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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编制说明
一、概述本定额设置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运输工程、回填及其它四个章节,37小节共534个子目。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三、编制依据(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2)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GBJ02-83)(3)2007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劳动定额》(4)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5)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6)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以建筑工程劳动定额为蓝本,综合考虑了建筑、市政、安装工程的特点、对建筑、市政及安装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册进行了合并。保留了部分建筑、市政定额子目。(2)山坡切土定额含量按劳动定额取定,其含量比建筑略低,市政没有此子目。(3)劳动定额、建筑定额没有、市政有的子目保留市政子目、如人工挖土堤、台阶、路槽土方、竖井挖土方。
(4)劳动定额、市政定额没有、建筑有的子目保留建筑子目、如人工挖砖基础、三合土、混凝土、人工凿摊座槽(坑)、人工凿摊座地面机械拆除砼障碍物、装载机装运松散土、装载机装运土方、拖拉机运土方。(5)机械土石方市政子目划分较细,采用市政子目,其含量与建筑基本相同。(6)人工打眼爆破石方及机械打眼爆破石方按市政子目、建筑、市政定额含量相同。
(7)采用原建筑、市政、安装及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依据劳动定额划分:原定额中综合工日按普工表示。(8)采用劳动定额中含量的一、二类土按“劳动定额”一类20%,二类80%综合取定。考虑到实际情况,采用劳动定额含量的增加人工幅度差10%。(9)、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2)、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1)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3)、土壤类别依据劳动定额岩石类别划分:原标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新标准对应为软岩、较软岩、较坚硬岩、坚硬岩。(4)、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5)、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针对不同工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其进行了分别界定;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6)、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编制说明
编制总说明《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帮助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应用消耗量定额及其统一基价表,同时也便于全省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解释和管理本定额,现对本定额编制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定额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二、本定额的主要作用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报价的基础;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编制原则1.本定额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从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国家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出发,规范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2.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序,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工艺工期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编制的。既反映当前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实际,又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为适应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竞争和工程价格的动态管理,实行全省统一的取费基价,对构成工程造价的各因素实施动态调整。4.尽力做到简明适用,项目齐全,满足不同施工工艺计价的要求,并便于计算机在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方面的开发和应用。
四、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法规。2.现行的国家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3.已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4.2003《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1.人工拆分原则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按技术等级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本定额人工拆分原则参照1985年《全国建筑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中对应子目小组成员组成,其中三类工(含三类)以下为普工,四、五、六、七类为技工,七类以上为高级技工。
2.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的周转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租赁脚手架除外)。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零星材料费,单位以“元”表示。
七、机械消耗量的确定1.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小型施工机械等未计入定额,在费用定额中考虑。3.机械台班价格取定200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八、有关问题说明:1.本定额以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为基础,将2005年《湖北省建筑工程补充定额》、2006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的相关定额子目纳入相应专业定额项目中。2.补充了近年在工程建设中已被广泛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同时依据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和现场实测资料对原定额中不合理的消耗量进行了调整。3.“土石方工程”按《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执行。
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概况:本章分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接桩、混凝土灌注桩、其他桩、地基与边坡处理、其他等六小节,共计268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三、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质量验收标(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略保持一致,依据现场实际,对部分桩的人工、机械含量调减幅度约5%-10%内。(2)依据劳动定额中砌筑工程中普工:技工=3:7这个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本定额未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2)、本定额未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
(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挖孔深度与设计桩长不同时,另行计算。
(8)、人工挖孔桩的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9)、现浇混凝土导墙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拆按施工措施技术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砌筑工程一、概况:本章分砖基础、实心砖墙及围墙、空斗墙、空花墙、填充墙、实心砖柱、零星砌体、砖烟囱、砖砌检查井、砖砌化粪池、空心砖墙、砌块墙、石砌体、砖地沟、明沟等十五个小节,共计353个子目。
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各类砖石、砌块砌体的砌筑工程。三、编制依据(1)国家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2)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GBJ02-83)(3)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4)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5)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6)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砌筑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中砌筑工程中普工:技工=4.5:5.5这个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如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时,商品混凝土砂浆价格与定额子目中相应的砂浆价格的差额作价差处理,另商品混凝土砂浆价格中每1立方米砂浆应扣减:人工(普工)0.429工日,灰浆搅拌机200L0.165台班。此含量參照劳动定额中含量扣减的。(2)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3)混凝土小型砌块墙已包括镶砌标准砖及填灌细石混凝土。(4)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各种砖砌体的砖、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5)地下管道的敷设,未包括土方工日及管底垫层,发生时按相应子目计算。
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概况:本章分现场搅拌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钢筋及铁件、成型钢筋运输等八大节,共有819个子目。
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三、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质量验收标准;(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册、并对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分部中的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内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12个子目也分别纳入此分部,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
(2)依据劳动定额中混凝土工程中普工:技工=5.5:4.5,接头灌缝、钢筋及铁件工程中普工:技工=2.5:7.5,商品混凝土桩工程中普工:技工=3:7的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相应工程子目中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现浇混凝土构件中零星构件项目,系指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未列定额项目的构件。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内、高度在1.5m内的现浇独立柱。(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3)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缝处理,根据工程的各种施工条件,如需留施工缝者,技术上的处理按施工验收规范,经济上按实结算。
(4)在使用基价时,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定额子目设置的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并计入基价。购买的商品混凝土“入模价”与取定的“入模价”的差价按价差处理。其强度等级与定额子目设置的强度等级不同时,不可以换算。(5)构件运输工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6)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重量超过20吨,应另采取措施运输,定额子目不包括,另行计算。(7)设计图纸(含标准图集)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8)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9)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10)墙净长不大于4倍墙厚时,套柱子目;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的子目。(11)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12)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13)栈桥(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体积合并、肋梁与板的体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2)栈桥斜梁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米内子目执行。(3)顶板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的体积(不包括有梁板)(14)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体楼梯计算。(15)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16)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安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17)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含标准图集)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锥螺纹连接以个计算。预制构件钢筋应增加废品损耗率。(18)GBF高强薄壁管敷设:GBF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GBF管所占体积,GBF高强薄壁管实际用材料价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消耗量不变。
第四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一、概况:本章分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屋架、木构件三大节12小节共113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安和木结构工程。
三、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质量验收标准;(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中普工:技工=2.5:7.5这个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
(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4)将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本册中的防火门4个子目、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本册中的成品防火门1个子目删除,放入装饰装修定额中。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各种大门门扇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相应定额。成品门附件除外,其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2)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3)定额内的五金铁件含量,可按实调整。(4)定额附录五金配件表按标准图用量计,仅作备料参考。(5)钢骨架制作以铁件重量表示,已包含在定额内。实际用量不同时,铁件含量可以调整换算,其他工料不变。(6)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7)全板钢大门、百页钢门的钢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用量可以调整换算,其他工料不变。(8)本章门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应另行计算。(9)木结构有防火、防虫等要求时,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关规定计列。(10)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百页钢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片、切角的重量。
第五章金属结构工程概况本章共分三节203个子目。其中钢结构制作80个子目,钢结构运输18个子目,钢结构安装105个子目,比原2003年版《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金属结构部分子目多45个子目,其中制作部分增加了箱形柱、十字柱等子目,安装部分增加了塔吊安装、管桁架安装等新子目,运输部分没有太大变化。
二、编制依据(1)2003年版《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钢结构设计规范(3)钢结构标准图集(4)制作厂家的实际经验数据(有代表的厂家)(5)安装工程的实际数据(有代表性的工程)
三.钢构件制作(一)概况1.钢构件定额分为六个小节,钢柱制作28个子目,钢梁制作8个子目,钢屋架制作8个子目,钢桁架制作14个子目,钢网架制作2个子目,钢构件制作20个子目。2.本定额钢构件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适用于现场钢构件加工制作,也适用于在专业加工厂加工制作的钢构件。
3.本定额除特殊说明注明外,均包括现场(工厂)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喷砂、除锈、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工序。4.本定额构件运输过程中,均包括了一遍防锈漆(特殊要求除外)及工厂内构件拼装所需的螺栓的工料。
(二)钢构件制作的特点及有关技术数据的取定1.钢构件制作主要以工厂制作为主,也适用于现场加工。2.材料按6%的损耗计取。3.钢构件在工厂(现场)制作以机械化焊接为主。4.定额中的数据和含量是根据有代表性的工程核算,并参考厂家实际制作的经验数据来确定的。
(三)本章人工、材料、机械用量计算1.劳动力消耗的计算(1)劳动力组织编制参考1985年《全国建筑安装统一劳动定额》以及结合目前工厂实际消耗的数据来计算的。(2)基本工由电焊工、氧割工、油漆工及普工组成。(3)基本工日数计算根据产量定额*劳动定额配备的人数计算的。
2.材料消耗量计算本定额材料数量均以制作用消耗量和预拼装周转材料为主,其消耗材料主要有钢材、电焊条、氧气、乙炔、普通螺栓、油漆、汽油等,周转材料有钢丝绳、枕木、胎架等。
3.机械台班用量计算(1)台班产量由构件单件或单位量*台班产量计算而得。(2)机械计算台班由1被台班产量除其商*机械台班数而得。(3)机械台班用量根据工厂实测并参考经验数据而得。
四.钢构件运输(一)概况1.构件运输分为三小节,一、二、三类钢构件运输各6个子目,共18个子目。2.本定额适用于金属构件的水平运输,定额中考虑了道路拐弯,穿越铁路、十字路口、装卸地点、车辆调头等因素,运输的距离一般由制作厂至现场构件堆场。3.工作内容包括设置一般的支架、装车、支垫、绑扎,按指定位置卸车、堆放,空车返回。
(二)钢构件运输的特点及有关技术数据的取定1.构件分类,详见本章定额说明的构件分类表,相似构件套用相应类别。2.本定额的构件运输里程按100公里考虑的,由装车地点及最后卸车完返回的行驶公里。3.定额的构件运输包含吊车配合上车的含量,不包括卸车吊车含量。
(三)人工、材料、机械用量计算1.人工Ⅰ类构件劳动组织为12人,Ⅱ、Ⅲ类构件劳动组织为8人。装卸用工=(装卸机械需用台班*配装卸工人数)/22.材料消耗量本定额中使用材料枕木、钢丝绳和钢支架为周转性材料,摊销次数如下:(1)运输用枕木48次(2)钢丝绳150次(3)钢支架150次
3.机械台班量计算(1)在正常的运输条件下,从装车到卸车地以100公里为准,完成100吨钢构件的饿运输所需机械台班的含量。(2)运输配备的吊车以8小时为一个台班(3)机械幅度差按25%来计算
五、钢构件安装(一)概况1.本章包括钢结构的拼装和安装共分八个小节,共105个子目,钢柱安装15个子目,钢梁安装11个子目,钢吊车梁安装24个子目,屋架安装17个子目,钢托架安装4个子目,钢桁架安装10个子目,钢网架安装1个子目,钢构件安装20个子目。
2.本章适用于钢构件安装高度在40米以内和跨度在50米内的钢构件,高度超过40米和跨度超过50米以外的另计相关费用。3.本章根据目前发展需要,另增设了塔吊安装、管桁架等其他子目。
(二)钢构件安装的特点和相关技术数据取定1.本章安装所用机械选用了三类吊车,轮胎式、履带式和塔吊式起重机,辅助机械有电焊机。2.本章各子目主要考虑以整体吊装为主,现场安装主要螺栓连接为主(大型管桁架、要求焊接连接的除外)
3.对于高度超过40米和跨度超过50米、大型的管桁架以及大跨度的空间钢结构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计取措施费及其他相关费用。4.现场构件吊装行驶道路的铺设、修整,本章中均未考虑。
(三)钢构件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的计算1.劳动力消耗计算(1)劳动力组织编制以1985年《全国建筑安装统一劳动定额》规定的单机作业及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为依据计算的。(2)基本工由吊装工、电焊工、氧割工、测量工和现场普工组成。(3)基本工日计算以起重机械定额台班量*劳动定额配备人数计算的。
2.材料消耗量计算本定额中材料数量以安装用消耗材料和拼装、安装周转材料为主,其消耗材料品种有电焊条、氧气、乙炔、垫铁、普通螺栓、高强螺栓;周转材料有枕木、支撑、胎架、钢丝绳、麻绳等。
3.机械台班用量计算(1)台班产量由构件单体或单位量*台班产量计算而得。(2)起重机械计算台班由1被台班产量除其商*吊装机械台班数而得。(3)起重机械台班定额由计算台班*(1+机械台班幅度差)而得(4)起重机械台班幅度差为30%
第六章屋面及防水工程一、概况:本章分屋面木基层、屋面防水、排水、墙、地面防水(防潮)、变形缝、彩钢板楼面、屋面五大节11小节共310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屋面及防水工程。
三、编制依据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屋面及防水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中屋面及防水工程中普工:技工=4:6这个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
(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4)根据新的防水图集增补了4个子目的涂膜防水其含量依据现场实测。(5)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原A7-23,A7-24子目中的琉璃瓦片230*230mm含量、琉璃瓦筒220*115mm含量、琉璃满面瓦筒(勾头)含量、琉璃满面瓦(滴水)含量减少50%。
(1)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墙、地面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2)涂膜防水项目中,涂料经涂刷后,固化形成的一个涂层叫”一涂”。每个涂层厚度约0.3~0.5mm,每个涂层的涂料刷(喷)遍数与涂层厚度有关。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纤丝布)叫”一布”。防水涂膜至少由两个以上的涂层组成,以薄涂多层为好。涂膜的涂层数应满足涂膜防水层总厚度的设计要求。(3)聚氨酯属厚质涂料,能一次结成较厚涂层。A6—95、A6—197聚氨酯涂膜防水中,涂膜总厚度约2mm。当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按厚度比例调整,人工不变。
(4)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等)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高分子再生橡胶卷材取定厚度1.5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材价格按价差处理。设计卷材层数为二层时(如二层3厚SBS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能按基价乘以2套用,应另编补充定额。(5)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工、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6)变形缝填缝断面: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cm×l5c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盖缝断面:木板盖缝断面为20cm×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7)刚性屋面、屋面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或细石砼保护层均按装饰装修定额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计算。
第七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一、概况:本章分防腐面层、其它防腐、隔热保温三大节14小节共291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耐酸防腐部分适用于平面、立面及池、沟、槽需要有耐酸、防腐要求的工程,保温隔热部分适用与中温、低温及恒温要求的工业厂(库)房保温隔热工程,以及一般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工程。
三、编制依据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中防腐、保温、隔热工程中普工:技工=4:6这个比例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树脂珍珠岩板厚度按50mm考虑,设计不同时,单价换算,其余不变。(2)保温屋排气管按Φ50UPVC管及综合管件编制,排气孔Φ50UPVC管按180°单出口考虑(2只9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Φ50钢管、不锈钢管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2只,管件用量乘以系数0.7。管材、管件的规格、材质不同,单价换算,其余不变。(3)胶粉聚苯颗粒EPS聚苯板厚度是按20mm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另套用相应每增减5mm的定额子目。
(4)11.XPS聚苯乙烯挤塑板厚度是按25mm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另套用相应每增减5mm的定额子目。(5)外墙外保温考虑一层网格布,设计双层时,另套相应定额子目。(6)墙体隔热层,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外墙外保温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第八章排水、降水工程一、概况:本章分井点排水、抽水机降水、井点降水三节共有40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排水、降水工程,即结构排水;排除地表水应按费用定额相关费用考虑。三、编制依据
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排水、降水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对采用原定额排水、降水工程子目中的综合工日全部转换成普工。(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均按本章相关项目执行。(2)本章设置井点排水、抽水机降水、井点降水三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排水、降水方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编制补充定额据实调整。(3)抽水机降水深度是指地下水位标高至施工组织设计降水标高的距离(4)井点排水打拔井点管及管道摊销以井点个数计算,抽水机使用按昼夜计算。
第九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一、概况:本章分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撑、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三大节分25小节,共290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三、编制依据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册,进行了归类合并,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支撑工程中普工:技工=3.6:6.4,对采用原03建筑、05湖北省补充定额及06武汉市补充定额含量的相应工程子目中综合工日按此比例进行了拆分。(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
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整板基础、带形基础的反梁、基础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用砖侧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同时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侧模需要粉刷时,可另行计算。(2)钢筋混凝土墙及高度大于700mm的深梁模板的固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时,可按实计算。(3)本定额楼板后浇带模板及支撑超高增加费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不包括在内)。(4)若后浇带两侧面模板用钢板网时,可按(单侧面)每m2用钢板网1.05m2,人工0.08工日计算,同时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
(5)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6)梁中间距≤1m或井字(梁中)面积≤5m2时,套用密肋板、井字板定额。(7)弧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梁板结构的弧形板弧长工程量应包括梁板交接部位的弧线长度。(8)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不包括圈梁、过梁)、板、墙、支架、栈桥的支模高度(即室外设计地坪或板面至上一层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高度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高部分的总接触面积乘以超高米数(含不足1m)计算支撑超高增加费工程量,套用相应构件每增加1m子目。
(9)栈桥<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接触面积合并、肋梁与板的面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m内子目执行。<3>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不包括有梁板)。
第十、十一章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一、概况(一)项目划分本章节脚手架分部共有3节46个子目。1、第一节钢管租赁脚手架内容为综合脚手架、7-60层外脚手架增加及单项脚手架,共33个子目。钢管租赁脚手架即将钢管及钢管配件以租赁形式出现,将其中钢管及钢管配件以投入量代替原定额的摊销量。2、第二节构筑物,烟囱脚手架共12个子目。3、第三节悬空脚手架共1个子目。
(二)编制依据二、项目设置说明(一)综合脚手架、钢管里外脚手架,基础满堂脚手架等项目参照省1992年及2003年定额编制。(二)7-60层超高脚手架实际为综合脚手架基础上外脚手架的增加。(三)烟囱脚手架,参照全国基础定额不变。
三、脚手架部分技术数据四、综合脚手架及综合脚手架每超高1m每100m2工料消耗量计算表:综合脚手架100m2建面所含脚手架搭设面积所取权数。双排外脚手架20m内,取定32.3m2;双排外脚手架9m内,取定9.28m2;单排外脚手架20m内,取定35.15m2立杆式里脚手架9m内,取定3.83m2;工具式里脚手架3.6m内,取定98.11m2。
五、7-60层建筑钢管外脚手架增加的计算2003年定额7-60层垂直运输及高层建筑增加费包含了7-60层的外脚手架的费用。新编定额则把这一部分分离出来,形成7-60层外脚手架增加子目。六、垂直运输及高层增加费一)各项目垂直运输无变化。二)高层增加费1、人工:为降效人工加高层除渣工之和例:9-12层(51.19+21.4)*70%=50.81工日25-27层(106.06+21.4)*70%=89.22工日2、材料:全部移入脚手架分部。3、机械:保留原机械中除4T载重汽车外的所有机械
第十三章其他工程一、概况:本章分打拔钢板桩、基坑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支木挡土板单面、双面五节共31个子目。二、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打拔钢板桩、基坑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支木挡土板单面、双面工程。
三、编制依据四、本基价表与2003年原定额的变化及有关问题的说明(1)本章对200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土方工程册的支木挡土板单面、双面2个子目移入到本章,其含量、计算说明和计算规则与原定额保持一致。(2)依据劳动定额及施工实际情况,对原定额子目中的综合工日全部都换成技工,对从土方中移入的支木挡土板单面、双面2个子目综合工日全部换成普工。(3)对原定额中的比较小材料打包成零星材料费。五、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现定额与2003年版定额相比没有变化。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编制说明
一、概述自2003版《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原定额)发布实施以来,《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原定额越来越不能满足安装工程计价的需要。为了适应当前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我站组织了相关协作单位
以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补充定额》、2006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以及国内其它省市相关定额为基础,根据我省建设项目市场的实际情况,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认真筹划实施,重新修订编制了《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以下简称新定额)。新定额共分十章,六十七节,共有2517个子目。
二、修订的原则2008年版《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是在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新定额的修订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原则:1.符合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工程计价行为的原则;
3.淘汰落后施工工艺项目、适时增加新项目的原则;4.项目设置更趋合理化的原则;5.合理确定定额水平,以主要工序带动次要工序,以主要项目带动次要项目的原则;6.提高编制质量,对原定额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正,在编制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原则;
三、修订依据1、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3、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补充定额》4、2006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5、1985年《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6、2007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送审稿)7、国内其它省市、各部门定额、补充定额以及相关编制资料8、现行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9、经工程实践检验确已成熟、已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厂、新技术等
四、主要变化1.章节顺序、子目设置以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2.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幕墙工程章节取缔,新编幕墙子目,幕墙工程独立成章节。3.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如: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这部分项目从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摘出来并入新编定额。
4.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与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二本定额都有的项目,除楼地面工程的水磨石项目、门窗工程、天棚工程中的天棚轻钢龙骨项目,是按2003年《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选用外,其余项目按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选用。5.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壁厚根据现行规范要求门取2.0厚,窗取1.5厚,铝合金型材耗量作了相应调整。6.增加了隔热断桥铝塑复合门窗。
7.增加了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8.增加了家具,包含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等,按现场制作分部位综合考虑列子目。9.增加了拆除项子目。10.脚手架工程按租赁修编,20m以上脚手架,从原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中分离出来。11.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补充定额》及2006年《武汉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中的部分子目也纳入到新定额。
12.本次修编定额是在多本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筛选、组合,以及结合了新材料新工艺新增了项目,框架线条梳理的比较清楚,方便查找。定额从适用性和覆盖面来讲基本上能满足需要。1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打包为零星材料费。14.人工拆分是本次定额修编的一个重点。取消原定额中的综合人工,并将总人工按比例拆分为普工、技工和特种技工三个部分。
五、定额修订的内容(一)、第一章楼地面工程:1、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水磨石、水泥绿豆砂浆维持了原2003年湖北定额不变。2、水磨石金属条(没分材质和具体规格,03)、金属防滑条、金钢砂防滑条子目删掉。增加水磨石楼地面铜嵌条、块料地面铜分隔条、楼梯、台阶踏步防滑条(铜嵌条、嵌铜板、铸铜条板、金钢砂)等子目。
3、大理石、花岗岩块料面层改变了原子目的形式,现按照镶贴的不同部位、规格、和颜色不同列子目,并增加了点缀、波打线、弧型踢脚板、成品踢脚板、石材底面刷养护液、石材表面刷保护液等子目。4、增加了人造大理石子目。5、陶瓷地砖增加了零星项目子目。6、增加了广场砖子目。
7、雷射玻璃楼地面删掉(没分材质和规格,03),增加8MM厚单层钢化雷射玻璃砖、(8+5)MM厚夹层钢化雷射玻璃砖、8MM厚单层钢化幻影玻璃砖、(8+5)MM厚夹层钢化幻影玻璃子目。8、塑料板楼地面删掉(没分型号,03),增加平口塑料板、企口装配塑料板楼地面子目。9、地毯子目改变了原定额形式,按带垫和不带垫形式设置子目。增加了地毯配件子目。
10、竹、木地板03定额是按照木板、木枋、松板计算的,整章小节子目删掉。新编定额是按照地面木龙骨(30*40)、基层毛地板、成品地板分别计算设置子目,并增加了软木地板、防静电地毯、金属复合地板、聚氨脂地面、金刚砂耐磨地面、成品木踢脚线等子目。11、栏杆、扶手,增加了铝合金栏杆10MM厚钢化玻璃拦板、不锈钢管栏杆直线型、圆弧型、螺旋型、不锈钢栏杆(方钢)有机玻璃拦板、不锈钢栏杆钢化玻璃栏板及弧型拦板,铜管栏杆钢化玻璃栏板、大理石拦板等子目。
(二)第二章墙柱面工程1、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其他砂浆、一般摸灰砂浆厚度调整、分隔嵌条、砖石墙面勾缝、假饰面砖子目维持原2003年湖北定额。2、内墙面干挂大理石、化岗岩删掉(03),按墙面干挂大理石(分密缝和勾缝)列子目。3、增加了砖墙面、混凝土墙面粘贴化岗岩子目。4、增加了面砖膨胀螺栓干挂、钢丝网挂贴、型钢龙骨干挂子目。
5、原2003年湖北定额墙柱面装饰小节中木龙骨基层子目删掉,新增的定额是按照木龙骨、枋龙骨、板龙骨编制的,并按柱龙骨基层、墙龙骨基层、柱墙夹板卷材基层、柱墙饰面层分别列子目。6、留用了原2003年湖北定额饰面、隔墙、隔断、屏风小节中的部分子目,删除了铝合金玻璃隔断(玻璃厚5MM)、全玻墙(玻璃厚10MM)子目,增加了钢化玻璃隔断、铝合金割断、不锈钢磨砂玻璃隔断等子目。
(三)第三章幕墙工程1、原2003年湖北定额铝合金茶色玻璃幕墙、铝合金玻璃幕墙、铝塑复合板幕墙子目删掉,新编制了点支撑幕墙、全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框支撑幕墙、幕墙附属项目、其他等子目。
(四)第四章天棚工程:1、抹灰面层子目仍保持原2003年湖北定额。2、天棚工程分别按龙骨基层、板材基层、天棚面层分别设置子目。天棚对剖圆木楞子目、天棚方木楞子目删掉,按天棚形式的不同,增加天棚木龙骨(25*25、25*30、40*40)子目。轻钢龙骨天棚、铝合金天棚仍保持原2003年湖北定额。4、增加了天棚石膏板基层、板材基层子目。5、原镜面不锈钢面层、铜皮面层、雷射玻璃面层、吸音板面层子目删掉,从新整合编制其子目,并增加了放火板面层、铝板面层、有机胶片等子目。6、增加了天棚保温吸音层、悬挑式灯槽、附加式灯槽、雨棚底吊铝骨架铝条天棚等子目。
(五)第五章门窗工程1、原03定额普通木门及普通木窗节中,同一个子目由:门框制作、门框安装、门扇制作、门扇安装及框扇制安5个小的子目组成,现重新组合为门框扇制作和门框扇安装2个子目。2、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一节中,铝合金型材壁厚根据现行规范要求门取2.0厚,窗取1.5厚,铝合金型材耗量也作了相应调整。3、增加了目前常用的隔热断桥铝塑复合门窗子目。4、增加了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门制作安装子目。
5、增加了实木门框子目。6、电子感应自动门及转门保留钢化玻璃子目,删掉浮法玻璃子目,增加了电子感应自动门电磁感应装置。7、门窗套保留了常用的榉木饰面,删掉了其他饰面材料,其他饰面材料可以换算。
(六)第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木材面油漆增加了手扫漆刷面、素色家具面漆、水清木器面漆、刷放火涂料等子目。2、金属面油漆增加了刷银粉漆三遍子目。3、抹灰面油漆增加了刷涂墙漆王乳胶漆、滚涂墙漆王乳胶漆、喷涂墙漆王乳胶漆子目。4、保留了2003湖北定额木材面刷调和漆、聚脂漆、防火漆、金属面调和漆、金属面红丹防锈漆等子目。
(七)第七章其他工程1、新定额按货架、柜台、家具项目分节。2、保留了原货架、柜台子目。3、家具子目是新增子目,家具包含衣柜、书柜、酒柜、电视柜等,按现场制作分部位综合考虑列子目。4、新增加了拆除项子目。
(八)第八章脚手架工程本章修编参照建筑工程,另增列了外墙装饰常用的电动吊篮子目。本章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及电动吊篮。本章脚手架中钢管及配件(螺栓、底座、扣件)含量均以租赁形式表示,其他含量(脚手板等)仍以摊销量形式不变。20m以上脚手架增加费,是从原03定额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中分离出来修编的。
(九)第九章垂直运输工程本章修编参照建筑工程。20m以上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已将其中的脚手架费用分离出来,列入脚手架工程一章中。(十)第十章成品保护工程保留原03定额子目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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