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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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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书编号:********[2013]号南京***************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类别内容1标书编号**********[2013]**号2招标项目桩基工程(钻孔灌注桩)3项目名称*********4工程地点南京***********号5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拟建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6层洋房约7.8万平方米;高层住宅约12.5万平方米了;商业、学校、幼儿园约3.7万平方米。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各项验收标准8资质要求地基基础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9工期要求80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10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图纸押金2000元12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5万元;电汇或本票;不收现金或支票;13领取招标文件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到招标合约部领取14招标文件答疑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发至***********邮箱或传真15递交招标文件2013年7月日,上午11时前,递交至招标合约部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个日历天内有效17投标文件份数1套正本3套副本、预算报价电子文件壹份(刻成光盘)18现场踏勘联系人:*********19招标合约部联系人:*************20招标人南京************有限公司21招标人地址南京************9号,***************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日,上午11时整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合同签订地点南京***************号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总则1.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1“发包人”及“招标人”指*********;1.1.2“投标人”指向南京************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1.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南京***************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单位;1.1.4“招标文件”指由南**********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修改文件、补充条款和附录;1.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南*************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2招标说明1.2.1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并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1.2.2本次招标项目为***************——桩基工程施工。对本招标工程的说明及工程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2.3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领取标书、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和标书送达、开标、澄清、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1.2.4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由*******公司成本招标管理委员会审定中标单位;1.2.5投标人在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以下电子文件:用“未来软件”编制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除外),投标人在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文件中可含有用AutoCAD制作的图形文件。电子文件使用刻录光盘。以上电子文件若发包人提供了统一格式,必须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格式制作。当投标人提交的印刷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1.2.6投标人与发包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1.3.2投标人须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的经验,并有在1年内刚完工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投标人资质等级所列的资格标准;1.3.3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发包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1)有关投标人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影印件);如有专业分包单位联合投标,则应列出主要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及专业分包意见协议;(2)投标人在过去3年施工的与本工程相似的主要代表工程和正在进行的合同履行情况;(3)投标人提供拟在现场进行管理和施工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3.4投标人必须是经南京市建委有关部门审查合格认可为有能力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否则即使招标人接纳投标人的投标,双方以为已构成的合同也不会生效,而招标人还要保留向投标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1.4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1.4.1要求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承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4.2经发包人准许后,投标人及其代表可以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坏费用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1.4.3投标人在投标时将被视为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电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周围居民等。招标人将施工现场移交中标人后,中标人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不可抗力原因或非招标人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工程、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消化并承担责任,工期概不顺延,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1.4.4所有与场地勘察有关事宜,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4.5投标人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内容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协议书;通用条款(略);专用条款;第三章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2、廉政合作协议;3、************签证单;4.***********项目奖罚管理规定;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和技术文件第六章投标函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辅助资料表格式;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说明、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附录。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l.3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2.l.4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提供了一套参考文件,发包人并不保证所提供的参考文件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性质及工程特点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推测,并对此负责;2.1.5发包人在现阶段提供的图纸。它作为最终合同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帮助投标人能结合规范与工程量清单,更好地理解合同中包含的工程性质和范围。作为合同的补遗,发包人可能会在授予合同前或授予合同后随着工程的进展颁发补充图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将被视为己对这些图纸进行了检查和审阅,并对其中可能的错误、矛盾或缺陷有了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并已直接或间接体现在投标文件中。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发包人;2.2.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招标人给出的工程数量、工作内容,投标人应以招标施工图及清单编制范围为依据自行计算复核,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均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按“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期前2天之前,发包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同时对招标文件应作相应的修正。2.3.3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将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的编制3.1组成投标文件的内容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商务标书第一部分投标书及其附录第二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正本为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第三部分资格证明、主要业绩、辅助资料表(不得超过100页)第四部分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工程量清单附表第五部分专业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第六部分投标说明技术标书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一部分技术标书综合说明第二部分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不得转载)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装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册,商务标第四部分如较厚可单独装订。投标说明:说明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清楚界定责任谁属,而投标人认为应由招标人负责的工作或责任。说明内同时亦必须列明若这些工作或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时所需的费用和计算依据。但投标人不应滥用此条款。说明内所列的工作或责任必须不能与招标文件所说明的相悖,若有相悖之处,则所列之项目均不会获考虑。3.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附录、资料的要求及顺序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得变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3.4款的规定执行);3.2投标价格3.2.1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3.2.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及内部转运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2)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3)配电房到施工现场铺设临时电缆所需的费用;(4)省市环保部门要求,环保、文明施工、降尘、降噪、泥浆清运等所需的费用;(5)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6)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7)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8)配合费按总合同造价0.5%计入报价,此费用由招标单位控制使用;(9)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必须备案才能开据税务发票的费用(请投标人了解当地税务部门中标单位开据发票是否需要外部备案,如不需要可与总包单位签订协议,做为总包单位的分包单位);(10)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并决定是否投保,该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报价中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市场风险费等所有应考虑的费用。3.2.3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3.2.4投标报价中不包括暂定金额。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将在投标人报价的基础上加上暂定金额作为合同价款;3.2.5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及部分合价形式,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除了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与相关分包专业配合等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按期完成、试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3.2.6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包含营业税及相应的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48%),其他所有税费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承包人所报税率一旦确定,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但如果南京市、栖霞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能获得政府减(免)税费的政策。则发包人在计量支付中按照政府规定的税率扣减相应的税费;3.2.7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甲控乙供材料一览表》中的要求确定;3.2.8定额与计价(1)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2)投标报价采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及相应取费标准;(3)有关文件的执行,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8天以前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4)有关的现行文件,原则上不应超过有关取费范围和计费标准;(5)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宁建招字[2006]415号文执行。(6)由于招标与开工间隔时间较长,开工前水泥、商品砼、钢筋、管桩、人工价格调整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具体调整办法如下:①水泥、商品砼差价=(开工当月预算指导价/投标当月预算指导价–1)×投标单价;②钢筋差价=(开工当期南钢挂牌价/投标当期南钢挂牌价–1)×投标单价;③人工按开工当日前文件执行;④管桩静压施工费用不调整;⑤开工后水泥、商品砼、钢筋、管桩、人工价格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⑥南钢挂牌价与预算指导价,可能与市场实际价格不符,风险由承包人承担。3.2.9施工用电(箱式变或配电房)、用水(临时水源点)接口接至施工场地,投标人需现场考察,投标人从箱式变或配电房、临时水源点装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按照经招标人审定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设置现场排污、排水、接水(接水点至施工用水点)、接电(接电点至施工用电点),所产生的材料费、施工费、管线维护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不再以任何形式的变更、签证进行考虑。3.3投标有效期3.3.l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发包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须在本须知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递交;3.4.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现金的方式,金额见前附表规定;3.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绝;3.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30天内无息退还;3.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3.4.6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3)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4)投标人有欺诈行为;(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况。3.5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3.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派代表进行现场踏勘,联系方式见前附表;3.5.2投标人提出任何问题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送达招标人;3.5.3所有问题的答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6.l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6.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3.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即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字确认;3.6.4每位投标人对本合同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4.投标书的递交4.1投标书的封装4.1.1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均应在标书封面、标书内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封面上正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公章不得由其它印章(如投标专用章等)代替。投标人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在两个文件袋内,文件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文件袋上应注明;(1)(工程名称);(2)“正本”或“副本”;(3)(投标单位名称);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4)公开开标前不得开封。电子文件(记录光盘)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4.1.2上述文件袋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人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在规定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书,将被迅速、原封地退还投标人,并注明收到投标书的详细日期和时间;4.1.3如果上述文件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标书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截止日期4.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招标人;4.2.2招标人可以通过本须知2.3款规定的补充通知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4.2.3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可以在封装或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4.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4.1款的规定编制、密封、印记和递交,并在封面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修改应同时附上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并和投标文件或修改函封装在一起;4.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3.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3.4款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返还。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开标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开标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封检查,确定其是否按时送达、密封、签字盖章等。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1.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4.3款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5.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记;(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5)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视为无效的情况。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5.2评标过程保密5.2.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5.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并由澄清方签字确认,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须知5.6款规定,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错误,不在此列。5.4投标人答辩为了证实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拟在本工程中投入的主要人员具各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招标人有权在定标前的适当时候组织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进行答辩。答辩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具体的答辩时间及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投标人。5.5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确定5.5.l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5.5.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5.3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认为投标文件无效并不向投标人解释。5.6错误的修正5.6.1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算术计算上或报价原则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是如果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当报价中有明显重复计算部分,应减去重复计算的部分;(4)当报价中有明显违背有关现行政策和招标文件的部分,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5.6.2招标人将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的报价,在投标人同意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5.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5.7.1招标人仅对本须知5.5款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5.7.2在评价与比较时,招标人将通过修正后的投标价格确定每一份投标书的评标价格;5.7.3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或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5.8评标办法5.8.1评标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价格、工期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5.8.2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3)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补充文件。5.8.3合格的标商务部分合格的标必须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完整性和招标文件响应性的检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投标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被要求澄清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淘汰。投标文件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和密封,字迹清晰可辩;(2)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投标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者签字齐全;如投标人存在授权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4)以联合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联合投标的成员未发生变化;(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投标工期不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7)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8)经济标的内容、组成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9)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和基本完整的主要材料设备用量和采购计划;(10)投标文件中不含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11)提供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经济部分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响应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1)投标报价合理:投标价格和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均不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且符合有效标条件;(2)单价分析表中的各项单价的构成和水平科学合理,恰当地反映了本工程实际、市场价格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和实力;(3)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相悖的要求和任何先决条件;(4)各项构成经济标组成部分的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授予合同6.1合同授予标准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据本须知6.2款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5.6款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6.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6.2.1中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到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6.2.2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清单、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2.3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在定标后30天内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6.2.4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6.2.5合同条款,附后。6.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6.2款或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4合同生效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公司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一期1.2工程内容:桩基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1.3工程地点:南***************号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宁发改投资字【】号1.5资金来源:自筹2.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具体标段划分、招标要求以图纸和清单为准。2.2标段划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3.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暂定2013年08月01日,(以甲方和监理开工报告为准);3.2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8日;3.3合同工期:80日历天;(投标人根据工期要求,建议每幢钻孔灌注桩机不得少于4台,确保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各项验收标准。5.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元。¥: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6.1本合同协议书;6.2中标通知书;6.3招标文件;6.4投标书及其附件;6.5本合同专用条款;6.6本合同通用条款;6.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8设计施工图纸;6.9工程量清单6.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含甲方启封章)10.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10.3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025-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本合同协议书;2.2招标文件;2.3投标书及其附件;2.4本合同专用条款;2.5本合同通用条款;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7设计施工图纸;2.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的有关规定、规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相关部门对标准、规范进行修订、调整的、则执行修改、调整后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4套,不足的由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购取。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履行图纸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图纸内容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或将图纸用于非发包人同意的本工程以外的其它工程。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5.2.1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施工现场管理与组织协调;5.2.2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编写会议纪要,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5.2.3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5.2.4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5.2.5工程质量等级认定。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增加的工作量、设计变更、签证等;(2)会议纪要、工程款支付;(3)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工期顺延的确认;(4)工程质量等级认定。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土建工程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职权:5.3.1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及外部组织协调;5.3.2负责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5.3.3督促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保工期如期完成;5.3.4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的更换权;5.3.5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款支付的确认;5.3.6工程质量等级及竣工报告确认;5.3.7对工程索赔违约事件及费用、工期顺延的确认(所签署相关确认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方属生效)。7.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协助承包人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已经具备条件。因标化施工现场要求,而必须设置的硬化路面,由承包人结合场地布置,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施工用电(箱式变或配电房)、用水(临时水源点)接口接至施工场地,施工单位从箱式变或配电房、临时水源点装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应按照经发包人审定项目总平布置方案设置现场排污、排水、接水、接电,所产生的材料(含施工用电缆)和施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变更、签证;8.1.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天提供本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供承包人查阅;8.1.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一切开工手续,以不影响承包人施工为原则;8.1.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承、发包人在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提供坐标控制点,由承包人做出永久性固定控制点。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复验,书面移交土建施工单位。如因承包人维护保护不力,造成控制点破坏失效或无法使用,测绘部门重新做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造成工期顺延,发包人不予承认;8.1.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1.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8.1.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施工情况,双方另行商定;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临时设施报批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1.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9.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1)开工前3天,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开工报告并送交发包人审批。(2)每月25日前,承包人分别向发包人、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次月施工进度计划、本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每周工程例会上,提供周进度计划和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汇报表;9.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就工程施工现场围护、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门卫人员等做出具体安排,施工人员必须持证进出工地;9.1.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1.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扬尘、噪音、文明施工等)规定、排污(市政管道养护、清淤、泥浆外运等)、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此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9.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未具备竣工交付条件,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失、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承包人竣工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9.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周边管线、道路及邻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如需要承包人进行保护的,由发包人提供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9.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一切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的管理规定。因承包人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按“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向物业公司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一套。②工程竣工7天内,承包人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包括本标段施工范围内泥浆池、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活及生产临时设备拆除、清运),并将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排水和给水管道清理确保畅通,做到工完场清,具体清洁要求按发包人现场制定的清洁标准执行;除留必要的维修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撤场;③承包人需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但在部分情况下,属于非承包人负责的设计错误造成的本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④承包人用自己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判断按此设计文件施工将发生缺陷,承包人有责任将情况及时报告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承担责任;如承包人已发现有设计缺陷,没有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和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缺陷,则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⑤承包人负责做好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措施,处理好现场突发事件,避免事态的扩大(责任由肇事方负责)。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内;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审核的时间:收到承包人资料7天内予以审核;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总进度计划按合同协议书执行;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1.1发包人未能按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13.1.2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变更修改图纸而发生工期延误;13.1.3发包人指定或分包的项目未能按承包人总体进度计划如期完成而发生工期延误;13.1.4国家、地方政府,在特殊情况下的强制规定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3.1.5发包人未能如期协调好各方利益导致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承包人不能按总进度计划如期开工的;13.1.6发生工程工期签证的情况,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上报签证资料(签证单见附表),否则发包人不予签证;13.1.7由于上述情况引起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证认可,并经发包人加盖公司公章方属生效。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现行验收规范执行;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发包人两人以上签字并盖章,才能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7.2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各相关部门,按设计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17.3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文明施工,并作为双方安全施工的检查标准。承包人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工作“三级”教育,做好夏、冬季,防暑、防寒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定期召开安全会,排查事故隐患,堵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及第三方人身安全,其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除有约定的可调差外(可调部分见本合同47.3),其它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调整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系数应计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报价时自行考虑、自主报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确认的发生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可以相应调整工程量。(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及方法: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23.3.1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23.3.2调整方法:(1)变更工程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均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2)对原投标书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及相关配套定额和文件规定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投标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无投标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算,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核;(3)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无论多少,均不调整综合单价;(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由发包人提出代用或核定的材料差价,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签证均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方属有效;现场签证为签证事项发生之日起7天内,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审核完成提交发包人成本部门审核,逾期办理则认为承包人自行放弃签证费用,作为承包人的让利。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及内部转运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2)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3)配电房到施工现场铺设临时电缆所需的费用;(4)省市环保部门要求,环保、文明施工、降尘、降噪、泥浆清运等所需的费用;(5)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6)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7)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8)配合费按总合同造价0.5%计入报价,此费用由招标单位控制使用;(9)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必须备案才能开据税务发票的费用(请投标人了解当地税务部门中标单位开据发票是否需要外部备案,如不需要可与总包单位签订协议,做为总包单位的分包单位);(10)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负责并决定是否投保,该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报价中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市场风险费等所有应考虑的费用。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承包人按节点完成工作量的当月,向发包人上报工程进度报表(完成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监理方验收签字方属有效),发包人接到报表后15天内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30日内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26.1完成本标段工程量的30%时,支付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60%;26.2完成本标段工程量的60%时,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60%;26.3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量时,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0%;26.4完成本标段结算审计(含财务审计)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26.5本标段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工程款=(该节点完成的合同价款-甲供材料款)×支付比例-甲方代付水电费等费用26.6工程总价0.5%的总包配合费(1)经发包人同意,原则上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每次工程款15天内,必须将收到工程款的0.5%总包配合费支付给总包单位;(2)剩余总包配合费,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80%时,全部付清。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材料时必须通知发包人参加,由发包人派员跟踪监督,如材料采购不通知发包人跟踪的,发包人有权拒绝该材料进场。(钢筋采用四大钢厂之一:南钢、沙钢、永钢、马钢)八、工程变更在工程移交前的任何时间,发包人可通过指令或要求承包人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每项变更;除非承包人3日内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1)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要的货物;(2)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或适用性;(3)将对履约保证的完成产生不利的影响。发包人接到此类通知后,有权确认、取消或变更原指示。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后15天内将完整竣工资料4套和竣工图6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套(图纸由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工程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编制要求)提交给发包人;竣工图均为蓝图,需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核并加盖竣工图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完善;竣工资料应为:原件2套、复印件2套,并提供电子竣工图1套(刻成光盘);32.2承包人组织发包人及相关单位验收,发包人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在15天内按要求修改完毕,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2.3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申请书且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3.竣工结算33.1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结算报告。33.1.1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符合本合同附件中双方约定的格式时(发包人成本管理部提供),发包人书面答复承包人竣工结算资料合格,并在承包人积极配合发包人结算工作的情况下,十个月内办完结算(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争议发生之日起至争议结束之间时间顺延);33.1.2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中双方约定的格式时,发包人书面答复承包人竣工结算资料不合格并提出需补充的资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10日内补齐资料;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5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单方结算。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5.1.1本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35.1.2本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5.2.1工期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推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限额为该单位工程的合同价款的10%;但承包人逾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和付款,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35.2.2材料质量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进行现场抽检,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材料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同时承包人需以2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当有3次以上(含3次)上述情况发生,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和付款;35.2.3施工过程中违约责任:每道工序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未经发包方代表检查验收就自行下一道工序,将处以2万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35.2.4未完工程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程量时,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完成该项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按该结算费用2倍进行扣除;35.2.5安全事故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及第三方人身安全,其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鉴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包人需以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承包人需以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和付款。35.2.6综合治安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综合治安案件,承包人需以1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生一起打架事件,承包人需以500-5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35.2.7现场垃圾清运违约责任:工程竣工7天内,承包人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包括本标段施工范围内泥浆池、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活及生产临时设备拆除、清运),并将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排水和给水管道清理确保畅通,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不能如期完成,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进行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需承包人确认),在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推迟清理,每延误1天,按合同价款的2‰处罚;35.2.8工程质量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及施工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承包人需以2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和付款;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一再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付款。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并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35.2.9承包人管理人员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由发包人进行考核,每月出勤天数不满22个有效工作日,发包人按1000元/天.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时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进场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承包人须保证表中人员学历、职称、资格等级和专业的真实性,保证其工作经验和能力满足本工程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人员,并在结算时按下述标准直接扣减工程费用: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每人·次0.5万元;表中其余人员,每人·次0.15万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35.2.10承包人转、分包工程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或以各种名义进行实质上的转包、分包;如有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对承包人已做工程不予结算付款;35.2.11施工组织不力违约责任:如发包人和监理发现施工单位组织的人力、物力不足以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影响总工期,在催促通知书下发后,仍无反映,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加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需承包人确认),在工程款中扣除;35.2.1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发现以下行为勒令整改并加以处罚,整改无效则清退出场:(1)未经许可,发现或发生项目经理擅自更换;(2)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招投标书及合同有较大差距;(3)在建设、安全卫生系统行业检查中未达标;(4)项目经理不参加工程例会二次以上;(5)不服从监理管理;(6)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37.1.1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时可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涉及工程造价争议时到江苏省或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37.1.2若双方不能和解或对调解结果不能达成共识,诉讼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严禁转包、不得挂靠施工,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分包;一旦发现转包、挂靠、擅自分包的,按违约责任处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如不是投标文件中指定的人员,则视为转包和挂靠施工。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41.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41.3.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41.3.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共6份,发包人(甲方)4份,承包人(乙方)2份。47.补充条款双方日后对专用条款的补充作为专用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专用条款有同等效力。47.1甲供材暂无;47.2甲控乙供材料暂无;47.3由于招标与开工间隔时间较长,开工前水泥、商品砼、钢筋、管桩、人工价格调整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具体调整办法如下:(1)水泥、商品砼差价=(开工当月预算指导价/投标当月预算指导价–1)×投标单价;(2)钢筋差价=(开工当期南钢挂牌价/投标当期南钢挂牌价–1)×投标单价;(3)人工按开工当日前文件执行;(4)管桩静压施工费用不调整;(5)开工后水泥、商品砼、钢筋、管桩、人工价格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6)南钢挂牌价与预算指导价,可能与市场实际价格不符,风险由承包人承担。47.4采用文件:各项政策性文件(税金除外)执行至工程开工之日,之后的文件不执行,除国家、地方强制性文件;47.5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并检测检验,由发包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试验费已含在承包人报价中(不包含桩身的完整性检测费用),发包人所发生的检测费用将由承包人全额承担;47.6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已明确由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但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主要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样品及其规格、产地、供应单位等资料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定后方可采购使用;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7.7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47.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47.9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7.10发包人代承包人代缴的所有承包人应支付费用及承包人因违约而遭受的处罚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47.11承包人单独接水表、电表;开工前,承包人分别将水电表初始读数抄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开始后承包人按月及时和监理、发包人抄表计量,并形成书面统计表格,一式三份,分单位留存。如承包人不及时办理相关水、电费抄表计量,发包人可会同监理办理,无需承包人确认,可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总表具与承包人表具的读数差值按比例由承包人承担,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47.12水电费结算方式:水电费由发包人代交,发包人按照当期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47.13本工程结算的审计实行初审和复审制度,初审由发包人的成本部门负责,复审由**********审计部负责;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其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7.14承包人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发包人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发包人收取超出5%部分的6%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时扣除。47.15土建总包单位(收取配合费)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为土建总包合同内容,请承包人(乙方)参照执行,服从管理。①根据总包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各分包单位上报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并审核各分包单位月度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整体工程计划;②协调日常工作,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确保工程计划按进度要求实施;③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核对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④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⑤按施工图(含分包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管线,并做好标记;⑥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及时清理施工场地;⑦总包单位负责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用水接点,做好指导工作,挂表计量;⑧总包单位必须提供(但不限于)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水平运输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⑨分包单位工程报建、验收、竣工资料,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需纳入总包单位范围内备案的,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收;⑩所有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指示,只要涉及专业分包商的工作或工程,承包人需及时转发给相应的指定分包商,以确保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⑾承包人应自费负责现场所有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包括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以及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垃圾;承包人应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工作的垃圾堆放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承包人、承包人自己的分包商和供应商、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承包人制定的管理办法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⑿承包人还应为所有专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材料、物品或和设备安排足够期限和面积的临时仓储用地和用房(有偿使用);如果专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设备是根据有效的进度计划进场的,而承包人不能为这类材料、物品或和设备的仓储安排足够的空间,承包人应承担专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人由此引起的费用损失。⒀承包人还应根据进度计划和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及时为专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人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工作空间和工作时限;承包人同时还应协调好材料进场和场内的交通运输道路。⒁承包人应免费为所有专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提供垂直运输设备通道、临时道路、通道、靠近工作面的临时水电接口、需要的标高、轴线、控制线、已搭设在现场的脚手架和配套的安全设施等。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三章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甲方):南京为保证*************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桩基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桩基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至***********期建安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1、本标段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2、质量保修金支付由接盘的物业公司办理。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纠纷,1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六、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2013年07月日2013年07月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2、廉政合作协议发包人(甲方):南***********************公司承包人(乙方):为加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桩基工程,在工程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制定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自愿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50万元,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2013年07月日2013年07月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3、*************工程签证单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签证编号施工单位签证内容: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单位成本管理部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年月日审核费用:年月日1、施工单位应于签证内容发生两天内填写完毕本签证单,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逾期无效。2、本签证程序必须在7日内送至成本管理部,超过7日签证无效。3、本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4.******工程项目奖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责任,特制定本办法。(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1.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产各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施工各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公司。1.3受奖工程均以主管部门颁奖的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网页(网址核查)、电视片段、报纸原件为准。1.4处罚程序和权限:监督对被监督,检查对被检查单位有权进行处罚,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检查处罚权;国家规定的处罚标准与本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可重复计算。1.5本奖罚规定共分为创优类、安全文明类、检查通报类、项目管理类、监理管理类、总承包综合管理类等。1.6每月由项目公司汇总经公司批准的处罚单,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作为附件,办理下次工程进度款时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第二章工程创优奖罚措施2.1创出(超过)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一档次荣誉(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以外的),工程质量终验一次合格,有下列情形的,分别给予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不同的奖励:2.1.1创出“鲁班奖”的,给予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3万元(合同对奖罚标准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2.2.2创出省级优质工程的,给予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2万元(合同奖罚标准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2.2.3创出市级优质工程的,给予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奖励8万元,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2万元(合同对奖罚标准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2.3未履行或工程验收时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创优),另处以10元/平方米或5-50万元罚款(取其大值),作为违约补偿金;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申报优质结构的除外)。2.4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质量事故,由施工总承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另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相应的处罚:2.4.1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损失):施工总承包单位100万元罚款,监理单位2万元,处建设单位项目公司罚10000元;2.4.2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0.5~1亿元损失):施工总承包单位80万元罚款,监理单位1.5万元,处建设单位项目公司8000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2.4.3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0.1~0.5亿元损失):施工总承包单位50万元罚款,监理单位1万元,处建设单位项目公司5000元;2.4.4一般事故(3以下人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0.1亿元以下损失):施工总承包单位10万元罚款,监理单位0.8万元,处建设单位项目公司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项目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措施3.1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并创出投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达标标准高一档次荣誉,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奖励:3.1.1创出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程奖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1万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3.1.2创出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程奖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一次性奖励3万元、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1万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3.2未履行合同承诺,未创出投标文件承诺或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达标标准。由施工总单位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除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处施工总单位1万元罚款,作为经济补偿金。3.3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参照第九条处理。第四章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检查通报的奖罚措施4.1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给予相应的奖励:4.1.1在省质量、安全体系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表扬的工地或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1万元/次,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各6000元/次;4.1.2在市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点名通报表扬的工地,施工、监理、项目公司各单位各奖励5000元/次。4.2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的处罚:4.2.1在省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批评的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5000元/次,监理单位1000元/次,建设单位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主管人员500元/次;4.2.2在市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点名通报批评的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3000元/次,监理单位500元/次,建设单位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主管人员300元/次;4.2.3在集团和公司质量、安全大检查中点名通报批评的工地,处罚1000-5000元/次。4.3主管部门网站、电视台、报纸曝光批评的工地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监理单位1000元/次,建设单位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主管人员500元/次。第五章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奖罚措施5.1建设单位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有下列情况的,受公司相应的处罚款:5.1.1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未执行集团或地产公司文件,未贯彻落实,处罚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1.2对集团或地产公司文件执行不力,不按时按质上报工程管理季度通报、月度报表、活动总结、竣工资料等工作,处罚500-1000元/次;5.1.3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劳资纠纷,处理不当、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处罚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1.4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类检查、专题会议纪要内容和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整改的,处罚500-1000元/次。第六章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奖罚措施6.1监理单位工程管理有下列情况的,受以下处罚:6.1.1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不严或未按规定审批,该方案内容无针对性,或无专家论证和签字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监理单位处罚500-1000元/次;6.1.2主管部门检查,要求整改回复的,不落实不复查,或专题会议纪要内容不落实、不督促的监理单位,或弄虚作假的,对监理单位处罚500元/项;6.1.3对现场实际无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或技术负责人的)等审查不严,放任施工的,对监理单位处罚500元/项;6.1.4对重大安全隐患、质量隐患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没有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500元/项。第七章施工综合管理奖罚措施7.1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有下列情况的,受以下处罚:7.1.1某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整个工地或项目暂停施工的:7.1.1.1暂停15天内的,对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罚0.5-1万元,监理单位500元;7.1.1.2暂停16-30天的,对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罚1-2万元,监理单位1000元;7.1.1.3暂扣31-60天的,对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罚2-3万元;监理单位1500元;7.1.1.4暂扣61天以上的,对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罚3-5万元,监理单位2000元。以上暂停施工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另行给予经济补偿。7.2专业工程分包未报监理单位审批的,处罚2000元,并责令整改。分包给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单位施工的,处罚5000元/项,并责令辞退更换。7.3项目施工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1000元/项;有方案未报监理单位审批的,处罚500元/项;特殊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会签的,处罚5000元/项。7.4项目部未按配备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的,处罚1000元/人次;专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次。7.5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对于甲供材,没有办理出门手续,擅自偷运出工地或项目的,每发现或核实一次,处罚2000元或按偷运材料总价的1.1倍进行处罚(取其大值)。7.6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的,处罚1000-5000元/次;隐瞒不报的,处罚5000元-1万元/次。7.7主管部门检查后,要求整改回复的,预期不整改或不回复的,或弄虚作假欺骗主管部门的,处罚500-5000元/次。7.8施工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或因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原因(如节能、保温、墙体材料等),影响主体或竣工验收的,处罚2-5万元,延误工期的,按合同约定处罚,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另行赔偿。第八章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措施8.1混凝土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8.1.1打(压)桩工程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的;8.1.2灌注桩施工的混凝土试块留置数达不到要求的(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一组试件);8.1.3基坑位移偏差大于设计或国家规定允许值,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8.1.4基坑周边超载堆积物料的。8.2混凝土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8.2.1水泥进场时未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未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的;8.2.2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或取样不足、外购或造假的;8.2.3抗渗、抗冻混凝土未按设计要求配合比,未按要求留置试件进行相应的抗渗性能、抗冻融性能试验的;8.2.4现浇混凝土结构质量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的;设备基础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的。8.3混凝土工程质量存有一般缺陷,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一般项目规定,梁、板构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达不到90%,或有部份保护层厚度偏差超过国家规定质量检验数值的1.5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8.4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4.1严格计量制度,如施工现场砼、砂浆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过磅,处罚100元/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8.4.2柱涨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²,或厚度大于3cm,基础、墙板涨模面积大于100cm2,或厚度大于3.5cm,每处罚款200元。8.4.3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次或处。8.4.4框架结构拉结筋未预埋,采用其他方法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处罚50元/处。8.4.5施工现场必须有砼试块养护室,并有专人负责,否则除责令整改外给予罚款500元。8.4.6屋面、卫生间、厨房间、地下室、外墙(含门窗)、管道洞口四周等部位有渗漏现象,在竣工验收时未处理或处理后仍渗漏的,处罚1000元/处。8.5砌体工程(含二次结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2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8.5.1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砂浆或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或取样不足、造假的;8.5.2施工时所用砌块的产品龄期小于28天的。8.6砌体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进行处理、改整。每层、每一单位(元)中,每一单项数值允许偏差超过规定值三次的,每超一次处罚100-200元/处;严重不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倍处罚。具体情形如下:8.6.1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小于80%的;8.6.2砌体不按规定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位置、长度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8.6.3灰缝透亮和灰缝厚度小于5毫米的缺陷,其数量超过10个(每层三处)的;8.6.4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毫米(每层三处)的;8.6.5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毫米(每层三处)的;8.6.6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毫米(每层三处)的;大于15毫米加倍处罚,并责令返工重做。8.7施工现场砌体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7.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每处或每片墙罚款100元并返工重做;8.7.2构造柱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每处(按单个构造柱计算)罚款100元并返工重做;8.7.3砌体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厘米未设钢筋混凝土过梁,或过梁未按图纸要求绑扎钢筋的,每处罚款300元并返工重做;8.7.4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按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每处(按接头处)罚款100元并返工重做;8.7.5砌体圈梁位置、钢筋未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的,每处罚款300元并返工重做;8.7.6厕所、厨房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每处罚款200元并返工重做。8.8施工现场楼地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8.1梯段高度、休息平台高度和宽度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重做;8.8.2地坪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1m2,处罚款200元/处,并返工重做;8.8.3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在同一楼层内踢脚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凸出墙面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踢脚线8-10mm)超过5mm,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8.8.4在一个梯段内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经装修后高差超过10mm,每处罚款100元并返工重做;8.8.5凡有防渗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有渗漏或倒泛水现象的,处罚100元/处并返工重做;8.8.6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未做分隔处理(按轴线位置,或承重梁位置),处罚100元/条;8.8.7管道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锥体,处罚200元/处;8.8.8面层不同作法的楼地面其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200元。8.9施工现场门窗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9.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0mm,每樘罚款100元,并返工重做;8.9.2铝合金窗与墙体的连接件或缝隙间填充物未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设置,每樘罚款50元;8.9.3铝合金窗、塑钢门窗边框或扇与扇之间渗水,每处罚款500元;8.10.施工现场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10.1嵌入墙内的消防栓背面粉刷、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100元;8.10.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每一处罚款50元;8.10.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平整度严重不平,每发现一间(处)罚款100元;8.10.4外墙的窗台、雨篷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每处罚款100元,女儿墙压顶,阳台扶手坡向不符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8.10.5铝合金、塑钢窗的密封条、橡胶条必须到位,四周大角处短缺1cm以上,每处罚款200元;8.10.6内外墙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50cm2,每处罚款200元;8.10.7外窗台向两侧窗边伸出长度不一致,每处罚款100元。8.11施工现场屋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11.1屋面沿沟流水坡向不合理。造成积水深度超过10mm,每处罚款200元;8.11.2刚性屋面面层与女儿墙、烟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R线),或高度低于250mm。每处罚款500元;8.11.3刚性屋面分仓缝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炭化,造成嵌缝胶泥黏结不牢拉脱,每米长度罚款100元;8.11.4相邻隔热板高差超过10mm,每处罚款50元;8.11.5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其他墙面)交接处未按规定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200元;8.11.6落水管管箍松动或距离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300元。8.12施工现场暖卫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12.1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滴、漏水,每处罚款500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8.12.2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或未按规定安装,每处罚款200元;8.12.3厨、卫间预留洞应设置套管,套管预留长度符合地面施工后,还留有20~30mm长度。否则每处罚款200元;8.12.4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8.12.5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装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伸缩节间距不大于4mm,否则每处罚款300元。8.13施工现场电器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8.13.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罚款200元;8.13.2电气箱、柜等支架不牢固造成松动的,每件罚款300元;8.13.3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大于100mm的,每件罚款200元;8.13.4配电箱垂直度偏差,体高50cm以下,大于3mm,体高50cm以上,偏差大于5mm的,每件罚款200元;8.13.5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开关、插座的面板并列安装高差大于3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2mm的,每件罚款200元。第九章施工总包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措施9.1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9.1.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9.1.2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每项罚款100元;9.1.3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刚性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300元,拉结不坚固的,每处罚款200元;9.1.4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搭接扣件少于3只或搭接长度少于1M,每处罚款100元;9.1.5脚手片铺设要求:首层、中间层、施工层连续3层必须满铺,材质符合要求,四角绑扎牢固,每缺一处罚款50元;每发现一处探头板的,罚款200元;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每处罚款200元;每发现一处端头无防护罚款200元;9.1.6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未挂设验收牌的,每项罚款100元;9.1.7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每处罚款100元;钢管立杆采用搭接(除顶层架外)的,每处罚款200元;9.1.8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30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罚款3000元;9.1.9外脚手架搭设不及时,不能保证防护层高于操作层,操作层无临边防护措施,每缺一步架罚款1000元,如外墙无架施工,罚款1~5万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9.2施工现场基坑支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9.2.1基坑施工无支护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基坑深度超过3米无专项支护设计或设计方案未经审批的,每项罚款5000元。9.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00元。9.2.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处罚500-20000元/次,并责令停工整改。10.1施工现场“三宝”、“四口”防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10.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扣好帽带的,每人次罚款50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加倍处罚;10.1.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罚款3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10.1.3现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罚款100元;10.1.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深基坑、阳台、雨蓬、楼板、屋面)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搭设防护措施,并牢固可靠,否则每处罚款100元。10.2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10.2.1未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未审批或未按方案施工的,处罚100-1000元;10.2.2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罚款1000-10000元,并限期改整;10.2.3施工现场同一配电场所,TN-C系统与TN-S系统混用的,处罚500-5000元,并限期改整;10.2.4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否则每缺一箱或箱内每缺一项电气装置罚款200元;10.2.5施工用电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每处罚款500元,配电箱机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作保护接零,每处罚款100元;10.2.6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严禁电线任意勾挂,一经发现,每处罚款100元;10.2.7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罚款100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等措施的,每一处罚款100元;10.2.8在TN-S系统中,PE零线未单独敷设,重复接地未与PE线相连接的,每处罚款200元;10.2.9在TN-S系统中,PE线与N线相连接的,每处罚款500元,接地体采用螺纹钢连接的或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11.1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人用两货梯、塔吊、机具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11.1.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审批或未按方案施工的,处罚100-500元;11.1.2机械分包安拆的,分包给无专业资质单位的,处罚500-1000元;11.1.3安装完毕,安拆单位未自检,未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及行业有关主管部门核验合格擅自使用的,每次处罚500-2000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1.1.4无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采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限位的,每项罚款50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级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项罚款500元;11.1.5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0元;11.1.6现场钢丝绳使用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或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11.1.7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扇罚款50元,防护门没有及时关闭的,每处罚款100元;11.1.8架体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11.1.9塔吊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11.1.10电器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1000元;11.1.11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的,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11.1.12机械操作开关,使用倒顺开关的,每处处罚200元;11.1.13气割作业时,氯气瓶、乙炔和焊枪三者之间不得少于10米安全距离,违者一经查到,罚款200元;11.1.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发现无证上岗或操作证过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第十章文明施工管理奖罚措施12.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12.1.1夜间施工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违反规定被有关部门查获的,罚款1000元;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现场梵烧有毒、有害物质的,罚款1000元;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罚款500元;12.2.2申办排污许可证,工地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必须有计划按规定组织排水,否则罚款200元;12.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改,违者罚款2000-5000元;12.2.4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归堆或及时清除,违者每项罚款200元;12.2.5在建工程严禁住人,违者罚款50元/人/天;12.2.6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设置的;每项罚款500元。12.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12.3.1施工现场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五牌一图(有地方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每缺一牌或一图罚款200元;12.3.2现场材料标识牌要求齐全、内容正确完整。现场材料无标识的,罚款300元。标识不齐全、不正确完整的,罚款100元;12.3.3现场安全警示牌要求齐全、规范、显目。无警示牌的,每块(处)罚款300元。第十一章附则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13.1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13.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合同协议中对奖罚有约定的按照合同协议执行。13.3本办法由*********地产公司负责解释。“合同”与“工程项目奖罚管理”矛盾之处,以合同为准。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发)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1、图纸:1套(另发)2、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3)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4)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6)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7)JGJ28-1986《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8)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9)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10)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1)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如有新标准、规范,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图集按省、市、行业通用图集。3、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1)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JGJ53-19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小写: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支付条件(付款偏离需重点说明)。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日期:年月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商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投标总价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2-1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表2-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23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动保险及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建筑安装工程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其他)..............税金合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合计表2-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2-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小计2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小计合计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1人工小计2材料小计3机械小计合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2-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表2-9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组成(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小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2-10甲控设备材料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表2-11乙供材料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三、辅助资料表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桩基类型桩基深度中标价其它情况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投标人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中标价其它情况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1.项目主管2.其他人员…二、现场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3.质量管理4.材料管理5.计划管理6.安全管理…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分包项目主要内容估算价格分包单位名称、地址做过同类工程的情况表3.5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单位:人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3 “****************************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共53页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一、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三、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五、雨、夏季施工措施;六、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七、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一、临时设施布置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二、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