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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统定额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单位(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其他资料。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考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人工幅度差。 2、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工程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3、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以该材料费之和的%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料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以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量。 4、施工工具用具等消耗性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不再列入定额消耗量之内。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挖掘机、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置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列入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3、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4、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筋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运距考虑的。八、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九、本定额适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十、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验实验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验实验费项下列支,不计如本定额。十一、本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1996)494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建设部(1995)736号文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全统基础定额)的表现形式、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新疆常用标准图集和地区材料质量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对全统基础定额的有关章节做了部分调整。新疆补充项目,定额编号为“新补-△-△”
(式中新补表示新疆补充项,第二个数字为章节号,第三个数字为项目号);全统基础定额调整项,定额编号换为“新换--△-△”(式中新换表示全统定额调整项,第二个数字为章号,第三个数字为项目号);二、本定额是以全统基础定额为基础,经过补充,调整后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的指标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三、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四、本定额与全统基础定额同时使用,本定额章节说明如与全统基础定额章节说明不同时,以定额本章节说明为准。五、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进行编制。各地、州(市)在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应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规格编制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六、本定额内建筑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根据1994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新疆地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七、本定额木材类别,均按新疆雪岭云杉考虑,对应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已按照全统基础定额有关规定作出了调整。八、本定额与全统基础定额除综合(单项)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范围和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室外地坪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多层为7层)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在7层以上)时,另按全统基础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的相应项目计算。九、混凝土、沙浆配合比消耗量已结合新疆实际进行了计算和换算,均按本定额第十五章附录所列消耗量执行。十、本定额中凡涉及到换算全统基础定额的项目,均执行本定额,全统基础定额的相关项目停止使用。十一、本定额除规定允许调整的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改变定额用量。十二、本定额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十三、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部分,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单层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架空走廊,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面积之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4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三、其它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第一、二规定计算。2、本规定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估价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
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 ̄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 ̄ⅩⅥ类为特坚石。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2.02.252.50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5、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按实计算。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列系数。项目一、二类土壤四类土壤推土机推运土方0.841.18铲运机铲运土方0.841.26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0.861.09挖掘机挖土方0.841.14 10、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1、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2、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土壤、岩石分类,请详见《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二、本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自然方)体积计算。三、沙砾戈壁按四类土定额执行,但计算工程数量时则执行下表中的放坡系数和放坡起点。土壤分类人工挖土机械挖土放坡起点在槽、坑和沟底挖土在槽、坑和沟上挖土(m)砂砾戈壁1:0.501:0.501:0.751.00 四、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五、机械挖土方,当实际土壤为四类土(砂砾戈壁)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六、机械挖土方,当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土壤及岩石(普化)分类表。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5、其他有关资料。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3.1.2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3.1.2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0.770.670.831.301.000.871.081.501.151.001.251.200.920.8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三、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3、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四、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平整场地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3.1.4-1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3.1.4-1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一、二类土1.201:0.51:0.331:0.76三类土1.501:0.331:0.251:0.67四类土2.001:0.251:0.10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注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3.1.4-2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3.1.4-2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200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混凝土基础支模板300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防水层面)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超深增加工日表 单位:100m3深2m以内深4m以内深6m以内
5.55工日17.60工日26.16工日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3.1.4-3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表3.1.4-3单位:m管径(mm)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陶土管50~700.60.80.70100~2000.70.90.80250~3000.810.90400~45011.31.10500~6001.31.51.40700~8001.61.8 900~10001.82 1100~120022.3 1300~14002.02.6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注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8、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五、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六、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七、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3.1.7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表3.1.7管道名称管道直径(mm)501~600601~800801~10001101~12001201~14001401~1600钢管0.210.440.71 铸铁管0.240.490.77 混凝土管0.330.600.921.151.351.55
3、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八、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m计算。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九、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十、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按套、天计算。井点套组成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电渗井点阳极:30根为一套;水平井点:10根为一套。井点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使用表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二、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附表。三、本定额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四、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钢筋混凝土方桩150m3钢筋混凝土管桩50m3钢筋混凝土板桩50m3钢板桩50t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60m3打孔灌注砂、石桩60m3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m3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m3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七、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平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十、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打孔灌注混凝土桩1.251.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31.5打孔灌注砂桩1.33打孔灌注砂石桩1.33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十一、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十二、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系数2m以内1.254m以内1.434m以上1.67土质鉴别表内容土壤级别一级土二级土
砂夹层砂层连续厚度砂层中卵石含量<1m>1m_____<15%物理性能压缩系数孔隙表>0.02<0.02>0.7>0.7力学性能静力触探值动力触探系数<50>50<12>12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2min>2min说明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深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十三、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辨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第二章桩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1、确定土质级别: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级别。2、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运距。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打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平方米计算。四、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平)面另加0.5计算。五、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六、打孔灌注桩: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计算体积。七、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八、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依设计规定,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以吨计算。
九、现场灌注混凝土桩的单桩体积,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按图示护壁内径圆台体积及扩大桩头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十、其他:1、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桩架90度调面只适用轨道式、走管式、导杆、筒式柴油打桩机以次计算。第三章脚手架工程一、本定额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木制、竹制、钢管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和电梯井字脚手架为钢管式脚手架。二、外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8。四、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六、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七、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八、满堂基础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项目的50%计算脚手架。九、外架全封闭材料按竹席考虑,如采用竹笆板时,人工乘以系数1.10;采用纺织布时,人工乘以系数0.80。十、高层钢管脚手架是按现行规范为依据计算的,如采用型钢平台加固时,由各地市自行补充。 第三章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的,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3、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m以上时,按外脚手架计算。4、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6、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双排脚手架计算。7、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
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8、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筒、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10、砌筑储仓,按双排脚手架计算。11、储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的,按双排脚手架计算。12、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时,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二、砌筑脚手架工程量计算: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筒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3、独立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脚手架工程量计算: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按柱图示周长尺寸另加3.6,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外脚手架定额。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四、装饰工程脚手架工程量计算:1、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表达式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1.2(m)2、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3、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4、高度超过3.6m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以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乘以0.3计算。五、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1、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3、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4、烟筒、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5、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6、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7、砌筑储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储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储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8、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9、大型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0、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安全网工程量计算:1、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计算。2、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第四章砌筑工程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墙体必需防止的拉接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 6.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7.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小便池槽、明沟、暗沟、隔热板带砖墩、地板墩等。 10.项目中砂浆系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2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砖的规格,按标准砖编制。砌块按常用规格综合取定,执行本定额时不再进行换算。
二、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三、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如设计为加浆勾缝时,另按响应的定额计算。四、墙体必需放置的拉接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五、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六、砌筑园形烟囱砖基础,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七、砌筑园弧行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执行本定额响应项目。 第四章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檩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2、砖垛、三皮砖以外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3、附墙烟筒(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5、砖平、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3.4.2计算。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表3.4.2砖数(厚度)1/41/23/411.522.53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65490615740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1、基础与墙身柱身使用同一材料时,以设计室外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柱身。2、基础与墙身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柱身。
四、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以扣除,洞口上的砖平亦不另计算。但超过0.3m2以上的洞口应予以扣除,其洞口上混凝土过梁或砖平碍应另列项目计算。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五、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屋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底加300mm;出檐宽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七、框架间砌体,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砌体工程量内计算。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加计算。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窗台砖及屋檐处的石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十、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十二、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体墙、小型空心砌体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十三、其他砖砌体:1、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柱定额执行。2、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3、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4、厕所蹲台、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塄的砖墩,房上烟筒、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5、检查井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到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6、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石砌地沟按其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十四、砖烟囱: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按相应的基础定额计算。2、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D式中V枛筒身体积;H枛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枛每段筒壁厚度;D枛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3、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4、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5、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十五、砖砌水塔: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模板不同时,可以编制补充估价表。 2、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膜、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板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4、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5、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按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6、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7、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计算。 8、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9、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0、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回库维修费用。已计入模板预算价格之内。二、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但设计要求的结构和构造搭接量、弯钩量按图示尺寸计算。 4.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5.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6.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点焊分别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再换算。 7.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者,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人工时效19个工日。 9.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计算,如粗细筋直径比不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10.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1.下表所列构件的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三、混凝土 1.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湿润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4.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输等的工作内容。 5.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6.轻板框架的混凝土梅花柱按预制异型柱;叠合梁按预制异型梁;楼梯段和整间大楼板按相应预制构件定额项目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8.混凝土已按常用列出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陶粒混凝土配合比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二、与本定额相配套使用的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应项目。三、本定额集中搅拌混凝土的相关项目,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五章第九节:“集中搅拌、运输、泵输送混凝土参考定额”修编的,应根据具体施工施工方法执行本定额。四、执行本定额泵送混凝土项目时,应扣除重复计算的垂直运输费。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样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6、柱与当前、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棋逢对手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7、构造柱外露面积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入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不另计算。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丙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11.现浇混凝土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二的有关规定计算。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3、液压滑升负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贮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4、预制倒贺锥形水缺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四、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2、计算钢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末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撞压等接头,以个计算.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的规定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35m计算。(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0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6)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五、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六、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2.基础(1)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定额项目计算。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计算。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住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3)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厘米计算。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框架梁除外)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按板实体积计算。(4)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5)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6.墙:墙、间壁墙、电梯并壁、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7.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板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8.阳台、雨篷(悬挑板),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按立方米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弧形阳台外沿弧形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带反挑檐的雨篷按展开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工程量并入阳台、雨篷(悬挑板)内计算。9.栏杆按净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伸入墙内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内。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10.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时,按平板计算。11.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七、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面积。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3.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八、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九、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2.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3.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项目计算。十、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1.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2.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m3空心板体积应扣除0.23m3预制混凝土块和2.2工日。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木门窗运输。 2.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六类;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下附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类别项目14m以内为空心板、实心板2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3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4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小构件5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6隔墙板(高层用)金属结构构件分类类别项目1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2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3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4.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5.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二、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置。 4.本定额是按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编制的。如使用汽车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相应定额项目计算,乘以系数1.05。 5.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柱接柱定额未包括钢筋焊接。 7.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位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8.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9.定额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接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10.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11.钢网架、钢屋架、钢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12.凡单位一栏中注有“%”者,均指该项费用占本项定额总价的百分数。 13.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4.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应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15.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16.单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以系数。
17.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8.钢构件的安装螺栓均为普通螺栓,若使用其他螺栓时,可进行调整。 19.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若需跨外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20.钢网架拼装定额不包括拼装后所用材料,使用本定额时,可按实际施工方案进行补充。 21.钢网架定额是按焊接考虑的,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补充。 22.钢网架定额是按焊接考虑的,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补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包括马车运输、人力车运输及人力杠杆车运输。二、本定额中其他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应项目。三、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的钢骨架,在施工企业加工厂制作并负责安装的,加工厂至现场堆放的点的运输。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金属结构构件中2类构件运输的相应定额。四、本定额中凡未注明分类的金属构件运输,均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金属结构构件中2类构件运输的相应定额。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行计算。木门窗余以外框面积以平方米计二、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表3.6.2规定计算后并如构件工程量内。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率。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表表3.6.2名称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损耗各类预制构件0.2%0.8%0.5%预制钢筋混凝土桩0.1%0.4%1.5%三、构件运输: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的最大运输距离取50km以内;钢构件和木门窗的最大运输距离20km以内;超过时另行补充。
2.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按一类构件运输计算。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节点浇注成形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计算。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行计算。4.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五、钢构件安装1.钢构件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2.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计算。3.金属结构中所用钢板,设计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矩形的边长以设计尺寸中互相垂直的最大尺第七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可列入木材价格内由各地区另行确定。五、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项目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板材宽>3*厚名称薄板中板厚板特厚板厚度(mm)<1819-3536-65>66方材宽<3*厚名称小方中方大方特大方宽*厚cm2<5455-100101-225>225
六、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七、定额中木门窗、扇断面取定如下:无纱镶板门窗:60mm*100mm有纱镶板门窗:60mm*120mm无纱窗框:60mm*90mm有纱窗框:60mm*110mm无纱镶板门扇:45mm*100mm有纱镶板门扇:45mm*100mm+35mm*100mm无纱窗扇:45mm*60mm有纱窗扇:45mm*60mm+35mm*60mm胶合板门扇:38mm*60mm定额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主挺断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 ────────── ×定额材积 定额断面八、 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仅作备料参考。九、 弹簧门、厂库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定额所附五金铁件表均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仅作备料参考。十、 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十一、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十二、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十三、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十四、定额中的普通木窗、钢窗、铝合金窗、塑料窗、彩板组角钢窗等适用于平开式,推拉式,中转式,上、中、下悬式。十五、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是按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编制的。加工厂至现场堆放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十六、铝合金地弹门制作(框料)型材是按101.6mm×44.5mm,厚1.5mm方管编制的;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是按38系列编制的;推拉窗按90系列编制的。如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按附表调整铝合金型材用量,附表中“()”内数量为定额取定量。十七、铝合金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由供应地至现场的运杂费,应计入预算价格中。十八、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十九、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和钢门窗成品安装,如每100m2门窗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1%以上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门窗成品包括五金配件在内。二十、钢门、钢材含量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十一、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7-259 ̄283项)综合机械台班是由机械折旧费68.26元、大修理费5元、经常修理费12.83元、电力183.94kW.h组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是按照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手册,均按定额执行。二、本定额木材种类,均考虑了新疆雪岭云杉的材质特征。三、本定额中凡含烤材的项目,均考虑了烤干材所发生的费用,而木屋架,木基价、木柱、木梁如设计要求烤干时,每m2木材增加153.75元烤干费。四、本定额所注明的大门、窗断面的定额含量均为净料断面含量,如设计要求木门、窗断面尺寸与定额断面尺寸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料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材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为主的挺断面为准。换算公式:设计断面/定额断面×定额材积。五、本定额中的普通木门窗、天窗、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六、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含量及其他工料均保持不变。七、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八、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行计算。
九、本定额中除全板钢大门、围墙钢大门的制作及安装项目中包括门窗五金配件外,其它木门窗等项目均不包括,应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七章“附录1:木门窗五金配件表”相应的项目计算。十、本定额中铝合金、不锈钢门窗安装、彩板组角钢板窗安装及特种门安装项目,是按成品价格计算,已包括了玻璃、五金、及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均不得再另列项目计算。十一、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第七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1.门、窗盖口条、贴脸、披水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执行木装修项目。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3.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顶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不锈钢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三、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计算。四、不锈钢片包门框按框外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五、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时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后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屋架的体积内计算。5.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六、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七、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划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行计算。八、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九、封檐板按图示檐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十、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行计算。第八章楼地面工程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三、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不变。四、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不包括弯头制安,另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六、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七、定额中的"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等本定额末列的项目,可按墙柱面中相应项目计算。八、木地板中的硬、杉、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九、地面伸缩缝按第九章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十、碎石、砾石灌沥青垫层按第十章相应项目计算。十一、钢筋砼垫层按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第五章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十二、各种明沟平均净空断面(深×宽)均按190×260mm计算,断面不同时允许换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水泥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二、本定额中整体棉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板)的工料,应另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应项目计算。三、本定额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时,应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五章相关规定及规定计算。
四、本定额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五、本定额中所发生的木材,已考虑了新疆雪岭云杉的材质特征。第八章楼地面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基础垫层,按实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独立基础垫层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二、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四、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六、其他1、1、踢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2、2、散水、防尚且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3、3、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4、4、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5、5、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一、水泥瓦、粘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高分子卷材厚度,再生橡胶卷材按1.5mm,其他均按1.2mm取定。三、防水工程适用于楼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四、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五、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六、本定额中沥青、.玛帝脂均指石油沥青玛帝脂。
七、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cm×15cm;紫铜板止水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橡胶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八、盖缝:水板盖缝断面为20cm×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九、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玻璃钢瓦、塑料瓦、金属瓦规格,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除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外,其他工料均不调整。二、本定额APP.SBS防水项目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三、本定额中的防水项目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四、本定额钢板管缝,橡胶板盖缝项目,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五、本定额中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楼地面响应定额计算。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3.9.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3.9.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屋面坡度系数表表3.9.1坡度B(A=1)坡度B/2A坡度角度(a)延长系数C(A=1)隅延长系数D(A=1)11/245°1.41421.73210.75 36°52′1.25001.60080.7 35°1.22071.57790.6661/333°40′1.20151.56200.65 33°01′1.19261.55640.6 30°58′1.16621.53620.577 30°1.15471.52700.55 28°49′1.14131.51700.51/426°34′1.11801.50000.45 24°14′1.09661.4839
0.41/521°48′1.07701.46970.35 19°17′1.05941.45690.3 16°42′1.04401.44570.25 14°02′1.03081.43620.21/1011°19′1.01981.42830.15 8°32′1.01121.42210.125 7°8′1.00781.41910.11/205°42′1.00501.41770.083 4°45′1.00351..41660.0661/303°49′1.00221.4157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3.沿山墙泛水长度=A×C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3.9.1)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三、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四、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3.9.4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2.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表3.9.4名称 单位水落管(m)檐沟(m)水斗(个)漏斗(个)下水口(个) 铁皮排水水落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m20.320.30.10.160.45 m2天沟(m)斜沟天窗窗台泛水(m)天窗侧面泛水(m)烟囱泛水(m)通气管泛水(m)滴水檐头泛水(m)滴水(m)1.30.50.70.80.220.240.11
五、防水工程量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3.构筑物及建筑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5.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第十章防腐、保温、隔热工程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旧不包括踢脚板。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二、保温隔热 1.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4.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5.玻璃棉、矿渣棉包括材料和人工均包括在定额内。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
一、耐酸防腐1、整体棉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2、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二、保温隔热:1、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3、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第十章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仿佛防腐工程量之内。2.踢脚板按其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二、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3.地面隔热层按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6.其它保温隔热:(1
)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第十一章装饰工程 一、墙、柱面装饰 1.本章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2.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⑴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⑵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⑶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3.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4.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5.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项目灰缝宽分密缝、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7.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8.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本章相应定额计算。 9.面层、木基层均末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10.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11.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蓬周边等。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龛 、池槽、花台以及1m2
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桃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 执行。 12.压条、装饰条以成品安装为准。如在现场制作木压条者,每10m增加0.25工日。木材按净断面刨光损耗计算。如在木基层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在轻钢龙骨天棚板面钉压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8;木装饰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 13.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基层用于隔断、隔墙时每100m2木砖改按木材0.07m3计算。 14.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平、推拉窗者,扣除平、推拉窗面积另按门窗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15.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均按定额执行。 16.墙柱面抹灰、装饰项目均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二、天棚面装饰 1.本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2.本章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组合编制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3.定额中木龙骨规格,大龙骨为50mm×70mm,中、小龙骨为50mm×50mm,吊木筋为50mm×50mm,设计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 4.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且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二级或三级天棚。 5.天棚骨架、天棚面层分别列项,按相应项目配套使用。对于二级或三级以上造型的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3。 6.吊筋安装,如在混凝土板上钻眼、挂筋者,按相应项目每100m2增加人工3.4工日;如在砖墙上打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100m2增加人工1.4工日。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为射钉者,每100m2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7.装饰天棚项目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三、油漆、喷涂、裱糊 1.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另调整。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3.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4.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5.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⑴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⑵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⑶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二、园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及其他饰面,应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三、本定额木材种类,均已考虑了新疆雪岭云杉的材质特征。四、本定额面层、隔墙(间壁)、隔断项目中,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五、本定额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六、本定额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当设计为单项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基层用于隔断、隔墙时每100m2木砖改按木材0.07m3计算。七、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均按定额执行。八、本定额天棚木龙骨规格,大龙骨为50mm×70mm,中、小龙骨为50mm×50mm,吊木筋为50mm×50mm,设计规格于此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九、天棚骨架、天棚面层分别列项,按响应项目配套使用。十、二、三级以上造型的天棚和木基层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应该增加的人工系数已按规定计入本定额,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关项目。十一、本定额中外墙喷涂、滚涂、弹涂、拉毛等定额是按一次成活编制的,不允许调整。十二、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操作不同时不另调整。
第十一章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1) 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2) 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3)(3) 钉板条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4)(4)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二、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墙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2、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感动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3、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4、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平方米计算。5、5、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数1.3。6、6、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7、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1、
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1、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四、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1、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2、2、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以内时,按踢脚板计算。五、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六、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七、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八、铝合金、轻钢隔断、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九、独立柱1、1、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2、2、柱面装饰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以平方米计算。十、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十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2、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3、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4、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5、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十二、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十三、天棚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1、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独立柱及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2、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它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十四、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2、2、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3.11.14-1至3.11.14-9规定计算,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平方米计算。(1)(1) 木材面油漆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1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木门双层(一板一纱)木门双层(单裁口)木门单层全玻门木百页门厂库大门1.001.362.000.831.251.10 按单面洞口面积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2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玻璃窗双层(一玻一纱)窗双层(单裁口)窗三层(二玻一纱)窗单层组合窗双层组合窗木百页窗1.001.362.002.600.831.131.5 按单面洞口面积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3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木扶手(不带托板)木扶手(带托板)窗帘盒封檐板、顺水板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1.002.602.041.740.520.35 按延长米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4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檐口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木方格吊顶天棚吸音板、墙面、天棚面鱼磷板墙木护墙、墙裙窗台板、筒子板、盖板暖气罩1.00 1.071.20.872.480.910.821.28 长*宽屋面板(带檩条)1.11斜长*宽木间壁、木隔断1.9单面外围面积玻璃间壁露明墙筋1.65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1.82 木屋架1.79跨度(长)*中高*1/2衣柜、壁柜0.91投影面积(不展开)零星木装修0.87展开面积木地板、木踢脚线木楼梯(不包括底面)1.002.30长*宽水平投影面积 (2)金属面油漆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6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钢门窗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钢百页钢门半截百页钢门满钢门或包铁皮门钢折叠门1.00 洞口面积1.482.742.221.632.3射线防护门厂库房平开、推拉门铁丝网大门2.96 框(扇)外围面积1.700.81间壁1.85长*宽平板屋面瓦垄板屋面0.74斜长*宽斜长*宽0.89排水、伸缩缝盖板0.78展开面积吸气罩1.63水平投影面积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7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墙架(空腹式)墙架(格板式)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钢栅栏门、栏杆、窗栅钢爬梯轻型屋架踏步式钢扶梯零星铁件1.00 0.500.820.63 0.71 1.711.181.421.051.32 重量(吨)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8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平板屋面瓦垄板屋面1.001.20斜长*宽排水、伸缩缝盖板1.05展开面积吸气罩2.20水平投影面积包镀锌铁皮门2.20洞口面积 (3)抹灰面油漆、涂料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表3.11.14-9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有梁板底密肋、井字梁底板1.31.11.5 长*宽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1.3水平投影面积 第十二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一、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二、本定额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三、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中。四、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五、本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应另按第六章构件运输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六、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均以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七、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八、定额编号12-1至12-45项,其他材料费(以*表示)均以下列材料组成:木脚手板0.03m3;木垫块0.01m3;铁丝8#0.40kg;砂轮片0.28片;铁砂布0.07张;机油0.04公斤;洗油0.03kg;铅油0.80kg;棉纱头0.11kg。其他机械费(以*表示)由下列机械组成;座式砂轮机0.56台班;手动砂轮机件0.56台班;千斤顶0.56台班;手动葫芦0.56台班;手电钻0.56台班。各部门、地区编制价格表时以此计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二、本定额的制作项目,均按焊接编制的。三、本定额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四、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防锈(腐)漆(油)工料。五、本定额构件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安装时应另按构件运输定额中的相应项目计算。六、本定额中其他钢结构制作安装项目,仅适用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定额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上述定额中有相应或相关项目的,均不得执行“其他钢结构制作安装”定额。七、本定额凡打“*”的其他材料费和其他机械费的内容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第十二章定额编号(12-1至12-45)内容一致,其价值已计入定额估价。第十二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算。三、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四、轨道制作工程量,只计算轨道本身重量,不包括轨道垫板,压板、斜垫、夹板及联接角钢等重量。五、钢栏杆制作,紧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本定额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六、钢漏斗制作工程,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争重量内计算。第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平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题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 2.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3.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应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4.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6系数,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系数1.04系数。 5.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6.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0.9系数。 7.本定额是按Ⅰ类厂房为准编制的,Ⅱ类厂房定额乘以1.14系数。厂房分类如下表:Ⅰ类Ⅱ类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手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注: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8.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百货、饮食店等。
9.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10.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11.本定额是按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规定的Ⅱ类地区标准编制的,Ⅰ、Ⅲ类地区按相应定额乘以下表规定系数。 项目Ⅰ类Ⅱ类建筑物0.951.10构筑物11.11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平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适用于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一次费用;适用于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一次费用;适用于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二、本定额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拆费是按塔高30m内确定的,如塔高超过30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三、本定额中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是按照运费25km以内考虑的,在此范围内不论距离远近均不允许调整。运距大于25km小于35km仍执行本定额,若运距超过35km时,每超运距10km者,按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的百分之十分段递加计算。 第十三章建筑工程量垂直运输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按本规定第二章规定计算。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下。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三、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加压水泵选用电动多级离心清水泵,规格如下表:建筑物檐高水泵规格20m以上~40m以内¢50m以内40m以上~80m以内¢100m以内80m以上~120m以内¢150m以内 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二、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三、吊装机械降效按第六章吊装项目中的全部机械乘以定额系数计算。四、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费(不包括吊装机械)乘以定额系数计算。五、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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