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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成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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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成就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2010年8月18日)“十一五”期间,佳木斯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落实全省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强化治理超限、整合资产资源的五年,也是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取得成就的五年。——深化公路养护“一站三公司”改革,为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一是主题明确。针对多年来公路各项改革主题不突出、体制不顺畅、机制不灵活、政策不完善、推进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而导致改革不能深入的主要原因。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多次调研,确定了深化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大主题,全力推进改革。二是框架清晰。改革主题确定后,按“一站三公司”(“一站”即公路管理站设一个综合办公室,养护生产股,路政稽查大队;“三公司”即在公路管理站领导下,设养护公司、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公司),基本框架运行,使各公路管理站的改革有了遵循。三是政策到位。改革实行人员封存档案工资,执行效益、岗位、奖励工资;干部实行聘任制,用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养护生产实行定量管理、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检查验收制,员工上路率和养护质量都有明显提高。——3 首推公路养护资金定额管理,为公路养护实行计量支付提供支撑。一是资金随着项目走。有项目计划就安排资金,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就支付资金,明确了养护生产责、权、利相统一。二是实行合同化管理。根据《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县(市)公路管理站养护公司的职能,实行专业化、自主经营的内部实体。养护生产项目实行合同化管理,由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养护科作为代表与各县(市)养护公司签订日常养护合同或专项维修工程合同,进行现场核定,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三是计量支付。各县(市)养护公司根据日常养护合同、保洁合同和维修工程专项合同进行生产施工,经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养护科验收,拨付养护资金,按照数量及施工质量,实行百分的考核验收,对不合格的,即当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验收,并扣除当月养护资金;对验收合格的,将养护资金直接拨付各县(市)养护公司专用账户。自实行公路养护资金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的办法以来,变公路养护资金过去按人头付工资形式为以工程项目定额计量形式拨付公路养护资金,极大地提高了养护工人的生产积极性,责任心大大提高,并降低了公路养护成本,减少了雇工的投入,确保了养护资金能及时足额地用于工程养护,保证了养护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施公路养护“两进”工程,为增强公路养护服务功能创造条件。实施“两进”工程,即抓好养路员工3 进城镇工程和公路绿化“民进”工程,是从落实国家和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角度,从养路员工生产生活利益和解决员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就医难等问题出发,从公路绿化投入不足、吸引社会参与、快速绿化、美化、香化公路考虑,仅2006年解决员工住房70套,其中佳木斯市公路管理站有26名养路员工喜迁新居,2007年累计员工进城人数已达430人,占员工总数的26%;绿化“民进”工程累计种植各类苗木112万余株,绿化里程195公里。——推行异地交叉路政管理机制,为治理超限积累经验。针对个别县(市)治超盲区、影响招商引资等特点,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采取异地交叉路政管理机制,把存在盲区的县(市)路政管理人员抽调出来,到其它县(市)治超,再由其它县(市)到存在盲区的县(市)进行治超。一是锻炼了路政管理队伍,提高了办案能力。二是消灭了治超盲区,解决了盲区路政管理队伍不能直接上路治超问题。三是加强了与佳木斯市中院、交警部门的联合治超工作联系,强制执行能力明显加强。五年来,佳木斯市总计查处超限车辆19.4万台次,卸载2184吨,超限车辆控制率逐年下降,2009年控制在5‰以下,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