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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纺院二期桩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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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纺院二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号:HMS20120601706招标人:海门市通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2年10月25日79 目录招标文件备案表………………………………………………….…(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7)(四)投标报价…………………………………………..…(10)(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3)(六)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14)(七)授予合同…………………………………………..…(17)(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18)第二章评标办法……………………………………………….…(19)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第一节合同协议书…………………………………….…(20)第二节通用条款(略)…………………………………..(22)第三节专用条款……………………………………….(22)第四节 工程质量保修书 ……………………………….(32)第五节廉政合同…………………………………….…(34)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3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8)二、授权委托书……………………………………………..…(39)三、投标函…………………………………………………..…(40)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1)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0)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6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62)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2)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63)79 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技术负责人:日期:2012年月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初审:复审:日期:年月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79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通纺院二期桩基工程21.1建设地点海门市滨海新区31.1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工期:80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20万元,必须为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12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海门市滨海新区13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期定额》(2000年版)《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10期)《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79 14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15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1620.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17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824开标开标时间:2012年12月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为7人及以上单数。203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提交。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22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门鹏腾大厦17—E座联系人:陈霞电话:18912438989传真:0513-8211898979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已接至项目周围,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3)施工用电已接至项目周围,施工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已通,场内施工便道(临时道路要满足静载试验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2.3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请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9 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邮箱(hmsggzyjyzx@163.com)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中发布。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1079 日前,招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统一发布本工程刻盘文件,招标文件的刻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请投标人按照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培训的方法进行刻录,否则,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8.1、8.2、8.3、8.4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8.1、8.2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8.3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8.4条。8.1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海门市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79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7)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述(1)-(5)项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所有招标文件提供表式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招标人没有提供有关明细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8.2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壹套。注:上述8.2款的电子标书必须使用由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加盖海门光盘专用章的电子光盘,其它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光盘购买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8.3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1-9)。(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8.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除外,应随身携带)。9.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投标时需提供一份(其余贰份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帐户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帐号:3206253901201000004013)。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79 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备案的基本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13.2投标企业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废标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天内退还,最长不超过15天(从开标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办理合同备案前补齐)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中标人按前附表第20项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6)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9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项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价的风险:在施工期间的政策性价格调整按调整文件执行,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处理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16.2本报价还应考虑的费用:①施工机具折装及进场费用,退场、清场及竣工测试配合等费用。②现行规定要求的有关材料检验、抽样检测费等,中标后将不再另行结算支付。③施工场地满足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行走而增加的费用。④因施工造成的任何干扰而造成的延误费用。⑤完成试桩后进行桩基础检测所等待时间的所有费用。⑥本合同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承包合同。本报价中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均应采用目前市场价,材料价格风险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做调整。⑦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计价表及南通市补充计价表,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18.招标控制价18.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8.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79 1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8.2.3《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10期),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18.2.4预算工资单价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规定计取。18.2.5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取费后的暂列金额-取费后暂定费用)×(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取费后的暂列金额+取费后暂定费用。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桩基工程12%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中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邮箱(hmsggzyjyzx@163.com)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在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中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79 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规定执行。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4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按照有关文件执行)费率工程名称费用项目桩基计算基础工程排污费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0%社会保障费1.2%住房公积金0.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0.9%分部分项工程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0.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0%税金3.477%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19.5本工程使用静压桩机。19.6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为招标人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的费用;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包括正式通电通水后、移交前的用电、用水费用;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各类大型机械进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19.7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19.8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供应商等进行配合和协调。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本招标工程施工的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在其他费用项目中自主报价。79 19.9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9.10商务标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编制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江苏省执业标准为:初级造价员可以从事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中级造价员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和控制;高级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和控制。造价人员跨地区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符合中价协【2011】021号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苏建价站(2006)13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投标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执业印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并附委托编制协议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严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否则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19.11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贰份至招标代理机构)。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内包装和外包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包装分三包密封,一包商务标(8.1、8.2)、一包资格审查文件(8.3),一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8.4)。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及商务标电子标书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除外,应随身携带)79 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外包装为一包密封,投标人应将全部内包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字样。20.3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包装和外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待投标截止后,统一由中心工作人员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和开具收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如何到场,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mggzy.haimen.gov.cn)公告栏目:(1)海门市关于《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参与招投标全过程实施细则》的通知;(2)海门市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规范行为,营造竞争有序、效率优先招投标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检查无误签字确认后,按照有关程序,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扣诚信分5分,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7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海门光盘专用章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按照27.14条作废标处理。25.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6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27.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27.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79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8.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并且按照《海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实施细则》和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有关程序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79 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7.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以及廉政合同。38.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和有关网站上给予公告、公示。(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79 39、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联系电话:0513-81261311)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第二章评标办法79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商务标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得参加商务标评审。1、投标报价(100分)(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投标招标控制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含10天)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发布。(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3)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下浮比值为1%、2%、3%中的任意一个,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9 第一节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海门市通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南通纺院二期桩基工程工程地点:海门滨海新区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海发核准【2010】53号  资金来源:自筹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币种,金额,单位)(小写)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9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节通用条款(略)79 第三节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招标文件;⑷投标书及其附件;⑸专用条款;⑹通用条款;⑺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⑻图纸;⑼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⑽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⑾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省、市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上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叁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79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内容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无论承包人以何种原因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时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监理合同规定。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对项目质量、工期和投资的控制权。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自主踏勘,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承担责任。(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周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箱后接至使用位置,所产生的费用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地质资料已随招标文件发放,地下管线资料在开工前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有关规定和批件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9 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应提供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名册。开工后应在每月22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22日至本月21日已完成工作量及支付工程款申请报表(如有)及本月22日至下月21日拟完成的月工作量进度计划表、其他报表、报告的提供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用房,并安装办公与生活用水、电设施,其建筑安装费及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79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保证现场平整,不得余留杂物和材料,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不得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有损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承包人中标后应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及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②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每月22日之前将上月22日到本月21日的已完工的形象进度和本月22日到下月21日的月计划进度报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上述文件后7日内予以确认。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所有工程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施工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以书面签证为准顺延工期。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工序全过程,所有部位均由监理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确认,并及时通知业主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79 五、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项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价的风险:在风险范围以内的,施工期间的政策性价格调整按调整文件执行,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处理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按如下办法进行调整: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B、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标底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中标价(扣除不下浮部分)相对标底价(扣除不下浮部分)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签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上述涉及的清单数量调整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相应调整,其他措施费不调整。(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2日前向监理部和发包人提供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监理和发包人在正式收到工程量报告7天内予以审核。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79 完成工程量50%,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全部工程量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累计付款60%);竣工验收合格(提交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10%(累计付款70%);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按审定价付清余款。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发包人可直接为承包人支付,并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各项罚款。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其检测执行相关材料设备检测管理规定,由发包人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甲供材料按招标人给定的暂定价进入报价,且不得下浮或改动。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的扣款额按工程竣工结算的材料数量与实际采购价的乘积除以1.01在税后扣除(1%作为承包方的现场保管费)。施工中若承包人的领料量大于工程竣工结算中的材料数量时,多领部分按实际采购价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所购的材料进场前必须由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时认可的,所使用的材料按购价的60%计价,发包人也可要求退场或拆除且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28.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检测也执行相关材料设备检测管理规定,由发包人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八、工程变更29、设计变更以正式的工程设计变更、补充文件为准,变更的程序和表式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承包人不得以市场无货源等理由提出设计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交竣工图肆份。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79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期的,除没收承包人的工期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的25%)外,同时按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计算标准承担违约金,发包人实际损失(含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按发包人实际损失赔偿。本工程工期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分阶段进行控制,如不能按控制期完成工期,则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如承包人分阶段施工进度迟于计划二十天,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发包人或监理指出后未及时整改达到要求,或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承包人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无条件退场,结算价款按应予计量工程量的90%计算。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除没收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为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须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负责返工重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由发包人另行重建,重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还需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承包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发包人没收承包人的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25%)。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应予计量工程量的60%款项结算。79 (2)若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款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并且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缴纳罚款。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2)当采取第(1)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0级以上台风,烈度7度以上地震,以及造成无法施工的连续3天以上的暴风雨、水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⑴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⑵承包人投保内容:由承包人自理。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转账;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合计捌份。47.补充条款47.1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人的所有书面文件资料除签名及审批核准外必须打印。79 47.2承包人所派的项目管理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一致,如有变更,需办理批准手续。47.3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雇佣于本工程的人员有不适合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7.4发包人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已经无能力按期完成本项目或无诚意完成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发包人将工程剩余部分另行招标发包给另外的承包单位。结算价款按应予计量工程量的90%计算。47.5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进场工人名单,便于管理。47.6承包人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进行保险。47.7凡与本工程相关联的并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施工配合费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自主报价,列入其他费用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中。施工配合费包括土建配合费(利用已搭设脚手架、嵌缝、施工创伤面修复等),安装、调试过程中水电费等应由本工程承包人必须配合的一切费用。47.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核定制度,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前,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搭设情况进行核定,本次投标按不可竞争费中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在进度款中,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及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47.9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格材料或设备均须经过发包人认质认价。未经发包人认质认价,决算时不予计价。认质认价后又不按所认材料采购的,所使用的材料按购价的60%计价,发包人也可要求退场或拆除,且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47.10本工程如使用商品预制桩,必须确保钢筋、混凝土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查。47.11承包方应对申报的竣工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施工方申报的竣工决算经审核核减率大于5%,则全部审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47.12下列项目承包人已在措施项目费中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为招标人临时搭建的办公用房的费用;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包括正式通电通水后、移交前的用电、用水费用;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79 各类大型机械进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42.13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代表,对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全面负责,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驻在现场,自始自终负责工程管理,不得委派他人行使项目负责人职权。项目负责人每天驻现场不少于6小时、技术负责人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人每周不少于五天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与监理方认可而连续48小时不在工地现场,发包人有权按每天3000元人民币收取违约金,连续五天不在现场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施工资格,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第四节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79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3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3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79 ,如承包人接到修理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视为承包人责任。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五节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79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79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一、采用的计价规范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79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2、《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5、《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6、《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二、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8、《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1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4、《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15、《钢结构行业标准》JGJ75.1~75.3-911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1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8、其它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重和周边环境的协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79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79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一)根据已收到的79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9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表格: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2。2、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投标报价的范围3)编制依据等。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9 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79 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179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79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379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招标报价合计=1+2+3+4+5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7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0879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表—0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79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1基本费1.2考评费1.3奖励费2夜间施工3冬雨季施工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5临时设施6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7赶工措施8工程按质论价专业工程措施项目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表—107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二次搬运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3施工排水4施工降水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专业工程措施项目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表—1179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措施费用组成明细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表—11-17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合计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79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23456789101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79 材料暂估价格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表—12-279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379 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助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479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579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安全生产监督费1.3社会保障费1.4住房公积金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计表—1379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小计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表—15-279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79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他人员79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详见南通工程建设网资格后审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附件)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79 一、总则1.鉴于作为拟建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各标段提出资格审查。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二、资格后审申请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投标单位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9.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如果投标单位投标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投标的标段,并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8和附表9的要求)。11.申请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12.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3.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单位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79 1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个投标单位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一、联合体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二、利益冲突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三、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17.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须按照该工程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进行提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一份。19.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资格审查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并且资格审查文件须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1-9)、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证明材料、其它有关材料、投标保证金汇票复印件。请投标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及装订,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0.投标单位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应提交附件1中所需的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所有原件应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名称目录。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其中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随身携带。21.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22.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开标、评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书当场退还。79 一、附件2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24.《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25.《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26.《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备注79 序号的条件或说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为该投标单位)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必须为B类安全考核证书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7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资格审查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文件及有关资料全部真实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9投标保证金由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帐户转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以银行汇票办理进账后实际到账为准)在投标截止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投标单位的银行汇票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办理进账后进行核查。10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江苏省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11企业业绩企业自2009年1月以来承建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附件279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击平原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二、工程描述1、项目名称: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3、计划工期:80日历天。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附件379 资格审查文件真实性承诺书:我公司参加贵单位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我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我公司放弃收回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权利,且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附件479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公司参加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力。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八、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79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79 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件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2.3.4.……………………………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79 附表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近三年工程营业额财务年度营业额(单位)备注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79 附表3: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序号工程名称监理(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12345……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2.申请人应列出近二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79 附表4: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1234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79 附表5类似工程经验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1合同号合同名称工程地址2发包人名称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分包人□联合体成员6合同总价7合同授予时间8完工时间9合同工期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79 附表6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1.公司人员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工人其他总数其中技术工人总数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历数量人员类别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10年以上5年至10年5年以下管理人员(如下所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如下所列)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计划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79 附表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招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79 附表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79 附表9拟用于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序号机械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