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00 KB
  • 1页

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工作指南.doc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警示工作指南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研究生学制及在校年限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即将于2012年6月达到规定在校年限的研究生(即硕士2007级、博士2005级)作出超期警示,具体操作要求如下:1.本次应受警示的研究生名单即《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报到名单》中的2007级硕士和2005级博士;2.下载《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制或在校年限超期警示书》(主页下载专区)填写,每生一份;3.关于《警示书》:警示书号码由学院自行按年度及顺序号编写,正本由研究生本人签收,存根学院存档。4.填写好的《警示书》交受警示的研究生本人签收。若研究生未到校,研究生秘书应将警示书用挂号信邮寄给研究生本人(保留挂号信收据),并要求研究生回信确认收到。5.即将超期研究生的警示书签发应于9月30日前完成。6.下载《厦门大学研究生警示书签发汇总表》(主页下载专区)填写签发情况。于9月30将《汇总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