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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价款结算 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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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研究摘要尽管至今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经实行五年了,但对于建设工程的主要两方——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价款结算争端问题依然严重。工程结算问题的减少有利于促使工程的顺利进行。但在现有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承包方与业主方在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双方对于价款结算的纠纷很多。为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促使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序化,并顺利地进行,针对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的研究势在必行。本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把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作为研究对象,针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规范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关键词:计价规范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ResearchonProjectCostSettlementBasedonConstructionProjectBillofQuantitiesValuationStandardABSTRACT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nationalstandards"ConstructionProjectBillof QuantitiesValuationStandard"hadalreadyimplementedfiveyearsinourcountry.Butregardingconstructionproject"smaintwosides—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Thebilateralofcostsettlesaccountstheconflictquestiontobestillserious.Theprojectsettlementquestion"sreductionisadvantageousinurgestheprojectsmoothadvance.Butundertheexistingconstructionprojectbillofquantitiesvaluationstandard,thecontractorhastheverygreatdisputewiththeemployerinthebillofquantitiessettlementquestion.Therearemanydisputewhichsettlesaccountsregardingbetween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Toavoidthenonessentialconflictasfaraspossible,urgesorderingwhichtheprojectcostsettlesaccounts,andcarriesonsmoothly,isimperativeinviewoftheprojectcostsettlementquestion"sresearch.Thisarticletakeconstructionprojectbillofquantitiesvaluationstandardasthebasicaccordingtoconstructionproject"sbranchsub-itembillofquantitiestaximeter,themeasureprojectbillofquantitiestaximeterandotherprojectbillofquantitiestaximeteristheobjectofstudy,conductssystem"sresearchinviewoftheresiliencedetailedlistsettlementquestion,comesthestandardbillofquantitiessettlementquestionusingthesciencemethod.KeyWords:ValuationStandardCostSettlementBillofQuantities 目录第一章绪论11.1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2国内外研究现状21.2.1国外研究现状21.2.2国内研究现状31.3研究问题的界定41.4课题研究思路7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82.1工程量清单的含义82.2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的构成82.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工作程序102.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的四个阶段112.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122.6计价规范的不足分析132.7小结15第三章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163.1本章研究结构163.2实体项目工程特点173.3实体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17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研究193.5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研究213.5.1实体工程量变化的特点213.5.2实体工程量变化的原因223.5.3实体工程量调整的原则与方式233.5.4工程量变化单价调整理论及原则分析243.6小结26第四章措施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27 4.1本章研究结构274.2措施项目工程的性质284.3措施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294.4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研究314.4.1措施项目费用分类314.4.2各类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情况分析314.4.3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措施项目费用计量支付方法分析334.5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研究344.5.1问题分析344.5.2解决方法354.6小结36第五章其他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385.1本章研究结构385.2其他项目清单概述385.3其他项目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395.4解决问题的途径——现场签证405.5现场签证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415.7小结42第六章总结43参考文献44致谢46英文文献47中文翻译52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一章绪论1.1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方式,从19世纪30年代在西方国家最早应用到现在已经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了,因此,其各项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完善成熟,具有广泛的适应性。目前,国外公司进入我国建筑市场以及我国公司承揽国外工程,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主要应用的就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1]。随着我国于2001年11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建筑承包商怎样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等等问题都一一浮现出来。在这种形势下,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在2002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纪要中提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不仅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整顿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的一项治本措施。2003年7月,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量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尽管至今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国的已经实行五年了,但对于建设工程的主要两方——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价款结算争端问题依然严重。工程结算问题的减少有利于促使工程的顺利进行。但在现有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方与业主方在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双方对于价款结算的纠纷很多。为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促使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序化,并顺利地进行,针对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的研究势在必行。因此,如何规范建设工程工程价款结算成为了本人研究的课题。本人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对于工程价款结算的顺利进行作出微薄的贡献。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2国内外研究现状1.2.1国外研究现状英国传统的工程计价模式,一般情况下都在投标时附带由业主工料测量师编制工程量清单,其工程量按照SMM规定进行编制、汇总构成工程量清单,承包商的工料测量师参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成本要素分析,根据其以前的经验,并收集市场信息资料、分发咨询单、回收相应厂商及分包商的报价,对每一分项工程都填入单价,以及单价与工程量相乘后的合价,其中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分包工程、临时工程、管理费和利润。所有分项工程合价之和,加上开办费、基本费用项目(这里指投标费、保证金、保险、税金等)和指定分包工积费,构成工程总造价,一般也就是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施工期间,结算工程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并按承包商报价计费。增加的工程或者重新报价,或者按类似的现行单价重新估价[2]。德国严格执行FIDIC(土木工程建设合同条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并把工程量清单所报工程单价作为工程费用支付、管理的依据和招标审查报价的尺度。工程费的计算基本上与FIDIC的要求和做法一致,即由工程数量乘以单价,而工程数量和项目均在标书中全部列出,投标人则按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对于一些现场管理的措施性项目和临时性项目,需另行报价。工程费计算方式一般是:以过去承建工程的工程费为基础,从中抽出各工程项目的单价,加上地区差价和不同时工期造成的差价,然后确定每一个工程项目内新的各项单价,乘以数量即为工程合价,各项合价汇总即为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总造价里必须考虑风险、利润、税金等因素,这是取决于各投标人自己的实力和竞争策略。但是,对于招标人而言,风险和利润不是主要的,只要标价在标底范围内就可以了,当然标底也相应地考虑风险、承包商正常利润和税金等因素。从而我们可以看到德国的清单规范与土木工程建设合同条件FIDIC互相贯通,配套完备。FIDIC足可以满足德国的清单规范[2]。法国对工程单价逐一分解,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也因工程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其特点是:1、政府部门不发布统一的定额单价或价格指数,而由企业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确定政府只是在制定投资计划时,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在法国,工程造价的控制是通过控制建设标准优化设计,尤其是加强合同管理,包括制订标准合同总条款、严格合同文本的审查、加强合同执行中的监督来实现的;2、科学估算工程投资是法国工程管理的显著特点各个公司在工程造价估算方面都有一套建立在对现有工程资料分析基础上的科学方法。造价的估算利用所拥有的大型工程项目数据库,在计算机上进行,估算结果基本准确,完全可以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法国的工程价款结算由于施工企业有自己的完备的工程造价资料而变得简单明了。政府的加强合同管理,制定标准合同总条款,规范了工程价款结算的行为[3]。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2.2国内研究现状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各清单项目的单价明确,结算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的特点,可操作性强,但在实际工作发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管理及配套的法规政策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蔡建章,张远林[4]在《工程量清单与建筑工程合同价格》一文针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这种规定似乎比较完整,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这种现象,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往往偏高,而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必须要经发包人确认,实际中业主往往在压低,这样往往很难确定,实际中业主往往在压低,这样往往很难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容易产生纠纷。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措施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实体性消耗与措施性消耗相分离的原则,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中按月结算要求“干多少活,给多少钱”。对于实体性项目而言,每月能很直观地计量出完成多少任务,进度款按实际施工的工程来计量支付;但是措施性项目的计量并不那么直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活动.其发生有的与实体工程中的具体活动相关,有的与实体工程的具体活动无直接关联性,却与工期存在直接相关性,其进度款支付需根据其费用发生特点来进行计量支付。朱建君[5]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计量支付方法探讨》中把措施项目费用按其发生特点可以作如下划分:(1)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些活动存在直接关联的活动,随着实体工程的进展而发生,如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施工排水降水等。.此类费用计量支付方法可以采用百分率完成法,百分率完成法是指根据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值占该分部分项工程总的预算值的百分数支付的一种方法。(2)与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但与时间相关,其费用的支出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与工期存在相关性(正比例)。这一类活动又可以分为两部分:①一次性投入费用,在项目开始时一次性投入的工程.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拆费、临时设施等;②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期间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着时间的进展而逐步投入的活动,与工期密切相关,如夜间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3)是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如脚手架。可以按形象进度法进行支付。形象进度法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一个个形象进度控制点,当工程进展到每一个形象进度时,支付该措施项目费用的一定的百分比的工程进度款。(4)是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直接关联的费用,如二次搬运。根据材料用量参照清单所报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措施项目费。但本文对措施项目费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只是说明了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式,并没有涉及变更索赔的问题,实际工程中间进度款的结算要考虑这些因素。运用上而提到的措施项目费计量支付方法,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进行措施项目费用的结算,重要的是应将措施项目结算办法在每份合同条款中明示。吕民,潘辉[6]在《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中做出了由于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原则;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的价款确定原则;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下的价款处理原则。本文从工程施工实际进展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作出的价款结算的原则和方法,这些项目是在清单报价编制过程中无法预料的项目。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其他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其他项目工程结算的特点是费用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对其他项目结算的方法是现场签证,对于现场签证的研究文献有:李海红[37]在《试论施工签证及其管理》一文中说明了施工现场签证的意义和范围对于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论述了现场签证的解决方案。周帮荣[38]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一文中分析了清单计价模式下计价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签证人员的确定、计价签证的范围、计价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计价签证的程序及计价签证价款的确认等方而详细地阐述了计价签证的有效控制,以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严小丽,叶枫[39]在《业主、承包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一文中也涉及到了以上论述的内容并提出了现场签证的管理程序。1.3研究问题的界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打破了传统定额“量价合一”的计价模式,而是采用由招标人提供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的“量价分离”模式,并把工程项目分成了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两类,分别反映在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这是与传统定额的主要区别。1、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6]: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1)分部分项工程费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为完成施工设计图纸所要求的且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组成,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外,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临时设施费及二次搬运费等。(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4)规费所谓规费。即国家或地方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列入工程报价内容的费用,如定额测定费等。根据规定计算,按规定足额上缴。(5)税金税金是指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费用。即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根据税务部门的统一规定计取。2、主要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分别体现在以下三个工程量清单中:(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使用的是单价合同。然而,在我国通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主要是针对于定额计价模式制定的,合同格式有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但均倾向总价合同并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而清单则是采用的综合单价的单价计价模式。对于工程量变更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规范成为本文的研究对象。(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的列相中有的与实体项目相关(如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有的与实体项目无关(如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中按月结算要求“干多少活,给多少钱”。对于实体性项目而言,每月能很直观地计量出完成多少任务,进度款按实际施工的工程来计量支付;但是措施性项目的计量并不那么直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活动。朱建君[5]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计量支付方法探讨》中指出了在工程结算中措施项目结算的认定难的问题并根据措施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划分指出了结算方法,但还不够明确,只是说明了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式,并没有涉及变更索赔的问题。叶建良,唐俊杰[3]在《清单计价下措施项目报价策略与风险防范》一文中点出了投标单位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困难以及对措施项目的风险防范问题主要阐述了措施项目在结算中的一些不便。比如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涉及到工程变更时的费用调整问题以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的价格确定和评价问题,但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结算存在着相对较大的问题。(3)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内容。根据《计价规范》3.4条规定: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内容列项。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可见,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属于招标人的费用,而总承包服务费则属于投标人的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主要反映在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发生数量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这项内容的清单结算也具有一定的不明确性,经常造成业主与承包商的争执,有待规范。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4课题研究思路根据以上三部分出现的问题,本论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研究》为题,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为研究对象,针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规范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见图1.1论文思路图。研究依据研究对象研究问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研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实体项目工程结算措施项目工程结算其他项目工程结算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研究目的图1.1论文思路图Fig1.1Papermentality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2.1工程量清单的含义国家标准《计价规范》2.0.1条规定的“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就是工程量清单。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每一种清单的项目,都有其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工程数量[7]。工程量清单是介乎施工图设计和工程价格之间,起着重要桥梁作用的造价文件。详尽、准确、严谨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客观要求;反之,清单的编制不规范,提供的工程数量不准确,将有害于建设市场上的公平、公正的竞争活动。1、反映拟建工程全部工程实物量的明细清单(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构成拟建工程产品实体项目的清单。它包括由施工图设计决定的、必要的施工项目;也包括由施工组织设计决定的,但构成工程产品实体的施工项目。(2)措施项目清单,是表现不构成拟建工程产品实体项目的清单。它包括由施工图设计决定其工程数量、由施工组织设计决定其施工方法的施工项目(如模板工程);或由施工组织设计决定其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的项目(如施工降水等)。(3)其他项目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含内容以外的施工项目。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招标方的工作[7]《计价规范》3.1.1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1)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投标人对拟建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2)招标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清单项目应包括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3)招标方应承担自己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责任。2.2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造价组成,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见图2.1)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即完成每一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8,9]。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图2.1工程项目总费用构成[4]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财务费用其他利润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其他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动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待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其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其他工程项目总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措施项目费税金规费Fig2.1Constructionprojectcostconstitution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以下内容:(1)分部分项工程主体项目的每一清单计量单位人、材、机、管理费、利润。(2)主体项目相组合的辅助项目的每一清单计量单位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3)在不同条件下施工需增加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4)在不同时期应调整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分析,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可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或企业定额。若套用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时,除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外,一般招标人还要求应附上相应的分析和说明,便于评标定标。综合单价是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和消耗量定额为计算依据的。综合单价的计算必须按清单项目描述的内容计算。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计算。在计算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时,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在投标报价时,由编制人根据企业的情况自行列项并计算费用,可高可低。编制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为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约定和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计算程序见表2.1:表2.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4]Table2.1Costofprojectcomputationalprocedure序号名称计算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Σ(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按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4规费按规定计算5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税金按税务部门规定计算7含税工程造价5+62.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工作程序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即招标单位自己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据施工图纸和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投标单位依据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则和设计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3、工程量清单的答疑会议。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复核,提出不明的地方,在三天内召开答疑会议,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作为统一调整的依据。4、投标单位依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投标单价。5、通过单价分析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分项单价确定后,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最后将各项合价汇总即为工程总造价。6、评标与定标。在评审标价的过程中,要弱化标底的作用,改革评审标价时以标底价格为唯一尺度的作法,代之以审定的标底价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及招标人在审定的标底价格基础上的期望浮动率等组成的合成标底价格作为评审标价的标准尺度[10]。2.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的四个阶段1、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标做好充分准备。在这一阶段,把计划订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以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些,麻烦就会减少一些[11]。2、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工程量清单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它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做到准确、详细、周全。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工程造价的调整。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在审查投标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价不看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单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单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的单价增大,这样一来,在竣工决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价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造价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二遍与刷三遍单价是不同的,用不同品牌乳胶漆的单价也应是不同的。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说,不能不引起重视。3、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工作是落实第二阶段己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如果把握得不好,会功亏一篑,全盘皆输。核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应本着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实调整工程量[12]。2.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由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和合价,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并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传统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如下一些优点:1、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同一份图纸资料,由各家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竞争的是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而不是真正的价格的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竞争价格,有利于公平竞争。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避免项目划分的分歧及当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时理解上产生的差异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能够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都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便工程结算中标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就成了合同价的基础,业主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单价,很容易确定工程的结算价。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避免了招标人、审核部门、投标人的重复做预算,节省了大量人力、财力,同时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社会功效。6、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政府不再干预企业报价,业主选择施工单位的主要标准就是企业的报价,报价越低,中标的可能越大,因此,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同一个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用传统报价方式比,可节约投资达20%左右。2.6计价规范的不足分析1、业主供应材料量价的确定不够明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涉及到业主供应的材料费,关于业主供应材料的数量在很多种情况下往往不太明确,容易产生纠纷。根据计价规范规定清单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业主供应材料费用应计入相应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中。但往往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不仅包括业主供应材料费用,还包括一些承包商购买材料费用。而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中一般只明确该项清单的总材料费,并没有细分业主供应材料费用和承包商购买材料费用,因此即使业主要求自己供应材料按指定价格进入报价,却仍然无法明确报价中自己供应材料的消耗数量,因为这种消耗量与承包商的自身水平有关。这样以来,就无形地增加施工合同执行的纠纷。2、当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价格调整过于麻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也就是说,综合单价中不含规费和税金。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由于现行企业定额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目前,综合单价还是现行计价表为基础来组价,规费常常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工程费、其他项目工程费之和为基础计算的。这样以来,当清单中的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也发生变化,规费也随之变化调整,这样调整过于麻烦。3、风险约定不够明确具体《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这样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这是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中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责任归属”问题的唯一说法,并未明确具体地表述招标人应对清单编制负责,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因为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是前后对照理解的。所以,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加入这样一条:“招标方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核实工程量”。这样以来,招标人就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完全推给了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编制清单的时间一般较短,再加上编制人自身的技术水平,责任心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清单编制较粗糙,使清单内容和图纸内容不一致,实际中会出现清单漏、错、多项的现象。中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应为业主风险,理应按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报价来确定合同价;而招标人可能认为在合同文件的解释次序中规定图纸是优先于清单的,因此这属于投标人的核查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此风险,故报价不予调整。这样有失公平。4、措施项目费计取不易操作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实体性消耗与措施性消耗相分离的原则。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常有三种结算办法:(1)按月结算,即对在建工程,每月由施工单位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结算。它适应于一般的工程。(2)分段结算,即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结算对象,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为几个阶段进行结算。它适应于一般的工程。(3)一次结算,即工程分次按月预支或每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的方法。它是用于投资少(100万以内)、工期短(一年以内)、技术简单的工程。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中常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要求“干多少活,给多少钱气对于实体性项目而言,每月都能很容易地计量出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款按实际己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支付款;比较容易操作。但是对于措施性项目工程进度款的计量并不是那么容易,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其发生有的与实体工程中的具体工作有关,有的与实体工程的具体工作没有直接关联性,却与工期有着直接相关性,这样给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带来了很大麻烦[12]。5、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问题在计价规范中,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项目的模板费用规定计入措施项目费,不计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其原因是考虑模板为周转性使用的材料,其价值不是一次转移到产品中去,而是分次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一方面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不便于真实地反映其价值;另一方面各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模板种类、规格、使用时间等不尽相同。由于模板是现浇混凝土结构成型必需的周转性使用的材料,等结构物成型达到设计要求后即拆除,所以是必需的技术措施,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所以将其纳入措施费中也在情理之中。但从操作的可行性来分析,建议把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的项目的模板费用归入相应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材料费中去。因为建设工程中的措施性支出通常具有整体性,不针对个别的、具体的项目,与分部分项工程实体没有严格的数量关系,以及不便单独计量的特点。例如: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排水和降水费等,这些费用是为整个项目服务的,不属于哪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和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没有数量上的对应关系。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措施费的计量单位为“项”。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其施工的方法随混凝土结构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故其资源的消耗量就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将所有的模板费用合并在一起,按“项”计入措施项目费,既不能表达混凝土结构的特征,也不能合理地反映完成混凝土结构制作的实际消耗和费用,从而导致工程量变更后结算时费用调整不合理,引发矛盾[13]。6、变更的工程量单价的确定容易产生纠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这样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这种规定似乎比较完整,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这种现象,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往往偏高,而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必须要经发包人确认,实际中业主往往在压低,这样往往很难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容易产生纠纷[15]。2.7小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定价模式,其本质是“控制量、放开价”,使价格市场化。同一个建设项目,同样的工程数量,各投标单位以各企业内部定额为基础所报的价格不同,反映了企业之间的不同特点和个别成本的差异,体现出了市场的竞争性。它的科学性、先进性、严谨性已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实践所证明,现已成为市场经济较为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基建投资控制广为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行时在必行,对于工程结算问题的不足本论文将在后续几章论述中逐一的进行解决。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三章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3.1本章研究结构本章将从提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入手,主要论述工程量编制的重、漏项、特征描述、工程量计算问题;进而在保证了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条件下,分析实体工程量调整问题,建立正确的工程量调整原则及恰当的工程单价调整原则。具体篇章结构见图3.1。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图3.1篇章结构图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研究文献研究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实体工程变化特点及原因工程量调整的原则与方式工程量变化单价调整理论及原则分析解决方法解决方法解决方法解决方法解决方法熟悉《规范》内容避免重漏项准确进行特征描述正确计算工程量提高设计文件深度实体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Fig3.1Chapterstructuredrawing3.2实体项目工程特点实体项目工程区别于措施项目工程,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项目,其费用反映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许作任何变更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提出,如确有不妥或遗漏,才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实体项目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除了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的固定综合单价清单计价表,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17]。3.3实体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在关于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研究中阅读了大量的文献发现构成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1、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有这样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这种规定似乎比较完整,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这种现象,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往往偏高,而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必须要经发包人确认,实际中业主往往在压低,这样往往很难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容易产生纠纷。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实体项目结算问题的主要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了实体项目结算问题,主要反映在:(1)项目特征描述问题特征描述不详细,会使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报价不准确。如防水卷材未注明遍数,会产生较大的价格差异,也为将来合同的实施埋下了纠纷隐患,如果这样的特征描述普遍的存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则对于工程价款的核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从而导致工程价款结算问题。(2)清单编制漏项、重项问题漏项的存在会给业主带来较大的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可能因此错误进行不平衡报价,从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可能会据此进行索赔,引起价款结算的难以控制。(3)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工程量计算错误主要影响投标人的单价分析,同样也会给业主带来工程量风险。工程量的大范围的变动将会导致投标人的综合单价的报价。1、企业定额建立问题[17]我国常年适用定额计价方法采用社会平均水平进行报价,企业定额尚未建立,对于清单报价不够准确,导致在工程结算上承包商的损失。2、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问题[18]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不平衡报价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总报价确定的前提下,有意识地调整某些项目的单价或数量,以期从设计修改或单价变更中获得额外收益。由于目前我们普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因此在程总价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竞争激烈的总价背后,作为建设单位的管理者就应该正确了解施工单位必然会产生不平衡报价的投标策略的,这些不平衡报价最终将产生的后果就是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因此对不平衡报价有正确了解是非常必要的。3、工程造价人员素质问题[19]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四统一(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基础上由招标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后,由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的要求根据自身实力报价。这样,从操作上,投标单位简化了工程量的重复计算;从市场竞争上,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合理竞争环境;从责权利关系上,明确了风险分担的界限;从建筑产品价格机制上,贴近了市场等等。这就对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或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认真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提高业务素质,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表3.1是关于文献研究的总结:表3.1文献研究问题汇总表Table3.1Theliteraturesearchquestioncollectsthemasterlist作者、年份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企业定额建立问题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问题工程造价人员素质问题潘海勤[1]、2006●●蔡建章[4]、2004●●彭高原[9]、2007●●黄明[11]、2007●吴书安[14]、2006●余群舟[15]、2006●连惠萍[16]、2005●●付书红[17]、2005●续表3.1作者、年份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企业定额建立问题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问题工程造价人员素质问题刘育启[20]、2003●●黄太基[21]、2007●●包建红[22]、2006●●罗秋梅[23]、2007●●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杭卓珺[24]、2004●陈浩[25]、2004●袁芳[26]、2005●●徐永兴[27]、2007●●陈轩[28]、2004●●总计1010332注:表中标明“●”为文献涉及的问题由此表可以看出单价合同条件下实体工程量调整研究问题和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是对于解决实体项目工程结算的主要问题。本章将主要来论述针对于这两个问题的研究。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研究1、熟悉《规范》内容,避免重、漏项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首先应做到不重项、漏项,因为重项、漏项会加大招标人的工程量风险使工程结算难以控制。由于《规范》中清单项目的综合性很强,有些项目综合了好几个子目的内容,如木装饰墙面综合了龙骨、基层、面层、压条、防护、油漆等的内容,因此编制人在编制清单时要根据设计要求仔细分项.在列项计算工程量之前应先熟悉《规范》中各项目的工程内容,同时应熟悉图纸内容,根据《规范》和图纸及施工方案快速、准确列项,使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项目划分清晰,以便于投标人报价。除了要熟悉各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外,还应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内容,避免重复计算。2、准确进行特征描述特征描述不清楚是目前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应引起清单编制人员的重视,因为特征描述不清容易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标的工作质量。特征描述不清楚除了投标企业报价不准外,还可能埋下争议和索赔的隐患。当然,要把所有的特征都描述清楚工作量太大,如混凝土矩形梁,《规范》规定要描述梁底标高,梁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等,试想一下,在一个大型公共建筑里有多少梁需要描述?就算《规范》解释里又补充说只描述主梁的特征,工作量仍然很大。我们可以这样考虑,对报价有影响的特征重点描述、详细描述,无影响的简单、初略描述,如梁底标高主要影响到措施费问题,可描述为层高3.9米以内和层高3.9米以上的梁,而梁的截面对报价影响不大,可简单描述为:梁截面详施工图。总之,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清单的一个重要内容,清单编制人员应不厌其繁,将特征描述清楚,以保证投标人准确报价,避免造价纠纷。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3、正确计算工程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是报价的基础,而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因此,很多清单编制人员以为对工程量计算准确性方面要求降低了,计算粗略、甚至错误较多,这也是目前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一个常见的问题。其实实行清单计价后,工程量计算的要求不是低了,反而更高了,因为工程量计算是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核心内容,工程量计算不正确,可能带来下列问题:(1)工程量计算错误如果被投标人发现和利用,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计算错误,可能会采取不平衡报价等手段达到中标后在工程实施中多收钱的目的。(2)工程量的计算错误可能被投标人利用达到多收钱的目的外,投标人还可能提起其他施工索赔。承包商除通过不平衡报价技巧多收钱外,还可能提出索赔,例如:由于工程量增加,承包商的措施费不够开支,可能要求业主赔偿。(3)工程量的错误还会增加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难度。《规范》4.0.9规定:由于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这就使得工程师不得不和业主以及承包商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计价.(4)工程量的错误还会造成投资控制的困难。由于合同价通常是根据中标价加上适当的预留费用后确定的,工程量的错误会造成项目管理中投资控制的困难。如德阳市某单位的办公楼装修,由于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主要是由于设计图纸不详细引起的),使得合同价为九十万,而结算价竟为两百万元。因此,正确计算工程量是保证工程量清单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才能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呢?(1)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这里的规则是指《规范》上的规则即清单工程量的规则,而不是选定的定额上的规则即计价工程量的规则,由于受传统计价方式的影响,造价人员容易混淆两种规则,这就要求造价人员熟悉两种不同的工程量及两种不同规则的区别,以保证准确计算清单工程量。(2)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原则、方法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造价领域的一些工作者就提出了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方法,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建筑结构由最初的砖混为主,发展到如今的框架、框剪、钢结构等多种结构形式并存,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方法在如今看来不再适用,但其思路、精髓仍值得我们借鉴,仍有助于快速、准确计算清单工程量.如:统筹法计算工程量,虽然在全框架结构里,没法“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但我们仍然应“统筹程序,合理安排”、“一次算出,多次使用”、“结合实际,灵活机动”。为了加快计算速度,避免重复计算或漏算,在计算工程量时除了要遵循一定的计算方法外,还应根据图纸、计算的内容选择合适的计算顺序。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目前,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一般还是要设标底,只是标底不再作为评定中标价的唯一依据,标底也不再保密,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开,作为投标价的最高上限,又称拦标价,报价超过标底作为废标处理。因此,招标人除了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外,还要计算标底,那么就还得根据计算标底所采用的定额计算标底工程量。所以,招标人的工作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鉴于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将工作强度降到最低,减少工作量呢?我认为,可以先计算标底工程量,然后根据清单项目的综合性将标底项目进行整合,标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样的,就将标底工程量作为清单工程量,但必须记住一个清单只能有一个工程量;标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样的,通过调整工程量的方法计算清单工程量。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减少招标人编制清单和标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工程量计算是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清单的质量,因此,清单编制人员应认真、细致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除编制人要反复校核外,还必须有其他人审核。工程量清单校核的内容主要有:清单项目是否重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工程量计算是否有误。4、提高设计文件深度另外,还应说明的是,图纸设计深度是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提高清单编制质量,还应从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方面入手,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总之,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多、政策性强、对技术和知识都有很高要求的技术工作。造价人员必须精通《规范》,认真分析拟建工程的项目构成和各项影响因素,多方面接触工程实际,才能编制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以便于在工程结算时减少工程量清单结算的纠纷。3.5单价合同条件下工程量调整问题研究3.5.1实体工程量变化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实际工作中会出现多种形式的工程量。招标时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和投标人计算的工程量;施工中同时存在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设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工程量和原有清单工程量。工程结算究竟应以哪一种工程量为准,是工程建设各方关心的焦点。大体上,清单实体工程量的调整有以下三种情况:(见图3.2)1、清单漏项清单漏项是指招标方提供的清单遗漏实体工程量项目或者关于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描述遗漏了附属相关工作。例如,按照合同承包范围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投标人发现招标方提供的清单遗漏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再如,招标人清单中未说明管道油漆要求,而实际要求必须油漆,投标人根据清单未在管道项目中包含油漆报价。2、工程量自动改变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量自动改变是指在设计图纸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招标方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同设计图纸相同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的工程量产生了差异,这是根据设计文件计算的清单工程量有错误或是某清单项目固有的不可预见或暂定。3、工程变更施工中,由于现场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清单实体工程量增减以及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实体工程量调整情况清单漏项工程量自动改变工程变更图3.2实体工程量调整原因图Fig3.2Entityresilienceadjustmentreason3.5.2实体工程量变化的原因清单实体工程量变化的三种情况中,有些是由清单计价自身的特征引起的,有些属于业主的责任,有些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引起的。清单漏项和工程量自动改变是清单计价方式下的特有产物,与工程招标时技术文件的准备深度有关。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时业主提供的工程量尽管不准确,但它是投标人共同的报价基础,因此清单计价可以适应不同的设计深度,包括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甚至方案设计。由此,无论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现场条件变化、设计变更,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文件开列的清单子目和工程量不可避免地存在遗漏或数量不准。按照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此类清单实体工程量调整属于业主的责任范围。这与施工图预算计价存在着本质差别。施工图预算必须依据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投标人根据工程施工图纸自行开列清单子目、计算工程量,必须保证预算编制质量和准确程度,一般不认为客观存在漏项或工程量自动改变,投标人应该为自己开列的预算项目的完备性与准确性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清单漏项和工程量自动改变与业主(包括中介机构)招标准备的时间和自身业务水平相关。对于招标准备仓促,业务水平又欠佳的业主,招标项目的清单存在遗漏或不准确就在所难免,这也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应该注意的是,清单漏项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描述遗漏了附属相关工作,而此漏项是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所必需的工作,例如,管道工程清单项目中的油漆工作。这些遗漏的附属工作,如果根据设计图纸或施工验收规范属于合同承包范围,或者,按照良好的工程建设惯例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的情况,则应视为已包含在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实体工程量调整,是由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多变性引起的。工程建设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自然、地址等环境的变化产生施工条件变更;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建设内容、改变功能需求、提高标准等产生设计变更,都不可避免地引起清单实体工程量的调整,当然,也存在设计缺陷引起的设计变更。这些都是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3.5.3实体工程量调整的原则与方式清单计价方式下,对于招标时业主提供的工程量和投标人计算的工程量的差异;施工中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设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工程量和原有清单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工程结算时能否调整、如何调整,可以从设计深度、合同计价方式、工程量调整方式三者关系的分析得出。1、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能够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当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能够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能够计算准确时,一般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方式。施工过程中只要不发生现场条件变更、设计变更,中间结算不存在工程量重新计算的问题,合同签订时的合同总价即是结算总价。因此,如果承包商在施工阶段才发现签订合同时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或工程量自动改变,业主认为合同承包范围没有改变,所有的漏项和工程量自动改变视为承包商应该合理预计的风险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商不能调整结算工程量、增加结算合同价款。对此,承包商应该重视招标阶段清单工程量的复核,一旦发现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漏项、数量不准,就应提出疑问。如果业主同意修改招标清单工程量,承包商则可以正常报价;如果业主不同意修改,承包商则可以或应该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技巧,将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分摊在其他清单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确保投标总价的保本。2、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甚至方案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如果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甚至方案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时,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仅仅是对拟完合同工程量的预估,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需要通过中间计量才能确定,此时,一般采用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施工阶段,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发生与否,中间结算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根据施工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据此确定承包商的结算合同价款。可见,清单漏项或工程量自动改变都是由于招标技术文件自身的不完备引起的,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通过工程量的重新计算,给予承包商以报价时同等价位水平的合理补偿。对此,承包商投标报价阶段的中心任务应该是研究清单项目的单价水平而不是核算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不准将在施工阶段中间结算的计量支付中通过工程量的重新计量自动解决。3、关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实体工程量变化能否调整、如何调整的问题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变更,无论是现场施工条件变更还是设计变更,都属于业主的风险范围,一旦发生,就应计算变更工程量,确定变更工程价款,给予承包商同等报价水平的补偿。这意味着无论招标技术文件的设计深度如何和采用何种合同计价方式,由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实体工程量变化都应在历次中间结算予以调整。在单价合同履行中,当项目进行竣工结算时,由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或清单)中约定的量往往会有变化,当此变化量超过一定的范围时,就应对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如FIDIC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第12.3条就规定,“某项工作测出的数量变化超过了工程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所列数量的10%以上时,宜对其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同样,国内工程施工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当实际工程量变化超过了一定的范围时,也可以参考这些惯例对单价进行调整从而确定工程结算款。那么,在此情况下为什么要对单价进行调整,如何调整呢?在此笔者作一些分析。3.5.4工程量变化单价调整理论及原则分析1、工程单价调整理论分析施工中,承包商的实际成本投入可分为两部分,即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可变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如人、材、机等费用随着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固定成本在一定的范围内不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如进出场费、临时工程费、保险手续费等不随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而合同(或清单)中约定的单价是承包商将单位工程的直接成本加上间接成本和预期利润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分摊在该项工作中的摊销费而形成的综合单价,因而,实际完成工程量与预计完成工程量之间的任何变化都会使承包商固定成本部分实际投入与回收之间产生差异。当工程量减少时,虽直接成本部分没有更多的投入,但包含在被减少和删减工程量中的固定成本摊销部分却不能得到合理回收;反之,当工程量增加时,则承包商回收的固定成本大于其实际投入。因而在进行竣工结算时,当工程量的变化超出一定的范围时应对单价进行调整,使承包商的固定成本部分在回收与实际投入之间总体达到平衡,以公平维护双方的利益。2、工程单价调整原则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各清单项目的单价明确,结算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的特点,可操作性相对较好.我国已有部分地区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在合同管理和配套的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笔者认为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分配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借鉴国际惯例做法,特别是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合理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订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建设各方当事人参考使用。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价款主要取决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投标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项目单价的高低势必与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范围以及工程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数量不准的情况下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处理原则。首先工程结算价款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为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其次,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清单项目单价不予调整的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不易过大),以使投标人能够对其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在报价时能够将有关风险费用考虑进去。第三,当工期较长时.合同中应约定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办法。这种做法首先符合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其次业主也不会得到投标人因风险难以评估或风险过大而提高风险准备金的高报价,对维护业主利益是有好处的;另外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也会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有利于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下面分别就由于工程量变化过大、新增清单未列项目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单价调整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分析。(1)工程量变化较大时工程单价的调整原则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是估算的,是所有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基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由于设计变更或因业主提供的工程量不准而出现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表中数量不符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可以调整单价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表中数量相差的比例。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或按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调整办法(如百分比调整法)进行价款调整和结算。对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调整,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比较具有权威性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相应条款。FIDIC施工合同条件属于典型的单价合同。根据其相关条款的规定,当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单价或价格加以调整:A、此项工作实际计量的工程量比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变动大于10%;B、工程量的变更数量与该项工作规定的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C、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变动超过1%;(2)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工程价款的确定原则对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等原因,承包商完成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工程项目,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A、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B、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C、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3.6小结笔者通过上两节的论述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与实体工程量调整问题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见图3.3)从图中可以看出项目特征描述、清单重项漏项以及工程量计算错误问题既是清单编制质量不高的表现也是实体工程量调整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这两问题存在着必然的联系:高质量的清单会降低因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实体工程量调整问题,反之亦然。因此在对于实体清单项目工程结算问题上,首先业主应当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提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然后再在高质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实施过程中解决因工程变更问题产生的各种结算问题,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实体工程结算问题,使工程价款结算顺利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问题的表现重项、漏项问题项目特征描述不清问题工程量计算错误问题工程变更问题实体工程量调整问题产生的原因图3.3问题联系图Fig3.3Questionrelation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四章措施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4.1本章研究结构本章将通过文献的研究内容进行统计,确定出措施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1措施项目计量支付问题;2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措施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问题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建设工程工程变更问题文献研究措施项目工程性质措施项目费用分类各类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分析措施项目费用计量支付方法分析解决方法建设工程工程变更问题分析建设工程工程变更问题解决方法解决方法措施项目计量支付问题及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的解决是通过措施项目工程性质的分析,确定措施项目费用的分类,进而得出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及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的解决方法。(见图4.1)图4.1篇章结构图Fig4.1Chapterstructuredrawing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4.2措施项目工程的性质措施项目是指分部分项工程以外,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也就是为实施工程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对建筑工程来说措施项目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如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等。另一块是完成工程实体生产工艺要求,如模板支护、垂直运输、材料二次搬运等必不可少的措施项目。表4.1给出了通用措施项目的具体含义。1、措施项目费用的较大部分措施费用中有一部分是专项的。如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单独列出,不与其他工程费用混用,专款专用。同时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时也单独列出,按时及时支付。这部分措施费用的专项性保证了款项的使用,从而不克扣、不挪用。一般在混凝土结构工程的通常情况下,措施项目费用的较大部分是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用。招标人在提供措施项目清单时,对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的项目或造价较高的项目列出详细的措施费清单。如对框架结构建筑,混凝土工程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故对混凝土工程梁板、柱、墙体分别列出措施费项目,这样,即便出现梁板、柱、墙体中其中一项工程量的增减,涉及到的措施费用也较少。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将随之发生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的。由于费用少,纠纷相对来说容易解决。投标人对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计量、主体结构模板体系、高层脚手架等的方案编制,是体现施工方案水平的重点所在,也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精华之处。这部分采取的施工措施决定了费用和大小。由于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用一般要占实体工程价格的10%~20%,因而是费用竞争很激烈的一块,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则此部分费用极为可观,更不可忽视。2、措施项目费用中的其它部分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中除去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用用于单体工程外,余下的项目都从工程总体考虑的,如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项目费用等,可称为整体措施费用。从投标报价角度看,扣除其他项目等不具备竞争的项目,整体措施费只占工程造价的1.5%~4.5%之间,虽然所占工程造价比重很小,但是费用的竞争性一点不差。笔者在工作中遇到有个别小工程的投标就因为在整体措施项目中的费用差一小点,从而失去了中标的条件。正因为如此,投标人把措施费用拼命压低,以换取中标的资格。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三项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不能报“零”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或象征性报价,要符合实际情况进行准确报价,并将这些专项性项目专门分化出来报价。报价自由度高的是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这是施工企业对现场的利用程度、自有资源、管理水平、施工方案优化能力的综合考验。投标报价的优惠幅度多少,项目通过努力自行吸收消化掉多少,其中大有文章可做。这就需要投标人不能简单地随便定一个价,或者不根据工程特点,随意拿来一个价乘上一个率来应付。表4.1通用措施项目的具体含义[12]Table4.1Generalmeasureprojectconcretemeaning序号项目名称含义1环境保护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5夜间施工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租赁)费用9脚手架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租赁)费用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11施工排水、降水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用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4.3措施项目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在关于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研究中阅读了大量的文献发现构成措施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1、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实体性消耗与措施性消耗相分离的原则,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中按月结算要求“干多少活,给多少钱”。对于实体性项目而言,每月能很直观地计量出完成多少任务,进度款按实际施工的工程来计量支付;但是措施性项目的计量并不那么直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活动.其发生有的与实体工程中的具体活动相关,有的与实体工程的具体活动无直接关联性,却与工期存在直接相关性,其进度款支付需根据其费用发生特点来进行计量支付。2、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措施项目中的有些项目(如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些活动存在直接关联,随着实体工程的进展而发生也随着实体工程的变更而改变。当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有所变动时,对相应的措施项目费进行恰当、准确的调整,这对由于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有着重要意义。然而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相比,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很难做到精确并无争议。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问题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单独列出,不与其他工程费用混用,专款专用。同时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时也单独列出,按时及时支付。这部分措施费用的专项性保证了款项的使用,从而不克扣、不挪用。而一些建设单位片面地从降低工程造价的角度出发,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结算或决算审核时,随意取消或降低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影响了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积极性;有的施工单位尽管在投标报价时足额计取了安全文明措施费,但施工时并未将该费用专款专用,实际投入甚少。4、投标方报价问题在工程量清单实施过程中,许多施工企业受以往“定额”计价方式的影响,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出现许多失误,尤其在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或者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使企业的施工特长在竞争中不能发挥。5、企业定额建立问题我国常年适用定额计价方法采用社会平均水平进行报价,企业定额尚未建立,对于清单报价不够准确,导致在工程结算上承包商的损失。表4.2是关于文献研究的总结:表4.2文献研究问题汇总表Table4.2Theliteraturesearchquestioncollectsthemasterlist作者、年份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建设工程工程变更问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问题投标方报价问题企业定额建立问题朱建君[5]、2005●●王群[12]、2005●●邹跃[13]、2006●●●包建红[22]、2006●●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杭卓珺[24]、2004●潘晖[29]、2006●●张丽雅[30]、2007●●万长虹[31]、2006●●续表4.2作者、年份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建设工程工程变更问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问题投标方报价问题企业定额建立问题何艳[32]、2006●●●●邵荣星[33]、2004●●陶学明[34]、2006●鲜应军[35]、2007●陈秋伟[36]、2008●总计108133注:表中标明“●”为文献涉及的问题由此表中数据可以看出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是对于解决措施项目工程结算的主要问题。本章将主要来论述针对于这两个问题的研究。4.4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研究4.4.1措施项目费用分类措施项目费用按其发生特点可以作如下划分:(1)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些活动存在直接关联的活动,随着实体工程的进展而发生,如硅及钢筋硅模板工程、施工排水降水等。(2)与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但与时间相关,其费用的支出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与工期存在相关性(正比例)。这一类活动又可以分为两部分:A、一次性投入费用,在项目开始时一次性投入的工程.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拆费、临时设施等;B、期间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着时间的进展而逐步投入的活动,与工期密切相关,如夜间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3)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如脚手架。(4)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直接关联的费用,如二次搬运。具体分类请参照表4.3,图4.2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4.4.2各类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情况分析根据以上对措施项目费用特点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措施项目是总价项目,但并不是所有的措施项目费用都适合由承包商包干使用的,必须视费用特点分别决定是否由承包商包干使用。1、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有直接关联的措施项目对于此类措施项目费用并不适合由承包商总价包干,如硅量允许调整,模板费用也应允许调整。所以对于此类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可以随相对应实体工程变化作相应调整。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存在直接关联措施项目类型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和工期都有关系与分部分项工程有直接关联的费用工程所需材料用量图4.2措施项目类型图[5]Fig4.2Measureprojecttype表4.3措施项目分类表Table4.3Measureprojectsortingtable序号措施项目类型具体措施项目名称1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存在直接关联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施工排水降水、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2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A、一次性投入费用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临时设施B、期间费用夜间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3与分部分项工程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脚手架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4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直接关联的费用二次搬运2、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的措施项目对于此类措施项目费用一般实行总价包干,由承包商包干使用,一般不随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只是在工程发生一些大的变更情况下才允许调整。3、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的措施项目对于此类措施项目费用一般实行总价包干,由承包商包干使用,一般不随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只是在工程发生一些大的变更情况下才允许调整。4、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直接关联的费用其实就是与对应的实体工程相关,此类费用不应由承包商包干使用,应该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4.4.3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措施项目费用计量支付方法分析措施项目费用根据活动延续时间,结合工程的形象进度,考虑费用在整个工程中投入的特点,分别采用比例法((0/100%法、50%/50%法、30%/70%法,20%/80%法等)、百分率完成法、工期进展百分率法、形象进度法进行支付结算等其他方法。1、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有直接关联的措施项目此类费用计量支付方法可以采用百分率完成法,百分率完成法是指根据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值占该分部分项工程总的预算值的百分数支付的一种方法。由于这种计价活动的进展是随着相对应的分部分项活动的进展而进展的,其发生的累计费用百分比与它相对应的分部分项活动进展而发生的累计费用百分比是相同的。因此,根据对应的分部分项活动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可以求出此类活动的实际完成百分比,然后用该项措施项目的总价乘以这个百分率就可得到所应支付的本月该项措施项目费,按百分率完成法支付。例:某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C30框架柱的工程量为Am3,单价B元/m3,总价为C元,措施项目费模板中柱模D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某月完成C30框架柱的混凝土浇筑量为Em3,该月的措施费应为E/A×D元.。如果合同规定此类措施项目计价活动的报价中除了按项报总价,还要求附有按工程量进行详细单价报价,这样也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也可以实行按单价计价,这样就跟分部分项工程一样的计算方法。2、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不存在直接关联的措施项目(1)一次性投入费用对于那些持续时间为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活动,可以采用0/100%法。0/100%法是指活动刚开始时其支付为零,活动全部结束时支付其该项活动合同价的100%。如机械进场费及安拆费。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对于那些持续时间为3~4个月的活动,可以采用30%/70%法、50%/50%法、20%/80%法。30%/70%法是指该活动刚开始时支付其该活动合同价的30%,活动全部结束时支付剩余的70%。如临时设施费。比例可以视工程情况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2)期间费用可以按百分率完成法支付,求出本月完成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值占整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总值的百分率,然后用该项措施项目的总价乘以这个百分率就可得到所应支付的本月该项措施项目费。例: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为a元,如其中措施项目费文明施工费为b元,本月完成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c元,那么本月措施项目费文明施工费应支付c/a×b元。.还可以按工期进展百分率法支付,求出工程进展时间占总工期的百分率,然后用该项措施项目的总价乘以这个百分率就可得到所应支付的本月该项措施项目费,但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应扣除。例:某单位工程的总工期为T大,其中某项措施项目费用为a元,木月累计完成大数为b大,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进度拖延c天.则本月该项措施项目费应支付应为(b-c)/T×a如果合同规定此类措施项目计价活动的报价中除了按项报总价外,还要求按大报单价的话,可以按时间计算支付,但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应扣除。3、与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活动和工期都有关系,但没有强相关性的措施项目可以按形象进度法进行支付。形象进度法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一个个形象进度控制点,当工程进展到每一个形象进度时,支付该措施项目费用的一定的百分比的工程进度款。4、与工程所需材料用量有直接关联的措施项目此类措施项目合同应规定除了按项报总价外,还要求附有按材料用量进行详细单价报价,每月支付应详细计算出该月完成的实体工程所需各项材料用量.根据材料用量参照清单所报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措施项目费,如二次搬运费[29]。以上所说的措施项目费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支付方法,只是说明了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式,并没有涉及变更索赔的问题,实际工程中间进度款的结算要考虑这些因素。4.5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结算问题研究4.5.1问题分析上节中对于措施项目按其特点进行了分类,其中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些活动存在直接关联的活动与工程变更内容直接相关,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等。措施费在通常情况下以一笔费用在措施项目计价表中体现,而不是分摊到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33]。工程量清单的功能有三点: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1)作为竞争投标报价的统一基础;(2)为评估工程变更计价提供基础;(3)作为支付的依据。在调查中发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其矛盾突出反应在模板工程上,以上述工程量清单应满足的功能来衡量,将模板工程列入措施项目费后,工程量清单的后两点功能都没有实现。现代工程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费在整个报价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据统计,在土建工程中,如果去除模板工程和不具竞争性的规费、税费等,措施费占整个工程造价的10%~15%。如果加人模板,这个比例会上升到20%~25%。当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有所变动时,对相应的措施项目费进行恰当、准确的调整,这对由于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有着重要意义。然而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相比,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很难做到精确并无争议。如果主体工程量增加,模板使用量也随之增加,措施费在投标报价时作为一项整体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列项,业主仅根据这一笔费用,无法判断因为实际工程量变化,费用增减的数量,进而不能确定应该补偿给承包商的款额。这样列项不仅给变更计价带来了难度,同时也给支付造成一定的困难。根据调查,业主通常的做法是,因为无法计量,所以不予支付,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该部分增加的成本,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明显的损害。在目前这种列项方式下,如果本着公平原则,给予承包商费用补偿的话,有两种做法:一是按照措施费分摊后的平均价格支付。这种做法会形成较大偏差,因为模板是在主体工程的形成中使用,其价值也是在主体工程中得到体现。在不同的位置,模板的价格是完全不同的。例如,在沈阳某工程中,某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地下室坡道模板价格为26.08元/m2异性框架梁模板为42.55元/m2,楼梯模板为70.95元/m2,仅是按照平均价格支付,不考虑其具体施工部位,显失公平。二是若要求承包商将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模板使用量,按照其使用部位分别列项,这样又退回到过去的做法,从而间接否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编制的建筑工程标准计量方法第7版(The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ofBuildingWorksSevenEdition,SMM7)中将“混凝土模板”作为一个子项,列人“现浇混凝土/大型预浇混凝土”中,与“现浇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现浇混凝土配筋”等子项并列。由此可知,仅是按照名称,按照“是否形成工程实体”为标准,将模板工程列入措施费,不能不说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一个缺陷。[34]4.5.2解决方法为使措施费得到准确无争议的支付,国外一些发达国家通常是按照措施项目与实体项目工程量、工期的关联,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三类:1、总额包干型措施项目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此类措施项目的特征是费用金额一般与实体工程量和工期无关,可以在一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干使用,例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此类措施项目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清单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按“项”报总价,施工过程中只要工程总体规模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其总额包干使用不得调整。2、实体工程量相关型措施项目此类措施项目的特征是费用金额一般与实体工程量呈正相关,必须对措施项目的“项报价”按照相关实体项目的列项做出拆分,并采用与实体项目相关的计量单位。施工过程中,一旦实体工程量因为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更或重新计量工程量而调整时,关联的措施项目可以方便地在原报价水平上做出相应调整。3、工期相关型措施项目此类措施项目的特征是费用金额一般与合同工期成正相关。例如垂直运输机械费,其总额可表示为:每天费用乘以合同工期的形式。施工过程中,一旦因施工索赔、工程变更等情况增减合同工期时,对承发包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工程变更发生后,在计算实体项目费的基础上,还需计算与实体项目相关联的措施项目费。对于措施项目的报价,承包商在一般只报含有管理费和利润的总价。在计算措施项目费时,须区分不同类型的措施项目分别计算:如表4.4表4.4措施项目计算方法表Table4.4Measureprojectcomputationalmethodtable措施项目类型措施项目名称措施项目费的确定总额包干型环境保护费总额包干,不予调整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量相关型临时设施费变更工程措施项目费=变更工程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报价二次搬运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工期相关型夜间施工费变更工程措施项目费=因实施变更合同工期延展天数/合同工期天数×投标书中措施项目费金额垂直运输机械费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由于措施项目非常多,而工程变更的范围也很广,后者的发生也不一定导致前者一定产生。因此对于工程变更引起措施费的增加建议按实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取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措施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也在专用条款中作相应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增加,业主在审核时要特别注意,严防承包商重复计算措施费。例如楼板的厚度增加1cm,并不会增加模板费和脚手架费用[35]。4.6小结本章从措施项目的性质入手分析了措施项目的计量支付方法以及世纪工程变更的措施项目单价调整和费用结算问题。为了规范措施项目的结算问题把措施项目进行了必要的分类,从而可以按照分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计量支付,并按照项目分类解决因工程变更导致的价款结算问题。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五章其他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研究5.1本章研究结构本章从其他项目清单入手,分析其他项目清单特点,针对其特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现场签证。再通过分析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具体篇章结构见图5.1。图5.1其他项目清单概述其他项目工程结算特点其他项目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其他项目结算款不确定问题现场签证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解决方法解决问题途径篇章结构图Fig5.1Chapterstructuredrawing5.2其他项目清单概述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其他项目清单有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组成。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由投标人填写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表中,招标人填写的项目、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其中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1、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1)我们知道,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工程量变更包括: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误差和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减,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和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清单项目。工程量变更是否存在,将取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和施工图的设计质量。(2)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应该指规定许可的、由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因此,材料购置费是否存在,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发生数量的不确定性(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决定了预留金的发生额,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的质量高,则预留金的发生额就少,反之就多。(2)施工期内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或下降的幅度,是影响预留金的发生额最重要的因素。《计价规范》2.0.3条规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中,“风险因素”主要考虑施工期内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动引起的费用变化,而预留金的确定,也要考虑施工期内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动因素。(3)总承包服务费是投标人发生的费用。它与招标人是否对工程进行分包、是否为拟建工程采购供应材料有着密切关系。分包工程越多、为拟建工程采购供应材料越多,总承包服务费的发生额可能就越多,反之就越少。5.3其他项目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通过其他项目清单的不确定性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其他项目工程结算的最大问题就是工程价款的确定问题,即结算价款的不确定性:1、预留金的不确定性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等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预留金为一个暂估额,其金额的多少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工程比较简单,地质情况良好,设计达到相应深度,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则预留金可以少留或不留;反之则可以多留。即预留金费用的不确定性2、材料购置费的不确定性材料购置费指招标人自行购置材料所需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类似甲供材料费,由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和金额进行报价,这种方式实际操作有一定的难度。材料的用量一般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管理水平自行确定,因此在招标和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招标人自行购置材料的数量很难准确计算,即材料购置费金额的不确定性3、总承包服务费的不确定性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所需的费用,即我们常说的分包配合协调费。只有在招标人将工程分包时才发生分包配合协调费,这种情况下,招标人至少将工程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一个总承包单位,一个或几个分包单位,招标人分别与这几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如果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接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不发生分包配合协调费。分包配合协调费是工程总包单位向招标人收取的费用,其金额的多少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来确定,如分包单位的数量、交叉作业时间的长短、工期安排等,从而使分包配合协调费金额发生变化。即总承包服务费的不确定性4、零星工作项目费的不确定性零星工作项目费是完成招标人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在实际施工中,很多项目不能预先确定而在施工中又可能发生,它是在实体工程项目之外的,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工程量可以是暂估量,投标人报价,这样一旦发生时,能做到“有价可依”,便于支付。但是需要进行工程计量。[37]5.4解决问题的途径——现场签证建设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计价活动中,对合同价款以外或虽然在合同价款内,但属于签证范围内必须签证的书面备忘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工程量清单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以及材料价格的变动签证等。运用工程签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变更。(2)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批准施工进度的变更。(3)施工条件的变更。(4)合同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新增分部分项工程。(5)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造成资金垫付或借贷而增加的资金使用成本。(6)合同价款内必须签证认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的实际支出费用。(7)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更。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由工程签证的定义和签证范围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工程现场签证的主要特点是对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那些在招投标阶段工程计价中无法估计到的费用。这一特点正好迎合了其他项目清单结算的不确定性特点。在对其他项目工程结算时的主要依据及控制方法就是工程现场签证。因此本章将就如何规范工程签证问题进行论述,提出工程签证存在的问题并一一进行解决,进而完成对其他项目工程结算问题的研究[38]。5.5现场签证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1、现场签证现存在的问题现场签证受到各种人为因素和可变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了不少漏洞,使得工程价款难以控制,特别在目前清单计价模式下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形式如下:[39](1)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不足,签证的范围和标准不能准确把握。(2)签证人员缺乏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不重视施工现场签证,对签证工作不认真负责,随意性大,有些未经书面和实地核查,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现场业主和监理人员大部分是从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转职而来,比较熟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擅长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对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工程造价知识知之不多,实施造价控制或管理显得软弱无力,难以完全胜任签证工作。如将现场临时施工围墙、施工用房、投标书中应由承包方考虑的措施费用等内容也予签证。(4)承包方为了自身施工方便或其它原因考虑,任意修改原先已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签证人员对由此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也进行了签认。(5)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标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在装饰工程中比较常见。实际上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工程用料并非越贵越好,还应考虑成本因素。(6)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交义签证,这类签证在土方挖运、障碍清除、工程拆迁等工程中较为常见。(7)签证内容描述过于简单,给承包方在最终结算中高估预算提供了机会。比如增加的土方挖运不说明施工方式,不标明施工机械的类型,不标明运距,没有开挖断面详图等。(8)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有关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有关政策性调整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有些承包方任意调整签证时间,以求尽可能多得额外的利润。2、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1)规范施工合同中签证方面的内容尽量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合同文本,对签证规定需要明确和细述的部分可以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重点写明,规定签证的程序,严格控制签证的范围和内容。[43](2)增强施工现场签证价款的意识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施工现场签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综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并具有造价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3)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素质在思想素质方面要加强现场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定施工现场签证制度,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业务素质方面应该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知识。目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要重点针对清单计价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4)适时改变施工签证的模式近年来在部分大型建设项目中,业主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另行聘请了造价跟踪审计单位共同参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这样可以由业主、监理、施工、审图四方共同实施,可以增强签证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准确性。(5)杜绝重复签证凡计价清单、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若把握不准,签证人员可向工程造价中介机构或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进行咨询。(6)规范签证形式施工现场签证的内容、原因、项目、部位、详图、计算式、日期、办理人、签章等在签证单中都要全面、详细地表达清楚。(7)及时签办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或过后回忆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拍照或录像,作为签证的参考证据。(8)编号归档在结算送审中,签证单统一由送审单位和监理单位复查、编号并加盖送审资料单。其主要目的:一是确认所有签证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并已全部实施完成;二是核查承包方有否将核减的签证单抽掉而只报核增的签证单;三是防止审核过程中承包方根据自己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44]5.7小结其他项目工程结算的最大特点就是结算费用的不确定性,结算费用的主要依据是现场签证,然而现场签证又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本章主要通过对加强现场签证的有效管理入手,解决了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从而解决了工程结算的不确定性问题。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第六章总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步入了飞速发展的轨道,建设市场不规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其中主要表现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尤其现在我国计价规范已经从以前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变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为研究对象,针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规范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得出的主要结论为:1、实体项目工程结算问题本章着重探讨了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和针对工程量变更产生价款结算的问题。对于如何提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采取的措施是做好项目特征描述,减少清单漏项,避免工程量计算错误,提高设计文件深度。对于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工程变更问题,本文提出了实体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并针对实体工程量调整产生的工程单价调整做出了分析以及价格变更的原则和方法。2、措施项目工程结算问题本章主要论述了措施项目工程结算中的计量支付方法及涉及到实体工程变更措施项目价格调整问题。对于措施项目计量支付方法问题研究中,通过对措施项目的特点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提出了措施项目计量支付的方法。对于工程量变更价款确定问题上,本文按照国际上常用的做法来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3、其他项目工程结算问题本章通过对其他项目清单工程结算的特点的描述,找到了解决其他项目清单工程结算的途径——现场签证。并针对工程现场签证的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解决防范并确定了工程签证程序。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1]潘海勤.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J].工程经济,2006,12:27[2]Fared.FairandReasonableMarkupPricingModel[J].Journal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AndManagement.2004,7:159[3]许强.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几个问题的探讨[J].技术经济及管理,2006,5:34[4]蔡建章,张远林.工程量清单与建筑工程合同价格[J].建筑经济,2002,11:43[5]朱建俊.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费计量支付方法探讨[J].建筑经济,2005,11:54[6]吕民,潘辉.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j].建筑经济,2006(1)[7]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8]李海,刘洋,葛杰利.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7,11:61[9]彭高源.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施工合同管理研究[J].四川建筑,2007,27:223[10]罗艳冰.BQ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方法研究[硕士论文].天津:天津理工大学,2006[11]黄明.全面推行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研究[硕士论文].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12]王群,吴刚.计价规范中措施项目组成分析[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5,27(5):134[13]邹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和费用的作用[J].建设监理.2006,5:33[14]吴书安.工程变更管理的研究[硕士论文].南京:东南大学,2006[15]余群舟.基于工程量变化单价调整理论及方法分析[J].建设监理,2006,1:50[16]连惠萍,孙其龙.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投标报价策略[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7(3):25[17]付书红,王林.工程结算审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技术方法,2005,14:55[18]葛启举.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的施工企业对策研究[硕士论文].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19]MartinSkitmore.Bid-Spread[J].Journal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And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Management.2002,5:225[20]刘育启.FIDIC合同条件下工料计量与支付申请[J].中南水力发电,2001,4:60[21]黄太基.工程结算审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技术方法,2007,14:55[22]包建红.工程变更管理的研究[硕士论文].南京:东南大学,2006[23]罗秋梅.浅谈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在实际中的应用[J].建设监理,2007,2:42[24]杭卓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J].结构工程,2004(11):112[25]陈浩.工程量清单编制资源计划的研究[J].工程经济,2004,4:58[26]袁芳.招投标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产生[J].建筑经济,2005,8:216[27]徐永兴.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实体工程量调整[J].工程经济,2007,1:169[28]陈轩.招标实践中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几点体会[J].中南水力发电,2004,7:99[29]潘晖.论措施费的列项和支付[J].工程造价管理,2006,2:18[30]张丽雅.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管理[J].福建建筑,2007,3:85[31]万长虹.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报价研究[硕士论文].南昌:南昌大学,2006[32]何艳.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与计价[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23):280[33]邵荣星.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方法的探讨[J].建筑经济与管理,2004,5:459[34]陶学明,李颖.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费竞争力分析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6,32(4):184[35]鲜应军,赵莉琴.单价合同条件下施工措施消耗控制的对策研究[J].河北企业,2007,4:14[36]陈秋伟.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2:43[37]李海红.试论施工签证及其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18):198[38]周帮荣.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J].建设监理,2007,4:50[39]严小丽,叶枫.业主、承包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5,27(4):106[40]陈三潮,汪玉君,李轶,张荣贺.由现场签证引发的合同外工程的处理与计量[J].建设管理,2006,6:35[41]张瑶琴.浅谈如何做好竣工结算[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3):276[42]肖欣.对使用计日工的探讨[J].山西水利科技,1999,129:106[43]李红园.试论工程现场签证价款的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J].广东土木与建筑,2001,8:56[44]卓士杰.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核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安徽建筑,2007,6:42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致谢在论文完成之际,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柯洪老师的热情关怀和悉心指导。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柯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无论是在论文的选题、构思和资料的收集方面,还是在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成文定稿方面,我都得到了柯老师悉心细致的教诲和无私的帮助,特别是他广博的学识、深厚的学术素养、严谨的治学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使我终生受益,在此表示真诚地感谢和深深的谢意。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同学的宝贵建议、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良师益友。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杨凯2008年6月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英文文献ROLEOFENGINEERUNDERFIDICFORMCONTRACTByChenLinaABSTRACT:Inthepastseveralyears,therehasexistedthedisputeabouttheroleoftheengineerunder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ConsultingEngineers(FIDIC)standardconditionsofcontract.FIDICisconductinganin-depthinquiryintothisissueasitpreparestheFIDICfiftheditor,whichwasscheduledforpublicationasearlyas1996.ThethesisbeginswithahistoryofthedebatesurroundingtheproengineerprovisionsintheFIDICfourthedition.Thenitintroducestheproposedalternativestotheengineeradjudicatormodel,someofwhichhavealreadybeenadoptedbyotherorganizationsthatpublishformconstructioncontracts.Throughanalyzingthesealternatives,thethesiswillputforwardthewriter"snewconceptionofthereformofmodelsoastocastabricktoattractjade.INTRODUCTIONThe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ConsultingEngineers(FIDIC)wasformedin1913byfivenationalassociationsofindependentconsultingengineerswithinEuropeandhasproducedthestandardformsofcontractforinternationalcivilengineeringprojects.Therearethreestandardformscurrentlyinexistence(sometimesknownas"theRedBook,""theYellowBook,"and"theWhiteBook").TheRedBookhasbeensowellusedinternationallythatitissometimesreferredtoas"FIDIC"or"FIDICconditions."Becauseofitspopularity,themeaningandeffectofmostofitstermsarewellknowntoestablishedinternationalcontractorsandconsultingengineers,evenbetterknowntothemthantomostlawyers,whichenablesmanycontractualclaimstobedealtwithsatisfactorilywithoutreferencetolawyersatall.AtameetingofSCLCommitteeT(InternationalConstructionLaw)attheIBA"ssectiononBusinessBiennialConferenceinHongKonginOctober1991,lawyersfromvariouspartsoftheworldstronglycriticizedthedualroleoftheengineer.Onthecontrary,theengineersattheTokyoconferenceofFIDICspokefirmlyinfavoroftheFIDICconditionsincludingtheroleoftheengineer,andtheirviewwasexpresslysupportedbytherepresentativeattheconferenceofthelargestfundinginstitutionformajorinternationalcivilengineeringprojectsintheworld,theWorldBank.TheWorldBankrepresentativeconfirmedthattheBankstronglyrecommendstheuseofFIDICconditionsforWorldBankprojects,whereWorldBankfundingisinvolved.TRADITIONALROLEOFTHEENGINEERIt"snecessarytohaveagoodideaofthetraditionalroleoftheengineerunderFIDICconditions.First,accordingtotheRedBook,theemployeristheprocurerofthecivilengineeringworksin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question.Thecontractoris"thepersonwhosetenderhasbeenacceptedbytheEmployer...."Theengineerisdefinedas"thepersonappointedbytheEmployertoactastheengineerforthepurposesofthecontract...."Itcanbeinferredfromthedefinitionthattheengineeristheemployer"sagent.Second,clause2.1oftheFIDICstandardcondition(thefourthedition)stipulatesthattheengineerhastwocategoriesoffunction.Oneisthose"duties"specifiedinthecontract,whichheorshe"shallcarryout."Forexample,theengineerhastheobligationtoejectunrulyworkersfromtheconstructionsite,tocarryoutinitialprotectivemeasuresintheeventofahistoricalorarchaeologicaldiscoveryon-site,andtomonitortheneedforandtosecureremedialwork"urgentlynecessaryforthesafetyoftheworks."Theengineer"sdutiesinthisregardarenotattackedforboth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needtheengineer"sproper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ofthejob.Theotherentailsthe"authority"specifiedinornecessarilytobeimpliedfromthecontract,whichheorshe"mayexercise."Theengineerhasbroadspectrumofdecisionalpowerstoresolvemostoftheday-to-daydifferencesofopinionthatfrequentlyoccurinmultimillionormultibilliondollarprojectsinvolvingyearsofworkbymultiplesubcontractors.Theengineer"sdecision,whichseriouslyaffectstherightsanddutiesofthecontractorandtheemployer,onceaccepted,bindsbothparties.Third,clause2.6oftheconditionsfurtherstates:"2.6Whereverunderthecontracttheengineerisrequiredtoexercisehisdiscretionby:(a)givinghisdecision,opinionorconsent,or(b)expressinghissatisfactionorapproval,or(c)determiningvalue,or(d)otherwisetakingactionwhichmayaffecttherightsorobligationsoftheEmployerorContractor,heshallexercisesuchdiscretionimpartiallywithinthetermsofthecontractandhavingregardtoallthecircumstances."Fourth,clause2.6goesontosaythatanyactperformedbytheengineerundertheclauseissubjecttoreviewunderclause67oftheconditions.Clause67saysthatifadisputearisesbetween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concerningthecontractortheexecutionofthework("includinganydisputeastoanyopinion,instruction,determination,certificateorvaluationoftheEngineer,")thematterindisputeshallinthefirstplacebereferredinwritingtotheengineer,followingreceiptofwhichtheengineerisgiven84daystogivehisdecisiononthedispute.Iftheengineerfailstogivenoticeofhisdecisionorifeithertheemployerorthecontractorisdissatisfiedwithanysuchdecision,eitherpartyispermittedtoreferthedisputetoarbitration.DEBATEABOUTTHEENGINEER"SROLEFromtheseprovisions,wecanseethattheengineerisplayingadoublerole.Ontheonehand,theengineeristheadvisoroftheowner,andconsequently,hastosafeguardtheinterestsoftheowner.Ontheotherhand,heorshemustactaskindofamediatorbetween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Thereexistsaconflictofinterest.Inviewofthefactthatheispaidandemployedbytheemployer,it"sdifficulttoimaginethataftertakingcareoftheowner"sinterestsinagivenmatter,theengineercanreviewhisorherdecisionimpartially.Furthermore,ifthecontractorclaimspaymentbecauseofdesignchanges,ordelayinissuingdrawingsorinstructions,thereislikelihoodthattheengineerwillnotadmithisorherowndefault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whenmakingadecision.Ontheotherhand,puttingtheengineerinapositionthatrequireshimorhertodischargedifferentrolessimultaneouslywillplacetooheavyaburdenontheengineer"sshoulders.Soitissuggestedbylawyersthatanyreferencetotheengineerasbeingsuperparties{orperformingquasi-judicialtasks)shouldbetotallyeliminated.Lettheengineerbehim/herselfContrastedwiththelawyer"sconcentrationontheunfairnessofthismechanism,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emphasizeitsefficiency.Incivilengineeringworks,whetherunderalumpsumorameasurementtypeofcontract,both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arefacingmanymattersarisingfordecision;questionsofdetaileddesignorconstruction,interpretationofspecification,andmeasurementandvaluationaswellasclaimsfordelayorextrapayment.Noonewillbemoresuitablethantheengineertoperformdecision-makingfunctionspeedilysoastoavoiddelays,becausetheengineerhasdetailedday-to-dayknowledge.Inthecaseofinternationalcontracts,examplesaboundthatdemonstratethevalueoftheengineerasdecisionmakerunderFIDIC.ALTERNATIVESTOTHEENGINEERItseemsthatthenewformcontractwillseeareplacementoftheengineerunderclause67withaclaimsreviewboardorareferee,whichhavebeenadoptedbutnotimplementedlongenoughtobejudged."Theclaimsreviewboardismadeupofthreemembers,whomustbeexperiencedexpertswithaninternationalreputation.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eachselectamemberandthetwomemberschooseathirdoneaschair.Thetotalcostsareborneequallyby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Theboardmeetsregularly,e.g.,threetimesayear,attheconstructionsite,wheretheyhaveachancetokeepabreastwiththeprogressandproblemsoftheprojectInthemeeting,anydisputebetweentheownerandthecontractor,oranyclaim,maybesubmittedtotheboardbyanypartyatanytime.Suchaclaimshallbeaccompaniedbywrittenpresentationofthefactsandtheappropriateevidence.Thenatthenextmeeting,theboardwillhearbothparties,whoarefreetoproduceadditionalornewevidence.Theboardmustdrawaconclusionineachindividualcase,whichmustbeissuedinwritingtobothpartieswithinareasonablyshortperiodoftimeafterthehearing.Thesedecisionsarerecommendationsthatbecomefinalandbindingwiththeacceptancebybothparties.Therefereeisessentiallyasimplerversionoftheclaimsreviewboard.Underthissolution,anindividualisappointedearlyintheconstructionphaseinordertokeepabreastoftheproject,andisavailableonshortnoticetoresolvedisagreemenuwiththeengineer"sinitialdecisions.ThismethodhasbeenacceptedbytheInstitutionofCivilEngineers(ICE).TheInstitution"sformcontractisnolongercalledtheICEconditions,butisnowtheNewEngineeringContract(theNEC),whichnolongermentionstheengineer.Inthiskindofcontract,theEngineerissplitintothreeentities:thesupervisor,theprojectmanager,andtheadjudicator.Thesupervisorandtheprojectmanagerdividebetweenthemthedutiesthatweretheengineer"s.Thesupervisorhandlesdefectcorrectionsandtesting,andtheprojectmanagerassumesresponsibilityforpaymentandcompletioncertificateandcompensation.Neitherthesupervisornortheprojectmanagerhasanobligationtoremainimpartial.Theadjudicator,selectedatthebeginningofconstructionandpaidbyboththecontractorandtheemployer,handlesthestageofdisputeresolutionthatclause67ofFIDIC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allocatestotheengineer.ANALYSISOFALTERNATIVESMyopinionsareasfollows.First,thedualroleoftheengineershouldbeabolished.Second,althoughtheproposednewmechanismlooksfairer,itneglectstheefficiencyexistedinthetraditionalmechanism.First,thesignificanceofconsistencyiswhatthefundinginstitutionmostemphasized.Thepracticeprovesthatitwillbeadvisabletoengageaspecificfirmthatwouldcontinuefromthefeasibilitystagetoprojectpreparationandfromprojectpreparationtotheexecutionstage.Becauseonlyinthiswaycantheengineerkeeptheconsistencyinbasictechnicalapproachandcommitmenttotheprojectcostestimateonwhichtheinvestmentdecisionwasbased.However,underthemethodadoptedbyICE,whichdiffusestheconsultingengineer"spower,i.e.,allthetaskswereassumedbydifferentfirms,therewouldbealwaysafirmthathastomakealengthyandin-depthrevieworthatevenhastorepeatthepreliminarydesignworkandcostlyestimatethathasbeendonebyanotherfirm.Similarly,itisnormallysensiblethatimplementation,supervision,anddecision-makingbeundertakenbythesamefirmthatcarriedoutthepreparationwork.Thisensuresthatthecontractdocumentsareinterpretedinstrictaccordancewiththeoriginalpurposeduringtheimplementationstageandthatmodificationsindesign,iffoundnecessaryinthecourseofimplementation,suitthebasicconceptsandthatthedecisionastothedisputeisbasedonthecorrectinterpretationofdocuments.Thissignificanceisespeciallyobviousincertaintypesofprojects,suchaslargedams,powerstations,andindustrialprojects.Butintheproposednewmechanism,inthecaseofdifferentinterpretationbytheengineerandtherefereeortheboard,theywillundoubtedlycometodifferentdecisions,sometimesevencontrarydecisions.Thismayleadtolengthyandcostlyarbitration.Second,totheemployer,it"snecessarythattheengineerandhisrepresentativeandothersitestaffshouldhavedetailedday-to-dayknowledgeandrecordsoftheactivitiesofthecontractorsothattheengineercouldformasoundviewofthecontractor"sperformance,properlyassessanydelay,andhaveagraspoftheoveralldesignconceptoftheproject.Themembersoftheclaimsreviewboardortherefereevisitthesiteonlyseveraltimesperyearorwheneveroneofthepartiessummonsthem.Inviewoftheirlackofday-to-dayknowledgeofthecircumstancessurroundingthemattertobedecided,adecisionmadebytheboardortherefereewouldnotbeeasilyacceptedbytheemployer.Third,inpastexperience,althoughtherehasexistedthedivergenceofviewsbetweentheengineerandthecontractor,inmostcasestheycooperateharmoniouslywitheachother.Buttheinterferenceoftheboardortherefereewillmaketheconfrontationbetweentheengineerandthecontractorharsher.Someemployersmaythinksuchconfrontationwillhelpthemtosecurethebestpossibleresults.Butinmyopinion,suchconfrontationwillleadtofrequentclaimsbythecontractor,whichmaydamagetheadvancementoftheworks.Soit"snotconfrontationbutcooperationthatwillbehelpfultothesmoothFourth,thestatisticsofthepast15yearsorsoshowthatinthetraditionalmechanism,mostcontractsareconcludedwithoutanydisputebeingreferredunderclause67andofthosedisputesthatarereferredveryfewaretakenonevensofarasareferencetoanarbitratorHowever,thenewmechanismmayseetheemployerresorttothearbitrationmoreoftenthanever.Arbitrationmostlikelyhappeninthecasewhentheengineermakesadecisioninfavorofthe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employeraccordingtoclause2.6whiletheboardortherefereedoesn"tstandupforitafterreceiptofthecontractor"sclaim.Inthiscase,theemployerisalwaysunwillingtoaccepttheboard"sdecision,whichbecomesfinalandbindingwiththeacceptancebybothparties,sowhatfollowsisexpectedtobelengthyarbitration.Fifth,intheoldframework,althoughactingastheagentofemployer,theengineerbearstheresponsibilitytoperformhisorherdecisionfunctionimpartiallyunderclause2.6,whichbindstheengineertosomedegreebecauseoncethedisputeisreferredtothearbitration,heorsheshalljustifyhisorherdecisiontobefaironsufficientgroundsAccordingtothenewmechanism,theengineernolongerhasanobligationtoremainimpartial,whichmayallurehimorhertomakedecisionsinfavoroftheemployerandmultiplytheclaimsinconsequence.Finally,inthenewmechanism,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willhavetopaytheadditionalfeetotheboardorthereferee,whichmakestheworkmoreexpensive.Inaword,thenewmechanismsolvestheproblemarisingoutofthedualroleoftheengineer,whileatthesametimeproducesthenewproblem:inefficiency.Canweestablishaframeworkwhichtakesaccountoffairnessandefficiencyatthesametime?NEWCONCEPTIONMyconceptionisthatonthefoundationoftheoriginalframework,theengineeristobeplacedintheneutralpositionfromthebeginningtotheendoftheworks,thatis,heorshedoesn"tactastheagentoftheemployeranylonger.Themethodisthattheengineerisappointedandpaidbyboth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fromthebeginning,i.e.,thetotalcostisborneequallyby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Ofcourse,thecontractualpriceinthecontractbetweentheemployerandthecontractorshallbeadjusted.)TheengineershallcarryoutthedutiesandexercisetheauthorityasstipulatedintheFIDICcondition(thefourthedition).Theengineershouldberequiredtoworkforthegoodoftheworks,notforthegoodofeitherparty,whichfurtherensurestheimpartialityoftheengineer.Accordingtomyconception,thecontractorshallpaytheengineerforanyworkbesideshisorherperformanceunderclause67.Somereadersmayhavedoubtsaboutthis,butinmyopinion,thecontractorwouldratherpaytoemploytheengineersoastoensurethefairnessofthedecisionmadebytheengineeratthefirstdecision-makingstagethanpaytoestablishaclaimsreviewboardoremployarefereelaterattheseconddecision-makingstage.Moreover,thecontractorcanbecompensatedbyraisingthecontractualpricepaidbytheemployer.Someonemaycriticize,"Itcanmakenosensefortheengineertobegivenasecondbiteatthesamecherry."However,it"sdifficultfortheengineertomakecontemporaneousdecisions.Initialviewsanddecisionsreachedmayverywellberevisedasfurtherinformationbecomesavailableuntilhereachesthebestdecisionhecan.Sotheseconddecision-makingroleoftheengineerunderclause67isindispensabletokeepfairnessofthemechanism.Besidesfairness,thismechanismpreservesefficiencyexfistedinthetraditionalmechanism.CONCLUSIONSlThedualroleoftheengineershouldbeabolished.lThecurrentalternativestotheengineerareinefficient,althoughtheylookfairer.lMyconceptionistoplacetheengineerintheneutralpositionfromthebeginningtotheendofthework.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文翻译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职责作者陈丽娜摘要:在过去的几年中,工程师在FIDIC合同条件下的职责存在着很大的争议。1996年出版的FIDIC合同第五版详细的论述了这一问题。论文围绕着FIDIC第四版中关于准工程师的供应的辩论展开论题,然后介绍一些由其他组织已经采取了的出版形式建筑合同提出的对于工程师判决者选择模型,通过分析这些选择,论文将提出模型改革的新构想以便抛砖引玉。介绍: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立于1913年,它是由欧洲的五个独立的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组成并形成了国际土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有三种工程合同条件(俗称“红皮书”、“黄皮书”和“白皮书”)。其中“红皮书”在国际上被广泛的使用,称为FIDIC《施工合同条件》。由于它的流行国际上的承包商和工程师都对它的有关条款相当的熟悉。1991年10月在香港举行的IBA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律师们强烈的批评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双重角色。相反,在FIDIC东京会议上工程师坚定地肯定了FIDIC施工合同条件,尤其是肯定了工程师的职责。并且他们的论调受到了国际土木工程师项目会议的支持。世界银行代表包括世界银行基金会证实银行强烈推荐使用世界银行项目的FIDIC条件。工程师的传统职责:FIDIC合同条件对于工程师的传统职责的确定是一件必要的事情首先,根据红皮书,业主是建设工程的发起者,承包商是业主在招标过程中的中标人,工程师是业主为合同之目的指定作为工程师工作。因此可以推断工程师是业主的代理人员。其次,FIDIC标准条件(第四辑)的条目2.1规定工程师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合同中指定的那些工程师的职责例如,工程师有义务从施工场所开除难驾驭的工作者,对于在施工地点遇到历史或考古学应做到一定的保护措施并且修订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问题。工程师这一方面的职责需要工程师的适当的管理才能不被业主和承包商的攻击。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其他在合同中指示的或暗示的工程师的职责,工程师并不一定会执行。工程师在施工地点有较为宽广范围的行使职权的能力,解决每天发生在施工地点的涉及到众多分包商许多年工作,金额有几百万或几百亿元的项目。工程师的决定严重影响了承包商和业主权力义务,一旦决定,将直接影响到两方的利益。第三,根据条件的2.6条款工程师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谨慎:(a)发表工程师的决定和意见(b)表达工程师的满意和认同(c)工程师决定的价值(d)否则采取也许影响业主或承包商的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工程师在合同期限之内面对任何情况将公平地行使这样谨慎。第四,条款2.6说明工程师的所有行为是受到条款6.7的约束限制的。条款6.7说明如果业主和承包商在工作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执(包括工程师的任何意见、指示、决心、证明或估价中产生的争执)业主和承包商产生的争执事件首先将以书面方式被提到给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指示后的84天内要对政治事件发表意见。如果工程师不能针对争执作出解释或者业主和承包商任何一方对于处理意见不满意,其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执提到争执仲裁机构。关于工程师指责的辩论从这些规定可以发现工程师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工程师是业主和承包商所有者的顾问,所以必须迎合双方。在另一方面,工程师必须作为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周旋者。这里存在着利益的冲突。面对工程师是业主雇佣的人员的事实,因此很难想象工程师会照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平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如果承包商因为设计变更提出索赔,或者工期的拖延,工程师在作出决定时很难承认自身的错误。另一方面,如果把工程师放在一个权衡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时未免工程师的责任太过沉重。因此律师建议应该完全消灭在工程师的所有职责(如超级成员),让工程师做回他自己。相比于律师对于工程师不平衡这一机制的质疑,承包商和业主承认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的作用。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在土木工程工作中,在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和承包商需要对很多问题进行裁决,诸如详细设计、建筑规格、建筑的解释并且对计量和估价的推迟和索赔问题。因此没有人能够比工程师更适合这个职位,迅速的进行抉择,减少工程的拖延。在国际工程合同中,FIDIC合同中工程师的重要性的例子很多很多。对于工程师的选择看起来新的形式合同将工程师的替换问题在FIDIC合同条目中进行了规范并得到了评论委员会和仲裁者的承认,但是还没有在实践中得以见证。评论委员会要求由三名由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家组成。业主和承包商各自选择一名成员,并且由这两名成员选择第三人作为他们的主席,雇佣费用平均的分摊到业主和承包商两方。例如,委员会通常每年三次在施工地点见面,他们聚到一起相互熟悉并谈论与项目的进展相关的问题在会议上,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任何争执和要求,可以在任意的时间里递交到委员会的任意成员上。这种观点的阐述常常伴随着书面的介绍和事实以及适当的证据,然后在下一次的会议中,委员会将听取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更新的证据。委员会必须在听取问题之后尽快的以书面形式针对任何一个单项问题作出解答,并发送到业主和承包商两方。这些决定是被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最后承认的,并被采纳的推荐使用的决定。从本质上来说,裁判员就是评论委员会的简化版本。通过这样的解决方式,为了更早的跟上工程,个体们早在建筑阶段就被任命,并且通过利用短期的通知解决了工程师最初的决定。这种方式被土木工程师联合会所承认(简称ICE).联合会形式的合同不再被叫做ICE合同成为不再提及工程师的NEC合同。在这种合同条件下,工程师被分成了三种人员:监督员、项目负责人和判决者。监督员和项目负责人划分在他们之间是工程师的责任。监督员处理瑕疵更正和测试,并且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进度款和完工证明和索赔。监督员和项目负责人都没有义务保持公平。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职责。判决者被选定在项目开始之初及项目竣工结算之时,处理FIDIC条目6.7所规定的工程师应尽职责的任何问题的解决。对选择的分析我的论述如下:第一,应该废除工程师的双重角色。第二,虽然新机制的提出看起来更加的公平,但它忽略了传统机制的效率。首先,一贯性的意义是资助机关最为强调的。实践证明,业主将继续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到项目准备阶段再从项目准备阶段到项目施行阶段,一贯性是业主最为适合的。因为只有这种方法工程师才能在基础设计道工程估算中针对投资估算进行决策。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然而,在ICE采取的方法之下,分散了咨询工程师的力量,例如,假设所有任务由不同的单位完成,总是有必须做经理的和详细回顾或必须甚至重复初步设计工作和昂贵的投资估算工作,这些都是由另一家单位来完成的。通常容易被察觉的做法是实施、监督和政策制定由执行准备工作的同一家单位承担。这保证合同文件严格与原始的目的被解释在实施阶段期间,并且在设计的修改,如果找到必要实施其间,适合基本概念,并且至于争执的决定根据文件的正确解释。这种情况在项目的某些类型中特别明显,比如大水坝、发电站和工业项目。但是在提出的新的机制,在由工程师的另外解释情况下和裁判员或者委员会,他们将无疑地做出不同的决定,有时甚而相反决定。这也许导致长和昂贵的仲裁其次,对于业主来说,必要的工程师和他的代表和其他站点职员应该详述承包商的活动的每日情况和纪录,以便工程师能形成对于承包商的表现的一个合理的看法,适当地估计其中任一延迟,并且有对与项目的整体设计概念的掌握。每当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要求评论委员会或裁判员的参与成员,由于他们缺乏对于每天发生问题的决定全力,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裁判员不会由业主容易地接受。第三,在经验上来说,虽然在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存在了看法的分歧,但是他们在许多情况下会互相和谐地合作。但是委员会或裁判员的干涉将使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交锋更加苛刻。有些业主也许认为这样交锋将帮助他们获取最好结果。但是以本人所见,这样交锋将带领由承包商经常的要求,也许损坏工程项目的推进。因此交锋不是会使工程顺利的进行,反而是合作更能促使工程顺利的进行第四,在过去15年的统计上表示在传统机制,多数合同的达成,不用被提到在条目6.7之下的任何争执被提到得非常即使如此的,并且那些争执少数在被采取作为在仲裁人的参考然而,新的机制也许经常由业主手段提及到仲裁机构,案件的仲裁很可能发生在当工程师在承包商收到要求之后根据条目2.6做出一个倾向于业主决定时,然而委员会或裁判员不支持它。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总是不愿意接受委员会的决定,这个决定将被采纳并在最后的时段捆绑住业主和承包商,因此业主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第五在过去的框架工作中,虽然作为业主代理的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是在FIDIC条款6.7条件下公平地行使他们的职责。因为一旦争执提及到仲裁机构,工程师的决定将会被评论为是否公平最后,在新的机制,雇主和承包商将必须付附加费到委员会或裁判员,使工作更加昂贵。总之,新的机制在解决出现从工程师中的双重角色的问题的同时,也导致了新的问题:无效果。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既公平又有效率的机制。58 天津理工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新机制的构想本人的构想建立在原始的框架基础之上,工程师将从开始安置在的中性位置到工作的末端,即,工程师的任意时期都不是业主的代理人这种方法就是工程师从项目开始就被业主和承包商任命进行工作,并且从一开始就受到双方的雇佣。即,总成本平等的分摊到业主和承包商上。(当然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将调整在合同的约定价格。)工程师在FIDIC条件下(第四编辑)将执行责任并且行使规定内的权利。应该要求工程师工作只是为了工作,并不为了任一个方,进一步保证工程师的公正。根据我的构想,承包商将支付工程师在条款6.7之下除他们的表现以外的所有工作。有些读者也许有对此的疑义,但是以我所见,承包商在第一个政策制定阶段比支付建立要求评论委员会或雇用裁判员后在第二个政策制定阶段宁可支付雇用工程师以便保证工程师做出的决定的公正。而且,承包商可以通过提高业主支付的合同价格进行补偿。某些人可能会说:“工程师会在同一问题中再找到获利的机会”,然而,工程师很难做出这样的决定。最初的做出的看法和决定也许很好被校正,当详细信息变得可利用,直到他做出他能的最佳的决定。因此工程师的第二个政策制定角色在条款6.7之下的是不可缺少的保留公正的机制。除了公正以外,这种机制表达了传统机制中效率高的特点。总结l应该废除工程师的双重角色。l虽然现有的机制,对于业主和承包商很公平,但对于工程师的选择是效率低下的。l本人的观点是在工程开始直至工程结束确立工程师的永久地位。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