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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4费用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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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04年9月 目录说明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表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1节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第2节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第3节利润计取标准第4节规费计取标准第5节税金计取标准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第1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第2节采用定额计价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第1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2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1节直接费第2节间接费第3节利润第4节税金 说明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七、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并按照本费用定额计算程序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取有关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八、本费用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按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计取费用。九、本费用定额所列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共六项费用,是不可竞争性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计取和上缴。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投标报价时单列设立,计入总价,但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对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3、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等。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估算。材料购置费为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计划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一定比例估算,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时,均为估算金额,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有关费用变化,同时予以调整。总承包服务费指总包单位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包单位按招标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计取,具体内容、计取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不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也不影响总包单位施工的,不计取该项费用。4、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优良工程增加费,桩基础、幕墙检测费等未包括在定额内,在编制预算、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或市场情况计算,列入工程总价,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5、鉴于本费用定额费率水平是以《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为基础测算的,在依据上述定额基价表(估价表)编制预算和标底时应考虑价差的影响,价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6、本费用定额是根据我省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可采用本企业的施工消耗量定额或参照现行《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结合建筑市场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以及本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自主确定。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本企业成本。十二、定额计价1、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工料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用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单独计取。2、本费用定额与《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有关计价规定等配套执行。 3、价差是指市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江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估价表)中取定价格的差价,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价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定额人工费乘以1.50系数加上人工费价差计算,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5、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外费用,甲乙双方按实签证,按工程定额计算的,列入直接工程费,计取相关费用。不按工程定额计算的,列入工程费用并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6、构件制作与安装占总费率的比率分别为59.3%和40.7%。7、总承包服务费、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优良工程增加费,桩基础、幕墙检测费等未包括在定额内,其费用另行计算,具体要求和计取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1)总承包服务费:指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投标人按招标人分包工程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不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也不影响总包单位施工的,不计取该项费用。(2)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且施工工期比国家或省定额工期提前20-40%,须增加1%-3%的赶工措施费,计费基数为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3)提前竣工奖:提前竣工奖应列入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奖惩条款,已计取赶工措施费的,提前竣工工期计算应以赶工后的工期为计算基础。(4)优良工程增加费:指为了按质论价,经相应工程质量评定机构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增加费用。计取标准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计取标准、数额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十三、本定额凡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四、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管理。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注:本表措施费仅列通用项目,各专业工程的措施费项目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作为其他措施费项目列项。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计算的措施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列项;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费,作为组织措施费列项。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一节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费用)计取标准按定额专业划分计费基础安全文明措施费(%) 建筑工程工料机费1.20装饰工程工料机费0.80安装工程工料机费0.70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砼及木构件、金属构件制安工程工料机费0.55注:1、获得省(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1.15系数计算,竣工安全文明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0.85系数计算。2、计费程序中的组织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计入总价。2、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工程类别计费基础临时设施费(%)建筑工程一类工料机费2.47二类2.23三类1.68四类1.26其中桩基工程一类工料机费2.04二类1.83三类1.38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作一类工料机费1.92二类1.73三类1.30四类0.98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一类工料机费1.64二类1.47三类1.11四类0.83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工料机费1.84人工施工人工费3.65装饰工程一类人工费7.97 二类7.18三类6.10四类5.19安装工程一类人工费8.37二类7.53三类5.613、检验实验费等六项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单位:%计费基础工料机费(建筑、机械土石方)人工费(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综合费率1.758.75/7.00其中1、检验试验费0.251.25/1.002、夜间施工0.351.75/1.403、二次搬运0.351.75/1.404、冬雨季施工0.251.25/1.00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0.351.75/1.406、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0.201.00/0.807、其他组织措施费——第二节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 工程类别计费基础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一类工料机费8.03二类7.51三类5.45四类3.54其中桩基工程一类工料机费6.21二类5.87三类4.52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作一类工料机费5.84二类5.59三类4.33四类3.10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一类工料机费4.59二类4.52三类3.58四类2.51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工料机费4.90人工施工人工费11.40装饰工程一类人工费26.96二类23.45三类18.93四类13.33安装工程一类人工费34.23二类31.06三类23.76 第三节利润计取标准工程类别计费基础利润(%)建筑工程一类工料机费6.50二类5.50三类4.00四类3.00其中桩基工程一类工料机费6.25二类5.25三类3.75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作一类工料机费6.00二类5.00三类3.50四类2.50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一类工料机费5.75二类4.75三类3.25四类2.25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工料机费4.50人工施工人工费7.00装饰工程一类人工费25.08二类20.77三类16.79四类12.72安装工程一类人工费33.28 二类29.12三类20.52第四节规费计取标准单位:%计算基础工料机费(建筑、机械土石方)人工费(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1、社会保障费其中(1)养老保险费3.2521.67/16.25(2)失业保险费0.161.07/0.80(3)医疗保险费0.986.53/4.902、住房公积金0.815.40/4.05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00.66/0.504、工程排污费0.050.33/0.251—4小计5.3535.66/26.755、工程定额测定费0.206、上级(行业)管理费0.50(清单)/0.6(定额)说明:1、表中工程定额测定费系数为非住宅工程系数;住宅工程系数为0.14;一项工程既有住宅建设又有非住宅建设,分别按不同标准计算。2、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不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均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具体计算方法按计费程序规定。3.上级(行业)管理费中系数0.5适用于清单计价,系数0.6适用于定额计价。第五节税金计取标准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综合税率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第一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注: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注: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的人工系数按15%计算。4、零星工作项目费计算程序表5、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技术措施项目费三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组织措施项目费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费五规费1、社会保障费[(一)+(二)+(三)+(四)]×相应费率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4、工程排污费5、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1)+(2)+(3)+(4)]×相应费率6、上级(行业)管理费六税金[(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七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六)(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技术措施项目费其中2、人工费∑(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三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中3、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人工系数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费其中4、人工费∑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五规费5、社会保障费[(1)+(2)+(3)+(4)]×相应费率6、住房公积金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8、工程排污费9、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5)+(6)+(7)+(8)]×相应费率10、上级(行业)管理费六税金[(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七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六)注:“∑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指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费中的人工费,预留金中的人工费按15%计算。第二节采用定额计价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二技术措施费按消耗量定额计算三组织措施费[(一)+(二)]×相应费率四价差按有关规定计算五企业管理费[(一)+(二)+(三)]×相应费率六利润[(一)+(二)+(三)+(五)]×相应费率七规费1、社会保障费[(一)+(二)+(三)+(五)+(六)]×相应费率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4、工程排污费5、上级(行业)管理费[(一)+(二)+(三)]×相应费率6、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五)+(六)+(1)+(2)+(3)+(4)+(5)]×相应费率八税金[(一)+(二)+(三)+(四)+(五)+(六)+(七)]×相应税率九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其中1、人工费∑(工日耗用费×人工单价)二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其中2、人工费∑(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三组织措施费[(1)+(2)]×相应费率其中3、人工费(三)×人工系数四价差按有关规定计算五企业管理费[(1)+(2)+(3)]×相应费率六利润[(1)+(2)+(3)]×相应费率七规费4、社会保障费[(1)+(2)+(3)]×相应费率5、住房公积金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7、工程排污费8、上级(行业)管理费[(一)+(二)+(三)]×相应费率9、工程定额测定费[(一)+(二)+(三)+(四)+(五)+(六)+(4)+(5)+(6)+(7)+(8)]×相应费率八税金[(一)+(二)+(三)+(四)+(五)+(六)+(七)]×相应税率九工程费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注:1、技术措施项目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2、组织措施费人工系数按15%比例计算。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单位工程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18≥12≥9<9跨度M≥24≥18≥12<12多层檐口高度M≥27≥18≥12<12建筑面积M2≥6000≥4000≥1500<1500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檐口高度M≥39≥27≥18<18跨度M≥27≥18≥15<15建筑面积M2≥9000≥6000≥3000<3000其他建筑檐口高度M≥39≥27≥18<18层数层≥13≥9≥6<6建筑面积M2≥10000≥7000≥3000<3000构筑物烟囱(高度)钢筋砼M≥100≥50<50-砖M≥50≥30<30-水塔高度M≥40≥30<30-容量M3≥80≥60<60-贮水(油)池容量M3≥1200≥800<800-贮仓高度M≥30≥20<20-桩基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炉窑砌筑工程专业炉窑其他炉窑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类别名称内容一类设备安装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4、自动化控制装置、通信交换设备和仪表安装工程。5、工业炉窑设备。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台以上的锅炉),单台容量3000KW及其以上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7、800KVA及其以上的变电装置。8、各种压力容器、油罐、球形罐、气柜的制作和安装。9、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及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储罐、冷却塔等。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11、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建筑安装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二类设备安装1、台重50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35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其相应的轨道安装。3、蒸发量10t/h台及以下的锅炉安装。4、800KVA以下的变配电设备。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7、电缆敷设、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工程。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以下的制冷设备。9、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建筑安装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三类设备安装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建筑安装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费。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人工挖孔桩按三类工程取费,其他桩基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12、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地沟等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确定。围墙按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计取费用。13、“安装定额”中的炉窑砌筑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取费标准计取费用。14、同一工程类别中有几个指标时,以符合其中一个指标为准。15、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类别,由各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预先选定,并附工程详细资料报省造价管理站审批后确定。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一、一般建筑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及构筑物,也适用于炉窑砌筑工程和设备基础、围墙、管道沟等工程,以及附属上述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4000m3以内的土石方工程。其中:(一)桩基工程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桩基工程(含制、运、安、打),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二)混凝土预制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木构件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适用于单独承担一般建筑工程中金属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屋架梁、拉撑杆、平台、走台、操作台、楼梯、栏杆、楼板、门窗等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二、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如运动场、机场、游泳池、人工湖(河)、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挖、填土石方,或附属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量(不得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三、装饰工程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也适用于单独承担的装饰工程及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包括新建工程的装饰和二次装修)。四、安装工程《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共十三册)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改项目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器照明、通信、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工程。 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一)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拆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二)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费组成。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6、其他技术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的内容:(1)安全管理资料编印费用;(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设施、器材等的设置费用;(3)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建筑工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4)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保健设施建设、急救器材的购置费用;(5)基坑临边防护和基坑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监测费用;(6)起重机械(各类吊车、起重机、塔吊等)及需要检测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测费用;(7)地下作业通风设备配置和安全监测费用;(8)高空作业时所需辅助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费用;(9)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安全手套、劳保鞋、安全面罩、防毒面具、救生设备等安全用品;(10)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阳台、楼层、通道等的临边防护措施费用;(11)施工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防护等用电配置措施费用;(12)抢险应急措施设备设置及特殊防护费用;(1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设置费用;(14)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系统建设、泥浆处理、污水处理、粉尘控制、躁音控制、垃圾清运、除四害、洗车槽措施、场地绿化等建设和管理措施;(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达标所需的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娱乐活动室、门卫室、食堂、浴室、厕所、变电室、盥洗室、吸烟室、水泥库房、工具库房、大门、木工棚、钢筋棚、电焊棚、搅拌机棚、卷扬机棚、砂石料场、地坪、道路、现场围(墙)栏以及在规定范围内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防雨、防水、保温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和人工降效费用。8、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9、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10、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11、其他组织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组织措施费用项目。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组成。(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1、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4、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5、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定额测定费。6、上级(行业)管理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交纳的管理费。(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三、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四、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使用。第四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条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2、工程量清单的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3、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腰三角形进行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部分,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第六条工程量清单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工程量清单);2、填表须知;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第七条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价格表;第八条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工程设置标底时,标底应按以下依据编制:1、招标文件;2、工程量清单;3、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和本办法;4、施工设计图纸; 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第九条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人应按照以下依据编制:1、招标文件;2、工程量清单;3、企业定额或参照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和本办法;按照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能低于本企业成本;4、施工设计图纸;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第十条其他项目费一般规定1、预留金:是指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计价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及工程量增加等而预留的资金。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5%的金额预留。2、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拟采购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协调配合招标人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承包费按照分包工程分项工程费的3%计取。4、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估算。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时的估算金额和数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结算。第十一条措施费: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参照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中的子目列项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参照费用定额中的措施费计算。第十二条 不可竞争费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等费用)和税金等。均应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计取和足额上缴。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结算。第十三条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综合单价。若无合同约定且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含15%),仍执行原综合单价;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第十四条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由承包人提出该项目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方认可,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第十五条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因承包人的过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应当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第三章定额计价第十六条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是全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依据和标准。第十七条定额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招标标底编制书、投标报价表、预结算造价书;2、工程费用总价表;3、工程定额计价表;4、工程造价审核对比表。第十八条按定额计价的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应当按照以下依据编制:1、招标文件;2、《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招标标底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第十九条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现行的江西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的标准列项计算。第二十条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现行的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第二十一条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定额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均按照现行有关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计算。第二十二条按照定额计价出现消耗量定额项目缺项时,承包人应当编制补充项目,通过发承包双方认可,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第二十三条竣工结算应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本省有关计价规定进行。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当建设工程计价发生争议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计价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当发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办法无效,或合同中没有约定计价办法,且不属于本办法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范围的工程,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定额计价办法计价。第二十六条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标准格式,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或人员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无效。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录: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格式1、工程量清标准单格式2、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3、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上册)勘误表页码定额编号部位误正119 章节名称3.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粉喷桩)3.深层拌法加固地基132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2)一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一暖气包壁龛的体积,176 工程量计算规则(5)以下的序号1…2…3…①…②…③… 工程量计算规则(5)、2……,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  工内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  工内计算。218A4--105基价              材料费3489.13                     2742.312651.32           1886.50材料:松木板方料1.3980.093236A4--155基价   人工费    材料费59.89    7.99      1.54145.67     79.90     15.41人工   综合工日0.343.4材料   草袋     水    0.62           0.426.2      4.2A4--156基价   人工费    材料费56.17      7.99     1.54141.95      79.90   15.41人工   综合工日0.343.4材料   草袋     水    0.62          0.426.2     4.2363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3、)实腹柱、吊车梁没、……,实腹柱、吊车梁、……433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22基价              材料费1524.51    1442.491468.76    1386.74A7-232850.89     2671.112758.74     2579.00A7-243068.85     2860.172967.04     2785.36A7-25660.50      617.62648.32     599.14434 工作内容3.涂刷着色剂保护层二遍(整条删除)446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62基价              材料费2605.18    2352.322545.79    2292.93 451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77基价              材料费440.80        364.89439.59       363.68A7-78512.38     433.42511.17     432.21453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81基价              材料费628.02    543.89619.54      535.41457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2-92基价              材料费2054.56       1849.171992.75    1787.36A2-932204.72    1908.622139.27    1843.17A2-94739.34    644.40719.95     625.01A2-95794.65    664.22774.05    634.62459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100基价              材料费1920.87    1673.651859.06    1611.84A7-1012100.88   1733.102035.43   1667.65A7-102663.56    548.88644.17    529.49A7-103731.09     568.70710.49    548.10469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131基价              材料费566.55    521.43544.73    499.61A7-132718.68    660.16688.38    629.86A7-133748.22    718.42750.28    684.48470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134基价              材料费313.71    269.08295.53    277.90A7-135338.46    315.90319.07    296.51A7-136381.63    355.54359.81     333.72476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7-160基价              材料费1117.84    947.701059.66     889.52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下册)勘误表63 单价:石油沥青玛蹄脂1863.001741.80A8-207基价              材料费1686.89     1210.341682.04      1205.49331018基价  215.26206.10材料:砂0.47(整行删除) 注:以上定额勘误表转自《江西造价信息》2005年第2期第38页(出刊日期:2005年4月25日)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上册)页码定额编号部位误正 材料单价:沥青砂浆833.73687.93 477A7-164基 价   材料费621.38  453.65551.70  383.67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下册)8 材料单价:耐酸沥青混凝土729.52602.02A8-5基 价   材料费6305.26    5621.635532.61    4848.98A8-6基 价   材料费948.06    838.88819.28     710.1048 材料单价:沥青胶泥3712.063659.58 A8-143基 价   材料费3653.00    3065.503611.01    3023.51 注:以上定额勘误表转自《江西造价信息》2005年第3期第34页(出刊日期:200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