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00 KB
  • 30页

消防训练基地培训楼、综合楼桩基工程招标文件

  • 3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培训楼、综合楼桩基工程招标文件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培训楼、综合楼,现已具备施工条件,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合理控制造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文件。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培训楼、综合楼桩基工程1.2建设地点:菏泽市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中华中路1.3楼栋数:2栋1.4培训楼8981m²、综合楼9371m²(面积)。1.5建筑层数:培训楼四层,综合楼七层。1.6桩基类别:予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1.7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1.8工期为10天(含试桩)。2、资金来源:自筹2.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200元文件手续费,本款不退还。2.2中标后3日内签订合同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主管单位验收。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交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财务室,也可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下面的帐户交纳。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名称应当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开户名称:菏泽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帐号:37001816901059112696开户银行:菏泽建行永丰分理处。本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保证金作为工程工期违约、质量违约及进度迟缓的罚款),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退还(本款不计利息)。不中标者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4、本工程不许分包、不许转包,投标项目经理与实际施工负责项目经理必须相符,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且终止合同。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方式。6、具体内容:桩基施工内容:场地清理、桩基测放桩位、桩制作、运输、装卸、堆放、沉桩、吊桩、开挖桩间土、人工破桩头及清理外运、施工资料的汇录、整理及汇编、竣工交验(包括各种试验报告、鉴定报告)。7、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是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菏泽建设局有备案),并能达到优良等级。8、投标人资格8.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能力较强的施工企业。8.2资质须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8.3企业近三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且达到合同目标的桩基工程业绩。8.4投标单位领到招标文件后,按施工图施工,符合图纸及国家强制性要求。9、招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及招标文件的建议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际上不影响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投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0年月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基建处,由招标人会同设计部门对所提问题做出解答,所解答的问题,通知各投标人,此解答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有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的投标人。三、投标报价说明1、所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书及有关资料的要求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并考虑一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实行自主报价的原则(投标报价以最后的投标总报价为准,如分项计算错误或遗漏,视为投标方的减让,不再计入总价)。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投标报价应包括的费用项目:桩身制作费、沉桩费、人工机械费及各种材料、安装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件费、包装费、设备进退场、检验试验及资料费、吊装费、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利润、税金及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成本运杂费(包含采购、运输、途中包装、仓库保管及工地保管)等整个PHC桩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总价。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力、管理水平及市场供求关系,综合报价,漏报或少报的费用视为已经分摊到明确报出工程量的相应工程价款中,招标人将不支付或调整。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书等资料按国家标准设计、请重新设计及讨算桩的荷载、管桩间距、管径、深度、强度、是否另行加固,并计算其工程量,自主计取各项费用。并计算出与原图纸桩的增减根数、深度、强度等条件,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本条作为评标的一个组成本分。4、合同价格采用总价固定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固定不变,设计变更除外。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风险系数及承受风险的能力。5、结算计算方法:按第13条工程量计算条款,其单价按投标报价执行。6、投标报价中含电费与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7、本工程乙方必须保证桩基质量,其技术要求按设计施工图纸。8、工期起止时间确定:具体开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9、报价中应包括以后土建总包中人工的破桩的配合,监督、杜绝出现断桩,由于监督不到位,产生的折桩责任由桩基公司负责,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10、保持施工现场基本平整。11、在桩基施工中如遇到地下不明物,影响正常施工时,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并经甲方、监理、施工等签字后,工期可以顺延,但不增加任何费用。12、若试桩结果达不到标准,施工方免费负责补桩,并且甲方每次罚款500元/次,若超出工期,加罚超期罚款每天2000元。13、工程量的计算:13.1桩基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图纸设计的有效桩长为报价工程量,实际施工后的总桩长度为桩基工程结算总工程量。现场工程签证按签证工程量或签证工程造价据实结算,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签字方并有公司盖章方为有效。少任何一方签字及盖章,签证无效。13.2本桩基工程施工成品桩的综合承包报价单价元/m。桩基施工内容:场地清理、桩基测放桩位、桩制作、运输、装卸、堆放、沉桩、吊桩、开挖桩间土、人工破桩头及清理外运、施工资料的汇录、整理及汇编、竣工交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大包干施工,中标后不调整承包单价。13.3结算总价=合同总计+变更(签证)部分,其变更单价按投标文件相应单价执行。四、工程款支付:工程人、材、机进场3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格的30%;工程完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桩基检测合格且乙方交齐合格的施工资料一式四套后,工程开始结算,待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整无质量问题本款一次付清。发票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在税务局开据或领取的建安发票,并发票、公章、合同供货方要一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应交纳税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工程款支到95%时,开据100%的发票。五、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1、施工方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遵守甲方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若工期进度、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其处罚。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一切损失均有施工方承担。3、在规定工期内如延误一天,1000元/天罚款。六、投标文件的编制l、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处理。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投标人资格。4.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署合同协议。4.2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的。4.3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者。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七、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及评标办法1、投标文件报价中培训楼、综合楼PHC桩,并分别报出每栋楼单价及合价。其详细内容包含为:第一部分商务报价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序号楼号型号桩长(米)根数工程量(米)单价(米/元)其中桩成品单价(米/元)总价(元)第二部分技术标部分(1)以下内容1、施工方案说明:2、编制依据及原则;3、加工设备的选用:4、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形象进度示意图;5、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法及成品保护措施;6、保证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和可行的经济措施;7、售后服务、优惠条件及承诺;8、各种试验报告、鉴定报告;9、其他(或需说明的问题);(2)资格证明: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认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体系认证情况证明6、企业简介以及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证明材料.(3)管理人员配备、经验及业绩1、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企业近3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原件为据、)用户评价。3、获奖情况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承建类似工程的质量及业绩情况5、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原则以满足规程、规范、进度、质量、安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由招标人组成评审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对没有选中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也不作任何补偿,请谅解。如果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承担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第一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漏项和不合理的多项。本步骤主要考察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涂改、增删处应有授权代表签字;2、在质量标准、工期目标、发包范围及招标人权力、投标人义务范围等方面应没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保留条件;3、投标文件应有单位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内容应齐全或关键字迹应不模糊,应便于辨认;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应声明哪一个有效;6、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二步: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各评委全面审阅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当评委会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投标人应对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该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投标人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三步:评标标准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各评委在充分审阅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标标准合理低价中标。第四步:名次评定及授标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注:报价相同者,技术标(进度、质量满足甲方要求的)、业绩多的,名次在前。中标条件: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能履行合同者。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投标人于2010年2月日上午11时前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标明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递交于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九、开标1、开标时间:2010年2月5日上午9:00时,逾期视为放弃。2、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方: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0530-5199119传真:0530-53371192010年元月27日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建设工程(PHC桩基)施工合同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合同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予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培训楼、综合楼予应力混凝土管桩PC1.2工程地点:菏泽市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中华中路1.3工程内容;完成设计图纸内要求的予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基施工。(1)培训楼布桩总根数定为239根,有效桩长为18m,桩径500mm。(2)综合楼布桩总跟数定为168根,有限桩长20m,桩径500mm,其技术要求按设计施工图纸。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的桩基工程的全部内容,包含桩基工程施工的桩制作、沉桩、人工机械费、运输装卸费、保管、吊装设备进出场费、施工水电费及工程款税金包含本合同1.5条规定的施工内容等,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大包干施工。1.4工程范围:培训楼、综合楼PHC桩基工程(含试桩)1.5施工内容:场地清理、桩基测放桩位、桩制作运输、装卸、堆放、沉桩、吊桩、开挖桩间土、人工破桩头及清理外运、施工资料的记录、整理及汇编竣工交验。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第二条工程量的计算2.1工程量的计算:2.1.1楼桩基本工程量的计算:图纸设计的有效桩长为报价工程量,实际施工后的总桩长度为桩基工程结算总工程量。2.1.2现场工程签证按签证工程量或签证工程造价据实结算,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签字方为有效。少任何一方签字,签证无效。2.1.3本桩基工程施工成品桩的综合承包报价单价元/m(场地清理、基坑开挖、桩基测放桩位、桩制作、运输、装卸、堆放、沉桩、吊桩、开挖桩间土、人工破桩头及清理外运、施工资料的汇录、整理及汇编、竣工交验等施工内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大包干施工,中标后不调整承包单价。)2.1.4结算总价=2.1.1条桩基工程结算总工程量×2.1.3条的承包单价第三条工程工期3.1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确定日期。3.2本工程工期为:10天。3.3本工程上述的施工工期,在实际施工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时,其工期应予以顺延。本工程工程桩施工时乙方安排两台钻机同时进场作业,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展。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4.1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经检测应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保证CFG桩基本身的完整性、内在质量良好、砼强度达标、桩基检测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及工程结算办法本工程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暂定人民币整)。工程量及工程造价按合同规定的第二条按实计算。桩基工程结算款+现场工程签证造价=本工程综合结算总造价。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6.1甲方负责将电源引至小区现场附近,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中乙方负责将电源引入施工范围内,并按规定架设线缆、安置配电柜,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所用电费均由乙方承担,并装表计量,甲方按乙方电表用量的实际读数按供电部门取费标准收取乙方费用。乙方施工中所用电费,最终结帐时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6.2甲方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蓝图一式二份或电子版设计文件。并向乙方进行PHC桩基图纸交底和书面将有关基准点及有关测量放线必需数据,应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6.3乙方负责材料进场的堆放、看管安全。6.4乙方负责办理在施工期间有关交通、环卫、施工噪音方面的相关建设手续,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进展。在施工中,因乙方违章、违法等因素所造成的各类罚款、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工期奖罚7.1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工期每推迟一天,甲方按1000元/日罚款;工程按期完成或提前,甲方考虑再次合作的机会。第八条质量与验收8.1质量要求:施工中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对不合格工程要求返工修改,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8.2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按程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签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认真填写各种检验表格,并按程序及时给工程监理部报验。8.3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担。8.4乙方在施工中若不听从甲方、监理方管理,违章操作施工,工程质量粗制滥造,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更换单位,其费用乙方自负。8.5桩基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四方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桩基工程检测合格后,且甲、乙双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审定完工程决算后,乙方应按规定整理上交甲方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第九条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9.1工程变更如有调整,必须有施工变更签证单或联系单。9.2工程款支付办法:9.2.1工程款支付:工程人、材、机进场3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格的30%;工程完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桩基检测合格且乙方交齐合格的施工资料一式四套后,工程开始结算,待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整无质量问题本款一次付清。9.2.2待PHC工程桩检测合格后的一周内,乙方负责向甲方上报桩基工程预(决)算书,甲方在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预(决)算书后,应在90天对结算书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应办理完审核批准程序。9.2.3由于承包人违约引起的各项违约金及罚款,根据违约发生时间在该批进度款中扣除。9.2.4所有进度付款中都包含全部民工工资,承包人提供现场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后,发包人方可予支进度款。9.2.5所有进度付款中都包含乙方文明、安全措施费用。9.2.6所有付款根据单栋工程量进行计算付款。9.3发票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在税务局开据或领取的建安发票,并发票、公章、合同供货方要一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应交纳税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工程款支到95%时,开据100%的发票。9.4各付款节点,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的特殊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20天内应视为正常付款,乙方保证工程工期不受影响,并保证工地正常施工。第十条材料供应10.1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本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承担费用;乙方应负责原材料的进场复试费及全部试块检测费。10.2乙方材料进场后,应及时上报甲方、监理方进行验收,并应出示材质单和报验手续;如经检验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10.3乙方负责提供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PHC桩所需全部原材料,均按国家规定采购并应保证质量的合格。第十一条双方施工中其它事项1l.1甲方工地负责人:乙方工地负责人:11.2乙方人员应遵守地方政府及建设方、甲方、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文明施工。11.3在施工中,安全文明规定按《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约定12.1与本合同有关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任何一方单方违背本合同任何条款时均视为违约,如单方违约时,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2.3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判决。12.4本合同后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及《质量保修书》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12.5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委托人:签订时间:年月签订时间:年月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工程名称:协议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双方达成的工程合同,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适用于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如下:1.1、安全生产法;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3、劳动法;1.4、环境保护法;1.5、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1.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4;1.9、建筑机械适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1.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JGJ88—92;1.1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8—2000;1.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30—2001;1.16安全帽GB2811—1989;1.17安全网GB5725—1997;1.18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1.19安全带GB6059—1985;1.20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的其他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义务2.1、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2.1.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对口工作,审核乙方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内容。2.1.2、对甲方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安全交底和管理制度交底。2.1.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1.4、甲方不得对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1.5、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2.1.6、甲方有权或委托监理公司依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卫生、文明施工检查,并有权根据本协议附件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2.1.7、甲方或监理公司有权要求或强制对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部位、恶劣的文明施工行为暂时停工并进行整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1.8、甲方或监理公司有权勒令乙方屡屡犯规的人员、班组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1.9、当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量薄弱、现场混乱、险象环生时,甲方或监理公司有权勒令乙方全面停止整顿;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合同,并勒令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2、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2.2.1、乙方履行本合同,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审查或年检合格证明资料,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2.2.2、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2.3、乙方的项目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4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2.2.5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2.2.6、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2.7、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2.8、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2.8.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2.8.2、土方开挖工程;2.2.8.3、模板工程;2.2.8.4、起重吊装工程;2.2.8.5、脚手架工程;2.2.8.6、拆除、爆破工程;2.2.8.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乙方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2.2.9、建设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2.10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桩孔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2.11、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乙方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2.2.12、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所有建设工程,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2.2.13、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2.14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2.2.15、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2.2.16、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2.2.17、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乙方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目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2.2.18、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乙方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2.19、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2.20、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2.2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监理公司违反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而发出的指令、要求。2.2.2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监理公司的违反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的人员进入或停留在施工现场。三、事故的责任及赔偿3.1、乙方在合同履约中违反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或因乙方原因(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或经营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3.2、因桩基、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挖土时基坑监测、地下室施工时的基坑监测、以及到地下室回填土结束时的过程,一切因桩基、基坑原因造成地下室施工、以及外围房屋安全与经济索赔问题,由乙方独立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四、其他4.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PHC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桩基工程检测及桩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工程执行第本条。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8、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5、其他约定:①装饰工程为2年;②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质量保修责任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计算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不计取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整无质量问题本款一次付清。如有质量问题,按本合同其他约定处理。质量保修金余额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将严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投诉和索赔,已鉴定属于承包人责任的:a:由承包人负责保修。对业主的赔偿,由发包人办理,在保修金中扣除。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 菏泽市公安消防训练基地桩基工程b:业主要求退房的,造成发包方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办理,在保修金或其它工程款中扣除。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30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