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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X政发(2013)5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X政办发(2013)148号)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市委办(2015)18号),设立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日常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划入的职责1•将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事项。(三)加强的职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强化社会共治,推动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制度。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或拟订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实施和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监管。(三)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四)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药品安全较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含
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六)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七)负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A)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九)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十)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一)负责处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举报投诉;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开展打击传销执法监管工作;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十三)负责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十四)负责全县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负责政府质量考核;研究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推荐工作。(十五)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十六)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全县商品计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十七)负责全县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全县检验机
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十八)负责全县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预警、监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十九)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按规定权限进行行政许可和安全监察;按规定权限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上级下放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二十)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上级下放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初审工作。(二"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祕、信息、统计、信访、综治、档案、保密、机要、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牵
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等工作;指导学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装备、办案经费、罚没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和职业资格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历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统公职律师。)行政审批科(挂企业注册科牌子承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审批许可事项;指导协调分局(所)办理委托审批许可事项;负责系统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统计,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五)市场合同监管科(挂网络经营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市场规范管理,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组织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开展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组织实滋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六)商标广告监管科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推进商标战略,负责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负责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商标品牌建设促进会和广告协会工作。(七)企业监管科(挂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企业信用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
发展与监管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管;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指导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承担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A)食品安全综合督查科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定期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九)应急管理和宣传科推动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相关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十)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验计划;配
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分析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和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十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验计划;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十二)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导、配合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十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抽样检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及药用辅料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抽样检验;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负责药品检验检测、药品电子监管追溯和药品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建设;配合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药学会的业务工作。(十五)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后续处理工作;承担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十六)质量与标准化监管科组织指导全县质量工作。制定实施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拟订推进名牌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名牌产品推荐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
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发布地方标准规范;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指导企业主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十七)计量与科技评管科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对计量器具的监督,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计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组织实施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指导协调计量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依法组织实施计量有关的能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合格评定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合格评定工作;依法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公正计量机构、检验机构的检验服务活动。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编制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科研立项、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评审
和推广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四"人员编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市场监督管理所专项行政编制82名(稽查大队使用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科室股级领导职数1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五、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一)直属机构1•科技发展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
品产业政策;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数据分析工作;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2.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举报投诉指挥中心牌子)承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维权体系;开展有关服务和商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参与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商品的整治工作;承担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咨询、举报、投诉的登记、受理、分流、处理、转办、督办等工作;开展消费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3.稽查大队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执法办案工作,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广告违法、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活动;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违法行;指导、协调开展有关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
(二)派出机构在原基层工商所(分局)基础上,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股级,具体承担辖区市场监管职责。1.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所(挂XX工商行政管理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XX质量技术监督所牌子),管辖XX街道。核定股级领导职数4名。2•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所(挂XX工商行政管理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XX质量技术监督所牌子),管辖XX街道、XX街道。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3.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挂XX工商行政管理分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XX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牌子),管辖XX镇、XX乡。核定股级领导职数4名。4•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挂XX工商行政管理分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XX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牌子),管辖XX镇。核定股级领导职数4名。5.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所(挂XX工商行政管理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XX质量技术监督所牌子),管辖XX镇、XX镇。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6.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所(挂XX工商行政管理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XX质量技术监督所牌子),管辖XX镇。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
7•设立XX市场监督管理所(挂XX工商行政管理所、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XX质量技术监督所牌子),管辖XX镇。核定股级领导职数3名。六"事业单位(-)XX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股级职数4名。主要承担负责查处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指导、配合所一级单位查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二)XX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主要承担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及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三)XX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依法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及辅料、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开展相应检验检测技术科研工作;指导全县区域内相关产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检测的相关服务工作。(四)XX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挂XX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从5名调整为6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和进口药品的技术检验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收集、核实、分析、评估和汇总上报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交流和培训;参与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死亡病例、疑似群发病例的调查及后续处理。(五)XX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受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等有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调查、分析商品和服务质量等有关消费信息及提供咨询服务。(六)XX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祕书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调研分析,负责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负责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开展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负责组织、引导个体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XX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企业化)事业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承担有关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承担新产品批量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参与企业技术标准的修订和标准的试验验证等技术咨询工作;研制新的检验仪器设备,推动检验技术发展,开展检验人员培训工作;接受对产(商)品质量的委托检验,提供检验服务。(A)XX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企业化)事业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九)XX县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XX县质量技术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信息工作;编制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科研立项、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评审和推广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参与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统一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奖惩约束机制和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县农林、海洋渔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初级食用农、林、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责任,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边界,切实做好食用农、林、水产品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县卫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县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县发改(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和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县广电、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县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与县农业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分别负责食用农林产品、初级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种植、养殖、捕捞、采摘、
清洗、切割、冷冻、包装、运输、储存等过程)。负责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后,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除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农业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二)与县卫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相关流行病学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承担餐饮器具集中消毒、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卫计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三)与县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食品、医药(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制定促进食品、医药工业产业提升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医药化妆品产业提升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制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商务局
负责食品(包括酒类)流通、餐饮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促进食品(包括酒类)流通、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包括酒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五)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提供或者协助提供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六)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无证照经营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对非法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对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内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七)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的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定期实施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根据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监督指导;对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抄告有关部门查处;加强对可能影响燃气行业管线安全的施工行为的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燃气经营行业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不合格瓶以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住建局负责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和相关服务。(A)XX省橡胶制品质量检验中心(XX),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具体按X编〔2013)16号文件执行。八"附则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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