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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18版市政施工图编制规定-2018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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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8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2018年10月-2- 前言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提升市政工程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和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本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给水和城市排水(含海绵城市和城市综合管廊)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依据。为…….,进行修编。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220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重庆市渝州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主要起草人:黄华华刘安双丁浩唐晓智戴学忠黄仕安黄显奎蒲贵兵李量邓瑛鹏廖可冉嵬肖博林自强杨弘郑建红刘帮俊陈建忠陈汝春毛绪昱奉龙成赖亚平王建华陈栋梁刘基正李盛涛赵清碧董方颖王志标陈军吴胜忠马超吴小丽周安宁王庆滨张正亮何海英钟明全周海鹰张玺吴恒刘惠蔡志伟万芸李青良盛国荣李怀玉王聪李清疆谢庆审查专家:杨斌吴国雄杜春林邓道祥付钢陶继仲谭洪强陈飞舟胡萍包刚游兴芬220 目录1总则12一般规定22.1设计文件组成22.2编制企业资质22.3设计文件签署规定33城市道路工程43.1道路专业43.2城市立交工程(单独大型立交工程)223.3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283.4道路交通工程323.5道路排水工程363.6道路照明工程363.7道路绿化和景观413.8市政工程信息模型444城市桥梁工程494.1设计说明494.2设计图纸534.3计算书574.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605城市隧道工程655.1总体设计655.2隧道结构设计695.3隧道防排水设计745.4隧道建筑755.5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方案765.6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76220 5.7不良地质处治预案775.8隧道施工方案775.9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785.10隧道机电设施预留预埋785.11施工工艺及施工注意事项805.12隧道通风805.13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825.14隧道照明845.15隧道供配电855.16隧道监控885.17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计905.18环境保护设计905.19主要建筑材料与工程量统计原则915.20其他说明915.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916城市给水工程956.1设计说明书956.2设计图纸1126.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1307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1367.1设计说明书1367.2主要工程量表1547.3设计图纸1547.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1748附则1808.1名词解释1808.2本规定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180附录A: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及附表181220 1总则1.0.1为了规范和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行为,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0.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大中型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小型市政工程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时可适当简化,维护改善类市政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0.3市政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工程的政策和法规,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制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1.0.4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意见》渝建发〔2016〕28号文的规定,对属于大型项目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三层及以上立交工程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应按照本规定执行。1.0.5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也可适当增加专项篇章。1.0.6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的铁路站场、港区、工厂生产区域和居民小区内的小型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本规定的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220 2一般规定2.1设计文件组成2.1.1施工图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如果有)及其他必要的图文资料组成。2.1.2综合类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项目规模分册编制,各分册图册封面名称应易于识别总图册数和判别图册内的主要设计内容,宜按“XX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第XX册共XX册XX工程设计图”印制。2.1.3项目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如果必要)、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和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行政审批文件以及涉及项目相关主体的书面协议、会议纪要等(复印件或影印件)应作为施工图设计编制依据附于设计文件附件中。2.2编制企业资质2.2.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企业的设计资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并应将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证明资料附于设计说明书附件中。2.2.2由多个设计企业共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设计企业的资质范围总和应覆盖和满足所承接工程专业及规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等级,且各设计企业只能承担自身设计资质范围内的工作内容。2.2.3编制企业资质除应满足本编制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律法规。220 2.3设计文件签署规定2.3.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技术人员签署。2.3.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设置“设计人、校核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和对应手签姓名的签署方式。2.3.3项目中某个工程专业已实施注册人员执业制度时,在设计成果文件上还应加盖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的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印章。2.3.4同一项目设计文件中不同专业的专业负责人签署栏不得由同一人签署。同一专业的设计人/校核人、设计人/审核人、校核人/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签署。2.3.5大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签署栏应由设计经历满10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签署。中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应由设计经历满5年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和签署。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2.3.6签订设计合同的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多个设计企业共同编制设计成果文件时,文件上应盖印所有参加编制设计企业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应标明全部编制企业,牵头编制企业排名在前。设计单位分支机构公章不能替代设计单位公章盖印在设计成果文件上。2.3.7设计文件签署除应满足本编制技术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20 3城市道路工程3.1道路专业3.1.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1)项目区位说明拟建道路在城市交通路网中的位置、设计起终点、与之连接的既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及沿线已建或规划建设的重要建筑物的位置和概况(插入相关图片说明),并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意义。2)工程规模简述道路等级、总长度等内容。3)工程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内容应说明施工图设计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及具体内容。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项目,应说明设计分工的情况。2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1)合同依据项目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设计委托书等。2)政府相关批复意见及相关文号叙述对上阶段设计的批复,工程涉及高边坡、轨道等安全论证的批复及相关批复文件编号。3)相关勘察、测量、检测报告文件逐项列出工程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涉及对原道路改扩建进行的检测报告文件。4)采用标准规范220 逐项列出施工图设计采用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等,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同时对现行规范未涵盖的技术指标部分列出采用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5)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相关行政等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涉及轨道等部门审查意见、对高边坡专项论证意见等在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进行逐条说明。2)若技术标准、建设规模、用地红线等指标与原审批条件相比发生重(较)大改变(补充论证资料),则应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4建设条件1)场地现状依据调查资料简述拟建道路沿线控制和影响线路平纵横设计的重要建筑物、相交相临的道路、公路、轨道线、铁路线、地上架空线、地下管道、文物、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土地开发建设以及水电设施等相关情况。2)道路现状(仅针对改扩建项目)依据城市道路现状质量调查及检测报告资料,简述原有道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挡护构筑物、路面排水等主要工程子项和市政设施完好情况。3)气象水文简述建设区域内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如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速、风向、河流水位、流速、地下水位等关键指标参数。4)地形地貌220 引用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中的地形地貌构造描述。5)工程地质情况应准确引用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中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水土腐蚀性、特殊性岩土及不良地质、设计岩土体参数取值、线型工程分段工程地质评价意见、结论及建议等。6)进出场条件依据调查资料,简述建设项目周边道路情况,项目建设交通情况进行说明。7)建设条件特别提示依据相关资料简述建设条件的特点、困难实施条件、特殊性岩土及不不良地质场地或路段、进场困难条件等等。8)材料来源(或供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当地材料供应情况,材料数量和质量能否满足要求。5技术标准列表说明道路(主线及辅道、匝道)设计分别选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速度、标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高、路面设计标准轴载、抗震设防标准等,对以上指标与规范限定值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不同技术标准之间的衔接和过渡情况。对现行规范未涵盖的技术指标部分列出采用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并说明采用理由。6道路平纵横断面设计1)道路总体设计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大桥和特大桥、隧道、交通枢纽应进行总体设计,主要是道路与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大型地下管线、大型换乘枢纽、城市景观等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道路与规划、已建构筑物、现状地形地物、待建构筑物以及需要分段、分期设计实施道路(含立交匝道)之间的关系。2)道路平面设计220 分段简述道路的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弯道个数、超高、加宽设置情况、最大半径、最小半径、缓和曲线长度等。3)道路纵断面设计分段简述的纵断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坡段个数、最大纵坡、最小纵坡、最大坡长、最小坡长、最大竖曲线半径、最小竖曲线半径、线形组合等。4)道路横断面设计分段简述道路总宽度及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如果有)、路缘带、中央分隔带、人行道、绿化带(如果有)等路幅各组成部分的宽度数据、路幅总宽度变化情况。中央分隔带的中分带宽度、中分带设计范围、中分带设计内容、中分带采用路缘石等。7道路交叉设计1)平交口设计应说明各个交叉口的交叉类型、交通组织方式、路口展宽、交通岛等渠化交通管理方式。2)立交设计简述道路立交的分布及设置概况。立交范围内线形、桥梁、雨污排水管道、照明、交通工程、绿化等工程子项设计说明见本编制技术规定中对应的章节条款要求。8路基设计1)路基概况简述设计里程、总长度、路基长度、路基占线路长度的百分比、其中路堑长度、边坡最大高度、路堤长度、边坡最大高度、特殊路基段落等。2)填方路基说明路堤填料及填筑要求、路堤边坡放坡坡率、路堤填筑前基底处理等相关要求。3)挖方路基220 应说明挖方高度及挖方路堑边坡放坡坡率。4)半填半挖路基应说明半填半挖路基处理方式、路堤填料及填筑要求、路堤边坡放坡坡率、路堤填筑前基底处理相关要求和挖方高度及挖方路堑边坡放坡坡率等相关内容。5)特殊路基设计简述沿线特殊路基分布情况、规模及设计原则,简述各段特殊路基工点情况(含工程地质、水文等内容)及相应处治措施。6)路基排水设计简述排水设计原则及排水结构设计(含分段截面尺寸、长度、排出方式等内容)。9道路防护构筑物设计1)边坡防护说明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以及工程地质条件和参数等内容。说明边坡桩号位置、长度、边坡防护形式、边坡防护材料及要求、施工要求等内容。说明关于高边坡(如果有)专项设计、审查及本次设计执行情况等内容,高边坡具体设计内容按照本规定“3.3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节内容执行。2)支档结构说明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以及工程地质条件和参数等内容。说明支挡结构桩号位置、长度、支挡方式、挡墙材料及要求、施工要求等内容。支档结构具体设计内容按照本规定“3.3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节内容执行。10路面设计220 1)说明路面设计基本参数、路面结构组成和各结构层和功能层厚度及其代号或强度等级等内容。2)对涉及路面防滑设计的需要说明抗滑层材料、加铺厚度、铺筑间距、摊铺宽度和设置范围等内容。3)路面补强设计(仅针对改扩建工程)应说明路面挖补设计、路面加铺层设计等内容。11人行系统设计1)人行系统概述简述道路范围内人行过街横道线、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的设置情况。2)人行过街设施除人行横道外,人行天桥具体设计文件编制参照桥梁章节、人行地通道具体设计文件编制参照隧道章节。3)人行道铺装及结构设计(1)简述人行道铺装各结构层厚度及结构层代号或强度等级。(2)简述人行道栏杆具体设置位置、长度和材料要求等。(3)简述路缘石、路边石的标准尺寸,强度要求以及安装要求。4)无障碍设施设计结合实际需要以及道路所处区位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本工程所需无障碍设施种类,无障碍设施运用段落或位置,详细给出各种无障碍设施安装具体技术要求,推广采用声光电智能无障碍设施运用。12公交设施设计1)公交停车港设计结合道路相关区域公交出行交通需求,进行道路公交停车港设计,说明各公交停车港等的平面位置、类型、纵坡、长度、变速车道长度、停车港宽度等。简述本工程公交停车港与轨道交通站点衔接情况(如果有)。2)公交专用道设计(如有)220 按照公交专用道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公交专用道设计,说明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方法、设置范围、交叉口设置要求及具体设计内容等。13道路相关设施布置1)道路范围内管线设施布置简述管线设计标准、平面布置原则、竖向设计原则。管线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管线材料、规格和施工要求等。2)综合管廊设施布置简述道路综合管廊设施布置情况,具体编制参见排水章节。3)环卫设施布置简述环卫设施布置原则、环卫设施种类、环卫设施点位布置、各种环卫设施材质要求等内容。4)广告牌布置要求简述在道路上布置广告牌的设置原则及安全性要求。5)其他设施布置简述其他未列明的道路相关设施的布置原则和布置要求等内容。14道路土石方调配简述设计范围内土石填方、挖方、弃方数据以及弃土位置选择,明确土石方调配原则及土石方调配设计内容。15涉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设计1)轨道交通概况简述《初步设计文件》中轨道交通概况主要内容。若初设后、施工图前轨道建设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涉及在建、规划线路),应及时与轨道公司或轨道设计单位沟通,获取最新轨道资料。2)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简述《初步设计文件》中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的主要内容。220 关系描述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结构外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其中规划线路为线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最小垂直距离。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有多栋建筑或多处边坡支挡结构,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管线等线性工程多次出入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时,应分栋、分线、分段进行描述。简述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时序。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现行规范、设计文件及现场情况,明确建设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对轨道交通工程的外部作业影响等级。3)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结构现状调查报告相关结论前期有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检测报告时,需引用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检测报告中的轨道交通结构设施现状描述、主要技术指标、评价意见及结论等。4)编制依据涉及轨道保护方面的资料、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轨道交通专项审查意见。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第三方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特级、一级项目)。5)前期各阶段、各部门意见及要求的执行情况(1)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签发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项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2)建设项目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说明(特级、一级项目)。6)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要求及措施施工图设计应逐一落实、详细描述建设项目针对每一项风险源而采取的轨道交通保护措施或保护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保证轨道交通结构承载能力及正常使用的要求及措施;(2)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变形(振动)的要求及措施;220 (3)保证不侵入轨道限界的要求及措施;(4)保证轨道结构耐久性的要求及措施;(5)保证规划及在建线路建设可实施性的要求及措施;(6)保证轨道交通结构及运营安全的其他特殊功能的要求及措施。7)简述施工阶段的安全保护要求根据施工作业类型,提出相关安全保护要求,如保护区内严禁爆破要求、临时支护措施要求、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吊装作业安全要求、基坑降水排水要求、轨道交通高架桥墩(柱)周边隔离、防撞、限高、限宽要求等。8)简述第三方监测的要求(只针对轨道交通为运营线路的情况)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及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从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位置、轨道结构变形控制指标等方面对第三方监测提出要求。明确评估报告中轨道出现较大变形的里程段,并提出加密监测要求。轨道结构变形控制指标取规范及安全评估结论两者较小值。16节能及环保设计1)节能设计简述道路采取的节能设计及节能措施。2)环保设计简述道路建设及运营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针对各种环境影响方面,进行环保设计及环保措施。需要设置声屏障的,应说明声屏障设置原因,声屏障设置位置(起止点)、总长度、声屏障应满足的指标要求等。17道路其他设计1)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简述区域周边交通现状分析,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思路,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需要分阶段实施的应合理划分施工阶段,施工便道设计以及工程数量表等。2)道路临时截排水220 说明排水标准、排水起止位置和排水管涵的数量、材质和管径等。18新工艺及新技术运用说明说明新技术的名称、原理、优点等;新工艺的名称、优点和处理的方法或程序等。19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1)路基施工要求说明路基质量控制标准,路基排水要求,挖方路基的开挖要求,填方路基的填料要求、基底的处理和填筑的要求等内容。2)路面基层、底基层、垫层施工要求说明底基层、垫层的质量标准、材料要求和施工要求;基层的质量标准、材料要求和施工要求;3)路面面层施工要求说明路面面层形式,质量标准、材料组成及性能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等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的粘层、透层、封层等材料性能和施工技术要求等内容。4)构筑物基础施工要求说明基坑施工要求,垫层施工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要求、接头形式、搭接长度等要求,预埋管件、铁件预留孔洞位置等内容。5)道路其他附属设施施工要求说明混凝土、人行道铺装、路缘石、路边石及人行道栏杆的材料和安装要求等内容。6)其他注意事项说明施工过程中的爆破范围、严格禁止爆破的区域;开挖的顺序问题;涉及到轨道保护范围内的振动碾压要求等内容;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未特别予以说明的内容,均应遵照相关施工规范及各种专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的要求等事项。220 20工程铭牌与安全运营信息牌1)工程铭牌重要结构工程应设置工程铭牌,要求如下(1)工程铭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竣工日期、设计使用寿命(2)工程铭牌材料及安置位置: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材料制造工程铭牌,安置位置以方便阅览不影响工程功能为标准。2)安全运营信息牌存在季节性运营风险的工程应设置工程运营信息牌(如季节性涉水路段、季节性低温结冰路段、季节性大雾路段、季节性漫水桥等),要求如下:(1)工程运营信息牌内容时间信息:在全年何日期段或某时间段或XX气候状态。警示信息:提醒工程使用者应注意防范何种使用风险或通过风险。(2)工程运营信息牌材料及安置位置: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材料制造工程铭牌,安置位置以方便使用者快速知晓且不影响工程功能为原则。21道路景观绿化简述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布置方案、绿地率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简述选择植物的规格、苗木出圃、运输、植物材料检验、检疫要求,植物的适应性、伴生的生态习性,种植土厚度和土壤的物理性质,枝下净空及道路视距要求。简述苗木栽植要求:种植穴、槽开挖要求,苗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之间的间距要求和栽植观赏面要求,苗木修剪和支撑、浇水、遮阴、药剂使用等养护要求。按照设计合同情况,对道路景观要求的,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220 22施工中与设计文件相关的不确定性情况处置流程与建议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认为基础与地勘资料不一致或设计与现场情况之间不符时:(1)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或业主反映相关情况;(2)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踏勘;(3)设计单位将根据实地踏勘调研情况或勘察单位调整报告确定处置方案。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还对设计图纸资料完整性或合理性或技术方案可行性存疑时或需要设计单位对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支持时:请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沟通,本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13xxxxxxxx。23主要工程数量表列表说明主体工程和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材料数量及设备数量。3.1.2设计图纸1道路区位图应绘制道路区位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0~1:100000),突出拟建道路在城市交通路网中的位置,简要说明设计道路规模与主要技术标准。2道路平、纵缩图大中型项目道路线路过长时应增加道路平、纵缩图,平纵缩图宜采用A3或A3加长图幅在一页示出,便于平面总体设计图与纵断面图比对审查。3道路平面总体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2000220 ,图中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地物、沿线规划地块、现状重要建筑物、文物古迹、道路位置、桩号、桥涵、隧道、相交道路和附近道路系统、排水系统、现状地上地下管线等的布设位置。图中应标出道路中心线、起终点及相交节点位置、高程、路幅边线、停车港、示坡线、平曲线要素。对环境敏感区(如景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及重要设施的范围必要时应标注。对分期修建的道路,应根据总体设计及分期实施计划,参照上述平面总体设计的要求,绘出分期各阶段工程的平面总体设计图及对应的横断面图。4道路平面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新建道路平面设计图图中应包括现状地形、地物、风玫瑰图(指北针)、道路中线位置、桩号,断链位置及前后桩号、平曲线交点及要素、红线宽度、规划道路宽度、停车港及路口拓宽的平面布置和尺寸、桥梁、隧道、立交平面布置、跨线桥(包括分离式立体交叉桥)位置及交叉方式、平面交叉布置图(形式、路缘石半径、过街等候设施)、平面交叉渠化方式、变速车道布置、绿化布置,相交道路规划中线、红线宽度、道路宽度、节点高程、过街设施(含天桥和地道)等,主要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等。标明路幅宽度渐变长度、方式,示坡线、边坡排水系统、占地线等;有分期建设计划时应绘制各分期建设阶段的《平面设计图》。改扩建道路应增加绘制《道路沿线病害分布及处置设计平面图》,标明沿线病害分布范围、规模、处理方式等。5超高加宽设计图1)超高。应绘出超高纵断面、缓和段代表性超高横断面,应标注主要尺寸、超高渐变率、横坡及超高值等。2)加宽。图中应包括加宽设置范围、加宽缓和段设置范围、加宽宽度等。6直线、曲线及转角一览表图中应包括交点号、交点坐标、交点桩号、转角值、曲线要素值(缓和曲线参数、长度,切线长苏、曲线长度、外矢距等)、曲线位置(缓和曲线起点、终点,曲线中点等)、直线长度及方向等数据。7道路逐桩坐标表一般按照20220 米间距(并对一些特征段落进行加密)输出逐桩坐标表,应包括桩号、坐标数据等。8道路纵断面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纵向1:200~1:400,横向1:1000~1:2000,应包括网格线、地面线、设计线、断链、竖曲线及其要素,桥涵和立体交叉(含通道、人行天桥)的位置及其结构类型、孔数及跨径,立交主要部位的高程、重要交叉管线及高程、设计水位、隧道位置、交叉口位置及高程、停车港位置等。图的下部各栏绘制工程地质概况、填挖高度、地面高程、设计高程、坡度及坡长(包括变坡点桩号、高程)、桩号、直线及平曲线参数等。9竖曲线设计表应包括变坡点桩号、高程、纵坡、坡长、竖曲线要素及曲线位置,直坡段长度等。10道路标准横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应包括规划横断面路幅图、现状横断面路幅图(道路改扩建时)、设计横断面路幅图、分期实施横断面路幅图(有分期建设计划时)。图中应标注建筑限界、横断面总尺寸、各组成部分宽度、设计高程位置、路拱横坡、路缘石高度、路面结构形式;同时标注出路灯、绿化带及行道树、盲道等之间的几何尺寸。全路段断面人行道宽度不为固定值时应示出范围值。11道路路基典型横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应绘制带地形线的典型横断面设计图,包括路幅宽度变化段横断面、路基边坡变化段横断面、挡护结构变化段横断面、路侧设有停车港或变速车道段、路侧建有重要建筑物段横断面等,并注明每种典型横断面所处的道路里程范围。图中应标明主要尺寸、桥涵结构形式、挡护结构形式、边坡坡率、重要建(构)筑物名称等。12道路路基逐桩横断面图220 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一般按照20米间距(并对一些特征段落进行加密)输出逐桩横断面图,图中应标注桩号、挖方面积、填方面积、路面设计标高、地面标高、路面设计标高与地面标高的高差、道路横坡坡率、截水沟、挡土墙位置和开挖放坡坡率等。13道路土石方计算表应包括桩号、断面积、平均断面积、挖方(总体积、土类、石类)、填方(总体积、填土及填石分压实方和自然方)、本桩利用方、余方、欠方、远运利用方、调配示意、运量、借方(分土类、石类、运距、运量)、弃方(土、石、运距、运量)等。14特殊路基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1∶200,绘制出软土地基等不良地质和病害地段处理设计图(平面、立面、断面)、加固及构造物等结构设计图,示出工程地质情况。包括特殊路基处理平面图、路基横断面图、路基换填大样图、新旧路基拼接断面图等,并注明放坡坡率、处置深度、材料要求以及换填作业要求等内容。特殊路基处理平面图应标明路基处理范围以及在道路的平面位置、换填面积、平均厚度、换填区域的控制性点位坐标等。15特殊路基设计工程数量表应包括软土地基等不良地质和病害地段路基起讫桩号、位置、长度、宽度、工程地质说明、处理方式或措施、工程及材料数量等。16边坡防护工程设计图表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应包括边坡防护平面图、边坡剖面图、边坡防护工程数量表等。图中应示出边坡防护范围、边坡防护形式、边坡坡率、边坡防护材质、种植土和种植物要求等内容。边坡防护工程数量表列出起讫桩号、工程名称、主要尺寸及说明、单位、数量(左、右)、工程及材料数量等(包括挡土墙、护墙、护脚、护肩、边坡加固等)。17路面结构及附属设计图表220 应包括路面结构大样图(图中应示出面层基层的厚度和材料要求等)、面层大样图(图中应示出面层材料和厚度要求)、路缘石大样图(包括中央分隔带和路侧路缘石)、路边石大样图、抗滑层铺装结构图、抗滑层平面布置示意图、新旧路基拼接断面图、新旧路面搭接处理图(图中应示出基层、面层搭接长度,接头处理方式,新建路面的结构形式和材料、厚度要求等)以及路面工程数量表。18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图表包括隔离带排水、盲沟、排水沟(渠)等,图中应包括排水的起止点、排水坡率、排水断面尺寸、排水工程数量表等。19公交停车港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图中应包括道路平面位置、公交车站位置、加减速段长度、公交站长度等。20人行系统设计图人行道布置图中应包括人行道宽度、盲道宽度、绿化带宽度等。人行道结构图中应示出人行道结构厚度、材料以及施工要求,使用透水砖的要在说明中明确设计参数及安装要求,同时应标示路缘石路边石规格。无障碍设施设计图含盲道布置图(含提示盲道、行进盲道)、盲道交叉时提示盲道示意图、遇障碍物时提示盲道示意图、盲道砖大样图、单面坡型缘石坡道设置及其透视图、三面坡型缘石坡道设置及其透视图,并在说明中明确盲道设置和施工的相关要求。人行护栏构造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一个部件工程数量表等,并在说明中栏杆材质要求、荷载要求、连接方式和设置区域等。21路容设施设计图道路红线范围的城市家具及其他各种设施布置图,应示出其平面位置、规格尺寸以及布置间距等相关内容。22平面交叉设计图220 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平交口坐标控制图应示出道路重要点位的坐标,尤其是直线段与曲线段交点的坐标、路缘石半径等。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平交口竖向设计图应示出道路交叉点的坐标、设计高程,道路交叉区域的道路中线、边线点位的坐标和设计高程,交叉区域加密的等高设计高程数据等。23景观绿化设计图1)总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应标出所有设计铺装、植物的平面布局关系,即乔木、灌木、地被的层次关系;植物图例应简洁,宜采用数字编号图块,同一植物规格不同时,应以不同图例及编号表示等。2)乔木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明确乔木的种植点、间距,标明植物品种,绘制设计乔木苗木表。3)灌木、地被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500,灌木可根据设计品种以图例表示或用种植范围线表示,地被植物应明确种植范围;绘制设计灌木、地被苗木表。根据需要可将灌木、地被层分别绘制。4)植物材料表植物材料表可与设计说明合一,也可单列。乔木数量宜用株数表示,灌木、地被、草坪宜用m2表示,坡地植物统计应乘以相应的坡度系数。植物材料规格要求:①植物材料应标明各类植物的中文名(必要时标注植物拉丁文名)、种植苗规格、数量;②乔木类规格应说明其胸径/地径、高度、冠径、分枝点高度、分枝级数;③灌木类规格应说明其高度、冠径、栽植密度;220 ④竹类植物中,散生竹应说明其干径、高度,丛生竹应说明其高度、蓬径、分蘖数;⑤水湿生植物规格应说明其高度、蓬径、栽植密度;⑥藤本植物规格应注明其主蔓长;⑦播种类植物明确每平方米的播种量;⑧对植物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里单独注明。按照设计合同情况,对道路景观要求的,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24涉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设计图1)总平面图(1)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特殊情况下为1:200。坐标系统应为重庆独立坐标系统,含有最新地形图、指北针及高程系统。(2)明确轨道控制保护区范围线。(3)明确建设项目范围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设计起止点桩号等)。(4)明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轨道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轨道线路中心线、车站、区间及附属设施的结构外边线等轨道结构信息,标识所涉及的轨道线路左、右线里程桩号、轨道车站及来(去)向车站等。(5)按线路、部位、区段准确反映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平面关系,标注建设项目结构物与轨道交通关键位置结构外轮廓的水平距离,标识建设项目及轨道交通关系紧密的关键位置平面坐标、高程等。(6)线性工程(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等)与轨道交通线路发生立体交叉的,标识交叉点平面坐标及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里程桩号。(7)标识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风险剖面对应的剖切线、剖切符号、编号等。2)建设项目与轨道结构剖面关系图220 (1)反映项目与轨道的工程地质情况。(2)准确反映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相互关系,标注建(构)筑物与轨道交通关键位置的结构外轮廓最小水平距离、最小竖向距离、最小直线距离(单位毫米),标识建设项目关键位置设计高程。3)保护措施大样图4)第三方监测总平面布置图、剖面图(1)平面图应包含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间距、监测方法、监测频率、预警报警值等内容,图、表相结合。评估报告中变形较大的轨道区段应加密监测断面。(2)剖面图(纵向、横向)中应反映监测点布设间距、位置,应明确标识出评估报告中变形较大部位。25道路其他设施图应包括防撞栏杆的立面构造图、断面图、铸件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钢筋大样图、材料数量表以及材料要求说明等内容。防护网大样图(立面、平面和侧面图),图中应示出每一节段防护网的高度、宽度,立柱及立柱基础的长宽等内容。26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图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图(施工区域范围、施工阶段划分、施工便道起止位置等)、施工便道平面图、施工便道纵断面图、施工便道标准横断面图、施工便道道路直曲及转角表、施工便道逐桩坐标表、施工便道土方工程数量表、施工便道路面结构图、波形护栏大样图、减速带大样图、施工便道标线平面图等,施工便道相关图纸要求参照本章相关条款执行。220 3.2城市立交工程(单独大型立交工程)3.2.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款执行。2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款执行。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3款执行。4建设条件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4款执行。5技术标准1)立交等级;2)相交道路标准:包括道路等级、路幅宽度、设计速度、最小半径等;3)立交匝道设计标准:包括设计速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小竖曲线半径、最小缓和曲线长、最大纵坡、最小坡长、匝道曲线加宽值、渐变方式、停车视距、净高、路幅宽度、结构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设计荷载、设计年限(路面结构设计和交通量饱和设计)、桥下净空要求、抗震设防烈度等。6立交总体设计阐述立交与周边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大型地下管线、大型换乘枢纽、城市景观等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立交与规划、已建构筑物、现状地形地物、待建构筑物以及需要分期设计实施立交匝之间的关系。7主线平纵断面设计1)主线平面设计(1)平面线形:设计车速,道路宽度,建设长度,平曲线最小半径,平曲线加宽值,设计工程范围等。220 (2)超高:平曲线半径,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加宽缓和段,超高横坡坡率等。2)主线纵断面设计主线的最大纵坡,最小纵坡,最小竖曲线半径等。8匝道平纵断面设计1)匝道平面设计说明匝道起止点,设计车速,道路宽度,匝道长度,平曲线最小半径,平曲线加宽值,设计工程范围等。2)匝道纵断面设计说明匝道的最大纵坡,最小纵坡,最小竖曲线半径等。3)加减速车道(1)简述设置原则。(2)简述车道数、变速车道形式、变速车道辅助车道长度、渐变段长度等。4)匝道超高、加宽说明匝道最大超高、最大超高渐变率,匝道加宽方式、加宽范围、加宽值等内容。9横断面设计1)主线横断面布置对于主线宽度有不一致的应分段表述横断面布置要求。2)匝道横断面布置简述匝道横断面布置要求。10立交防护构筑物设计1)支挡结构说明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以及工程地质条件和参数等内容。220 说明支挡结构桩号位置、长度、支挡方式、挡墙材料及要求、施工要求等内容。2)防撞护栏简述防撞护栏的形式、防撞护栏的设置范围等。3)路基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8款执行。11路面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0款执行。12人行系统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1款执行。13公交设施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2款执行。14立交相关设施布置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3款执行。15立交土石方调配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4款执行。16涉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5款执行。17立交其他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7款执行。18立交景观绿化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1款。19新工艺及新技术运用情况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8款执行。20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9款执行。220 21工程施工不确定风险处置流程与相关建议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1款执行。22主要工程数量表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2款执行。3.2.2设计图纸1立交区位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款执行。2立交总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或1:2000,图中应包括立交方案与周边道路、用地的位置关系,匝道的起止点位置及坐标,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平面位置等。3立交平面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或1:2000,图中应包括立交设计范围、匝道断面宽度、防撞栏杆的起止点及长度、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平面位置等。4逐桩坐标表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逐桩坐标表》,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7款执行。5直线、曲线及转角一览表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直线、曲线及转角一览表》,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6款执行。6立交线位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或1:2000,图中包括立交线位平面图、线路单元要素表(包括单元序号、类别、参数、起点半径、终点半径、长度转角值、起终点桩号坐标走向方位角等)等内容。7纵断面设计图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纵断面设计图》,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8款执行。220 8竖曲线设计表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竖曲线设计表》,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9款执行。9道路标准横断面图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道路标准横断面图》,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0款执行。10路基横断面图分别绘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路基横断面图》,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1款执行。11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分别编制立交主线及各条匝道的《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包括内容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3款执行。12立交端部连接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400。立交端部连接图应包括端部横线处设计桩号、匝道设计中线、端部横线处匝道横坡及坡向、端部横线处端部高程、端部横线处端部到设计中线距离等内容。13立交端部标高数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绘出端部连接处的细部平面图,应包括各断面桩号(间距5至10米)、路拱横坡和断面中心线以及各部分宽度及高程等。14特殊路基处理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4款执行。15路基边坡防护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6款执行。16路面结构及附属设计图表参照本规定3.1.2中第17款执行。17人行系统设计图220 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0款执行。18平面交叉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2款执行。22涉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3款执行。23立交其他设施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4款执行。24景观绿化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3款执行。25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中第25款执行。3.3支挡结构及高边坡工程3.3.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1)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背景。2)工程规模列表说明支挡结构(高边坡)起讫桩号、支挡类型、长度、高度、面积、安全等级等。3)工程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内容项目建设具体的范围及设计内容。2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220 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4建设条件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5技术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6设计参数列出(必要时分段列出)设计采用的重要性系数、荷载分项系数、安全系数、各种修正系数、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等。7材料及质量要求1)混凝土混凝土标号,水灰比,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弹性模量。2)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标号,灰砂比、水灰比、外加剂、灌浆方式、灌浆压力。3)普通钢筋钢筋型号,连接要求,抗拉强度,标准强度,弹性模量。4)预应力钢绞线钢绞线型号,公称直径,截面面积,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松弛率,回缩值。5)预应力管道和锚具管道和锚具型号,压浆方式。8支挡结构(高边坡)设计1)设计原则说明分段及支挡结构(高边坡)设计原则。2)分段设计内容220 阐述各段支挡结构(高边坡)设计内容,包括所处道路里程、边坡类型、各级边坡坡率、坡面防护、高路堤填方加固处理、各段支挡结构、控制破坏模式、支挡型式、支挡尺寸、伸缩缝及沉降缝设计、截排水设计、路基压实度施工要求等内容。9耐久性设计环境类别、原材料要求、施工要求、构造要求等。10抗震设计抗震设防标准及采用的抗震措施。11绿化及环保结合环评意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边坡绿化、环境保护和控制措施。12施工检测要求明确桩、岩石、锚杆、锚索、支撑、地基承载力等检测方法及具体要求。13监测要求说明监测项目、监测具体要求及控制指标。14新技术采用及拟立项的科研项目(根据需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拟立项的科研项目情况。15施工技术要点施工方法及具体的施工要求,包含开挖、填筑、支挡结构施工、钻孔、锚杆(索)组装与安放、防腐、注浆、预应力锚杆(索)张拉及锁定、混凝土灌注、钢筋连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施工缝设置等。16施工主要注意事项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说明。17主要工程数量表列出工程的主要工程数量。3.3.2设计图纸1平面布置图220 应包括现状地形、地物、风玫瑰图(指北针)、地质(钻孔、坑探、槽探和物探测线等位置和编号;地层岩性、地层界线、地质构造等)、道路平面、支挡结构(高边坡)平面位置、剖面线、里程桩号、结构尺寸、控制点坐标、与相关建构筑物控制性平面距离等主要数据,应注明尺寸单位、绘图比例、高程系统、坐标系统、荷载等级等。2立面布置图应包括地面线、工程地质剖面、道路设计线、竖向标高、里程桩号(长度)、结构尺寸、与相关建构筑物控制性距离、伸缩缝沉降缝位置、典型剖面控制范围、支挡型式渐变段范围等,应注明尺寸单位、绘图比例、高程系统、坐标系统、荷载等级等。3横剖面图应包括地面线、工程地质剖面、道路横断面、竖向标高、结构尺寸、边坡绿化与相关建构筑物控制性距离等,应注明尺寸单位、绘图比例、高程系统、坐标系统、荷载等级等。4结构详图绘制支挡结构大样图、护坡大样图,包括细部尺寸构造图、钢筋图、大样图、工程数量表等,标注尺寸单位、绘图比例、材料型号等。5其他图纸包括预埋设施大样、预留孔位大样图、截排水沟设计图、赤平极射投影图(岩质边坡)等。3.3.3计算书1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建设范围、工程等级、建设规模及建设工期,工程地质条件论述。2设计依据包括合同、委托书、勘察报告、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地方规范等。3技术标准220 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4设计参数列出(必要时分段列出)设计采用的重要性系数、荷载分项系数、安全系数、各种修正系数、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材料物理力学参数等。5边坡特征及破坏模式分析分段列出边坡类型、高度、长度、边坡倾向、与周边重要建构筑物关系等,进行破坏模式分析。6计算综述1)电算程序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版本号。2)计算理论及模型计算理论、计算参数选取、建模方法,模型介绍(节点、单元),边界条件模拟,施工阶段划分。7支挡结构(边坡)计算1)荷载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压力计算、水压力计算、剩余下滑力计算、地震作用计算等。2)支挡结构(边坡)计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挡结构(边坡)稳定性验算;支挡结构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局部抗压承载力计算;支挡结构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及锚杆杆体抗拉承载力的计算;变形计算、裂缝宽度计算。3)主要结论参照规范要求,对承载能力、应力、裂缝、变形等指标给出明确结论。220 3.4道路交通工程3.4.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2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编写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4交通工程总体设计阐明交通工程的设计原则,并与道路工程设计相符。5交通标志设计1)设计原则简述交通标志设计要点和主要内容。2)标志设置结合道路等级、技术标准,确定标志设置。3)版面设计结合标志设置的要求,确定版面设计。4)标志结构结合标志设置、版面设计,确定标志结构。6交通标线设计1)设计原则简述交通标志设计要点和主要内容。2)交通标线布设结合道路等级、技术标准及道路设计,进行交通标线设计。3)技术要求220 结合当地设计标准和交通标线布设情况,明确技术要求。7交通信号控制设施1)设计原则简述交通信号控制设施设计要点和主要内容。2)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布设结合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计,布设交通信号控制设施。3)技术要求结合当地设计标准和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布设情况,明确技术要求。8其他交通工程设施结合道路工程设计内容,确定相关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含突起路标、线形诱导标、轮廓标、立面标记、安全设施设计内容)。9交通设施设置注意事项根据国家及当地交管部门的要求,结合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情况,对关系道路交通安全、技术难点等重点问题进行阐述,以提示并指导施工。10工程施工不确定风险处置流程与相关建议对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实施的不确定因素提出处置流程与相关建议。11交通工程数量结合交通标志设计、交通标线设计、交通信号控制设施设计等相关内容,确定交通工程数量3.4.2设计图纸1交通工程平面设计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或1:2000,结合道路工程平面图设计,绘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布置图,主要交叉路口信号控制布置图、路段及节点监控布置图等相关设计内容。2交通标志版面设计图220 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确定交通标志版面设计。3指路标志版面设计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确定指路标志版面设计图。4标线及路纽设置一览表结合交通工程设计,确定标线及路纽设置一览表。5机动车导向箭头大样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确定机动车导向箭头大样图。6地面道路标线大样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确定地面道路标线大样图。7匝道出入口标线大样图(立交工程)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0或1:1000,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立交工程设计情况,确定匝道出入口标线大样图。8标线及反光路纽布设平面图结合交通工程设计,绘制标线及反光路纽平面图。9标志牌、杆、基础结构设计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交通标志设计情况,绘制标志牌、杆、基础结构设计图(含附着式支撑结构大样图、单立柱支撑结构大样图、单悬臂支撑结构大样图、双悬臂支撑结构大样图、门架式交通标志杆结构设计图)。10突起路标大样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绘制突起路标大样图。11轮廓标大样图220 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绘制轮廓标大样图。12立面标记大样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绘制立面标记大样图。13防撞筒大样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情况,绘制防撞筒大样图。14交叉口信号设施布置图结合交通工程平面设计图,绘制交叉口信号设施布置图。15车行道信号灯杆结构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车行道信号灯杆结构图。16机动车及人行信号灯单柱式结构图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地方标准,根据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机动车及人行信号灯单柱式结构图。17手井结构图结合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手井结构图。18电缆穿线管包封图结合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电缆穿线管包封图。19交通信号灯安装结构图结合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交通信号灯安装结构图。20信号控制箱基础图结合交通工程设计情况,绘制信号控制箱基础图。220 3.5道路排水工程按照本编制规定第7章城市排水工程章节相关内容编制。3.6道路照明工程3.6.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及照明设计范围1)工程概况简要描述道路基本情况,明确道路等级、道路长度、道路分幅情况、路面材料等照明设计基础信息。2)设计范围应明确施工图设计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及具体内容,阐述设计分界界面。2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规范1)合同依据项目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设计委托书等。2)政府相关批复意见及相关文号叙述对上阶段设计的批复。3)采用标准规范逐项列出施工图设计采用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等,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同时对现行规范未涵盖的技术指标部分列出采用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并注明名称与版本号。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220 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相关行政等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施工图正式实施版应对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逐条说明。4供配电系统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压2)负荷计算以表格形式开列负荷计算情况。主要数据包括总计算负荷、各供电区域计算负荷、各等级负责;本次设计负荷、预留负荷;需要系数;无功补偿容量;变压器容量等。3)供电电源及变压器选择应确定供电电源选择;分区供电情况、变电所型式、变电所布置、变压器型式;备用电源、主供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等。4)配电方式(供电半径、电压降等)应确定配电方式、最大供电半径、最大电压降等技术参数。5)无功补偿应确定无功功率因数限值,无功补偿容量及分组。6)电能计量等应确定电能计量方式、计量点选择等。5照明系统1)主要设计标准和参数应明确照明功率密度、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环境比;宜列出平均亮度、亮度总均匀度、亮度纵向均匀度;各参数应明确标准值和计算值并以表格形式开列。2)照明布置方式3)灯杆、灯具、光源、电器主要参数要求220 应明确灯杆型式、高度、间距、臂长、仰角、材料、壁厚;灯具样式、防护等级;灯具功率、灯具效能、色温、显色性、配光曲线;配套电器型式及要求等。各参数宜以表格形式开列。4)照明控制模式及技术要求应明确照明控制模式的选择与要求;照明控制配套电器的选择与要求;照明控制通讯模式的选择与要求等。5)照明线缆及敷设应明确导体的选择、线缆的选择、线缆防火与阻燃要求;电缆通道的型式、规格、材质、防水、管材壁厚、环刚度等要求;电缆分支的型式及要求等。6照明节能措施1)光源、电器的选择;灯具效能标准及选择;2)配光曲线的选择与要求;3)照明功率密度的控制,LPD标准值及设计值;4)照明管理和控制措施;5)供电节能措施;6)其它节能措施。7安全措施1)防雷及过电压保护措施与要求;2)接地型式的选择与要求;3)接触电压的控制与保护;4)末端短路电流的控制与保护;5)电缆分支方式的选择与要求;6)结构安全措施与要求;7)防盗安全措施与要求;8)其它安全措施。8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220 编制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9工程施工不确定风险处置流程与相关建议编制要求与3.1道路专业相同3.6.2设计图纸1供电总平面图(小型且简单项目可不出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0~1:10000,绘制路网情况,供电设施(变压器/配电箱)位置及容量、标注供电参数(电源情况、供电范围、供电半径等),绘制方向玫瑰图。2变配电系统图如设置变压器,应绘制10/0.4kV单线系统图,如不设置变压器,应绘制0.4kV配电系统图;系统图中绘制负荷计算表,完成主要设备/元器件的选择和参数的整定;选定各出线回路电缆、管材并明确供电半径和电压降等参数;绘制无功补偿装置及照明控制装置。3照明标准横断面图应在道路标准横断面图基础上绘制灯杆及灯具,标注灯杆位置、高度、臂长、仰角、管线、灯具功率、光源、配光曲线、适用路段等。不同道路或路段应分别独立出图。4照明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1:1000,应在道路平面图基础上绘制灯杆形式、杆位坐标、间距、供电电源、供电设施(变压器/配电箱)、供电回路、通道型式及规格、灯具编号、接入回路及相序等。5电缆通道大样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包括电缆排管、电缆沟或直埋大样图;应绘制通道结构型式及规格尺寸;标注管材、管径及环刚度等技术参数;标注管线保护措施及做法;标注开挖方式及回填措施;标注管沟基础条件、开挖放坡系数;标注适用路段或范围。220 6路灯手孔井大样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应绘制管井结构型式及规格尺寸、标注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标注盖板结构型式、材料、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绘制防水与防盗保护措施及做法;标注开挖方式及回填措施;标注手孔井基础条件、开挖放坡系数;标注适用路段或范围。7灯杆基础大样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应绘制灯杆基础结构型式及规格尺寸、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预留预埋结构连接件及接地连接件;预留预埋进出管线;标注开挖方式及回填措施;标注基础条件、开挖放坡系数;标注适用路段或范围。8灯杆大样图宜绘制灯杆大样图,绘制灯杆型式、做法;标汪尺寸规格、材质、锥度、底座、肋撑、法兰、灯臂、仰角、防腐、适用范围等技术参数。9路灯接线大样图宜绘制路灯接线大样图,绘制接线方式、单灯保护元器件等。10路灯控制原理图宜绘制路灯控制原理图,绘制控制二次回路;标注相关原器件;标注手动/自动转换、控制模式转换、远程、程控单元;保护、指示单元等。11变压器基础大样图宜绘制变压器基础大样图,绘制基础尺寸、结构型式、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预留预埋进出管线;标注开挖方式及回填措施;标注基础条件、开挖放坡系数、接地措施及技术要求。3.7道路绿化和景观3.7.1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220 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1款、第21款执行。2设计依据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款执行。3对上阶段论证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3款执行。4场地地形特点及地形塑造简述道路、立交场地地形特征及场地塑造要求。5临水、临空安全措施简述临水、临空安全措施和边坡、挡墙设计要求。6绿化植物材料选择要求简述选择植物的规格、苗木出圃、运输、植物材料检验、检疫要求,植物的适应性、伴生的生态习性,种植土厚度和土壤的物理性质,枝下净空及道路视距要求。7绿化植物种植要求说明土球挖掘标准、苗木的包装运输要求、现场整地标准、对种植土的规定及建议、苗木定点放线、种植穴开挖标准、植物栽植标准、树木支撑要求、养护管理要求等内容8景观设计按照设计合同实际情况,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3.7.2植物材料表1植物材料表可与种植平面图合一,也可单列。2列出植物序号、名称、科属、中文学名(或俗名)、拉丁文学名。3列出植物规格——干径(胸径)、高度、冠幅,数量(采用株数),行道树宜标明分支点高度。4220 列出灌木、竹类、地被、草坪等的名称、规格(高度、冠幅)、数量(采用种植密度)。5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应在备注栏加以说明。6植物材料表,表列出各种植物的名称、植物规格(包含干径(胸径)、高度、冠幅、分支点)以及具体数量。3.7.3设计图纸1植物总平面设计图1)比例一般采用1:200/1:300/1:400/1:500;2)用图例表示出植物类别、位置、范围。乔木和灌木及地被层植物同时表示,以表明乔木和灌木及地被植物的总体关系。2乔木种植设计图1)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300/1:400/1:500;2)用图例表示出乔木植物类别、位置、范围,相近区域的同类植物宜用直线连接,标明乔木的序号和名称,必要时可标明同组植物株数;3)植物图例的直径宜采用乔木成熟冠幅80%的大小表示。同一植物选用不同规格时应按相应比例关系绘制大小,并宜用数字加字母序号区分;4)乔木植物图例:宜用图例加序号的方式表示,并与植物总平面图及植物表相一致。乔木植物图例应简洁、清晰,便于识图。根据植物种类的不同,可将乔木植物分为五大类:落叶阔叶乔木、常绿阔叶乔木、常绿针叶乔木、落叶针叶乔木和棕榈科乔木。3灌木(含地被、草坪)种植设计图1)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300/1:400/1:500;2)表示出灌木、地被及草坪植物的类别、位置、范围,标明灌木的序号和名称,必要时可标明同组植物的面积。4植物种植放线定位图1)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1:300/1:400/1:500;220 2)标明观赏乔木或重点乔木中心点定位坐标或相对尺寸。灌木、树篱、草坪、花境等可按方格网定位;3)当项目较简单时,也可在乔木种植设计图、灌木(含地被、草坪)种植设计图上直接定位。5种植详图1)重点景点、景观段可增加种植设计详图2)必要时可绘制植栽设施详图(如树池、树穴、护盖、支撑等)平面、节点、材料做法等,用图示表示种植换土要求,防风固根处理等特别保护措施。6景观设计图纸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3.8市政工程信息模型3.8.1一般规定1施工图各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2模型应保证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宜具有一致性;模型在交付前,宜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模型数据已经经过内部审核和调整,并且是最新版本;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3模型宜具有兼容性,能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修正和管理,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应满足数据互用的要求。4对于同一个项目,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5220 施工图模型设计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项目进行合理化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6施工图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直接应用模型出部分施工图纸,同时模型可在施工阶段及后期运维阶段持续完善及应用,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3.8.2交付要求1设计说明书1)设计总则(1)项目模型设计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2)项目模型的建模总则说明:A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或定位基点)设置;B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C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例如表3.8.2-1:表3.8.2-1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类别命名原则示例机动车道机动车道_材质_宽度(cm)_(扩展描述)机动车道_沥青_350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_材质_宽度(cm)_(扩展描述)非机动车道_沥青_200人行道人行道_材质_宽度(cm)_(扩展描述)人行道_沥青_400功能带功能带_材质_宽度(cm)_(扩展描述)功能带_混凝土_200边坡边坡类型_坡率_(扩展描述)填方边坡_1:1支挡结构支挡结构类型_编号_(扩展描述)重力式挡墙_01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类型_形状_尺寸(mm)_(扩展描述)指路交通标志_矩形_4000x4000交通标线交通标线类型_宽度(mm)_(扩展描述)车行道分界线_150注:1)本表中的命名规则仅为示例,企业可以根据国家、重庆市或项目要求编制该规则。2)如模型元素无需扩展描述相区分时,则在元素名称中不体现扩展描述字段。3)其它未列出的构件参照上述原则命名,且命名不应超过4个字段的长度。4)其它元素命名所选取的各字段应以能表达模型元素的主要特征为原则。5)模型元素的名称需进一步区分的,应在扩展描述字段体现。6)各字段之间以下划线“_”断开。220 D涉及大项目时模型的拆分设置,可用分解图表的形式附加说明;E模型视图设置与命名: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须一致。2)软件平台(1)各专业模型创建所采用的软件平台及软件版本号;(2)提交项目模型的数据格式说明;(3)提交的数据格式与其它同类相关BIM软件格式的兼容性说明。3)将以上内容填入相应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附表。2设计模型1)一般规定(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内容宜包含道路、支挡结构、交通工程、排水、综合管网、照明、绿化景观;(2)本阶段模型深度原则:宜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无需表现细节特征和内部构件组成;构件所含信息宜包含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具体要求见深度要求表;(3)设计模型宜提交原始文件格式,并同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4)提交的模型宜分为各专业模型和专业间的合并模型,对于涉及大项目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宜与“1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5)设计模型宜以光盘或U盘作为媒介来交付相宜的电子文件,并附带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设计说明表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两份。2)道路道路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2。表3.8.2-2道路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场地的位置和周边环境;1.场地的地理区位;2.主要技术指标:220 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速度、标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高、路面设计标准轴载、抗震设防标准等。2路基包含基础、边坡等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3路面包含面层、基层、垫层等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4附属设施包含路缘石、护栏等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5人行系统包含人行过街天桥及人行地通道的设置;6公交停车港的设置;7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3)支挡结构支挡结构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3。表3.8.2-3支挡结构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主体支挡结构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1.主要技术指标: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环境类别等。2.设计参数:重要性系数、荷载分项系数、安全系数、各种修正系数、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等。2桩、锚杆、预应力锚索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3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4)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4。表3.8.2-4交通工程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交通标志包含路名牌标志、指路标志的尺寸、颜色、版面布置及其他参数;1.主要技术参数;2标志支撑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3交通标线包含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停止线、停靠站标线、出入口标线、导流线的尺寸、颜色及其他参数;4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5)排水220 排水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5。表3.8.2-5排水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排水构筑物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1.排水主要技术参数;2排水系统管道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3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6)综合管网综合管网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6。表3.8.2-6综合管网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电力、通讯、燃气、供水、雨水、污水等管沟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1.主要技术参数;2上述管沟的平纵设置;3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7)照明照明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7。表3.8.2-7照明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道路照明布置;1.主要技术参数;2灯杆型式、高度、间距;3灯具样式;4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8)绿化景观绿化景观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3.8.2-8。表3.8.2-8绿化景观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道路沿线绿化景观布置;1.主要技术参数;220 2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4城市桥梁工程4.1设计说明4.1.1工程概况1项目区位及背景工程建设项目的区位、提出的背景。2工程范围及规模工程地点、建设范围、工程等级、建设规模及建设工期。3设计内容卷册划分及本册具体设计内容。4主要测设经过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过程,以及各主要过程所取得的正式批复。5现场踏勘过程现场踏勘情况说明,比较实际地形地貌与地勘资料的符合程度以及地勘资料上未标示的内容,包含新增加的建(构)筑物、地形的改变及其它对桥梁结构产生影响的现场因素。220 4.1.2设计依据1合同及各主管部门批复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测量基础资料、地质勘察报告及审查合格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批复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2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审查中专家所提出意见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未执行的应阐明理由并取得专家的认可。3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4.1.3设计规范应包括现行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地方规范、国外规范(含标准、规程、细则)等。4.1.4技术标准应包括桥梁所处道路等级、设计速度、桥梁净空、桥梁横断面、设计荷载、设计洪水频率及水位、设计通航标准、抗船舶撞击设防标准、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基准风速、整体及局部升降温、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设计环境类别。4.1.5建设条件1气候、气象气温,降水量,湿度,风力。2地形、地貌地貌(平原、山地、丘陵等),海拔,相对高差,坡度,建筑密度。3地质条件220 岩土特征,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水腐蚀情况。4水文河流流向,河面宽度,常年洪水位,五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以及三百年(若需要)一遇洪水位,汛期最大流量,历史最高水位,历史最低水位,全年水位变化规律,汛期分布。5通航航道等级,船队尺度,通航净宽,通航净高。6地震基本烈度,设防标准,建筑场地类别。7材料来源、构件制造和运输条件石料、砂料、钢筋、水泥、木材、钢材、沥青、水等建筑材料的来源地,运输方式,运输距离。8轨道、铁路与轨道、铁路交叉或并行情况。4.1.6主要材料1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水灰比,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弹性模量。2普通钢筋钢筋型号,连接要求,抗拉强度,标准强度,弹性模量。3预应力钢绞线钢绞线型号,公称直径,截面面积,设计强度,弹性模量,松弛率,回缩值。4预应力管道和锚具管道和锚具型号,压浆方式。5结构用钢钢材型号,螺栓型号及材质,螺母、垫圈材质。6支座220 支座类型,摩阻系数,水平承载力,抗拔力。7伸缩缝伸缩缝类型,伸缩缝位移量。8特殊结构材料(主缆、拉索、吊杆)1)主缆材质,索股锚头(锚杯、锚板、索股盖板)材质,主缆附属(检修道扶手绳及栏杆绳、检修道立柱、缆套)材质,索鞍、索夹材质;2)拉索材质,拉索锚头材质,拉索连接件材质;3)吊杆材质,吊杆锚头(锚杯、耳板、套筒、挡板、销轴)材质。9焊接材料焊条、焊剂、焊丝材质。10涂装涂装体系各层性能要求。4.1.7结构设计1构造设计桥位、桥长、跨径布置、结构形式、结构尺寸、各部位采用材料、施工方法等相关信息,结构构造设计合理性要求。2弯、坡、斜桥稳定性设计弯、坡、斜桥结构平面内稳定性措施等要求。4.1.8耐久性设计1混凝土结构原材料要求(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用水量、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等),施工要求(试配、振捣密实均匀、养护、钢筋保护层厚度、涂装体系、裂缝控制、分层浇筑、湿度控制、温度控制、浇筑间隔时间等)。2钢结构220 钢材表面预处理(涂料种类、表面清洁度、表面粗糙度),复合涂料防腐体系(涂料种类、干膜厚度、涂装道数),螺栓摩擦面(涂料种类,干膜厚度),螺栓连接处外表面(涂料种类、干膜厚度、涂装道数)。4.1.9维护设计宜预留塔(拱)内电梯(若有、电梯的限界)、检查的爬梯以及检修系统如检修车及进入检修车的连接系统等。4.1.0抗震设计抗震设防标准、性能目标和地震动输入,结构计算模型及动力特性,主要分析结果,桥梁抗震性能分析,抗震构造设计,主要结论。4.1.11环保及节能桥梁工程建设期、运营期主要节能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建设期、运营期间环境影响进行设计,包括建设期污水污物收集措施以及运营期声屏障设置。4.1.12桥头绿化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1款执行。4.1.13四新应用应阐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4.1.14施工要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流程及具体的施工要求,包含基坑开挖、支护、回填、支模、混凝土灌注、钢筋连接、桩基检测、预应力管道布置、预应力张拉、预应力锚固、压浆、混凝土表面处理、钢结构加工制造、钢结构吊装、螺栓连接、焊接、钢结构防腐涂装、支架预压、降低水化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施工缝设置等,施工安全控制措施。220 4.1.15施工验收标准及要求应包括模板、支架检验标准,工程材料(混凝土、钢筋、预应力钢绞线、钢材)检验标准,分部工程检验标准(桩孔、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竣工检验标准。4.2设计图纸4.2.1工程数量表应包括全桥所有工程材料的规格、数量,按桥梁各部位加以区分。4.2.2桥梁区位图应表达桥梁在城市规划路网中的位置、与之连接的既有道路关系及沿线已建或规划建设的重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和概括。4.2.3平面布置图应包括桥梁平面布置、地形、河流流向、桥头接线、建(构)筑物、管线等,应标示出桥梁全长、跨度、桥宽、控制点坐标等主要数据,应注明尺寸单位、里程桩号、高程系统、坐标系统、荷载等级、航道标准、地震烈度等。4.2.4桥型布置图应绘制出桥梁长度、跨度、桥高、基础、墩台等主要尺寸,各主要部位标高(基础底、顶面、墩台顶面、河道位置梁底、道路中心线或桥面中心等),桥下道路,水位标高,桥下净空尺寸,桥面纵坡,地面线,河床断面,水流方向,特征水位,冲刷深度,地质剖面,弯桥、斜桥应标注桥梁轴线半径、斜交角度,应说明尺寸单位、里程桩号、高程系统、荷载等级、航道标准、地震烈度等。4.2.5横断面布置图应绘制出横向布置(车行道、人行道、隔离带、拉索或吊杆区)及各部分主要尺寸,应说明尺寸单位、荷载等级等。220 4.2.6上部结构设计图1混凝土梁应包括上部结构的细部尺寸构造图,预应力钢束布置图,预应力钢束参数表,钢筋图,工程数量表,大样图,预拱度图。2钢箱梁应包括钢箱梁结构总图,节段划分图,钢箱梁断面图,节段构造图,节段工程数量表,焊缝、螺栓及细部构造图,大样图,预拱度图。3钢桁梁应包括钢桁梁结构总图,节段划分图,钢桁梁断面图,弦杆构造图,腹杆构造图,桥面系构造图,杆件工程数量表,拼接口设计图,焊缝、螺栓及细部构造图,大样图,预拱度图。4结(叠)合梁应包括钢结构总图,节段划分图,钢结构断面图,节段工程数量表,焊缝、螺栓及细部构造图,大样图,预拱度图。4.2.7下部结构设计图1桥墩应包括桥墩、承台及桩基础的构造图(应标示出细部尺寸、桩底标高、承台底标高、墩底标高、墩顶标高),桥墩的钢筋图、预应力钢束布置图(若有)、大样图、工程数量表。2桥台应包括桥台的构造图(应标示出细部尺寸、台底标高、台帽标高、台顶标高),钢筋图,大样图,工程数量表,应说明施工工艺、基底承载能力要求、台背回填要求。3基础应包括承台和桩基础的钢筋图、大样图、工程数量表,应说明施工工艺、嵌岩深度及基底承载能力要求。扩大基础大样图,应说明基底承载能力要求。220 4边坡及基坑支护应包括边坡及基坑支护的构造图、钢筋大样图、工程数量表,并应说明施工工艺、及注意事项等。4.2.8桥塔设计图应包括桥塔外部轮廓图,空间坐标表(异形桥塔),细部构造图,预应力钢束布置图,钢筋图,工程数量表,锚固构造图,人孔构造图,劲性骨架构造图,检修爬梯布置图,桥塔施工流程图。4.2.9拱桥主拱及吊杆设计图应包括拱结构总体布置图,空间坐标表,节段构造图,焊缝、螺栓及细部构造图(钢拱),钢筋图(混凝土拱),横撑构造图,吊(系)杆布置图,吊(系)杆构造图,工程数量表,检修爬梯布置图,主拱结构预拱度图,主拱结构施工流程图以及拱座构造图。4.2.10悬索桥锚碇设计图应包括平面布置图,地质剖面图,基坑开挖图,构造图,钢筋图,锚固系统总体布置图,锚固系统构造图,锚锭分块及冷却管布置图,检修爬梯布置图,除湿系统布置图,工程数量表,锚锭施工流程图。4.2.11悬索桥主缆、索鞍、索夹及吊杆设计图应包括缆索系统总体布置图,主缆索股构造图,主索鞍构造图,散索鞍构造图,主缆锚固系统构造图,猫道构造图、吊杆及索夹布置图,吊杆构造图,索夹构造图,吊杆锚固系统构造图,中央扣构造图,主缆防护系统及构造图,主缆除湿系统布置图,主缆检修道布置图,工程数量表,主缆施工流程图。4.2.12斜拉桥拉索设计图应包括斜拉索总体布置图,斜拉索构造图,斜拉索主要设计参数表,斜拉索索力表,工程数量表。220 4.2.13防雷及景观照明设计图避雷针构造图并应说明性能要求,景观照明的总体布置图、灯杆布置图及照明灯的型号和性能要求。4.2.14附属设施设计图应包括支座布置图,支座垫石构造图,桥面铺装构造图,人行道构造图,防撞护栏构造图,人行道栏杆构造图,伸缩缝构造图,有组织排水(若需要)构造图,照明、桥涵标及防雷接地构造图。4.2.15桥头绿化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条中第23款执行。4.2.16施工流程图应绘制出主要施工工序,并应说明每道工序所需时间。4.3计算书4.3.1工程概况应说明工程地点、建设范围、工程等级、建设规模及建设工期。4.3.2设计规范应包括现行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地方规范、国外规范(含标准、规程、细则)等。4.3.3技术标准应包括桥梁所处道路等级、设计速度、桥梁净空、桥梁横断面、设计荷载、设计洪水频率及水位、设计通航标准、抗船舶撞击设防标准、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基准风速、设计温度、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安全等级、设计环境类别。220 4.3.4主要材料1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水灰比,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弹性模量。2普通钢筋钢筋型号,连接要求,抗拉强度,标准强度,弹性模量。3预应力钢绞线钢绞线型号,公称直径,截面面积,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松弛率,回缩值。4预应力管道和锚具管道和锚具型号,压浆方式。5结构用钢钢材型号,螺栓型号及材质,螺母、垫圈材质。6特殊结构材料(主缆、拉索、吊杆)1)主缆材质,索股锚头(锚杯、锚板、索股盖板)材质,主缆附属(检修道扶手绳及栏杆绳、检修道立柱、缆套)材质。2)拉索材质,拉索锚头材质,拉索连接件材质,3)吊杆材质,吊杆锚头(锚杯、耳板、套筒、挡板、销轴)材质。4.3.5结构计算综述1电算程序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版本号。2计算模型建模方法,模型介绍(节点、单元),边界条件模拟,施工阶段划分。3计算参数及荷载组合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地震作用所具体采用的荷载数值以及荷载组合方式。4.3.6上部结构计算1主梁验算220 主梁单元截面特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正截面抗弯承载能力、斜截面抗剪承载能力),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正截面抗裂、斜截面抗裂、正截面压应力、斜截面主压应力、钢筋拉应力、挠度),施工阶段验算(截面正应力)。2横梁验算计算模型,内力计算,承载能力验算,裂缝宽度验算,斜截面抗剪验算。3桥面板验算计算模型,加载方式,验算结果。4支反力及支座选取支反力计算结果,采用支座的具体型号。5伸缩量及伸缩缝选取伸缩量计算结果,采用伸缩缝的具体型号。4.3.7下部结构计算1桥墩验算计算模型,内力计算,承载能力验算,裂缝宽度验算。2桥台验算桥台原始数据,车道荷载,车辆荷载,截面几何特性,活载支反力计算,单项荷载内力计算,台身内力计算,台身验算,基底内力计算,地基承载力验算,基底稳定性验算。3承台验算承台原始数据,内力计算,撑杆系杆体系验算,斜截面抗剪验算。4桩基验算桩基内力计算,单桩承载力验算,承载能力验算,裂缝宽度验算。5扩大基础验算基础内力计算,抗冲切承载力验算,地基承载力验算,基底合力偏心距验算,基础稳定性验算。6边坡和基坑支护验算220 地质评价,计算简图,控制参数,坡面信息,支护方式,土层信息,水面信息,计算条件,计算结果。4.3.8稳定性验算对于桥塔、高墩以及桁架梁杆件等应进行稳定性验算。1整体失稳施工、成桥、运营各阶段失稳分析(稳定安全系数、失稳模态)。2局部失稳构件受力类型分析,并采用对应的公式进行杆件稳定性验算。4.3.9局部分析对于如斜拉索、吊杆及主缆的锚固、正交异性板的疲劳细节设计等应进行局部分析。局部分析应说明计算软件,建模方法,模型介绍(节点、单元、材料特性),边界条件模拟,整体计算内力,加载方式,计算结果。4.3.10主要结论参照规范要求,对承载能力、应力、裂缝、变形等指标给出明确结论。4.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4.4.1一般规定1施工图各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2模型应保证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宜具有一致性;模型在交付前,宜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模型数据已经经过内部审核和调整,并且是最新版本;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220 3模型宜具有兼容性,能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修正和管理,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应满足数据互用的要求。4对于同一个项目,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5施工图模型设计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项目进行合理化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6施工图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直接应用模型出部分施工图纸,同时模型可在施工阶段及后期运维阶段持续完善及应用,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4.4.2交付要求1设计说明书1)设计总则(1)项目模型设计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2)项目模型的建模总则说明:A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或定位基点)设置;B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C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表4.4.2-1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类别命名原则示例主梁主梁_材质_尺寸(cm)_(扩展描述)主梁_混凝土_箱型900x160桥墩桥墩_材质_尺寸(cm)_(扩展描述)桥墩_混凝土_矩形180x160桥台桥台_类型_高度(cm)_(扩展描述)桥台_重力式_600桩基桩基_类型_尺寸(cm)_(扩展描述)桩基_端承桩_2000xφ150_桥面系桥面系_组成_功能划分(m)_(扩展描述)桥面系_人行道+车行道220 _2m人行道+7.5m车行道铺装铺装_类型_厚度(cm)_(扩展描述)铺装_沥青混凝土_9栏杆栏杆_材质_节长(cm)_(扩展描述)栏杆_钢材_200防撞护栏防撞护栏_材质_节长(cm)_(扩展描述)防撞护栏_钢材_200伸缩缝伸缩缝_类型_型号(cm)_(扩展描述)伸缩缝_模数式_D80支座支座_类型_型号(MN)_(扩展描述)支座_GPZ(Ⅱ)_6.0注:1)本表中的命名规则仅为示例,企业可以根据国家、重庆市或项目要求编制该规则。2)如模型元素无需扩展描述相区分时,则在元素名称中不体现扩展描述字段。3)其它未列出的构件参照上述原则命名,且命名不应超过4个字段的长度。4)其它元素命名所选取的各字段应以能表达模型元素的主要特征为原则。5)模型元素的名称需进一步区分的,应在扩展描述字段体现。6)各字段之间以下划线“_”断开。D涉及大项目时模型的拆分设置,可用分解图表的形式附加说明;E模型视图设置与命名: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须一致。2)软件平台(1)各专业模型创建所采用的软件平台及软件版本号;(2)提交项目模型的数据格式说明;(3)提交的数据格式与其它同类相关BIM软件格式的兼容性说明。3)将以上内容填入相应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附表。2设计模型1)一般规定(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内容宜包含桥梁,引道,附属,管理用房;(2)本阶段模型深度原则:宜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关键尺寸、关键构造细节及内部构件的组成;构件所含信息宜包含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具体要求见深度要求表;(3)设计模型宜提交原始文件格式,并同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4)提交的模型宜分为各专业模型和专业间的合并模型,对于涉及大项目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宜与1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220 (5)设计模型宜以光盘或U盘作为媒介来交付相宜的电子文件,并附带有签字盖章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附表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两份。2)桥梁桥梁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4.4.2-2。表4.4.2-2桥梁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场地模型包含场地地形地貌、管线、场地周边环境等。桥梁主要技术参数:荷载等级、高程系统、航道标准、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地震烈度、结构体系及约束条件;2上部结构(混凝土梁、钢箱梁、钢桁梁、组合梁等)的梁段划分、详细构造、预应力体系;各部位采用的材料、预应力材料及张拉力等信息,施工方案说明等;3下部结构包含桥墩(含盖梁)、桥台、承台及基础的详细构造、定位位置与高程;各部位采用的材料、基底承载能力要求;4桥塔(斜拉桥、悬索桥)的详细构造、塔冠构造、索塔锚固系统的详细构造、预应力体系、定位位置与高程等;各部位采用的材料、预应力材料及张拉力等信息,施工方案说明等;5拱桥包括拱节段划分、拱座、拱肋(箱)、横撑的详细构造;吊索(系杆索)的布置、构造及其锚固构造细节;各部位采用的材料、节段划分情况,施工方案说明等;吊索及系杆索力、无应力长度等;6锚碇(悬索桥)的分块、各部位的详细构造、锚固系统、基础埋置位置与高程等;各部位采用的材料、锚固系统防腐要求,施工方案说明等;7缆索系统(悬索桥)主索鞍、散索鞍、索夹的详细构造、主缆线形和吊索布置、主缆和吊索构造;各部位采用的材料,防护体系,主缆及吊索力、无应力长度等;8拉索(斜拉桥)的主要构造、线形等;各部位采用的材料、斜拉索索力、无应力长度、防护体系等;9桥面功能区划分。10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注:其他特殊桥梁可参考上述构件深度建立桥梁信息模型;3)引道引道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4.4.2-3。220 表4.4.2-3引道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场地的位置和周边环境;1.场地的地理区位;2.主要技术指标: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速度、标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高、路面设计标准轴载、抗震设防标准等。3.引道设计范围2与设计图纸相符的道路路线信息;3路基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4路面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5交通安全与公共服务设施包含主要交通标线等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注:其他道路类型参照“3城市道路”相应要求执行。4)附属附属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4.4.2-4。表4.4.2-4附属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安全设施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主要包括防撞护栏、人行道栏杆、伸缩缝构造、搭板、支座系统等1.防撞等级、伸缩缝型号,支座型号及约束方向等2.照明系统的主要设计标准和参数。3.排水主要技术参数。4.桥面铺装的技术指标。2照明灯具布置,灯杆构造、材料及其他参数;3排水系统管道的构造、材料及其他参数;4桥面铺装、人行道构造、材料及其他参数。5过桥管线布置、管径、材料及其他参数;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5)管理用房如桥梁工程设有管理用房,其模型深度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执行。220 5城市隧道工程5.1总体设计5.1.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简要说明推荐方案的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人行横通道、车行横通道、紧急停车带数量,通风方式,照明方式,竖井、斜井,附属洞室及逃生通道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物理设计界面。3)设计内容说明本图册设计包含的专业内容,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对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作准确列举。2)相关文件资料对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作详细列举,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量资料、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及审查合格的报告、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作逐条说明。220 3工程建设条件1)工程地理位置简述拟建隧道所处的具体位置,隧道周边的既有道路条件。2)自然条件对隧道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气候、气温、主导风速风向、日照、降雨、植被、地表水系、地下水系、洪水及排泄条件等进行描述。对隧道沿线自然环境及人文历史环境的进行整体描述。3)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简述隧址区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区域稳定性、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岩体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地震等。4)隧道洞身主要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对隧道洞身的围岩条件的总体评价,包括围岩级别、稳定性、涌水量及修建隧道的适宜性。5)隧道洞口及明挖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就隧道洞口的地形条件、地质条件进行详细描述,对明挖段基坑边坡、仰坡稳定性分进行析,评价洞口高边坡、危石对工程的危害。6)不良地质条件简述对隧道工程建设有影响的不良地质现象,不良地质条件的地段,分析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不良地质包括但不限于:断层破碎带、堆积体、溶洞、地下水、采空区、有害气体地层、滑坡、危岩、泥石流等。)7)施工辅助通道围岩地质条件按本节3~6条进行阐述。8)斜/竖井围岩地质条件按本节3~6条进行阐述。9)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220 逐处阐述建设影响范围内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建筑、道路、公路、铁路、桥梁、立交桥、交通隧道、地下人防洞室、地下建筑、电缆隧道、地下排洪道等)的位置分布、建筑特性、用途及使用状况、结构型式和基础条件,与隧道的空间位置关系等。10)建设影响范围内的轨道交通根据轨道保护线的要求,介绍建设影响范围内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轨道交通情况、制式、结构型式,与隧道的空间位置关系等。11)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市政管线说明建设影响范围内主要管线的数量、管线的重要性、用途、结构型式和埋置条件、与隧道的空间位置关系等。4设计原则与技术标准1)主要设计原则依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设计原则,应符合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环境协调的要求。2)主要技术标准阐述初步设计批复的与隧道设计有关的建设标准,包括:道路等级、设计行车速度、隧道建筑限界、设计使用年限、荷载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及隧道运营期间洞内卫生、照明、消防、监控、通讯标准、供电负荷等级等。5隧道平纵横设计1)隧道平纵面逐段说明隧道名称、工程地点、布置形式、桩号、长度、平纵线形指标,横通道、紧急停车带布置等。2)隧道横断面阐述隧道主洞、横通道、紧急停车带的限界宽、限界高,内轮廓断面形状、净宽、净高等设计参数。3)施工辅助通道平、纵、横断面阐述施工辅助通道等附属结构总体规模、布置方式、断面形状等情况。4)斜/竖井平、纵、横断面阐述斜井、竖井结构总体规模、布置方式、断面形状等情况。220 6洞外道路工程设计隧道洞外两端的接线道路设计,参照其他相关章节要求编制。7隧道景观绿化设计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1款执行。5.1.2设计图纸1隧道(地质)平面图应绘制地形、地物(含地下建筑)、导线点、坐标网格、指北针、路线线形及曲线要素;示出地层岩性、产状、地层界线、地质构造及其产状等;应标注钻孔、坑、槽探和物探测线等位置及编号;绘出路线测设中线、隧道平面布置(包括影响范围内的主要建构筑物);洞口、横通道、紧急停车带位置;斜井、竖井、辅助通道布置等。2隧道(地质)纵断面图应绘出地面线、土石分界线剖面位置处主要建(构)筑物及其基础或投影;钻孔柱状图示、钻孔位置、分层标高,地层岩性、构造带、结构面及地层界面线,溶洞、采空区可能出现的区域;隧道纵断面布置,进出口位置、桩号、标高,斜井、竖井、横通道、紧急停车带位置和辅助通道接口位置和高程标尺等。图示下表应包含如下内容:工程地质栏,分段描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包括:地层岩性、地层产与隧道轴线的夹角关系、结构面、地下水分段涌水量、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弹性波速、BQ值等;围岩级别栏,暗挖施工段落标注围岩级别及分段长度,明挖施工段落标注边坡岩体类型及长度;衬砌类型栏,标注采用的衬砌类型及长度(包括明挖隧道);辅助工程措施栏,说明需采用的辅助工程措施地段和长度;施工方案栏,标注开挖方法(如控制爆破、非爆开挖)及长度,施工方案(如全断面、台阶及CD法等)及其长度;隧道纵坡及坡长栏,标注纵坡方向、纵坡值、纵坡长度和洞内坡长;地面高程栏:标注主要地面特征点标高;设计高程栏,在100m桩、围岩级别分界点、衬砌类型分界点、横通道、紧急停车带中桩、纵坡变化点应标注高值;里程桩号栏,按220 10~20m间距列出桩号。3隧道横断面设计图(建筑限界及内轮廓)应包括主洞、横洞、紧急停车带建筑限界及内轮廓图,按不同类型分别;建筑限界应示出车道、余宽、检修道(人行道)等组组成及测设线、设计高程与超高旋转点等定位信息;内轮廓应示出不同超高情况下与建筑限界的最小富裕量。图示比例尺1:50~1:200。施工辅助通道平、纵、横断面图:参考主洞相关平纵横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斜/竖井平、纵、横断面图等:参考主洞相关平纵横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5.2隧道结构设计5.2.1设计说明1设计原则阐述结构设计理念、结构内力计算方法及结构设计方法等重要原则。2隧道洞口设计说明洞门型式,简要介绍洞门建筑方案。3明挖围护结构设计就围护结构方案及参数等进行介绍、明确荷载及组合、简要介绍计算结果、排水方案、监测方案。4明挖主体结构设计说明结构选型与布置情况、明确荷载及组合、简要介绍计算结果。5抗浮设计说明抗浮要求、措施及布置情况。6暗挖主体结构设计220 按隧道不同结构型式分别介绍衬砌结构设计情况和处理措施。包括:分离式隧道、小间距隧道、连拱隧道、分岔隧道、交叠隧道等。列出隧道主洞各断面结构型式的支护衬砌设计参数表。7横通道结构设计阐述人行、车行横通道布置原则、设置间距,交叉口结构布置、结构设计等。列出横通道及交叉口段各断面结构型式的支护衬砌设计参数表。8应急停车带结构设计阐述紧急停车带布置原则、设置间距。列出各断面结构型式的支护衬砌设计参数表。9附属结构设计阐述附属结构主要形式、布置具体位置,结合不同的周边环境、使用功能、断面大小等采取不同支护参数,其他相关要求参考本节的第2~7条执行。10施工辅助通道结构设计相关要求参考本节的第2~8条执行。11斜/竖井结构设计相关要求参考本节的第2~8条执行。12隧道路面结构设计隧道路面总体方案、有(无)仰拱段主洞路面组成、横通道路面组成等。13结构构造及技术要求对主体结构的变形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钢筋连接、钢筋弯折、特殊构造的设置及技术要求、采用的规程做出明确的说明。14结构耐久性设计措施说明隧道在使用阶段所处的作用环境等级,说明主体结构及可更换修复构件的不同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要求,如隧道结构及构件的保护层厚度、裂缝控制宽度、建筑材料要求、施工养护要求等。5.2.2设计图纸1洞口设计图220 按隧道进出口分别绘制洞门平面图、洞门立面图、洞口纵断面(地质)图、洞口横断面(地质)图等方案设计图、洞口截排水系统图、边仰坡防护设计图。要求反映左右洞洞口平面和空间位置关系。2基坑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要求表达支护总体方案、开挖及其与周边重要建(构)筑物的空间位置关系,并反映围挡、排水及交通疏解等方案。3基坑围护结构立面布置图、基坑支护典型横断面图要求表达支护结构方案、支护参数、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4围护结构配筋图,构造图及大样图要求表达支护结构配筋及构造。5明挖衬砌结构断面图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绘制,主要绘制结构尺寸及构造、示意出示意电缆沟、路侧边沟、深埋水沟、路面结构、纵向盲沟等位置,列出延米工程数量表,必要的附注说明。6明挖衬砌结构配筋图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绘制,主要绘制各种类型结构钢筋及其构造。7抗浮设计图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绘制,主要绘制结构尺寸及构造,列出工程数量表,必要的附注说明。8主线隧道衬砌断面图详细表达开挖轮廓、锚杆类型及布设、结构尺寸及构造、示意出电缆沟、路侧边沟、深埋水沟、路面结构、纵向盲沟等位置,列出延米工程数量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9主线隧道衬砌配筋图绘制主筋、分布钢筋及箍筋的布设及其构造,明确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大样,列出钢筋明细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220 10主线隧道衬砌钢架图绘制刚架的分段、节段尺寸及组装尺寸,连接构造要求,明确组装焊接要求,计列材料明细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11主线隧道超前支护图绘制超前支护的横断面布置图、纵断面布置图、大样图,明确其环向间距、纵向排距、注浆要求,列出材料明细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12匝道隧道衬砌断面图,匝道隧道衬砌配筋图,匝道隧道衬砌钢架图,匝道隧道超前支护图,车行横通道衬砌断面图,人行横通道衬砌断面图,应急停车带衬砌断面图要求同主线设计图。13分岔部结构设计图详细绘制隧道分岔过渡段结构平面设计图及各砌断面结构的开挖轮廓、锚杆类型及布设、结构尺寸及构造、示意出电缆沟、路侧边沟、深埋水沟、路面结构、纵向盲沟等位置;绘制衬砌结构的主筋、分布钢筋及箍筋的布设及其构造;绘制衬砌结构的钢拱架设计图;列出钢筋明细表及延米工程数量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14各种交叉口设计图详细绘制隧道交叉口结构平面设计图及主轴方向的剖面图;绘制加强段衬砌开挖轮廓、锚杆类型及布设、结构尺寸及构造、示意出电缆沟、路侧边沟、深埋水沟、路面结构、纵向盲沟等位置;绘制交叉口处及加强段衬砌结构的主筋、分布钢筋及箍筋的布设及其构造;绘制异形及特殊布置的钢拱架设计图;列出工程数量增减量汇总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15各种堵头墙设计图绘制各堵头墙立面图、纵断面图及配筋图,列出工程数量增减量汇总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220 16逃生通道设计图绘制其(地质)结构平面图布置图、(地质)结构纵断面展布图、衬砌断面图(含配筋图、钢拱架及超前支护设计图)、交叉口及特殊节点设计图,计列断面延米工程数量表、交叉口及特殊节点工程数量增减量汇总表。平纵图示比例尺1:200~1:1000,其余图示比例尺1:50~1:200。17地下雨(污)水泵房结构设计图绘制其(地质)结构平面图布置图、(地质)结构纵断面展布图(剖面图)、衬砌断面图(含配筋图、钢拱架及超前支护设计图)、端头墙设计图、交叉口及特殊节点设计图,计列断面延米工程数量表、交叉口及端头墙、特殊节点工程数量增减量汇总表。图示比例尺1:50~1:200。18地下变电所设计图同地下雨(污)水泵房结构设计图。19地下消防水池设计图同地下雨(污)水泵房结构设计图。20电缆通道设计图同逃生通道设计图。21其他附属结构设计图22施工辅助通道结构设计图同逃生通道设计图。23斜(竖)井衬砌断面图同逃生通道设计图。24斜(竖)井衬砌配筋图同逃生通道设计图。25隧道路面结构断面图绘制结构横断面布置图、路面结构大样图,列出延米工程数量表。必要的附注说明。图示比例尺1:50~1:200。220 26隧道结构与沥青路面连接部设计图27隧道路面铺装接缝处理设计图等。5.3隧道防排水设计5.3.1设计说明1设计原则阐述隧道防排水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理念,2隧道防水设计对衬砌抗渗等级进行规定、分别对明挖、暗挖、特殊地段的防水设计进行说明。3隧道衬砌排水设计分别对明挖、暗挖、特殊地段的排水设计进行说明,对隧道排水管沟施工工艺进行说明。4隧道堵水设计对预注浆、后注浆等使用范围、相关参数、施工工艺等进行阐述。5隧道消防水、废水、雨水集水排水设计阐述排水收集及输送管渠、集水池、泵房等设施以及管材选用、管道防腐要求等。6防排水材料、工艺要求等对隧道主要防排水材料性能进行规定,对防排水工程施工工艺进行要求与规定。7井点降水阐述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点抽水量、井点间距及管路系统等。5.3.2设计图纸220 主要包括:防排水系统总平面图,主线隧道衬砌防排水图,匝道隧道衬砌防排水图,车行横通道衬砌防排水图,人行横通道衬砌防排水图,防排水节点构造大样图,隧道施工缝、变形缝设计图,隧道预注浆堵水设计图,隧道后注浆堵水设计图,隧道补注浆堵水设计图,隧道排水管网平面布置图、隧道排水泵房设计图、隧道洞口雨水截水设计图,隧道各类排水布置节点详图,隧道衬砌防排水材料技术指标,井点降水设计图,主要设备表等。5.4隧道建筑5.4.1设计说明1隧道洞口光过渡段建筑说明设置位置、范围、型式、主要尺寸等。2隧道内装分别阐述主洞、匝道、横通道、附属设施等内装设计要求,对内装相关性能要求、施工工艺进行论述。3隧道附属用房阐述隧道附属用房的位置、用地范围、房屋型式、断面大小、外立面处理等。4隧道风塔/亭阐述隧道风塔/亭的位置、用地范围、高度、外立面处理等。5.4.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隧道洞口光过渡段立面、纵断面设计、横剖面设计图,各类配套设备用房的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剖面、地面建筑所有立面图、楼梯及其他详图设计图,隧道内装设计图,隧道风塔/亭设计图等。220 5.5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方案5.5.1设计说明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方案针对探水、探洞、建筑物基础、既有管网、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同段落,提出不同超前地质预报的要求。2隧道监控量测方案针对隧道洞身段、洞口段、地表建(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工程等不同段落,提出相关的监控量测要求。3水环境监测方案针对地下水环境敏感地区,应提出相应的监测要求。5.5.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图,隧道明挖基坑与结构监测方案图,隧道暗挖洞室监控量测方案图,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监测方案图,隧道水环境监测方案图等。5.6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5.6.1设计说明1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隧道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基本情况说明、与隧道位置关系说明、保护方案说明。应分节点分别介绍。2临近轨道交通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隧道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基本情况说明、与隧道位置关系说明、保护方案说明。应分节点分别介绍。3临近市政管线的迁改与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隧道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市政管线220 基本情况说明、与隧道位置关系说明、保护或迁改方案说明。应分节点分别介绍。5.6.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临近各类建(构)筑物的位置关系图,临近各类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设计图,临近各类建(构)筑物的保护监测方案图。5.7不良地质处治预案5.7.1设计说明对不良地质条件性质、分布及与隧道的关系、对隧道可能产生的危害性进行说明,并提出处治对策。5.7.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各种情形下的不良地质处治预案设计图。5.8隧道施工方案5.8.1设计说明1明挖施工方案针对明挖段周边建设条件、洞口或基坑支护结构方案,说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和开挖方法。2暗挖段施工方案针对暗挖段周边建设条件、支护结构方案,说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和开挖方法。说明3特殊路段施工方案说明特殊节点或路段的隧道施工方案。4施工场地布置分析施工场地布置条件,说明施工场地布设方案。5施工工期220 说明施工进度要求,对施工进度和总体工期进行分析说明。5.8.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不同条件下的隧道开挖方案图,施工场地布置图,施工进度横道图等。5.9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5.9.1设计说明分析隧道的主要工程风险,提出防范应急预案,特别对需要实施的设备、材料、施工注意事项以及管理要求等提出明确建议。5.9.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各类典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治预案图等。5.10隧道机电设施预留预埋5.10.1设计说明阐述隧道设计车速、车道数、建筑限界、防火设计分类等级等。1概述1)工程概况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人行横通道、车行横通道、紧急停车带数量,通风方式,照明方式,竖井、斜井,附属洞室及逃生通道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220 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3隧道通风预留预埋阐述隧道通风方案、通风机型号和重量、风机布设间距以及施工注意事项。4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预留预埋阐述隧道消防设施洞室的设置位置和间距、洞室大小及距检修道的高度,隧道洞外消防设施预留洞室和管道的敷设方案和尺寸大小,以及施工注意事项。5隧道供配电预留预埋阐述各配电设施洞室的设置位置和间距、洞室大小及距检修道的高度、所对应的预埋管大小和根数,以及施工注意事项。6隧道监控设施预留预埋阐述各监控设施洞室的设置位置和间距、洞室大小及距检修道的高度、所对应的预埋管大小和根数,以及施工注意事项。7接地系统阐述隧道内和附属设施房内接地网接地电阻设计要求、接地材料及型号、敷设间距,以及施工注意事项。8预留洞室结构配筋阐述预留洞室结构设计,结合不同的周边环境、使用功能、断面大小等采取不同支护参数。220 5.10.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隧道射流风机预留预埋,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预留预埋,隧道供配电预留预埋,隧道监控设施预留预埋,预留洞室结构配筋等图纸。5.11施工工艺及施工注意事项列出施工有关注意事项,对于重要或特殊、技术难度较大、安全风险较高的节点或路段的施工要求应重点强调。5.12隧道通风5.12.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通风方式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220 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阐述隧道通风设计原则、设计卫生标准、安全标准、舒适标准、防灾标准、洞口噪声标准、洞口环境标准等,以及隧道防火设计分类等级。4通风设计参数(含交通量与交通组成)阐述隧道通风设计参数取值、交通量与交通组成。5通风方案阐述初步设计阶段的通风方案比选过程及施工图设计采用的通风方案,包括通风方式、通风井设置方式、风机房设置位置等。6通风控制工况阐述隧道左右洞通风设计所采用的控制工况。7设计风量与风速阐述隧道正常交通工况和火灾、交通阻滞等异常交通工况以及换气工况下的计算风量、设计风量及风速,采用送排式纵向通风方式的隧道还应给出各通风区段的设计风量/风速、排风量/风速、送风量/风速、排风口风速、送风口风速等。说明隧道出口废气排放对附近空气质量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治措施。8通风设备型式及系统设置阐述隧道拟采用的通风设备型号和技术参数,系统设置包括隧道装机功率、射流风机布置、轴流风机的布置以及通风井的主要设计参数9通风控制及节能措施阐述通风控制的一般要求和节能措施220 。应包括:隧道在正常交通工况和交通阻滞工况下风机开启数量。10隧道火灾排烟控制阐述火灾工况下隧道通风排烟策略。应包括:火灾排烟控制风速、烟流流向、风机开启数量。11附属设备用房通风排烟阐述附属设备用房通风和排烟设计参数取值、通风排烟方式以及相关通风设备技术参数等。5.12.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隧道通风系统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隧道通风横断面布置图,通风机房平剖面布置图,通风联络风道平剖面布置图,隧道通风排烟及人员疏散示意图,附属设备用房通风空调平剖面布置图,设备安装详图等。5.13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5.13.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通风方式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220 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阐述设计原则隧道洞内外用水量、灭火持续时间。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总体设计方案阐述隧道防火设计分类等级和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系统方案。5隧道洞内消防灭火设施阐述洞内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设施的设置。灭火器包括灭火器洞室尺寸大小及配置、灭火器类型及技术参数;消火栓系统包括消火栓洞室尺寸大小及配置、消火栓主要技术指标、消火栓消防用水量。6隧道洞外消防灭火设施阐述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闸阀井的设置。7隧道消防水源及供水方式阐述隧道消防水源及供水方式、水泵房设置位置及技术参数、高低位水池设置位置及技术参数。8隧道消防管网阐述隧道消防管网技术参数、材质及防腐、防冻技术要求。9附属设备用房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220 阐述附属设备用房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参数、消防灭火方式以及相关消防设备技术参数等。5.13.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平面布置图,隧道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系统图,隧道内消防管网压力分布图,隧道消防给水泵房布置图,隧道消防给水、灭火设备布置节点详图,附属设备用房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等。5.14隧道照明5.14.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通风方式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220 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阐述照明设计原则、隧道洞外亮度、折减系数、中间段亮度、均匀性、灯具养护系数、亮度照度换算系数、灯具利用系数技术指标。4照明系统设置阐述灯具选择与布置,各照明段灯具采用灯具功率、间距、布设方式等。5应急照明阐述应急照明布设方式。6照明控制及节能措施阐述照明控制方式、控制策略及节能措施。7灯具技术指标阐述隧道照明灯具光通量、色温、寿命、光衰、显色指数等技术指标。8附属设备用房照明阐述附属设备用房照明布设方式,所采用灯具技术参数等。5.14.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照明平面布置图,隧道紧急停车带、横通道照明平面示意图,隧道灯具安装位置图,附属设备用房照明平面布置图。5.15隧道供配电5.15.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220 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通风方式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阐述隧道供配电系统设计原则以及技术标准,如用电设施负荷等级等。4隧道电源阐述隧道所接入的外电源电压等级、回路数以及上级变电站的名称、地理位置、上级变电站主接线状况以及接线长度等。5变电所设置及供电范围阐述隧道变电所设置的具体位置,以及供电的具体设施。6隧道供电系统构成220 阐述隧道变电所10kV和0.4kV系统的构成。7计算负荷及无功补偿阐述隧道洞内外用电设施名称、功率和计算用电负荷,以及变电所的无功补偿方式和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值。8电气主接线方式阐述隧道10kV和0.4kV系统的主接线方式以及2路市电之间或市电与柴油发电机组的联锁关系等。9隧道配电阐述隧道各用电设施的配电箱设置位置、间距以及配线方式、电缆型号及规格、长度以及敷设方式。10设备启动电气控制阐述隧道各用电设施的手/自动、现场/远程的控制方式以及与隧道监控系统的界面点。11防雷、保护接地阐述隧道变电所和隧道内用电设施的防雷接地的具体做法。12电力监控和电气火灾系统阐述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和电气火灾系统的目的,隧道变电所10kV和0.4kV配电系统回路具体的“三遥”信号以及系统实现的功能,电力监控计算机设置的位置,电力火灾系统监测装置设置方式、设置的位置以及系统软件的功能描述等。13变电所主要设备选型及继电保护、谐波抑制阐述隧道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型号选择以及10kV配电系统各进、出线回路的继电保护范围,隧道用电设施谐波抑制的方法和措施。14电气节能阐述隧道电气节能措施,包括变电所设置的位置、电缆截面选择、无功补偿方式以及节能变压器、照明节电设施的选取等。220 5.15.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隧道供电系统构成图,隧道变电所用电负荷计算表,隧道变电所10kV、0.4kV供电系统主接线图,隧道变电所EPS、UPS应急电源电气主接线图,隧道电力监控系统图,隧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隧道设备启动电气控制原理图,隧道变电所电力设备图,设备配电图,接地系统构成图,必要的设备安装详图和电缆清册等。5.16隧道监控5.16.1设计说明1概述1)工程概况说明隧道区域位置,总体规模,洞内设施、附属洞室等概貌。内容应包括:隧道名称,隧道地点,隧道长度,隧道净宽、净高,通风方式等。2)设计范围说明本图册设计范围,明确专业设计界面。2设计依据1)采用的规范和规程说明与本工程有关的且在隧道设计施工中拟采用的有效设计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的名称与版本号。2)相关文件资料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如: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含特殊技术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根据工程特点可能有的相关专题、专项及其它有关文件。3)对前阶段评审或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阐述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220 4)对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3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4监控等级及系统配置阐述隧道监控系统分级(类)、设施配置情况。5管理救援机构阐述运营管理机构的设置位置、功能。6中央控制系统阐述交通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7交通监控系统阐述交通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8设备监控系统阐述设备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9视频监视系统阐述视频监视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10有线电话系统阐述有线电话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11无线通信系统阐述无线通信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12广播系统阐述广播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13火灾报警系统阐述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设置方案及组成。14弱电电源及接地系统220 阐述弱电电缆的选型及敷设、弱电设备的防雷及接地。15监控控制流程(包括正常工况、交通事故工况和火灾工况)阐述根据正常工况、交通事故工况和火灾工况,对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进行阐述。16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说明各子系统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5.16.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表,隧道监控按各分系统出图,主要包括中央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设备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有线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弱电电源及接地系统等;隧道监控系统构成图;隧道机电设施联动控制图;隧道监控控制流程;隧道监控设施平面布置图;隧道监控设施安装断面图;必要的设备安装详图和电缆清册等。5.17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计5.17.1设计说明1设计原则2隧道标志3隧道标线4突起路标5.17.2设计图纸主要包括:标志平面布置图,标志板面大样图,标志构造图,标志基础图,隧道内标线布设平面图,隧道口立面标记设计图,主要设施安装大样图。5.18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设计220 说明生态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环境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固体废弃物等控制措施以及隧道弃渣的处理(利用)方案。景观绿化设计参照本规定3.1.2条中第23款执行。5.19主要建筑材料与工程量统计原则5.20其他说明5.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5.21.1一般规定1施工图各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2模型应保证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宜具有一致性;模型在交付前,宜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模型数据已经经过内部审核和调整,并且是最新版本;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3模型宜具有兼容性,能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修正和管理,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应满足数据互用的要求。4对于同一个项目,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5施工图模型设计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项目进行合理化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6施工图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直接应用模型出部分施工图纸,同时模型可在施工阶段及后期运维阶段持续完善及应用,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220 5.21.2交付要求1设计说明书1)设计总则(1)项目模型设计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2)项目模型的建模总则说明:A.模型坐标体系或定位基点设置;B.整体定位与构件定位;C.模型文件命名规则,宜采用“项目名称_专业_描述_(扩展)_日期”格式;D.构件的命名规则,宜采用“组件_构件_描述_(扩展)”格式,如:E.对于大型复杂隧道工程项目,模型宜进行拆分,可用分解图表的形式附加说明;表5.21.2-1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构件名称示例基坑支护结构抗滑桩支护结构-抗滑桩-C30初期支护喷射砼初期支护_喷射砼_22cm二次衬砌二次衬砌_模筑砼_35cm二次衬砌二次衬砌_调平层_35cm二次衬砌二次衬砌_仰拱填充_C20路侧边沟管沟_路侧边沟盖板_C35中心水沟管沟_中心水沟侧壁_预制要求说明:1)本表中的命名规则仅为示例,企业可以根据国家、重庆市或项目要求编制该规则。2)其它未列出的构件参照上述原则命名,且命名不宜超过4个字段的长度。3)其它构件命名所选取的各字段应以能表达模型元素的主要特征为原则。4)模型构件的名称需进一步区分的,应在扩展字段体现。5)各字段之间以下划线“_”断开。2)软件平台(1)各专业模型创建所采用的软件平台及软件版本号;220 (2)提交项目模型的数据格式说明;(3)提交的数据格式与其它同类相关BIM软件格式的兼容性说明。3)将以上内容填入相应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附表。2设计模型1)一般规定(1)模型深度:应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构件所含信息应包含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具体要求见表5.21.2-2;(2)设计模型宜提交原始文件格式,并同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3)对于大型复杂隧道工程项目,模型拆分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宜与模型文件命名要求一致;(4)设计模型宜以光盘或U盘作为媒介来交付相宜的电子文件,并附带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设计说明表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两份。2)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隧道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坑支护,洞门,主洞,横通道,斜(竖)井,逃生通道、辅助通道、附属结构,机电(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监控)设施等,见表5.21.2-2所示。表5.21.2-2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明挖隧道基坑主要支护结构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1.场地的地理区位;2.主要技术指标:与隧道设计有关的建设标准,包括:道路等级、设计行车速度、建设规模、隧道建筑限界、平纵指标、设计基准期、荷载标准、抗震设防标准等。2隧道洞门及洞门铭牌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3隧道主洞,人、车行横通道(含紧急停车带),斜、竖井,逃生通道、辅助通道等结构的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二次衬砌模筑混凝土(含仰拱填充、压重层)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4隧道对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影响较大时,宜建立建(构)筑物模型;220 5路面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6管沟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7主要通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隧道风机、排烟风阀);主要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主要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主要监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器、报警电话、摄像头);主要附属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用房、变电所)等构件的尺寸、材料、规格及其他参数;8隧道内主要标志标线的尺寸及其他参数;9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注:模型深度要求应符合《重庆市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220 6城市给水工程6.1设计说明书6.1.1概述1设计依据对主要设计依据的文件或资料名称、完成时间及来源(批准的部门、文号等)作详细列举,如:1)业主的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2)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及审查意见;3)工程地质详细勘测报告;4)地形图及管线测量资料;5)相关重要的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等;2工程简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年限、服务人口、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工期、业主信息”等。3上阶段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作逐条说明。若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内容、用地红线等指标与原审批条件相比发生重(较)大改变,则应补充论证资料并按原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4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和标准列举在设计中已采用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和设计标准等。5对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220 6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对设计方案前期论证情况作概述回顾、对项目业主特殊的技术要求进行说明、对项目工程特点作简要的归纳及图文分册描述等。6.1.2设计内容1工艺设计除需满足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外还应补充说明:给水厂(站)工程应说明各单体构筑物的主要工艺设计参数、尺寸、数量、主要设备及工艺管道的设计功能、安装要求、运行条件(开停水泵时对取水水位或清水池水位的要求、设备的备用关系等),并应说明厂内各种工艺管道与外部配套设施的关系。给水管道工程(含厂区平面及构筑物内工艺管道)应说明管道位置、管材及接口,管道防腐,管道附件及附件井,管道穿越铁路、公路、轨道、桥梁、隧道河流及深覆土段的特殊处理措施,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消毒的要求,管道基础及回填要求等。2建筑设计(1)设计依据应简述上阶段批文名称(含文号)、上阶段设计文件名称、本阶段设计任务书或业主要求(如有)、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等;(2)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说明建筑名称、建筑地点、建设单位、建筑分类、使用功能及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最大跨度、建筑防火分类(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害性)和耐火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室内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3)设计范围及内容220 如是组合建筑,应说明本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范围;另应明确非标门窗、幕墙、专业厂家制造和室内外二次装修(精装修)设计是否包含在内。(4)建筑定位、设计标高及制图标准说明本建筑物施工定位放线图的图号;室内设计标高为±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值;室内完成面标高的含义;图中所有设计图例、符号及标注等,除补充注明者外,所采用的制图标准;图中所注尺寸的单位。(5)地下室防水工程说明地下工程各部位的防水等级、地下工程主体采用的防水材料厚度、规格等、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结构地板垫层的强度和厚度的一般要求。(6)墙体工程1)钢结构围护墙体工程钢结构围护墙体工程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建筑等级、建筑造型、使用功能要求等进行系统设计。选用的材料、厚度、规格、板型及其它主要性能要(可在钢结构围护系统材料表中统一明确);墙体安装、搭接的一般要求,如风向额影响、温度变形、防水灯。2)砌体工程明确墙体用材的干密度、孔隙率、强度等级及对砌筑砂浆的要求;明确墙体类型及材料;承重墙、非承重墙、室内分隔墙分别采用的构造图集;特殊部位如电梯井、防潮层以下、卫生间、女儿墙、门窗洞口周边等的墙材及构造要求;防潮层做法;墙体留洞及封堵要求;门窗垛的一般要求;墙体位置与轴线关系的一般要求。特殊墙体如防爆墙、隔声墙、屏蔽墙、工艺保温墙的一般要求。(7)屋面工程1)明确金属屋面板材质、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及执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验收规范;明确保温隔热层、隔离层材质;明确屋面板搭接与年最大频率风向的关系。220 2)钢筋混凝土屋面明确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及执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验收规范;说明找坡层、防水层、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的材质、厚度等设置要求;说明设施如雨水管、透气管等设置要求;说明分隔缝、嵌缝材料等的设置要求。(8)幕墙工程明确幕墙门窗设计的基础数据如风压、风荷载标准值;明确其物理性能标准采用的规范及其分级要求;明确幕墙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9)外装修工程外装修设计和做法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明确外墙的防水要求;明确外装修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10)内装修工程内装修设计和做法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明确内装修工程执行的规范;明确内装修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明确地面地基的压实系数及含水量要求;明确地面平整度要求;明确门窗与墙体轴线关系的一般要求;明确墙体护角的一般要求;明确安装在易于收到人体或者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的防撞和警示要求。明确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控制措施。(11)油漆涂料工程油漆涂料工程所采用的油漆涂料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无防火要求的室内外露钢构件、栏杆等的除锈、涂装一般要求。(12)建筑设备、设施工程卸货平台的技术指标(以表格表达);电梯、货梯的技术指标如编号、载重量、速度、提升高度、站数、台数等要求;起重设备的类型、编号、起重量、跨度、轨顶或轨底标高、工作制、台数、操作方式等要求;栏杆、栏板的等各级及使用年限;临空面、防虫网、防鼠板、屋顶检修梯等的一般要求。(13)防火设计220 明确建筑分类、建筑高度、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害性分类、执行的规范;明确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等的设置原则;明确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设置的一般要求。明确混凝土和钢结构部分各建筑构件(柱、柱间支撑,梁、桁架,楼板、楼面支撑,屋面承重构件、支撑、系杆,疏散楼梯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以表格表达);明确是否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防火要求的室内外露钢构件所采用的防火构造措施(防火涂料、防火板、其它防火隔热材料等)。采用的防火涂料、防火板、其他防火隔热材料,应明确类型、厚度及相关技术指标;保护措施的一般要求。明确隔墙、管井的防火构造一般要求;防爆泄爆的计算;灭火器设置依据,灭火器、消火栓设置的一般要求。(14)节能设计明确供暖或空调设计的范围;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厚度。采光设计:确定光气候分区;根据建筑性质确定采光等级;明确采光部位;根据规范计算实际采光系数标准值。(15)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回复及执行情况(16)施工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明确预留预埋、基体交接、样板工程、变更协商程序等一般要求。(17)装修及材料一览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1)一般装修应包含如下要素:用材部位、材料名称、构造做法层次、使用房间或部位;燃烧性能等级;用材部位一般应包含:楼地面、踢脚线、内墙面、顶棚、外墙面、屋面等;220 2)钢结构围护系统材料表应包含如下部位:屋面外内层板、屋面收边泛水板、墙面内外层板、墙面收边泛水板、雨蓬内外层板、雨蓬收边泛水板、天沟、雨水管、隔汽层、保温层、采光板、屋面通风等;①金属板应明确如下要素:部位名称、板型、规格、基板公称厚度、屈服强度、镀层类型、镀层单位面积重量、镀层各成分重量比、涂层类型、涂层状况(正面、背面);非金属板应明确:板型、规格、基板公称厚度、强度、容重、保温隔热指标、隔音、耐火等级等;②天沟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基板厚度、宽度、深度、颜色、镀层单位面积重量;③雨水管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规格、颜色;④采光板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板型、厚度、透光率、贴膜、颜色、质保期内透光衰减率、原材料场地;⑤保温层应明确如下要素:干密度、厚度、材质、贴面、位置、导热系数、憎水率、燃烧性能;⑥屋面通风应明确如下要素:部位、通风方式。(18)门窗设计说明及明细表1)设计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2)门窗的物理性能要求:基础数据如风压、风荷载标准值;明确其物理性能标准采用的规范及其分级要求(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隔声性能、采光性能)。3)一般要求:所有门窗五金件的正常使用年限;非标门窗构造安装详图的绘制单位;上悬窗开窗机内型、开启角度;卫生间门的通风要求;门窗立樘位置;外墙金属门窗的防雷要求。220 4)材料及制作安装要求:明确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型材表面材质颜色、防脱落装置、外观要求、连接固定片、伸缩缝的密封材料;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的性能及制作要求(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安全玻璃要求。5)提升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逃生门、防爆门窗、隔声门窗等各种特种门窗的要求。6)门窗明细表:应包括名称、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数量、采用图纸或标准图编号、框料颜色及品种。7)非标门窗的分格大样图(可在详图中表达):明确编号、分格、尺寸、标高、玻璃、开启扇位置等要素。3结构设计1、总则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给水工程的结构设计分可为厂区建构筑物、取水结构、大型管、渠、穿山隧道、跨河管渠、基坑与边坡工程等多种形式,其中厂区建构筑物及基坑与边坡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规定;取水结构、大型管、渠、穿山隧道、跨河管渠应满足本规定中桥梁隧道章节要求。2、目录图纸目录应包括工程编号及名称、图纸版本号图纸编号及名称、规格大小、张数、出图日期等。3、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如轨道交通),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20 2)各单体(或分区)构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规模、结构规则性判别,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3)当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应说明结构类型及采用的预制构件类型等。(2)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基准期应与结构使用年限相协调;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符合相关程序,经过审批的地勘报告。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6)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回复及执行情况及本工程相关专业的设计资料。7)结构专项论证、可行性论证。根据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专项技术论证或可行性论证,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工程,需提供论证或评审报告;8)采用桩基时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承载力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9)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10)其他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3)图纸说明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2)设计0.000m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其截面尺寸标记说明;(4)建筑分类等级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20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5)地下水位标高和地下构建筑物防水等级;6)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7)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及设计参数1)面层荷载、吊挂荷载;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3)栏杆荷载;4)楼(屋)面活荷载;5)风荷载;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7)温度作用及地下构建筑物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6)设计计算程序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7)主要结构材料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2)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采用预搅拌混凝土的要求;3)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采用预搅拌砂浆的要求;4)钢筋种类及使用部位、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其对应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220 5)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技术参数;6)钢结构所用的材料7)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包括连接套筒、浆锚金属波纹管、冷挤压接头性能等级要求、预制夹心外墙内的拉结件、套筒灌浆料、水泥基灌浆料性能指标,螺栓材料及规格、接缝材料及其他连接方式所使用的材料)。(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说明设计使用的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的应用范围及用量比例。如:预搅拌混凝土的适用范围、预搅拌砂浆的使用情况、钢筋选用原则以及设计使用高强度材料的名称及范围、设计使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的名称和范围;说明设计所采用的工程化建筑预制构件名称及其应用范围。(9)当项目按装配式结构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1)设计依据及配套图集2)预制构件的生产和检验要求。3)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堆放要求。4)预制构件现场安装要求。5)装配式结构验收要求。4电气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图、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用,有要求时提供)。设计总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简述水厂及泵站的规模,采用的净水工艺,近、远期的建设计划,主要建(构)筑物等。2)设计依据220 采用的主要标准和法规(含本地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3)设计范围明确电气专业设计内容,与相关专业的分工界面,以及不在本次设计范围的需要专项设计的电气系统。4)初步设计意见及回复,对照初步设计重大更改部分,说明其内容、原因和依据。5)供配电系统的构成、主要指标,设备主要技术要求。(1)明确用电等级和容量,确定供配电系统型式;(2)明确计量方式,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型式及继电保护;(3)说明变电所数量和位置,确定变压器容量、数量及负载率;(4)根据负荷性质,确定备用电源方式;(5)明确功率因数及补偿方式;(6)说明谐波状况及治理措施。6)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电气消防系统,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抗震设计,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参见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7)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可附在相应图纸上)。8)说明需要特别注意的工程难点、需要施工和招标注意的事项。5自控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控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图纸。设计总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及设计范围简述水厂及泵站工程规模、工艺流程,明确与电气专业、工艺设备自带控制器的分工界面。220 2)自控、仪表及通信系统的结构、功能、设计原则及主要指标。3)防雷及接地保护等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4)节能及环保措施。5)自控、仪表系统主要设备的选型要求。6)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7)自控、仪表系统的调试检验及正式运行要求。8)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6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6.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6.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6.3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1、设计说明1)工程概述简述项目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建筑防火类别、绿色建筑定性、建筑使用功能、层数、建筑高度等(如有多个子项,应分别进行说明)。2)设计依据(1)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2)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包括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需列出可行性研究报告;(4)节能设计专项论证报告(当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0000m2时需提供);(5)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3)设计内容和范围220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当本专业设计内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4)设计计算参数(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按《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4章或《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第4章执行。相应规范中没有的数值以及我市海拔高的地区,可比照相近纬度,类似海拔地区选取。(2)室内设计计算参数表。5)供暖(1)供暖计算热负荷表。(2)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参数、热源系统工作压力及供暖系统总阻力;(3)供暖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注:气压罐定压时,工作压力值指补水泵启泵压力、补水泵停泵压力、电磁阀开启压力和安全阀开启压力;(4)设置供暖的房间及供暖系统形式、供暖系统的分区负荷、分区压力及管道敷设方式;(5)供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供暖系统平衡、调节手段、运行控制。(6)供暖设备、散热器类型选择等。(7)管道热膨胀、排污、排气措施。6)空调(1)空调冷、热负荷,折合耗冷、耗热量指标;(2)空调冷、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系统工作压力等;(3)空调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220 (4)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简述等;(5)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水系统平衡、调节手段等;(6)洁净空调净化级别及空调送风方式。(7)当集中空调系统采用预留方式时,应明确空调系统形式。7)通风(1)自然通风区域及措施(根据项目建筑物性质不同分别简述);(2)设置机械通风的区域及系统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库通风系统、设备机房通风系统、公共厨房通风及油烟净化排放系统、事故通风系统);(3)通风量或换气次数(说明设置机械通风部位通风量或换气次数以及相应送(补)风系统设置情况)。8)监测与控制(1)供暖、空调系统计量设置情况说明;(2)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说明;(3)冷热源的监测与控制说明。9)防排烟(1)叙述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2)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3)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4)控制方式叙述;10)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说明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11)抗震设计叙述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抗震设计技术措施12)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1)可再生能源利用。(2)冷热源选择及设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220 冷热负荷及冷热源选择(机型、总装机容量)、设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吸收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单元式空调机组能效比、多联机综合能源效率[IPLV(C)]、冷水机组性能系数等。(3)供暖、空调冷、热水系统设计a.采用系统形式、分区及定压;b.耗电输送冷(热)比的计算。(4)空调系统形式及热回收情况说明。(5)过渡季节全新风运行措施。(6)空调冷却水系统设计(见给排水设计)(7)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a.自然通风措施;b.机械通风系统设置情况(8)计量及监控a.供暖、空调、通风系统计量设置情况;b.供暖、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要求(含CO浓度传感器等设置情况)。13)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1)废气排放处理对厨房油烟、车库废气、发电机尾气、燃料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标准进行说明(2)设备降噪、减震要求,管道和风道减震做法要求14)需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应提出设计要求。2、施工说明1)设计中使用的水管、风管、保温等材料的选型及要求;2)设备及管材、附件等施工安装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3)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4)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大型设备安装要求及预留进、出运输通道;220 5)设计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3、图例施工图图纸中应对水、汽管道线型、代号、主要阀门和附件,风道、风阀、风口和附件,暖通空调设备,调控装置及仪表等内容作图例说明。图例样式宜按《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执行。(工程简单时,可以简化)。6.4设备表。1、施工图阶段性能参数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并注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冷热源机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风机效率、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风机的单位耗功率、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及主要设备噪声值等;2、大型复杂工程各种设备较多时宜按制冷、空调、通风、防排烟各系统分别制表。6.5计算书1、采用计算程序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及鉴定情况,打印出相应的简图、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2、以下计算内容应形成计算书:1)供暖房间耗热量计算及建筑物供暖总耗热量计算,热源设备选择计算;2)空调房间冷热负荷计算(冷负荷按逐项逐时计算),并应有各项输入值及计算汇总表;建筑物供暖供冷总负荷计算,冷热源设备选择计算;3)供暖系统的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4)空调冷热水系统最不利环路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3、以下内容应进行计算:1)供暖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散热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伸缩器、疏水器等;2220 )空调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变风量末端装置、空气热回收装置、消声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冷却塔等;3)空调、通风、防排烟系统风量、系统阻力计算,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计算;4)空调系统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7给排水设计1)给水排水系统简介: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各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设计压力,最高日生活污水排水量,雨水暴雨强度公式及排水设计重现期、设计雨水流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消防用水量及消防总用水量等)。设计采用的系统简介、系统运行控制方法等。2)说明主要设备、管材、器材、阀门等的选型。3)绘制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及高程表。4)绘制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图纸。其余相关内容均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进行编写。8绿色建筑设计对于涉及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其设计说明应有绿色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简述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与定位、各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内容、技术指标及措施。9装配式建筑设计对于涉及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其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简述装配式建筑设计概况、设计依据、各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内容及技术措施,如标准化设计要点、预制部位及预制率计算等技术应用说明,一体化装修设计的范围及技术内容。10景观绿化设计220 参照本规定3.1.1条中第21款执行。11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列表说明主体工程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主要设备及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6.1.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说明6.1.4施工安装注意事项及质量验收要求必要时另行编制主要工程施工方法设计。6.1.5运行管理注意事项6.1.6存在的问题6.1.7附录各类批件和附件。6.2设计图纸6.2.1总体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0~1:10000,表示出地形、地物、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河流等,标出坐标、方位、风玫瑰图(指北针),绘制现有和设计的给水系统,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6.2.2总平面图水源地、取水厂、净(配)水厂等应绘制总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标注风玫瑰图、等高线、坐标轴线、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厂界四角坐标及构筑物四角坐标或相对位置,构筑物的主要尺寸,各种管渠及室外地沟尺寸、长度、地质钻孔位置等;绿化景观布置示意;竖向布置;各种详图;列出建筑物、构筑物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量表(含土方工程平衡表)、图例及有关说明。220 6.2.3工艺流程图纵向比例一般采用1:100~1:200,表示生产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相对关系及水位标高,列出主要规模指标和设计参数,主要设备及性能参数。6.2.4建筑总平面图工程规模较大,构筑物较多者,应单独绘制建筑总平面图并示意绿化布置,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列出厂区建(构)筑物一览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2.5竖向布置图对地形复杂的净(配)水厂等应进行竖向设计,内容包括厂区原地形、设计地面、设计路面、构筑物标高及土方平衡数量图表。6.2.6管道综合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当厂区地下管缆种类较多时,须进行管道综合,绘出各种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尺寸和管线间距尺寸。管线交叉密集的位置,按需绘制节点断面图,注明管线、地沟等的设计标高及各管线间的控制标高。6.2.7工艺管(渠)道平面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表示厂区内各种工艺管(渠)道管径(断面尺寸)、长度、材料,各类阀门、附件及附属构筑物,注明节点管件、支墩等,列出工程量及管件一览表。6.2.8排水管(渠)道纵断面设计图表示厂区主要排水管(渠)道的埋深、管底标高、管径(断面尺寸)、坡度、管材、基础类型、接口方式及排水井、检查井、交叉管道的位置、标高、管径(断面尺寸)等。6.2.9各构筑物和管(渠)道附属设备的建筑安装详图采用比例1:10~1:50。220 6.2.10给水管(渠)道设计图1平面及纵断面设计图平面设计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图中表示出地形、地物、道路、管(渠)道平面位置、转角度数及坐标,示意穿越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桥梁、隧道、河流、各类地下综合管线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布置平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位置。纵断面设计图比例一般采用横向1:1000~1:2000,纵向1:100~1:200,图上表示出现状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设计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接口形式,注明管径(渠断面)、管材,示意穿越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桥梁、隧道、河流、各类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及标高,布置纵断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的位置。必要时绘出地质柱状图。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图应相互对应,并列出主要设备材料及工程量表。2管件结合图必要时,绘制管件结合图。注明各节点的管件布置及各种附属构筑物(如各类阀门井、消火栓井等)穿越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桥梁、隧道、河流等主要障碍的位置与桩号,各管段的管径(断面尺寸)、长度等,附管件一览表及工程量表。3管渠附属构筑物建筑安装图包括穿越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河流、桥梁、隧道、堤坝的设计图,一般采用比例1:100~1:500。4各类附件及建筑安装图可按单体构筑物施工图要求绘制。6.2.11单体建(构)筑物设计图1工艺设计图220 比例一般采用1:50~1:100,分别绘制平面图、剖面图及详图,表示工艺布置,细部构造以及设备、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位置和方法,详细标注各部尺寸和标高、引用的详图、标准图等,并附设备、管件一览表以及必要的说明和主要技术数据。加药及加氯系统应分别绘制系统图。2建筑设计图各单体构筑物建筑设计图比例一般采用1:50~1:100,分别绘制平面、立面、剖面图及各部位构造详图、节点大样,注明轴线间尺寸、各部分及总尺寸、标高设备或基座位置、尺寸与标高等,留孔位置的尺寸与标高,表明室外用料做法,室内装修做法及有特殊要求的做法,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并附门窗表及必要的说明。(1)总平面定位图表达与周边建筑、道路的相对关系、坐标、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建筑高度层数、出入口、指北针等。(2)平面图1)承重墙、钢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各种插入距;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标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2)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及尺寸、分段尺寸;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4)地面、墙体、屋面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隔断等;6)电梯、货梯(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220 7)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蓬、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柱间支撑的位置及与工艺流线或门的关系;8)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9)车库的停车位(无障碍车位)和通行路线:10)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荷载、起重设备的起重量、行车规矩和轨顶标高等;11)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12)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各层面积指标;地面、柱边分隔缝划分;不同地面划分及荷载;13)有特殊需要工艺的吊顶平面图;14)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含钢结构构件防火节点);15)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宜单独出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或以示意图(简图)形式在各层平面中表示,人员密集的厂房应说明疏散人数及宽度计算,在各层平面中标注。宜标注室内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16)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天窗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通风器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1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18)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应完整表达本区与相邻区域的交接关系,标注相关尺寸及变形缝处理(若有);19)图纸名称、比例;220 20)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21)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视线、声学、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可在相关平面图中注明;22)图均应标注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3)立面图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隔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蓬、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脚线和粉刷分格线等;3)建筑的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女儿墙或檐口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标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深及定位关系尺寸);4)平、剖面图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5)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6)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7)图纸名称、比例;8)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9)图均应标注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220 (4)剖面图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2)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蓬、洞口及其他装修可见的内容,还应绘制出起重设备的跨度、轨面标高、高度等尺寸;3)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高度、总高度;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4)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雨蓬、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5)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6)图纸名称、比例。(5)详图1)内外墙、屋面等节点,绘制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等;2)楼梯、电梯、货梯、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等;3)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220 4)门、窗、幕墙绘制立面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钢结构构件的防火节点设计(平立剖面总无法表达的);门窗上下左右与主体连接节点;墙身、金属屋面、采光板、防撞桩、冷热桥、档雪板、天沟、轨道、通风器、气楼等各类设施节点;5)对另外委托的幕墙、特殊门窗,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6)其它凡在平、立、剖面图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代或交代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3结构设计图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管架、地沟、挡土墙、筒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基础平面图、结构平面图、详图、节点构造图、特征部位剖面图及配筋图,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性能。3.1基础平面图。1)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图;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2)标明砌体结构墙与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混凝土结构可另绘结构墙、柱平面定位图,并注明截面变化关系尺寸。3)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4)需进行沉降观测时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6)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及桩编号;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定位平面图。220 7)当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置换桩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值等有关参数和检测要求。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基础设计方应对经处理的地基提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应的检测要求。3.2基础详图。1)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2)扩展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基础垫层,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等。3)桩基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桩详图包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配筋、预制桩的接头详图,并说明地质概况、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剖面、垫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4)筏基、箱基可参照相应图集表示,但应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对箱基和地下构建筑物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5)基础梁可按相应图集表示。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用列表方法表示。3.3结构平面图。结构平面图应有各层结构平面图及顶板结构平面图,具体内容为:220 1)绘出定位轴线及梁、柱、承重墙、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和结构标高;2)装配式建筑墙柱结构布置图中用不同的填充符号标明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采用预制构件时注明预制构件的编号,给出预制构件编号与型号对应关系以及详图索引号。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底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洞口过梁的位置和型号、梁底标高;3)现浇板应注明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的配筋图,必要时应将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绘局部剖面,有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绘详图;必要时尚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电梯间机房尚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4)砌体结构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5)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6)顶板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栏杆预留或女儿墙或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7)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8)人防地下构建筑物平面中应标明人防区和非人防区,注明人防墙名称(如临空墙)与编号。3.4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1、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1)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梁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的纵剖面图);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张拉要求;2)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220 3)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5)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7)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二幅平面绘制;8)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尤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9)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注: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2、预制构件应绘出:1)构件模板图,应表示模板尺寸、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张拉端、锚固端等;2)构件配筋图: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箍筋直径与间距,配筋复杂时宜将非预应力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位置、数量等;3)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预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3.5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可引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详图)。220 2)预制装配式结构的节点,梁、柱与墙体锚拉等详图应绘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定位关系,构件代号、连接材料、附加钢筋(或埋件)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并注明连接方法以及对施工安装、后浇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等。3)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3.6其他图纸。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梯梁、梯板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2)预埋件: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焊接要求。3.7钢结构设计施工图。钢结构设计施工图的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进行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的要求。钢结构制作详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其设计深度由制作单位确定。钢结构设计施工图不包括钢结构制作详图的内容。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钢结构设计总说明:以钢结构为主或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较多的工程,应单独编制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设计总说明。2)基础平面图及详图:应表达钢柱的平面位置及其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连结构造详图。3)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应注明定位关系、标高、构件(可用粗单线绘制)的位置、构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等;必要时应绘制檩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杆及腹杆平面图和关键剖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杆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编号及型式和尺寸。4)构件与节点详图。220 ①简单的钢梁、柱可用统一详图和列表法表示,注明构件钢材牌号、必要的尺寸、规格,绘制各种类型连接节点详图(可引用标准图);②格构式构件应绘出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或立面展开图(对弧形构件),注明定位尺寸、总尺寸、分尺寸,注明单构件型号、规格,绘制节点详图和与其他构件的连接详图;③节点详图应包括:连接板厚度及必要的尺寸、焊缝要求,螺栓的型号及其布置,焊钉布置等。3.8基坑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坑周边环境图。1)注明基坑周边地下管线的类型、埋置深度与截面尺寸以及管线与开挖线的距离;2)注明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和周边道路交通负载量;3)注明地下构建筑物外墙线与红线、基坑开挖线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关系。2、基坑周边地层展开图。3、基坑平面布置图。1)绘制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基础边线的位置关系,标注支护结构计算分段;2)绘制内支撑和立柱的定位轴线,标注必要的定位尺寸,支撑截面尺寸,并标注内支撑梁面标高。4、基坑支护结构剖面图和立面图。5、支撑平面布置图。有换撑时,应提供换撑平面图:注明换撑材料和做法,有后浇带时应注明后浇带换撑做法。6、构件详图。7、基坑监测布置图:注明监测点位置和监测要求。8、基坑降水(排水)平面图:220 注明降水井的平面位置、降水井数量和单井出水量,降水井和观测井、排水沟和集水坑大样图。9、其他图纸(必要时提供)。1)预埋件。应绘制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焊接要求。2)栈桥结构图。应绘制栈桥平面布置图、纵剖面、横剖面和构件大样。3)土方开挖图。应绘制基坑出土顺序和出土走向。4)施工工序流程图。3.9计算书。1、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明;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2、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3、采用结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4、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技术文件归档。5、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设计时,应计算设计采用的高强度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用量比例。6.2.12电气设计图1电气总平面图1)应包括水厂及泵站各建(构)筑物名称和主要指标;各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220 2)室外道路及作业场地照明灯具的平面位置、规格型号。3)室外电气管线走向、规格、埋深,以及回路编号、人(手)孔型号位置。2水厂及泵站变配电站设计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2)变配电站平、剖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等平面布置,变配电站的典型剖面,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继电保护及二次原理方案号,宜选用标准图、通用图。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标准产品;4)配电干线系统图。以水厂及泵站内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应包含变配电站高低压配电柜编号,变压器编号、容量,发电机编号、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容量,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3动力配电设计1)水厂及泵站内各建(构)筑物动力配电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元器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2)动力配电平面图。除建筑门窗、墙体外,应包括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始、终位置,标注回路编号和敷设方式;凡需专项设计场所,配电平面图上标注相应预留配电箱位置和容量。4设备控制1)电气控制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页次。选用标准图集时若有不同处应做说明。2)各种非随工艺设备系统成套提供的电机设备保护和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包括引出或引入的接线端子板编号、符号和设备一览表。5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220 特殊场所(如加药加氯间、臭氧发生间、臭氧储罐)应补充防雷接地要求,绘制相应图纸(如等电位平面图、等电位安装详图)。其他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设计图纸参见《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6照明设计,电气消防设计参见《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7主要设备表应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8电缆清册应采用列表注明电缆起始和终点端的设备名称,电缆规格型号,长度和敷设方式。6.2.13自控设计图1自控流程图。应包括总工艺流程图和单体局部工艺流程图。2自控系统及仪表总平面图。3安全和防范系统总平面图。4自控系统配置构成图。5自控系统控制单元接线图。应包括各控制单元控制点表,控制单元电气及控制线缆接线端子图,电缆清册。6仪表安装平面图,安装大样图,检测和测量要求,主要参数表。7数据通信网络系统图及平面图;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图。应包括闭路监视电视、门禁、周界防范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图、监控原理图、监控点表。9机房工程设计图。应包括机房设备布置图,机房装修平面、立面及剖面图,屏幕墙及控制台详图,配电系统(含不间断电源)及平面图,防雷接地系统及布置图。10主要设备表。应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220 6.2.1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图(重新编制)1、平面图。1)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2)供暖平面绘出散热器位置,注明片数或长度、供暖干管及立管位置、编号、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入口装置、管沟及检查孔位置,注明管道管径及标高;3)通风、空调、防排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出风道,复杂的平面应标出气流方向。标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注管径、矩形风道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4)风道平面应表示出防火分区,排烟风道平面还应表示出防烟分区及其面积;5)空调管道平面单线绘出空调冷热水、冷媒、冷凝水等管道,绘出立管位置和编号,绘出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等,注明管道管径、标高及主要定位尺寸;6)多联式空调系统应绘制冷媒管和冷凝水管;7)需另做二次装修的房间或区域,可按常规进行设计,宜按房间或区域标出设计风量。风道可绘制单线图,不标注详细定位尺寸,并注明按配合装修设计图施工;8)与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相关的工艺或局部的建筑使用功能未确定时,设计可预留通风空调系统设置的必要条件,如土建机房、井道及配电等。在工艺或局部的建筑使用功能确定后再进行相应的系统设计。2、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220 1)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2)绘出连接设备的风道、管道及走向,注明尺寸和定位尺寸、管径、标高,并绘制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滤器等);3)当平面图不能表达复杂管道、风道相对关系及竖向位置时,应绘制剖面图;4)剖面图应绘出对应于机房平面图的设备、设备基础、管道和附件,注明设备和附件编号以及详图索引编号,标注竖向尺寸和标高,当平面图设备、风道、管道等尺寸和定位尺寸标注不清时,应在剖面图标注。3、系统图。1)冷热源系统、空调水系统及复杂的或平面表达不清的空调通风风系统,均应绘制系统流程图。系统流程图应绘出设备、阀门、计量和现场观测仪表、配件,标注介质流向、管径及设备编号。流程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管路分支及与设备的连接顺序应与平面图相符。2)供暖、空调冷热水立管图应标注伸缩器、固定支架的位置;3)空调、通风、制冷系统有自动监控要求时,宜绘制控制原理图,图中以图例绘出设备、传感器及执行器位置;说明控制要求和必要的控制参数;4)分户热计量的户内供暖系统或小型供暖系统,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系统透视图,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按45°或30°轴侧投影绘制;多层、高层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绘制供暖立管图,并编号。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坡度、标高、散热器型号和数量;5)对于层数较多、分段加压、分段排烟或中途竖井转换的防排烟系统,或平面表达不清竖向关系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示意或竖风道图。4、通风、空调剖面图和详图1)风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面;2)绘出风道、管道、风口、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3)注明风道、管道、风口等的尺寸和标高;220 4)供暖、通风、空调、制冷系统的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的图名图号。凡无现成图纸可选,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均需绘制详图。简单的详图,可就图引出,绘制局部详图。5、室外管网设计(参照热能动力相关内容)。6.2.15机械设计图1)专用机械设备的设备安装图表明设备与其基础的连接,设备的外形尺寸、规格、重量等设计参数。2)机修车间平、剖面图附设备一览表,表明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及布置。以上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图纸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重庆市颁布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6.2.16景观绿化设计图参照本规定3.1.2条中第23款执行。6.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6.3.1一般规定1施工图各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2模型应保证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宜具有一致性;模型在交付前,宜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模型数据已经经过内部审核和调整,并且是最新版本;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3模型宜具有兼容性,能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修正和管理,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应满足数据互用的要求。4对于同一个项目,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220 5施工图模型设计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项目进行合理化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6施工图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直接应用模型出部分施工图纸,同时模型可在施工阶段及后期运维阶段持续完善及应用,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6.3.2交付要求1设计说明书1)设计总则(1)项目模型设计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2)项目模型的建模总则说明:A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或定位基点)设置;B轴网与标高定位;C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D构件的基本命名规则,E涉及大项目时模型的拆分设置,可用分解图表的形式附加说明;F模型视图设置与命名: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须一致。G城市给水各专业BIM模型参照附表5进行颜色设置;2)软件平台(1)各专业模型创建所采用的软件平台及软件版本号;(2)提交项目模型的数据格式说明;(3)提交的数据格式与其它同类相关BIM软件格式的兼容性说明。3)将以上内容填入相应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附表。2设计模型1)一般规定(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内容宜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道路、绿化景观;220 (2)本阶段模型深度原则:宜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无需表现细节特征和内部构件组成;构件所含信息宜包含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3)设计模型宜提交原始文件格式,并同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4)提交的模型宜分为各专业模型和专业间的合并模型,对于涉及大项目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宜与1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5)设计模型宜以光盘或U盘作为媒介来交付相宜的电子文件,并附带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设计说明表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两份。2)管网总图管网总图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2管网总图专业BIM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场地的边界(用地红线)和方位(正北);1.管线及管路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管径大小、坡度等信息;2.主要给排水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2主要地形、地物、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河流、水源地、取水厂、净(配)水厂、广场、污水厂等场所的布置;3绿化、景观等布置示意;4道路、建筑以及地形标高5各类管道敷设路线及连接;6检查井、管道井布置及定位7主要附属设施布置及定位,包括消火栓、雨水口、隔油池。化粪池等;8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3)配水管网配水管网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3配水管网专业模型深度要求220 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主要管网应采取分区、分压、分质供水系统建模,主要管道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1.水厂综合管线和输配水管(渠)道系统主要技术参数。2.单体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2管道中间加压、蓄水设施及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尺寸、位置等主要参数;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及深覆土段等特殊障碍物处的加压提升泵站的设置、尺寸等主要参数。3主要给水构筑物如取水构筑物、泵房、净(配)水厂中各工艺构筑物的尺寸,位置等主要参数。4水厂内给水系统管道的尺寸、材料及其他综合管线参数;输配水管(渠)道的尺寸、标高、埋深、走向等系统参数;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主要附件尺寸、材质、相关参数信息。5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4)附属建筑附属建筑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4附属建筑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非承重墙、幕墙、门窗、楼梯、井道、阳台、雨蓬、台阶、排水沟等主要构造部件组成,房间及功能区域。1.建筑构件技术参数及物理热工性能。2.墙体、楼板、幕墙等必要的建筑构造或组成信息说明。3.平面、立面、剖面视图表达内容须与施工图中对应平面、立面、剖面图纸的表达内容一致。2家具、卫浴器具、生产设备等主要设备和固定设施。3吊顶、栏杆、扶手等其它构件。4预留孔洞等。5主要平面、立面、剖面视图中三道尺寸标注;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5)附属结构220 附属结构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5附属结构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桩基础、筏形基础、独立基础等基础构件。结构主体材料规格、组成等。2承重墙、柱、梁、板等结构主要构件。3桁架、网架、网壳、檩条等空间结构主要构件。4楼梯、坡道等其它构件。5主要预埋件及预留孔洞。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6)附属给排水附属给排水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6附属给排水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主要管道敷设路径和管线连接;1.管线及管路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管径大小、坡度等信息;2主要给排水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管道及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位置;2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管道附件,主要包括雨水斗、排水漏斗、地漏、各类阀门、各类仪表和给水配件等;3卫浴装置布置及定位,主要包括洗脸盆、浴盆、污水池、小便器、大便器、淋浴喷头等;4主要机械设备布置,主要包括消火栓、各类喷头、气体灭火设备等消防类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直饮水设备及其他设备;5主要附属设施的布置及定位,包括设备用房、管井、水池、检查井、雨水口、阀门井、跌水井、水表井、隔油池、化粪池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7)附属电气附属电气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7附属电气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主要电缆桥架电缆梯架、母线槽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1.桥架及电气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桥架尺寸、坡度等信息;220 2.主要电气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桥架及电气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位置;2主要电气设备的布置及尺寸,主要包括各类配电箱、各类配电柜、变压器、UPS电源箱、EPS电源柜及其他电气设备;3照明灯具的布置;4主要电气装置,主要包括各类开关、各类电源插座、火灾探测器、扬声器、声光报警器、灯光显示器、火警电话、消防电话插孔、防门火监控器等;5主要电气设备用房位置及尺寸,主要包括变配电室(站)、强弱电间、强弱电竖井、发电机房内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8)附属暖通附属暖通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表6.3.2-8附属暖通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暖通风管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主要包括通风空调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排风管、消防加压风管、排烟风管、补风管及风管连接件等;1.暖通风管、水管及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风管尺寸、坡度等信息;2.主要暖通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暖通管道、机械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及位置;2暖通水管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主要包括空调冷冻水供回水管道、空调热水供回水管道、采暖供回水管道、冷却水供回水管道、补水管、冷凝水管道、多联机系统冷媒管及水管连接件等;3各系统风管及暖通水管附件,主要包括各类风管阀门、各类风口、消声器等;各类水管阀门、温度计、压力表、保温材料等;4主要机械设备布置,包括各类风机、换气扇、排风扇;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空气处理装置;冷水机组、锅炉、风冷热泵机组、冷却塔、多联机组室外机、水泵、膨胀定压装置、蓄水箱等;5主要设备用房布置及定位,包括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热交换站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220 7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7.1设计说明书7.1.1工程概况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建设范围”。7.1.2设计依据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2简要说明初步设计批准的机关、文号、日期及主要审批内容3规划及设计依据4采用的规范、标准5详细勘测资料6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7相关会议纪要及往来的重要函件7.1.3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应作逐条说明,详细指出执行意见的具体情况。若技术标准、建设规模、用地红线等指标与原审批条件相比发生重大改变,则应补充论证资料并按原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7.1.4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应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行业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形;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特别说明“通过论证和制定了切实可行处置措施”并须将“按审批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审批同意情况进行说明并列示审批证据。7.1.5设计内容1工艺设计(1)雨水(或合流)管线设计220 说明流域及水系分析,现状管线分析,下游排水出路分析,雨水(或合流)管线的布置,雨水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尺寸,材质,接口形式,基础处理,覆土要求,构筑物布置,沟槽施工工艺、回填及回填土段处理,临时排水处理,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深覆土段、陡坡地段的特殊处理措施,涵洞、沟渠、截洪沟设计,顶管处理,闭水试验(合流管道)。(2)污水管线设计说明现状污水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分析,排水出路分析,污水管线的布置,污水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尺寸,材质,接口形式,基础处理,覆土要求,沟槽施工工艺、回填及回填土段处理,构筑物布置,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深覆土段的特殊处理措施,陡坡和倒虹吸处理,闭水试验。(3)再生水管线设计说明再生水管线的水源,取水点,水量计算,出口,再生水管线布置,尺寸,管材,工作压力,接口形式,基础处理,覆土要求,防腐,沟槽施工工艺、回填及回填土段处理,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深覆土段、陡坡地段的特殊处理措施。(4)泵站设计说明泵站的形式、流量计算、规模,构筑物的设计参数、尺寸,设备的性能参数、数量、安装要求及运行要求,工艺管道的性能参数、材质、安装要求及防腐要求,附属建构筑物的规格、数量等。(5)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工艺设计说明污水厂服务范围、形式、水量计算、规模,污水厂进出水水质、处理工艺、尾水出路,各单体构筑物的形式、设计参数、尺寸及数量,设备的性能参数、数量、安装要求及运行要求,工艺管道的性能参数、材质、安装要求及防腐要求,附属建构筑物的规格、数量等。(6)海绵城市设计1)低影响开发设计220 相关内容按照《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规定执行。2)雨水调蓄设计说明雨水调蓄池功能、形式、规模,说明调蓄设施的服务范围及容积(规模)计算。说明设计参数、尺寸,所选用预处理、冲洗、提升等设备的性能参数、数量、安装要求及运行要求,工艺管道的材质、性能参数、安装要求及防腐要求,附属建构筑物的规格、数量等。3)初期雨水处理站设计说明厂区总平面图设计、厂区高程设计,说明进出水水质、工艺流程以及各处理构、建筑物的设计参数、主要工程内容、运行方式等,说明附属建、构筑物参数及主要设备及工艺管道的设计功能、安装要求、运行条件,并应说明厂内排洪沟、截洪沟、综合管沟等情况及其与外部配套设施的关系。说明卫生防护要求,除臭的概况、工艺流程、设备尺寸及参数。管道工程(含厂区平面及构筑物内工艺管道)应说明管道位置、荷载、管材及接口,管道防腐,管道附件及附件井,管道基础、地基处理及回填要求。4)河道(湖库)清淤设计说明河道(湖库)的情况,如污染程度、淤泥质现状、库容、河道(湖库)的各种水位及水量情况等。说明地勘情况分析,淤泥将量化处理,说明清淤的方式及流程等。5)水体生态修复设计说明水体生态修复的范围内的工程概况及流域现状情况;说明生态修复采用的工艺类型、技术原理及技术路线,说明污染负荷计算、水环境容量计算及污染物削减量计算等。说明动植物种类配比和数量确定,以及分布情况。说明主要的工程措施(如前置塘、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水生动物、充氧曝气处理、生物修复等)以及所采用相关设备的功能、型号、参数、功率、布置位置、数量等。220 水体生态植物部分,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7)城市综合管廊设计说明现状管线,综合管廊总体布局分析,规模,断面形式、尺寸,各舱室尺寸以及容纳管线的种类、数量、规格,平面(综合管廊与道路、市政管线、铁路、河流、建构筑物等的平面关系)及竖向布置(综合管廊标高、埋深、坡度等),配套设施的尺寸、数量及布置,附属设施的布置要求(其它详见相关专业说明)等。2建筑设计(1)设计依据应简述上阶段批文名称(含文号)、上阶段设计文件名称、本阶段设计任务书或业主要求(如有)、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等;(2)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说明建筑名称、建筑地点、建设单位、建筑分类、使用功能及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最大跨度、建筑防火分类(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害性)和耐火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室内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3)设计范围及内容如是组合建筑,应说明本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范围;另应明确非标门窗、幕墙、专业厂家制造和室内外二次装修(精装修)设计是否包含在内。(4)建筑定位、设计标高及制图标准说明本建筑物施工定位放线图的图号;室内设计标高为±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值;室内完成面标高的含义;图中所有设计图例、符号及标注等,除补充注明者外,所采用的制图标准;图中所注尺寸的单位。(5)地下室防水工程220 说明地下工程各部位的防水等级、地下工程主体采用的防水材料厚度、规格等、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结构地板垫层的强度和厚度的一般要求。(6)墙体工程1)钢结构围护墙体工程钢结构围护墙体工程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建筑等级、建筑造型、使用功能要求等进行系统设计。选用的材料、厚度、规格、板型及其它主要性能要(可在钢结构围护系统材料表中统一明确);墙体安装、搭接的一般要求,如风向额影响、温度变形、防水灯。2)砌体工程明确墙体用材的干密度、孔隙率、强度等级及对砌筑砂浆的要求;明确墙体类型及材料;承重墙、非承重墙、室内分隔墙分别采用的构造图集;特殊部位如电梯井、防潮层以下、卫生间、女儿墙、门窗洞口周边等的墙材及构造要求;防潮层做法;墙体留洞及封堵要求;门窗垛的一般要求;墙体位置与轴线关系的一般要求。特殊墙体如防爆墙、隔声墙、屏蔽墙、工艺保温墙的一般要求。(7)屋面工程1)明确金属屋面板材质、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及执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验收规范;明确保温隔热层、隔离层材质;明确屋面板搭接与年最大频率风向的关系。2)钢筋混凝土屋面明确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及执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和验收规范;说明找坡层、防水层、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的材质、厚度等设置要求;说明设施如雨水管、透气管等设置要求;说明分隔缝、嵌缝材料等的设置要求。(8)幕墙工程明确幕墙门窗设计的基础数据如风压、风荷载标准值;明确其物理性能标准采用的规范及其分级要求;明确幕墙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220 (9)外装修工程外装修设计和做法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明确外墙的防水要求;明确外装修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10)内装修工程内装修设计和做法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明确内装修工程执行的规范;明确内装修二次设计的范围和一般要求;明确地面地基的压实系数及含水量要求;明确地面平整度要求;明确门窗与墙体轴线关系的一般要求;明确墙体护角的一般要求;明确安装在易于收到人体或者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的防撞和警示要求。明确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控制措施。(11)油漆涂料工程油漆涂料工程所采用的油漆涂料可详见材料及装修一览表;无防火要求的室内外露钢构件、栏杆等的除锈、涂装一般要求。(12)建筑设备、设施工程卸货平台的技术指标(以表格表达);电梯、货梯的技术指标如编号、载重量、速度、提升高度、站数、台数等要求;起重设备的类型、编号、起重量、跨度、轨顶或轨底标高、工作制、台数、操作方式等要求;栏杆、栏板的等各级及使用年限;临空面、防虫网、防鼠板、屋顶检修梯等的一般要求。(13)防火设计明确建筑分类、建筑高度、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害性分类、执行的规范;明确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等的设置原则;明确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设置的一般要求。220 明确混凝土和钢结构部分各建筑构件(柱、柱间支撑,梁、桁架,楼板、楼面支撑,屋面承重构件、支撑、系杆,疏散楼梯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以表格表达);明确是否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防火要求的室内外露钢构件所采用的防火构造措施(防火涂料、防火板、其它防火隔热材料等)。采用的防火涂料、防火板、其他防火隔热材料,应明确类型、厚度及相关技术指标;保护措施的一般要求。明确隔墙、管井的防火构造一般要求;防爆泄爆的计算;灭火器设置依据,灭火器、消火栓设置的一般要求。(14)节能设计明确供暖或空调设计的范围;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厚度。采光设计:确定光气候分区;根据建筑性质确定采光等级;明确采光部位;根据规范计算实际采光系数标准值。(15)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回复及执行情况(16)施工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明确预留预埋、基体交接、样板工程、变更协商程序等一般要求。(17)装修及材料一览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1)一般装修应包含如下要素:用材部位、材料名称、构造做法层次、使用房间或部位;燃烧性能等级;用材部位一般应包含:楼地面、踢脚线、内墙面、顶棚、外墙面、屋面等;2)钢结构围护系统材料表应包含如下部位:屋面外内层板、屋面收边泛水板、墙面内外层板、墙面收边泛水板、雨蓬内外层板、雨蓬收边泛水板、天沟、雨水管、隔汽层、保温层、采光板、屋面通风等;①金属板应明确如下要素:部位名称、板型、规格、基板公称厚度、屈服强度、镀层类型、镀层单位面积重量、镀层各成分重量比、涂层类型、涂层状况(正面、背面);非金属板应明确:板型、规格、基板公称厚度、强度、容重、保温隔热指标、隔音、耐火等级等;②天沟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基板厚度、宽度、深度、颜色、镀层单位面积重量;220 ③雨水管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规格、颜色;④采光板应明确如下要素:材质、板型、厚度、透光率、贴膜、颜色、质保期内透光衰减率、原材料场地;⑤保温层应明确如下要素:干密度、厚度、材质、贴面、位置、导热系数、憎水率、燃烧性能;⑥屋面通风应明确如下要素:部位、通风方式。(18)门窗设计说明及明细表1)设计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2)门窗的物理性能要求:基础数据如风压、风荷载标准值;明确其物理性能标准采用的规范及其分级要求(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隔声性能、采光性能)。3)一般要求:所有门窗五金件的正常使用年限;非标门窗构造安装详图的绘制单位;上悬窗开窗机内型、开启角度;卫生间门的通风要求;门窗立樘位置;外墙金属门窗的防雷要求。4)材料及制作安装要求:明确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型材表面材质颜色、防脱落装置、外观要求、连接固定片、伸缩缝的密封材料;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的性能及制作要求(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安全玻璃要求。5)提升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逃生门、防爆门窗、隔声门窗等各种特种门窗的要求。6)门窗明细表:应包括名称、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数量、采用图纸或标准图编号、框料颜色及品种。7)非标门窗的分格大样图(可在详图中表达):明确编号、分格、尺寸、标高、玻璃、开启扇位置等要素。3结构设计220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1)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如轨道交通),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构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规模、结构规则性判别,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3)当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应说明结构类型及采用的预制构件类型等。(2)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即正常使用条件,基于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正常维护的要求。结构设计基准期应与结构使用年限相协调。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3)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符合相关程序,经过审批的地勘报告。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6)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回复及执行情况及本工程相关专业的设计资料。7)结构专项论证、可行性论证。根据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专项技术论证或可行性论证,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工程,需提供论证或评审报告。8)采用桩基时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承载力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9)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10)其他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3)图纸说明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2)设计0.000m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220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其截面尺寸标记说明。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4)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4)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5)地下水位标高和地下构建筑物防水等级;6)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7)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及设计参数1)面层荷载、吊挂荷载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3)栏杆荷载4)楼(屋)面活荷载5)风荷载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7)温度作用及地下构建筑物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6)设计计算程序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220 (7)主要结构材料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2)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采用预搅拌混凝土的要求。3)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采用预搅拌砂浆的要求。4)钢筋种类及使用部位、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其对应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5)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技术参数。6)钢结构所用的材料。7)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包括连接套筒、浆锚金属波纹管、冷挤压接头性能等级要求、预制夹心外墙内的拉结件、套筒灌浆料、水泥基灌浆料性能指标,螺栓材料及规格、接缝材料及其他连接方式所使用的材料)。(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1)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建筑体型规则性划分规定说明建筑体型的规则性。2)说明设计使用的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的应用范围及用量比例。如:预搅拌混凝土的适用范围、预搅拌砂浆的使用情况、钢筋选用原则以及设计使用高强度材料的名称及范围、设计使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的名称和范围;说明设计所采用的工程化建筑预制构件名称及其应用范围。(9)当项目按装配式结构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1)设计依据及配套图集;2)预制构件的生产和检验要求;3)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堆放要求;220 4)预制构件现场安装要求;5)装配式结构验收要求。4电气设计(1)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文件总体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用,有要求时提供)。(2)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说明厂(站)、综合管廊的建设规模,主要建(构)筑物等。2)设计依据采用的主要标准和法规(含本地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3)设计范围说明电气专业设计内容,与相关专业的分工界面,以及不在本次设计范围的需要专项设计的电气系统。4)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如有重大更改部分,需说明其内容、原因和依据。5)电气设计主要包括:根据工程规模及性质说明供电负荷等级、供电电源设计及规模、变配电所附属建筑、负荷计算、工作电源及应急电源设计及运行方式、计量设计、无功补偿设计、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照明系统设计、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设计、防雷及安全接地系统、室内外管线敷设、变配电所火灾报警监控设计(如有)、安装施工注意事项等项目必要内容。6)综合管廊的供电方案设计应根据管廊的规模确定供电方案及应急电源措施,说明各分区配电单元的供配电设计、照明系统设计、设备的安装与防护要求、在管廊内的供电设施的防护、防爆措施及要求、防雷接地系统等。7)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可附在相应图纸上)。8)说明需要特别注意的工程难点、需要施工和招标注意的事项。220 5自控设计(1)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控专业设计文件总体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图。(2)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说明厂(站)、综合管廊的建设规模,主要建(构)筑物等。2)设计依据采用的主要标准和法规(含本地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3)设计范围说明自控专业设计内容,说明与电气专业、工艺设备自带控制器的分工界面,以及不在本次设计范围的需要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综合管廊的弱电、监控、通信等相关专项设计内容和设计范围。4)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执行情况,如有重大更改部分,需说明其内容、原因和依据。5)自控设计主要包括:系统构架、系统配置方案设计、仪表及自控设备的供电设计、自控及仪表防雷及接地设计、自控通信系统设计、自动化控制设计、中央监控系统设计、仪表及设备选型设计、室内外配管及敷设方式、自控、仪表系统的调试检验要求、安装施工注意事项等项目必要内容。6)说明综合管廊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平台等子系统的设计。7)说明综合管廊的弱电自控电缆设计应根据管廊特殊性明确弱电线缆阻火、防强电危险影响、防强电干扰影响、线缆防雷接地等措施及要求。8)自控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可附在相应图纸上)。9)说明需要特别注意的工程难点、需要施工和招标注意的事项。220 6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3)设计说明1)工程概述简述项目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建筑防火类别、绿色建筑定性、建筑使用功能、层数、建筑高度等(如有多个子项,应分别进行说明)。2)设计依据①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②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包括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③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需列出可行性研究报告;④节能设计专项论证报告(当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0000m2时需提供);⑤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3)设计内容和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当本专业设计内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4)设计计算参数①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按《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4章或《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第4章执行。相应规范中没有的数值以及我市海拔高的地区,可比照相近纬度,类似海拔地区选取。②室内设计计算参数表。220 5)供暖①供暖计算热负荷表。②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参数、热源系统工作压力及供暖系统总阻力;③供暖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气压罐定压时,工作压力值指补水泵启泵压力、补水泵停泵压力、电磁阀开启压力和安全阀开启压力)④设置供暖的房间及供暖系统形式、供暖系统的分区负荷、分区压力及管道敷设方式;⑤供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供暖系统平衡、调节手段、运行控制。⑥供暖设备、散热器类型选择等。⑦管道热膨胀、排污、排气措施。6)空调①空调冷、热负荷,折合耗冷、耗热量指标;②空调冷、热源设置情况,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系统工作压力等;③空调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压值(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等;④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简述等;⑤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水系统平衡、调节手段等;⑥洁净空调净化级别及空调送风方式。⑦当集中空调系统采用预留方式时,应明确空调系统形式。7)通风①自然通风区域及措施(根据项目建筑物性质不同分别简述);②设置机械通风的区域及系统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库通风系统、设备机房通风系统、公共厨房通风及油烟净化排放系统、事故通风系统);③通风量或换气次数(说明设置机械通风部位通风量或换气次数以及相应送(补)风系统设置情况)。220 8)监测与控制①供暖、空调系统计量设置情况说明;②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说明;③冷热源的监测与控制说明。9)防排烟①叙述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②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③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④控制方式叙述;10)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说明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11)抗震设计叙述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抗震设计技术措施12)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①可再生能源利用。②冷热源选择及设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冷热负荷及冷热源选择(机型、总装机容量)、设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锅炉热效率、吸收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单元式空调机组能效比、多联机综合能源效率[IPLV(C)]、冷水机组性能系数等。③供暖、空调冷、热水系统设计a.采用系统形式、分区及定压;b.耗电输送冷(热)比的计算。④空调系统形式及热回收情况说明。⑤过渡季节全新风运行措施。⑥空调冷却水系统设计(见给排水设计)⑦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220 a.自然通风措施;b.机械通风系统设置情况⑧计量及监控a.供暖、空调、通风系统计量设置情况;b.供暖、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要求(含CO浓度传感器等设置情况)。13)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①废气排放处理对厨房油烟、车库废气、发电机尾气、燃料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等的处理措施及排放标准进行说明②设备降噪、减震要求,管道和风道减震做法要求14)需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应提出设计要求。(4)施工说明1)设计中使用的水管、风管、保温等材料的选型及要求;2)设备及管材、附件等施工安装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3)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4)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大型设备安装要求及预留进、出运输通道;5)设计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5)图例施工图图纸中应对水、汽管道线型、代号、主要阀门和附件,风道、风阀、风口和附件,暖通空调设备,调控装置及仪表等内容作图例说明。图例样式宜按《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执行。(工程简单时,可以简化)。(6)设备表。1)施工图阶段性能参数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并注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冷热源机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风机效率、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风机的单位耗功率、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及主要设备噪声值等;220 2)大型复杂工程各种设备较多时宜按制冷、空调、通风、防排烟各系统分别制表。(7)计算书采用计算程序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及鉴定情况,打印出相应的简图、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以下计算内容应形成计算书:1)供暖房间耗热量计算及建筑物供暖总耗热量计算,热源设备选择计算;2)空调房间冷热负荷计算(冷负荷按逐项逐时计算),并应有各项输入值及计算汇总表;建筑物供暖供冷总负荷计算,冷热源设备选择计算;3)供暖系统的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4)空调冷热水系统最不利环路管径及水力计算,循环水泵选择计算。以下内容应进行计算:1)供暖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散热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伸缩器、疏水器等;2)空调系统设备、附件等选择计算,如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变风量末端装置、空气热回收装置、消声器、膨胀水箱或定压补水装置、冷却塔等;3)空调、通风、防排烟系统风量、系统阻力计算,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计算;4)空调系统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7.1.6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说明7.1.7施工安装注意事项说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及安全措施等。7.1.8运行管理注意事项说明运行管理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处理方案等。220 7.2主要工程量表7.2.1泵站及污水(再生水)厂说明泵站及污水(再生水)厂数量、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及参数、建筑物数量。7.2.2排水、再生水管线说明排水管材类型、强度等级、管径、数量,土石方、阀件、构筑物数。7.2.3海绵城市1低影响开发设计低影响开发设施种类及规模。2雨水调蓄池、初期雨水处理站及生态修复统计建、构筑物的主要参数以及主要设备的数量、功能参数等。3河道(湖库)清淤统计清淤方量(含水率),及相关措施所发生主要工程量。7.2.4综合管廊说明综合管廊规模,构筑物和建筑物数量。7.3设计图纸7.3.1泵站及污水(再生水)厂1总体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标出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图例,流域范围,泵站或污水(再生水)厂位置,污水干管,排水出路,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等。220 2总平面图/平面图比例一般为1:500,在现状地形图上注明风玫瑰图、坐标轴线、建构筑物、围墙、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厂(站)界四角坐标及建构筑物四角坐标或相对位置,注明构筑物的主要尺寸和各种管渠及室外地沟尺寸、长度、地质钻孔位置等,并附构筑物一览表、工程量表、厂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图例及有关说明。3工艺流程图采用竖向比例1:100~1:200,表示出生产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及其水位标高关系,主要规模指标。4建筑总平面图工程规模较大,构筑物较多者,应单独绘制建筑总平面图并示意绿化布置,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列出厂区建(构)筑物一览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管线综合图在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确定厂(站)区各类管线(沟)的布置,绘出各管线的平面布置图,注明各管线与构建筑物及其他管线的距离尺寸,管线交叉密集的部分地点应适当增加断面图,标明各管线间的交叉标高,并注明管线及地沟等的设计标高。6竖向布置图对地形复杂的污水或再生水厂进行竖向设计,内容包括厂区原地形、设计地面、设计路面、构筑物标高及土方平衡数量图表。7厂内管渠结构示意图表示管渠长度、管径(渠断面)、材料、闸阀及其他附属构筑物,节点管件、支墩等,并附工程量及管件一览表。8厂内排水管渠纵断面图表示各种排水管渠的埋深、管底标高、管径(渠断面)、坡度、管材、基础类型、接口方式、排水井、检查井、交叉管道的位置、标高、管径(断面)等。220 9各构筑物和管渠附属设备的建筑安装详图采用比例1:10~1:50,表示出各构筑物和管渠附属设备安装的平、剖面图及必要的大样图。10绿化布置图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园林和景观工程章节要求进行编制。比例同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平面图。表示出植物种类、名称、行距和株距尺寸、栽种位置范围,与构筑物、建筑物、道路的距离尺寸,各类植物数量(列表或旁注),建筑小品和美化构筑物的位置、设计标高,如无绿化投资,可在建筑总平面图上示意,不另出图。7.3.2排水、再生水管线1总体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标出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图例,流域范围,现状及设计管线,构筑物,排水出路。2平纵断面图一般采用比例横向1:500,纵向1:100~1:200,图上包括纵断面图与平面图两部分,其他内容同初步设计。3各种小型附属构筑物详图包括排水井、跌水井、雨水井、排水口、闸井等构筑物的平面图、剖面图及必要的大样图。4倒虹管、涵洞以及穿越铁路、公路等详图采用比例1:100~1:500,包括平面图及断面图等。7.3.3海绵城市1低影响开发设计图相关内容按照《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规定执行。220 2雨水调蓄池设计图1)总体布置图比例采用1:5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表达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图例,管网和调蓄设施及服务的流域范围,标注重要节点坐标等。2)总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绘制调蓄池进出水管线与现有和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管线管渠等相关关系、标注必要的尺寸及坐标,标示指北针,进行必要的说明,列出构筑物一览表、图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3)水力高程图采用竖向比例1:100~1:200;表达出生产流程中各构筑物及其水位标高关系。4)工艺图采用比例一般1:100~1:200,用平面图、纵断面图、剖面图、工艺必要的大样图表达出工艺布置,主要设备、仪表及管道等的相关位置、尺寸、标高(绝对标高)等;列出主要设备及材料一览表,表中注明主要设计技术数据,进行必要的说明。5)工艺设备安装图比例一般采用1:10~1:50,图中应绘制设备与基础的连接、设备的外形尺寸大样,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表。6)工程量表主要设备的型号参数、单位数量;附件配件型号规格及参照图集。3初期雨水处理站设计图1)总体布置图比例采用1:5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表达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图例;管网和处理站项目,绘制现有和设计的排水系统及流域范围,标注重要节点坐标等。2)总平面布置图220 比例采用1:200~1:500,带地形图的雨水处理站平面图上表达出全厂(站)构筑物、建筑物、道路、景观绿化、预留用地、围墙、征地范围、用地范围等布置关系,反映与周边和市政设施的关系,标注必要尺寸及坐标,标示风玫瑰,进行必要说明,列出构筑物和建筑物一览表、工程量表、厂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图例及有关说明。3)水力流程图采用竖向比例1:100~1:200表达出生产流程中各构筑物及其水位标高关系,主要规模指标。4)竖向布置图厂区原地形、设计地面、设计路面、构筑物标高及土方平衡数量图表。5)管渠结构图表达管渠长度、管径、材料、闸阀及所有附属构筑物,节点管件、支墩,并附工程量及管件一览表。6)管渠纵断面图表示各种排水管渠的埋深、管底标高、管径、坡度、管材、基础类型、接口方式、排水井、检查井、交叉管道的位置、标高、管径等。7)各构筑物和管渠附属设备的建筑安装大样图采用比例1:10~1:50。8)管线综合图绘制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构筑物、建筑物的距离尺寸和管线间尺寸,管线交叉密集的地点,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各管线间的交叉标高,并注明管线及地沟等的设计标高。9)绿化布置图表达出植物种类、名称、行距、和株距尺寸、种栽位置范围,与建构筑物、道路的距离尺寸,各类植物数量,建筑小品和美化构筑物的位置、设计标高等。4河道(湖库)清淤设计图1)总体布置图220 采用比例1:5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表达坐标网、方位、指北针、图例,清淤范围内的河道(湖库)范围,注明重要节点坐标等。2)总平面图采用比例1:500;绘制出整个清淤范围的平面布置,针对河岸地形、道路等标注,标注出清淤运输、转运场地等。3)清淤平面图采用比例1:500,图中表达现有地形、地物等,表示清淤范围及不同范围内的清淤量及清淤深度。4)清淤纵断面图采用合适横向和纵向比例,图中表达出清淤的底面标高、设计标高及相关的高程。5)清淤横断面图表达出清淤范围内不同位置处清淤横断面,采用比较有代表性的横断面位置表示平面及竖向的相对位置。6)工艺流程图7)相关配套脱水及淤泥处置方式设计图8)清淤运输、转运场地设计图9)施工便道及大样图5水体生态修复设计图1)总体布置图采用比例1:5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标出坐标网、方位、指北针、图例,水体生态修复范围,注明重要节点坐标等。2)设备平面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1:2000。在测绘的地形图上布置工程设备、措施的布置位置坐标及尺寸,进行必要的说明,列出设备主要工程量表。3)工艺图220 比例一般采用1:50~1:200;用平面图、剖面图表示工艺布置,设备,管道等相关位置、尺寸、标高等,列出主要设备及材料一览表,说明主要设计技术数据,进行必要的说明。4)设备安装大样图根据设备选型提供设备安装大样图,进行必要的说明。5)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设备的型号参数、单位数量。7.3.4综合管廊1总体布置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0~1:10000,在现状地形图上标出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图例,道路,设计综合管廊,其他综合管廊,节点位置,监控中心及其他构筑物和建筑物。2综合管廊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在现状地形图上注明指北针、图例,注明管廊尺寸、舱室数量、入廊管线规模等,注明交叉口的桩号、坐标、高程等,注明人员出入口、逃生口、通风口、投料口、管线分支口、集水坑、防火墙等的坐标,重要节点应标注节点位置及索引编号,进行必要说明。3综合管廊纵断面图比例一般采用横向1:500,纵向1:100~1:200。图上表示出现状地(路)面线,设计路(地)面线,铁路、公路、桥梁、河流、地下空间、交叉口等的位置及标高,注明综合管廊廊底标高、埋深、平面距离、坡度、断面尺寸等,注明各个口部纵断面布置情况及出入地面情况,注明防火墙、集水坑、防火分区的具体位置,重要节点注明节点位置及索引编号,进行必要说明。4综合管廊横断面图1)综合管廊标准横断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100~1:200,注明综合管廊与所在道路红线、绿线及两侧建构造物的的位置关系,同时注明与其它未入廊管线的位置关系。2)综合管廊典型横断面图220 比例一般采用1:20~1:100,根据入廊管线的种类、规格、数量等绘制管廊典型横断面图,注明廊体内各部尺寸,入廊管线的规格、布置与支撑(墩)形式,支撑(墩)、吊钩及其他设施的相对位置等。5综合管廊配套设施详图比例一般采用1:20~1:50,主要含有人员出入口、逃生口、通风口、投料口、集水坑、防火墙、支架等平、剖面图及相关详图。6综合管廊重要节点详图比例一般采用1:20~1:50,主要含有管线分支口、缆线分支口、管廊间的交叉口、与河流和公路及铁路交叉口、出(入)线井等平、剖面图及相关详图。7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设计图(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排水、标识系统)1)消防系统:参考消防相关图纸。2)通风系统:参考7.3.7相关设计图纸。3)供电及照明系统:参考7.3.8相关设计图纸。4)监控与通讯系统:参考7.3.9相关设计图纸。5)排水系统管廊排水系统图,管廊排水平面图,集水坑剖面图表示集水坑、水泵排出管与其他各类管线、设施关系等,安装节点详图表示排水泵、各类阀件安装等。6)标识系统综合管廊市政管道标示系统标明管线属性、规格、产权单位等,综合管廊介绍牌大样图标明综合管廊建设时间、规模、容纳管线等,内部设施标识系统标明设备名称、基本数据、使用方式及紧急联系电话,应急疏散标识系统标明疏散方向,安全标识系统标明警示字样,辅助标识系统标明引出口、交叉口相关路名、管廊内壁路名桩号。8控制中心平面图220 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在现状地形图上标示指北针及图例,标注必要的坐标及平面尺寸等,并进行必要的说明。7.3.5单体构筑物设计图1工艺图比例一般采用1:50~1:100,分别绘制平面图、剖面图及详图,表示出工艺布置,细部构造,设备,管道、间门、管件等的安装位置和方法,详细标注各部位尺寸和标高(绝对标高),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并附设备管件一览表以及必要的说明和主要技术数据。2建筑图各单体构筑物建筑设计图比例一般采用1:50~1:100,分别绘制平面、立面、剖面图及各部位构造详图、节点大样,注明轴线间尺寸、各部分及总尺寸、标高设备或基座位置、尺寸与标高等,留孔位置的尺寸与标高,表明室外用料做法,室内装修做法及有特殊要求的做法,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并附门窗表及必要的说明。(1)总平面定位图表达与周边建筑、道路的相对关系、坐标、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建筑高度层数、出入口、指北针等。(2)平面图1)承重墙、钢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各种插入距;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标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2)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及尺寸、分段尺寸;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4)地面、墙体、屋面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隔断等;220 6)电梯、货梯(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7)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蓬、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柱间支撑的位置及与工艺流线或门的关系;8)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9)车库的停车位(无障碍车位)和通行路线:10)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荷载、起重设备的起重量、行车规矩和轨顶标高等;11)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12)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各层面积指标;地面、柱边分隔缝划分;不同地面划分及荷载;13)有特殊需要工艺的吊顶平面图;14)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含钢结构构件防火节点);15)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宜单独出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或以示意图(简图)形式在各层平面中表示,人员密集的厂房应说明疏散人数及宽度计算,在各层平面中标注。宜标注室内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16)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天窗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通风器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1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220 18)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应完整表达本区与相邻区域的交接关系,标注相关尺寸及变形缝处理(若有);19)图纸名称、比例;20)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21)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视线、声学、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可在相关平面图中注明;22)图均应标注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3)立面图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隔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蓬、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脚线和粉刷分格线等;3)建筑的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女儿墙或檐口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标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深及定位关系尺寸);4)平、剖面图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5)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6)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7)图纸名称、比例;220 8)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9)图均应标注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4)剖面图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2)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蓬、洞口及其他装修可见的内容,还应绘制出起重设备的跨度、轨面标高、高度等尺寸;3)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高度、总高度;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4)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雨蓬、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5)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6)图纸名称、比例。(5)详图1)内外墙、屋面等节点,绘制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等;220 2)楼梯、电梯、货梯、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等;3)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4)门、窗、幕墙绘制立面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钢结构构件的防火节点设计(平立剖面总无法表达的);门窗上下左右与主体连接节点;墙身、金属屋面、采光板、防撞桩、冷热桥、档雪板、天沟、轨道、通风器、气楼等各类设施节点;5)对另外委托的幕墙、特殊门窗,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6)其它凡在平、立、剖面图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代或交代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3结构图排水工程的结构设计分可为厂区建构筑物、大型管、渠、穿山隧道、跨河管渠、基坑与边坡工程等多种形式,其中厂区建构筑物及基坑与边坡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规定;大型管、渠、穿山隧道、跨河管渠应满足本规定中桥梁隧道章节要求。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管架、地沟、挡土墙、筒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基础平面图、结构平面图、详图、节点构造图、特征部位剖面图及配筋图,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性能。(1)基础平面图1)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图;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220 2)标明砌体结构墙与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混凝土结构可另绘结构墙、柱平面定位图,并注明截面变化关系尺寸。3)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4)需进行沉降观测时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6)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及桩编号;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定位平面图。7)当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置换桩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值等有关参数和检测要求。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基础设计方应对经处理的地基提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应的检测要求。(2)基础详图1)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2)扩展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基础垫层,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等。3)桩基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桩详图包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配筋、预制桩的接头详图,并说明地质概况、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剖面、垫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220 4)筏基、箱基可参照相应图集表示,但应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对箱基和地下构建筑物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5)基础梁可按相应图集表示。(3)结构平面图1)结构平面图应有各层结构平面图及顶板结构平面图(钢结构平面图要求见第4.4.10条),具体内容为:①绘出定位轴线及梁、柱、承重墙、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和结构标高;②装配式建筑墙柱结构布置图中用不同的填充符号标明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采用预制构件时注明预制构件的编号,给出预制构件编号与型号对应关系以及详图索引号。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底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洞口过梁的位置和型号、梁底标高;③现浇板应注明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的配筋图,必要时应将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绘局部剖面,有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绘详图;必要时尚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电梯间机房尚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④砌体结构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⑤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⑥顶板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栏杆预留或女儿墙或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⑦220 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⑧人防地下构建筑物平面中应标明人防区和非人防区,注明人防墙名称(如临空墙)与编号。(4)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1)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①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梁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的纵剖面图);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张拉要求;②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③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④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⑤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⑥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二幅平面绘制;⑦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尤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⑧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2)预制构件应绘出:①构件模板图,应表示模板尺寸、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张拉端、锚固端等;②构件配筋图: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箍筋直径与间距,配筋复杂时宜将非预应力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位置、数量等;③220 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对形状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预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5)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可引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详图)。2)预制装配式结构的节点,梁、柱与墙体锚拉等详图应绘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定位关系,构件代号、连接材料、附加钢筋(或埋件)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并注明连接方法以及对施工安装、后浇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等。3)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6)其他图纸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梯梁、梯板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2)预埋件: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焊接要求。(7)钢结构设计施工图钢结构设计施工图的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进行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的要求。钢结构制作详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其设计深度由制作单位确定。钢结构设计施工图不包括钢结构制作详图的内容。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钢结构设计总说明:以钢结构为主或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较多的工程,应单独编制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设计总说明;2)基础平面图及详图:应表达钢柱的平面位置及其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连结构造详图;220 3)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应注明定位关系、标高、构件(可用粗单线绘制)的位置、构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等;必要时应绘制檩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杆及腹杆平面图和关键剖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杆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编号及型式和尺寸;4)构件与节点详图。(8)基坑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坑周边环境图2)基坑周边地层展开图3)基坑平面布置图①绘制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基础边线的位置关系,标注支护结构计算分段;②绘制内支撑和立柱的定位轴线,标注必要的定位尺寸,支撑截面尺寸,并标注内支撑梁面标高。4)基坑支护结构剖面图和立面图5)支撑平面布置图有换撑时,应提供换撑平面图:注明换撑材料和做法,有后浇带时应注明后浇带换撑做法。6)构件详图7)基坑监测布置图:注明监测点位置和监测要求。8)基坑降水(排水)平面图注明降水井的平面位置、降水井数量和单井出水量,降水井和观测井、排水沟和集水坑大样图。9)其他图纸(必要时提供)①预埋件。应绘制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焊接要求;②栈桥结构图。应绘制栈桥平面布置图、纵剖面、横剖面和构件大样;③土方开挖图。应绘制基坑出土顺序和出土走向;④施工工序流程图。(9)计算书220 1)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明;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2)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3)采用结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4)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技术文件归档。5)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设计时,应计算设计采用的高强度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用量比例。7.3.6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冷、热源机房、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图1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给水排水图2冷、热源机房图比例一般采用1:50~1:100,机房图可根据需要增大比例,包括设备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系统工艺流程。附设备一览表,表明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及布置,图例及必要的说明。3室外管网图包括总图平面图、纵断面图(比例:纵向为1:500或1:1000,竖向为1:50)、横断面图、节点详图等。绘制管道及附件、检查井、管沟平面图;管道、管沟横断面图:绘制检查井(或管道操作平台)、管道及附件的节点详图,引用的详图、标准图。汇总工程量表、主要材料表、图例及必要的说明。220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7.3.7电气设计1厂(站)高、低压变配电一次系统图应包括变电、配电、启动和保护等设备型号、规格和编号、工作原理、主要技术数据和要求。2变、配电所设备布置设计图3电气总平面图应表达管线、照明、设施布置等。4各建筑物电气平面图应包括电气设备位置,供电控制线路敷设,防雷及安全接地装置,设备材料明细表和施工说明及注意事项。5各种保护和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应包括系统布置原理图,引出或引人的接线端子板编号、符号和设备一览表以及动作原理说明。6电气设备布置图与安装图7厂区室外线路照明平面图8综合管廊分区配电单元的供配电分配总图、各分区配电单元配电系统图、照明平面(标准断面)图、配电设施布置图、消防管理中心配套电气设计图9特殊配件设计图(如有)10主要设备、材料表7.3.8自控设计1自控、仪表、监控、通信及报警等系统组成框图2仪表控制流程图3中控系统构成及配套图、各专项系统配置图4仪表设施布置总平面图5各建筑物自控、仪表平面图220 应包括仪表及控制设备的布置,控制线路敷设,设备材料明细表和施工说明及注意事项。6监控系统图、控制柜、仪表屏、操作台及有关自控辅助设备的结构布置图和安装图,仪表间、控制室的平面布置图7各控制单元子站的I/O分配图8综合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平台等子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综合管廊弱电监控布置标准断面图9消防管理中心配套自控弱电设计图10特殊配件设计图(如有)11主要设备、材料表7.3.9机械设计1专用机械设备的设备安装图需要表明设备与基础的连接,设备的外形尺寸、规格、参数、重量等设计参数。还应包括需要外接能源介质(如水、电、气)等的接点位置。2非标机械设备施工图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等。3机修车间平、剖面图、设备一览表表明机修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及布置等。7.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7.4.1一般规定1施工图各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使其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220 2模型应保证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宜具有一致性;模型在交付前,宜进行正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保证模型数据已经经过内部审核和调整,并且是最新版本;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3模型宜具有兼容性,能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修正和管理,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应满足数据互用的要求。4对于同一个项目,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5施工图模型设计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项目进行合理化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设计、施工等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6施工图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包括直接应用模型出部分施工图纸,同时模型可在施工阶段及后期运维阶段持续完善及应用,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7.4.2交付要求1设计模型1)一般规定(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内容宜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道路、绿化景观;(2)本阶段模型深度原则:宜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无需表现细节特征和内部构件组成;构件所含信息宜包含主要构件的尺寸、材料及其他参数,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3)设计模型宜提交原始文件格式,并同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4)提交的模型宜分为各专业模型和专业间的合并模型,对于涉及大项目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220 命名宜与1设计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5)设计模型宜以光盘或U盘作为媒介来交付相宜的电子文件,并附带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设计说明表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两份。2)工艺工艺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7.4.2-1。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各类排水管道尺寸、材料及其它参数;1各类管道主要技术参数;2主要技术指标:占地面积等。2各类排水附件位置、尺寸、材质等模型表达;3排水泵站定位、及精细模型;4污水厂排水处理构筑物定位、尺寸等精细模型;5雨水处理池定位、尺寸等精细模型。6雨水处理站定位、尺寸等精细简略模型。3)综合管廊综合管廊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下表7.4.2-2。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综合管廊定位、尺寸等精细模型;1主要技术指标: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2综合管廊重要节点(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交叉口、出线井等)定位、尺寸等精细模型;3附属设施工程(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标识系统等)精细模型;4综合管廊监控中心定位、尺寸及内部设施精细模型表达。4)建筑建筑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7.4.2-3。表7.4.2-4建筑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220 非承重墙、幕墙、门窗、楼梯、井道、阳台、雨蓬、台阶、排水沟等主要构造部件组成,房间及功能区域。1.建筑构件技术参数及物理热工性能。2.墙体、楼板、幕墙等必要的建筑构造或组成信息说明。2家具、卫浴器具、生产设备等主要设备和固定设施。3吊顶、栏杆、扶手等其它构件。4预留孔洞等。5主要平面、立面、剖面视图中三道尺寸标注;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5)结构结构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7.4.2-4。表7.4.2-5结构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桩基础、筏形基础、独立基础等基础构件。结构主体材料规格、组成等。2承重墙、柱、梁、板等结构主要构件。3桁架、网架、网壳、檩条等空间结构主要构件。4楼梯、坡道等其它构件。5主要预埋件及预留孔洞。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6)给排水给排水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7.4.2-5。表7.4.2-6给排水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主要管道敷设路径和管线连接;1.管线及管路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管径大小、坡度等信息;2.主要给排水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管道及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位置;2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管道附件,主要包括雨水斗、排水漏斗、地漏、各类阀门、各类仪表和给水配件等;3卫浴装置布置及定位,主要包括洗脸盆、浴盆、污水池、小便器、大便器、淋浴喷头等;4主要机械设备布置,主要包括消火栓、各类喷头、气体灭火设备等消防类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直饮水设备及其他设备;5主要附属设施的布置及定位,包括设备用房、管井、水池、检查井、雨水口、阀门井、跌水井、水表井、隔油池、化粪池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220 7)电气电气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7.4.2-6。表7.4.2-7电气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主要电缆桥架电缆梯架、母线槽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1.桥架及电气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桥架尺寸、坡度等信息;2.主要电气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桥架及电气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位置;2主要电气设备的布置及尺寸,主要包括各类配电箱、各类配电柜、变压器、UPS电源箱、EPS电源柜及其他电气设备;3照明灯具的布置;4主要电气装置,主要包括各类开关、各类电源插座、火灾探测器、扬声器、声光报警器、灯光显示器、火警电话、消防电话插孔、防门火监控器等;5主要电气设备用房位置及尺寸,主要包括变配电室(站)、强弱电间、强弱电竖井、发电机房内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8)暖通暖通专业模型包含的内容及深度见表7.4.2-7。表7.4.2-8暖通专业模型深度要求序号建模内容附加信息要求1暖通风管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主要包括通风空调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排风管、消防加压风管、排烟风管、补风管及风管连接件等;1.暖通风管、水管及附件埋设深度、敷设高度、风管尺寸、坡度等信息;2.主要暖通设备尺寸参数、连接类型、工艺要求等信息;3.暖通管道、机械设备预留洞口的尺寸、位置;2暖通水管敷设路径及管线连接,主要包括空调冷冻水供回水管道、空调热水供回水管道、采暖供回水管道、冷却水供回水管道、补水管、冷凝水管道、多联机系统冷媒管及水管连接件等;3各系统风管及暖通水管附件,主要包括各类风管阀门、各类风口、消声器等;各类水管阀门、温度计、压力表、保温材料等;4220 主要机械设备布置,包括各类风机、换气扇、排风扇;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空气处理装置;冷水机组、锅炉、风冷热泵机组、冷却塔、多联机组室外机、水泵、膨胀定压装置、蓄水箱等;5主要设备用房布置及定位,包括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热交换站等;6其它必要的模型表达。220 8附则8.1名词解释8.1.1一般桥梁指道路工程范围内的跨越自然或人工障碍物的立交桥、城市高架桥、旱桥等大中小桥,不含城市特大桥梁。8.1.2高边坡项目根据渝建发【2010】16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所形成的边坡以及对工程正常使用或可能造成安全影响的边坡项目,其高度或深度超过了以下范围:(1)高切坡:岩质边坡高度≥15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2)深基坑:岩质基坑高度≥12米,岩土混合基坑高度≥8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基坑高度≥5米。(3)高填方:填方边坡高度≥8米。边坡项目接近上述限值的,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危险性大的,亦应执行。8.1.3道路景观设计道路景观设计指区别于道路行道树设计之外的道路限界范围内绿化带,片状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景观建构筑物等设计,道路景观设计内容一般包括中央分隔带绿化、人行道绿化带、立交匝道内绿化、公交站台、座椅、长廊、风景亭、雕塑等设施等。8.2本规定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8.2.1生效条件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8.2.2生效时间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220 附录A: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及附表附表A.0.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封面项目名称交付单位参与方式□设计□咨询□项目阶段□初设□施工图工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规模□大型□中型□小型主要参与人员建模校对专业负责审核审定BIM主管领导意见项目负责人意见项目主管领导意见(公司落款,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随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一同交付。2.各参与人员签字均为手签。3领导意见可以打印,领导签字必须手签。4.工程规模可填写投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220 附表A.0.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序号设计说明内容实施状况1项目概况地理位置、道路等级、行车速度等概况信息2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或定位基点)例如:模型参与重庆独立坐标系、黄海高程;以建筑专业轴网的A-1点为定位基点3轴网与标高定位例如:±0=XXX,A-1点坐标(X=XXX,Y=XXX)4模型绘制比例模型的默认绘制比例是1:1,如有非1:1绘制的模型,需单独说明,例如:XXX模型比例是1:10005文件的基本命名例如:项目名称_专业代码_组成_文件描述(扩展)_日期6材质说明如有非软件自带材质,应提供材质文件及材质文件使用说明,以确保可以正常显示材质7BIM软件平台与版本BIM软件及版本列表(含汇总模型软件及版本)8模型交付格式例如:交付格式为*.rvt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项目需要补充220 附表A.0.3二维设计与BIM设计专业对照表序号二维设计专业BIM设计专业备注1道路道路2桥梁桥梁3给排水给排水4电气电气5建筑-6结构-7工程经济-8…………注:对应二维设计专业没有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则填入“-”附表A.0.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分解表一级二级三级XXX道路工程XX立交道路桥梁排水XX路道路桥梁排水注:模型分解表的级数和分解逻辑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中仅为示例。附表A.0.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视图和初步设计附图的对应关系表序号模型视图名称图纸名称图纸编号1Aa、b2Bc3Cc4Dd注:BIM模型视图和初步设计附图可以出现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220 附表A.0.6公用系统色彩设定表系统RGB颜色示例生活给水0,253,0生活污水100,100,51雨水253,255,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2,0,0气体灭火系统253,0,0送风管0,255,0回风管255,0,250新风管0,0,253消防排烟管179,32,32空调冷冻水供水管0,255,252空调冷冻水回水管0,153,153强电桥架255,0,255弱电桥架0,255,255消防桥架255,0,0注:本表中的颜色设定值为推荐值。220 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designofresidentialbuildingsJGJ242—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0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42—2011,220 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其中,第4.3.2、8.4.3、10.1.1、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3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雪佩李立晓黄祖凯张文才李逢元王金元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丁新亚林洪思粟卫权万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丁杰张宜陈汉民李长海王东林汪军周名嘉冯志文徐华李炳华钟景华1总则1.0.1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220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1.0.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并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1.0.4住宅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住宅单元residentialbuildingunit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2.0.2套(户)型dwellingunit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和厨卫组成的成套住宅单位。2.0.3家居配电箱houseelectrical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及终端配电的设备箱。2.0.4家居配线箱(HD)housetele-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息传输线缆的接入及匹配的设备箱。2.0.5家居控制器(HC)housecontroller住宅套(户)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2.0.6家居管理系统(HMS)housemanagementsystem将住宅建筑(小区)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集成在一个网络与软件平台上进行统一的分析和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小区)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系统。220 3供配电系统3.1一般规定3.1.1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设计。3.1.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3.1.3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3.1.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3.2负荷分级3.2.1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其他未列入表3.2.1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3.2.2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220 3.2.3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3.3电能计量3.3.1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表3.3.1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3.3.2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2~50W/m2计算用电负荷。3.3.3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单相电源进户,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一块单相电能表。3.3.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3.3.5当住宅套内有三相用电设备时,三相用电设备应配置三相电能表计量;套内单相用电设备应按本规范第3.3.3条和第3.3.4条的规定进行电能计量。3.3.6电能表的安装位置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1电能表宜安装在住宅套外;2对于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电能表宜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3对于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电能表宜按楼层集中安装;4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距地宜为1.8m;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距地不宜高于2.0m。3.4负荷计算220 3.4.1对于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3.4.2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3.4.3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需要系数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暖方式、电炊具使用等因素进行确定。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1.1住宅建筑配变电所应根据其特点、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4.1.2住宅建筑配变电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和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4.2所址选择4.2.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250kW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宜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4.2.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4.2.3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4.3变压器选择4.3.1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85%。220 4.3.2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4.3.3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800kVA。5自备电源5.0.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电机组。5.0.2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时,应满足噪声、排放标准等环保要求。5.0.3应急电源装置(EPS)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要求。6低压配电6.1一般规定6.1.1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规模、供电负荷等级、电价计量分类、物业管理及可发展性等因素综合确定。6.1.2住宅建筑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6.2低压配电系统6.2.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6.2.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6.2.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220 6.2.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6.2.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6.2.66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3及3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6.2.77层及以上的住宅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9时,同层住户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6.3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6.3.1当住宅建筑设有防电气火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时,报警声光信号除应在配电柜上设置外,还宜将报警声光信号送至有人值守的值班室。6.3.2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6.4导体及线缆选择6.4.1住宅建筑套内的电源线应选用铜材质导体。6.4.2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封闭母线、预制分支电缆、电缆及电源线等供电干线,可选用铜、铝或合金材质的导体。6.4.3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6.4.4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建筑高度为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线缆,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类线缆。220 6.4.519层及以上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宜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6.4.6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m2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6mm2,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5mm2,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建筑面积大于60m2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10mm2,照明和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6.4.7单相负荷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表6.4.7的规定。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1一般规定7.1.1电源布线系统宜考虑电磁兼容性和对其他弱电系统的影响。7.1.2住宅建筑电源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住宅建筑配电线路的直敷布线、金属线槽布线、矿物绝缘电缆布线、电缆桥架布线、封闭式母线布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7.2导管布线7.2.1住宅建筑套内配电线路布线可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暗敷的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暗敷的塑料导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2.0mm。7.2.2潮湿地区的住宅建筑及住宅建筑内的潮湿场所,配电线路布线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塑料导管或金属导管。明敷的金属导管应做防腐、防潮处理。220 7.2.3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线缆保护导管最大外径不应大于楼板厚度的1/3,敷设在垫层的线缆保护导管最大外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1/2。线缆保护导管暗敷时,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消防设备线缆保护导管暗敷时,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7.2.4当电源线缆导管与采暖热水管同层敷设时,电源线缆导管宜敷设在采暖热水管的下面,并不应与采暖热水管平行敷设。电源线缆与采暖热水管相交处不应有接头。7.2.5与卫生间无关的线缆导管不得进入和穿过卫生间。卫生间的线缆导管不应敷设在0、1区内,并不宜敷设在2区内。7.2.6净高小于2.5m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应采用导管或线槽布线。7.3电缆布线7.3.1无铠装的电缆在住宅建筑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8m。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7.3.2220/380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在住宅建筑内平行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7.4电气竖井布线7.4.1电气竖井宜用于住宅建筑供电电源垂直干线等的敷设,并可采取电缆直敷、导管、线槽、电缆桥架及封闭式母线等明敷设布线方式。当穿管管径不大于电气竖井壁厚的1/3时,线缆可穿导管暗敷设于电气竖井壁内。7.4.2当电能表箱设于电气竖井内时,电气竖井内电源线缆宜采用导管、金属线槽等封闭式布线方式。7.4.3电气竖井的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电气竖井应在每层设维护检修门,并宜加门锁或门控装置。维护检修门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并应向公共通道开启。220 7.4.4电气竖井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检修等因素确定。高层住宅建筑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7.4.5电气竖井内竖向穿越楼板和水平穿过井壁的洞口应根据主干线缆所需的最大路由进行预留。楼板处的洞口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材料作封堵,井壁的洞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7.4.6电气竖井内应急电源和非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7.4.7强电和弱电线缆宜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需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7.4.8电气竖井内应设电气照明及至少一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距地宜为0.5m~1.0m。7.4.9电气竖井内应敷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7.5室外布线7.5.1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小于或等于6根时,宜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7.5.2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为7根~12根时,宜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7.5.3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数量为13根~18根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7.5.4电缆与住宅建筑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住宅建筑的散水坡外。电缆进出住宅建筑时,应避开人行出入口处,所穿保护管应在住宅建筑散水坡外,且距离不应小于200mm,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并宜在距住宅建筑外墙3m~5m处设电缆井。220 7.5.5各类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和交叉净距,应分别符合表7.5.5-1和表7.5.5-2的规定。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8.1一般规定8.1.1住宅建筑应采用高效率、低能耗、性能先进、耐用可靠的电气装置,并应优先选择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制造的电气装置。8.1.2每套住宅内同一面墙上的暗装电源插座和各类信息插座宜统一安装高度。8.1.3住宅建筑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8.2电梯8.2.1住宅建筑电梯的负荷分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8.2.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应由专用回路供电,高层住宅建筑的客梯宜由专用回路供电。220 8.2.3电梯机房内应至少设置一组单相两孔、三孔电源插座,并宜设置检修电源。8.2.4当电梯机房的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电梯正常工作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或空调的方式。8.2.5电梯井道照明宜由电梯机房照明配电箱供电。8.2.6电梯井道照明供电电压宜为36V。当采用AC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光源应加防护罩。8.2.7电梯底坑应设置一个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的电源可就近引接,电源插座的底边距底坑宜为1.5m。8.3电动门8.3.1电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柜)引专用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在电动门就地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8.3.2电动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8.3.3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安装的电动门,应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开启。8.4家居配电箱8.4.1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6m。8.4.2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1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2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3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4220 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5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8.4.3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4.4柜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分体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5其他8.5.1每套住宅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根据套内面积和家用电器设置,且应符合表8.5.1的规定:8.5.2起居室(厅)、兼起居的卧室、卧室、书房、厨房和卫生间的单相两孔、三孔电源插座宜选用10A的电源插座。对于洗衣机、冰箱、排油烟机、排风机、空调器、电热水器等单台单相家用电器,应根据其额定功率选用单相三孔10A或16A的电源插座。8.5.3洗衣机、分体式空调、电热水器及厨房的电源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电源插座,未封闭阳台及洗衣机应选用防护等级为IP54型电源插座。220 8.5.4新建住宅建筑的套内电源插座应暗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的电源插座宜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墙面上。分体式空调、排油烟机、排风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1.8m;厨房电炊具、洗衣机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1.0m~1.3m;柜式空调、冰箱及一般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0.3m~0.5m。8.5.5住宅建筑所有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8m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8.5.6对于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3m,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3区。9电气照明9.1一般规定9.1.1住宅建筑的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节能附件,灯具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9.1.2住宅建筑电气照明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9.2公共照明9.2.1当住宅建筑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时,其电源应按该住宅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9.2.2应急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电源插座。9.2.3住宅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应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可集中点亮。9.2.4住宅建筑的门厅应设置便于残疾人使用的照明开关,开关处宜有标识。9.3应急照明220 9.3.1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中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宜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9.3.2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宜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应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建筑高度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宜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9.3.3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应急照明可采用不同回路跨楼层竖向供电,每个回路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0个。9.4套内照明9.4.1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并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9.4.2起居室(厅)、餐厅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照明应在屋顶至少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9.4.3卧室、书房、卫生间、厨房的照明宜在屋顶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灯位宜居中。9.4.4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卫生间的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装有淋浴或浴盆卫生间的照明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灯具、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9.4.5起居室、通道和卫生间照明开关,宜选用夜间有光显示的面板。9.5照明节能9.5.1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节能型镇流器,当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其能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的规定。9.5.2有自然光的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的照明,宜采用光控开关。220 9.5.3住宅建筑公共照明宜采用定时开关、声光控制等节电开关和照明智能控制系统。10防雷与接地10.1防雷10.1.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10.1.2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或等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10.1.3固定在第二、三类防雷住宅建筑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应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且外露金属导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成电气通路。10.1.4住宅建筑屋顶设置的室外照明及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宜安装在室内。10.2等电位联结10.2.1住宅建筑应做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10.2.2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卫生间内金属给水排水管、金属浴盆、金属洗脸盆、金属采暖管、金属散热器、卫生间电源插座的PE线以及建筑物钢筋网。10.2.3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220 10.3接地10.3.1住宅建筑各电气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其中电气系统最小值的要求。10.3.2住宅建筑套内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1固定家用电器、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金属外壳;2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家居控制器的金属外壳;3线缆的金属保护导管、接线盒及终端盒;4Ⅰ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10.3.3接地干线可选用镀锌扁钢或铜导体,接地干线可兼作等电位联结干线。10.3.4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220 11信息设施系统11.1一般规定11.1.1住宅建筑应根据入住用户通信、信息业务的整体规划、需求及当地资源,设置公用通信网、因特网或自用通信网、局域网。11.1.2住宅建筑应根据管理模式,至少预留两个通信、信息网络业务经营商通信、网络设施所需的安装空间。11.1.3住宅建筑的电视插座、电话插座、信息插座的设置数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11.1.4住宅建筑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11.2有线电视系统11.2.1住宅建筑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且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当地有线电视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2.2每套住宅的有线电视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分配交接。11.2.3住宅套内宜采用双向传输的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应暗装,且电视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1.0m。11.2.4每套住宅的电视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个。起居室、主卧室应装设电视插座,次卧室宜装设电视插座。11.2.5住宅建筑有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宜穿金属导管敷设。11.3电话系统220 11.3.1住宅建筑应设置电话系统,电话系统宜采用当地通信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3.2住宅建筑的电话系统宜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电话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1.3.3住宅套内宜采用RJ45电话插座。电话插座应暗装,且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卫生间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0m~1.3m。11.3.4电话插座缆线宜采用由家居配线箱放射方式敷设。11.3.5每套住宅的电话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2个。起居室、主卧室、书房应装设电话插座,次卧室、卫生间宜装设电话插座。11.4信息网络系统11.4.1住宅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当地信息网络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4.2住宅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信息网络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1.4.3每套住宅内应采用RJ45信息插座或光纤信息插座。信息插座应暗装,信息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11.4.4每套住宅的信息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个。书房、起居室、主卧室均可装设信息插座。11.4.5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电信间可合用,也可分别设置。11.5公共广播系统220 11.5.1住宅建筑的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使用要求,分为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11.5.2背景音乐广播系统的分路,应根据住宅建筑类别、播音控制、广播线路路由等因素确定。11.5.3当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时,广播系统分路宜按建筑防火分区设置,且当火灾发生时,应强制投入火灾应急广播。11.5.4室外背景音乐广播线路的敷设可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地下排管等敷设方式。11.6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1.6.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1.6.2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能对住宅建筑内的居民或来访者提供告知、信息发布及查询等功能。11.6.3信息显示屏可根据观看的范围、安装的空间位置及安装方式等条件,合理选定显示屏的类型及尺寸。各类显示屏应具有多种输入接口方式。信息显示屏宜采用单向传输方式。11.6.4供查询用的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显示屏,应采用双向传输方式。11.7家居配线箱11.7.1每套住宅应设置家居配线箱。11.7.2家居配线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的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0.5m。11.7.3距家居配线箱水平0.15m~0.20m处应预留AC220V电源接线盒,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面板底边平行,接线盒与家居配线箱之间应预埋金属导管。220 11.8家居控制器11.8.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可选配家居控制器。11.8.2家居控制器宜将家居报警、家用电器监控、能耗计量、访客对讲等集中管理。11.8.3家居控制器的使用功能宜根据居民需求、投资、管理等因素确定。11.8.4固定式家居控制器宜暗装在起居室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1.3m~1.5m。11.8.5家居报警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和入侵报警,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14.2、14.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1.8.6当采用家居控制器对家用电器进行监控时,两者之间的通信协议应兼容。11.8.7访客对讲的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14.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2信息化应用系统12.1物业运营管理系统12.1.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12.1.2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宜具有对住宅建筑内入住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管理、住户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建筑工程图纸管理等功能。12.2信息服务系统12.2.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服务系统。12.2.2220 信息服务系统宜包括紧急求助、家政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保健、娱乐等,并应建立数据资源库,向住宅建筑内居民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发布和导引等服务。12.3智能卡应用系统12.3.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智能卡应用系统。12.3.2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具有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电梯控制、消费管理等功能,并宜增加与银行信用卡融合的功能。对于住宅建筑管理人员,宜增加电子巡查、考勤管理等功能。12.3.3智能卡应用系统应配置与使用功能相匹配的系列软件。12.4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12.4.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12.4.2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应能保障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12.5家居管理系统12.5.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家居管理系统。12.5.2家居管理系统应根据实际投资状况、管理需求和住宅建筑的规模,对智能化系统进行不同程度的集成和管理。12.5.3家居管理系统宜综合火灾自动报警、安全技术防范、家庭信息管理、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物业收费、停车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信息发布等系统。12.5.4家居管理系统应能接收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社区发布的社会公共信息,并应能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传送报警信息。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3.1一般规定220 13.1.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等。13.1.2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16的有关规定。13.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3.2.1智能化住宅建筑的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1监测与控制住宅小区给水与排水系统;2监测与控制住宅小区公共照明系统;3监测各住宅建筑内电梯系统;4监测与控制住宅建筑内设有集中式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5监测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13.2.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智能化住宅建筑中的蓄水池(含消防蓄水池)、污水池水位进行检测和报警。13.2.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宜对智能化住宅建筑中的饮用水蓄水池过滤设备、消毒设备的故障进行报警。13.2.4直接数字控制器(DDC)的电源宜由住宅建筑设备监控中心集中供电。13.2.5住宅小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及功能需求合理设置监控点。13.3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13.3.1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可采用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传输。13.3.2有线网络进户线可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3.3.3距能耗计量表具0.3m~0.5m处,应预留接线盒,且接线盒正面不应有遮挡物。220 13.3.4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有源设备的电源宜就近引接。14公共安全系统14.1一般规定14.1.1公共安全系统宜包括住宅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应急联动系统。14.1.2住宅建筑公共安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的有关规定。1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2.1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保护对象的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14.2.2当10层~18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内,由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至相应设备时,应采用放射式供电,火灾时应切断客梯电源。14.2.3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消防控制室、应急广播系统及声光警报装置。其他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设置应急广播困难时,应在每层消防电梯的前室、疏散通道设置声光警报装置。14.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4.3.1住宅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包括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安全防范系统及监控中心。14.3.2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配置标准应符合表14.3.2的规定。220 14.3.3周界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子周界防护系统应与周界的形状和出入口设置相协调,不应留盲区;2电子周界防护系统应预留与住宅建筑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14.3.4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信息识读器底边距地宜为1.3m~1.5m,安装方式应具备防破坏措施,或选用防破坏型产品;2)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管线宜采用暗敷。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地下停车库、周界及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2)室外摄像机的选型及安装应采取防水、防晒、防雷等措施;3)应预留与住宅建筑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3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重点对住宅建筑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及其车辆通行车道实施控制、监视、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等综合管理;2)住宅建筑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系统宜与电子周界防护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网。14.3.5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220 访客对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宜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内,室内分机宜安装在起居室(厅)内,主机和室内分机底边距地宜为1.3m~1.5m;2)访客对讲系统应与监控中心主机联网。2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户应至少安装一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2)紧急求助信号应能报至监控中心;3)紧急求助信号的响应时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在住户套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2)入侵报警系统应预留与小区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14.3.6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控中心应具有自身的安全防范设施;2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等主机宜安装在监控中心;3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或无线通信工具,并应留有与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4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建筑管理中心合用,使用面积应根据系统的规模由工程设计人员确定,并不应小于20m2。14.4应急联动系统14.4.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住宅建筑宜设应急联动系统。应急联动系统宜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基础。14.4.2住宅建筑应急联动系统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相关规定。15机房工程15.1一般规定15.1.1住宅建筑的机房工程宜包括控制室、弱电间、电信间等,并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中的C级进行设计。15.1.2住宅建筑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220 15.2控制室15.2.1控制室应包括住宅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建筑设备管理控制室等。15.2.2住宅建筑的控制室宜采用合建方式。15.2.3控制室的供电应满足各系统正常运行最高负荷等级的需求。15.3弱电间及弱电竖井15.3.1弱电间应根据弱电设备的数量、系统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与维修等因素,确定其所需的使用面积。15.3.2多层住宅建筑弱电系统设备宜集中设置在一层或地下一层弱电间(电信间)内,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弱电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35m。15.3.3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弱电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由设计人员确定。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弱电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6m。15.3.4弱电间及弱电竖井应根据弱电系统进出缆线所需的最大通道,预留竖向穿越楼板、水平穿过墙壁的洞口。15.4电信间15.4.1住宅建筑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2。15.4.2住宅建筑的弱电间、电信间宜合用,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电信间的面积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20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8《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20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