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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机构: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期:二0一三年七月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一卷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温瓯新发改投资[2013]10、11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同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BT(投资建设-移交)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强制性条件(最低资质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施工招标内容包含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和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二个项目。其中,(1)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促淤总面积为25.73km2(约3.86万亩),新建促淤堤长6.149km,促淤堤为5级建筑物,促淤堤采用袋装砂斜坡堤结构型式,促淤堤地基采用砂被+排水板处理的堤基处理方法。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工程建安总投资45617万元。(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涂面整理总面积为2573.48万m2(约合38602亩),通过吹填形成滩涂平均标高为+2.5m的养殖用地,涂面整理吹填工程量总计约17289.78万m3。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工程建安总投资211781万元。2.2招标范围:采用BT模式,即投资建设-移交模式。设一个BT标段,即为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2.3质量目标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保证和管理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下同),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审批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另于2013年7月30日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投标人也可前往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府东家园12幢602室)购领招标文件。4.2凭交易证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办理投标保证金时间: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21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帐号:1203288029100023743)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办理刷卡手续。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等费用者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提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招标文件购买收据)。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温州民航路128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t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温州灵昆)地址:温州市府东家园12幢602室邮编:325027邮编:325000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7-86983001电话:0577-88129902传真:0577-86985077传真:0577-881299022013年7月29日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温州灵昆)邮编:325026电话:0577-86983001传真:0577-86985077联系人:张先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府东家园12幢6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7-88129902传真:0577-881299021.1.4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1.1.5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1.2.1资金来源工程建设资金由BT项目承包人(下称中标人)利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在建设期间筹集;工程交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自行筹集资金,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相关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本次项目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即BT模式)。本次招标项目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管理、配合等。1.3.2计划施工工期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1月1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设备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时间:2013年8月6日11:30时前以不记名方式发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0577-88129902。1.10.3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及方式如有,2013年8月8日在http://www.dtggzy.com/工程在线栏目上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1.11分包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本须知前附表1.10.2条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2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同本须知前附表1.10.3条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本须知前附表1.10.3条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1.3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括(本次评审不作要求,中标后进行提交即可)(1)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2)船舶机械配备及进场计划;(3)施工场地布置;(4)施工工艺流程;(5)施工进度计划;(6)材料供应和检验;(7)施工技术措施;(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9)施工安全保障措施;(10)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电汇、银行汇票。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银行账户一次性汇至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为以下内容):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账户名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专户账号:120328802910002374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并应于2013年8月22日09时30分前到达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凭银行回单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且携带原件以备核对。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工商注册地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通过第三者转入,否则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备注:①各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财税部门统一的收款收据。②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另外,投标单位应考虑到洞头本县只有建行、农行和工行,应提早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以备核查。③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④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之前,应凭银行回单到中心开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3.4.5若投标人决定不继续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返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201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4份,另加1份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光盘或U盘)1份。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正副本分别装订(A4纸幅),并编制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字样及
7v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标段:BT标段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温州民航路128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温州民航路128号)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后到先开”逆序开标。(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5人(经济类专家2人、技术类专家3人),共5人共同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名7.3.1履约担保第7.3.1项细化为:履约担保:本工程承包人无需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7.4.3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相应的廉政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工程质量责任协议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4.3(12)目细化为:(12)2010年1月1日-2012年1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第1.4.3补充第(13)、(14)、(15)目:(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交通运输部或水利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本标段投标,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同时对本标段投标;1.11分包本款细化为: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2偏离本款细化为:本项目允许投标文件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款补充: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在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3.1.1项细化为: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调价函(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发包人提供的石料运输单价计算表(7)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10)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1)承诺函(12)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以上内容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与要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第3.1.3项内容:3.1.3本项目采用书面工程量清单,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光盘或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第3.2.1项细化为: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补充第3.2.3项、3.2.4项、3.2.5项、3.2.6项、3.27项: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有关规定。3.2.5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上限值,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将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以发出时间为准)书面告知各投标人。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报价作废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80%(不含)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85%为风险控制价。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时应按第7.3.1款额外提交现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投标保证金第3.4.1和3.4.4项细化为: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工程质量责任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第3.5.1项细化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a.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任职证明文件复印件;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b.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补充第3.5.7项、3.5.8项: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7投标文件的编制第3.7.3款细化为: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等)、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的内容应由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余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3.7.4项细化为: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1份(光盘或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单独提供相关原件资料,并单独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供评标备查。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第4.1.1项细化为: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统一包装在一个密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应放入密封套中。密封套应加贴封条,密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第4.1.2项细化为:4.1.2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第4.2.6项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第5.2款补充以下内容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余同)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将5.2开标程序原内容修改为5.2.1项并细化(6)目、(8)目、(9)目,补充第5.2.2与5.2.3项第5.2.1(6)目细化为:(6)由监标人从前20名(如不足20名,则全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第5.2.1(8)、(9)目细化为:(8)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会议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7.1定标方式第7.1款细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第7.2款细化: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工程质量责任协议,并按第7.3.1款要求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7.3.2项目资本金无7.4签订合同补充第7.4.4和7.4.5项7.4.4BT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BT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等,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责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3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重新招标第8.1款补充以下内容:(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9.5投诉第9.5款细化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其中,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有失公平的,应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机构: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温州市龙湾灵昆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邮编:3250027电话:0577-8698300110.1联系方式补充第10.1款:联系方式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评标结果公示补充10.2款: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分别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天,公示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最终报价、得分等。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10.3行贿查询补充10.3款: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等,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10.4提供原件材料的要求补充10.4款:10.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单独提供相关原件资料,并单独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供评标备查。特别说明一、本次BT招标包含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两个项目,采用两个项目一并招标,今后将分别签订两个项目BT合同,两个项目分别验收、移交。二、投标人如属联合体,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双方签字或盖章外,余同)。三、根据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本工程的中标金额的0.1875‰向本工程的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今后不再调整。1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强制性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满足表)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3.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形式,且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设备最低要求)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具有4条及以上生产效率2500m3/h及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且绞吸式挖泥船均是投标人自有的。(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母公司的不能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采用船舶融资租赁的设备且其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清楚显示融资租赁的船舶在租赁期满后该船舶所有权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注: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表3-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设备最低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设备最低条件。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强制性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满足表)信誉要求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所列情况;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行为;3.另外,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之一:1)如为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浙江水利”网公示安全生产条件或已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的。2)如为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企业,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须未被评为D级的。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强制性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满足表)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为投标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2、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1一、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为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则应派出满足以下要求的人员一名: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证明材料。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4.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为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则应派出满足以下要求的人员一名: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证明材料。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4.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总工1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投标人如属联合体,项目总工应属于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一方的人员。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5BT(投资建设-移交)建设概况及BT模式相关要求及说明一、项目说明本工程项目经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发展改革局批复同意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二、BT模式的相关规定(一)、采用一次招标确定工程的BT(投资建设—移交)实施单位(即投资人和施工单位一体),BT实施单位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行资格后审。(二)、BT模式招标相关说明1、本合同内BT项目实施各方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①BT模式项目业主:是指出面与BT投资人签订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并按该合同进行支付的机构。主要义务包括按计划完成工程立项、征地拆迁,按BT合同约定向BT模式项目投资人或项目经理部支付相应款项。主要权利包括监督并协助BT模式项目投资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监督工程进度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批工作。②BT项目投资人即与BT模式项目业主签订BT模式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单位。BT模式项目投资人及项目经理部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组织、协调建设工作;严格按照BT模式项目业主批准的工程建设大纲实施建设,并确保建设资金按使用计划及时到位;根据不同项目的合同约定实际情况先后进行支付合同款;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选择有关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商、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等;保证工程按BT模式项目业主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建设目标,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BT模式项目业主。③施工项目部:即对BT模式项目进行施工生产的项目部,是BT项目投资人组建的工程实施建设的主体。④监理单位: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项目投资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BT模式项目发起人实施监督的单位。(三)投标报价和合同签订本次BT招标包含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两个项目,采用两个项目一并招标,今后将分别签订两个项目BT合同,两个项目分别验收、移交。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6招标文件附件(电子文档)1、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施工图(招标版)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施工图(招标版)3、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工程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报告4、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施工总平面图(码头、料场、预制场位置图)5、温州瓯江蓝田进港航道维护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6、温州瓯江蓝田进港航道维护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报批稿)7、温州瓯江蓝田进港航道维护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报批稿)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进行踏勘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tggzy.com/)"工程在线"服务栏中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tggzy.com/)"工程在线"服务栏中发布经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招标文件修改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信息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承诺函;(10)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除本文对联合体投标人的盖章和签字另有说明的,投标文件应盖章和签字的地方只需加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或网上下载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有关规定。3.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招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公布控制价上限值;(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本工程承包人无需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元)复合系数(k)抽取人下浮系数(i)抽取人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其中: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元、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元)。 工期: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日历天,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BT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 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了项目融资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等)、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本项目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和分包工程量应符合规定。(7)投标人是独家投标。(8)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含)以内。(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4)人员、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5)未发生“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当场宣布为废标的情况。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下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a.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的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b.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6)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得分+注册资本金得分+财务状况得分+投入设备得分+其他因素得分。评标价:50分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5分注册资本金:10分财务状况:17分投入设备:18分其他因素:-4分-0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的主观分(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第(2)项、第(3)项)评分为各评标委员打分汇总分数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该项的最终得分值(小数点后取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K+B×(1-K))×(100-i)/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B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的被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低于80%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K为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从1、2、3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一个值)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4(1)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5分)(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2分)a.资金使用计划一般的,得0.5分;b.资金使用计划较好的,得1.0分;c.资金使用计划严谨得力的,得2分。(2)项目建设管理大纲(3分)a.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把握一般的,得1分;b.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把握较准确的,得2分;c.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3分;2.2.4(2)注册资本金(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10分)(1)6亿元人民币﹤投标人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的,得2分;(2)8亿元人民币﹤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的,得5分;(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的,得1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以提供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4(3)财务状况(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17分)(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1)财务净资产规模(2分)财务净资产≥人民币7亿元的得2分,否则,得0分;(2)资产负债率(3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的得3分,否则,得0分;(3)资本金回报率(4分)2012年度资本金回报率大于30%的得4分;否则,得0分;(4)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筹资能力(8分)a.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12、2011、2010年、2009年)单次从其他渠道(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获得资金﹤3亿元人民币的,得1分。b.3亿元人民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12、2011、2010年、2009年)单次从其他渠道(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获得资金﹤5亿元人民币的,得3分;c.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12、2011、2010年、2009年)单次从其他渠道(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获得资金≥5亿元人民币的,得8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12、2011、2010年、2009年)单次从其他渠道(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获得资金额度以提供的融资(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合同原件为准。(5)财务证明文件为:a.财务净资产规模以提供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b.资产负债率、财务净利润以提供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12、2011、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4(4)投入设备(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投入设备:18分(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下同)投入本工程的绞吸式挖泥船(生产效率4000m3/h及以上且总装机功率大于13000KW)属投标人自有船舶的,每投入1艘加3分,最多加18分;(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母公司的不能认定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人采用船舶融资租赁的设备且其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清楚显示融资租赁的船舶在租赁期满后该船舶所有权为投标人,认定为投标人自有设备。)(2)自有绞吸式挖泥船船舶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以提供的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原件为准,挖泥船的绞吸式、生产效率以经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原件为准。2.2.4(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作要求。2.2.4(6)评标价评标价(50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其中:E1=2.0;E2=1.0。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2.4(7)其他因素(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1)201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水利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2)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投标人或拟委派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投标人或拟委派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续上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办法第1条细化为:1.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1.2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对本标段所有在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含)以下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取前5名投标人进行评审,每个程序始终限定为前5名(有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上时),若评审过程中有废标的,按评标价得分排序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名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1.初步评审第3.1.2项细化为: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招投标活动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补充第3.1.3(3)目、(4)目、3.1.4项、3.1.5项、3.1.6项和3.1.7项3.1.3(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值为准,修正总价。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项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因素与标准3.1初步评审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项目报价或工程项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项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1.7初步评审中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3.2详细评审第3.2.4项细化为: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3)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价,以及废标说明);(4)评标结果;(5)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委员应在(3)、(4)、(5)项的每一页上签字。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评标方法1.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1.2评审范围评审范围为所有在投标控制价上限值(含)以下的投标人均参与评审。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BT合同协议书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1.7初步评审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评标价得分;(2)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评标价得分、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得分、注册资本金得分、财务状况得分、投入设备得分、其他因素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项目融资能力及方案得分+注册资本金得分+财务状况得分+投入设备得分+其他因素得分。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BT项目合同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BT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6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规范: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有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1.11BT模式:BT模式指投融资-建设一移交。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建设-移交期间的风险。在承包人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单位后,发包人按约定的价款支付给承包人。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BT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承担本项目建设-移交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项目经理部:承包人依据BT项目合同约定专门负责本项目建设期融资、项目施工管理、项目移交以及向发包人收取支付款,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组织机构。1.1.2.5项目经理:也称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指承包人授权具体实施本BT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项目的融资、建设、移交、缺陷期保修、协调及管理的总负责人。1.1.2.6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与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1.1.2.7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仅对本项目合同施工部分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8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并对本项目合同施工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2.9施工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施工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等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划分的若干个过程。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合同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以及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之和。合同期分为施工期和支付期两个部分。“施工期”系指从BT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支付期”系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下一天起至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之日止。1.1.4.4竣工日期:指约定的建设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4.5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竣工验收:由通用合同条款18.3款约定。1.1.6.3交工:由专用合同条款18.1款约定。1.1.6.4交工验收证书:由专用合同条款18.1款约定。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1.6.9资金专户: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银行设立的,并接受发包人监管的工程建设资金专用帐户。1.1.6.10发包人的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程范围、质量、进度、融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要求变更和修正。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6.11项目前期及相关工作: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监理、试验、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1.1.6.12项目移交:系指承包人将通过竣工验收并将已完成工程交付给发包人。1.1.6.13工程相关单位:指本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专业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监控单位、审计中介机构、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等。1.1.6.14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项目融资在BT项目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将签约合同价(具体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资本金存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该部分资金全部退还给承包人,供承包人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经理部时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使用。同时,在合同签前承包人还应提供合同价(具体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银行履约保函。根据承包人投标时填报的投标价,本项目负债性资金为投标总价的(具体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债性资金由承包人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1)BT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BT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BT项目通用合同条款;(6)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通用技术规范;(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10)投标文件中的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含施工组织设计);(11)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6BT项目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BT项目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BT项目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BT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原则上应在BT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完成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按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达到工程开工条件。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或未达到工程开工条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7.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7.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现场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7.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7.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7.3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工程实施中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招标阶段采用的图纸与施工图有差异,不应免除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7.4图纸的错误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7.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7.1项、第1.7.2项、第1.7.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8联络1.8.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8.2第1.8.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函件发出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9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10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耗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1.11化石、文物1.11.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1.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2专利技术1.12.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2.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2.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3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3.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3.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发包人2.1发包人的权利2.1.1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承包人出资、项目经理部设立情况、项目经理部的融资、资金使用以及资格预审或投标承诺的人员、设备是否按时到场、资质是否满足要求、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环保、工程造价、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方面进行监督。2.1.2发包人有权为实现本合同2.1.1款所述监督管理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问询、查阅、复制、调取承包人或项目经理部的相关记录、文件、账册及单据;2.1.3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终止本合同并接管工程;2.1.4发包人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54号)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监督;2.1.5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选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2.1.6有权按合同约定监管方式监管承包人的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除另有约定外,不干涉承包人的融资操作;2.1.7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有关资料;2.1.8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按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决算报市审计机关审计。2.1.9审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2.1.10协助承包人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2.1.11负责施工阶段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增减的审批工作;2.1.12负责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2.1.13负责对施工及验收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管理,实施中的设计变更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2.2发包人的义务2.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在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协助和配合承包人和项目经理部获得项目建设实施的便利条件,但发包人并不保证其协助将产生任何特定的效果。2.2.2按本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立项、可研、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前的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2.2.3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2.4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性)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2.5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2.6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2.7支付合同价款按照本合同规定在项目移交日接收本项目,并按第17.4款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应利息。2.2.8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2.9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比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义务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为本BT项目实施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应成为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合法机构,承包人应保证该项目经理部履行职责直至合同期满为止。4.1.4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建设施工,实施项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等工作,承担项目建设期全部资金的融资工作。4.1.5承包人需按照合同的约定筹集建设资金,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向发包人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配合相关监督机构的审计和审查等工作。资金使用必须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实施。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投资和次月计划完成投资情况资料,发包人对当月实际完成投资情况核实确认,核实确认工程量将作为支付期结算的依据。4.1.6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7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8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1.9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10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1.11工程的维护和照管(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2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4.1.13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4.1.14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1.15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子以配合;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人有义务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d、承包人和监理人应按发包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e、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或供货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场,承包人必须接受。4.1.16地方道路或通航航道的维护和管理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或通航航道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或船只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或通航两不误。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4.1.17未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承包人不得在任何报纸、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详细资料,承包人不应在现场或施工设施上展示或允许展示任何贸易和商业性广告。在工地现场张贴布告,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当监理人指示撤除时,应立即执行。4.1.18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破器材给予、易货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承包人在进行爆破施工时,应考虑爆破震动对周边设施和环境等的影响,避免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1.19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遗留问题,如(不限于):河道清理、渣土清运、赔偿等,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解决,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直至问题解决。4.1.20承包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收取发包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款项,承包人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1.21承包人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选择材料、设备供货商和分包人。4.1.22承包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和工程结算资料的准备、审核,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竣工档案。4.1.23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具体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4.3分包4.3.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5)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6)所有专业分包计划和专业分包合同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4.3.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6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副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副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副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承包人施工项目副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次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6.6承包人的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包括分包队伍)需统一着装,施工需戴安全帽,并按不同岗位佩证上岗。4.6.7项目经理及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每月在工地天数应大于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6.8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承包人不得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以及总工。符合上述规定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其中被更换的人员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人员。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4.9承包人资金监管及融资保证4.9.1承包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成立本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即项目经理部,并向其注入项目启动资金,并对项目经理部的建设资金进行监管,融资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9.2承包人应为项目的融资提供保证,防止项目建设资金链的中断。4.10不利物质条件4.10.1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10.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4.10.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4.11承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4.11.1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1)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4天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下列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即项目经理部。a.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时所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中的承诺,向项目经理部派驻技术,管理、财务人员,拟派驻的技术、管理、财务人员素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同时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的需要。b.项目经理部不得在本项目支付期结束前被撤销。(2)如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或虽已遵守本合同规定但发包人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完善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直至通过发包人审查为止。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承包人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5.3.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6.1.2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少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7.2.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7.2.2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人员无偿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承包人应允许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如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中对临时设施有损坏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指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的要求。7.3场外交通7.3.1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7.3.2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7.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后28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8.2施工测量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3)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4)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5)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6)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其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处理。9.2.2(1)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2)在实施和完成本标段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在安全方面应该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标段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a.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的安全员;b.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瓦斯检验员等)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c.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d.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e.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规范。f.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人员入场教育,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事故苗头的安全教育会议,针对定期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分析会,并针对事故苗头或险情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施工意识,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全体职工和生产各个环节。g.加强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必须坚持特殊安全操作持证上岗;h.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i.建立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特殊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3)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4)在海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导航标志的设置和建设期间的养护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费用纳入安生生产费用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9.2.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2.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2.5安全生产费用为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BT融资成本及暂列金额)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的1%。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扩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9.2.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2.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2.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2.9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作好防损坏、防盗等工作,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3治安保卫9.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9.3.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9.4环境保护9.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4.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9.4.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9.4.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9.4.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4.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9在建设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4.10在建设期间,承包人应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工程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4.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9.5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14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天4人gon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以及相应的图表。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10.3年度施工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10.4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1)季度计划承包人在年度计划总体要求下编制季度计划,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季度计划必须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季度计划应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人。(2)月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季度计划的要求下编制月度计划,月度计划应在上个月25日前提交监理人,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月度计划必须保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在剩余工期中的下一阶段进度计划中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3)旬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批复的月度计划编制旬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发包人上报旬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报资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开工和交工11.1开工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11.1.2承包人应按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11.2交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交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异常气候条件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具体规定如下:(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是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以及不利降水等引起延误的情况。(2)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项目所在地降水资料,取最近30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b.按项目所在地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3)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建设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非关键性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5)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11.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发包人可按第22.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4)如果在合同工作完工之前,已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工程接收证书,则合同工程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11.6工期提前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承包人提出提前交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11.7工作时间的限制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向监理人报告,以便监理人履行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但是,为了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地短暂作业,则不必事先向监理人报告。但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监理人报告。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或施工本身要求实行连续生产的作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11.4款规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2.3.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建设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12.3.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4.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12.4.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2.5.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2.1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1(1)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22.2款的规定办理。12.5.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13.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1.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3.1.4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3.1.5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13.2.2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13.2.3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13.2.4承包人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13.2.5承包人必须完善检验手段,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并应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根据合同要求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13.2.6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汇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有质量检验认证资格的检验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7天交给承包人。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当监理人有指示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或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隐蔽工程覆盖前应经监理人检查签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向监理人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13.5.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监理人未按第13.5.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13.5.3项的约定重新检查。13.5.3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按第13.5.1项或第13.5.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5.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3.6.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6.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3.7质量抽检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承包人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4.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14.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或由监理人委托给第三方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4.2现场材料试验14.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14.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4.3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地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15.2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15.3变更程序15.3.1变更的提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5.3.3项约定发出变更指示。(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15.1款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3)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5.3.3变更指示(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以支付;15.4.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子目所列的“合价”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而且该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子目的单价应予以调整,新单价的确定原则适用15.4.4项的规定,调整后的新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已完工的全部工程数量。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第11.6款的规定办理。15.6暂列金额15.6.l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5.6.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6.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15.7计日工15.7.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15.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5.7.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2项的约定列入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支付款中。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5.8.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第15.4款进行估价外。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16.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17.计量、移交与支付17.1计量17.1.1计量单位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7.1.2计量方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执行。17.1.3计量周期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8)根据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包含变更索赔),计算工程价款,以书面形成计量款凭证,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以作为发包人支付融资款的凭证。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计量申请单、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5)根据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包含变更索赔),计算工程价款,以书面形成计量款凭证,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以作为发包人支付融资款的凭证。17.2项目移交17.2.1项目正常移交(1)移交时间移交时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应在工程移交两个月前举行工程项目移交会议,并就本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2)移交范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的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实体;与本项目工程经营及使用、开发相关的使用说明、操作及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资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与本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专门知识;在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移交发包人。(3)承包人应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56日内自费从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其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因本项目工程后续缺陷责任建设或保修需要留下的除外。承包人应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如果承包人未按时移走上述物品和财产,发包人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将上述物品和财产转移并放置到其它地方,风险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缺陷责任a.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承担项目缺陷责任,负责进行修正、重建和补救缺陷或损害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b.若该缺陷或损害致使发包人基本上无法享用本项目工程或部分工程所带来的全部利益,对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那部分工程,在承包人修复完成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按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c.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复可能影响到工程使用时,发包人可要求重复必要的检验。d.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其指导下调查产生任何缺陷的原因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5)承包人应确保工程移交时本项目工程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等任何对发包人使用、经营和开发本项目工程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17.2.2非正常移交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遵守下列规定:(1)承包人应当将本项目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移交发包人。(2)承包人应自本项目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成立移交工作组。(3)承包人应采取清偿债务、替换担保物等方式、解除附着在项目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上的或依托在项目上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担保物权等第三人的权利。(4)发包人接管项目前承包人对外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对发包人无约束力,但原设备供应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但无义务)与之协商一致后对原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变更。对原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不能达成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移交通知书后十天内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并自行退场、协助第三方进场施工的各项工作。承包人不得因与发包人就项目工程存在款项支付等任何争议而拒绝退场,阻止第三方进场施工,延期项目工程的后续施工;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续及损失均须由承包人赔偿。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7.3工程支付17.3.1支付期及支付方式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7.3.2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个支付期时,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支付申请单,并附相应的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的计量款凭证。17.3.3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支付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支付应支付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3)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17.3.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8.项目交工验收、移交与竣工验收18.1交工验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8.2项目移交18.2.1项目正常移交(1)移交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2)移交时间双方应对已交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在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办理移交,双方与监理单位在《BT工程实体移交书》上签字的最早日期为移交日。双方应在工程移交两个月前举行工程项目移交会议,并就本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3)移交范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的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实体;与本项目工程经营及使用、开发相关的使用说明、操作及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资料;与本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专门知识;在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移交发包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承包人应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56日内自费从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其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因本项目工程后续缺陷责任建设或保修需要留下的除外。承包人应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如果承包人未按时移走上述物品和财产,发包人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有权采取任何行动将上述物品和财产转移并放置到其它地方,风险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缺陷责任a.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承担项目缺陷责任,负责进行修正、重建和补救缺陷或损害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b.若该缺陷或损害致使发包人基本上无法享用本项目工程或部分工程所带来的全部利益,对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那部分工程,在承包人修复完成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按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c.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复可能影响到工程使用时,发包人可要求重复必要的检验。d.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其指导下调查产生任何缺陷的原因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6)承包人应确保工程移交时本项目工程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等任何对发包人使用、经营和开发本项目工程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18.2.2非正常移交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遵守下列规定:(1)承包人应当将BT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按完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应自BT项目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成立移交工作组。(3)承包人应采取清偿债务、替换担保物等方式、解除附着在项目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上的或依托在项目上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担保物权等第三人的权利。(4)发包人接管项目前承包人对外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对发包人无约束力,但原设备供应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继续履行其合同。(5)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项目移交通知书后十天内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相应完成的工程,并自行退场、协助第三方进场施工的各项工作。承包人不得因与发包人就项目工程存在款项支付等任何争议而拒绝退场,阻止第三方进场施工,延期项目工程的后续施工;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续及损失均须由承包人赔偿。18.3竣工验收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8.3.1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8.3.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18.3.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18.3.4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18.3.1项、第18.3.2项和第18.3.3项的约定进行。18.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8.3.6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18.4单位工程验收18.4.1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8.2款与第18.3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在整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18.4.2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5试运行18.5.1承包人应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8.5.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6竣工清场18.6.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交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18.6.2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8.7施工队伍的撤离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保险费率: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向承包人支付。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2.2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3.1发包人应在整个建设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3.2承包人应在整个建设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20.4.2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及投标额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接到保险单后,在支付期按照保险单的费用向承包人支付。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量。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天内。20.6.2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20.6.3持续保险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在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保证足够的保险额。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或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间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或未按要求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或未按要求投保足够的保险金额,导致受益人未能或未能全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20.6.6报告义务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21.1.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1.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项目移交之前,均由承包人承担,在项目移交之后,均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和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均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3.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21.3.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22.2.5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有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2.2.4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但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不予考虑。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承包人违约: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承包人违反第1.9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7)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6.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合同约定的关键施工设备;(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10)承包人违反第13.1.1项约定,工程质量未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要求的;(11)承包人违反第4.6款的约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未按规定替换,或撤离职守的:(12)承包人违反投标人须知3.5款的规定,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的。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除第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约定如下:a.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目中违反第1.9款约定的情形,除责令立即纠正外,并课以不超过违法转包或分包部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1)目中违反第4.3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b.承包人发生第22.1.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项(2)目中违反第5.3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两倍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2)目中违反第6.4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其台班费两倍的违约金;c.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3)目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按每一情形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d.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4)目情形,则按第11.5款规定处理;e.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5)目情形,则按第19.2.4项规定处理;f.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7)目情形,发包人有权按第11.5款规定的逾期交工违约金金额的二分之一乘以未按期开工天数处以违约金;g.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8)目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h.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9)目情形,发包人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停工整顿,并酌情扣除安全生产费;i.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0)目情形,则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j.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1)目情形,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处罚额度。k.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2)目情形,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材料的,课以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l.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为止,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处罚额度。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2.1.4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2)合同解除后,应结清付款,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23.4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2.1.5协议利益的转让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22.1.6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若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2.2发包人违约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2)由于发包人征地拆迁不到位,开工的正常条件不具备,导致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的;(3)由于发包人下列原因造成停工的:a.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按时交货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变更交货地点导致承包人停工的;b.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延误或施工图存在差错影响施工,工程变更通知未及时下达导致承包人停工的;c.非承包人原因发生导致承包人停工的;d、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22.2.2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发包人发生除第22.2.1(4)及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22.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发生第22.2.1(4)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2)承包人按22.2.2项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及相应利息;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3)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4)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5)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18.7.1项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23.1(2)~(4)项规定,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理人按当时记当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外负担和(或)工期延长天数。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3.3.1承包人在接受了发包人支付的第一期支付款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3.3.2承包人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只限于提出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索赔。23.4发包人的索赔23.4.1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款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23.4.2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具体选择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24.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24.3争议评审24.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由3人或5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24.3.2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24.3.3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24.3.4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24.3.5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4.3.6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24.3.7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4.4仲裁(1)对于未能友好解决或通过争议评审解决的争议,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第24.1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可在交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施费由败诉方承担。(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具有约束力。(4)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24.5仲裁的执行(1)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和约定,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通用合同条款1.1.1.11目细化为:1.1.1.11BT模式:BT模式指投融资-建设一移交。指承包人方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建设-移交期间的风险。在承包人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单位后,承包人按约定的价款收回投资。具体是指对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进行投融资、建设管理、配合协调以及移交工作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通用合同条款1.1.2.2目细化为:1.1.2.2发包人: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建设过程中对承包人的监督(包括对承包人融资的监督)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接收、项目支付等工作。1.1.3工程和设备通用合同条款1.1.3.2目细化为: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这里指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通用合同条款1.1.3.10目细化为: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通用合同条款1.1.3.11目细化为: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连接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1.4日期通用合同条款1.1.4.4目细化为:1.1.4.4竣工日期: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通用合同条款1.1.4.5目细化为:1.1.4.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责任: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为1年。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通用合同条款1.4条细化为:1.4项目融资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填报的投标价,本项目负债性资金为合同价的100%。项目负债性资金由承包人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4.承包人4.1承包人义务通用合同条款4.1.23款细化为:4.1.23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按本合同筹集建设资金,并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4.1.24按甲方要求给监理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设施及设备,包括必要的办公室、办公家俱、固定电话安装、住宿、施工区内的交通等;4.1.25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向本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合同款;4.1.26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4.1.27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保证安全文明施工;4.1.28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1.2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发包人及发包人指定的管护单位;4.1.30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通用合同条款4.2款细化为:4.2履约担保4.2.1本工程承包人无需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诚信行为承诺书。4.2.2BT合同款支付来源发包人支付BT合同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年度财政收入;(2)瓯江口新区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3)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BT合同款支付来源。4.2.3BT合同价款支付担保发包人为保障承包人投资资金的安全,发包人承诺,在工程开工前30日,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由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财政局出具的BT合同价款支付担保承诺函。4.2.4承包人应在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28天内把BT合同价款支付担保承诺函退还给发包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4.4款细化为:4.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通用合同条款5.2.1项细化为:5.2.1(1)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为抛石、块石、碎石、浅滩一期东堤便道石碴填筑用石料,以上石料由承包人到发包人指定的料场运输(发包人负责装车,承包人负责运输)。发包人提供的石料数量以设计数量(包含设计范围内沉降量及设计变更数量)为限,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发包人提供的石料不包含临时施工码头、临时场地回填平整的石料。(2)鉴于发包人提供的石料以重量计量,而本次招标的石料工程量清单数量均以体积单位“m3”表示,本次招标发包人提供的石料将体积计量换算为重量计量的换算系数规定如下表,如投标人认为该换算系数不准确,在工程量清单单价中考虑,投标后不再调整。石料体积与重量的换算系数序号石料名称体积计量重量计量1抛石、石碴、块石1m32.0吨2碎石1m31.675吨(3)发包人指定的供料料场为洞头县霓屿乡网僚鼻石料场,具体位置见参考资料石料场位置图。供料石料场到本次招标项目工地现场的陆上运输距离、水上运输距离和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4)投标时各投标人预算时的甲供石料的材料单价应等于甲供石料运输单价,今后甲供石料运输单价不变,甲供石料运输单价不进行价格调差。(5)承包人到发包人指定的供料料场运输石料,石料运输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6)承包人必须在每个月的10日向监理人提交下一个月的用料计划,同时每个星期允许修订一次,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制定供料计划,否则由此引起的进度滞缓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用料计划确定供料料场。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通用合同条款6.2条细化为: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1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6.2.2发包人在工程现场已经完成的浅滩一期东堤、临时码头,以及在东堤和南堤围区东南角的临时场地可提供给承包人使用。但以上临时设施在施工期内的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13.工程质量通用合同条款13.1条细化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现行规范执行。15.变更通用合同条款15.7条细化为:15.7计日工本项目不采用计日工。16.价格调整通用合同条款16.1条细化为: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一)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在本合同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执行期间,所有材料不进行价格调差。(二)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在本合同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执行期间,仅对用于永久工程的柴油、汽油进行价格调差。柴油、汽油补差仅对吹填疏浚船舶设备中的柴油、汽油补差。甲供石料运输单价不进行价格调差。由于柴油、汽油价格变化引起承包人自购材料价和自购材料运输价格变化的不予补差。对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上价格上涨的,则价格上涨金额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1)基期价格基期价格采用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2013年6月《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基期价格(参照如下表)仅作为价格调差依据,不作为工程造价预算编制的材料价格依据。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基期价格(元)1柴油0#吨81252汽油90#吨8935(2)当期价格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3)调差方法如下:a、数量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汇总表中的材料总用量,且不超过现行定额计算的总用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每月吹填土数量=每月吹填疏浚船舶流量计数量(如为多条疏浚船舶为各疏浚船舶月流量计数量相加)*系数ii=吹填土结算数量/施工期吹填疏浚船舶流量计累计数量(如为多条疏浚船舶为施工期各疏浚船舶流量计累计数量相加)b、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c、调整差价若差价不超过材料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高补低扣。(4)调差周期开工当月不调整价差;施工过程中每个月调差一次。(5)价差支付施工过程中每个季度支付价差一次,以每季度累计的价差为准,在每季度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6)调差程序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由发包人审定。(7)材料价差计税金,不计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经发包人审定的材料价差费用一并计入工程费用总额,按照合同约定计取BT融资成本和投资收益。17.计量、移交与支付17.3工程价款支付通用合同条款17.3.1款细化为:17.3.1支付期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款由工程建安费、融资成本(施工期利息金额+支付期利息金额)、投资收益组成。 17.3.1.1结算价款结算价款=工程费总额+融资成本+投资收益(1)工程费总额=经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工程建安费)。(2)融资成本=施工期利息金额+支付期利息金额a、施工期利息金额以本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倒推项目实际总工期(按天计)×0.5天为施工期利息的起息日,利息按单利计算。如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延误的工期不计施工期利息。项目实际总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至本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止。施工期利息金额=工程费总额×项目实际总工期(按天计)×0.5×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上浮率15%)÷365。b、支付期利息金额支付期间总长度为3年整,分3期支付,以本工程交工验收之日下一天起为支付期利息的起息日,支付期间的对应利息按单利和整年计算。比如本工程交工验收之日为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9月10日为第1期支付期,至2018年9月10日为第2期支付期,依此类推。每期支付期利息金额=当期未支付的工程费总额×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上浮率15%))。c、利息调整:如果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则施工期和支付期间的计息利率同步调整,即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日即为本项目计息利率的调整日,调整后的计息利率为调整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再加上浮率15%。(3)投资收益=工程费总额×i%(投资收益率),承包人负责交纳营业税及附加费,本次招标投资收益率定为0%。(4)发包人负责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作为确定承包人本项目结算价款的依据。17.3.1.2结算价款的支付(1)施工期利息、投资收益在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85%(工程费总额暂按过程审计确认的数据作为计算基数),余额待工程费总额经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在支付期计息日起1年以后的对应日支付当期对应支付期利息及工程费总额的40%金额;在支付期计息日起2年以后的对应日支付当期对应支付期利息及工程费总额的30%金额;在支付期计息日起3年以后的对应日支付当期对应支付期利息及工程费总额的30%金额,依此类推。支付期利息和工程费用款项同时结清并支付完毕。(3)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提前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如发包人提前支付结算价款,合同价中支付期利息金额按照实际支付期进行计算调整。 17.3.1.3工程款的支付 (1)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工程款。届时若承包人拖欠工程款,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总合同价款中作相应的扣减。在承包人支付清工程欠款后,发包人在下期支付中将其扣减部分支付给承包人。扣减部分不计息。(2)若承包人不能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发包人有权在支付承包人的支付款中扣减完成质量保修所需的必要费用。通用合同条款17.3.4款细化为:17.3.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除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支付部分的工程款金额在逾期付款时间段内的利息,还应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段内的利息计算同合同约定的支付期利息计算方法。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15%)÷365×逾期付款天数。18.项目交工验收、移交与竣工验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18.1款细化为:18.1交工验收18.1.1交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本合同项目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BT(投资建设-移交)承包合同分别进行验收,每个工程按照设计图纸的工程内容完工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该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整的交工资料。18.1.2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18.1.3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交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交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交工验收提供的各项交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8.1.4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交工验收申请报告:(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交(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交(竣)工资料,并提供6份。(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交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交工验收资料清单。18.2项目移交通用合同条款18.2.1(1)款细化为:18.2.1项目正常移交(1)移交方式本次BT项目包含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两个项目,采用两个项目一并招标,分别签订两个项目BT合同,两个项目分别进行验收、移交。20.保险通用合同条款20.1款细化为: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13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0.7%。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向承包人结算支付。通用合同条款20.4款细化为:20.4第三者责任险20.4.1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20.4.2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0.5%,最低投保金额为1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接到保险单后,在支付期按照保险单的费用向承包人结算支付。21.不可抗力通用合同条款21.1款细化为: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海啸、龙卷风等自然灾害、11级及以上的台风;(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5)瘟疫;21.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通用合同条款21.1.2款细化为: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除第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具体约定如下:a.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目中违反第1.9款约定的情形,除责令立即纠正外,并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1)目中违反第4.3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b.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2)目中违反第5.3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两倍的违约金;发生第22.1.1项(2)目中违反第6.4款约定的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其台班费两倍的违约金;c.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3)目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按每一情形酌情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d.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4)目情形,违约不超过60天(除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重大设计、方案修改原因外,乙方的实际移交基准日较合同约定的移交基准日推迟在60天以内)的,除按第11.5款规定处理外,,自违约之日起算,承包人每日还应按本工程建安费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e.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5)目情形,则按第19.2.4项规定处理;f.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7)目情形,发包人有权按第11.5款规定的逾期交工违约金金额的二分之一乘以未按期开工天数处以违约金;g.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8)目情形,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课以不超过0.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h.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9)目情形,发包人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停工整顿,并酌情扣除安全生产费,安全文明施工如不能达标而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5000—10000元。i.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0)目情形,则课以不超过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j.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11)目情形,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3000元/人;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1000元/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公经理或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的课以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课以8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主要人员课以每人次5万元的违约金;k.承包人发生第22.1.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项(12)目情形,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材料的,课以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l.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为止。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0元/天,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2%签约合同价。通用合同条款21.1.3款细化为: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因承包人主要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6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异议,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配合发包人顺利接收;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金额的85%支付。审核结算期间不影响发包人另定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因承包人主要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异议,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配合发包人顺利接收;发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结算金额经审计后视情况按70%-85%支付,相关工程区域维修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管理原因造成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所有损失。24.争议的解决通用合同条款24.1款细化为: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通用合同条款补充25条:25.其他承包人为本工程BT模式的投资建设方,基于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承包人承受,但发包人承担相应工作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或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合同协议书经授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工程(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最终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实施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实施,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模式(以下简称简称“BT”模式)招标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1.工程概况: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BT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BT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BT项目通用合同条款;(6)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通用技术规范;(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10)投标文件中的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含施工组织设计);(11)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5.承包人BT项目投、融资项目管理经理(即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6.工程质量:合格。7.承包人为本项目的建设-移交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经理部,并向其投入本项目的启动资金,由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准备、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移交。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投、融资、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缺陷修复以等工作。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9.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数额和时间将自有资金到位,负责项目所需建设资金足额且及时到位。10.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由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日历天、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日历天。11.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_________(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___________标段的建设方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交〔2009〕228号文)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四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融资、建设、移交、协调及管理/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抄送:(监理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五诚信行为承诺书诚信行为承诺书至招标人: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我公司及参与本BT合模式工程的被委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郑重承诺:1.本工程建设资金根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工程实际进度及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对工程相关单位的进度款进行支付,不得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 3.资金到达项目公司专用帐户后10天内将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划入甲方帐户。 4.不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 5.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或经监理、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若发现进度缓慢,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因我方原因延迟工期,致使工程明显无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 6.严格遵守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事故发生。 7.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义务。 若出现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情况,我公司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愿意接受业主单位进行的以下处罚: 1.被温州市诚信管理部门列为不诚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并在媒体上公布。 2.若业主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我公司愿意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对我公司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结算。 3.在规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温州市区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承诺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签名人对本《承诺书》内容完全理解和知晓。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亲笔签名): 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件六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名称)的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承包人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第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第标段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附件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部财务负责人1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师职称,1年以上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合同管理负责人1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经验。施工项目部工程技术负责人1水利或港口或航道工程施工经历5年及以上,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具有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测量负责人1水利或港口或航道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注: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作为本项目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13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10%,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计日工说明本项目不适用。4.其他说明4.1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单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4.2为统一各投标人报价口径,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项目实际总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项目实际总工期暂定为900日历天,施工期利息、支付期利息的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暂定为6.4%,价款结算时按照合同规定的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取值标准和项目实际总工期进行计算调整。4.3本次招标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率定为15%,投资收益率定为0%,投标后不调整。4.43/3 支付期利息金额=工程费总额×支付期第1年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上浮率15%)+工程费总额×0.6×支付期第2年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上浮率15%)+工程费总额×0.3×支付期第3年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1+上浮率15%)。按照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3.1.2(3)款规定:“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提前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如发包人提前支付结算价款,合同价中支付期利息金额按照实际支付期进行计算调整。4.5发包人指定的供料料场为洞头县霓屿乡网僚鼻石料场,具体位置见参考资料石料场位置图。供料石料场到本次招标项目工地现场的陆上运输距离、水上运输距离和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4.6发包人指定的施工临时场地具体位置见参考资料施工临时场地位置图。施工临时场地填筑平整、砼硬化及预制场建设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4.7扭王字块体从预制场到本次招标项目工地现场的陆上运输距离、水上运输距离和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4.8水上运输需要的临时码头建设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4.9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吹填土取土区定为温州瓯江蓝田进港航道维护工程航道疏浚土,其中航道维护一期工程已疏浚完工,航道维护二期工程尚未疏浚,具体见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附件。吹填土不足部分可通过加宽、加深温州瓯江蓝田进港航道疏浚取土,但要确保航道两侧的36-1油气管道和浅滩二期围堤、瓯飞工程围堤等构筑物的安全。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吹填土平均吹填距离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工程量清单(或另册提供)5.1工程量清单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投标价(万元)1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合同段投标价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合同段投标价3投标总价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合同段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章次项目名称金额(人民币元)1100章总则 2200章基槽及土石方工程 31100章软土地基处理工程 4100章至1100章合计(工程费总额) 5BT融资成本 5.1施工期利息金额((4)×540天×0.5×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6.4%×(1+上浮率15%)÷365) 5.2支付期利息金额((4)×同期银行3-5年贷款基准年利率6.4%×(1+上浮率15%)×1.9) 6BT投资收益((4)×投资收益率0%)07暂列金额(((4)+(5)+(6))×10%) 8投标价((4)+(5)+(6)+(7)) 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100章总则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100100103000102保险费 102-1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102-2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 103工程管理100100104000a安全生产费总额1100100105000b施工环境保护费总额1100100115000c竣工文件编制总额1 104临时工程与设施100100107000a临时道路总额1100100108000b临时用电总额1100100109000c临时用水总额1100100110000d临时通信总额1100100111000e临时用地总额1100100112000f临时码头总额1100100116000105施工期海上作业船舶避台、抗台措施费总额1100100117000106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准化工地建设)总额11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00章基槽及土石方工程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 202清理及拆除工程 10050100500a清理及拆除工程项现场清理1 203土石方工程 100503004000a抛石垫层m3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现象且有良好的抗风化能力;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10-100kg,单块重量应有80%的达到设计重量;水上施工,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211871.58 100503023000b抛石(护坦、护坡、护脚)m3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现象且有良好的抗风化能力;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300-500kg,单块重量应有80%的达到设计重量;水上施工,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494957.59 10050301800c块石理砌m2石料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现象且有良好的抗风化能力;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单块重量要求300-500kg,长边尺寸不少于设计厚度,形状大致方正,具有二个大致平行的面。堤顶表层块石理砌70cm,趁潮陆上施工。122492.25 100503027000d填筑袋装砂堤心m3230g/m2防老化编织布+150g/m2无纺布复合布袋体,充填料选用砂性土,粒径大于0.075mm302965.07 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的颗粒含量应大于50%,充填料粘粒含量应控制在10%以内;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不含流失;水上施工。100503027001e填筑袋装砂堤心m3300g/m2防老化机织布+200g/m2无纺布复合布袋体,充填料选用砂性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50%,充填料粘粒含量应控制在10%以内;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不含流失;水上施工。125650.54 100503027000f填筑通长砂袋m3460g/m2防老化编织布袋体,充填料选用砂性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50%,充填料粘粒含量应控制在10%以内;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不含流失;水上施工,按层数控制。765365.91 100503015000h铺设砂肋软体排m2230g/m2防老化编织布+150g/m2无纺布复合,砂肋(230编+150无纺复合布)Ф0.3m@1m,加筋带宽5cm@1m,搭接2m;工程量不含搭接;水上施工,运距根据现场综合考虑。245106.00 100503015001i铺设砂肋软体排m2300g/m2防老化机织布+200g/m2无纺布复合,砂肋(300g/m2防老化编织布+200g/m2无纺布)Ф0.3m@0.5m,加筋带宽5cm@1m,搭接4m;工程量不含搭接;水上施工。206700.00 100503015002j铺设砂被m3200g/m2防老化编织布袋体,充填料选用砂性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50%,充填料粘粒含量应控制在5%以内;工程量含设计计算沉降量、不含流失;水上施工,按层数控制。486296.78 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0503042000k龙口截流项采用300g/m2防老化机织布+200g/m2无纺布复合砂肋软体排进行龙口全断面防护;平、立堵结合方式截流,截流材料同袋装砂,水上施工。1.00 207倒滤层 100503010000a填筑碎石倒滤层m3袋装碎石,袋体130g/m2编织布,碎石粒径级配5-40cm,采用石料的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30%;水上施工。151522.77 100503013000b铺设450g/m2无纺布m2450g/m2防老化无纺布,搭接拼接,铺设完毕后,应及时压上袋装碎石;工程量不含搭接;趁潮陆上施工。354592.84 2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1100章软土地基处理工程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 1104地基加固 100603004000a塑料排水板mC型塑料排水板,排水板打设深度25m,间距1.1m,正方形布置;水上施工。7523636.36 1105沉降及变位监测设施 a分层沉降管个1个测点/300m,垂直方向每个测孔-20m以上间距2.0m设置一个沉降环,-40m处设置一个沉降环;通长袋铺设完成后安放并观测,施工期内1次/天,异常情况时加测。14.00 b测斜管个2个测点/300m,垂直方向间距1.0m;通长袋铺设完成后安放并观测,施工期内1次/天,异常情况时加测。28.00 11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100100103000102保险费 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 103工程管理100100104000a安全生产费总额1100100105000b施工环境保护费总额1100100115000c竣工文件编制总额1 104临时工程与设施100100113000a预制厂(或场地)建设总额1100100108000b临时用电总额1100100109000c临时用水总额1100100110000d临时通信总额1100100111000e临时用地总额1100100116000105施工期海上作业船舶避台、抗台措施费总额1100100117000106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准化工地建设)总额1 107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用房㎡365 108施工期临时航标设施设计、施工、维护 a新设HF1.8米灯浮标座4 b新设HF2.4米灯浮标座8 109施工期海上作业安全监管费总额11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00章基槽及土石方工程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 201填筑工程 100503023000a填筑护脚抛石m3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现象且有良好的抗风化能力;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300-500kg,单块重量应有80%的达到设计重量;水上施工,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51862.51 100503031000b临时便道填筑宕渣石堤堤身m3石碴堤身,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总重的30%,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135000 100503013000c临时便道铺设土工织物m2230g/m2防老化编织布+150g/m2无纺布复合,搭接3m;工程量不含搭接;陆上施工。74942 202吹填工程 100200006000a吹填m3四级工况,二级疏浚土,平均吹填距离由投标人自行测算。121465802.39 2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400章混凝土工程项目名称: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 401混凝土构件预制及安装 100701038000a扭王字块体个混凝土规格:C35,单个体积约1.3m3,单个重量3t,水上安装,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84208 400章小计(结转至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单价分析表清单项目编码:清单项目编号:清单项目名称:定额编号: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直接费-------------------------1.1人工费1.2材料费-------------------------1.2.1………………1.3船舶机械使用费-------------------------1.3.1……2间接费-----3利润-----4税金-----5合计-----6单价-----备注:本表另外提供电子版,存入U盘或光盘中。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总计备注:本表另外提供电子版,存入U盘或光盘中。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一)港口工程通用技术规范一、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参考《浙江省港口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5年版),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二、本技术规范中的计量需结合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28.2—2010《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部分:港口工程》阅读。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100章总则第101节通则101.0l范围1、本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2、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施工要求中均对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范规定执行。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4、凡本规范或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规定时,都应认为是需经过监理人同意的我国港口工程建设的常规做法。101.02定义1、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50186—93)等标准文件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2、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是:日历日:日历上所示的每一天。工作日:除了双休日与法定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监理人: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等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图纸:由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列出的,或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签署变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总体图、标准图、构造图以及表格、资料、说明等。施工工艺图:要求承包人提供并提交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模板图、钢筋图、结构骨架图、安装支架图及其他补充图纸和资料。变更令:监理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所发出的指令。3、本规范的编号,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300章、400章……301节、302节……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01.01小节、301.02小节……301.01-1条、301.01-2条……301.01-1(1)款、301.01-1(2)款……301.01-1(1)1)项、303.01-1(2)2)项……301.01-1(1)1)①目、301.01-1(1)1)②目……101.03缩写词4、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本规范中采用以下各缩写词来表示国家标准、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GB、GB/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前者为强制性,后者为推荐性,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布)GBJ、GBJ/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基本建设方面,前者为强制性,后者为推荐性。国家发改委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JTJ、JTJ/T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水运公路建设方面,前者为强制性;后者为推荐性。交通运输部颁布)JGJ、JGJ/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本建设方面,前者为强制性,后者为推荐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2、计量支付单位及换算单位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千米km吨t米m千牛(顿)kN厘米cm千帕(斯卡)KPa毫米mm兆帕(斯卡)MPa平方米m2摄氏度℃平方毫米mm2天d立方米m3小时h公顷ha分min千克kg秒s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海里=1.852km1MPa=100t/m21公顷(ha)=15亩1kPa=0.1t/m2l亩:666.667m21kN=0.1t101.04标准与规范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本规范引用的现行国家和其它标准与规范,承包人应自备,并在工程实施中应用。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发包人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28天前报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5、本规范主要参照的标准和规范有(以下标准和规范以最新发布的为准):(1)JTJ203-200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2)JTJ203-96港口工程制图标准(3)JTS144-1-2010港口工程荷载规范(4)JTJ216-200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5)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6)JTJ230-89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定(7)CECS279:2010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8)JTJ249-2001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9)JTS147-1-2010港口工程地基规范(10)JTS133-1-2010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1)JTS206-1-2009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12)JTJ267-98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3)JTJ268-96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14)JTJ270-98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15)JTJ297-2001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16)JTJ298-98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17)JTJ300-2000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18)GB50201-94防洪标准(19)JTJ213-98海港水文规范(20)SL435-2008海堤工程设计规范(21)GB50286-19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22)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3)JGJ70-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24)GB175-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25)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26)GB50186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27)JTJ244-95《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8)《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29)DB/33T628.2—2010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部分:港口工程》101.05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一般要求(1)用于完成标段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若监理人发出了变更令,承包人就应按监理人的变更令执行。4、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需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人批准使用其他机械。(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人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人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101.06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规定(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与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认可。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由监理人保存。(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不得单独计量。(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出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和支付。(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混凝土及高强度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它相关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再另行计量。2、重量(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并经批准认可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量。(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依据。(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块、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辩的标记。(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的允许偏差。3、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人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4、结构物(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人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人认可的并已完成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5、运输车辆体积(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人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2)用于运输以体积计量材料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人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人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人确定的体积接收。根据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地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載量。6、重量与体积换算(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2)从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人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7、水泥(1)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2)水泥可以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8、成套的结构单元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项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须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9、标准制品项目(1)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橡胶护舷、系船柱、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识的,则这种标识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2)除非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的允许误差要求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立的制造允许误差不予认可。101.07图纸l、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标高。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人联系,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尺寸及标高实施。3、合同授予后,监理人(发包人)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供完成施工工艺图参考。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3)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出图纸使用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不被延误。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01.08工程变更1、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进行工程项目的增减、结构形式的局部更改、结构物位置的变动等工程变更。(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工程变更;(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遗漏者;(3)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就不能保证其质量者;(4)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者。2、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3、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报监理人审查批准,必要时报发包人同意。复杂的工程变更,或其变更涉及或影响到主体工程结构的变化,应经由监理人会同原设计单位研究解决,重大的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应按设计文件报批程序进行审批。所有的工程变更均须由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4、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的工程价格工期等问题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101.09税金和保险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交纳工商统一税。2、在施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1.10各支付项的范围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按合同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项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都应认为是该支付项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包括所有劳务、材料和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己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细目中。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项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项目的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102节工程管理102.01一般要求1、开工报告(1)总体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保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施工地点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开工。(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中间开工报告。2、工程报告单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供有关不同项目和内容的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报告单的主要项目为:各种测量、试验、材料检验、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事故等报告单;或监理人指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报告单。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1)按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的28天内,应根据投标书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人的指示,编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2)船舶机械配备及进场计划;3)施工场地布置;4)施工工艺流程;5)施工进度计划;6)材料供应和检验;7)施工技术措施;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9)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水下爆破作业安全措施);10)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如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应退回承包人修改完善,至符合要求为止。(2)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关键线路法(CPM)或监理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所提交的逻辑网络图、进度计划横道图中的一切主要活动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一致。年度、季度、月度的任务(工程量和价值)、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须标注清楚。提交计划时,应将制订依据、逻辑说明、资金流量、资源提供柱状图表以及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副本等一并提交。(3)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总体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与要求,及时提交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执行。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一并提交。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4)施工方案包括形象进度图(柱状图表)和资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予以修改。1)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2)施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3)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时。(5)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并在该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分别14天和7天报请监理人批准。1)施工的基本情况;2)施工内容;3)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4)包括机构及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5)计划进度;6)临时工程;7)质量保证措施;8)安全保证措施;9)环保措施;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计划,若发现需要调整和修改时,应再次报请监理人批准。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监理人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暂时停工。(6)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编制总体施工方案使用的全套软件应经监理人批准,并向监理人提交备份,以供执行合同时使用。编制施工方案柱状图表、资金流转表以及提供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即应被认为是包括在合同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7)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确保投入及时到位,监理人应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其实施。102.03施工测量、设计及放样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承包人据此检查工程原测设的永久性标桩,并在14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人。上述测量标志经检查批准后,承包人应自费进行施工测量设计和补充测量,并于监理人批准后,在工地正确放样。2、经过复测,对持有异议的陆域原地面以及拟建码头区水域海底泥面标高,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列出有误的标高和相应的修正标高表。在监理人确定正确标高之前,对有异议的标高的原有地面或海域底泥面不得扰动。3、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承包人应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交发包人。4、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供全部的测量标记资料,所有测量标记应涂上油漆,其颜色要取得监理人同意,易于辨别。所有标桩保护或迁移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引起的标桩变动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将不予以支付。5、承包人应按照上述测量标志资料自费完成全部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并对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工作的质量负责到底。6、承包人要求得到由监理人提供的测量资料时,应在3天前通知监理人。7、合同执行期间,当监理人需要测量时,承包人应协助为监理人提供所需的辅助测量员、司仪员和助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8、合同执行期间,软基沉降观测作为承包人的应做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102.04施工工艺图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定线测量和编绘施工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施工工艺图的一般要求,作为合同图纸部分的补充,送监理人审查批准。2,所有施工工艺图都应与规范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所标明的断面、尺寸和材料要求保持一致。3、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工艺图应包括:由于施工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补充设计,如细部布置图和规范中专门规定必须在某一工程项目施工前经监理人审查的其他资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并为水泥混凝土和各种结构的特殊要求而使用的脚手架、临时支承系统、以及施工用的临建工程的施工工艺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脚手架、施工装配图、便桥结构施工工艺图,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有其签字和盖章。5、承包人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不少于28天,将此工程的施工工艺图报监理人审批,以保证按时施工。6、施工工艺图的每张图和计算表都应标有项目编号、名称及其他注解。承包人至少应向监理人提交3套图纸,监理人应将其中一套用于修改或加必要的注解后,退还承包人。同样程序也适用于此后的提交手续。7、提供施工工艺图所需费用,应在图纸所属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102.05施工方法和质量控制1、承包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必须按《工程质量责任合同》的质量目标要求,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选派责任心强,并富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部门,每个工种都要配备强有力的质检员,加强质量自检。承包人必须建立质量教育制度,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2、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监理人批准后执行。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编辑。施工记录和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3、承包人应通过组织首个部件的试验性施工,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4、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必须每道工序由监理人进行检验,前道工序检验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的同意不能减轻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责任。5、承包人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材料试验和工程检验情况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应按规定随时将材料及工程质量的试验与检验报告送监理人审查。6、当监理人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供工程各部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天内没有提供,监理人按照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可以责令承包人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7、本条款内提供施工方法和说明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02.06材料1、质量要求(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之前,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必要时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2)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均应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3)凡本规范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人批准。(4)采用任何替代材料,必须经监理人批准。(5)监理人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合格,监理人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6)任何工程凡使用了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2、搬运与储存(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用车辆运输集料时,应防止运送途中漏失。(2)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和夯实堆存场地或搭设库(棚)。(3)材料采用分类堆放的储存方式。3、取样与试验(1)材料取样与试验频率,应符合本规范中各节的规定,所有取样应在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2)试验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监理人另有规定者除外。(3)试样取用的材料,其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工程项目的单价内。(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试验费用的支付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102.07工程照片与录像1、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监理人提供表明时间和工程进度记录的彩色照片副本两份,并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足够的数据记录,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彩色照片的尺寸应征得监理人同意。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摄像机拍制录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承包人应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相册,以供贴照片之用,这些彩照及承包人拍摄的录像带应是发包人的财产。3、承包人提供的工程彩照和相册以及录像带的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之内,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02.08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积累、整理及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来源),以备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2、当分项(或施工单元)工程完工时,承包人须按监理人规定的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目录和表式,将上述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抽查试验记录以及竣工图表等有关的所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人作为该分项工程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书面依据。其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各保存一份,原始资料由承包人保存。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应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04]6号《浙江省水运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所需的竣工文件6套,包括工程竣工图表和设计、施工文件两部分。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前42天提交监理人审查。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他实施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人审核。4、竣工文件的组卷成册,除内容上按上述文件要求编制外,还应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5、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04]6号《浙江省水运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竣工文件的原始件应单独集中编订在一套内,归发包人所有(留存)。6、当工程通过质量保修期评估后,承包人应提供质量保修期的竣工文件资料6套。其内容包括质量保修期内所进行的修复、返工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资料。该文件资料应在竣工验收(竣工检验)前14天送交监理人审查。7、有关本工程的情况,承包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出版任何资料和刊物。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监理人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承包人不得用照片作宣传,除非事先得到监理人书面同意。102.09计算机应用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使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等工程管理。2、计算机的数量、硬件和软件应满足施工管理的需要,并符合发包人统一管理的规定。3、数据传送应尽可能做到U盘、移动式硬盘或网络专线传输。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02.10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1、安全保护措施(1)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健康和卫生法律规定,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配备并强制使用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任命一名有经验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技术人员,其应熟悉施工的工作类型,具有安全工作知识和实践经验。其具体任务是制定健康保护、事故预防措施,负责检查、督促贯彻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有施工安全的交底。(3)承包人应对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和电力使用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努力避免安全事故。(4)进行陆上或水下爆破作业时,承包人应使用标准的事先取得书面批准的爆破警告信号,并应对人员、工程及所有财产采取一切防护措施,对炸药的库存、运输、管理和使用都必须采取符合国家法定规章规定的预防措施,承包人所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在施工中对爆破引起的任何人身伤亡和造成的工程财产的任何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5)施工中临时用电、焊接作业、重件吊装以及施工人员临时的防风、防雷等设施均应符合相关规章的规定,施工中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并应符合表102-1表规定:表102-1器材名称堆放高度安全要求管材、圆桶1m在两排管材中加垫,圆桶两边设立柱,呈三角形堆放时两边加楔垫,以防滑落圆木2m装卸或堆积时,应使用垛木器械木材4m每隔0.5m高度应加横垫木砖2m堆放要整齐稳固水泥10~12袋堆放时,底部应以木板垫起架空高地面0.3m器材箱、桶横放3层、立放2层每层箱子下应加垫,筒状应设立柱,防止滚落袋装材料1.5m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6)防汛和抗台施工时要十分重视浙江沿海的抗台风工作,制定相应的预案,落实好人员及所有设备、设施、原材料抗台防范措施,使工程顺利进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防汛工作和抗台工作的费用均己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2、事故报告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或人身、财产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2)质量或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发包人、监理人、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在质量监督机构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和报告制度应按照规定办理。1)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发包人、监理人、质量监督机构。2)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3天内书面上质量监督机构,同时报发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3)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质量监督机构。并在12小时内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发包人、监理人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接方式反映现场状况。(5)监理人视察了事故现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在上报事故报告、查明事故原因、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之后的7天之内,可向监理人提交复工报告,请求批准复工。若事故原因容迟迟未能查明,监理人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时,承包人不得复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上述事故的责任和费用按照合同条款处理。102.11交通流计划和控制1、承包人在按排和组织施工时,应注意尽量减少各种船舶之间与施工现场的干扰。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当工程施工可能会对道路交通产生干扰时,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路障、警告信号等。3、承包人在收到开工令后,应制定一份水上的交通计划,应考虑充分利用当地海域的特点,尽可能多地安排水运运输。在通航水域中施工,承包人应设置导航和通航标志。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照交通流计划安排本项目运输;并在必要时请求监理人召集当地交通港航、海事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讨论和修改本计划。5、承包人编制交通流计划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102.12关于工程附近建筑物、出土文物和财产的保护1、发包人负责对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及其他的设施的拆迁工作。但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仍应向有关部门调查现有地上和地下公共设施的现状,并进行适当的实地踏勘测量。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附近不需拆迁的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水利设施、道路、河道、树木、电缆及通讯等其他财产免遭损坏。若在施工期间新发现需拆迁的地下文物或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探明具体位置和现状。书面报告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办理。3、如果由于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施工造成上述建筑物或设施受到影响或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无法挽回的损失承担责任。4、施工中一旦发现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以及矿藏露头、井喷等,应立即停工,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等主管部门、监理人和发包人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后,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出土一切文物、财产归国家所有,任何私分或隐藏现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102.13港外工程由于工程施工,破坏了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原有道路、公共设施、排灌系统及其它设施,对受干扰或被破坏工程和设施的重建、改建或移位,以及未包含在合同和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均被列为港外工程。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如委托当地政府部门或其它人员进行港外工程施工,这些当地部门或人员应被认为是合同条款所述的“其他承包人”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外,承包人应通过监理人的联络与港外工程施工的其他承包人在工程计划、施工程序、施工现场的占用等方面进行协调,以确保尽量减少各方面的互相干扰。承包人上述合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102.14环境保护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发包人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2、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3、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控制对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的扬尘污染。4、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工程必须连续作业除外。5、承包人应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人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6、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规定,才能排放到海域或河流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海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7、保护农田排灌系统。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当地农田的排灌作业。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103.01一般规定1、临时工程与设施应包括为实施永久性工程所必需的各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如:围堰、临时道路、码头、桥梁的修建与维护;临时电力线路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排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其他相关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设施进行设计。2、承包人在进行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守当地运输管理、公安、供电、供水、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按本节提供的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费用,应被认为已包括了有关永久工程中所需要的所有临时工程与设施的全部费用。4、承包人应将临时工程的设计与说明书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的详细图纸,在开工前至少21天报监理人审批。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在现场开始进行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5、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临时工程和设计图纸后的7天内完成审批并通知承包人,这种批准是对于该项临时工程与设施开工的书面同意。6、各项临时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取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监理人将据此作为审批开工的条件。7、除非另有协议,当永久性工程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移去、拆除和处理好全部临时工程与设施,并将临时工程所占用的区域进行清理或恢复原貌后,报监理人检查验收。103.02临时设施1、供电(1)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实施与维修所需全部电力(包括提供监理人驻地的用电)的供应与分配作出配置,此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安装、联接、操作、维修、燃料供应等,直至交工证书签发之日止。(2)承包人应将拟建设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的电力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或监理人批准的其他际准。(4)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的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力系统同当地电力部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此项修建、安装和维修的费用,并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5)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所有安装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监理人驻地除外)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2、电信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信系统同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因建立临时电信系统所发生的有关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费用,并给有关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拆除临时电信的所有设施,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3、供水(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应负责提供、安装和保养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包括提供监理人驻地的用水)设施,并保证按施工用水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持续不断地供水。(2)承包人应将拟建的供水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3)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临时供水系统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4、污水与垃圾处理(1)承包人应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临时排污系统,用以排放全部施工和生活污水及废水:(2)排污系统的设置说明及图纸应报监理人批准,同时还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水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其设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且不妨碍当地排水和灌溉作业。(3)承包人应收集和处理所有工程区域内的垃圾,直到工程交工为止。(4)承包人应提供工地污水处理与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劳力。(5)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其排污设施(监理人驻地除外)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103.03临时道路1、承包人应将拟建的临时道路的详细设计与说明,提交监理人批准。2、临时道路尽可能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临时码头设置位置应尽可能靠近施工点,以有利施工,但又不妨碍工程建设范围的地域。3、本工程的施工与现有道发生冲突和干扰之处,承包人都要在本工程施工之前完成改道或修建临时道路。临时道路应满足现有交通量的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现有道路的宽度。4、如果承包人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作为临时道路,应对该乡村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方可通行。5、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备人员对临时道路进行养护,以保证临时道路和结构物的正常使用。6、工程结束时,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承包人应将临时码头、道路、桥梁拆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103.05临时用地1、施工临时用地由业主免费提供,具体位置见招标文件附件。临时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仓库与料场、工地试验室及临时道路用地、临时堆土场等,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制定临时工程用地计划表报监理人转报发包人批准。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占地和超过批准占地使用时间的占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负。3、如承包人临时用地退还时因未复垦而导致与当地发生纠纷,以致发包人发生额外支出时,发包人将从对承包人的支付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104.01一般规定1、承包人应建立施工、管理与生活所需的办公室、宿舍、医疗卫生、车间、工作场地、仓库与储料场及消防设施。2、驻地由承包人自行选址,但应服从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3、驻地建设的总平面布置包括防护、围墙、临时便道和安全、防火安排,并应得到监理人事先批准。4、驻地建设的管理与维护,应满足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的要求,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运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规定》建成标准化工地。工程交工之后,承包人应将驻地恢复原貌,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但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104.02办公室、宿舍及生活区1,承包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2、承包人应在驻地区域内,建造现场办公室和供所有人员居住的宿舍和生活区,也可向当地农民租借房屋作为办公和居住之用。3、承包人应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现场办公设备(包括微机联网所需的机型及软件)、测量仪器、试验仪器设备、通信设施和交通工具。4、承包人应绿化、美化生产、生活营地,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到位,并处理好雨水和污水排放,以防止污染环境。104.03工地试验室1、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在其驻地建立工地试验室,负责材料检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试验设备应定期经计量部门标定,并通过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证。试验室的用房和试验仪器、设备及一切供应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费提供。2、工地试验室应能承担各项与工程质量控制有关的检测、试验,还应承担对拟采用的材料进行标准试验及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等有关的试验。3、承包人应委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试验工作,并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交监理人审核。5、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仪器、物品清单及试验室平面布置图,报监理人审查批准。6、工程交工后,承包人应将工地试验室的所有设施、设备、器材及其它物资等拆除。104.04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1、工地医疗(1)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为工地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2)承包人应为工地聘请有行医资格的、在卫生保健与急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3)承包人配备的医疗设施(包括房间、器械、药品、急救车辆等)应取得当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批准。(4)承包人应就有关供水、环境卫生、垃圾与污水处理以及职工健康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征求并遵从有关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意见。2、防火(1)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和对工地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2)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生产区和生活区布置有效的防火与灭火等消防设施。(3)承包人应在现场合适地点及车辆里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持灭火器。104.05机修车间及仓库1、机修车间与施工机械停放场(1)为了对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进行大修、检修或改造以及工程材料(如钢筋、钢板、型钢等)的再加工,承包人需要在工地就近搭建简易机修车间,并配置相应的设备。(2)为了对施工机械进行有序的管理,承包人需要在工地就近建立施工机械停放场。停放场应保持整洁,并保证出入通道畅通。2、仓库驻地仓库主要用于贮存不能日晒雨淋的材料、工具设备和机械配件等物资,其规模应与需贮存的物资数量相适应。104.06承包人驻地设施的拆除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工程交工时,承包人驻地中的一切建筑物及其固定设备和附件均属承包人财产,承包人应全部拆迁。104.7为监理工程师服务1、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办公设备,具体要求为:笔记本电脑2台,单反数码相机2台,打印复印一体化复印机2台,产权归业主。2.监理工程师驻地的实验、测试仪器等设备,生活、办公耗材等费用,均由监理工程师自己负责。第106节计量与支付106.01计量1、营业税和其他税金等包含在永久工程的费率中,不予另行单独计量支付。2、履行103节各项要求。竣工文件费用及施工环境保护费按总额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计量。安全生产费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其他各项要求不单独计量,均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工程之中,不予另行单独支付。3、履行104节各项要求,根据合同规定并经经监理人现场检查认为满意,以总额计量。4、履行105节各项要求,根据合同规定并经经监理人现场检查认为满意,以总额计量。5、履行第106节各项要求,按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定工程量,以总额计量。6、履行第107节各项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为满意,以平方米计量。7、履行第108节各项要求,施工期临时灯浮标按照图纸设计进行安装或拆除,经监理人验收以满足设计功能要求以座计量。8、履行第109节各项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为满意,按总额平均分三次计量。9.本工程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时完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业主提供的水电接口及施工场地、项目部驻地以满足施工便利为原则。10.承包人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以保障施工的顺利,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投标时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06.02支付1、102-2项目安全生产费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2009〕228号文)执行。以上所有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必须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106.03支付项目支付项目如表105-1。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05-1表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100100103000102保险费 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 103工程管理100100104000a安全生产费总额100100105000b施工环境保护费总额100100115000c竣工文件编制总额 104临时工程与设施100100107000a临时道路总额100100108000b临时用电总额100100109000c临时用水总额100100110000d临时通信总额100100111000e临时用地总额100100116000105施工期海上作业船舶避台、抗台措施费总额100100117000106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准化工地建设)总额 107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用房㎡ 108施工期临时航标设施设计、施工、维护 a新设HF1.8米灯浮标座 b新设HF2.4米灯浮标座 109施工期海上作业安全监管费总额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200章基槽及土石方工程第201节通则201.01范围本章内容包括港口范围内的场地清理、障碍物拆除及土石方填、挖,施工围堰,码头、防波堤和护岸的基槽开挖,围堤和引堤的土石方填筑,港池和进港航道的土方疏浚与弃土以及海岛码头建设中的岩基炸礁作业等。201.02一般规定1、施工的开挖回填范围按设计开挖边线控制进行。2、开工前,承包人应将现场放样开挖线提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4、内河或外海、水上或水下,施工挖方时必须保护好地下管线(包括自来水管、电缆线、通信光缆等)以及一切应该保护的构筑物。第202节清理及拆除工程202.01一般规定1、施工前,承包人应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场地进行清理,拆除废弃建筑物或残留物。当应拆除的废、残建筑物位置、数量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时,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核查。2、当需要迁移的路、桥、排灌渠道或在施工作业中危及某些建筑物时,应邀请产权方人员到场。3、施工区域内的供电高低压线、水管线、通讯和光缆等需要迁移时,必须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并请其专业人员进行迁移。202.02施工要求1、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需要清理、拆除、迁移的建筑物、构筑物编制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核对。2、对于需要拆除、清理的区域在清理工作完成或该区域新建筑物工程完工后,应对该地面进行平整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查验。3、施工区域内的清理、拆除、堆存、废料外运,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承包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危害或损失时,承包人负赔偿责任。4、正式吹填施工前,应将吹填区内树根、渔网等障碍物。对水面以下不能出露的部位,应先采用铁链或钢丝绳托扫,以确定有无障碍物和障碍物位置。清除的各类杂物和障碍物应运出围区,不得堆弃在本吹填区以外的围区内。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203节土石方工程203.01一般规定1、承包人在开挖前至少14天,应将开挖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断面图、排水系统及废土处理方案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场地清理及拆除工作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开挖线施工放样经监理工程师复测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土石方开挖。2、挖方的顺序和开挖方法要与其它施工工序相互配合,对应予以保护的建筑物和邻近的设施不能产生破坏及干扰,否则由引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3、要求采用淤泥土吹填,吹填土质要求均匀。4、吹填泄水口及附近应采取抛石或软体排护底,防止涂面冲刷,施工时注意观测冲刷情况,发现抛石或软体排破损及时修补和补铺。5、吹填施工强度应在保证吹填工期的前提下,根据本地不同季节的自然条件合理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周期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吹填施工间歇时间。6、吹填施工过程应保证在建海堤、施工道路及围埝的运行安全,合理安排吹填顺序和控制吹填施工速率,吹泥口离已建海堤、围埝不可过近,尽量减少对其的冲击力,严禁吹泥管口直接冲击堤脚和围埝。7、疏浚产生的土方应吹填至业主指定的围区。因施工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土方掉入海中,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8、施工期间,吹填区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承包人应修建足够的临时排水设施。203.02航道水下土方疏浚1、承包人在开挖前14天应将进港航道土方疏浚将选用的挖泥船类型、施工方案或吹填方式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2、挖泥施工作业都必须报送当地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设置符合要求的航行标志,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在航行通告日期内完成水下土方疏浚任务。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航行通告和水上作业通航监督费用。3、水下挖泥作业时,要密切注意周边建筑或水上构筑物,要保证其安全,如施工不当造成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挖泥船应按设计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测定挖泥船的位置,避免产生漏挖或过大的超挖。5、施工区附近应设立水尺进行水位观测。6、挖槽底宽线应设立标志(浮标等)。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7、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应以工程设计图和竣工水深图为依据。对局部补挖后补绘的竣工水深图,其补绘部分不应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25%,超过时应对该图幅中测区进行重测,并重新绘图。8、当有设计备淤深度时,通航水域疏竣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竣工水深图上设计通航水域内的各测点水深必须达到设计通航浓度。(2)设计通航水域内的中部水域,不得出现上偏差点;设计通航水域内的边缘水域,上偏差值不得超过0.3m,上偏差点不得在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出现。(3)上偏差点数不超过该水域总测点数的4%。9、当无设计备淤深度时,通航水域疏竣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通航水域内的中部水域,无论属何种底质,均严禁出现浅点。(2)设计通航水域内的边缘水域,对硬底质,严禁出现浅点;对中等底质、软底质,竣工后遗留浅点的浅值应符合表203-6的规定;浅点不得在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出现。(3)对中等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2%;对软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3%。10、泊位水域内的超深值应严格按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的容许超深值加以控制,严禁盲目施工,以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容许浅值表表203-1设计通航水深(m)容许浅值(m)底质沿海内河<8.08.0~10.0>10.0中等底质0.10.20.30.1软底质0.10.20.30.1203.03卸泥及吹填1、水下疏浚作业时,除了挖泥船布展和抛锚,要注意航行安全外,对于泥驳不得超载,拖运应慢速,吹填泥管布置应尽可能靠岸,不得碍航。2、疏浚土吹填区位于浅滩二期围涂区内。3、吹填时应由近向远自流顺序进行,积水应在沉淀后才能排放,排放的积水应进行疏导,防止浸漫农田对航道、河沟产生冲刷或淤积。4、疏浚土必须按业主指定的吹填区进行施工作业。203.04航道回淤1、在合同施工期期间,承包人要自费按照本技术规范书清除回淤沉积物。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当水下挖方由于涨、落潮所带回来的回淤土或自然现象的沉积或施工引起的沉积回淤土方,都要清理干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03.05吹填及围埝工程质量检验1.一般规定(1)吹填及围埝工程质量检验的依据应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和竣工资料等。(2)永久性围埝工程应单独进行质量检验:临时性围埝应满足稳定和人安全的要求。2.吹填工程(1)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应包括吹填土质、吹填区的尺度和吹填程序。(2)吹填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抽样检查与观察检查相结合,抽样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3)吹填区的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地形测量并符合附录D的规定。吹填工程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利方法应符合表203-2的规定。(4)吹填工程的分层厚度和吹填工程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过程的测量资料记录,必要时应观察检查。吹填工程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203-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吹填平均高程完工后吹填平均高程不允许低于设计吹填高程时+0.20图上测点间距l0—15mm1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战役或RTK-DGPS测量,取平均值2吹填高程未经机械淤泥土0.6图上测点间距l0—15mm1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战仪或RTK-DGPS测量,取最大偏差值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最大偏差整平细砂、砂质土±0.7中、粗砂±0.9中、硬质粘土±1.0砾石±1.1经过机械整平±0.33.围埝工程(1)抛石围埝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抛填嵌应检查基床和岸坡,超过要求的回淤或塌坡应进行清理。检查方法因为检查施工记录、用厕深水砣检查、插探检查和潜水员取样检查等。b.抛填程序和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c.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实际要求。检查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和观察检查。d.倒滤层分段、分层施工的接茬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分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e.围埝断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应为检查检验资料、断面图和施工记录,并应观察检查。f.围埝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3-3的规定。抛石围埝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203-3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水上水下1围埝顶部宽度±150每个断面(5-10m一个断面)1或2用经纬仪 和钢尺或全站仪、RTK-DGPS测量2围埝顶部高程+20002m一个点 且不少于三点用水准仪测量3围埝坡面轮廓线±200±300水上用水准仪水下用厕深水砣测量4倒滤层分层厚度+500+1000每一个断面(5-l0m一每2m一个点用水准仪、侧深水砣测量和直尺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个断面)5混合倒滤层厚度+1000+20006围埝轴线+200每15m 一个点用经纬仪和 钢尺或站仪、RTK-GPS测量 注:表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是侧枝应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不得影响正常使用。(2) 土工织物充填袋围埝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充填袋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应为检 查材料证明和进场检验报告,并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应为每批且不大于10000m取一组试样。b.士工织物的拼接、包缝形式和缝合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 告并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可根据工程规模每1000-5000m2取一组试样。c.充填料的土质、级配合含泥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告。d.充填袋的大小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e.充填袋的充填饱满程度宜控制在75%-85%。检验方法应为抽查检查,检验数量应为 充填袋数量的5%。f.围埝断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断面和施工记录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3-4的规定。充填袋围埝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表203-4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查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水下抛筑路上砌筑1围埝轴线±1500mm500mm每个断面(沿围埝轴线方向每20m—个断面)1用经纬仪或GPS等仪器测量2围埝顶部高±150mm±100mm1用测深仪、GPS、水准仪或经纬仪等仪器测量3围埝顶部宽度+120mm-150mm+100mm-100mm2用经纬仪、水准仪等仪器测量和钢尺量4围埝坡度+10%2用测深仪、经纬仪或GPS等仪器测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5充填袋尺寸长度+1%-0.5%按充填袋数量的10%抽检2用钢尺测量宽度+1%-0.5%注:表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实测值应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不得影响正常使用。(3)具有护岸功能的围埝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和《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的有关评定。第204节抛石基床工程204.01一般规定1、水下基床抛石施工应符合《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和《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的有关规定。2、抛石基床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风化的、成片状的、有严重裂缝的块石不准用在抛石基床中。3、抛石前应对基槽尺寸、标高及回淤沉积物进行检查,重度大于12.6Kn/m的沉积物厚度不应大于0.3m。4、基床抛石顶面不得超过施工规定的高程,且不宜低于0.5m。5、对回淤严重的港区,要有防淤措施。6、基床顶面及分层抛石基床的上下层接触面不应有回淤沉积物。7、基床抛石应考虑水流、风浪、水位对抛石位置的影响,宜采用试抛确定抛石船位。为避免漏抛或抛高、应勤测水深。8、作夯实处理的基床应预留夯沉景,其数值应按当地经验或试夯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取抛石层厚的l0%~20%。9、基床夯实的范围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如设计未规定,可按结构物底面各边加宽lm,若分层夯实时,可根据分层处的应力扩散线各边加宽1m。10、基床应分层分段夯实,每层厚度宜大致相等,夯实后厚度不宜大于2m。若夯击能量较大时,分层厚度可适当加大。分段夯实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m。并不得漏夯。11、水下抛石基床夯锤的重量、落距和夯实冲击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夯实的方法应符合规范规定。夯实遍数一般通过试夯确定,夯实遍数不得小于试夯的遍数。如不进行试夯,其遍数不得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小于规范规定。12、重锤夯实的质量标准:在已夯的基床上任选不小于5m一段复打一夯次的沉降量:码头基床应不大于30mm,防波堤基床应不大于50mm,无掩护水域的重力墩应不大于50mm。13、夯实前应对抛石基床顶面进行适当整平,局部高差应不大于300mm。14、当夯实后基床顶部补抛块石的面积大于l/3构件底面积或连续面积大于30m2且厚度普遍大于0.5m时,应作补夯处理。15、进行基床整平时,对于块石间不平整部分,宜用二片石填充,对二片石间不平整部分宜用碎石填充,其碎石层厚度不应大于50mm。204.02质量检验水下基床抛石、水下基床整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4—1、表204-2得规定。水下基床抛石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4-1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顶面标高(相当于施工预留夯沉量的标高)+0-500每个断面(每5~10m一个断面,且不小于三个断面)1~2m一个点,且不小于三个点用回声测深仪或测探深水沱检查2边线+400-0每个断面(每5~10m一个断面)2水下基床整平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4-2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检验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测点方法细平极细平顶面标高码头、防波堤±50±30每个断面(码头每2m一个断面,防波堤、导堤和丁坝每5~10m一个断面)每2~3m一个测点经纬仪或GPS定位,用水准仪、水深测杆检查钢轨内侧1m和中线处。基床顶宽小于6m时,可只测钢轨内测1m处导堤、丁坝±100-整平边线±5000每个断面(每5~10m一个断面)2经纬仪或GPS定位,用测身水沱、水深测杆或测深仪检查第205节抛填块石205.01一般规定1、本节工程范围适用于海港码头、防波堤的抛石棱体和迎浪面前沿的块石消浪措施,用作消浪的块石抛填必要时应予理砌,且块石重量应大。2、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对工程位置进行测量放样,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方可开始抛石施工。3、石料的规格和质量、抛石棱体抛填程序和速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4、棱体抛填前应检查基床和岸坡,如有超过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回淤或塌坡,应进行清理。5、墙身后棱体抛填程序和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6、陵体断面的平均轮廓线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坡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05.02质量检验抛石棱体、抛石理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205-1、表205—2的规定。抛石棱体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5-1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棱体顶部边线±1001或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每一断面(5~10m一个断面)2棱体顶部标高±200-02m一个点且不少于3点用水准仪检查3坡面轮廊线水上±200用水准仪检查4水下±300用测深水砣检查抛石、埋坡、安放标高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5-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抛石(块石重量kg)10~100±400每一断面(5~10m一个断面)1~2m一个点拉线用尺量或用深水砣检查100~200±500200~300±600300~500±700500~700±800700~1000±9002埋坡(块石重量kg)10~100±200100~200±3003安放(块石重量kg)200~300±400300~500±500500~700±600700~1000±700第207节倒滤层码头、护岸等结构物必须设置防止回填材料流失的倒滤层。倒滤层可采用碎石倒滤层或土工织物倒滤层。207.0l碎石倒滤层1、倒滤层材料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碎石倒滤层分为分层或不分层倒滤层。分层倒滤层可由碎石层和“瓜米石”或粗砂或砾砂层组成。每层厚度不宜小于0.15m,总厚度不宜小于0.4m。不分层的混合料倒滤层应采用级配较好的天然石料,如石渣、砂卵石等,其厚度不得小于0.6m,或采用粒径5mm~80mm碎石,其厚度不得小于0.4m。对多级棱体,水下倒滤层厚度应适当加大。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倒倒滤层宜分段、分层由坡脚向坡顶施工,分段、分层的施工接茬处理应符合规范规定。4、沉箱、方块安装缝宽度大于倒滤层材料粒径时,应采取防漏措施。5、受风浪影响的地区,倒滤层施工后,应及时进行回填覆盖。如有破坏,应重新补做。6、碎石倒滤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7—1的规定。碎石倒滤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7一l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陆上水上1倒滤层分层厚度+50-0+100-0每一个断面(每5~10m一个断面)每2m一个点用水准仪或测深水沱检查2混合倒滤层厚度+100-0+20010207.02土工织物滤层1、土工织物滤层可替代碎石倒滤层用于码头、护岸等工程。2、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39—98)的规定。3、土工织物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逐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其主要物理及技术性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抽查复检,抽查数量每批次抽样不小于一次。4、土工织物滤层材料宜选用无纺土工织物和机织土工织物。不得采用编制土工织物。当采用无纺土工织物时,其单位面积质量宜为300~50g/m2,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KN/m。对设在构件安装缝处的滤层,宜选用抗拉强度较高的机织土工织物。5、土木织物铺设前,应对基层进行清淤、整平,表面不得有尖角。其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规定。6、土工织物在块石层面上铺设时,块石表面应采用二片石或碎石找平。7、在土工织物滤层上面有抛石时,应在土工织物表面设一层厚度为200~300mm的碎石或砾石保护层。8、土工织物的拼幅与接长,应采用工业缝纫机缝制。其接缝方法宜采用“包缝”或“丁缝”,尼龙线的强度不得小于150N。9、土工织物铺设应平顺、松紧适度,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10、土工织物滤层的坡项、坡址处理或立缝铺设的固定措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程的规定。铺在护岸或码头抛石棱体上的土工织物滤层,顶部的土工布应和构筑物搭接,其长度不小于1.0m;坡址的土工布应伸出保护面以外,其长度不小于2.0m。沉箱、方块等直立墙安装缝处的土工织物滤层,应设置定位和固定措施。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土工织物铺设后应用砂袋压稳,边铺设、边压载,防止土工织物漂浮、位移,使土工织物紧贴基面。砂袋间距宜为1000~2000mm。12、相邻两块土工织物的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水下不应小于1000mm,陆上不宜小于500mm。搭接缝应用砂袋压稳。13、土工织物滤层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7—2的规定。土工织物滤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207—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平整度抛石面水上200每一断面(每10m一个断面)每2m一个点检查基层理坡或整平质量记录水下100砂、砂石面水上150水下1002搭接长度陆上施工±L/10每块织物(抽查30%)3用尺量上、中、下三处水下施工±L/5注:L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mm。第208节计量与支付208.01计量(一)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1、本工程涂面整理吹填按照吹填工程量计量。2、涂面整理吹填工程量计量数量=(容积方量+设计沉降量)/0.77(1)容积方量指的是原滩面和平均涂面整理吹填设计平均标高之间的吹填土方量;(2)设计沉降量指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的沉降量;(3)吹填量包含容积方量、原地基因上部吹填荷载而产生的沉降量、施工期吹填土的沉陷量和吹填流失量。(4)吹填流失率23%投标后不再调整,施工期吹填区原地基因上部吹填荷载而产生的实际沉降量、施工期吹填土的实际沉陷量和吹填实际流失量与设计理论量差值各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报价中自行测算考虑,一次性包干,发包人均不再另行计量。(5)完工后吹填区吹填平均设计高程范围外的超吹填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吹填施工所需的浮管安拆、排泥管架架设及拆除、水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费用包含在涂面整理吹填工程量清单单价中,发包人均不再另行计量。4、临时便道宕渣填筑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计算,以m3进行计量。石渣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负责装车,承包人负责运输填筑。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5、临时便道铺设土工织物230g/m2防老化编织布+150g/m2无纺布复合,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所示的几何图形计算确定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计量。土工织物接缝搭接的面积和折皱面积不另行计量。该单价中包含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及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铺设、保护等施工作业,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土工合成材料拼接所用的黏结剂、焊接剂和缝合细线等材料的提供及其抽样检验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在土工合成材料的每平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填筑护脚抛石工程量的计量,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所示的几何图形计算确定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计量。(二)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1、铺设砂被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计算确定的数量以m3进行计量。通长砂袋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计算确定的数量以m3进行计量。袋装砂堤心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计算确定的数量以m3进行计量。砂被、通长砂袋和袋装砂数量包含设计计算的沉降量,不含流失量;今后除设计变更外,该工程量结算不做调整。吹砂流失量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单价,投标后不予调整。2、抛石垫层和抛石(护坦、护坡、护脚)工程量的计量,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所示的几何图形计算确定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计量。抛石垫层和抛石(护坦、护坡、护脚)工程量包含设计计算的沉降量,不含流失量;今后除设计变更外,该工程量结算不做调整。3、填筑碎石倒滤层、块石理砌工程量的计量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所示的几何图形计算确定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计量。4、铺设土工织物、铺设砂肋软体排工程量的计量根据施工图阶段图纸所示的几何图形计算确定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计量。土工织物接缝搭接的面积和折皱面积不另行计量。该单价中包含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及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铺设、保护等施工作业,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土工合成材料拼接所用的黏结剂、焊接剂和缝合细线等材料的提供及其抽样检验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在土工合成材料的每平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龙口截流以项进行计量。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项目和工作量,应被认为是承包人实施本工程或本规范其他章节有关项目的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6、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填筑碎石倒滤层、块石理砌工程量均按照理论工程量进行计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填筑碎石倒滤层和块石理砌施工加载后引起的砂袋基础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沉降量,设计计算的沉降量均已在砂被、通长砂袋和袋装砂考虑。该部分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予调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08.02支付支付项目如表208-1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支付项目表208-1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202清理及拆除工程 10050100500a清理及拆除工程项 203土石方工程 100503004000a抛石垫层m3100503023000b抛石(护坦、护坡、护脚)m310050301800c块石理砌m2100503027000d填筑袋装砂堤心m3100503027001e填筑袋装砂堤心m3100503027000f填筑通长砂袋m3100503015000h铺设砂肋软体排m2100503015001i铺设砂肋软体排m2100503015002j铺设砂被m3100503042000k龙口截流项 207倒滤层 100503010000a填筑碎石倒滤层m3100503013000b铺设450g/m2无纺布m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支付项目表208-2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201填筑工程 100503023000a填筑护脚抛石m3100503031000b临时便道填筑宕渣石堤堤身m3100503013000c临时便道铺设土工织物m2 202吹填工程 100200006000a吹填m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混凝土工程第401节通则401.01范围本章内容为所有混凝土的材料供应和拌和、运送、立模、浇筑、振捣、拆模、修饰、养护及质量控制等有关方面的一切作业。401.02一般规定1、混凝土中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符合《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和《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系指150mm标准立方体试件,在温度200C±3℃、相对湿度大于90%的潮湿环境下,养护28天经抗压试验所得的极限抗压强度,单位为MPa,具有不低于95%的保证率。混凝士强度等级以C为前缀表示,如C30(30级)、C40(40级)。4、混凝土除强度和拌合物的和易性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外,尚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使用条件,具备所需要的抗冻性、抗渗性、抗蚀性、防止钢筋腐蚀的性能。5、混凝土建筑物上的部位,按表401—1和表401—2的规定划分。海水环境混凝土部位划分表401—1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设计高水位加1.5m以上设计高水位加1.5m至设计高水位减1.0m之间设计高水位减1.0m至设计低水位减1.0m之间设计低水位减1.0m以下注:对开敞式建筑物.其浪溅区上限,可根据受浪的具体情况适当调高;对掩护条件良好的建筑物,其浪溅区上限可适当调低。淡水环境混凝土部位划分表401—2水上区水下区水位变动区设计高水位以上设计低水位以下水上区与水下区之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注:水上区也可按历年平均最高水位以上划分。6、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表401—3的规定值。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氯离子的最高含量限值表40l一3环境条件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海水环境0.060.101.30淡水环境0.060.301.30注:表中限值按水泥重量的百分比计。45、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01-4的规定。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表40l一4建筑物所在地区构件所在部位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北方50505030南方50655030注: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系指主筋表面与混凝土表面的最小距离;②表中数值系箍筋直径为6mm时主筋的保护层厚度。当箍筋直径超过6mm时,保护层厚度应按表中规定增加5mm;③位于浪溅区的码头面板、桩等细薄构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南、北方一律取用5mm。④南方指最冷月月平均气温大于O℃的地区。46、海水环境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0l一5的规定海水环境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表40l一5构件厚度构件所在部位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0.5m75907575<0.5m以下两值中,取大值:(a)2.5X预应力筋直径(mm)(b)50注:①构件厚度系指规定保护层最小厚度方向上的构件尺寸;②后张法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系指预留孔道壁至构件表面的最小距离;③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制作构件时,如采用特殊施工工艺或专门防腐措施,应经充分技术论证,对钢筋的防腐作用确有保证时,保护层厚度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④永存应力小于400MPa的预应力筋的保护层,按表401—4执行,但不宜小于1.5倍主筋直径。9、淡水环境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01—6的规定。淡水环境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表401—6建筑物所在地区构件所在部位水上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水汽积聚不受水汽积聚北方40304025南方40303025注: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系指主筋表面与混凝土表面的最小距离;②箍筋直径超过6mm时,保护层厚度应按表中规定增加5mm。无箍筋的构件(如板等)其保护层应按表中规定减少5rnm;③碳素钢丝、钢绞线的保护层厚度宜按表中规定增加20mm,如对混凝土质量有特殊措施时,可不受此限;④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同时不宜小于I.5倍主筋直径。401.03材料1、一般要求(1)组合骨料的级配应尽可能密实,最大颗粒尺寸的选择应以适合构件尺寸、钢筋间距和混凝土拌和、装卸、浇筑和操作为准。(2)骨料中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硫化铁、煤、云母、页岩及对钢筋有侵蚀的任何材料。如果需要,骨料应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质。(3)不同来源的骨科,不得混合或储存在同一料堆中。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也不得在同一混凝土等级的结构或混合料中混杂使用。(4)浇筑混凝土前至少28天,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分期分批提供骨料样品,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配合比试验,试验方法是每500吨骨科至少取一次样,在骨料运到施工现场前,应事先取得样品并已完成试验。(5)承包人应在供应骨料前至少14天,将骨料供应计划送交监理工程师。供应计划应符合合同计划要求。2、水泥(1)配置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2)《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l344—1999)。(2)结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标号,不得低于425号。(3)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砖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4)不受冻地区海水环境浪溅区部位混凝土,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5)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在各种环境中的水运工程均不得使用。(6)与其他侵入性水接触的混凝土所用水泥,应按有关规定使J=l=j。(7)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时,应同时掺加减水剂。(8)所有水泥应取自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产源,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所用的任一类水泥应取自同一生产厂商,但监理工程师批准者例外。(9)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说明厂商名称、水泥种类及数量,以及厂商的试验证明。提供清单及试验证明的费用应包括在混凝土单价内。(10)承包人应对进场的每批水泥均按相应水泥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合格水泥不得使用。(11)水泥运到工地后应尽快使用,水泥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变质或不能使用,应从工地运走。3、细骨料(1)细骨料应由颗粒坚硬、强度高、耐久性好的天然砂组成;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也可由重量占50%,坚硬、质纯的机制砂与品质优良的天然砂组成。(2)砂的分组,如表40l-7的规定。砂的组成表401—7序号┃砂组粗砂中砂细砂特细砂1细度模数3.7~3.13.O~2.32.2~1.61.5~0.72平均粒径(mm)>O.5O.5~0.35O.35~O.250.25~O.1(3)砂的级配应符合表401—8的要求。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区表40l一8筛孔尺寸(mm)级配区I区II区Ⅲ区累计筛余(%)5.OO10~OlO~010~O2.5035~525~O10~01.2565~3550~lO25~O0.6385~7l70~4l40~16O.31595~8092~7085~55O.16100~90100~90100~90注:①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5.00和O.63m筛号外,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宜大于5%;②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当使用I区砂,特别是当级配接近上限时,宜适当提高混凝土的砂率确保混凝土不离析;当使用III区砂时,应适当降低混凝土的砂率或掺入减水剂,提高拌合物的和易性并便于振实;③当砂的细度模数小于或等于l.5时,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④I区砂宜配低流动性混凝土、II区砂宜配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士、III区砂宜降低砂率,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4)砂中杂质的含量应通过试验测定,其最大含量不应超过表401—9的规定。细骨料中杂质含量限值表40l—9项次项目有抗冻性要求无抗冻性要求≥C30lOO.50注:南方地区,浪溅区的钢筋混凝土宜掺加高效减水剂.保证所要求的水灰比。淡水环境混凝土水灰比最大允许值表401-15环境条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素混凝土水上区受水气积聚或通风不良O.60O.70不受水气积聚或通风良好O.65水位变动区O.65O.70水下区不受水头作用O.65O.70受水头作用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50.60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5~10O.55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10O.50(5)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应符合表401—16的要求。混凝土坍落度选用值(mm)表401—16混凝土种类坍落度素混凝土10~30配筋率不超过1.5%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汽凝土30~50配筋率超过1.5%的钢筋混凝士、预应力混凝土50~70水下混凝土180~200(6)混凝土的用水量,根据所用的砂石情况和确定的坍落度值,按表401—17选用。用水量选用值(kg/m3)表401一17坍落度(mm)碎石最大粒径(mm)2040638010~30185170160150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0~5019518017016050~70210195185170注:①采用卵石时,用水量可减少lOkg/m3~15kg/m3;②采用粗砂时,用水量可减少lOkg/m3:采用细纱时可增加lOkg/m3;③采用外加剂时,可相应减少用水量。(7)混凝土砂率,根据选定的碎石最大粒径和近似水泥用量(按选定的水灰比和用水量计算而得),按表401一18选用。砂率选用值(%)表401一18碎石最大粒径(mm)近似水泥用量(kg/m3)2002252502753003504004502038~4437~4336~4235~4l34~4032~3830~3628~344036~4235~4134~4033~3932~3830~3628~3426~326333~3932~383l~3730~3629~3527~3326~3225~3l8032~3831~3730~3629~3528~3426~3225~3124~30注:①采用卵石时,砂率可减少2%~4%;②采用细纱时,砂率可减少3%;采用粗砂时,砂率可增加3%。(8)水泥用量的确定,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混凝土最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401—19的规定。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kg/m3)表40l—19环境条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素混凝土大气区360280浪溅区400280水位变动区360280水下区300280注:①有耐久性要求的大体积混凝土,水泥用量应按混凝土的耐久性和降低水泥水化热要求综合考虑;②掺加掺合料时,水泥用量可相应减少,但应符合对掺台料的有关规定;③对南方地区,掺外加剂时,水泥用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降低混疑土的密实性;④对于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士,浪溅区范围内的下部lm,应随同水位变动区按抗冻性要求确定其水泥用量。3、特殊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1)泵送混凝土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泵送混凝土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2)泵送混凝土所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当泵送高度小于50m时。对碎石不直大于泵送管径的1/3,对卵石不宜大于管径的l/2.5;泵送高度在5O~lOOm时,对碎石不宜大于管径的l/4,对卵石不宜大于管径的l/3: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且针状、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3)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其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15%,通过O.160mm筛孔的含量不应小于5%。4)泵送混凝土应掺用泵送剂或减水剂,并可适量掺用粉煤灰或其他活性掺合料。当掺用粉煤灰时,其重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91)中规定的I、II级粉煤灰的要求(主要结构应掺用I级粉煤灰)。5)泵送混凝土拌和物的塌落度应考虑泵送高度、水平距离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不应小于8.0mm,宜为80~200mm,泵送混凝土入泵塌落度可按表40l一20选用。混凝土入泵塌落度选用表表401—20泵送高度(m)<3030~6060~100>100塌落度(mm)100~140140~160160~180180~2006)泵送混凝土的水灰比不宜大于O.60,砂率宜在38%~44%的范围内。7)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00kg/m3。8)掺用引气型外加剂时,其混凝_十含气量不宜大于4%。(2)抗渗混凝土1)抗渗混凝土宣选用等级不低于42.5级的水泥,其品种应按图纸要求选用;当有抗冻要求时,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2)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其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3)细骨料的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4)外加剂宜采用防水剂、膨胀剂、引气剂或减水剂;掺用引气剂的抗渗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在3%~5%。5)水泥用量(含掺合料)不宜小于320kg/m3。6)砂率宜为35%~40%:灰砂比宜为1:2~1:2.5。7)抗渗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应符合表401—21的规定。抗渗混凝土最大水灰比表401一21序号抗渗等级最大水灰比C20~C30混凝土C30以上混凝土1W40.60O.5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W6~W12O.55O.503>W120.500.45(3)高性能混凝土1)对暴露于浪溅区的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2)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应选用优质水泥、级配良好的优质骨料,同时掺加优质掺合料和与水泥匹配的高效减水剂。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01—22的规定。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表401—22混凝土拌合物硬化混凝土水胶比胶凝物总质量(kg/m3)坍落度(mm)强度等级抗氯离子渗透性(C)≤0.35≥400≥120≥C45≤10003)高性能混凝土直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4)细骨料宜选用级配良好、细度模数在2.6~3.2的中粗砂。5)粗骨料宜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针片状少、空隙率小的碎石,其岩石抗压强度宜大于1OOMPa,或碎石压碎指标不大于10%。6)减水剂应选用与水泥匹配的高效减水剂,其减水率不宜小于20%。7)掺合料应选用细度不小于4000cm2/g的磨细高炉矿渣、I、II级粉煤灰、硅灰等,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8)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试验一计算法,其配制强度的确定原则与普通混凝士相同。(4)大体积混凝土1)混凝土结构物中实体最小尺寸≥1m的部位所用的混凝土,称为大体积混凝士,应选用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优先选用大坝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2)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细骨料宜采用中砂。3)大体积混凝土宜掺用缓凝剂、减水剂和减少水泥水化热的掺合料。4)大体积混凝土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及坍落度要求的前提下,应提高掺合料及骨料的含量,以降低单方混凝土的水泥用量。5)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后宜进行水化热的验算或测定。4、混凝土的试配(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详细内容,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其内容包括:1)水泥的品种与来源;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多种骨料的来源;3)用图表表示的细、粗骨料标准级配细节;4)用图表表示的组合骨料标准级配细节,连同细、粗骨料组合的比例细节;5)骨料与水泥的重量比;6)水与水泥的重量比;7)拟掺入外加剂的种类和重量;8)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9)拌和、振捣及运输设备;10)制造及养护的方法。(2)对计算确定的配合比,需进行试配调整,检查其粘聚性、保水性和坍落度。然后,按确定的配合比制作试件,对7天、28天的抗压强度进行试验,试配得出的平均强度应不小于预定的平均强度。(3)当试拌符合要求后,承包人应提出每种配合比的详细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在随后拌制混凝土时应保持这个配合比,除非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更改。(4)当水泥的来源、质量或者骨料有改变,都必须提出改变配合比,重复上述程序,新配合比使用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第402节模板和支架402.Ol范围本节内容为就地浇筑和预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支架、脚手架等的设计、制作、安装与拆卸等的有关作业。402.02材料1、木材(1)木材的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III等材料。(2)模板应采用质量好的木材,至少厚30mm,没有节孔、环裂或表面翘曲,含水量应小于25%o所有用于结构物外露面的模板应为“精制”木材(即一个面两个边都刨光),或是以粗面木板衬以胶合板或金属板。(3)圆木料必须是坚固、平直、风干的,没有腐朽、蛀虫、甲虫、朽节和其他缺陷。2、钢材(1)金属模板应根据设计采用,施工中应首选采用金属模板。(2)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所用的金属构件(如拉杆、螺栓等),一般可采用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700-1988)中的牌号Q235钢标准的钢材。3、内拉杆或隔块模板中使用的钢制内拉杆、钢制或塑料隔块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金属拉杆所有配件的设计应保证在其拆除时留下的孔穴尺寸最小,并符合强度和美观的要求。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02.03模板、支架和脚手架的设计l、所有模板、支架和脚手架都必须进行正式设计,具有必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荷载。2、模板和支架设计计算时应考虑下列荷载,并按表.402—1进行荷载组合。(1)模板、支架的自重;(2)新浇混凝土重量;(3)钢筋自重;(4)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荷载;(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6)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7)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8)波浪、水流对模板的冲击荷载。模板及支架的荷载组合表402—1序号模板构件名称荷载组合计算强度验算刚度l粱、板和拱的底模板及支架(1),(2),(3),(4)(1),(2),(3)2柱或墙的侧模板(5),(7)(6)3梁的侧模板(5),(6),(7)(6),(8)4厚大结构侧模板(6),(7)(6),(8)3、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挠曲和变形。验算模板和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值:(1) 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2) 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l/250。(3) 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000。4、当验算模板、支架在自重、风荷载、水流力、波浪力和船舶撞击作用下的抗倾稳性时,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5、模板设计时,应对防止模板接缝漏浆和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什棱角完整进行细部设计,并宜采取以下措施:(1) 沉箱、方块、扶壁等构件侧模板的隅角,桩帽、墩台等构件侧模板之间以及与底模之间的隅角,宜设三角条,使之成为钝角。(2) 采用“帮包底”支模方法的构件,其侧模与底模间宜设止浆三角条。(3) 采用“底托帮”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支模方法的构件,其侧底部宜设弹性止浆条,依靠模板自重与底模间的缝隙挤严,或者在侧模与底模相交处设其他止浆措施。(4) 分段(层)浇筑结构或构件,其模板与已浇筑段(层)的接缝,应采用相应的顺接止浆措施。(5) 模板拉杆孔眼处宜设止浆垫。6、无掩护海域的模板、支架设计,除按上述规定的荷载计算外,尚应考虑波浪、水流的荷载作用。确定波浪荷载时,可取重现期为5年的有效波波高。402.04模板、支架和脚手架的制作与安装l、模板制作(1)承包人在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架和脚手架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采用的全部图纸以及应力、挠度和稳定性计算书,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及对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检查,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此应负的责任。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应示出施工方法。(2)模板应用木板、胶合板、钢板或其他被认可的材料制作。一般都用钢模,但对局部不规则部位如钢模制作困难时,也可采用木模。(3)采用木模板时,必须以厚度均匀的刨光板制作,所有连接缝都应采用合适的形式,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不漏浆。(4)采用钢模板时,钢模板及其配件必须在模架上制作,下料尺寸准确,模板平直,转角光滑,接缝平顺,连接孔位置准确,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防焊接变形。为避免漏浆,接缝宜做成搭接缝或在拼缝处嵌软橡皮。(5)栈桥桥墩立柱和桥台外露部分必须采用整体式大型组合钢模。(6)在梁及墩台帽等的突出部分,模板应做成倒角或削边,以便于脱模。(7)在模板内的金属连接件或锚固件,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将其做成拆卸式或截断,且不损伤混凝土。(8)空心板的芯模,一般采用木板、钢管或硬胶管制作,承包入应参考有关资料编写施工工芝流程。木芯模一般分为两节,每节芯模由几块木板组合而成,便于支立和拆卸。钢管芯模一般也由两节组成,采用表面匀直、光滑的无缝钢管制作。(9)钢筋混凝土栏杆柱、灯柱等小型外露构件的模板,应使用单块板,表面不允许有接缝。(10)重复使用的模板,应严格清理,并始终保持其所要求的形状、强度、刚度、不透水性和表面光滑。任何翘曲或隆起的模板都必须予以校正,未经校正的不合格模板不得重复使用。(11)模板制作完毕、安装钢筋骨架或浇筑混凝土以前,模板接触混凝土的表面必须涂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浅色的脱模剂。脱模剂应具有便于脱模的性能,并不应造成混凝土表面变色。2、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1)支架和脚手架一般采用木材、型钢(如工字钢、槽钢等)、钢管和钢桁架片(或称贝雷片)等架设,架于水中的支架,其基桩一般采用木桩、钢管桩、钻孔灌注桩等。(2)模板安装应保持正确的规定线形,一般用螺栓连接,以便于拆卸,且不损坏混凝土。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支架和脚手架不准支承在除基脚以外的结构物的任何部位。支架的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图纸规定的允许沉降量。(4)支架必须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偶然碰撞和振动。(5)支架架设完成后,应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对支架进行预压,加在支架上的预压荷载应不小于结构自重。(6)脚手架的架设必须自成独立体系,不得与支架有任何连接,以免对支架产生扰动。402.05模板和支架的拆卸l、支架的卸架方法,必须在支架安装以前就予以确定,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卸架的方法,一股采用木楔,当构件重量很大时,也可采用砂筒。2、拆卸模板和支架,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以前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同意。3、模板和支架的拆除,必须在混凝土达到足够强度以后,不致由此而引起混凝土的损坏。由于拆模不当而引起混凝土损坏,其修补或推倒重浇所损失的费用完全由承包人承担。4、不承重的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或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除。5、承重的模板和支架,应往混凝土强度能承受自重时方可拆除,一般情况下,跨径不超过4m的粱、板应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50%;跨径超过4m的梁、板应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75%时方可拆除。6、模板拆除时所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02—2的规定。7、当芯模采用钢管、硬胶管或硬塑料管时.除管的表面应光滑,并涂以隔离剂外,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定时转动芯模,以防与混凝土粘结。抽拔芯模的时间,以混凝土强度达到O.4~0.8MPa为宜。混凝土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表402—2序号结构型式结构跨度(m)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l板2502~8>75>81002梁≤875>81003悬臂构件≤275>2100注: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的混凝士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402.06质量检验1、外观要求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模板内应干净、无杂物,接缝紧密,无漏浆缝隙。(2)支架稳定,木楔(或砂简)牢固。2、质量检验(1)模板制作质量检验如表402—3。模板制作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2—3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木模板长度与宽度±5每块模板(逐件检查)4用钢尺量相邻两板表面错牙11用钢板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表面平整度51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2钢模板长度与宽度±2每块模板(逐件检查)4用钢尺量表面平整度21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连接孔眼位置13用钢尺量,抽查三处3混凝土底胎模单个底胎膜长度与宽度±3每块底胎膜(逐渐检查)6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平整度表面5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侧面32四角相对高差51用水准仪检查四角,取最大值长线底胎膜宽度±3每处(每5m一处)1用钢尺量平整度表面51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侧面32每5m相对高差51用水准仪检查边线平直51用经纬仪和钢尺量注:①钢木混合模板按设计要求检查;②有特殊要求的模板按设计要求检查;③组合定型钢模板按现行《组台定型钢模板技术标准》捡查;④模板维修标准可参照本表执行。(2)模板安装质量检查如表402-4、表402-5。预制构件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2-4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模板接缝表面错牙2每缝(抽查10%且不少于3条)1用钢尺量2长度桩类构件±3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两边梁、板类构件±5方块类边长≤5m+5-10边长>5m±10沉箱、沉井扶壁最小边长≤10m±5最小边长>10m±1.5L/10003截面尺寸桩类宽度木模+0-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3用钢尺量两端及中部钢模+2-5厚度木模±53钢模+2-5梁、板类宽度+0-53高(厚)度+0+56方块类宽度+5-103高度4宽度±15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沉箱、沉井、扶壁高度±104壁(板)厚度±544测向弯曲矢高桩类L/1000且不大于2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1拉线用钢尺量梁、板类L/1000且不大于151(续上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5全高竖向倾斜高度≤5m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1用经纬仪或吊线用钢尺量高度>5m156顶面两对角线差板、方块短边≤3m151用钢尺量短边>3m30沉箱307桩顶倾斜7B/10001用直角尺、钢尺量,取大值8桩尖对桩纵轴线偏斜101用直角尺和钢尺或拉线检查,取大值9板桩榫槽中心线位置52拉线用钢尺量,取大值10预埋件、预留孔位置10每个预埋件(抽查10%且不少于2个)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11空心胶囊位置高度方向+0,-10每处(每5m一处)1用钢尺量水平方向±101注:①L为构件长度,B为构件截面长度,单位mm;②空心块体、工字形方块的壁厚按沉箱壁厚允许偏差执行;③预埋件和预留孔的位置偏差.在设计上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重要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应逐件检查。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2—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桩5每个构件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轴线(逐件检查)用经纬仪和钢尺检查纵横两个方向桩帽、独立基础102梁53用经纬仪或拉线和钢尺量两端和中部管沟1032前沿线码头胸墙、帽梁53防波堤胸墙、挡土墙、防浪(汛)墙1033标高墙顶±103用水准仪检查两端及中部梁、管沟等支承面+0-103桩帽、墩台、基础等支承面+0-1024截面尺寸桩±56用水准仪检查桩帽、墩台±104用钢尺量两边及中部墙+5-106用钢尺量四边梁的宽度±53用钢尺量两端上下口及中部上口(续上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5顶面两对角线差短边≤3m1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1用钢尺量短边>3m2516梁的长度+5-102用钢尺量顶部和底部7全高竖向倾斜3H/10001用经纬仪或掉线和钢尺量8侧向弯曲矢高L/1000且不大于251拉线用钢尺量,取大值9预埋件、预留孔位置10每个预埋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个)1用钢尺量注:H为构件高度,L为构件长度,单位mm。第403节施工要求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03.01材料的运输和储存l、骨料(1)混凝土用的骨料,在运输或工地储存时,应使其不受污染。(2)骨料应按不同尺寸运抵工地,并储存在相互分开的不同料堆中。(3)粗骨料应按厚度不超过1m的水平层堆放,以免骨料发生离析。如果骨料有离析时,必须重新拌和,以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2、水泥(1)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防水蓬布或其他有效的防水覆盖物加以覆盖。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的储料斗和筒仓,不应残留不同类型的、低级别的水泥或其他任何材料。(2)水泥应储存足够的数量,以满足混凝土的浇筑需要。任何时候不能因水泥供应中断而暂停间断浇筑。(3)承包人应在适当地点建立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且有足够容量的库房放置水泥,底板应高出地面至少O.3m,以防止受潮。袋装水泥应紧密堆放,以减少空气流通,并不得靠外墙堆放;散装水泥应储存在密封的、不受气候影响的料斗中。(4)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储存于不同库房;不同批交货的水泥,其储存方式应便于按交货的先后次序予以使用。(5)水泥在交货后应尽快使用,使用时应为没有结块的松散体。(6)对于小型结构物使用的水泥可以露天存放,但应有高的平台和严密的防雨设施。403.02混凝土的拌和l、称量(1)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在良好状态。其精确度应准确到±0.4%,并应至少每周校核一次。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应以精确的重量和体积对比进行精度校核。(2)所有混凝土材料,除水可按体积称量外,其余均应按照重量称量。预制场或搅拌站集中拌制的混凝土,细、粗骨料称量的允许偏差为±2%;水、水泥、外加剂的允许偏差为±1%。如在现场拌制混凝土,上述允许偏差可各增(+)或减(一)1%。2、拌和(1)混凝土只能按工程当时需用的数量拌和。己初凝的混凝士不得使用,不允许用加水或其他办法变更混凝土的稠度。浇筑时坍落度不在表401—16规定限界之内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处理。(2)混凝土可在工程现场、拌和厂、搅拌船或搅拌车中拌和。应使用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类型和容量的搅拌设备。大型构件或水上大方量混凝土浇筑或混凝土搅拌船施工用拌和设备应能自动控制混合料的配合比、水灰比以及自动控制进料(各种骨料、水泥、水)和出料,并自动控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所有搅拌设备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不符合规格及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完好设备,或有缺陷的搅拌设备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并撤出工地。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混凝土拌和工作,应将各种组合材料搅拌成混合均匀、颜色一致的混合物。最短连续搅拌时间,从所有材料进搅拌筒到混凝土从搅拌筒排出,应符合表403-l规定。混凝土在搅拌机中连续搅拌的最短时间(s)表403-l混凝土坍落度(mm)搅拌机机型搅拌机出料量(L)<250250~500>500≤30自落式90120150强制式6090120>30自落式6090120强制式606090注:①掺加外加剂时,其搅拌时间应延长30s~60s;②掺粉煤灰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廷长60s;⑨不允许以增加搅拌机转速的办法来缩短搅拌时间。(4)搅拌筒的转动速度,应按搅拌设备上标出的速度操作。(5)每盘混凝土拌和料的体积不得超过搅拌筒标出的额定容量的10%。额定容量每盘少于一袋水泥的搅拌设备不得使用。(6)在水泥和骨料进筒前,应先加一部分拌和用水,并在搅拌的最初15秒种内将水全部均匀注入筒中。筒的入口应无材料积结。(7)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搅拌筒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只能用到标准数量的2/3。(8)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筒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倒光。搅拌设备停用超过30分钟时,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才能拌和新混凝土。如改变水泥类型时,应彻底清洗搅拌设备。(9)工地现场均应准备应急的完好搅拌设备,以应付随时出现的问题。(10)气温低于+5℃时不得拌和混凝土,除非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采取特殊措施。冻结了的材料或含冰凌的材料不得使用。(11)天气炎热时,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混凝土混合料的温度不超过32℃,以防止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过早硬化。(12)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不得使用人工拌和。当采用人工拌和时,水泥的用量应较同样等级机拌混凝土规定用量多lO%,每批手拌混凝土的体积不得超过O.5m3。403.03混凝土的运输1、用以运输及存放混凝土的容器应不渗漏、不吸水,必须在每天工作后或浇筑中断超过30分钟时予以清洗干净。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为了避免日晒、雨淋和寒冷气候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当需要时,应将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加上遮盖物。3、当用翻斗机动车或手拉翻斗车运送混凝土时,不能装载过量,且运输路况应平整,以免车辆颠簸而使混凝土离析。4、当用轻轨斗车运输混凝土时,轻轨应铺设平整,以免混凝土因斗车振动而发生离析。5、从加水拌和到入模的最长时间,应由试验室根据水泥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表403—2规定。混凝土拌和料运输时间限制表403—2序号气温(℃)无搅拌运输(min)有搅拌运输(min)120~3030602lO~19457535~96090往: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至入模时间。6、采用皮带机运输混凝土时,应符合《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第7.2.5条有关规定和要求。403.04混凝土的浇筑l、一般要求(1)混凝土的浇筑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2)浇筑混凝土前.全部支架、模板和钢筋预埋件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检查,并清理干净模板内杂物,使之不得有滞水、冰雪、木屑、锯末、施工碎屑和其他附着物质。朱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浇筑混凝土。浇筑时,对混凝土表面的操作应仔细周到,使砂浆紧贴模板.以使混凝土表面光滑,无水囊、气囊或蜂窝。(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混凝_七应水平分层浇筑,分层厚度应符合表403—3的规定。每层混凝土应在前一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和振捣,以防止损害先浇的混凝十。同时要避免两层混凝土脱开。浇筑混凝土的分层允许厚度表403—3序号振捣方法振实厉的厚度(mm)l用插入式振捣器≤5002用附着式振捣器≤3003用表面振捣器≤200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人工捣实≤200(4)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其间断时间应经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且不得超过表403—4规定。如超过允许间隔时间,则按施工缝处理。浇筑混凝土的允许间断时间表403—4序号混凝土入模温度(℃)允许间歇时司(h)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130~351.52.O220~292.02.5310~192.53.O45~93.O3.5注:①允许间断时间为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②列数值未考虑掺用外加剂的影响。(5)混凝土浇筑期间的气温,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32℃。(6)浇筑基础混凝土,基坑内应设排水设施,基坑底面不允许有积水。浇筑底面一层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拌和料中的水泥砂浆流入碎石垫层内。(7)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墩柱混凝土浇筑应在一次作业中完成。盖梁混凝土浇筑,应在墩柱混凝土凝固至少24小时以后进行。。(8)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混凝土由高处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m,超过2m时应采用导管或溜槽,超过10m时应采用减速装置。导管或溜槽,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发生离析。(9)乘低潮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浇筑速度大于潮位上涨速度,并保持混凝土在水位以上进行振捣。底层混凝土初凝前不宜受水淹没,浇筑完后,应及时封项,并宜推迟拆模时间。(10)有附着性海生物(如牡蛎)滋长的海域,应注意其对水下混凝土接茬部位质量的危害,可采取缩短浇筑间隔时间或避免在其生长旺季施工。(11)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12)混凝土初凝后,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得承受外力。(13)在晚间浇筑混凝土,承包人应备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适当的照明设施。(14)工程的每一部分混凝土的浇筑日期、时间及浇筑条件都应保持完整的记录,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使用。2、泵送混凝土浇筑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泵送混凝土在浇筑之前必须进行配合比及规定的预备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混凝土泵送施工工艺见《混凝土泵送旌工技术规程》(JGJ/TlO一95)有关规定。(2)掺用泵送剂时,可采用先掺与后掺配合使用的方法:在搅拌机处先加部分泵送剂,到浇筑地点,搅拌罐口处再加部分泵送剂,经搅拌出罐。(3)当掺入木钙或糖密类缓凝剂时,可与其它减水剂复合使用,掺量和缓凝时间应经试验确定。(注:当使用硬石膏或氟石膏作为凋凝剂的水泥时,不得掺用木钙或糖密类缓凝剂)(4)配管设计时,泵送管路的水平换算距离应与泵送能力相适应,并留有余地。(5)安装导管前,应彻底清除管内污物并用压力水冲洗。(6)泵送混凝土前,应先泵送一部分水泥砂浆对管壁进行润滑,而后泵送混凝土。最先泵出的混凝土应废弃,直到排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量一致的、和易性好的混凝土为止。(7)泵送作业应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应使混凝土泵经常转动,防止导管堵塞。若间歇时间过久(常温下超过45min),应将存留在导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并加以清洗。(8)泵送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用压力水将导管冲洗干净。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在一天中气温较低时进行,并参照下述方法控制混凝土水化热温度。(1)减小浇筑层厚度,以加快混凝土散热速度。(2)混凝土用料要遮盖避免日光暴晒,用冷却水搅拌混凝土以降低入仓温度。(3)在混凝土内埋设冷却管通水冷却。(4)混凝土浇筑后要注意覆盖,加强养护;遇气温骤降的天气应注意保温,以防裂缝。4、高性能混凝土的浇筑(1)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称量必须准确。(2)混凝土搅拌应采用搅拌效率高、匀质性好的强制式搅拌机,并宜采用二次投料法拌制,先以掺合料和细骨料干拌,再加水泥和部分拌和用水,最后加粗骨料、减水剂和余额拌和用水。搅拌时间应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以上。(3)高性能混凝土应采用高频振捣器振捣至混凝土项面基本上不冒气泡,混凝土浇筑至顶部时,宜采用二次振捣及二次抹面,刮去项层浮浆,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403.05混凝土的捣实1、一般要求所有混凝士,一经浇筑,应立即进行全面捣实,使之形成密实、均匀的整体。2、捣实设备(1)除非监理工程师书面许可采用其他方法,混凝土捣实均应使用内部机械(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构件顶面部分、薄形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或其他特殊地方可用外部机械(附着式振捣器和表面振捣器)振捣。(2)振捣器的类型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振捣器应能以不小于4500脉冲/min的频率传递振动于混凝土,使在距振捣点至少O.5m以内的混凝土产生25mm坍落度的可见效应。(3)工地上应配有足够数量的处于良好状态的振捣器,以便随时替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3、振捣(1)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应快插慢拔。以免混凝土内留下空洞。振捣器要垂直地插入混凝土内,并要插至前一层混凝土,以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先浇混凝土之间结合良好,插进深度一股为5O~IOOmm。振捣器插入时,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件。(2)插入式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1.5倍。表面振捣器移动间距,应使振捣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lOOmm左右。附着式振捣器动点要均匀,间隔距离不得超过有效半径的2倍。(3)模板角落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应辅以插钎插捣,以保证混凝土密实及表面平滑。(4)振捣应保持足够时间和强度,使混凝土完全密实,其标志为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冒气泡、泛浆、表面平坦。但振捣时间又不能持续太久,以致造成混凝土离析。(5)混凝土振实后1.5~24小时内不得受到振动。403.06水下混凝土1、浇筑水下混凝土.当水深大于1.5m时宜采用导管法、泵压法及吊罐法:当水深小于1.5m时宜采用夯击法或振捣法。2、当用导管法、泵压法及吊罐法浇筑普通水下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配置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标准值提高40%~50%。(2)应加入减水剂,并适当提高砂率改善其和易性。(3)粗骨料宜采用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的1/4和钢筋间距的1/4,并不得大于40mm。(4)混凝土的坍落度:导管法、泵压法宜选用160~220mm;吊罐法宜选用180~220mm。3、导管施工应在能防止水流影响的模板内或其他挡水围埝中进行。浇筑前应对模扳和基底接触部分及围埝封闭情况进行潜水检查。4、采用导管法施工时,其设备应符台下列要求:(1)导管宜由直径为200~300mm,每节长1.O~2.Om的金属管组成,每节之间紧密联结。(2)漏斗容积应保证开始浇筑时,能在导管下端形成堆体,防止水从外部反流入管。(3)栓塞可用球胆、锯末球、圆形钢板隔水拴或滑阀。栓塞应紧贴导管内壁,栓塞上设拉(绳)杆,使能正位下落。5、当用导管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I)导管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数量,依浇筑范围和流动半径而定。流动半径不宜大于3m,当采用减水剂或导管管径较大时,可适当加火,并应自低洼处开始浇筑。(2)在浇筑过程中,应使导管内充满混凝土,随浇筑面升高而垂直提升,并应保证导管埋入混凝土内不小于1m,但不宜大于6m。(3)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如因故中断,其间歇时间不得超过40min,并防止管内出空;若超过允许间歇时间或水已入管,则应等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且清除其表面软弱层后,方可继续灌筑。(4)混凝土浇筑的顶标高应略高于设计标高值,此超高部分在硬化后清除。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03.07片石混凝土l、片石混凝土仅限于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重力式墩台及大型基础。2、用于片石混凝土的片石,应选用无裂纹的片石,不大于400mm,厚度不小于150mm,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并不得低于混凝土级别。3、片石混凝土中填充片石的数量,不宜超过混凝土体积的25%。4、片石在使用前应清洗干净,均匀放置于刚浇筑的混凝土上,其净距不小于lOOmm,片石表面离开墙、墩、台及基础的表面距离不得小于150mm,并不得接触钢筋和预埋件。403.08灌砌混凝土l、灌砌混凝土多用于外海码头迎浪区的挡土墙结构上,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挡墙基础:当施工面处于不受潮水影响标高时,可将基础底面整平,做好垫层,两侧用钢模立模浇筑;当受潮水影响时,应抢潮作业。浇筑时主要控制以下几方面:(1)混凝土配料、配比应确保质量;(2)浇筑前,在垫层上用砂浆或黄砂套浆,防止在混凝土振捣时漏浆、离析;(3)振捣密实,浇筑完毕后及时洒水养护。3、混凝土灌砌挡墙挡墙外侧应选用石质较好的石料作为浆砌面层,使外表美观。施工时,先将面层浆砌块石砌高600mm左右,待有一定强度后,再将内侧挡墙灌砌跟上。灌砌时,应控制块石之间不重叠,并洒水湿润。403.09混凝土防浪墙防浪墙施工应采用标准钢模两侧立模,圆弧形段或翻浪弧形段应采用定制钢模。当防浪墙高度较高时,模板分上、下两挡,用对穿螺栓固定,防止跑模。混凝土分两次浇筑,第一次浇筑防浪墙下部,再加高模板浇筑第二次到顶。403.10模袋混凝土l、模袋混凝土多用于护坡施工、某些构筑物基础的找平或沿海岩礁码头桩基的护脚。它可适应地形、构筑物形状而变化,虽次于现浇混凝土,但具有一定的固结度。它采用不同形状、大小的土工织物内充灌混凝土而成。2、施工时,土工织物模袋的型号、规格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应向厂方索取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购。3、模袋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养护及抗压强度等必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规定。4、充灌模袋的混凝土应制作试件,制取方法应在充灌管出口处取样,取出的混凝土灌入到¢150×1200mm且材质与模袋织物相同的织物袋中,吊置15~20分钟,取出装入标准试模成型。5、当模袋混凝土用于护坡时,则坡顶、坡底和侧翼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完成后,应随即将表面冲洗干净并进行养护。当用作其他工程时,表面不应冲洗。6、模袋混凝土护坡施工的规定,见表403—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模袋混凝土护坡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3—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检验方法l厚度+8%~5%每块(逐块检查)3探针插入检查上、中、下部2相邻块缝宽≤303用尺量上、中、下三处3表面平整度1002用2m靠尺和钢尺量403.11面层混凝土l、一般要求(1)在进行面层铺装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面层混凝土浇筑顺序的详细说明。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面层混凝土的浇筑工作。(2)为使面层铺装与下面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紧密结合,预制构件表面必须粗糙,并在面层铺装前用水冲洗干净。(3)面层铺装必须在面层钢筋和预埋件完成以后才能开始。(4)进行面层铺装时,应按图纸所示的位置及尺寸预留好伸缩缝的工作槽。(5)面层铺装应在全平台和全栈桥面上进行。2、面层混凝土浇筑(1)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应采用经批准的混凝土摊铺机具进行摊铺,摊铺应连续进行,待摊铺捣实、刮平作业完成后,应对混凝土表面进行平整,使其达到设计要求的横坡和平整度。(2)当面层需要铺装防水混凝土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用量应不小于330kg/m3。2)如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可使用外加剂以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与质量。3)防水混凝土的等级必须依照图纸说明。如无说明,应不低于30级,并使用流动性混凝土。4)与防水混凝土面层铺装相连的路面混凝土应布置钢筋网。(3)面层混凝土浇筑时,先用插入式振捣器和平扳式振捣器振捣密实,再用整平板整平。整平完成后,局部表面的缺陷应以新鲜混凝土填补,镘刀成形。(4)动力镘抹过之后应用手工镘抹平,以消除不规整。对于转角、孔口的周围及有阻碍部分,应使用手工抹平。(5)混凝土定浆后应进行二次抹面,最后修整抹光,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用刻纹机刻出有规则的横向条纹,以予防滑。(6)每段面层在修整完工之后半小时内要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对混凝土表面加以保护。(7)如果还需要铺装沥青混凝土面层,应将水泥混凝土的整个表面用硬扫帚扫毛,以使两者结合良好。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403.12施工缝1、在混凝土施工中,除按图设置或浇筑作业因故中断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设置施工缝外,应尽可能避免设置施工缝。2、施工缝宜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易于施工的部位,做成垂直缝或水平缝。3、下部结构设置的水平施工缝必须保持水平,并应尽可能避免设于外露部位。当必须设垂直施工缝,或施工缝设于重要部位,或具有抗震要求时,施工缝应埋设钢筋,使结构成为整体。当施工缝为斜面时,应先凿成台阶状。对有抗弯要求的墙或薄壁结构,宜做成榫槽状或设置止水板。4、在浇筑新混凝土前,施工缝的表面应凿毛,以使新老混凝土结合良好。当用钢丝刷刷洗时,混凝土强度须达到O.5MPa;用人工凿毛时,须达到2.5Mpa;采用机械(如风动机)凿毛时,须达到lOMPa。同时施工缝应经常洒水,以保持潮湿状态,直至浇筑新混凝土。5、浇筑新混凝土,必须在老混凝士强度达到1.2MPa以后;如为钢筋混凝土,则须达到2.5MPa。新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在老混凝土面上抹一层1Omm厚的1:2水泥砂浆,竖向缝抹一薄层纯水泥浆。新混凝土必须在水泥砂浆初凝前浇筑。6、施工缝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暴露在可见面的施工缝边线,应加以修饰,做到线条及高度整齐。403.13混凝土施工缺陷修补1、一般要求(1)拆模后如发现混凝土面上有缺陷,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未作指令前,不得做任何修补或其他处理。(2)对混凝土结构性能有影响的施工缺陷,必须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补方案,并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修补。(3)修补材料应选用粘结强度高、稳定性好、不收缩(或微膨胀)颜色与混凝土基本一致的材料。(4)修补完成后,应立即遮盖,防止烈日曝晒或雨淋。用水泥配置的修补材料.还要认真进行养护。(5)预应力构件的表面缺陷,可在混凝士施加预应力之前修补。2、缺陷修补(1)混凝土表面的缺陷.可按以下规定进行修补:1)影响外观的严重麻面、砂斑,应用钢丝刷和压力水冲刷干净,而后用l:2水泥砂浆仔细抹平,并用薄膜覆盖养护。2)蜂窝、孔洞、局部缺陷应将松散薄弱部分全部凿除,用钢丝刷和压力水冲刷干净,稍干后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的无收缩水泥砂浆或细石混疑土填塞修补,修补前应在结合面上涂刷一层环氧树脂粘结剂,增加新老混凝土的粘结力。体积小的蜂窝、孔洞和局部缺陷,可直接采用丙乳砂浆、环氧砂浆修补。大面积可采用枪喷混凝土或砂浆修补。3)露筋,则应凿除至钢筋内表面至少2mm,保证钢筋四周均为新的同一材料包围。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补方法同上。(2)混凝土裂缝,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修补:1)首先应对裂缝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进行调查后,提出修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2)缝宽随温度变化的裂缝,宜在低温季节裂缝宽度较大时修补。3)宽度在O.2mm及其以上的纵深或贯穿裂缝,应用环氧树脂、甲凝等灌浆材料进行灌浆修补;宽度大于0.5mm的裂缝,也可用水泥灌浆。灌浆宜采用封闭裂缝表面后间隔安设灌浆咀,压力灌浆的方法进行。4)宽度在O.2mm以下,深度不大,且己停止发展的表面裂缝,应按有关规定清洁表面后,用环氧树脂浆液涂刷若干遍以密封裂缝,或采用沿裂缝U型槽,用环氧树脂浆液或胶泥封闭,必要时再贴玻璃纤维布。5)预制构件或已加预应力的构件,出现可能导致钢筋锈蚀的裂缝,且预期裂缝不会继续扩展时,应以环氧树脂浆液灌浆,密封裂缝。若预期裂缝还会扩展时,除进行灌浆外,可用聚硫橡胶覆盖或用氯丁橡胶条嵌入,加以密封处理。(3)当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小于规定值lOmm以上时,除水下区外,应予以修补。可用枪喷水泥砂浆、水泥环氧砂浆、水泥聚合物乳胶砂浆或表面涂料等措施。403.14混凝土的养护1、一般要求(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加以覆盖,结硬后立即保湿养护,以免混凝土表面发生收缩裂缝。混凝土潮湿养护的时间应符合表403—6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的养护期应延长至施加预应力完成为止。混凝土潮湿养护时间(d)表403—6水泥品种混凝土潮湿养护时间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lO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l5注:①对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按表列规定进行潮湿养护后.宜在空气中干燥碳化14~2ld。②对厚大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时,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或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时,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ld。(2)养护方法应根据结构外型选定,宜采用盖草袋洒水、砂围堰蓄水、塑料管扎眼喷水。也可采用涂养护剂、覆盖塑料薄膜、蒸气养护等方法。(3)构件体积较大、水泥含量较高,或采用特别养护方法进行养护的构件,其养护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4)结构物各部分构件,不论采用什么养护方法,在拆模以前均应连续保持湿润。(5)同样构件尽可能在同一条件下养护。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6)当结构物与流动性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防水措施,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后7天之内不受水的冲刷。当环境水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后10天内以及其强度达到设计等级的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7)养护期间,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之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混凝土达到上述强度的时间应经试验确定,当缺乏试验资料时,可按表403—7采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所需的时间(h)表.403—7水泥品种水泥标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平均硬化温度(℃)51015202530普通硅酸盐水泥325C40(MPa)3.54.55.5注:采用压蒸工艺生产的高强混凝土管桩,可取,=0.1D——常数,其取值与上表中的相同。3、当混凝土强度按试件强度进行评定不合格或对浇筑质量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可采用钻取芯样或以无破损方法查明结构实际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或浇筑质量,以确定此结构物能否被接受。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此项取样及试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费用。404.06结构物的质量检查l、外观检查(1)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施工缝整齐,外露部分无模板接头痕迹和颜色不均匀现象。(2)梁、柱、墩、台、排架、盖梁、墩帽及基础的混凝土蜂窝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的O.2%,麻面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的O.5%,深度不超过10mm。(3)小型构件的外形轮廓清晰,线条顺直,无翘曲现象,无蜂窝、麻面。(4)所有蜂窝、麻面,不整齐的施工缝及缝宽大于0.15mm的裂缝,应按第403.14小节要求进行修整,直至符合有关要求。(5)混凝土的一般缺陷不应超过表404—2所列的限值。混凝土的一般缺陷值表404—2序号工程部位缺陷水位变动区、浪溅区、大气区及陆上结构外露部位水下区及泥面以下部位l蜂窝面积小于所在面的2‰,且一处面积不大于0.02m2小于所在面的2‰,且一处面积不大于O.04m22麻蜂砂斑面积小于所在面的5‰小于所在面的lO‰3砂线长度每lOm2累计长度不大于3000mm-注:①小型构件一侧表面积不足10m2时按构件全侧表面积计算;②对不宜区分区域的构件按较严的限值执行;2、结构物检查(1)预制梁检查,如表404-3。预制梁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3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梁长≤10m±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梁顶和底部梁长>10m±152宽度梁高≤1.5m±55用钢尺量两端及中部,梁顶三点,梁底二点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梁高>1.5m±103高度梁高≤1.5m±83用钢尺量两端梁高>1.5m±104侧面弯曲矢高梁长≤10m83拉线用钢尺量梁长>10m135侧面竖向倾斜5H/10001吊线用钢尺量6端头倾斜H/100且不大于152竖向倾斜:吊线用钢尺量。水平向倾斜:用直角尺量,取大值7顶部搁置面平整度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8外伸钢筋位置和长度插筋±202用钢尺量,位置量偏差最大处,长度量外伸最短筋主筋±1529预埋件位置20每个预埋件预留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与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10预埋螺栓中心位置1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外伸长度+10,-01用钢尺量注:H为梁高度,单位;mm。(2)预测空心面板检查,如表404-4。预空心面板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4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板长度±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顶部和底部2板宽度±55用钢尺量两端及中部板顶三点,板底二点3板高度±82用钢尺量两端4底板厚±53用水平仪测板两端及中部5顶板厚±53用水平仪测板两端及中部6两侧板各厚±54用钢尺量板两端两侧面中部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7侧面竖向倾斜5H/10001吊线用钢尺量8顶部搁置面平整度52用2m靠尺楔形塞尺量9预埋螺栓或吊沟中心位置10每个预埋件预留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外伸长度+10,-01用钢尺量注:H为梁高度,单位;mm。(3)预测实心面板检查,如表404-5。预留面板、锚锭板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表404-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端头凿毛±1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两边端头无凿毛±102宽度侧面凿毛+10,-153用钢尺量两端及中部侧面无凿毛±103厚度光面±54用钢尺量四角粗面、凹凸面±104顶面平整度光面5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板中部两对角线方向粗面105顶面对角线差短边长度≤3m201用钢尺量短边长度>3m306侧面弯曲矢高边板外沿52拉线用钢尺量其他87预留孔位置20每个预埋件/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直径偏差+101用钢尺量8预埋软件位置2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与混泥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9预埋螺栓位置1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外露长度+10,-51用钢尺量注:①面板外伸钢筋应整齐、平顺。环型钢筋的倾斜不应大于钢筋直径的二倍;②光面面板抹面应平顺,并二次压光:③凹凸板凹槽深度均匀,并满足设计要求:④预制锚锭板检查表中序1、序2、序5、序6、序7等项。(4)预制矩形沈箱检查,如表404-6。预制矩形沈箱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6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沉箱长度≤10m±2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4用钢尺量沉箱长度>10m±2.5L/10002宽度沉箱宽度≤10m±254沉箱宽度>10m±2.5L/10003高度±104用钢尺或水准仪检查四角4外壁厚度±108用钢尺量每墙三分点处5顶面对角线差501用钢尺量6顶面平整度支承面101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外墙了量三分点处,内墙量中部非支承面1587外墙竖向倾斜2H/10002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量两测面8外壁平整度10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每侧面中部垂直两方向,取大值9外壁测向弯曲矢高2L/10004拉线用钢尺量,取大值10隔墙厚度±104用钢尺量每墙中部11分段浇筑相邻段错牙10每段(逐件检查)1用钢尺量每面,取大值12预埋件、预留孔位置20每个预埋件、孔(抽查10%且不少于三个)1用钢尺量垂直两方向,取大值13预埋件与混凝土表面错牙51注:①H为沉箱高度,L为沉箱外边长,单位:mm;②预埋件、预留孔在设计上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重要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应逐件查。(5)预制实心方块检查,见表404-7。预制实心块体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7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宽度边长≤5m±108用钢尺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每个构件(逐件检查)边长>5m±152高度±104用钢尺量3顶面对角线差短边长度≤3m20l用钢尺量短边长度>3m304顶面平整度10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中部对角线方向5侧面平整度10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每面中部垂直两方向,取大值6榫槽尺寸位置102用钢尺量高(深度)+5-lO2用钢尺量7吊孔、吊环位置40每个吊孔、环(逐件检查)l(6)靠船构件检查,如表404~8。预制靠船构件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8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板类靠船构件立板长度±15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两边(端)上下沿立板高度±102立板厚度+10,-52(4)水平板宽度±102水平板厚度±52立板、水平板垂直偏差5B/10002吊线或用大直角尺量两端立板迎水面平整度5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底模外伸钢筋位置202用钢尺量每端,各取一个最大值预埋护舷螺栓孔位置10每个预埋件、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预埋铁件位置201与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用钢尺量2梁类靠船构件高度全高±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两边牛腿外高度±52横截面尺寸±54用钢尺量两端立梁侧面弯曲矢高82拉线用尺量搁置面平整度52用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外伸钢筋外置201用钢尺量,取大值长度±201预埋护舷螺栓孔位置5每个预埋件、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预埋铁件位置51与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B为水平板宽度,单位mm。(7)预制撑杆、连系梁检查,如表404—9。预制撑杆、连系梁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9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两边2截面尺寸宽度±52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高度±533侧面倾斜截面高度≤0.5mh/1001吊线用直角尺和钢尺量截面高度>0.5m5h/1004侧面弯曲矢高81拉线用钢尺量5抹面平整度8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三分点处6外伸钢筋位置201用钢尺量,取大值长度±2017预埋铁件位置10每个预埋件(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与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①h为撑杆截面高度,单位mm。②剪刀撑按上表检查,其中l~5的单元测点数相应增加一倍。(8)预制盖板检查,如表404—10。预制盖板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10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5每块板(抽查lO%)2用钢尺量两边2宽度±52用钢尺量两端3厚度±54用钢尺量四角4顶面对角线差短边长度≤1m71用钢尺量短边长度>lm105顶面平整度短边长度≤1m3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对角线方向短边长度>1m56吊环(环槽)位置lO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注:①盖板顶面抹压、拉毛应与相接的地面工程相同②吊孔、吊环槽的外形尺寸和位置应一致③顶面棱角残缺长度不大于20mm,且不多于一处。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9)预制栅栏扳检查,如表404—1l。预制栅栏板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一11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长、宽度±lO每个构件(逐个检查)8用钢尺量各边2厚度±lO4用钢尺量各边中部3顶面平整度lO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对角线方向4顶面对角线差20l用钢尺量5孔格间距±103用钢尺量中部连续三格注:①顶部和隔板两侧应二次压光②边棱残缺不大于50cm~。(10)预制扭工字块、扭王字块、四脚锥检查,见表404一12。预制扭工字块、扭王字块、四脚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1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各部位尺寸±10每个构件(抽查l%)7~8用钢尺量块体肢杆长度和各肢端头截面2表面错牙154用钢尺量每肢杆,各取一大值注:①抹面应平顺并二次压光。②块体重量允许偏差为一5%。③边棱残缺不大于50cm2。(11)预制四脚空心块检查,如表404一13。预制四脚空心块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一13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各部位尺寸±lO每个构件(抽查l%)8用钢尺量外轮廓边长和四角高度,各四处2板厚度±lO4用钢尺量各侧面,取大值3孔心位置2O2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注:①抹面应平顺并二次压光;②块体重量允许偏差为一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③边凌残缺不大于50cm2。(12)预制四角块、六角块、侧缘石检查,如表404—14。预制四角块、六角块、侧缘石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一14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2每块(抽查1%,且不少于10块)1用钢尺量,取大值2宽度±2l3厚度±5l4平面对角线差四边形31用钢尺量六边形7用钢尺量,取大值5外露面平整度32用钢板尺和楔形塞尺量两对角线方向注:①外露面应抹平、压光、拉毛应均匀一致,不得有裂缝和飞边;②立浇铺面块,外露面不得有露石和连贯性气泡;③外露面棱角残缺长度不大于20mm,且不多于一处。(13)现浇高桩码头纵横梁检查,如表404—15。现浇高桩码头纵横梁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1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轴线位置15每段构件(逐件检查)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端2长度±101用钢尺量3宽度±lO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4高度±lO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5支承面标高±104用水准仪量两端,每边1处6侧面竖向倾斜5H/10002吊线用钢尺量两端和侧面,各取一大值7预留孔位置20每个预埋件预留孔(抽查50%且不少于3个)l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8预埋铁件位置201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用钢尺量注:①H为梁高度,单位:mm;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②粱长度大于lOm且高度大于l.5m时.其长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高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③高桩码头轨道梁的预埋螺栓、预留螺栓孔的允许偏差按表404一14检查;④桩顶局部裂损掉角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14)预制(现浇)踏步梁检查,如表404-15。预制(现浇)踏步梁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1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长度梁长≤10m±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钢尺量梁顶和底部梁长>10m±152宽度梁高≤1.5m±53用钢尺量两端及中部梁高>1.5m±103高度梁高≤1.5m±82用钢尺量两端梁高>1.5m±104测向弯曲矢高梁长≤10m81拉线用钢尺量梁长>10m135端头倾斜H/1000且不大于151竖向倾斜吊线用钢尺量。水平倾斜用直角尺量,取大值6侧面倾斜5H/10001吊线用钢尺量7轴线位置152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量两端8预埋件、预留孔位置20每个预埋件、孔(抽查10%)1用钢尺量垂直两方向,取大值9踏步宽度±15每个构件(抽查20%)2用钢尺量两端10踏步高度±102用钢尺量两端注:①H为沉箱高度,单位:mm。(15)现浇胸墙、防浪墙、挡土墙检查,如表404—16。现浇胸墙、防浪墙、挡土墙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16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检验方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序号单元和数量测点码头胸墙防波堤胸墙防浪墙与防汛墙挡土端重力式板桩1前沿线位置2020303020每段构件(逐件检查)3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端和中部2顶面标高+20,-0±15±30±30±203用水准仪量两端和中部3顶面宽度-±10-±10+20,-10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4相邻段错牙10102020102用钢尺量迎水面和顶面.各取大值5迎水面暴露面平整度2010202020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中部垂直两方向6迎水面暴露面竖向倾斜5H/10005H/1000--5H/10002吊线、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端7顶面平整度101010lOlO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顶面三分点处8永留孔位置2020202020每个预埋件、预留孔(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9预埋铁件位置2020202020l与混凝土表面错牙55--51用钢尺量注:①表列1、2两项偏差系指混凝土浇筑后墙前沿线、顶标高相对于施工准线的偏差;②带廊道,管沟的胸墙,其管沟、廊道的允许偏差按JTJ22l-98之表10.3.2规定检查,且应一并检验;③预制胸墙块与上部接高胸墙的错牙不应大于30mm;④不允许越浪的斜波堤的胸墙按防浪墙标准检查;⑤板桩帽梁按胸墙标准检查;⑥H为胸墙高度,单位为mm。(16)现浇轨道、滑道梁检查,如表404—17。现浇轨道、滑道梁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表404一17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轴线位置10每段构件(逐件检查)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端2段长±15l用钢尺量3宽度梁高≤1.5m±10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梁高>1.5m±154高度梁高≤1.5m±10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梁高>1.5m±15b顶面标高+5,一104用水准仪检查两端的两边6顶面平整度lO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每段三分点处7预埋螺栓位置垂直轴线方向5每个螺栓或预留孔(抽查20%)1拉线用钢尺量顺轴线方向101用钢尺量外伸长度+lO,一51用钢尺量8预留螺栓孔中心位置lOl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深度±lO1用钢尺量(17)桩帽检查,如表404—18。现浇桩帽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表404一18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横截面尺寸边长≤1m±lO每个构件(边长大于2m的桩帽逐个检查,其他抽查20%,且不少于10个)4用钢尺量各边中部边长>1m+20,一lO2搁置面平整度5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中部垂直两方向3搁置面标高+5,一102用水准仪检查4侧面竖向倾斜高度≤lm101吊线用钢尺量,取大值高度>lmH/1005外伸钢筋位置202钢尺量,取大值注:①H为桩帽高度,单位mm;②桩帽局部损裂掉角,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18)现浇柱检查,如表404—19。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现浇柱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表404—19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轴线位置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纵横两方向2横截面尺寸±10,-56用钢尺量上、中、下部相邻边3高度±lO1用钢尺量4竖向倾斜2H/1000且不大于152吊线或经纬仪和钢尺量纵横两方向5竖向弯曲矢高152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8预埋铁件位置20每个预埋件(抽查50%)1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与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H为梁高度,单位:mm。(19)现浇廊道、管沟检查,如表404—20。现浇廊道、管沟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0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边线位置10每段构件(逐件检查)3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一壁上口两端和中部2壁厚±106用钢尺量上口两端和中部3沟宽±lO3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4内壁平整度lO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内壁(墙)三分点处两方向,取大值5相邻段表面错牙102用钢尺量每壁,取大值6支承面标高+O,一106用水准仪检查两端和中部7预留孔位置20l用钢尺量纵横两方向,取大值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每个预件、孔(抽查50%且不少于3个)8位置201预埋铁件与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廊道、管沟的底部做法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出现“倒坡”。(20)现浇排(刚)架检查,如404"一2l。现浇排(刚)架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表404—2l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轴线位置1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端2横梁截面尺寸±106用钢尺量两端和中部3支承面标高+5,-104用水准仪检查两端每边一处4横梁长度101用钢尺量5横梁侧面竖向倾斜5h/10002吊线用钢尺量两端和侧面,各取一大值6横梁柱间距±102用钢尺量上、下部7柱截面尺寸+10,-512用钢尺量上、中、下部相邻边8排(刚)架高度±10用钢尺量两端9竖向倾斜2H/1000且不大于152吊线用经纬仪和钢尺量纵横两方向10柱竖向弯曲矢高152拉线用钢尺量纵横两个方向11预埋铁件位置20每个预埋件(抽查50%)1用钢尺量两方向,取大值与预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h为横粱高度,H为柱高度,单位:mm。(21)现浇接缝、接头检查,如表404—22。现浇接缝、接头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表面平整度lO每个接缝、接头(各类抽查10%,且不少于l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5条)2与构件表面错牙lO2用钢尺量,取大值注:①接缝、接头钢筋应理顺,钢筋的规格、数量和焊接、绑扎接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0章的有关规定;②新老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③接缝、接头混凝土的外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00章规定外,还应避免水泥浆流坠污染构件。(22)现浇混凝土铺装层面层,应排水良好,伸缩缝无阻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码头面、引桥面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值,最大厚度应控制在设计允许增大的恒载值内。铺装层质量检验如表404—23。现浇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3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顶面标高高桩、板桩码头±15每一断面(每10m一个断面)单坡3双坡5用水准仪检查坡肩、中部和坡脚重力式码头±102平整度6单坡2双坡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中部垂直两个方向3纵断面高程+10,O每lOOm测一点5用水准仪测4横坡度±O.15%每lOOm处检查3用钢尺量5宽度±203用钢尺量6相邻板块顶面高差纵缝5每处(每20m处)1用钢板尺和楔形塞尺量,取大值横缝5每处(每伸缩缝处)17板块分割线顺直纵缝10每处(每20m处)1拉20m线用钢尺量,取大值横缝15每处(每伸缩缝处)1(23)混凝土护轮坎,排水口应与面层接顺,无堵塞,泄水畅通,预埋件预埋位置正确。混凝土护轮坎实测项目如表404—24。现浇混凝土护轮坎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4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前沿线顺直10每处(每10m一处)1用经纬仪和钢尺量2顶面标高±101用水准仪检查3顶面宽度±101用钢尺量4平整度8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顶面和临水面5相邻段表面高差5每段(逐段检查)1用钢尺量和楔形塞尺量6钢护角对接表面高差3每个接头(抽取10%)17预埋件位置20每个预埋件(抽取10%)1拉线用钢尺量垂直和水平两方向,取大值(24)现墩浇台、系船块体检查,如表404—25。现浇墩台、系船块体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5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轴线位置5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2用经纬仪和钢尺量两方向2截面尺寸长度±202用钢尺量各边宽度±1523顶面平整度6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4标高顶面±154用水准仪检查四角或搁置面中部搁置面+5,一1025倾面竖向倾斜5H/10002用经纬仪、吊线和钢尺量相邻两侧面6预留孔位置20每个预留孔、铁件(抽查50%)1用钢尺量垂直两方向,取大值7预埋铁件位置20l与混凝土表面错牙51用钢尺量注:H为墩台高度,单位:mm。(25)现浇混凝土基础检查,如表404-26。现浇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404—26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平面尺寸±50每个构件(逐件检查)3用钢尺量长、宽2基础底面高程土质±508用水准仪检测石质+50,一20083基础顶面高程±308用水准仪检测4轴线偏位252用经纬仪,钢尺量5预埋地脚螺栓中心位置偏差2l用经纬仪,钢尺量标高+l0,-01用水准仪、钢尺量(26)现浇设备基础尺寸检查,如表404-27。现浇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04-27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6用经纬仪、钢卷尺检测2基础各不同平面的标高+0-10用水准仪检测3基础上平面外形尺寸±10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测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0-10凹穴平面外形尺寸+10-04基础平面的倾斜度(包括地面坪上需要设备的部分)每米≤5用水准仪、钢卷尺检测全长≤205竖向偏差每米≤5用钢直尺、线锤检测全高≤206预埋地脚螺栓标高+10-0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测中心位置偏差(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2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地脚螺栓垂直度≥10L/1000观察检查钩(环)头离孔壁距离≥15,且底端不碰孔底7预留地脚螺栓中心位置+10用钢卷尺、钢直尺、线锤检测深度+20-0孔壁的垂直度≤108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标高+20-0用水准仪、钢直尺、钢卷尺检测中心位置±5倾斜度带槽的锚板≤5带螺纹孔的锚板≤2注:L为螺栓长度,单位mm。第405节计量与支付405.01计量1、扭王字块体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计算,以个进行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模板、支架、脚手架、预埋件埋设、混凝土浇筑、修饰、养护和施工缝处理以及材料试验、配合比设计、试配、坍落度和抗压强度试验及有缺陷混凝土的修整以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全部作业:对预制梁、预制板和其他预制构件混凝土,计价中还包括构件起吊、运输、堆放、安装、联接等作业。405.02支付支付项目如表405—1。支付项目表表405—1编号项目名称单位401混凝土构件预制及安装—a扭王字块体个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附录l、混凝土配制强度(Rp)应按下式计算:Rp≥R+I.645式中:Rp一混疑土配制强度,MPa;R一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一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2、混凝土强度标准差()采用无偏估计算,确定该值的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组。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C25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低于2.5MPa时t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用2.5MPa。当混凝土强度等于或大于C30级,其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低于3.0MPa时,计算配制强度用的标准差应取用3.0MPa。4、当不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可取表405—2的经验数据值。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值(MPa)表405—2强度等级R<C20C20~C40>C403.54.55.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1100章软土地基处理工程第1101节通则1101.01范围本章内容包括:设置砂、砾、碎(石)排水垫层、土工织物垫层、塑料排水板、水泥粉体喷射搅拌桩、水泥浆体喷射搅拌桩、堆载预压、真空预压、地基强夯等软土地基处理及其有关的施工作业。1101.02一般规定l、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按设计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软土地基处理。在地基处理开始之前至少14天应将材料的样品和试验报告、机械设备情况以及施工技术措施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3、对于需软基处理和有预压要求的区域,承包人应首先安排施工,以利软基处理区域地块尽早完成预压。4、在预压后有要求二次开挖修建工程构筑物基础者,应按设计要求在沉降期基本结束后才能进行。填筑施工中应设置临时排水管道,排水管道的管径应符合排水水流量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河道边修筑工程时,应设置临时防冲刷的防护工程。5、在软土地基施工中,如遇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时,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商妥后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变更。第1102节砂垫层和基础换砂1102.01一般规定l、砂垫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规定,宜采用级配良好、不含杂质且含泥量小于5%的中、粗砂料。砂料的检验应在砂源地进行,并提交试验报告。2、水下砂垫层或基础换砂的范围及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厚度一般用检测砂垫层的顶标高来确定。排水砂垫层的厚度,陆上不宜小于O.5mm,水下不宜小于lm。3、砂垫层施工时应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4、对于陆上干施工的砂垫层,宜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并按殴计要求进行密实度检验。5、对于有密实度要求的水下砂垫层或基础换砂,一般采用振冲法进行压实,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标准贯入度试验。6、水下施工抛砂前应检查基槽尺寸,如发现基槽内有明显淤积,应采取清淤措施,对难以清除的槽底薄层淤泥,可在槽底抛一薄层块石。3、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水下施工的砂垫层,应均匀抛填,避免成堆。对回於严重的地区,应控制抛砂的间歇时间,一般采用边挖、边检验、边抛砂的施工方法,以尽量减轻回淤对抛砂质量的影响。8、当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对较深厚的垫层,可用振冲法将其振密,对于表层或砂垫层厚度较小时,宣在其上抛一定厚度碎石,再行夯实。1102.02质量检验砂垫层和基础换砂工程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l102—1所规定的规定。砂垫层和基础换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102一l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顶面标高水下砂垫层或基础换砂码头±300每个断面(5~1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2~4m一个点且不少于三个点用测深水砣检查堤坝+500,-300陆上砂垫层+30,-20每处(20m2一处)1用水准仪检查2陆上砂垫层厚度±h/lO每处(100m2一处)1挖坑,用钢尺量注:①h为砂垫层厚度;②排水砂垫层只检查厚度。第1103节土工织物垫层1103.01一般规定l、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39—98)的有关技术规定。土工织物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逐批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其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抽查复检,抽查数量每批不小于一次。2、铺设土工织物前,应对砂垫层进行整平。其局部高差:水上不大于200mm;陆上不大于lOOmm。3、土工织物宜事先加工成铺设块。铺设块的宽度宜为8~15m,长度应按设计堤宽加上一定富裕量。水下铺设富裕长度为1.5~2.5m;陆上铺设富裕长度直为0.5~1.0m。4、土工织物铺设块的拼幅宜采用“丁缝”或“包缝”连接,但在长度方向(主要受力方向)不得有接头缝。5、土工织物铺设块宜用钢管为轴将土工织物卷成卷材,钢管直径宜为¢80~120mm。6、土工织物铺设时应用经纬仪测设定位桩,在离岸水下铺设时,应用工作船或工作平台定位,并依之测设水下定位桩、导线或导轨。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7、土工织物铺设方法:先将土工织物一端固定在定位桩上,用重物(砂袋、碎石袋)压稳固定;水下铺设由潜水员指挥并配合丁作船沿导线和导轨平缓展开并不断拉紧,随土工织物的铺展,及时抛压砂袋或碎石袋,以固定土工织物。8、土工织物应拉紧、铺平,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土工织物尾段应按设计要求同定,并用砂袋或碎石袋压稳。9、相邻两块土工织物应搭接吻合,搭接长度:水上不小于1000mm,陆上不小于500mm。10、水下铺设土工织物应顺水(潮)流方向进行,在潮流较大区域宜在平潮时施工。11、水下土工织物铺设后应及时抛(同)填,防止风浪损坏;陆上士工织物铺设后,应及时覆盖,防止日晒老化。12、土工织物垫层上部抛(回)填顺序,宜按先两侧端,再中部的顺序进行;分层的厚度和加荷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13、滩涂软弱地区护岸及造陆回填的回填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14、在抛(回)填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监测堤体及地基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工程进度或修改设计、施工方案。1103.02质量检验土工织物垫层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103—1的规定。土工织物垫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103—1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1搭接长度水下±L/5每块土工织物每20m一个点用钢尺量陆上±1002轴线偏移水下1500每块土工织物2用钢尺量两端陆上500注:L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mm。第1104节塑料排水板l104.01一般规定1、塑料排水板的规格、质量和排水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JTJ/T257—96)的有关规定。2、塑料排水板除了应满足表1104-l的技术指标规定外,还应具有很好的耐腐蚀性和足够的柔性,卷曲、回折不脆裂。3、在排水板施工之前,承包人应自费提供2m长的拟用的各种排水板样品,并附以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出厂日期、取样日期、标注组号和批号,委托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验室进行试验,每20万米检测一次,小于20万米的按20万米计,不同批次生产的应分批检测。试验结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在取得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应用于工程。任何一批塑料排水板均应照此办理。装运和储存期间,应注意防暴晒,以及泥浆、灰尘污染,并防止尖锐物和有害物质对材料的损坏。塑料排水板技术指标表1104—1序号项目单位板型备注A型B型C型l材料芯板高压聚乙烯高压聚乙烯滤膜涤纶无纺土工布涤纶无纺土工布2复合体厚度mm4.O+O.54.5+O.5宽度mm100±2100±2重量g90~10090~100抗拉强度(干态)KN/100mm≥1.O≥1.3≥l.5延伸率10%时伸长率%<102.5≥3.O延伸率10%时横向湿态N/mm≥1.O≥2.O≥2.5延伸率15%时,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渗透系数mm/s≥5×103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有效孔径m<75以098计注:①A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15m;②B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25m;③C型排水板适用于打设深度小于35m。l104.02施工要求l、打设塑板前应先铺设l/2厚度的砂、砾、碎(石)排水垫层,为打设塑板提供较好的操作场地。2、塑料排水板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指示的位置、深度、标高及间距设置。剪断塑料排水板时在砂、砾、碎(石)排水垫层以上的外露长度至少200mm,使其与砂、砾、碎石贯通,保证排水畅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通。3、塑料排水板在打殴过程中应保证排水板不扭曲、断裂.透水膜不被撕破和污染。塑料排水板施工时导管打入深度应考虑上拔时的跟带长度,跟带长度不得超过500mm。塑料排水板施工前应测量并绘制方格网确定打设位置,确定后的位置应留有明显的标记。打设机定位后,管靴与板位标记偏差应控制在100mm以内。打设机上应设置人工操作的机械平衡装置,保证打设机械的平衡度和垂直度,打设后塑料排水板的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1.5%以内。4、打设过程中,打塑料排水板所定进尺长度不够时,不允许使用搭接延续塑料排水板,以保证塑料排水板打设后的排水性能。5、打设后外露的排水板不得遭受污染,应即时清除排水板孔周围带出的泥土,并用砂、砾、碎石填实,将排水板弯贴于已铺筑的下半层砂、砾、碎(石)表面,尽快铺筑上半层砂、砾、碎(石),并整平压实。6、进场堆放在现场的塑料排水板应予以遮盖,以防长时间暴露于空气中而老化。7、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打塑料排水板,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1104.03质量检验1、滤膜和排水芯板的强度、排水能力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滤膜紧裹芯板不松皱。2、按设计图位置、深度、板厚和间距进行打设。3、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严禁出现纽结、断裂和撕破滤膜等现象。凡发生以上“废井”现象,应重新补打,并做记录。4、塑料排水板的底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顶端必须高出砂垫层。5、打设塑料排水板,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回带现象,且回带长度不得超过500mm,发生回带的数量不宜超过打设总数的5%。6、塑料排水板沉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104—2的规定。塑料排水板沉设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104—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l平面位置±100每根排水板(抽查10%)1用经纬仪、拉线和钢尺量纵横两个方向,取大值(水上:打设时测量套管位置和船位)2外露长度陆上+100,-O每根排水板(陆上逐根检查,水下抽查3%)1用钢尺量水下+150,-O3深度每根(抽查2%)l用钢尺量,查记录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不小于设计4厚度不小于设计每根(抽查2%)1用钢尺量,查记录5垂直度1.5%每根(抽查10%)1用经纬仪、吊线和钢尺量打设套管的倾斜度注:外露长度系与设计值比较的误差值。第1110节计量与支付1110.0l计量1、塑料排水板(1)塑料排水板插设以米为计量单位,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每米单价进行支付。(2)塑料排水板的损耗量及搭接部分已考虑在单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3)塑料排水板按规定外露部分已包含在单价中,不予计量。(4)塑料排水板长度的计量包含碎石垫层内的长度。(5)塑料排水板检测费计入单价,不再另行计算。2、分层沉降管、测斜管以个进行计量。(单价包含材料、埋设费用,不含第三方观测费用)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lO.02支付支付项目如表lllO—l。支付项目表表11lO-1项目编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1104地基加固 100603004000a塑料排水板m 1105沉降及变位监测设施 a分层沉降管个 b测斜管个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一、技术规范1.《项目专用技术规范》是对“通用技术规范”的补充和修改,应对照“通用技术规范”中同一编号的章、节、小节、条、款、项、目一起阅读和理解。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与“通用技术规范”有矛盾时,以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2.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在下列章、节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3.参照的主要标准及规范:(1)《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389-2008)(2)《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147-1-2010)(3)《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4)《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5)《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320-96)(6)《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S131-2012)(7)《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8)《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9)《真空预压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JTS147-2-2009)(10)《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206-1-2009)(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2)其他交通运输部现行规范二、技术概要见施图设计文件三、工程说明(三)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规范三、工程概况及有关说明1.1工程说明1.1.1工程概况温州浅滩位于浙东南的瓯江口外区域,介于温州市浅滩灵昆岛与洞头县的霓屿岛之间。地理位置为北纬27°51′30″~27°57′20″,东经120°54′30″~121°02′15″。主要由南、北堤组成,其中浅滩南堤工程是浅滩围涂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州浅滩是瓯江河口区域发展较为完整、规模最大的滩涂资源,近百年来不断持续淤积延伸,滩面长13.5km,宽5.5km,面积约13.2万亩,其中在平均潮位以上的约有3.2万亩,近年来涂面仍在继续淤高和延伸。从其具有距温州市中心较近的地理优势分析,是温州开发海涂资源进行围涂造地的最佳场所。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1.1.2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1)水文气象设计流域附近设有洞头气象站,站址位于洞头县洞头乡后坑村上后坑山顶,东经121°09′,北纬27°50′,观测场地面海拔68.6m。洞头气象站资料均据中央气象局制定的《全国地面基本气候资料统计方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整编,成果可靠,为本工程气象要素统计的主要依据。据洞头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17.3℃,极端最高气温35.7℃,极端最低气温-4.1℃;多年平均水汽压17.9hPa,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538.3mm(20cm蒸发皿观测值);多年平均无霜期329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932.4小时;多年平均风速5.3m/s,最大风速38.0m/s,相应风向SSW。洞头站地面气候特征值见表2.2-1。本工程地处我省东南部,濒临东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丰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多年平均雨日为156日(洞头站降水日数统计见表2.2-2)。设计流域附近的洞头站多年平均降水量1220.5mm,其中最大年为1752.9mm(1962年),最小年647.7mm(1971年)。流域降水量不仅年际变化较大,而且年内分配不均。冬季受北方冷空气控制,低温少雨。春季大陆冷高压衰退,副热带高压北进,冷暖气团交绥,形成绵绵春雨。春末夏初,太平洋高压渐向大陆推进,造成连续降水,俗称梅雨季节。7至10月间,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台风活动频繁。台风是影响本地区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之一。在其活动过程中,伴随着狂风、暴雨、巨浪和风暴潮,往往给沿海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表2.2-1洞头站气候特征值统计表项目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全年平均气温(℃)7.67.49.914.619.123.426.827.324.820.615.610.317.3极端最高气温(℃)21.822.222.724.928.531.433.935.733.730.826.622.535.7极端最低气温(℃)-4.1-2.10.23.59.213.418.920.414.78.62.8-2.3-4.1平均水汽压(hPa)7.98.310.214.519.726.231.130.825.218.613.19.017.9平均相对湿度(%)73788286889088857975716980平均降水量(mm)49.775.5119.4151182.3168.685.6139.9137.473.370.341.81294.7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平均蒸发量(mm)84.868.782.094.9107.8126.0189.2198.3175.9171.9132.4106.61538.3平均风速(m/s)5.95.85.14.04.25.05.65.25.56.16.25.65.3最大风速(m/s)21.320.019.321.019.021.334.038.018.731.020.319.038.0最大风速相应风向NNESNNE2GNESSWNNWSSWNNESNNE2GSSW表2.2-2洞头气象站降水日数统计表月份≥0.1mm降水日数(d)≥10mm降水日数(d)≥25mm降水日数(d)≥50mm降水日数(d)112.11.40.10.0215.12.60.20.0317.94.10.90.1417.95.51.60.2518.85.92.10.5616.15.12.20.679.51.90.90.5812.33.31.40.7912.13.51.50.7108.52.41.00.2118.62.20.80.2127.31.20.30.1全年15639134(2)潮汐温州浅滩附近海区潮汐属正规半日潮。潮汐比值(瓯江口外洞头为0.3,河口口门附近的黄华为0.25)。一昼夜两潮,潮高不等现象较为明显,一般春分~秋分间夜潮高于日潮,秋分至翌年春分间,夜潮低于日潮。本海区内,落潮历时大于涨潮历时,潮差大,是我国显著的强潮海区之一。温州浅滩附近的龙湾站和洞头站潮汐特征如表2.3-1。表2.3-1潮汐特征值表站名项目洞头(1984~2010)龙湾(1959~2010)高潮最高4.575.55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潮位(m)潮位(m)平均2.302.60低潮最低-3.59-3.49平均-1.77-1.99大潮平均高3.053.34大潮平均低-2.78-2.46小潮平均高1.471.65小潮平均低-0.71-0.95平均潮位0.250.28潮差(m)涨潮最大6.777.17落潮最大6.737.21平均潮差4.094.50历时(h)涨潮6:175:27落潮6:086:58河口潮差由温州湾经口门向内逐渐增大,至龙湾附近达到最大,然后向上游沿程递减,根据2005年6~7月观测,瓯江口内外潮差在龙湾以下的特点是由东往西增加,如表2.3-2所示。南北方向差别不大,口门内的高、低潮位随上游的洪水流量增大而抬高,潮差减小,其中低潮位抬高尤为明显,而口外温州湾的高潮位和低潮位几乎不受上游洪水的影响。愈向上游,其高、低潮位受洪水的影响愈明显。表2.3-2瓯江口内外各站潮位、潮差(2005.6~2005.7)单位:m站位潮位(cm)潮差(cm)历时(h:s)平均高平均低最高最低平均最大最小平均涨潮平均落潮龙湾250-193376-2934436482845:316:52七里275-195378-2864716523285:436:40黄华240-223348-3164636543185:506:34乌仙头239-220330-3824456572986:096:14小门岛246-197354-3054436393006:166:08状元岙209-219311-3334286392926:176:07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影响本区域高低潮位的另一因素是台风。如在暴雨、台风和天文大潮三者同时出现,会发生高大高潮位,对海塘破坏也最大。如1994年17号台风,正值天文大潮,龙湾最高潮位达5.55m,温州高潮位5.48m,均超历史记录,浙东一带海塘遭受严重破坏。(3)潮流据1999年10月~2005年7月瓯江河口及其附近海域水文全潮各站潮流速观测资料调和分析和计算,各站主要全日分潮流与主要半日分潮流的比值均小于0.5,各站浅水分潮流比值~,综合该两项指标,表明该水域潮流属正规浅海半日潮流类型;由于涨落潮流受水域地形限制,基本呈往复流运动。(4)风况据洞头气象站风况资料统计(表2.3-5),本地区全年常风向为N-NE向,频率为54.7%,全年平均风速为3.8m/s;强风向为SSW向,最大风速为32.0m/s(1975年8月12日)(图2.3-1)。全年中夏季多为SW向大风,春秋季节多为偏S向或偏N向大风,以偏N向大风为主,冬季盛行N-NE向大风。根据其多年风资料统计,多年平均≥6级风日数为37d。,多年平均≥7级风日数为8.5d。图2.3-1洞头县气象站风玫瑰图(1971~2001年)表2.3-51971~2001年洞头各向风速、频率特征值统计风向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C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平均最大风速(m/s)28282625142819252032172018221720平均风速(m/s)4.24.94.74.73.22.52.933.54.33.42.82.84.43.53.4风向频率(%)16.519.818.47.92.72.12.13.35.29.34.41.10.40.41.556(5)台风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及洞头气象站台风资料统计,该地区每年5~11月是台风影响期,其中7~8月份为台风盛行期,年平均出现次数为4次,有严重影响或在本地区登陆的大约每两年一次,近期影响较大的9417号台风,瞬时最大风速>40m/s,风向为NE向,2002年0216号台风瞬时最大风速>43m/s,风向为NNE。(6)波况1.1.2.1观测站资料据邻近海区南麂海洋站,1960~1969年波浪观测资料统计,本海区全年常浪向为E-ES向,出现频率为52%,其次为N-NE向,出现频率为36%,累计各月平均波高为0.8~1.2m,平均周期为4~6s,强浪向为偏E向。波向随海域季风方向而变化:冬季波向主要为偏N向,N-NE向出现频率为53~59%,其次为E-SE向;夏季以E-SE向浪为主,出现频率达59~72%,其次为S-SW向;春季以E-SE向浪为主,秋季9月和10~11月波向分别类似于夏季和冬季。波高≥7.0m的波浪均与台风活动有关,其方向主要为偏E向、偏N向。据洞头岛NE端的甲米礁东岸波浪观测站(1990.12~1992.9)资料统计,该海域常浪向为N-NE向,频率为55%,次常浪向为S-SW向,频率为20%;涌浪向为ENE向,频率为26.3%,风浪常浪向主要为N-NE向,频率55%,次为S-SSW向,频率为16.5%。最强浪向为NNE-ENE向,年平均H4%波高大于0.6m,对应年平均周期为0.5~4.2s,多发生在8、9月台风侵袭时期,实测最大波高4.3m(E向),是由9216号台风造成。据温州浅滩围涂工程1#(北堤处)和2#(温州浅滩南口水道附近)波浪观测站资料统计,2001~2004年1#站测得波高2.1~3.0m出现24次(2001年12月~2002年5月14次、2002年6-7月10次),波高>3.0m仅出现2次(2001年12月);2001~2003年2#站波高2.1~3.0m出现3次(2001年6月2次、2002年9月1次),两站波高为0.0~0.5m的出现年频率分别为95.0%和91.9%(表2.3-6)。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2.3-6温州围涂工程1#、2#站波浪分级次数及频率统计表站位波浪分级(m)00.10.20.30.40.50.6~1.01.1~1.51.6~2.02.1~3.0>3.0合计统计资料1#年均出现次数156052020026982524533538128232001~2004年年均频率P(%)55.318.47.19.52.91.81.61.21.90.30.0100.02#年均出现次数48010114203921971131903641028452001~2003年年均频率P(%)16.935.514.813.86.946.71.30.10.00.0100.01.1.2.2外海波浪对工程区海域的影响据南麂海洋站1994年1~12月测波资料对本工程海域的各向波浪进行了计算,其结果认为:瓯江口外大门岛、小门岛、鹿栖岛、青山岛、霓屿、状元岙等岛屿对外海传入的波浪起了很好的阻拦作用,对温州湾内水域起了掩护作用。其中NNE、NE向入射波浪全部被阻挡,对瓯江口内基本没有影响。E向入射波浪主要由大门岛~青山岛向黄大岙水道传入,进入温州浅滩和南口、北口水道,并迅速衰减,沙头水道、重山水道为波影区,灵霓大堤建成后掩护了南口水道和温州浅滩,波浪很小。ESE向入射波浪经大门岛~青山岛向黄大岙水道和南口水道外海域进入工程区海域,并以后者影响为主,沙头水道和重山水道为波影区,灵霓大堤建成后温州浅滩波高略有减小,南口水道、北口水道及其它地区波高不变。SE和SSE向入射波浪经霓屿西侧进入瓯江海区,北口水道、沙头水道、黄大岙水道、重山水道波高很小、灵霓大堤建成后温州浅滩波高略有减小,南口、北口水道及其他地区波高不变,在南口水道中,SSE向波场强于SE向。S向入射波浪经霓屿西侧直接进入瓯江口工程海区,波能衰减小,在温州浅滩、南北口水道都有较大的波高、黄大岙水道、重山水道处为波影区,灵霓大堤建成后,瓯江北口及其水道不受S向入射波浪的影响。1.1.2.3风成浪对工程区的影响瓯江口海区的常风向和强风向均为NNE向,瓯江北水道、中水道、沙头水道、三角沙、温州浅滩处最大的风成浪为NNE向。经风成浪计算,瓯江口海区在常年平均风速情况下,风成浪一般在0.3m以下,在出现25年或50年一遇的大风时,强浪向在瓯江口海区可出现1~2m的大浪。瓯江口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在北水道三角沙建4km长潜堤后,将对掩护中水道水域滩面起到一定作用,使其滩面波浪掀沙强度减弱。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S-SSW向风浪现出频率较大,由于风距较长,其风浪经霓屿山西侧南口水域传入,经温州浅滩对滩面和中水道波浪掀沙和出海航道的泥沙淤积(骤淤),起了很大作用,灵霓大堤建成后将大大减小风或波浪对中水道泥沙掀沙的影响,可使中水道航道的水深得到一定的维护,但其对南口岸滩及其水域的波浪掀沙作用依然存在。(7)工程地质1.1.3.1地形地貌工程区及周边为低山丘陵、岛屿和滨海平原,出露地表的山脉和岛屿主要为雁荡山脉的东侧余脉。岛屿高程一般在300m以下,其中大门岛的荆山头高程367.7m。工程区所在地区为瓯江口河口堆积平原亚区,海涂坡度较平缓,浅滩涂面高程一般在-3.0m~1.0m之间,浅滩两侧为瓯江出海口,由于受水流及潮流影响,河道底高程一般-5.0m~-8.0m。1.1.3.2地层岩性区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上侏罗系的中酸性熔结凝灰岩、酸性凝灰岩,新鲜岩石一般较坚硬,抗风化能力较强。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冲海积、海积、坡残积和坡洪积堆积物。地层由老至新分述如下:侏罗系上统高坞组(J3g):主要为深灰、青灰、灰紫色晶屑玻屑熔结凝灰岩,含角砾多屑熔结凝灰岩等。主要分布于工程区东部的霓屿岛附近。侏罗系上统西山头组(J3x):主要为浅灰、灰绿色、灰色晶屑玻屑熔结凝灰岩,凝灰岩、玻屑熔结凝灰岩等、常含角砾。主要分布于工程区北部的黄华及南部的黄石山附近。第四系全新统(Q4):成因以坡残积、冲海积、海积、坡洪积为主。坡残积主要为粉质粘土夹碎石,分布于山坡坡麓,厚度一般0.5m~6.0m;冲海积主要为粉细砂、粉土与淤泥、淤泥质土互层,微层理较发育;海积主要为淤泥与淤泥质土,分布于广大滩涂,厚度大;坡洪积物主要为含砂粉质粘土、碎块石和大块石等分布于山坡坡脚等处。另外区内还分布燕山晚期侵入岩体,主要为燕山晚期侵入的钾长花岗岩体,呈岩株、岩枝产出。主要分布于大门岛及附近岛屿。1.1.3.3地质构造及地震场区所处构造单元为华南褶皱系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浙南褶皱带-温州~临海拗陷内,地质构造基本特征以断裂构造为主,主要有NNE向、NE向、NEE向、SN向、NW向五组不同方向断裂,其中以NNE向最为发育,其次为NW向断裂。区域内地壳在近期以间歇性升降为主要特征,大致以镇海~温州断裂带为界,第四纪以来山区以抬升为主,平原区总体上以沉降为主。晚近期以来有所活动的断裂为镇海~温州断裂(该断裂为我省最主要的两个一级新华夏系大断裂之一),走向约N20E,宽度18~20km。镇海~温州断裂与另一NW向的丽水~温州断裂反接于状元桥、七都涂、白象一带通过。通过场区地质初步调查及结合前人资料,拟建工程附近山体出露岩性为流纹质晶屑玻屑熔结凝灰岩,岩石坚硬,未发现有断裂构造通过,自然边坡稳定性良好。本区区域构造稳定,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设防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1.1.3.4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区附近海区的潮汐属正规半日潮,日夜潮不等现象明显。落潮历时大于涨潮历时,潮差大,是我国强潮海区之一,影响本区高低潮位的主要因素是天文潮和台风暴潮。工程区附近所在基岩岛屿分布中酸性熔结凝灰岩、酸性凝灰岩及燕山晚期侵入的花岗岩类,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潜水,分布于构造裂隙及地表浅部的风化带中,由大气降水及地表水渗入后补给。另外在滩涂淤泥层中分布的砂层透镜体和灵昆岛及附近砂丘中赋存有孔隙潜水,多受海水涨落影响,水质较差。场地地表水(海水)对混凝土结构具中等腐蚀性;长期浸水条件环境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干湿交替环境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强腐蚀性;对钢结构具中等腐蚀性。1.1.3.5堤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根据地层组合特征及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分析,土层总体分布较平稳。2各土层地质特征见表3-1;各分区土层物理力学指标及地基强度详见《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阶段)》(浙江省工程勘察院,2010年1月)。各土层堤基十字板强度曲线根据《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阶段)》(浙江省工程勘察院,2010年1月)。综合各孔测试成果,20m以浅范围十字板强度如下:Cu平均=6.75+1.01h;Cu小值平均=6.55+0.91h。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四卷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浙江省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九、资格审查资料十、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一、承诺函十二、其他材料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元、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元),工期: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日历天,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拟派项目经理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诚信行为承诺书。(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1年。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0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20000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2%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元/天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签约合同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2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无8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无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无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4.1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照第17.3.4项约定的原则处理。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13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第三期应支付的支付款14保修期19.7同缺陷责任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说明、补正(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三、联合体协议书(供参考)(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投标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人。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2、表5.4)。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六、融资能力及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大纲等(具体按评标办法要求编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注: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地址。2.若无分包人,则投标人应填写“无”分包值合计(万元)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九、资格审查资料表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投标人达到要求的陈述证明文件[1]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3.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且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所在页号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表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资质要求。2、需另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表2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设备最低要求)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达到要求的陈述证明文件[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具有4条及以上生产效率2500m3/h及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且绞吸式挖泥船均是投标人自有的。(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如设备所有权属于投标人母公司的不能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采用船舶融资租赁的设备且其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清楚显示融资租赁的船舶在租赁期满后该船舶所有权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认定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自有设备。)所在页号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表3-1《拟投入本标段主要施工设备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设备要求。2、后应附提供的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复印件以及挖泥船的绞吸式、生产效率以经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表2-1拟投入本标段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数量(台)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预计进场时间小计其中自有新购租赁注:1、本表后须附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和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船舶所有权以提供的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原件为准,挖泥船的绞吸式、生产效率以经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原件为准。3、需另提供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和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原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3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达到要求的陈述1.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所列情况;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行为;3.另外,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一方)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之一:1)如为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浙江水利”网公示安全生产条件或已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的。2)如为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企业,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须未被评为D级的。所在页号(如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5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投标人达到要求的陈述证明文件[1]项目经理11.为投标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所在页号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1一、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为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则应派出满足以下要求的人员一名: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证明材料。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4.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如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为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则应派出满足以下要求的人员一名: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证明材料。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分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4.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总工1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公历195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投标人如属联合体,项目总工应属于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的人员。所在页号注:1、投标人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2、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3、项目经理与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不得有同一人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5-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任职证明文件复印件;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目前在具体项目上任职,但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附该项目发包人的证明材料。4.需另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不必提供)。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62010年~2012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2010年2011年2012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责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7.资本金回报率%注:1.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财务净资产规模以提供的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4.资产负债率、财务净利润以提供的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2年、2011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5、需另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1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7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申请人情况说明注:本表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266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270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表8履约行为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1.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或水利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和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或未构成犯罪的。注:投标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分管施工项目副经理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的记录出具的时间为准。270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十、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09、2010年、2011年、2012年)单次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筹资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股权增资协议有涉及保密的条款,只需提供封面和能证明融资额度的相关页面复印件,但原件必须提供齐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4年(2009、2010年、2011年、2012年)单次从其他渠道(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获得资金额度以提供的融资(包含债券融资、股权增资、股权融资、股权出售等)合同原件为准。2、船舶所有权以提供的绞吸式挖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如有)原件为准,挖泥船的绞吸式、生产效率以经船舶所有权人所在地船级社签注的证明原件为准。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70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十一、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70
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温州浅滩二期西区涂面整理工程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文件十二、其他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等。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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