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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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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国境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等内容组成。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清单项目、工程量等应详实、准确。   第四条招标标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第五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自主确定。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采用下列表格。1、工程量清单总说明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计价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术措施计价表6、其他措施计价表7、主要材料价格表   第七条投标报价和招标标底按分部工程、技术措施、其他措施等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分别计算。   第八条综合单价由完成单位工程清单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金、利润、规费和税金等相关费用组成。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和工程量是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招标、投标以及签订合同、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不符时,按合同约定调整。   第十条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与发包人确认后确定。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总说明1、为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行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及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 的需要,制定《全国统一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下简称本计量规则)。2、本计量规则与《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配套执行。3、本计量规则包括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及其他工程六个部分。4、本计量规则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构成。5、本计量规则主要以分部分期工程名称列项。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依据本计量规则,按照设计图纸,区别不同规格、材质、构造等详细列出分部分项工程子项。6、本计量规则中的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下列规定确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公斤(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7、本计量规则中的项目编码统一按十二位数表示,第一、二位表示装饰装修工程编码,第三、四位表示专业顺序编码,第五、六位表示章顺序编码,第七、八、九位表示项目顺序编码,第十、十一、十二位表示子目顺序编码。例如:090001001000大理石楼地面子目编码,可按不同构                     造要求、规格、颜色品牌编制出若干子目。大理石楼地面项目编码。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编码。   专业顺序编码,因装饰装修工程未分专业,故以零补齐。表示装饰装修工程编码。第十、十一、十二位项目编码及项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编制,既是项目名称,又是子目名称的子目编码以零补齐。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计算规则计算。 二、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三、零星项目适用于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楼地面 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二)踢脚线 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以平方米计算。(三)楼 梯 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四)台 阶: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楼地面分界以最后一个踏板外沿加300mm计算。(五)零星项目 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六)扶手栏杆、栏板 扶手、栏杆、栏板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七)靠墙扶手 扶手按其中心线(包括弯头)以延长米计算。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一、墙裙抹灰及贴块料面层,高度在300mm以上者为墙面,高度在300mm以下者为踢脚线。二、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其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遮阳板、雨篷周边和其他零星工程每块面积在1以内的项目。三、玻璃幕墙包括幕墙内的平、推拉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装饰抹灰   1、墙面装饰抹灰 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且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内墙面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0.3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附墙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墙面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内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外 墙面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柱面装饰抹灰 柱面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   3、零星项目装饰抹灰 零星项目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二)镶贴块料面层1、墙面镶贴块料 墙面镶贴块料按实贴面积计算。2、柱面镶贴块料 镶贴块料柱面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3、零星项目镶贴块料 镶贴块料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三)墙柱面墙裙饰面1、墙面、墙裙饰面 墙面、墙裙饰面按墙的净长乘以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2、柱(梁)饰面 柱饰面按柱外围装饰面尺寸以高度计算。柱帽、柱墩工程量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梁饰面按梁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长度计算。(四)隔断、隔墙隔断按墙的净长乘以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其中浴厕隔断的门不扣除,并入隔断内计算。(五)幕 墙:幕墙均以外围面积计算。第三章:天棚工程一、本项目中未包括灯具、电器设备等安装所需的吊挂件。二、天棚检查孔、检修走道包括在相应天棚的工程量内,不另计算。三、天棚面层构造区分。1、锯齿形2、阶梯形3、吊桂式 4、藻井式5、跌级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天棚饰面   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天棚面层中的折线、迭落、拱形等展开增加的面积不另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训扣除0.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二)天棚灯槽(三)天棚设置保温吸音材料 按实铺面积计算。第四章:门窗工程一、铝合金门窗应分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项目,且应区别不同型材断面及型材厚度。二、花岗岩、大理石门套不分成品或现场加工。三、门窗套、筒子板、贴脸的区别如图所示,门窗套包括A面和B面,筒子板指A面,贴脸指B面。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铝合金门窗制、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三)卷闸门安装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按其展开面积增加。(四)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五)塑钢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六)防盗装饰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七)防火门、防火卷帘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八)不锈钢伸缩门按樘计算。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单独的油漆工程使用,相关项目中均已包括了油漆的不得重复使用。二、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调整。三、各种木材面、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工程量计算按表1-表5规定调整。第六章:其他工程一、招牌: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凹造型。二、美术字不分字体。三、各种线条适用单独的项目,与门扇、天棚墙面、货架柜类等已综合了线条的项目,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