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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大楼改造工程及消防水池工程招标编号: 北极星[2017]第073号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7年12月17
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17
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4招标公告4第2章投标须知8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2节投标须知15“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15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15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6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17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18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1节合同协议书23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26“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26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7专用合同条款27第4节合同附件44“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44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45第1节工程量清单45第2节招标控制价46第3节投标报价47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48第6章招标图纸48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48第2节招标图纸48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9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49(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49(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4917
(三)招标项目说明49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50(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50(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50(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50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52(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52(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52(三)文明施工要求52(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52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52(一)技术要求52(二)质量要求52(三)参考品牌53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53第6节其他要求5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55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5617
第1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大楼改造工程及消防水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高阳乡;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人民币约261万元(中医馆装修工程造价以设计施工图预算为准);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5.标段划分:无;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17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签到前,所有投标人应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并提交到工程开标代理手中。若在开标签到前无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将按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3.9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0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1.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18 年1月12日9时00分,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本项目适用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0017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6.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如遇中心停电不能按时开标;则开标日期顺延;具体开标时间与交易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11日17:00之前;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大楼改造工程及消防水池工程(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账号:35001677107052506552-0085;17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地址: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邮编:353200;电话:18950678526;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顺昌县富金国际2幢2003室;电话:13960651113;联系人:翁小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电话:0599-7851816部门名称:顺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599-7822136友情提示: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17
第1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地址: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邮编:353200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5067852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顺昌县富金国际2幢2003室项目负责人:翁小姐电话:139606511132.1.2/22.2.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大楼改造工程及消防水池工程招标编号:北极星[2017]第073号标段划分(如果有):无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出资比例:无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4.1.4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高阳乡5.1.5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人民币261万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7.1.7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招标项目是(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8.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9.2.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11.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
1.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签到前,所有投标人应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并提交到工程开标代理手中。若在开标签到前无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将按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3.9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0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17
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2.10.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3.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4.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不适用(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5.11分包□不允许6.12偏离□不允许7.13.3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8.1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7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b(a、b):a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b无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9.14.2/24.1/2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10.14.2/1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b(a、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b(a、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传真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投标人需要原件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1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12.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13.19.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伍仟元人民币(¥45000.00);17
19.2.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11日下午17:00时前3、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顺昌县高阳乡卫生院大楼改造工程及消防水池工程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接受、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21.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要求、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提交;3.21.4/21.5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份,副本/份;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17
一份加密的.NPT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到企业业务系统中;一份不加密的.nNPTF格式的备用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注:电子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分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两个文件包制作并转换成PDF格式导入,须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完成网络递交)。(注:1、递交电子标书时所有扫描件需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且正反方向需一致,不得使用复印件进行扫描;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5份和电子投标文件)1.21.5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2.22.2.2/26.1/27.1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1、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4.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地点: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4.24.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30.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6.30.8/3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7.32.1/33.1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方式:书面和网上的方式公示_公示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8.34.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电汇或转账等形式之一。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9.35.2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10.36.3终止招标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的媒介为: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11.38.3监管部门部门名称:顺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599-782213641承诺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应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投标文件中应作出相应的承诺(格式见附表H),若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
4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已按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339.1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工程类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另外,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向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并负责交纳建设方的“工程交易服务费”。44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项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3、XML清单制作要求(如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XML电子文档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导则配套的最新文件规定。4、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要求17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5、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中制作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需通过答疑澄清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导入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形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截标前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开标前,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将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应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的若干规定要求一致。7、开标时,投标人CA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0599-8317118)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附表1)。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4)、(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其他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宜详见南发改法规〔2017〕1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10、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
第1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招标文件《通用本》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内容全部删除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不具名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1备选投标方案(全部内容)不适用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7
第1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说明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为“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二节为“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评标办法和标准”配套使用。本章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三种办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所选用的评标办法选择相对应的数据表格式,并按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17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4.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预算价(最高限价):元34.2K值取定10%44.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B):元;发包价(B)=A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5章第4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56.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含临时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为准),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说明: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余拟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须符合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规定于中标后进行配置。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元违约金。17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对未能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否决其投标。2.4.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2.5.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评标程序3.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2)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3)提交评标报告。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评标前,招标人应事先提供不少于三份的纸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供评标专家现场查阅。评标委员会认真核对评标系统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3.3.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在评标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评价系统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查询记录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对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4.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6.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6.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6.1.3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1.4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1.5省外入闽施工企业未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6.1.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1.2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6.1.3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1.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6.1.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6.1.6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6.1.7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6.1.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7.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7.1.2相关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7.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7.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7.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2.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提交评标报告3.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书面记载以下内容的:(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2)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3)每个有效投标人所对应的抽取号码一览表;(4)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情况;(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6)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1.1.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1.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1.3.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规定对评标系统打印生成的评标报告审查后签字确认。2.附则2.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3.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2.4.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说明。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116.3.1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计量时,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以招标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量为基础进行工程量增减计算。216.3.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其综合单价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依据的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他各项费用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报的标准计算。若相关计价规定中无此细目的,根据市场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316.3.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签署的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书面形式),承包人提出施工工艺,工程师认可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预算控制价;(1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已发包人地界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无需承包人同意有使用权利及存档权利。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3)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次叁万元人民币罚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100元/人天扣罚。。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以请假条方式获得发包人同意。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机管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处以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扣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机管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处以每人次0.3万元人民币扣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在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离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以电汇或转帐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实施难点和对策,关键节点工期的控制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后7日历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后7日历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施工前3日历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1000元∕每天;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级及以上地震;(2)8级及以上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上述情况均以顺昌县气象台的资料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项目建设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中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变更决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以无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确定。监理人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有适用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3节工程预算造价”中编制依据及原则,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上述(3)中的变更价款须结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计算表”计算规则和报价相应的下浮率进行计算。(4)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能确定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只计算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10.4.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格信息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1-(中标价-暂列金)÷(工程招标预算价-暂列金)×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确认,若承包人对共同确定的价格不予认可,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10.4.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1)招标人根据需要仅是要求调整材料种类、品牌、规格等,且工程量清单子目不变时,材料变更价格的确定:①变更后的材料招标人预算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有的,根据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材料单价计算这两种要求调整材料的价差。②变更后的材料招标人预算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招标人招标时期的信息价有此材料的,根据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要求调整前的材料单价与招标时期的信息价中要求调整后的单价计算这两种要求调整材料的价差。③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变更后的材料招标人预算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招标人招标时期的信息价也没有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核准同意后计算这两种要求调整材料的价差。上述价差(指信息价差或市场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优惠条件不变。10.4.4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为有效。10.4.5使用暂列金实施的项目按合同条款10.4.1、10.4.2、10.4.3规定的进行结算。10.4.6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认为不需要完成的甩项项目(未完成合同工程的部分内容),相应核减合同价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本工程不设暂估价。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对钢筋大幅度上涨或下降在5%以内(含5%)的,水泥(含商品砼)、大幅度上涨或下降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钢筋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和水泥(含商品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不含10%)以外的,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他材料单价不予调整。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其他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适用;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钢筋价格变化幅度在5%以外、水泥价格变化幅度在10%以外的风险。专用合同条款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5.1调整内容:发包人确认的:①设计变更;②工程签证、材料变更;2按招标文件第7章第9节规定的时间内核对后并经招标人确认可调整的项目内容;3暂列金额;4招标发布的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可调整的或未计算的内容,包干风险内不予调整。5.2调整方法: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4条有关规定执行。(6)本招标项目装修材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按需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依据合同10.4条款规定按实结算。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适用。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在工程造价±3%以内(含3%),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钢筋价格市场变化在±5%以内(含5%),水泥价格市场变化在±10%以内(含10%);③建筑垃圾、土方外运运距超过工程预算的运距发生的费用;④措施项目费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⑤场地内存在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⑥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⑦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候对工程产生的风险;⑧工程所涉及一切保险费用;⑨除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外的其它因素所产生的一切风险;⑩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11)因地质勘查有误差而引起的风险;(12)材料二次转运费及材料超运距运费。以上风险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计算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报表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填写,一式肆份。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变更或增加部分按专用条款10、11条方法计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应在14天内审核、签证、支付。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于审批后在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调整。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80%,工程办妥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及工程保修手续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格式编制。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应支付的进度款和扣减的返还款;3)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等其他支持性证明文件及表格。(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十四个工作日;其他的拨付,一般于三日内审核办理完毕,审核办理时限如有延期,双方及时协调确定。(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20天内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适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不适用。(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申请单一式肆份,验收完成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工程量核对报告、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应在14天内审核、签证、支付。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于审批后在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调整。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80%,工程办妥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及工程保修手续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5%。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未在二个月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的,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应当在审查结果中列出要求承包人补交的资料清单,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要求补交相关资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申请单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结束后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于28日内审核确认。(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工程结算款的5%,保修金不计利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扣留工程结算款的5%,保修金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工程质理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违约补充条款:如承包人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一)在正常施工过程,项目建造师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则乙方将承担中标价1%的违约金。(二)在正常施工过程,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100元/人天扣罚。(三)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罚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换除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罚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50年一遇洪水、8级以上(含8级)的台风、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因战争、政治性原因导致的停工。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适用。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适用。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适用。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适用。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适用。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条款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1节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为/,造价暂估/元。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招标控制价一、说明1、本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金额:/元整)。其中(单位:元):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相关信息:(1)计取的风险包干系数:无。(2)单独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无。(3)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无。(4)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暂不计算。(5)劳保费用按/计算。(6)价格调节基金费率:/。(7)税率:11%。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七、凡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投标人可在报价中的增加提前竣工措施费和优良工程增加费。八、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九、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的内容一致(含项目顺序列项、项目编码等均应一一对应)。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1章招标图纸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工程现场自然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三)招标项目说明本工程发包内容包括等,具体详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1.《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1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13.《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1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1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16.《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1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一)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二)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_第1节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三)文明施工要求(1).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严禁堆放在正在施工的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满足施工需求。第2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一)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二)质量要求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注品牌1品牌2品牌31钢材合格以上三钢宝钢首钢2水泥合格以上炼石武夷金牛3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无(二)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无(三)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无第2节其他要求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第1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1.1项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提交全部资料外,《资格审查文件》第一、二、三、十项内容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第四项内容涉及联合体非牵头人的,应加盖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第二项的内容。3.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第十一项的内容。4.《资格审查文件》第十三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用于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________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拟派出项目经理简要情况表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七、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十一、投标函十二、投标函附录十三、其他资料(含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5项除外)。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5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四、拟派出项目经理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 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本承诺书的违约金应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填入具体金额。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七、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中标后,执行《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面积、层数等)合同金额工程验收日期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①招标文件对类似工程业绩有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本表并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要求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②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十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5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十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3分包3.5.1不允许分包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1000元∕每天。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款10%。6预付款额度12.2.1预付款额度:无7预付款保函金额12.2.1预付款保函金额:无8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工程结算款的5%,保修金不计利息9………………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版十三、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含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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