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8.47 KB
  • 5页

JB8939-199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pdf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ICS23_030.40.IRO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8939-1999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safetyinstructionofequipmentforpreventionandtreatmentofwaterpotlution1999-07-12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J邢"I"R3"IT"S."":前言本标准由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环保设备厂、南京绿洲机器厂、机械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德明、严彩虹、朱建华、吕敬、向红。本标准在国内为首次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B8939-1999Technicalsafetyinstructionofequipmentforpreventionandtreatmentofwaterpollution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防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设计、制造、使用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水污染防治设备。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96安全标志GB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GB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4-199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T5226.1-19%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一部分:基本术语、力法学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二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危险一览表表I危险一览表序号危险与本标准对应的有关条款I挤压危险2剪切危险4.3,4.5,4.7,4.113切割或切断危险4缠绕危险4.5,475引人或卷人危险6冲击危险4.37刺伤或扎伤危险4.78摩擦或磨损危险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2000-01-01实施I JB8939-1999表l(完)序号危险与本标准对应的有关条款9高压流体喷射危险4.410与机械有关的滑倒、倾倒、跌倒危险4.6I电接触(直接或问接)4.15,4.16,4.2212静电现象4.19热辐射或其他现象,如熔化粒子的喷射,短路化学效应,134.18,4.3过载等14电气设备外部影响4.315由噪声产生的危险4.1416由辐射产生的危险(如离子辐射源)4.1817火或爆炸危险4.20,42118生物和微生物(病菌或细菌)危险4.24在设计时由于忽略人类工效学产生的危险(机械与人的特194.8征和能否匹配)20各种危险组合4.12,4.1321由于能源失效、机械零件损坏或其他功能故障产生的危险4.322机器翻倒,意外失去稳定性4.623由于安全措施错误的或不正确的定位产生的危险4.5,4.9,4.10,4.1724起动和停机装置4.1725各类信息或报警装里4.2,4.12,4.1326急停装置4.174安全要求和措施4.1所有水污染防治设备安全要求和措施均应符合GB/T15706.1、GB/T15706.2中规定的要求。4.2设备危险部分应设有明显禁示标志。4.3设备中应设有由于误操作或过载及正常操作时突然失效(失控)、停电、失压时发生危险的防护装置。4.4设备中承受介质压力的部件应设有同该设备使用等级相符的安全阀或安全装置。4.5设备中皮带、齿轮等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4.‘设备底脚应有可固定的孔或可焊接的底板。4.,设备中人易接近的机械零部件不应有会引起损伤和可能刮伤身体部分或衣服的锐边、尖角、粗糙的表面、凸出部分和开口。4.8设备中操作部位在正常操作不能触到时,应设置相应的固定钢梯、操作平台、防护栏杆。它们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的规定。4.,不能直接吊装和人工搬动的设备应设有吊装环(勾)o JB8939-19994.10设备及设备包装物应标明吊装位置及重心位置。4.11设备为往复运动时,应设有超程限制装置。4.12设备中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时,还应配有一套手动装置和安全报警设施及互锁功能设施。4.13设备中附有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时,当出口水质超过设定值时,应有自动返回功能和事故报替功育L4.“设备使用时噪声值超过GBJ87规定时.设备本身就应附带降噪设备。4.15设备中应有可靠的接地桩头。4.16设备中附带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规定的要求。4.17设备中电气装置应设有紧急停机按钮。4.18设备中有电磁或放射及辐射源时,应设有防止放(福)射的装置。4.19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产生静电时,设备应设有消除静电的装置。4.20设备使用时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时,其排气孔(管)末(外)端应设有金属防火网和防火装置。4.21设备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用时,主机及附件均应使用防爆型设备。4.22高压脉冲电解设备中电解槽、沉淀槽及连接管道,应设置防止人体触摸的装置。4.23机电一体化设备中溢流口不应直接同电气设备相对。4.24设备排出口中生物和微生物,不能符合受纳水体要求时.应采取杀菌措施。5使用信息5.1水污染防治设备上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安全标志使用应符合GB16179规定。5.2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标明下列内容:a)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b)强制性标志;c)系列或型号标志;d)制造年份或终止使用日期。5.3同时根据各产品的特点,在设备的明显处可选择性的标明下列内容:a)额定数据(对于本产品的电压、频率、功率等以及预期在具有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机械的有关数据为强制性的);b)使用条件(例如预期使用在具有潜在性爆炸气体环境中);c)鉴定标志或合格标志;d)参照的相关标准;e)参照的安装、使用和维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