21.4/21.5投标文件份数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如下: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中,有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则应提交1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4.21.5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5.22.2.2/26.1/27.1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1、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要求:/6.23.1/24.7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规定要求的方式为 a: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a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和技术文件(如有)分别按照《通用本》投标须知第22.2、22.3、22.4款的规定密封和标识后提交,无须再密封在一个总封套内(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b/(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1.24.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地点: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4.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3.30.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4.30.8/3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5.32.1/33.1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场所: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6.34.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招标人。履约担保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7.35.2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8.36.3终止招标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的媒介为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9.38.3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10.40.1其他40.1.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长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报送长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0.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5)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40.1.3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中标人须向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40.1.4工程量清单核对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之日(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期)起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将完整的核对资料送达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招标图纸施工内容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结算时按合同价进行审核结算。未在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的,视为默认,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本工程仅对分项数量误差大于等于±3%的项目予以调整,分项误差小于±3%的项目不作调整。中标人所报核对清单的价款与经审核后的价款偏差大于10%的,即(送审金额—审后金额)/审后金额>10%,视为故意虚报。将按中标人多报的金额计算审核造价咨询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相应标准计算,由招标人支付给审核单位,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核对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及预算员或造价师执业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电子文档及工程量计算书)。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为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40.1.5中标人应在发包人所在地缴纳项目税金,遵守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纳税规定。40.1.6中标人应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闽建建[2011]51号)、《福州市建设工程远程动态监管平台实施细则(试行)》(榕政办[2012]323号文)等相关规定执行。40.1.7中标人应执行《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闽建筑[2013]12号)的相关规定。40.1.8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承诺内容完整、真实。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的权利。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40.1.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40.1.9 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核验:(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核验信息与开标记录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记录在《项目经理身份信息核验情况记录表》中,作为评标依据文件之一;(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持临时身份证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留存持证人签名的身份证信息复印件,并现场核对原件,在《项目经理身份信息核验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虚假临时身份证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将认定为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骗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无异议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按身份证核验先后顺序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有异议的,如存在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等无法核验的情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作出保证身份证真实性的承诺并签字确认,以上情况应记录在案,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然后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方可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携身份证有异议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随同该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通过公安部门协助共同核查身份证的真实性,不配合核查身份证的视为项目经理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40.1.10依据榕建筑[2016]24号规定:40.1.10.1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及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备案时,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市建委建筑业处负责核实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并采集人员签名信息;在榕企业实际到位的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及在建项目的备案人员应与《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表》中的人员信息一致。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备。对已核实的信息,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重复核实。40.1.10.2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榕企业,结合年度资质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40.1.10.3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在办理《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表》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证明。40.1.10.4项目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照《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表》中的人员信息,现场检查技术管理人员的到位履职情况。对在榕企业在建项目中出现人员不到岗,技术文件中责任人“冒签”、“替签”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4.3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9)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10)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1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4)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5)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15.3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不适用21.6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删除本条款。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24.3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7.1.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27.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监督部门监督。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1)截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开标室前排队并发放顺序号码,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取号码后,凭号码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依次进入开标室,等待核验身份;(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待准备工作就序后,由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始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根据号码顺序依次核验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无异议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按身份证核验先后顺序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有异议的,如存在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等无法核验的情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作出保证身份证真实性的承诺并签字确认,以上情况应记录在案,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然后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方可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携身份证有异议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随同该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通过公安部门协助共同核查身份证的真实性。(4)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5)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参加开标会代表姓名;(6)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7)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8)按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2款项规定的内容。公开开标的内容记录在案;(9)唱标结束后,招标人代表当众随机抽取K值,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需重新确定随机参数K值的,公开抽取确定,并重新计算确定招标最低控制价。(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也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有效性;(12)开标结束。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评标办法和标准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说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从《通用本》中选择相对应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3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名册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1K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一、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13%~15%(含13%,不含15%),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二K值的抽取办法:1、K值在唱标后当众抽取确定,分三次抽取,首先从“13、14”两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作为百分数表示的整数位,其次从“0、1、2、3、4、5、6、7、8、9”十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作为百分数表示的小数点后第一位数,最后再从“0、1、2、3、4、5、6、7、8、9”十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一个值为百分数表示的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由此组成K值。2、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少于7名(不含7名)的,按上述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K取值区间下限之间重新抽取K值,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7名(含7名)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投标成本参考价。(若重新抽取K值时,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的各数值的代表球号采用第一次抽取时各数值的代表球号)。3、投标人少于7名(含7名)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计算投标成本参考价,不再抽取K值。注:B=(A-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B为投标成本参考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A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35.1.7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或投标人按b条款更换人员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5、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路桥、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施工、道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土建给排水、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筑施工管理、城市公路、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等。15.1.8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9.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本项目不适用29.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的费用本项目不适用39.1.3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9643元优质工程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49.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的单价本项目不适用59.1.5规费费率及税率1、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按14%计取;2、本招标项目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0.19%3、本招标项目的价格调节基金费率:/4、本招标项目的税率: 11% 69.1.6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暂估价暂列金:无;甲供材料费:无;暂估价:无;79.1.8招标控制价中建筑起重一体化机械名称及其台班单价不做要求。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序号工程预算造价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对应的信用系数备注43000万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第1位0.9994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第2位0.9996第3位0.9998其他153000万元以下第1位0.9997第2位0.9998第3位0.9999其他1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见《通用本》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说明。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3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专用合同条款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最后的协议或文件为优先顺序。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0)招标文件;(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在施工前7天给承包人签发图纸修改指令。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发包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用电计划、安全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承包人应在施工图纸会审后7天内报送给监理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该工程计划实施日期14天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监理人要求提供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文件之日起7天内批复。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及其他出入施工现场所需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发包人协助),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办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2)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签证的确认;(3)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从事监理活动;(8)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电线路供承包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满足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管理及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含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材料“三证”、机电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一切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所有竣工资料均应提交一份完备的电子版。上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装订成册。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甲方。乙方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内业资料叁套;竣工结算资料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14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文档及电子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A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六份;B、每月20-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每月25日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一式六份。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发生的费用自理。3、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自理,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如因此导致的费用(包括罚款)由承包人承担。5、工程竣工验收未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地下管线处理的有关费用已经在工程预算中考虑,合同总价中已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订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审批,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按长乐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交工前,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本工程所有工地土方按规定堆放,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施工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实施,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工程总造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如不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应保护好水准控制点。B承包人承担场地产生的治安、环保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工作和相关费用。C本工程施工的供电变电压器、供水源头设施的管理、维护均由承包人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做好防雷电、防火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办理好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电线路供施工时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D投标人在整个工程路面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测量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交业主,所产生的测量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9、清理的淤积物必须及时清理外运,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其他技术管理骨干: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施工员:姓名:职务:机械员:姓名:职务:试验员:姓名:职务:质量员:姓名:职务:安全员:姓名:职务:材料员:姓名:职务:3.3承包人人员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和试验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施工时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承诺保持一致。因特殊情况发生主要管理人员更换或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变更项目内容和理由报原备案机构备案,变更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除发生了下列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1)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担任项目经理的;(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5)因违法、违规被责令停止执业的;(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7)死亡的;(8)因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职的。除上述原因外,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监理人和甲方批准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应按照如下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并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并不超过2人次,超过2人次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发现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按上述标准交纳违约金。上述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的违约金或因违约赔偿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③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处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岗按每人3000元/天标准处罚承包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机械员和试验员缺岗按每人1000元/天标准处罚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和试验员等任何一人累计缺岗10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上述相应标准5倍处罚承包人,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缺岗10个工作日以上视同承包方不按投标时承诺派出的合同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包人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额赔偿。上述罚款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签发,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④因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和试验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50%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3.4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4.1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3.4.2其他义务:(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好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试验员、机械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岗到位。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④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⑤承包人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必须向监理单位报验,并出具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⑥承包人应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必须明确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试验内容,并将见证取样计划和见证人员向监督机构备案。⑦承包人应严格工序报验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在质检员检查合格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隐蔽验收记录后向监理、发包方现场代表报验,由监理、发包方现场代表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序验收资料未经监理人员、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的,该工序视为未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⑧承包人应规范施工文件资料管理。施工文件资料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进行整理归档。文件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完整。⑨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并承担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设施费、不可预见费用和施工临时便道、堆放场、预制场等临时性占用场地费,由承包方承担,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⑩项目所涉及的变更,承包人应建立变更台账,作为当月进度款附件,否则变更项目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收到威胁;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招标人。履约担保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本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发包人的书面授权执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要求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对周边建筑物、行人、车辆等的防护措施,负责组建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和治安保卫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后执行。6.1.5文明施工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根据工程完成价款比例,与进度款同期支付。6.1.7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8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由承包人负责组建。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审查,监理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业主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承包人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业主审批的预案,应得到严格的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部署(明确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划分、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合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或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资源供应计划(按照招标项目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施工条件,提出相应的资源供应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和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等)、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实施难点和对策。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按监理方要求的份数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于每月的25日按监理方规定的份数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相关文件后7天内审定确认。7.2施工进度计划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且经发包人的书面签署为准;(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以书面文件为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规模缩小或扩大时,承包人只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发包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承包人应及时进场施工,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投标人可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中标人应自行提供合法的弃土区。土方开挖不因各种地质、运距发生变化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单价。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2)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3)以上标准均按福州市气象部门公布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10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不得顺延;(2)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提出返工的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因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影响开工,工期不予顺延;(4)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作整改,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5)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环保部门的停电、停水、限电、限水要求暂时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一概不作现场签证;(6)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工期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可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商请发包人做出决定;(7)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直到符合约定要求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工期不顺延。(8)承包人可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承包人应自行提供合法的弃土区。土方开挖不因各种地质、运距发生变化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单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报送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给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为: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承包人提供所有材料设备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发包人(监理人)确定的规格、品牌、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并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2)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3)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 (4)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约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发包人与中标人另行约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临时占地的申请: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可以应承包人要求协助。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无条件进行变更施工。在施工过程不论何种原因,预计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可能发生增加,承包人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增量部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在获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按下列变更程序及估价原则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相关事宜按照招标人的规定执行,具体约定如下:①因设计变更项目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签证;非设计变更原因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现场签证。上述签证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确认文件。②办理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签证单,签证单应当明确签证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金额(或计算方法)。签证单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有委托监理单位的)、承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加盖公章)后,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3)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下列规定办理:㈠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3%但累计增加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应事先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及预算审批部门备案;㈡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5%但累计增加金额未超过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应事先报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㈢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或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5%且累计增加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四)施工中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零星小额增支项目确需现场签证的,需由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建设单位或授权单位、监理单位(总监及专监)各2人以上共同签订。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2%的,应及时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查确认。(4)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的价款变更,变更估价原则如下:①工程量清单内项目a、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b、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影响措施项目费用的,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作相应调整。②工程量清单外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于增减工程量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未包含的项目(有定额项目的),单价按编制预算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套价后乘以投标折扣率(折扣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若无相应的定额子目或材料价格时的,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变更合同价款。按上述①、②规定需要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的,其单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有关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计算,材料价格按同期信息价或经市场询价后确定,取费标准按中标文件中的相应标准计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工程预算价中风险费按1%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价格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人工费按政策调整,上涨或下降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2)钢材、水泥价格承包人风险包干幅度控制在±5%以内(含),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价差(即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钢材、水泥价差计算以预算价(控制价)的审核期与施工期(材料进场)该材料信息价(按《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设区市主要材料综合价,若为区间价的取平均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价在±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0%以内(含),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价差(即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计算以预算价(控制价)的审核期与施工期(工程进度款拨付凭证)该施工机械台班价(按《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季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若为区间价的取平均值)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4)其他不予调整。承包人风险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事项:(一)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三)不可抗力。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除价格条款约定的情形外,合同中单价、总额价、合同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原因的调整而变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保函金额:/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递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报表。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陆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提交,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②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后的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③工程完成结算,并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批准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审核价的95%(处罚款除外),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届满,根据质量保修协议条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剩余款项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逾期在一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发包人免责金。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计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0元/日历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完成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还应应满足审核单位的要求。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移交单、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核对报告、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以及发包人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份数为一式6份,非原始资料需注明原始资料存放处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14.2竣工结算审核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满足审核单位的要求。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满足审核单位的要求。(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5%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限为:贰年。保修责任为: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5%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④承包人要组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投入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所填报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每缺一台机械设备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投保内容: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农民工等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在施工期间工程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并受益。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前48小时。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负责补偿。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本项目抽水台班、围堰、临时交通用道等费用按投标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2)承包人负责施工线路及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产生的施工干扰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赔偿、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负责施工线路及周边的相邻地下、地上管线的保护、避让工作,承包人必须提前摸底排查确认相邻管线的位置,产生的施工干扰、行政审批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他必要的、且事先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拆除、赔偿重置或维修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对施工中的风险要充分考虑,施工不当造成破坏,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修复费用。(5)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规模缩小或扩大时,招标人只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中标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进场施工,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其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为/,造价暂估/元。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控制价一、说明1、本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87626元。其中:序号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合计1单项工程2108708717550606422465212487626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相关信息:(1)计取的风险包干系数:1%。(2)单独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3)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4)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暂不计算。(5)劳保费用按14%计算。(6)价格调节基金费率:不计。(7)税率:11%。(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0.19%。(9)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七、凡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投标人可在报价中的增加提前竣工措施费和优良工程增加费。八、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九、投标报价的劳保费用按14%计算。十、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的内容一致(含项目顺序列项、项目编码等均应一一对应)。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招标图纸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长乐市永硕龙庭湾与附小一分校之间区间道路工程(施工)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一、设计说明1施工图设计说明2016.11二、道路工程2项目地理位置图DL-0112016.113道路标准横断面图DL-0212016.114道路总平面图DL-0312016.115道路平面图DL-0422016.116道路纵断面图DL-0512016.117直线、曲线及转角一览表DL-0612016.118竖曲线要素表DL-0712016.119逐桩坐标表DL-0812016.1110路基一般设计图DL-0912016.1111路基横断面图DL-1032016.1112路基土石方数量表DL-1112016.1113路面工程数量表DL-1212016.1114路面结构设计图DL-1312016.1115新旧路面衔接大样图DL-1412016.1116人行道平面布置图DL-1512016.1117道路无障碍设计图DL-1622016.11三、交通工程1交通工程数量表JT-0112016.112交通平面图JT-0222016.113标线大样图JT-0312016.114标志牌大样图JT-0412016.115单柱型标志设计图JT-0522016.116单柱型标志基础设计图JT-0612016.117标志连接件设计图JT-0712016.118标志安装设计图JT-0812016.119人行道铁艺护栏大样图JT-0912016.11四、给排水工程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给排水说明及图例SS-0132016.112雨水管道系统图SS-0212016.113污水管道系统图SS-0312016.114管综标准横断面图SS-0412016.115雨水管道平面设计图SS-0522016.116雨水管道纵断面设计图SS-0612016.117污水管道平面设计图SS-0722016.118污水管道纵断面设计图SS-0812016.119管槽挖填断面图SS-0922016.1110井盖及井座大样SS-1032016.1111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大样SS-1112016.1112检查井安全网安装详图SS-1212016.1113给排水工程主要材料表SS-1312016.11五、照明工程1道路照明设计说明ZM-0112016.112主要设备材料表路灯配电系统图ZM-0212016.113照明标准横断面图ZM-0312016.114路灯灯型图ZM-0412016.115大样图ZM-0542016.116道路照明平面图ZM-0622016.11六、电力管道工程1电力管道工程设计说明DQ-0122016.112管综标准横断面图DQ-0212016.113管道直埋横断面图DQ-0312016.114电力直通井构造图DQ-0412016.115电力分支井构造图(一)DQ-0512016.116电力分支井构造图(二)DQ-0612016.117道路电力管道平面图DQ-0722016.118道路电力纵断面图DQ-0812016.11七、通信管道工程1通信管道工程设计说明TX-0122016.112管综标准横断面图TX-0212016.113管道直埋横断面图TX-0312016.114通信小号直通井构造图TX-0412016.115通信小号三通井构造图TX-0512016.116通信小号四通井构造图TX-0612016.117通信管道布置平面图TX-0722016.11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8道路通信纵断面图TX-0812016.11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_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_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___(三)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工程的招标公告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1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4.《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8.《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1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20.《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2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2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2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2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0.《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2.《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5.《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6.《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一)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二)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第1节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三)文明施工要求_(1)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5)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满足施工需求,且承包人应保证投标时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全部及时进场。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一)技术要求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二)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一)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注1HDPE双壁波纹管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力变、亚通、和盛、振云2混凝土管符合设计要求合格诺达、优建、佑通3电线电缆符合设计要求合格辉阳、太阳、超阳4HFB电力管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和盛、亚通、恒杰、晟扬5灯具符合设计要求合格鸿景、红联、永利达、、辉日6铸铁井盖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和盛、博丰鑫、永胜达7UPVC双壁波纹管(通信)符合设计要求合格亚通、恒杰、恒通8钢纤维混凝土井盖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博丰、合晟、永胜达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所选用品牌或者选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品牌以外的品牌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参考品牌,采购时由招标人从参考品牌中选定品牌。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其他要求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八章第1节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资格审查文件”。(1)其中资格审查文件第一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修改附后。(2)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项《联合体协议书》、第五项《拟分包企业情况》、第十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不适用,予以取消。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四项《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第十五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增加:“十四、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1、保证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增加:“十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保证在我司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承诺条件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足额付清工人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特此承诺!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2节商务文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八章第2节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商务文件”。(1)“一、投标函”和“二、《投标函附录》”做如下修改(格式附后)(2)“四、签署投标造价文件的造价人员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删除。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格式如下: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为签约合同价的10%3逾期竣工违约金7.5.2(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4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的10%。6预付款额度12.2.1预付款额度:/7预付款保函金额12.2.2预付款保函金额:/8质量保证金额度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5%扣留。9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第3节技术文件1.当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技术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5.3款的要求和《通用本》第八章第3节规定的格式编制技术文件。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本内容补正后内容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2.4款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2.4.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先资格审查文件、再商务文件的二阶段方式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3.1款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3)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5)对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6)推荐中标候选人;(7)提交评标报告。3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4.3款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本项目不适用4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5.1.5项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本项目不适用5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5.1.6项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本项目不适用6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5.1.8项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本项目不适用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7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原文无此条在5.1.12后增加此条5.1.13投标人存在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情形。8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原文无此条在5.1.13后增加此条5.1.1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的。9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6条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此条款不适用,删除。10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10.1条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原条款修改为:10.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时按以下步骤确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9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对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进行排序,且不受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是否低于投标成本参考价影响。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招标人使用吹球机随机吹出投标人的代表球号后,将投标人的代表球号投入吹球机,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吹出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排序在前(即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签字确认。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数据为准。11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第四项签署投标造价文件的造价人员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此条款不适用,删除。说明: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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