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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 500 k13 565)--沥青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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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新茂泰【2013】014号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人: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3年9月9日53 总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人须知8(一)总则81.工程说明82.招标范围及工期83.资金来源84.合格的投标人85.现场踏勘86.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97.招标文件98.招标文件的澄清99.招标文件的修改910.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1011.工程预算价、工程发包价编制和审核。1012.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013.主要材料、设备1014.投标工期及质量和验收1115.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21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7.投标文件的组成121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9.投标报价13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21.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132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2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5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626.开标、评标、定标程序1627.组建评标委员会1653 28.开标1629.开标、评标程序1630.定标17附件119附件220附件321(六)合同签订和备案2231.合同签订2232.合同备案22(七)投诉处理2333.投诉处理23(八)标后管理2334.工程款支付2335.合同管理2436.招标人的标后管理2437.中标人的标后管理2538.沥青混凝土主要材料的技术指标263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2840.其它说明29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4一、合同协议书格式36二、廉政合同格式38三、安全生产合同40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42五、合同主要条款43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491、投标函442、投标函附录45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7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86、投标人一般情况表497、财务状况表508、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51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5210、相关证件原件5353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二、招标编号:闽新茂泰【2013】014号三、项目内容: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厂拌沥青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的单位,项目中标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考察,若沥青搅拌站无法达到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http://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办理。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六、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七、招标日程安排:7.1招标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起(网上下载文件)7.2答疑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来函、来电、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我公司联系;口头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7.3发布答疑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8时00分前。7.4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8时30分。7.5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8时30分。7.6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八、招标人将在http://www.ptfwzx.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九、本项目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53 十、招标人: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594-2280572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594-2817299传真:0594-27921665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招标人名称: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594-2280572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594-281729931.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41.1送达地点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51.1工程规模K8+500~K13+565,全长5.065KM;63.1资金来源自筹72.1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预算书中的编制说明)   814.1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始10日历日内完工。91.3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厂拌沥青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的单位,项目中标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考察,若沥青搅拌站无法达到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1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48.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15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4天前53 168、9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中存在疑问的,可于2013年9月13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13年9月16日18时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1710.2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1819.2.1工程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1911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部分工程预算价:/元。工程发包价:952000元。2020.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212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形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即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222.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232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423.1装订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2523.1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2624.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3层53 2725.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24.3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29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3024.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三层时间:2013年9月18日8时30分3130.1评标方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3230.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建5人资格审查小组3330.5.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3431.4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10%,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方式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质量保证金为0%。3619.6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的工程报价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中标后须每天派维护交通安全人员6人,负责维护沥青路面的施工交通安全秩序;且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52号精神,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路面修复项目由市交投集团下属国有全资子公司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招标人,下同)施工。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53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依法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恒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1.3质量要求:满足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各结构层的厚度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现场踏勘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且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中标服务费:中标方须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即按中标价(货物形式)计算支付中标服务费的70%,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53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3招标人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不署名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9.2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9.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10.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10.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系由项目业主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53 11.工程预算价、工程发包价编制和审核。11.1 工程预算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编制办法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项目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本次招标沥青没立方最高限价为1360元/立方米,本项目沥青采购量约700立方米。11.2工程发包价经招标人确认后为952000元。12.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预算编制依据:12.4.1、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12.4.2、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出具《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沁峤路)一期养护中修工程(K8+500~K13+565)》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12.4.3、设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说明。12.5、工程量计算相关说明:12.5.1、沥青混凝土:采用AC-13型号商品沥青混凝土,内运运距按30KM计取。12.5.2、沥青采用AC13型号12.6、预算价执行标准:12.6.1、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12.6.2、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  12.6.3、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12.6.4、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08]91号)  12.6.5、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2]60号《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税费调整的通知》。  12.6.6、公路工程材料价格根据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2年12月份),结合各种材料调查价格计取。   12.7、各项费用标准  12.7.1、其他直接费  ①冬季施工增加费:不计。  ②雨季施工增加费:按II区6个月。  ③夜间施工增加费:按部颁标准计。  ④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不计。53   ⑤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按昼夜100-500辆计。  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总价1%计入100章之内。  ⑦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按部颁标准计。  ⑧工地转移费:不计。  12.7.2、主副食运费补贴费:不计。  12.7.3、税金按3.41%计取,规费按38.7%计取,计划利润按7%计取。13.主要材料、设备13.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及要求见下表。本工程使用的设备一览表(详见附表3: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13.2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3.3投标人违反13.1规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14.投标工期及质量和验收14.1 本工程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力填报工期。14.2 质量和验收(1)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要求,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且要符合福建省公路管理局闽路养〔2012〕41号文件《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等要求。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工程质量管理按照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交规建〔2013〕146号)文件执行。(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4)若中标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53 (5)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6)沥青混凝土路面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抽检的指标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5.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5.1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6.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7.1投标函17.2、投标函附录17.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7.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7.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7.6、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7.7、财务状况表17.8、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17.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17.10、相关证件原件17.10.1营业执照副本17.10.2自购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发票17.10.3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17.10.4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17.10.5项目管理班子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注:需将以上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53 1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8.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9.投标报价19.1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19.2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工程发包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工程发包价或低于工程发包价的,为无效投标人。19.3本报价指的是送至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含沥青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供应、拌和、运输、装卸、摊铺、碾压成型试验和税收等一切费用)。19.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供货能力,必须保证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供货期间)供应的数量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具体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通知为准;若因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导致工程误工,由此造成的待工、工期延误等损失全部由供货商负责,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的实力填报。19.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删除或修改,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19.6投标人的工程报价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中标后须每天派维护交通安全人员3人,负责维护沥青路面的施工交通安全秩序;且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21.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21.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21.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53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2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2.2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1.2.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1.2.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2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2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7条中所规定。22.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22.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4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3.1 投标文件应由两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两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3.1.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退回投标人保证金依据。本条不列为评标依据。2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2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并交招标人签收。24.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24.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5.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5.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3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6.开标、评标、定标程序26.1组建评标委员会;26.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26.3评标;26.4定标。27.组建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组建5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8.开标28.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8.2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家,只要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合格的投标,即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8.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具有专门从事厂拌沥青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购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发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验收后收集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非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29.开标、评标程序29.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29.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29.3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29.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当场通报。对近三年内曾被莆田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29.5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投标人多于15家的,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入围单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入围单位按以下规则抽取:53 第一轮: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公开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10个对应入围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按顺序抽取入围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入围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29.6由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投标保证金到位情况、投标承诺的有效性进行核查,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当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9.6.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9.6.2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者盖章的;29.6.3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29.6.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29.6.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9.6.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29.6.7对工程发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9.6.8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不满足招标文件附件2及备注的评审标准要求的;29.6.9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数量低于招标文件附件3的要求的;29.6.10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除外);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表格。29.6.11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29.6.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9.6.13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30.定标30.1招标人宣布抽取规则。第一轮:根据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中标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单位按顺序抽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30.25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30.3若经过开标核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30.4中标结果公示30.4.1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发展服务中心,并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小组)名单。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30.4.2公示期内,有关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30.4.3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服务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30.5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完成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交纳到位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53 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专门从事厂拌沥青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的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并具备法人资格。2分包情况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3财务能力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方面资金。并对上述作出书面承诺。4施工机械设备能力投标人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相关具体内容的要求,并对上述作出书面承诺。5信誉、履约情况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当日与上三年度同月同日)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以下严重违约:(1)同一项目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3)因投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工期延误3个月及以上的;(5)因拖欠建筑职工工资款被有关部门通报的。(6)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53 附件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评审标准人员组成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数量(人)备注项目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试验员1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注:1.投标人应当对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不对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对原件)。2.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专业须是路桥或市政专业。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是本企业在职职员的,必须有聘任书聘任。4.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资料须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所填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全部到位,否则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进行考勤和突击检查,第一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给予警告;第二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每人次扣款1000元;第三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每人次扣款2000元,第四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将结果上报招投标办和省交通运输厅,登记其不良纪录;随后再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场,承包款不予结算,招标人另行选择其他公司。53 附件3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最低数量要求投标人承诺数量备注1沥青拌和设备3000型及以上套1生产能力200吨/小时以上2湖沥青加工设备套13实验室仪器设备套14乳化沥青设备套15轮胎式压路机30t胶轮台16振动式压路机双钢轮台17装载机台18沥青摊铺机摊铺宽度9m以上台19沥青洒布车4000L台1104000L洒水车台11120t以内自卸汽车台612铣刨机SF1900型台113森林灭火鼓风机台114平板夯台115备注:1、投标人填报的机械设备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机械设备数量;2、表中的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3、所有机械设备均应标明型号规格;4、要求产品为厂拌沥青砼。5、中标人应在中标7天内,提供在莆田境内的自有或租赁厂拌沥青搅拌设备及湖沥青加工设备,其他设备应在沥青摊铺前7天到达施工现场,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及履约检查,若沥青搅拌站及施工机械无法达到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6、要求沥青拌和设备必须是沥青供应商自购设备,投标前提供购买发票,原件备查,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3 (六)合同签订和备案31.合同签订31.1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1.2中标人如不按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1.4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31.4.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工程通过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31.4.1.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甲方或乙方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不予核对和调整,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或者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1.4.1.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采用现金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32.合同备案32.1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32.2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合同原件提交相关监督部门备案。(七)投诉处理33.投诉处理33.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53 33.2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监督部门不予受理。33.2.1.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需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3.2.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33.3投诉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私章等行为投诉的,由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1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33.4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其书面文件应按《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被处罚主体、处罚依据及法律救济渠道。33.5投诉件受理后,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代表进行质证。投诉人代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质证的,监督部门视为投诉人自动放弃投诉。(八)标后管理34.工程款支付34.1工程款支付方面: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0%。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25日报完成工程量,经核实按完成工程量85%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95%,质量缺陷保证期1年满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100%。34.2关于工程结算方面: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计量签证为依据。商品混凝土以地磅过磅净重量除以沥青商品混凝土的表观密度的值为供应方量,沥青商品混凝土的表观密度为2200kg/m3。35.合同管理35.1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并依法办理合同备案。 监督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5.2项目分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对确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施工合同中载明,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并依法签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原则上应一同备案。35.2.1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有权中止合同,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对于招标人或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查处。35.2.253 分包工程发包人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招标人负责,分包工程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对分包工程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5.2.3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35.2.3.1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35.2.3.2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他人的,但劳务作业除外;35.2.3.3在总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业主的认可,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专业工程发包给他人的;35.2.3.4分包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再分包的;35.2.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35.2.4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转包。下列行为属转包行为:35.2.4.1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35.2.4.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35.3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需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死亡、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中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经招标人同意后,报监督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35.4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当按照投标承诺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项目管理部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更换,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36.招标人的标后管理36.1工程变更方面(1)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增加、减少的工程量,按现场实现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支付。(2)变更工程项目单价①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下浮率)②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下浮率)③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④若定额缺项的,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53 (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向业主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按50%报业主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除预留保修金外全部支付给招标人。根据该实际情况,所以招标人拨付给中标人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此要求执行。36.2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招标人、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评审。37.中标人的标后管理37.1中标人应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37.2中标人应当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及时取得相关人员验收及签认。37.3实行建设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中标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手续。37.4税费问题:中标人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由招标人指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招标人向业主申请拨付该工程款时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抵扣范围内,招标人将予以抵扣相应的税费。37.5关于试验检测费问题:招标人作为施工主体按合同约定应将该项目沥青向相关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3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39.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39.2中标人应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招标人与业主合同约定的安全条款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39.3中标人应当向所施工项目委派管理人员,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标人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施工期间发生对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39.4中标人应按3.5.6款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在施工路段按规范要求设置好施工标志并派专人疏导车辆交通,中标人应按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提供完善的施工标志牌,包括各种安全告示、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53 39.5中标人的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防护设施。39.6中标人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得中途退保。39.7施工中发现中标人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招标人将予以相应处罚,并责令整改到位。若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整改不到位,则招标人有权采取罚款和终止合同的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39.8中标人施工中凡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有操作证,要持证上岗。39.9中标人必须安全及文明施工,若发现存在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问题及达不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或安全及文明管理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处罚500元/次。40其它说明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各结构层的厚度要求必须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招标人有权随机对已摊铺成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进行检测,若厚度不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中标人必须返工重新摊铺施工。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53 53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使用交通部印发《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备注: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应结合招标文件及(莆政综[2009]114、115号及莆招投标办[2009]17号)理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53 合同协议书格式目录一、合同协议书格式二、廉政合同格式三、安全生产合同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五、合同主要条款53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53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或其授权代理人:(职务)授权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53 二、廉政合同格式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承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53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53 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3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单位全称)(盖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53 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致:(业主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53 五、合同主要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合同格式执行。现将主要合同专用条款综合说明如下:一、合同采用的文本1、本工程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合同格式范本。二、合同主要条款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3)投标函;(4)技术规范;(5)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2、工程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1)、关于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工程通过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甲方或乙方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不予核对和调整,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或者变更工程建设内容,乙方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质量和验收(1)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要求,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且要符合福建省公路管理局闽路养〔2012〕41号文件《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工程质量管理按照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交规建〔2013〕146号)文件执行。53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4)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6)沥青混凝土路面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抽检的指标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福建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相关规范及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市政相关规范要求。若质量验收评定不合格,不予结算。每道工序需经监理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过程如发现乙方施工工艺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材料费用)。若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勒令中标人退场,并且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试验检测报告,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交工验收前应提供完整的质保及质检等内业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配备有施工经验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筹管理及调度。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进场的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规定在承包合同中约定。(3)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提交制造厂家质保书,没有质保书的材料不得使用,所有材料和构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对材料质量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乙方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5、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0%。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25日报完成工程量,经核实按完成工程量85%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95%,质量缺陷保证期1年满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100%。申报沥青工程款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并提供以下试验资料:1)橡胶沥青、沥青混合料原材料检测报告;2)沥青混合料配合比检测报告;3)沥青混合料检测报告、压实度、弯沉检测报告、厚度取芯报告;(2)工程结算方面: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计量签证为依据。商品混凝土以地磅过磅净重量除以沥青商品混凝土的表观密度的值为供应方量,沥青商品混凝土的表观密度为2200kg/m3。6、工程变更方面(1)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增加、减少的工程量,按现场实现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支付。53 (2)变更工程项目单价①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下浮率)②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下浮率)③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④若定额缺项的,由甲方和有关部门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向业主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按50%报业主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除预留保修金外全部支付给甲方。根据该实际情况,所以甲方拨付给乙方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此要求执行。7、工程工期与进度管理(1)、施工总工期:10日历天,并应满足甲方的赶工要求。(2)、工程进度应满足业主、监理工程师阶段性工期要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承担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工期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随时采取必要措施调整工程任务,由此所造成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2)、乙方应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甲方与业主合同约定的安全条款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3)、乙方应当向所施工项目委派管理人员,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施工期间发生对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在施工路段按规范要求设置好施工标志并派专人疏导车辆交通,乙方应按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提供完善的施工标志牌,包括各种安全告示、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53 (5)、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防护设施。(6)、乙方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得中途退保。(7)、施工中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甲方将予以相应处罚,并责令整改到位。若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整改不到位,则甲方有权采取罚款和终止合同的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8)、乙方施工中凡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有操作证,要持证上岗。(9)、乙方必须安全及文明施工,若发现存在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问题及达不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或安全及文明管理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处罚500元/次。9、双方责任(1)甲方的责任1)、甲方委派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及相互协调等工作。2)、负责向项目业主上报工程进度中间计量和竣工决算报表,负责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工作。3)、负责向乙方收集本工程的各项签证报告、文件,做好工程竣工内业资料整理、归档及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2)乙方的责任1)、全面履行甲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项目业主对甲方在承包合同中的一切约束于乙方同样有效。2)、乙方应做好民工的组织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并在施工现场需设置鲜明的、足够的、规范的施工、安全标志牌,并做好现场指挥、夜晚照明和值班事宜。3)、乙方及时支付设备租赁费、民工劳务费。若因乙方欠款阻碍工程进度或使甲方遭受经济纠纷,只要设备租赁方﹑劳务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拖欠款项,甲方有权强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替乙方支付该部分款项。4)、协助甲方做好工程进度中间计量和竣工决算报表,配合甲方办理乙方施工相应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5)、乙方必须保证中标后所填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全部到位,否则按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要求进行处理。10、税费问题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由甲方指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甲方向业主申请拨付该工程款时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抵扣范围内,甲方将予以抵扣相应的税费。11、关于试验检测费问题甲方作为施工主体按合同约定向试验室进行试验该项目沥青费用,该费用由乙方(中标人)承担。12、项目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提供一部交通工具给招标人使用,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3 13、合同协议条款除上述主要内容及示范文本规定的通用条款外,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三、合同格式1、合同协议书格式详见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相关格式。四:补充条款: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各结构层的厚度要求必须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招标人有权随机对已摊铺成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进行检测,若厚度不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乙方必须返工重新摊铺施工。53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莆田市秀屿疏港公路养护工程(K8+500~K13+565)--沥青混凝土采购投标文件(正或副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53 目录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一般情况表7、财务状况表8、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10、相关证件原件10.1营业执照副本10.2自购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发票10.3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10.4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10.5项目管理班子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注:需将以上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53 1、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招标答疑纪要等),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53 2、投标函附录说明:下表所有数据应在招标文件发生前由招标人填写,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5%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0%签约合同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7开工预付款金额0%签约合同价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材料、设备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签约合同价或300万元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比率/‰/天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按招标文件要求12质量保证金限额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13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或盖章:53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全称)的(工程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53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53 6、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营业执照注册号7主营范围12……8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须附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3 7、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户:注:须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3 8、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最低数量要求投标人承诺数量备注1沥青拌和设备3000型及以上套1生产能力200吨/小时以上2湖沥青加工设备套13实验室仪器设备套14乳化沥青设备套15轮胎式压路机30t胶轮台16振动式压路机双钢轮台17装载机台18沥青摊铺机摊铺宽度9m以上台19沥青洒布车4000L台1104000L洒水车台11120t以内自卸汽车台612铣刨机SF1900型台113森林灭火鼓风机台114平板夯台115备注:1、投标人填报的机械设备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机械设备数量;2、表中的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3、所有机械设备均应标明型号规格;4、要求产品为厂拌沥青砼。5、中标人应在中标7天内,提供在莆田境内的自有或租赁厂拌沥青搅拌设备及湖沥青加工设备,其他设备应在沥青摊铺前7天到达施工现场,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及履约检查,若沥青搅拌站及施工机械无法达到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6、要求沥青拌和设备必须是沥青供应商自购设备,投标前提供购买发票,原件备查,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3 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项目内容评审标准人员组成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数量(人)备注项目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2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试验员1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注:1.投标人应当对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不对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对原件)。2.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专业须是路桥或市政专业。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是本企业在职职员的,必须有聘任书聘任。4.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资料须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所填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全部到位,否则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进行考勤和突击检查,第一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给予警告;第二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每人次扣款1000元;第三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每人次扣款2000元,第四次考勤或突击检查,发现班子成员不在位的,将结果上报招投标办和省交通运输厅,登记其不良纪录;随后再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场,承包款不予结算,招标人另行选择其他公司。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3 10、相关证件原件10.1营业执照副本10.2自购3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发票10.3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10.4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10.5项目管理班子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注:需将以上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