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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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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TJCWC1202-G001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 2012年2月15日 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意见,并且承包人已经阅读并清楚的了解了«廉政协议»等合同相关文件,甲乙双方就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工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1工程名称: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天津市中新生态城园区内1.3工程承包范围及界面本工程承包范围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2.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1)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补充协议、会谈纪要、洽商等。2)本合同。3)甲方或其下属企业与乙方签署的《廉政协议》文件均属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各方形成约束力。3.工期要求3.1工程的工期计划为45日历天,若因天气及其它原因,工期顺延,开始时间暂定为2011年2月20日,开始时间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完成桩基检测、截桩等工作,与下一道工序施工交接的时间。3.2具体工期约定如下:开工15天内至少完成总量的40%并交付下一道工序。3.3承包人需接受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期所作的调整和其它约定。3.4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4.质量要求4.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1)管桩压桩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 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对群桩承台压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对长边的桩,宜由中部开始向两边压桩;对短边的桩,可由一边向另一边逐桩施压。2)桩压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及时截除,避免机械碰撞或将桩头用作拉锚点。截除应采用锯桩器截割,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扳拉截断。对需要送桩的管桩,送至设计标高后,其在地面遗留的送桩孔洞,应立即回填覆盖,以免桩机行走时引起地面沉陷。3)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应大于2mm。为保证接桩的焊接质量,电焊条用E43,焊接层数不得小于3层,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在外层施焊。焊缝应饱满连续,焊接部分不得有咬边、焊瘤、夹渣、气孔、裂缝、漏焊等外观缺陷,焊缝加强层宽度及高度均应大于2mm。应尽可能缩小接桩时间,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压桩,自然冷却时间应>8min.焊接接桩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终压后的桩顶标高,应用水准仪认真控制。4)雨季施工预应力管桩,其场地内宜设置排水盲沟,并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集水井,随时排出地表水。使场地内不集水、不软化、无泥浆。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防雨用具。各种用电设施,要检查其用电安全装置的可靠性、有效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荷可能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4.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检测与验收1)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2)预应力管桩施工结束后,应按《)的要求对桩基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测。1.合同价款及工程支付5.1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综合单价即打桩费。打桩费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项目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材料场地内运输费、保管费、打桩费、送桩费、接桩费、试桩费、截桩锯桩费、打桩设备场内转运、临时设施、法兰盘制安、超设计标高部分的桩长的截断、配合桩基检测、因桩位偏移引起的增加费用、废桩运出场费、间接费、风险费、管理费、水电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费用等。除此外,综合单价还包括桩基检测、报建、验收、配合质检站检测及以上各程序发生的各种费用。 5.2本合同详细价格组成详见附件的《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计价表》。5.3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商进场施工准备完成以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在预付款中冲抵。5.4合同价款的调整1)本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合同,以下风险情况均不调整单价: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属于承包人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以及由此引起的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属于承包人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c)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单价中,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d)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e)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人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工程竣工后实际发生为准并须重新进行计算核定,核定的依据包括竣工图及其他经监理、甲方核定的签证单;合同总价款按照工程量变化进行调整(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要求包干的报价项目除外)。3)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仅给予一定的工期顺延,但属应该预见而承包人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工期延顺,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工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5变更价款的确定:1)变更后的增减工程量,其工程竣工决算单价如能直接套用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直接采用附件单价清单结算。相似工程(如管径变化、管材变化的)参照附件单价清单并协商调整主材价格定价。2)工程变更或原工程量清单错漏,如引起完全新增内容的子项,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双方协商解决。 5.6工程量的确认:1)打桩工程量:按照设计长度要求,实际工程量以打入桩长为准。为避免管桩浪费,打桩时发现超出设计标高的情况,应及时调整,承包人不做桩长调整仍继续超出设计标高的应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5.7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预付款暂定为20万元,根据是否甲供主材可调整预付款金额。2)本工程每月支付进度款一次。a)承包人每月25日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经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核定后,由发包人预算部审定。发包人于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后2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经审定造价的80%作为当月的进度款。b)报送当月工程量清单时须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c)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款至实际完工合同款的80%;工程结算完成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发包人付款至工程结算款的95%;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之后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等移交完毕,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3)各种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8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程序,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上报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署《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支付扣除保修款、承包人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总价余款,保留工程总价5%作为保修金(3%的桩基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支付,2%待工程通过单体验收及建委备案验收后付清)。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自行安排审核。审核费即核减收费,核减收费为核减额的6%,即核减收费=核减额*6%,核减额计算公式为:核减额=承包人申报价-发包人核定价;核减收费结算时直接从审定价中扣除。1.甲方工作6.1甲方履行本合同、《廉政协议》中甲方或发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6.2甲方指定为工地总代表,代表甲方行使相关权责。6.3如乙方进度及打桩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书面提出加快进度要求,如乙方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乙方工作7.1负责根据管理的需要,组建承包管理团队并根据管理需要的人数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内业资料员、安全员以及财务人员等。7.2乙方任命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7.3乙方履行《廉政协议》、《工程质量包修书》中乙方或承包人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7.4乙方委托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接受甲方指令。3.其他约定8.1承包人需完全按照甲方的施工图纸、通知、指令等施工,一旦违背甲方的有关意愿和影响工程进度的推进,甲方将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8.2为确保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按时竣工开业,承包人理解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的特殊要求,如发生以下情况时,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当承包人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承包人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将该部分工程独立转交其他公司承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赶工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等;2)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节点或者甲方提出其他正当的要求工程节点,超出节点工期7天仍未完成时,甲方可将工程的部分转交其他公司承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赶工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等;3) 承包人连续两个工程节点未能按期完成,且累计延迟超过12天仍未完成时,甲方可将工程的部分转交其他公司承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赶工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等;或双方解除合同。1)承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其他拒不履行合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20%的赔偿金。8.3本工程关键工序包括:桩位测量定位、吊桩、对中、焊桩尖、压桩、焊接接桩、送桩、终压、截桩。各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按通用合同约定进行检查。8.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因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乙方予以积极配合接受。8.5本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积极做好遇到的各种管线的施工配合与协调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杆线、临近建筑物、临近构筑物、已交底的现状地下管线的保护等工作。8.6双方在工程竣工移交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1.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如有与本合同条款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无附件。(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