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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846-2011海洋底栖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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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50B51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846—2011海洋底栖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releaseandenhancementofoceanbenthicmussels2011-12-30发布2012-01-30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846—2011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洪喜、彭欣、张炯明、王铁杆、蔡景波、黄振华、李磊。I DB33/T846—2011海洋底栖贝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洋底栖贝类(benthicmussels)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放流区环境条件、苗种质量要求、检验检疫方法与规则、苗种计数、苗种包装和运输、放流时间、放流密度及方法、标志方法、效果调查与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底栖贝类增殖放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T12763.6-2007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生物调查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5073-2006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SC/T3018-2004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DB33/T599-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底栖贝类benthicmussels在潮间带、潮下带或海底营附着、固着、底埋和匍匐活动的一类软体动物。3.2增殖放流releaseandenhancement将贝类幼体或成体投放于该种群原栖息水域以增加其种群个体数量或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3.3壳长shelllength由壳前端至后端的最大距离。3.4壳高shellhigh由壳顶至腹缘的最大距离。1 DB33/T846—20113.5附着基adherance用于贝类浮游幼虫附着变态的一种基质。3.6规格合格率sizequalificationrate达到规格的苗种数量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3.7杂质率percentageofadmixture苗种中的杂质(除苗种外的其它物质)重量占总重量的百分比。3.8伤残空壳率disabilityandexuviaerate壳残缺、破碎、畸形和空壳苗种数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3.9标志贝taggedshells贝体上标有特定记号的个体。3.10贴牌标志法labelledtag将标志牌粘贴在贝体可见部位的方法。3.11打孔标志法stilettotag将孔打在贝壳特定部位(如螺类的螺口)的方法。3.12挂牌标志法hanginglabeltap将标志牌挂在贝体可见部位的方法。4放流区环境条件4.1放流区域宜选择有该贝类自然分布记录的潮间带或浅海区域,且潮流畅通,饵料生物丰富,远离排污口、海洋倾废区及盐场、大型养殖场、电厂进排水口等。4.2底质2 DB33/T846—2011底质环境应符合放流贝类生态习性。4.3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5质量要求5.1贝类来源放流贝类应是本地种群的成体或其子一代。苗种生产单位应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交通和通讯便利,距放流海域较近。5.2规格放流规格壳长(高)不小于3mm,具体贝类建议参见本标准附录A.1执行。用于标志的贝体规格壳长(高)不小于10mm。5.3感官质量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外观规格整齐,壳面干净光滑,无附着生物,壳缘生长纹明显。气味具有该贝类特有的气味,无油味及其它异味。活力海水中活力强,爬行动作明显,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离水时双壳或厣闭合有力。5.4指标要求可数指标包括规格合格率、伤残空壳率,可称指标包括杂质率,均应符合表2要求。表2指标要求项目规格合格率(%)伤残空壳率(%)杂质率(%)指标要求≥90≤4≤35.5安全指标无特定的致病源,药残应符合NY5070-2002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NY5073-2006要求。6检验检疫方法与规则6.1方法6.1.1感官质量与合格率检验以一个放流检验批次为基数,随机取样不少于3次,每次取样不少于100颗,用感官检测样品外观、气味和活力;将多次取样混合后统计伤残空壳率和杂质率;从所取样品中随机取100颗以上用电子数显卡尺(精度0.01mm)测量壳长及用电子天平(精度0.01g)测量体重,求其平均壳长(高)和规格合格率。3 DB33/T846—20116.1.2安全指标检验相应检测方法按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6.2规则6.2.1组批规则以一个放流验收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检疫组批。6.2.2判定规则检验项目任一项未达要求,则判定该批次贝类不合格。6.2.3复检规则若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6.3质量报告放流前应提供有效的贝类质量检验检测报告。7计数根据本标准6.1.1的方法现场测得的数据,以及所有贝类的净重量,折算出贝类的总数量。8标志方法8.1总则可采用贴牌、挂牌或打孔标志法。标志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人员进行操作。标志贝类数量应达到总放流量的0.1%~0.2%。标志牌可以选用圆形的PVC薄片做材料,不宜太厚,直径为3mm~5mm,可以选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来区分不同标志批次,标志牌上应设有放流时间、地点、回收联系电话等信息。8.2贴牌标志法利用强力胶水将标志牌粘贴在贝类壳顶附近。8.3打孔标志法适用于螺类,利用打孔机在螺口无厣的部位打孔。8.4挂牌标志法适用于螺类,在螺口无厣的部位打孔,然后挂上标志牌。9包装和运输9.1包装4 DB33/T846—2011较小规格贝类采用筛绢布袋盛苗,筛绢布网目大小以不漏苗为准,每包装重量应≤5kg,扎紧袋口,置于开口的塑料桶、泡沫箱等硬质容器中;较大规格苗种采用网袋、编织袋、麻袋或筐等盛苗,每包装重量应≤25kg,扎紧袋口。9.2运输运输途中严防暴晒、雨淋、风吹,并定时检查苗种情况,必要时用海水淋洒,保持苗种湿润,淋洒用的海水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长距离运输工具建议用空调车或飞机。10放流时间、密度及方法10.1时间放苗季节应以适合放流对象快速生长为宜,一般为5月~8月。放苗时间宜选择在小潮汛或大潮汛的平潮流速较缓慢时进行。宜选择在阴天或者晴天的傍晚和早晨时分放苗,尽量避开强烈阳光直射、暴雨或7级以上大风的天气。10.2密度每批次放流数量视放流的种类、规格和放流区面积而定,放流密度宜控制在平均每平方米30颗以内。10.3方法放苗船速宜在1节之内。人工手播或用滑板将苗种尽可能贴近海面(最高不超过1m)缓慢滑入水中。对岩礁附着性种类,宜采用苗种连同附着基一起投放,或潜水放流。11效果调查与评价11.1定点调查放流前应开展本底调查,放流后应开展跟踪调查,调查方法参照GB/T12763.6-2007执行。11.2社会调查放流前后应定期对放流区域及其周边渔区的放流对象捕捞、市场供应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11.3标志贝回收张贴标志贝回收海报,做好标志个体的回收工作和生物学测定记录(参见本标准附录B.1)。11.4效果评价对每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效果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内容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5 DB33/T846—2011AA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见底栖贝类增殖放流规格常见底栖贝类增殖放流规格见表A.1。表A.1常见底栖贝类增殖放流规格序号物种及拉丁名壳长或螺高规格1厚壳贻贝5mm以上2青蛤5mm以上3泥蚶3mm以上4毛蚶5mm以上5文蛤5mm以上6菲律宾蛤仔3mm以上7管角螺10mm以上8细角螺10mm以上9太平洋牡蛎3mm以上10西施舌10mm以上11鲍鱼10mm以上12彩虹明樱蛤3mm以上6 DB33/T846—2011BB附录B(资料性附录)底栖贝类标志放流回捕情况记录表底栖贝类标志放流回捕情况记录表见表B.1。表B.1底栖贝类标志放流回捕情况记录表序号品种捕捞人捕捞海区捕捞时间作业方式壳长(mm)壳高(mm)体重(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