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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DXD37-101-2002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3]3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定额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定额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原省建委鲁建标发[1996]18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四、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一)(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十四、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章节的规定计算。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四、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灌注桩钢工具桩100m360m350t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七、打试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八、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送桩深度系数2m以内4m以内4m以外1.121.251.50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十、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十一、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30cm的情况。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24小时为一台日。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轻型井点50根/套;喷射井点30根/套;大口径井点45根/套;水平井点10根/套;电渗井点30根/套。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十四、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砌筑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二、砌砖、砌石、砌块(一)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53mm标准砖编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的。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的材质、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三)砌砖:1、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砖数(厚度)1/41/23/411.522.53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65490615740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5、2砖以上砖挡土墙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1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材料乘以1.03系数。(四)砌石: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的系数。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五)砌块: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二)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三)轻质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钢筋与混泥土工程说明 一、钢筋(一)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三)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项目预制构件钢筋现浇构件钢筋系数范围拱梯型屋架托架梁小型构件(或小型池槽)构筑物人工、机械调整系数1.161.0521.25二、混凝土(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六)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六、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时不再调整。七、定额木门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木材消耗量,均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木门》(L92J601)所示木料断面计算,使用时不再调整。木窗木材用量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再调整。八、定额中木门扇制作、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纱扇、纱亮内容,纱扇、纱亮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九、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包括刷一遍底油。如框扇不刷底油者,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十、成品门扇安装子目工作内容未包括刷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十一、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以外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另行计算。十二、玻璃厚度、颜色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十三、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门窗配件选用。十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按国标92SJ编制,其中地弹门采用100系列;平开门、平开窗采用70系列;推拉窗、固定窗采用90系列。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5%损耗调整。十五、定额门窗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配件的安装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子目内,不再另行计算。设计门窗配件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耐酸防腐等内容。二、屋面(一)设计屋面材料规格与定额规格(定额未注明具体规格的除外)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三、防水(一)定额防水项目不分室内、室外及防水部位,使用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二)卷材防水的接缝、收头、附加层及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三)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四、保温
(一)本节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其恒温的工业厂(库)房保温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二)保温层种类和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三)混凝土板上保温和架空隔热,适用于楼板、屋面板、地面的保温和架空隔热。(四)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五)本节定额不包括保护层或衬墙等内容,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套用。(六)隔热层铺贴,除松散保温材料外,其他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松散材料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七)墙面保温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五、变形缝断面定额取定如下: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30mm×20mm;油浸木丝板150mm×25mm;木板盖板200mm×25mm;紫铜板展开宽450mm;氯丁橡胶片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宽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变形缝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六、耐酸防腐(一)整体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沟槽的防腐工程。(二)块料面层定额项目按平面铺砌编制。铺砌立面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块料乘系数1.02,其他不变。(三)花岗石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每10m2定额单位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4m3。(四)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胶泥用量不变。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金属构件的制作、探伤、除锈等内容;金属构件的安装按第十章有关项目执行。本章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二、定额内包括整段制作、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三、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四、本章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构件运输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五、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六、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七、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的钢屋架。八、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中的单位t是指钢屋架、钢托架的重量。 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项及综合项目定额。综合项目是按国标、省标的标准做法编制,使用时对应标准图号直接套用,不再调整。设计文件与标准图做法不同时,套用单项定额。二、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土方内容,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定额执行。三、散水、坡道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96J002编制的。四、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五、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m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考虑的,当沟深在2~3m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m以外者,综合工日乘系数1.18。六、室外排水管道无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七、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八、排水管道砂石基础中砂:石比例按1:2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一节 楼地面工程说明 一、一、 本节包括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质楼地面及其他饰面等内容。二、二、 本节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三、三、 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项目、楼梯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梁侧面、牵边;台阶不包括侧面、牵边;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四、四、 踢脚板(除缸砖、彩釉砖外)定额均按成品考虑编制的,其中异形踢脚板指非矩形的形式。五、五、 定额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六、六、 块料面层拼图案项目,其图案材料定额按成品考虑。图案按最大几何尺寸算至图案外边线。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的铺贴,套用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及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周边异形铺贴材料的损耗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内。七、七、 设计块料面层中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八、八、硬木地板,定额按不带油漆考虑;若实际使用成品木地板(带油漆地板),按其做法套用相应子目,扣除子目中刨光机械,其他不变。 第二节 墙、柱面工程说明 一、一、 本节包括墙、柱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及饰面、隔断、幕墙等内容。二、二、 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三、三、 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名称普通抹灰(二遍)中级抹灰(三遍)高级抹灰(四遍)主要工序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外观质量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一、四、 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调整项目的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抹灰厚度,定额按不同的砂浆种类分别列在项目中,调整时按相应项目分别调整。二、五、 圆弧形墙面的抹灰,圆弧形、锯齿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三、六、 外墙贴面砖项目,灰缝宽按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四、七、 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五、八、 墙、柱饰面中的面层、基层、龙骨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六、九、 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七、十、 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一般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装饰线条”抹灰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超过300mm时按“零星项目”执行。十一、墙面镶贴块料高度大于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小于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十二、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十三、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5。十四、玻璃幕墙、隔墙中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者,木隔断(间壁)、铝合金隔断(间壁)设计有门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第三节 顶棚工程说明 一、一、 本节包括顶棚抹灰、顶棚龙骨、顶棚饰面等内容。二、二、 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三、三、 本节中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编制,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四、四、 定额中顶棚等级划分 顶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顶棚。 顶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龙骨有跌级高差者为“二级~三级”顶棚。五、五、 定额中顶棚龙骨、顶棚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以上顶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六、六、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按双层结构编制(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人工乘以系数0.85。 第四节 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说明 一、一、 本节包括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等内容。二、二、 本节项目中刷涂料、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三、三、 定额已综合考虑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的另行计算。四、四、 硝基清漆需增刷硝基亚光漆者,套用硝基清漆每增一遍子目,换算油漆种类,油漆用量不变。五、五、 喷塑(一塑三油)大压花、中压花、喷中点的规格划分如下: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内。一、六、 墙面、墙裙、顶棚及其他饰面上的装饰线油漆与附着面的油漆种类相同时,装饰线油漆不单独计算;单独的装饰线油漆执行不带托板的木扶手油漆,套用定额时,宽度5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2,宽度10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35,宽度200mm内的线条乘系数0.45。二、七、 木踢脚线油漆按踢脚线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三、八、 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内容,刮腻子按基层处理有关项目单独计算。木夹板、石膏板面刮腻子,套用相应定额,其人工乘系数1.10,材料乘系数1.20。 第五节 配套装饰项目说明 一、一、 本节定额中的成品安装项目,实际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的消耗量不变。二、二、 本节定额中除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外,均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四节相应项目执行。三、三、 本节定额项目中均未包括收口线、封边条、线条边框的工料,使用时另行计算线条用量,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四、四、 本节定额中除有注明外,龙骨均按木龙骨考虑,如实际采用细木工板、多层板等做龙骨,均执行定额不再调整。五、五、 本节定额中玻璃均按成品加工玻璃考虑,并计入了安装时的损耗。六、六、 零星木装饰(一)(一) 门窗口套、窗台板、暖气罩及窗帘盒是按基层、造型层和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二)(二) 门窗贴脸按成品线条编制,使用时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七、七、 装饰线条(一)(一) 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二)(二) 装饰线条按直线安装编制,如安装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1、1、 顶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4系数;2、2、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3、3、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人工乘以1.6系数;八、卫生间零星装饰(一)(一)
大理石洗漱台的台面及裙边与挡水板分别列项,台面及裙边子目中综合取定了钢支架的消耗量。洗漱台面按成品考虑,如需现场开孔,执行相应台面加工子目。(一)(二) 卫生间配件按成品安装编制。九、工艺门扇定额木门扇安装子目中每扇按3个合页编制,如与实际不同时,合页用量可以调整,每增减10个合页,增减0.25工日。十、橱柜(一)(一) 橱柜定额按骨架制安、骨架围板、隔板制安、橱柜贴面层、抽屉、门扇龙骨及门扇安装、玻璃柜及五金件安装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二)(二) 橱柜骨架中的木龙骨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十一、美术字安装(一)(一) 美术字定额按成品字安装固定编制,美术字不分字体。(二)(二) 外文或拼音字,以中文意译的单字计算。(三)(三) 材质适用范围: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适用于泡沫塑料、硬塑料、有机玻璃、镜面玻璃等材料制作的字;木质字适用于软、硬质木、合成材等材料制作的字;金属字适用于铝铜材、不锈钢、金、银等材料制作的字。 十二、招牌、灯箱(一)(一) 招牌、灯箱分一般及复杂形式。一般形式是指矩形,表面平整无凹凸造型;复杂形式是指异形或表面有凹凸造型的情况。(二)(二) 招牌内的灯饰不包括在定额内。第一节 脚手架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悬空及挑脚手架、安全网等内容。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木制、钢管式;按搭设形式及作用分为型钢平台挑钢管式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和电梯井字脚手架等。二、外脚手架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8。四、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行、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内容。六、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倒锥壳水塔脚手架,按烟囱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第二节 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说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本节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内容。本节所称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板板底(坡屋面算至外墙与屋面板板底)的高度。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一)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二)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三)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除混合结构及影剧院、体育馆外其余均以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建筑物结构不同时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结构类型建筑物檐高(m)以内20~4050~7080~150全现浇滑模预制框(排)架内浇外挂0.920.820.960.710.840.770.960.710.760.720.960.71(四)同一檐高建筑物有多种结构时,应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五)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厂房按预制排架类型计算。(六)轻钢结构中有高度大于3.6m的砌体、钢筋混凝土、抹灰及门窗安装等内容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按各自工程量,分别套用本节中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项目。(七)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结构顶面高度为准。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一)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即为“超高工程”。本节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工程。(二)本节各项降效系数包括完成建筑物20m以上(除垂直运输、脚手架外)全部工程内容的降效。(三)本节其他机械降效系数是指除垂直运输机械及其所含机械以外的,其他施工机械的降效。(四)建筑物内装修工程超高人工增加,是指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的情况。
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一)建筑物主体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外墙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内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情况。(二)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工程。定额按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主体结构为其他形式,按垂直运输系数表乘相应系数。(三)建筑物外墙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外墙装修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内容。(四)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工程完成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四、其他(一)建筑物结构施工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垂直运输项目中塔式起重机台班乘以系数0.80。(二)垂直运输机械定额项目中的其他机械包括:排污设施及清理,临时避雷设施,夜间高空安全信号等内容。第三节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一、本节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构件运输、木门窗、铝合金、塑钢门窗运输、成型钢筋场外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金属结构构件安装等内容。二、构件运输(一)本节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吊装点的运输,吊装点不能堆放构件时,可按构件1km运输项目计算场内运输。(二)本节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类别。构件类型及分类见下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Ⅰ4m内空心板、实心板Ⅱ6m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Ⅲ6m以上至14m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Ⅳ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
Ⅴ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Ⅵ隔墙板(高层用)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Ⅰ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Ⅱ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Ⅲ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边支架(三)本节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及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四)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有关费用,另行处理。三、构件安装(一)混凝土构件安装项目中,凡注明现场预制的构件,其构件按第四章有关子目计算;凡注明成品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安装项目内。(二)金属构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金属构件的消耗量。金属构件制作按第七章有关子目计算,第七章未包括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工程造价内。(三)本节定额的安装高度为20m以内。(四)本节定额中机械吊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五)本节定额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编制的。(六)定额中包括每一项工作循环中机械必要的位移。(七)本节定额安装项目是以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内)分别列项编制的。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05。(八)本节定额中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垫铺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九)小型构件安装是指单体体积小于0.1m3,本节定额中未单独列项的构件。(十)升板预制柱加固是指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要的加固搭设。(十一)钢屋架安装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十二)本节定额中的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是按焊接编制的。(十三)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子目计算。(十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子目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及临时平台,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五)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十六)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就位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子目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不再乘以系数。 第四节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编制。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应的混凝土地膜、砖地膜、砖胎膜编制。三、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四、采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编制的,定额内综合了操作平台。使用时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五、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一次摊销编制的,贮仓是按两次摊销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六、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七、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八、钢筋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等项目,模板及支撑是按普通混凝土考虑的,若设计要求防水、防油、防射线时,按相应子目增加止水螺栓及端头处理内容。九、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项目,已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回库维修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 附录一、每10m3砼模板含量参考表 项目名称参考量(m2)项目名称参考量(m2)现浇混凝土模板桩承台独立带型15.228.23毛石混凝土墙混凝土墙34.8064.99
电梯井壁弧形混凝土墙大钢模板墙轻型框架墙109.9697.4072.19104.88带型无梁式毛石混凝土13.40基础无梁式混凝土有梁式混凝土11.4621.56独立基础毛石混凝土混凝土17.0819.10有梁板无梁板拱板斜板62.6447.1680.44108.45满堂基础无梁式有梁式0.933.05杯形基础32.22设备基础9.25矩形柱圆形柱异形柱构造柱升板柱帽92.4057.4397.0976.3949.65楼梯(10m2)直形无斜梁直形有斜梁旋转无梁旋转有梁踏步板每增1017.4124.0018.9522.460.08基础梁单梁、连续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弧、拱形梁86.29103.9897.0958.64119.0496.28阳台(10m2)板式有梁式11.3717.21悬挑板(10m2)板式雨蓬(10m2)暖气沟、电缆沟扶手、压顶12.8615.4393.34314.40门框框架柱接头小型构件挑檐、天沟台阶压顶小型池槽72.96137.37297.98133.8147.14106.07323.33后浇带梁板墙厚300以内墙厚300以外基础底板113.1873.47106.6348.006.10
项目名称参考量侧模(m2)地模(m2)预制混凝土模板预制桩预制矩形柱预制异形柱49.4138.3843.6831.58118.4129.66
支架(预制)框架形异形65.1946.57--吊车梁鱼腹式T型130.65126.43--托架梁102.69-屋架拱、梯型组合式薄腹式三角形107.51136.31158.94161.29----门式刚架天窗架天窗侧板天窗端壁板平板升板地沟盖板井盖板小型构件81.2298.71290.99276.6511.501.2761.1840.59258.30-213.33--51.38-188.5599.50390.43 总则 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三、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一)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三)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五、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二)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三)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四)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五)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有关规定计算。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一、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虚方松填天然密实夯填1.001.201.301.500.831.001.081.250.770.921.001.150.670.800.87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基础材料单边工作面宽度(m)
砖基础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基础垂直面防水层支挡土板0.200.150.30(自防水层面)0.80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土类放坡系数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坑内作业坑上作业普通土坚土1:0.501:0.301:0.331:0.201:0.651:0.50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八、挖沟槽(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m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
1002004006008001000120015000.600.701.001.201.501.702.002.300.800.901.201.501.802.002.402.70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2.002.252.50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单位: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500600800100012001500Ⅰ类管道Ⅱ类管道--0.220.330.460.600.740.92-1.15-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二、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一、垫层(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三、桩基础(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六、排水与降水(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 三、砌筑工程 一、砌筑界线划分(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四)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五)墙体高度、长度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二、砌筑工程量计算(一)基础:各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1、条形基础(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墙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三)其他砌筑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四、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
,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四)其他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二)基础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6、设备基础(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2)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三)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1、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四)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3、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五)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六)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七)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括中心柱)。(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蓬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二)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三)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五、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二、木门扇设计有纱扇者,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按半圆窗和普通窗分别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四、门连窗按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计算。五、普通木窗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纱窗扇定额。六、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门扇包铝合金、铜踢脚板,按图示设计面积计算。七、密闭钢门、厂库房钢大门、钢折叠门、射线防护门、钢制防火门、变压器室门、钢防盗门等安装项目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八、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包括成品安装)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九、铝合金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十、型钢附框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十一、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十二、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十三、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十四、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十五、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十六、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钉椽板项目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沟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十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六、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一、屋面(一)各种瓦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屋面坡度系数表坡度延尺系数C隅延尺系数DB/A(A=1)B/2A角度(α)11/245°1.41421.73210.75 36°52′1.25001.60080.70 35°1.22071.57790.6661/333°40′1.20151.56200.65 33°01′1.19261.55640.60 30°58′1.16621.53620.577 30°1.15471.52700.55 28°49′1.14131.51700.501/426°34′1.11801.50000.45 24°14′1.09661.48390.401/521°48′1.07701.46970.35 19°17′1.05941.45690.30 16°42′1.04401.44570.25 14°02′1.03081.43620.201/1011°19′1.01981.42830.15 8°32′1.01121.42210.125 7°8′1.00781.41910.1001/205°42′1.00501.41770.083 4°45′1.00351.41660.0661/303°49′1.00221.4157
注:1、A=A’,且S=0时,为等两坡屋面;A=A’=S时,为等四坡屋面; 2、屋面斜铺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C;3、等两坡屋面山墙泛水斜长=A×C;4、等四坡屋面斜脊长度=A×D。(二)琉璃瓦屋面的琉璃瓦脊、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二、防水(一)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二)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三)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四)涂膜防水的油膏嵌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三、保温(一)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体积。
(三)地面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等所占体积。(四)天棚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保温层内各种龙骨等所占体积,柱帽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天棚保温工程量内。(五)墙体保温层,外墙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面保温工程量内。(六)柱保温层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七)池槽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长、宽净尺寸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池壁按立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四、排水(一)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二)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个计算。五、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六、耐酸防腐(一)耐酸防腐工程区分不同材料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墙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二)平面铺砌双层防腐块料时,按单层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 七、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一、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等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三、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和柱脚连接板的重量。
四、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按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五、钢漏斗的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以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六、计算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七、X射线焊缝无损探伤,按不同板厚,以“10张”(胶片)为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250mm)计算。八、金属板材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以焊缝长度为计量单位。 八、构筑物及其他项目 一、烟囱(一)烟囱基础基础与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二)烟囱筒身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3、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及混凝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4、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5、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三)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刷隔绝层1、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3、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5、烟囱内表面涂刷隔绝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四)烟道砌砖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2、烟道中的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3、混凝土烟道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地沟定额(架空烟道除外)。二、水塔
(一)砖水塔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水塔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项目。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4、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二)混凝土水塔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4、混凝土水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三、贮水(油)池、贮仓(一)贮水(油)池、贮仓以立方米计算。(二)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三)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四)贮仓不分矩形仓壁、圆形仓壁均套用混凝土立壁定额,混凝土斜壁(漏斗)套用混凝土漏斗定额。立壁和斜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四、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一)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二)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均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套用砖砌井(池)壁定额。(三)混凝土井(池)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四)铸铁盖板(带座)安装以套计算。五、室外排水管道(一)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二)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扣除其检查井所占的长度。(三)排水管道基础按不同管径及基础材料分别以延长米计算。六、场区道路(一)道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二)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伸缩缝及嵌缝的工料。 九、装饰工程
(一)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找平层和整体面层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及最后一级踏步宽、休息平台、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一个踏步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五、踢脚板(线)根据设计做法,以定额单位的m2或m计算工程量。六、防滑条、地面分格嵌条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七、地面点缀按点缀的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地面铺贴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主体块料加工用工亦不增加。(二)墙、柱面工程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内墙抹灰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二)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3、有顶棚的,其高度至顶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三)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四)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二、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一) 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二)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三)其他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四)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项等)设计抹灰做法相同时,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抹灰做法不同时,按其他抹灰规定计算。(五)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二)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三)柱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计算。(二)柱面贴块料面层按块料外围周长乘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五、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处理:1.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5;2.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8;3.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0。(二)墙、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按图示尺寸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三)木间壁、隔断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四)玻璃间壁、隔断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五)铝合金(轻钢)间壁、隔断、各种幕墙,按设计四周外边线的框外围面积计算。(六)墙面保温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顶棚工程 一、顶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顶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顶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二)密肋梁和井字梁顶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三)顶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四)檐口顶棚及阳台、雨棚底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五)顶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二、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一)“二~三级”顶棚龙骨的工程量,按龙骨跌级高差外边线所含最大矩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用“二~三级”顶棚龙骨定额项目。(二)计算顶棚龙骨时,顶棚中的折线、跌落、高低吊顶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三、顶棚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顶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灯带、大于0.3m2的灯孔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二)顶棚中的折线,跌落、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顶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油漆、涂料及裱糊 一、楼地面、顶棚面、墙、柱面的喷(刷)涂料、油漆工程,其工程量按本章各自抹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涂料系数表中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工程量并乘系数表中的系数。裱糊项目工程量,按设计裱糊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油漆、涂料系数表的规定,并乘以系数表内的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三、明式窗帘盒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暗式窗帘盒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四、基层处理的工程量按其面层的工程量套用基层处理相应子目。五、木材面刷防火涂料,按所刷木材面的面积计算工程量;木方面刷防火涂料,按木方所附墙、板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油漆、涂料工程量系数表 (1)木材面油漆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木门双层(一板一纱)木门双层(单裁口)木门单层全玻门木百叶门厂库木门1.001.362.000.831.251.10按单面洞口面积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玻璃窗双层(一玻一纱)窗双层(单裁口)窗三层(二玻一纱)窗单层组合窗双层组合窗木百叶窗1.001.362.002.600.831.131.50按单面洞口面积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 挂镜线、窗帘棍 1.00 2.60 2.04 1.74 0.52 0.35按延长米
墙面墙裙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无造型墙面墙裙 有造型墙面墙裙 1.00 1.25 长×宽 投影面积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顶棚、檐口(其他木材面)清水板条顶棚、檐口木方格吊顶顶棚吸音板墙面、顶棚面鱼鳞板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暖气罩 1.001.071.200.872.48 1.001.28 长×宽 屋面板(带檩条)1.11斜长×宽木间壁、木隔断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1.901.651.82单面外围面积木屋架1.79跨度(长)×中高×1/2衣柜、壁柜1.00展开面积零星木装饰1.10展开面积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木地板木楼梯(不包括底面)1.002.30长×宽水平投影面积
(2)金属面油漆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单层钢门窗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钢百叶钢门半截百叶钢门满钢门或包铁皮门钢折叠门1.001.482.742.221.632.30洞口面积射线防护门厂库房平开、推拉门铁丝网大门2.961.700.81框(扇)外围面积间壁1.85长×宽平板屋面瓦垄板屋面0.740.89斜长×宽斜长×宽排水、伸缩缝盖板0.78展开面积吸气罩1.63水平投影面积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墙架(空腹式)墙架(格板式)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钢栅栏门、栏杆、窗栅钢爬梯轻型屋架踏步式钢扶梯零星构件 1.000.500.82 0.63 0.711.711.181.421.051.32重量(吨)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平板屋面瓦垄板屋面1.001.20斜长×宽排水、伸缩缝盖板1.05展开面积吸气罩2.20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2.20洞口面积 (3)抹灰面油漆、涂料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项目名称系数工程量计算方法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有梁板底密肋、井字梁底板1.301.101.50长×宽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1.30水平投影面积(五)配套装饰项目 一、基层、造型层及面层的工程量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窗台板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窗宽两边共加100mm计算长度(有贴脸的按贴脸外边线间宽度),凸出墙面的宽度按50mm计算。三、暖气罩各层按设计面积计算,与壁柜相连时,暖气罩算至壁柜隔板外侧,壁柜套用橱柜相应子目,散热口按其框外围面积单独计算。四、百叶窗帘、网扣帘按设计尺寸面积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洞口面积计算;窗帘、遮光帘均按帘轨的长度以米计算(折叠部分已在定额内考虑)。五、明式窗帘盒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与天棚相连的暗式窗帘盒,基层板(龙骨)、面层板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六、装饰线条应区分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延长米计算。七、大理石洗漱台按台面及裙边的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开孔的面积;挡水板按设计面积计算。台面需现场开孔、磨孔边,按个计算。八、不锈钢、塑铝板包门框按框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九、夹板门门扇木龙骨不分扇的形式,按扇面积计算;基层、造型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扇安装按扇个数计算。门扇上镶嵌按镶嵌的外围面积计算。十、橱柜木龙骨项目按橱柜正立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基层板、造型层板及饰面板按实铺面积计算。抽屉按抽屉正面面板面积计算。十一、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面积,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栏杆、扶手按延长米计算;木柱、木梁按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十二、栏板、栏杆、扶手,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十三、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十四、招牌、灯箱的龙骨按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基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 十、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一)脚手架工程 一、一般规定
(一)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二)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三)总包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外墙装饰工程或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施工脚手架施工的工程,可分别套用主体外脚手架或装饰外脚手架项目。二、外脚手架(一)建筑物外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二)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高度在15m以上或高度虽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凝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可根据工程情况按型钢挑平台双排脚手架计算。(三)独立柱(现浇混凝土框架柱)按柱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设计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单排外脚手架项目。现浇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四)型钢平台外挑钢管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平台外挑宽度定额已综合取定,使用时按定额项目的设置高度分别套用。三、里脚手架(一)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在3.6m以下(非轻质砌块墙)时,按单排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小于6m时,按双排里脚手架计算。(二)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里脚手架项目。不能在内墙上留脚手架洞的各种轻质砌块墙等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四、装饰脚手架(一)高度超过3.6m的内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按里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里脚手架乘以0.3系数计算。(二)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可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1~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增加层按下式计算: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三)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可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外墙油漆、涂刷者不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四)按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室内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五、其他脚手架(一)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围墙脚手架套用单排里脚手架相应项目。(二)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在1.0mm以上时,按设计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三)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四)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六)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烟囱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八)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九)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十)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十一)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贮水(油)池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十二)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十三)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十四)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际长度乘以实际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十五)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一)凡定额计量单位为平方米的,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二)±0.00以上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建筑面积后,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三)±0.00以下工程垂直运输机械1、钢筋混凝土地下建筑,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按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立方米体积计算。(四)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以座为单位计算。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设置高度时,按每增高1m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一)人工、机械降效按20m以上的全部人工。机械(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外)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二)建筑物内装修工程的人工降效,按施工层数的全部人工数量乘定额内分层降效系数计算。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一)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二)建筑物外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外墙装饰的垂直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凸出外墙部分及侧壁也不增加)以平方米计算。(三)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并按所装修建筑物的层数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三)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计算。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成型钢筋按吨计算。二、构件运输
(一)构件运输项目的定额运距为10km以内,超出时,按每增加1km子目累加计算。(二)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按Ⅰ类构件运输计算。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一)焊接成型的预制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二)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三)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的实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四)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四、钢构件安装(一)钢构件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二)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内计算。 (三)金属构件中所用钢板,设计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矩形的边长以设计构件尺寸的最大矩形面积计算。(四)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四)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项目。(五)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六)构造柱外露面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的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七)混凝土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后浇带项目。(八)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九)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十)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十一)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十二)各种现浇混凝土斜板,其坡度大于15度时,人工乘1.30系数,其他不变。(十三)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子目已综合轻体框架中的梁、墙、柱内容,但不包括电梯井壁、单梁、挑梁。轻体框架工程量按框架外露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二)预制桩按桩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一)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三)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水箱、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四)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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