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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2-2002_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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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2—2002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buildingfoundation2002—04—01发布2002—05—01实施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buildingfoundationGB50202-2002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5月1日中国建筑资讯网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2002北京第11页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9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4.1.5、4.1.6、5.1.3、5.1.4、5.1.5、7.1.3、7.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二◦◦二年四月一日第11页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上海市江西中路406号、邮编:200002、E-mail:zgs@sfec.sh.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同济大学洚袖21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銀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主要起草人:桂业琨叶柏荣吴春林李耀刚李耀良陈希泉高宏兴郭书泰缪俊发李康俊邱式中钱建敏刘德林第11页 目次1总则72术语83基本规定104地基114.1-般规定114.2灰土地基114.3砂和砂石地基124.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124.5粉煤灰地基134.6强夯地基144.7注浆地基144.8预压地基154.9振冲地基164.10高压喷射注浆地基174.11水泥土搅拌桩地基174.12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184.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台地基184.14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194.15砂桩地基205桩基础215.1-般规定215.2静力压桩225.3先张法预应力管桩235.4混凝土预制桩245.5钢桩265.6混凝土灌注桩276土方工程306.1-般规定30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6.2土方开挖30第11页 1.1土方回填312基坑工程337.1-般规定337.2排桩墙支护工程347.3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357.4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357.5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367.6地下连续墙377.7沉井与沉箱387.8降水与排水40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42附录A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要点43A.1-般规定43A.2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43A.3深基础施工勘察要点44A.4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勘察要点44A.5施工勘察报告44附录B塑料排水带的性能45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本规范用词说明46第11页 1总贝1j1.0.1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1页 1术语2.0.1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foundation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2.0.2重锤夯实地基heavytampingfoundation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2.0.3强夯地基dynamicconsolidationfoundation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2.0.4注浆地基groutingfoundation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2.0.5预压地基preloadingfoundation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2.0.6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groutingfoundation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2.0.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soil-cementmixedpilefoundation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2.0.8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soil-limecompactedcolumn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2.0.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ementflyashgravelpile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第11页 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2.0.10锚杆静压桩pressedpilebyanchorrod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利用锚杆将桩分节压入土层中的沉桩工艺。锚杆可用垂直土锚或临时锚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锚。第11页 1基本规定3.0.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3.0.4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3.0.5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第11页 1地基1.1一般规定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4.1.2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髙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1.2灰土地基4.2.1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4.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2.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第11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2配合比设计要求按拌和时的体积比3压实系数设计要求现场实测一般项目1石灰粒径mm彡5筛分法2土料有机质含量%彡5试验室焙烧法3土颗粒粒径mm^15筛分法4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2烘干法5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mm±50水准仪1.1砂和砂石地基4.3.1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4.3.2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4.3.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4.3.4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3.4的规定。表4.3.4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2配合比设计要求检查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3压实系数设计要求现场实测一般项目1砂石料有机质含量%彡5焙烧法2砂石料含泥量%彡5水洗法3石料粒径mm彡100筛分法4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2烘干法5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mm±50水准仪1.2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4.1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第13页 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m2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4.4.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4.4.3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验。1.1.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4的规定。表4.4.4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土工合成材料强度%彡5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2土工合成材料延伸率%彡3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3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一1土工合成材料搭接长度mm彡300用钢尺量般2土石料有机质含量%彡5焙烧法项3层面平整度mm彡20用2m靠尺巨4每层铺设厚度mm±25水准仪1.2粉煤灰地基4.5.1施工前应检查粉煤灰材料,并对基槽清底状况、地质条件予以检验。4.5.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4.5.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地基的承载力。4.5.4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4的规定。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表4.5.4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压实系数设计要求现场实测2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一般项目1粉煤灰粒径mm0.001〜2.000过筛2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彡70试验室化学分析3烧失量%^12试验室烧结法4每层铺筑厚度mm±50水准仪5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2取样后试验室确定第13页 表4.7.4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1.1强夯地基4.6.1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4.6.2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4.6.3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4.6.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表4.6.4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地基强度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2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l夯锤落距mm±300钢索设标志一2锤重kg±100称重般3夯击遍数及顺序设计要求计数法项4夯点间距mm±500用钢尺量巨5夯击范围(超出基础范围距离)设计要求用钢尺星6前后两遍间歇时间设计要求1.2注浆地基4.7.1施工前应掌握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设备应确保正常运转。4.7.2施工中应经常抽查浆液的配比及主要性能指标,注浆的顺序、注浆过程中的压力控制等。4.7.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注浆体强度、承载力等。检查孔数为总量的2%〜5%,不合格率大于或等于20%时应进行二次注浆。检验应在注浆后15d(砂土、黄土)或60d(粘性土)进行。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7.4注浆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7.4的规定。第15页 表4.7.4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巨项查检值许允或差偏许允法方查检值数位会一、与主控项目11原材料检验求要计设书证格检合送品样产抽查或机有纖及模量量粒细會.用浆:把匪%502-2-c3VV<验试室验试量数量含指含量物性粒砂机塑粘含有±:粘用浆:把%%%a验试室验试量度失细烧煤粉时同于粗不泥水的用使验试室验试%3V数模玻水33+-52-检送样抽液浆^子化他求要计设书证格检合送品样产抽查或2度强体浆:把求要计设验检样取3力载承基地求要计设法方定规按一般项目11差误量称料材浆:把种各%3V查抽2位孔浆腿o2士量尺钢用3深孔浆腿oo11士度长管浆注测量4_参计设*(压浆:把%o11士数读力压查检1.1预压地基4.8.1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监测措施,沉降、孔隙水压力等原始数据,排水设施,砂井(包括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位置。塑料排水带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4.8.2堆载施工应检查堆载高度、沉降速率。真空预压施工应检查密封膜的密封性能、真空表读数等。4.8.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地基土的强度及要求达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8.4预压地基和塑料排水带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8.4的规定。第15页 表4.7.4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预压载荷%彡2水准仪2固结度(与设计要求比)%彡2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3承载力或其他性能指标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一般项目1沉降速率(与控制值比)%±10水准仪2砂井或塑料排水带位置mm±100用钢尺量3砂井或塑料排水带插入深度mm±200插入时用经纬仪检查4插入塑料排水带时的回带长度mm彡500用钢尺量5塑料排水带或砂井高出砂垫层距离mm彡200用钢尺量6插入塑料排水带的回带根数%<5目测注:如真空预压,主控项目中预压载荷的检查为真空度降低值<2%1.1振冲地基4.9.1施工前应检查振冲器的性能,电流表、电压表的准确度及填料的性能。4.9.2施工中应检查密实电流、供水压力、供水量、填料量、孔底留振时间、振冲点位置、振冲器施工参数等(施工参数由振冲试验或设计确定)。4.9.3施工结束后,应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做地基强度或地基承载力检验。4.9.4振冲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9.4的规定。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表4.9.4振冲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4扁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填料粒径设计要求抽样检查主密实电流(粘性土)A50〜55电流表读数控2密实电流(砂性土或粉土)A40〜50项(以上为功率30kW振冲器)目密实电流(其他类型振冲器)A01.5〜2.0电流表读数,A。为空振电流3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1填料含泥量%<5抽样检查1般项目2振冲器喷水中心与孔径中心偏差mm彡50用钢尺量3成孔中心与设计孔位中心偏差mm彡100用钢尺量4粧体直径mm<50用钢尺量5孔深mm±200量钻杆或重锤测第15页 1.1高压喷射注浆地基4.10.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等的质量,桩位,压力表、流量表的精度和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的性能等。4.10.2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4.10.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粧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4.10.4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0.4的规定。表4.10.4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水泥及外掺剂质量符合出i厂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2水泥用量设计要求查看流量表及水泥浆水灰比3粧体强度或完整性检验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4地基承载力设计卜要求按规定方法一般项目1钻孔位置mm彡50用钢尺量2钻孔垂直度%^1.5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3孔深mm±200用钢尺量4注浆压力按设定参数指标查看压力表5粧体搭接mm>200用钢尺量6粧体直径mm彡50开挖后用钢尺量7粧身中心允许偏差^0.2D开挖后粧顶下500mm处用钢尺量,D为粧径1.2水泥土搅拌桩地基4.11.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4.11.2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4.11.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4.11.4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11.5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5的规定。第19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水泥及外掺剂质量设计卜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控2水泥用量参数指标查看流量计项3粧体强度设计要求按规定办法巨4地基承载力设计卜要求按规定办法1机头提升速度m/min^0.5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2粧底标高mm±200测机头深度般3粧顶标高mm+100-50水准仪(最上部500mm不计入)项4粧位偏差mm<50用钢尺量巨5粧径<0.04D用钢尺量,D为粧径6垂直度%^1.5经纬仪7搭接mm>200用钢尺量1.1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4.12.1施工前应对土及灰土的质量、桩孔放样位置等做检查。4.12.2施工中应对桩孔直径、桩孔深度、夯击次数、填料的含水量等做检查。4.12.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成桩的质量及地基承载力。1.1.4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2.4的规定。表4.12.4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粧体及粧间土干密度设计要求现场取样检查控2粧长mm+500测粧管长度或垂球测孔深项3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的方法目4粧径mm-20用钢尺量1土料有机质含量%彡5试验室焙烧法一2石灰粒径mm彡5筛分法般项3粧位偏差满堂布粧<0.40D条基布粧<0.25D用钢尺量,D为粧径目4垂直度%彡1.5用经纬仪测粧管5粧径mm-20用钢尺量注:粧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1.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4.13.1水泥、粉煤灰、砂及碎石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13.2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第19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原材料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控2粧径mm-20用钢尺量或计算填料量项3桩身强度设计要求查28d试块强度巨4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的办法1桩身完整性按粧基检测技术规范按粧基检测技术规范般2粧位偏差满堂布粧<0.40D条基布粧<0.25D用钢尺量,乃为粧径项3粧垂直度%^1.5用经纬仪测粧管巨4粧长mm+100测粧管长度或垂球测孔深5褥垫层夯填度^0.9用钢尺量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4.13.3施工结束后,应对粧顶标高、粧位、粧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禪塾层的质量做检查。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3.4的规定。表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粧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注:1夯填度指夯实后的褥垫层厚度与虚体厚度的比值。2粧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1.1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4.14.1水泥及夯实用土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14.2施工中应检查孔位、孔深、孔径、水泥和土的配比、混合料含水量等。4.14.3施工结束后,应对桩体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做检验,褥垫层应检查其夯填度。4.14.4夯实水泥土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4.4的规定。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14.5夯扩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可按本节执行。第19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1粧径mm-20用钢尺量控2粧长mm+500测粧孔深度项3粧体干密度设计要求现场取样检查巨4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的方法1土料有机质含量%彡5焙烧法2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2烘干法3土料粒径mm彡20筛分法般项目4水泥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5粧位偏差满堂布粧<0.40D用钢尺量,乃为粧条基布粧彡0.25D径6粧孔垂直度%彡1.5用经纬仪测粧管7褥垫层夯填度^0.9用钢尺量注:见表4.13.4。1.1砂桩地基4.15.1施工前应检查砂料的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样桩的位置等。4.15.2施工中检查每根砂桩的桩位、灌砂量、标高、垂直度等。4.15.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被加固地基的强度或承载力。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4.15.4砂桩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5.4的规定。表4.15.4砂桩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灌砂量%彡95实际用砂量与计算体积比2地基强度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3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一般项目1砂料的含泥量%彡3试验室测定2砂料的有机质含量%彡5焙烧法3粧位mm彡50用钢尺量4砂粧标高mm±150水准仪5垂直度%彡1.5经纬仪检查粧管垂直度第23页 1桩基础1.1—般规定5.1.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5.1.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当粧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粧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粧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表5.1.3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壳差(mm)项项目允许偏差1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100+0.01孖150+0.01孖2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3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2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1)最外边的桩(2)中间桩1/3桩径或边长1/2桩径或边长注:好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髙至少要比设计标髙髙出0.5m,粧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粧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第23页 序号成孔方法桩径允许偏差(mm)垂直度允许偏差(%)桩位允许>扁差(mm)1〜3根、单排粧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粧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泥浆护壁钻孔桩1000mm±50<1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150D>1000mm±50100+0.01H150+0.01H2套管成孔灌注桩D^500mm-20<170150D>500mm1001503千成孔灌注桩-20<1701504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50<0.550150钢套管护壁+50<1100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B为设计桩径。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5.1.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5.1.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5.1.8除本规范第5.1.5、5.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1.1静力压桩5.2.1静力压桩包括锚杆静压桩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5.2.2施工前应对成品桩(锚杆静压成品桩一般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M故外观及强度检验,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辑袖a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5.2.3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第23页 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5.2.4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5.2.5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2.5的规定。表5.2.5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粧体质量检验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2粧位偏差见本规范表5.1.3用钢尺量3承载力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成品粧质量:外观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直观角深度<10mm,蜂窝面1外形尺寸积小于总面积0.5%见本规范表5.4.5见本规范表5.4.5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钻芯试压2硫擴胶泥质量(半成品)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一电焊接粧: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5.5.4—2见本规范表5.5.4—2般项接粧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巨3硫磺胶泥接桩:胶泥min<2秒表测定浇注时间浇注后停歇时间min>7秒表测定4电^旱条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5压粧压力(设计有要求时)%±5查压力表读数6接粧时上下节平面偏差接mm<10用钢尺量粧时节点弯曲矢高<1/1000/用钢尺量,/为两节粧长7粧顶标高mm±50水准仪1.1先张法预应力管桩5.3.1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桩,接桩用电焊条等产品质量。5.3.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头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5.3.3施工结束后,应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验。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3.4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5.3.4的规定。第23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粧体质量检验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2粧位偏差见本规范表5.1.3用钢尺量3承载力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直观成均匀、粧顶处无孔隙品粧径mm±5用钢尺量1粧管壁厚度mm±5用钢尺量质粧尖中心线mm<2用钢尺量1般项目量顶面平整度mm10用水平尺量粧体弯曲<1/1000/用钢尺量,/为粧长接粧: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5.5.4-2见本规范表5.5.4-22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上下节平面偏差mm<10用钢尺量节点弯曲矢高<1/1000/用钢尺量,/为两节粧长3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现场实测或查沉粧记录4粧顶标高mm±50水准仪1.1混凝土预制桩5.4.1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5.4.1)、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5.4.2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5.4.3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5.4.4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4.5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4.5的规定。第31页 表5.4.1预制桩钢筋骨架j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1主筋距粧顶距离±5用钢尺量控2多节粧锚固钢筋位置5用钢尺量项3多节粧预埋铁件±3用钢尺量目4主筋保护层厚度±5用钢尺量1主筋间距±5用钢尺量1般项目2粧尖中心线10用钢尺量3箍筋间距±20用钢尺量4粧顶钢筋网片±10用钢尺量5多节粧锚固钢筋长度±10用钢尺量表5.4.5钢筋混凝土预制則桩的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粧体质量检验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2粧位偏差见本规范表5.1.3用钢尺量3承载力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一般项目1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现场预制时)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2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现场预制时)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称量及查试块记录3成品粧外形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0.5%直观4成品粧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深度<20mm,宽度<0.25mm,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有侵蚀地区及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粧不适用5成品粧尺寸:横截面边长桩顶对角线差粧尖中心线粧身弯曲矢高粧顶平整度mmmmmmmm±5<10<10<1/1000/<2用钢尺量用钢尺量用钢尺量用钢尺量,l为粧长用水平尺量洚袖21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第31页 续表5.4.5项序检杳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倌检杳方法单位数值电焊接粧:焊缝质量见本规范表5.5.4-2见本规范表5.5.4-2电焊结束后停歇min>1.0秒表测定6时间上下节平面偏差mm<10用钢尺量般项节点弯曲矢高<1/1000/用钢尺量,/为两节粧长7硫磺胶泥接粧:胶泥浇注时间min<2秒表测定目浇注后停歇时间min>7秒表测定8粧顶标高mm±50水准仪9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现场实测或查沉粧记录1.1钢桩5.5.1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钢桩,成品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表5.5.4-1的规定。5.5.2施工中应检查钢桩的垂直度、沉入过程、电焊连接质量、电焊后的停歇时间、桩顶锤击后的完整状况。电焊质量除常规检查外,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5.5.3施工结束后应做承载力检验。洚袖21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5.5.4钢桩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5.4-1及表5.5.4-2的规定。表5.5.4-1成品钢粧j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钢粧外径或断面尺寸:粧端粧身±0.5%D士m用钢尺量,乃为外径或边长2矢高<1/1000/用钢尺量,/为粧长第31页 续表5.5.4-1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一般项目1长度mm±10用钢尺量2端部平整度mm彡2用水平尺量3H钢粧的方正度力>300h<3001mmmmt+r"^8T+T"^6用钢尺量,h、T、T见图示T4端部平面与粧中心线的倾斜值mm彡2用水平尺量表5.5.4-2钢粧施工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1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1粧位偏差见本规范表5.1.3用钢尺量项目2承载力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电焊接粧焊缝:(1)上下节端部错口(外径>700mm)mm彡3用钢尺量(外径<700mm)mm彡2用钢尺量1(2)焊缝咬边深度mm^0.5焊缝检查仪1般项目(3)焊缝加强层高度mm2焊缝检查仪(4)焊缝加强层宽度mm2焊缝检查仪(5)焊缝电焊质量外观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直观(6)焊缝探伤检验满足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2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min>1.0秒表测定3节点弯曲矢高<1/1000/用钢尺量,/为两节粧长4粧顶标高mm±50水准仪5停锤标准设计要求用钢尺量或沉粧记录1.1混凝土灌注桩5.6.1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6.2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第31页 5.6.4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6.4-1、表5.6.4-2的规定。表5.6.4-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控项巨1主筋间距±10用钢尺量2长度±100用钢尺量一般项目1钢筋材质检验设计要求抽样送检2箍筋间距±20用钢尺量3直径±10用钢尺量表5.6.4-2混凝土灌注粧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粧位见本规范表5.1.4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粧中心2孔深mm+300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粧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5.6.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第31页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3粧体质量检验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粧尖下50cm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4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5承载力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按基粧检测技术规范一般项目1垂直度见本规范表5.1.4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吊垂球2粧径见本规范表5.1.4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人工挖孔粧不包括内衬厚度3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1.15〜1.20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4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m0.5〜1.0目测5沉渣厚度:端承粧摩擦粧mmmm彡50彡150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6混凝土坍落度:水下灌注干施工mmmm160〜22070〜100坍落度仪7钢筋笼安装深度mm±100用钢尺量8混凝土充盈系数>1检查每根粧的实际灌注量9粧顶标高mm+30-50水准仪,需扣除粧顶浮浆层及劣质粧体续表5.6.4-2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6.5人工挖孔桩、嵌岩桩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节执行。第31页 6土方工程6.1—般规定6.1.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6.1.2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6.1.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6.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6.1.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6.1.6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6.2土方开挖6.2.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6.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6.2.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第31页 表6.2.3临时性挖方边坡值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F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硬、塑1:1.00—1:1.25软1: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淮。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项目校基挖方场地平整地(路)面基层检验方法基坑基槽人工机械管沟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主控项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50+300-100+500-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巨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用2m靠尺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和楔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6.2.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2.4的规定。表6.2.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6.1土方回填6.3.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6.3.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6.3.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第31页 压买机具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平碾250〜3006—8振动压实机250—3503—4柴油打夯机200—2503—4人工打夯<2003—46.3.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3.4的规定。洚袖21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表6.3.4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粧基场地平整地(路)检查方法基坑基槽人工机械管沟面基础层主控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项巨2分层压实系数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_.1回填土料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般2分层厚度及设计要求水准仪及项含水量抽样检查巨3表面平整度2020302020用靠尺或水准仪第33页 7基坑工程7.1—般规定7.1.1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7.1.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1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3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第4章、第5章及本章7.2、7.3、7.4、7.6、7.7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1.4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7.1.5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7.1.6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第33页 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7.2排桩墙支护工程7.2.1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7.2.2灌注桩、预制桩的检验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钢板桩均为工厂成品,新桩可按出厂标准检验,重复使用的钢板桩应符合表7.2.2-1的规定,混凝土板桩应符合表7.22-2的规定。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表7.2.2-1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验标准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粧垂直度%<1用钢尺量2粧身弯曲度<2%l用钢尺量,i为粧长3齿槽平直度及光滑度无电焊渣或毛刺用lm长的粧段做通过试验4粧长度不小于设计长度用钢尺量第33页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粧长度mm+100用钢尺量2粧身弯曲度<0.1%l用钢尺量,i为粧长一般项目l保护层厚度mm±5用钢尺量2模截面相对两面之差mm5用钢尺量3粧尖对粧轴线的位移mm10用钢尺量4粧厚度mm+100用钢尺量5凹凸槽尺寸mm±3用钢尺量7.2.3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控制范围内。7.2.4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粧墙支护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近构筑物的安全。7.3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7.3.1水泥土墙支护结构指水泥土搅拌桩(包括加筋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所构成的围护结构。7.3.2水泥土搅拌桩及高压喷射注浆桩的质量检验应满足本规范第4章4.10、4.11的规定。7.3.3加筋水泥土桩应符合表7.3.3的规定。表7.3.3加筋水泥土桩质量检验标准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型钢长度mm±10用钢尺量2型钢垂直度%<1经纬仪3型钢插入标高mm±30水准仪4型钢插入平面位置mm10用钢尺量7.4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7.4.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4.2—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第37页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方式施工。7.4.3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7.4.4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7.4.5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4.5的规定。表7.4.5描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巨1锚杆土钉长度mm±30用钢尺量2锚杆锁定力设计要求现场实测1锚杆或土钉位置mm±100用钢尺量一2钻孔倾斜度o±1测钻机倾角般3浆体强度设计要求试样送检项4注浆量大于理论计算浆量检查计量数据巨5土钉墙面厚度mm±10用钢尺量6墙体强度设计要求试样送检7.3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7.5.1支撑系统包括围囹及支撑,当支撑较长时(一般超过15m),还包括支撑下的立柱及相应的立柱桩。7.5.2施工前应熟悉支撑系统的图纸及各种计算工况,掌握开挖及支撑设置的方式、预顶力及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7.5.3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及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如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7.5.4全部支撑安装结束后,仍应维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直至支撑全部拆除。7.5.5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5.6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6的规定。第37页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量主1支撑位置:标高mmmm30水准仪控平面100用钢尺量项巨2预加顶力kN±50油泵读数或传感器1围囹标高mm30水准仪2立柱粧参见本规范第5章参见本规范第5章般项目3立柱位置:标高mm30水准仪平面50用钢尺量4开挖超深(开槽放支撑不在此范围)mm<200水准仪5支撑安装时间设计要求用钟表估测7.3地下连续墙7.6.1地下连续墙均应设置导墙,导墙形式有预制及现浇两种,现浇导墙形状有“L”型或倒“L”型,可根据不同土质选用。7.6.2地下墙施工前宜先试成槽,以检验泥浆的配比、成槽机的选型并可复核地质资料。7.6.3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其抗渗质量标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执行。7.6.4地下墙槽段间的连接接头形式,应根据地下墙的使用要求选用,且应考虑施工单位的经验,无论选用何种接头,在浇注混凝土前,接头处必须刷洗干净,不留任何泥砂或污物。7.6.5地下墙与地下室结构顶板、楼板、底板及梁之间连接可预埋钢筋或接驳器(锥螺纹或直螺纹),对接驳器也应按原材料检验要求,抽样复验。数量每500套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抽查3件,复验内容为外观、尺寸、抗拉试验等。7.6.6施工前应检验进场的钢材、电焊条。已完工的导墙应检查其净空尺寸,墙面平整度与垂直度。检查泥浆用的仪器、泥浆循环系统应完好。地下连续墙应用商品混凝土。7.6.7施工中应检查成槽的垂直度、槽底的淤积物厚度、泥浆比重、钢筋笼尺寸、浇注导管位置、混凝土上升速度、浇注面标高、地下墙连接面的清洗程度、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锁口管或接头箱的拔出时间及速度等。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6.8成槽结束后应对成槽的宽度、深度及倾斜度进行检验,重要结构每段槽段都第37页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检查,一般结构可抽查总槽段数的20%,每槽段应抽查1个段面。7.6.9永久性结构的地下墙,在钢筋笼沉放后,应做二次清孔,沉渣厚度应符合要求。7.6.10每50m3地下墙应做1组试件,每幅槽段不得少于1组,在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土方。7.6.11作为永久性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土方开挖后应进行逐段检查,钢筋混凝土底板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7.6.12地下墙的钢筋笼检验标准应符合本规范表5.6.4-1的规定。其他标准应符合表7.6.12的规定。表7.6.12地下墙质量检验标准项序允许偏差或允许倌检杳方法检查项目单位数值主墙体强度杳试件记录或取芯试控1设计要求压项2垂直度:永久结构1/300测声波测槽仪或成槽巨临时结构1/150机上的监测系统1导墙尺寸宽度墙面平整度mmW+40用钢尺量,W为地下墙设计厚度mm<5用钢尺量导墙平面位置mm±10用钢尺量2沉渣厚度:永久结构mm彡100重锤测或沉积物测定一临时结构mm彡200仪测般3槽深mm+100重锤测项4混凝土坍落度mm180〜220坍落度测定器巨5钢筋笼尺寸见本规范表5.6.4-1见本规范表5.6.4-16地下墙表面平永久结构临时结构mm<100<150此为均匀粘土层,松散整度mm及易坍土层由设计决定插入式结构mm<207永久结构时的水平向mm^10用钢尺量预埋件位置垂直向mm彡20水准仪7.3沉井与沉箱7.7.1沉井是下沉结构,必须掌握确凿的地质资料,钻孔可按下述要求进行:1面积在200m2以下(包括200m2)的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可布置在中心位置)。辑袖a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2面积在200m2以上的沉井(箱),在四角(圆形为相互垂直的两直径端点)应各布置一个钻孔。第37页 表7.8.2降水类型及适用条件3特大沉井(箱)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钻孔。4钻孔底标高应深于沉井的终沉标高。5每座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提供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含量资料。7.7.2沉井(箱)的施工应由具有专业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7.7.3沉井制作时,承垫木或砂垫层的采用,与沉井的结构情况、地质条件、制作高度等有关。无论采用何种型式,均应有沉井制作时的稳定计算及措施。7.7.4多次制作和下沉的沉井(箱),在每次制作接高时,应对下卧层作稳定复核计算,并确定确保沉井接高的稳定措施。7.7.5沉井采用排水封底,应确保终沉时,井内不发生管涌、涌土及沉井止沉稳定。如不能保证时,应采用水下封底。7.7.6沉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7.7.7沉井(箱)在施工前应对钢筋、电焊条及焊接成形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检验。如不用商品混凝土,则应对现场的水泥、骨料做检验。7.7.8混凝土浇注前,应对模板尺寸、预埋件位置、模板的密封性进行检验。拆模后应检查浇注质量(外观及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下沉。浮运沉井尚需做起浮可能性检查。下沉过程中应对下沉偏差做过程控制检查。下沉后的接高应对地基强度、沉井的稳定做检查。封底结束后,应对底板的结构(有无裂缝)及渗漏做检查。有关渗漏验收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7.7.9沉井(箱)竣工后的验收应包括沉井(箱)的平面位置、终端标高、结构完整性、渗水等进行综合检查。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7.10沉井(箱)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7.10的要求。第41页 表7.8.2降水类型及适用条件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下沉前必须达到70%设计强度)查试件记录或抽样送检2封底前,沉井(箱)的下沉稳定mm/8h<10水准仪3封底结束后的位置:刃脚平均标高(与设计标高比)刃脚平面中心线位移四角中任何两角的底面高差mm<100<1%H<1%l水准仪经纬仪,H为下沉总深度,H<10m时,控制在100mm之内水准仪,l为两角的距离,但不超过300mm,l<10m时,控制在100mm之内一般项目1钢材、对接钢筋、水泥、骨料等原材料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质保书或抽样送检2结构体外观无裂缝,无风窝、空洞,不露筋直观3平面尺寸:长与宽曲线部分半径两对角线差预埋件%%%mm±0.5±0.51.020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100mm之内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50mm之内用钢尺量用钢尺量4下沉过程中的偏差高差%1.5〜2.0水准仪,但最大不超过1m平面轴线<1.5%H经纬仪,H为下沉深度,最大应控制在300mm之内,此数值不包括高差引起的中线位移5封底混凝土坍落度cm18〜22坍落度测定器注:主控项目3的三项偏差可同时存在,下沉总深度,系指下沉前后刃脚之高差。7.3降水与排水7.8.1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7.8.2对不同的土质应用不同的降水形式,表7.8.2为常用的降水形式。第41页 表7.8.2降水类型及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降水类型渗透系数(cm/s)可能降低的水位深度(m)轻型井点10一2〜10一53〜6多级轻型井点6〜12喷射井点10—3〜10—68〜20电渗井点<10一6宜配合其他形式降水使用深井井管彡10一5>107.8.3降水系统施工完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7.8.4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7.8.5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7.8.6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8.6的规定。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表7.8.6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序检查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排水沟坡度%◦1〜2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2井管(点)垂直度%1插管时目测3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彡150用钢尺量4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mm彡200水准仪5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mm彡5检查回填料用量6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kPa>60真空度表喷射井点kPa>93真空度表7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轻型井点mm80〜100用钢尺量喷射井点mm120〜150用钢尺量第41页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8.0.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8.0.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8.0.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8.0.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8.0.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第77页 附录A地基与基础施工勘察要点A.1—般规定A.1.1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详勘阶段难以查清时;2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3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4施工中,地基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5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6建(构)筑物有特殊要求,或在施工时出现新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时。A.1.2施工勘察应针对需要解决的岩土工程问题布置工作量,勘察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施工验槽、钻探取样和原位测试等。A.2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A.2.1基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A.2.2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A.2.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辑袖awww.sinoaec.com《wmASlM留H■誶01铼_龈舜凿辑》璘韋簕<4n:GBS202-2002@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A.2.4采用轻型动力触探进行基槽检验时,检验深度及间距按表A.2.4执行:表A.2.4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深度及间距表(m)排列方式基槽宽度检验深度检验间距中心一排<0.81.21.0〜1.5m视地层复杂情况定两排错开0.8〜2.01.5梅花型>2.02.1A.2.5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第77页 1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2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A.2.6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A.3深基础施工勘察要点A.3.1当预制打入桩、静力压桩或锤击沉管灌注桩的入土深度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对桩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应核查桩端下主要受力层范围内的标准贯入击数和岩土工程性质。A.3.2在单柱单桩的大直径桩施工中,如发现地层变化异常或怀疑持力层可能存在破碎带或溶洞等情况时,应对其分布、性质、程度进行核查,评价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A.3.3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应逐孔进行持力层岩土性质的描述及鉴别,当发现与勘察资料不符时,应对异常之处进行施工勘察,重新评价,并提供处理的技术措施。A.4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勘察要点A.4.1根据地基处理方案,对勘察资料中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核查和补充;对详勘阶段遗留问题或地基处理设计中的特殊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勘察,提供地基处理所需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评价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对环境的影响。A.4.2当地基处理施工中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施工勘察,查明原因,为调整、变更设计方案提供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并提供处理的技术措施。A.5施工勘察报告A.5.1施工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目的和要求;3原因分析;4工程安全性评价;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5处理措施及建议。第77页 型号ABCD厚度>3.5>4.0>4.5>6附录B塑料排水带的性能B.0.1不同型号塑料排水带的厚度应符合表B.0.1。表B.0.1不同型号塑料排水带的厚度(mm)B.0.2塑料排水带的性能应符合表B.0.2。项目单位A型B型C型条件纵向通水量3/cm/s^15彡25彡40侧压力滤膜渗透系数cm/s彡5X10—4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滤膜等效孔径Um<75以认8计,乃为孔径复合体抗拉强度(干态)kN/10cm^1.0^1.3^1.5延伸率10%时滤膜抗拉强度干态N/cm^15彡25彡30延伸率10%时湿态彡10彡20彡25延伸率15%时,试件在水中浸泡24h滤膜重度N/m2—0.8—注:1A型排水带适用于插入深度小于15m。2B型排水带适用于插入深度小于25m。3C型排水带适用于插入深度小于35m。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表B.0.2塑料排水带的性能第77页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筑龙网www.sinoaec.co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编号:GB50202-2002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第7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designofresidentialbuildingsJGJ242—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0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42—2011,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其中,第4.3.2、8.4.3、10.1.1、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3日第77页 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雪佩李立晓黄祖凯张文才李逢元王金元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丁新亚林洪思粟卫权万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丁杰张宜陈汉民李长海王东林汪军周名嘉冯志文徐华李炳华钟景华1总则1.0.1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1.0.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并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1.0.4住宅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77页 2术语2.0.1住宅单元residentialbuildingunit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2.0.2套(户)型dwellingunit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和厨卫组成的成套住宅单位。2.0.3家居配电箱houseelectrical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及终端配电的设备箱。2.0.4家居配线箱(HD)housetele-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息传输线缆的接入及匹配的设备箱。2.0.5家居控制器(HC)housecontroller住宅套(户)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2.0.6家居管理系统(HMS)housemanagementsystem将住宅建筑(小区)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集成在一个网络与软件平台上进行统一的分析和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小区)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系统。3供配电系统3.1一般规定3.1.1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设计。3.1.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3.1.3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3.1.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3.2负荷分级3.2.1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其他未列入表3.2.1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第77页 3.2.2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3.2.3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3.3电能计量3.3.1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表3.3.1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3.3.2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2~50W/m2计算用电负荷。3.3.3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单相电源进户,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一块单相电能表。3.3.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户,电能表应能按相序计量。第77页 3.3.5当住宅套内有三相用电设备时,三相用电设备应配置三相电能表计量;套内单相用电设备应按本规范第3.3.3条和第3.3.4条的规定进行电能计量。3.3.6电能表的安装位置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1电能表宜安装在住宅套外;2对于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电能表宜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3对于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电能表宜按楼层集中安装;4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距地宜为1.8m;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距地不宜高于2.0m。3.4负荷计算3.4.1对于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3.4.2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3.4.3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需要系数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暖方式、电炊具使用等因素进行确定。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1.1住宅建筑配变电所应根据其特点、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的可能性。4.1.2住宅建筑配变电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和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4.2所址选择4.2.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250kW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宜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4.2.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第77页 4.2.3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4.3变压器选择4.3.1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85%。4.3.2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4.3.3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800kVA。5自备电源5.0.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电机组。5.0.2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时,应满足噪声、排放标准等环保要求。5.0.3应急电源装置(EPS)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要求。6低压配电6.1一般规定6.1.1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规模、供电负荷等级、电价计量分类、物业管理及可发展性等因素综合确定。6.1.2住宅建筑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6.2低压配电系统6.2.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6.2.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第77页 6.2.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6.2.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6.2.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6.2.66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3及3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6.2.77层及以上的住宅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9时,同层住户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6.3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6.3.1当住宅建筑设有防电气火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时,报警声光信号除应在配电柜上设置外,还宜将报警声光信号送至有人值守的值班室。6.3.2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6.4导体及线缆选择6.4.1住宅建筑套内的电源线应选用铜材质导体。6.4.2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封闭母线、预制分支电缆、电缆及电源线等供电干线,可选用铜、铝或合金材质的导体。6.4.3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6.4.4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建筑高度为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线缆,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类线缆。第77页 6.4.519层及以上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宜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6.4.6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m2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6mm2,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5mm2,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建筑面积大于60m2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10mm2,照明和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2。6.4.7单相负荷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表6.4.7的规定。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1一般规定7.1.1电源布线系统宜考虑电磁兼容性和对其他弱电系统的影响。7.1.2住宅建筑电源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住宅建筑配电线路的直敷布线、金属线槽布线、矿物绝缘电缆布线、电缆桥架布线、封闭式母线布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7.2导管布线7.2.1住宅建筑套内配电线路布线可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暗敷的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暗敷的塑料导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2.0mm。7.2.2潮湿地区的住宅建筑及住宅建筑内的潮湿场所,配电线路布线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塑料导管或金属导管。明敷的金属导管应做防腐、防潮处理。7.2.3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线缆保护导管最大外径不应大于楼板厚度的1/3,敷设在垫层的线缆保护导管最大外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1/2。线缆保护导管暗敷时,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消防设备线缆保护导管暗敷时,外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第77页 7.2.4当电源线缆导管与采暖热水管同层敷设时,电源线缆导管宜敷设在采暖热水管的下面,并不应与采暖热水管平行敷设。电源线缆与采暖热水管相交处不应有接头。7.2.5与卫生间无关的线缆导管不得进入和穿过卫生间。卫生间的线缆导管不应敷设在0、1区内,并不宜敷设在2区内。7.2.6净高小于2.5m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应采用导管或线槽布线。7.3电缆布线7.3.1无铠装的电缆在住宅建筑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8m。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7.3.2220/380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在住宅建筑内平行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7.4电气竖井布线7.4.1电气竖井宜用于住宅建筑供电电源垂直干线等的敷设,并可采取电缆直敷、导管、线槽、电缆桥架及封闭式母线等明敷设布线方式。当穿管管径不大于电气竖井壁厚的1/3时,线缆可穿导管暗敷设于电气竖井壁内。7.4.2当电能表箱设于电气竖井内时,电气竖井内电源线缆宜采用导管、金属线槽等封闭式布线方式。7.4.3电气竖井的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电气竖井应在每层设维护检修门,并宜加门锁或门控装置。维护检修门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并应向公共通道开启。7.4.4电气竖井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检修等因素确定。高层住宅建筑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7.4.5电气竖井内竖向穿越楼板和水平穿过井壁的洞口应根据主干线缆所需的最大路由进行预留。楼板处的洞口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材料作封堵,井壁的洞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7.4.6电气竖井内应急电源和非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第77页 7.4.7强电和弱电线缆宜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需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7.4.8电气竖井内应设电气照明及至少一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距地宜为0.5m~1.0m。7.4.9电气竖井内应敷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7.5室外布线7.5.1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小于或等于6根时,宜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7.5.2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为7根~12根时,宜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7.5.3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数量为13根~18根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7.5.4电缆与住宅建筑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住宅建筑的散水坡外。电缆进出住宅建筑时,应避开人行出入口处,所穿保护管应在住宅建筑散水坡外,且距离不应小于200mm,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并宜在距住宅建筑外墙3m~5m处设电缆井。7.5.5各类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和交叉净距,应分别符合表7.5.5-1和表7.5.5-2的规定。第77页 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8.1一般规定8.1.1住宅建筑应采用高效率、低能耗、性能先进、耐用可靠的电气装置,并应优先选择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制造的电气装置。8.1.2每套住宅内同一面墙上的暗装电源插座和各类信息插座宜统一安装高度。8.1.3住宅建筑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8.2电梯8.2.1住宅建筑电梯的负荷分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规定。8.2.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应由专用回路供电,高层住宅建筑的客梯宜由专用回路供电。8.2.3电梯机房内应至少设置一组单相两孔、三孔电源插座,并宜设置检修电源。8.2.4当电梯机房的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电梯正常工作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或空调的方式。8.2.5电梯井道照明宜由电梯机房照明配电箱供电。8.2.6电梯井道照明供电电压宜为36V。当采用AC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光源应加防护罩。8.2.7电梯底坑应设置一个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单相三孔电源插座,电源插座的电源可就近引接,电源插座的底边距底坑宜为1.5m。8.3电动门8.3.1电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柜)引专用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在电动门就地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8.3.2电动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第77页 8.3.3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安装的电动门,应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开启。8.4家居配电箱8.4.1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6m。8.4.2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1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2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3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4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5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8.4.3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4.4柜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分体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5其他8.5.1每套住宅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根据套内面积和家用电器设置,且应符合表8.5.1的规定:第77页 8.5.2起居室(厅)、兼起居的卧室、卧室、书房、厨房和卫生间的单相两孔、三孔电源插座宜选用10A的电源插座。对于洗衣机、冰箱、排油烟机、排风机、空调器、电热水器等单台单相家用电器,应根据其额定功率选用单相三孔10A或16A的电源插座。8.5.3洗衣机、分体式空调、电热水器及厨房的电源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电源插座,未封闭阳台及洗衣机应选用防护等级为IP54型电源插座。8.5.4新建住宅建筑的套内电源插座应暗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的电源插座宜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墙面上。分体式空调、排油烟机、排风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1.8m;厨房电炊具、洗衣机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1.0m~1.3m;柜式空调、冰箱及一般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0.3m~0.5m。8.5.5住宅建筑所有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8m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8.5.6对于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3m,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3区。9电气照明9.1一般规定9.1.1住宅建筑的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节能附件,灯具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9.1.2住宅建筑电气照明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9.2公共照明9.2.1当住宅建筑设置航空障碍标志灯时,其电源应按该住宅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9.2.2应急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电源插座。9.2.3住宅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应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可集中点亮。9.2.4住宅建筑的门厅应设置便于残疾人使用的照明开关,开关处宜有标识。第77页 9.3应急照明9.3.1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中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宜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9.3.2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宜沿疏散走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应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建筑高度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疏散标志灯宜由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9.3.3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应急照明可采用不同回路跨楼层竖向供电,每个回路的光源数不宜超过20个。9.4套内照明9.4.1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并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9.4.2起居室(厅)、餐厅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照明应在屋顶至少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9.4.3卧室、书房、卫生间、厨房的照明宜在屋顶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灯位宜居中。9.4.4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卫生间的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装有淋浴或浴盆卫生间的照明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灯具、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9.4.5起居室、通道和卫生间照明开关,宜选用夜间有光显示的面板。9.5照明节能9.5.1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节能型镇流器,当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其能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的规定。9.5.2有自然光的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的照明,宜采用光控开关。9.5.3住宅建筑公共照明宜采用定时开关、声光控制等节电开关和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第77页 10防雷与接地10.1防雷10.1.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10.1.2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或等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10.1.3固定在第二、三类防雷住宅建筑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应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且外露金属导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成电气通路。10.1.4住宅建筑屋顶设置的室外照明及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宜安装在室内。10.2等电位联结10.2.1住宅建筑应做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10.2.2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卫生间内金属给水排水管、金属浴盆、金属洗脸盆、金属采暖管、金属散热器、卫生间电源插座的PE线以及建筑物钢筋网。10.2.3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第77页 10.3接地10.3.1住宅建筑各电气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其中电气系统最小值的要求。10.3.2住宅建筑套内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1固定家用电器、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金属外壳;2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家居控制器的金属外壳;3线缆的金属保护导管、接线盒及终端盒;4Ⅰ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10.3.3接地干线可选用镀锌扁钢或铜导体,接地干线可兼作等电位联结干线。10.3.4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11信息设施系统11.1一般规定11.1.1住宅建筑应根据入住用户通信、信息业务的整体规划、需求及当地资源,设置公用通信网、因特网或自用通信网、局域网。11.1.2住宅建筑应根据管理模式,至少预留两个通信、信息网络业务经营商通信、网络设施所需的安装空间。11.1.3住宅建筑的电视插座、电话插座、信息插座的设置数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11.1.4住宅建筑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11.2有线电视系统11.2.1住宅建筑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且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当地有线电视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2.2每套住宅的有线电视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分配交接。第77页 11.2.3住宅套内宜采用双向传输的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应暗装,且电视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1.0m。11.2.4每套住宅的电视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个。起居室、主卧室应装设电视插座,次卧室宜装设电视插座。11.2.5住宅建筑有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宜穿金属导管敷设。11.3电话系统11.3.1住宅建筑应设置电话系统,电话系统宜采用当地通信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3.2住宅建筑的电话系统宜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电话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1.3.3住宅套内宜采用RJ45电话插座。电话插座应暗装,且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卫生间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0m~1.3m。11.3.4电话插座缆线宜采用由家居配线箱放射方式敷设。11.3.5每套住宅的电话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2个。起居室、主卧室、书房应装设电话插座,次卧室、卫生间宜装设电话插座。11.4信息网络系统11.4.1住宅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当地信息网络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11.4.2住宅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信息网络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1.4.3每套住宅内应采用RJ45信息插座或光纤信息插座。信息插座应暗装,信息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11.4.4每套住宅的信息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个。书房、起居室、主卧室均可装设信息插座。第77页 11.4.5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电信间可合用,也可分别设置。11.5公共广播系统11.5.1住宅建筑的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使用要求,分为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11.5.2背景音乐广播系统的分路,应根据住宅建筑类别、播音控制、广播线路路由等因素确定。11.5.3当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时,广播系统分路宜按建筑防火分区设置,且当火灾发生时,应强制投入火灾应急广播。11.5.4室外背景音乐广播线路的敷设可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地下排管等敷设方式。11.6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1.6.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1.6.2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能对住宅建筑内的居民或来访者提供告知、信息发布及查询等功能。11.6.3信息显示屏可根据观看的范围、安装的空间位置及安装方式等条件,合理选定显示屏的类型及尺寸。各类显示屏应具有多种输入接口方式。信息显示屏宜采用单向传输方式。11.6.4供查询用的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显示屏,应采用双向传输方式。11.7家居配线箱11.7.1每套住宅应设置家居配线箱。11.7.2家居配线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的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0.5m。11.7.3距家居配线箱水平0.15m~0.20m处应预留AC220V电源接线盒,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面板底边平行,接线盒与家居配线箱之间应预埋金属导管。11.8家居控制器第77页 11.8.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可选配家居控制器。11.8.2家居控制器宜将家居报警、家用电器监控、能耗计量、访客对讲等集中管理。11.8.3家居控制器的使用功能宜根据居民需求、投资、管理等因素确定。11.8.4固定式家居控制器宜暗装在起居室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1.3m~1.5m。11.8.5家居报警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和入侵报警,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14.2、14.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1.8.6当采用家居控制器对家用电器进行监控时,两者之间的通信协议应兼容。11.8.7访客对讲的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14.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2信息化应用系统12.1物业运营管理系统12.1.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物业运营管理系统。12.1.2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宜具有对住宅建筑内入住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管理、住户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建筑工程图纸管理等功能。12.2信息服务系统12.2.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服务系统。12.2.2信息服务系统宜包括紧急求助、家政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保健、娱乐等,并应建立数据资源库,向住宅建筑内居民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发布和导引等服务。12.3智能卡应用系统12.3.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智能卡应用系统。12.3.2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具有出入口控制、停车场管理、电梯控制、消费管理等功能,并宜增加与银行信用卡融合的功能。对于住宅建筑管理人员,宜增加电子巡查、考勤管理等功能。第77页 12.3.3智能卡应用系统应配置与使用功能相匹配的系列软件。12.4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12.4.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12.4.2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应能保障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12.5家居管理系统12.5.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家居管理系统。12.5.2家居管理系统应根据实际投资状况、管理需求和住宅建筑的规模,对智能化系统进行不同程度的集成和管理。12.5.3家居管理系统宜综合火灾自动报警、安全技术防范、家庭信息管理、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物业收费、停车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信息发布等系统。12.5.4家居管理系统应能接收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社区发布的社会公共信息,并应能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传送报警信息。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3.1一般规定13.1.1智能化的住宅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等。13.1.2住宅建筑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16的有关规定。13.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3.2.1智能化住宅建筑的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1监测与控制住宅小区给水与排水系统;2监测与控制住宅小区公共照明系统;3监测各住宅建筑内电梯系统;4监测与控制住宅建筑内设有集中式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5监测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第77页 13.2.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智能化住宅建筑中的蓄水池(含消防蓄水池)、污水池水位进行检测和报警。13.2.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宜对智能化住宅建筑中的饮用水蓄水池过滤设备、消毒设备的故障进行报警。13.2.4直接数字控制器(DDC)的电源宜由住宅建筑设备监控中心集中供电。13.2.5住宅小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及功能需求合理设置监控点。13.3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13.3.1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可采用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传输。13.3.2有线网络进户线可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13.3.3距能耗计量表具0.3m~0.5m处,应预留接线盒,且接线盒正面不应有遮挡物。13.3.4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有源设备的电源宜就近引接。14公共安全系统14.1一般规定14.1.1公共安全系统宜包括住宅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应急联动系统。14.1.2住宅建筑公共安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的有关规定。1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2.1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保护对象的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14.2.2当10层~18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内,由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至相应设备时,应采用放射式供电,火灾时应切断客梯电源。第77页 14.2.3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消防控制室、应急广播系统及声光警报装置。其他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设置应急广播困难时,应在每层消防电梯的前室、疏散通道设置声光警报装置。14.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4.3.1住宅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包括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安全防范系统及监控中心。14.3.2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配置标准应符合表14.3.2的规定。14.3.3周界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子周界防护系统应与周界的形状和出入口设置相协调,不应留盲区;2电子周界防护系统应预留与住宅建筑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14.3.4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信息识读器底边距地宜为1.3m~1.5m,安装方式应具备防破坏措施,或选用防破坏型产品;2)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管线宜采用暗敷。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地下停车库、周界及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2)室外摄像机的选型及安装应采取防水、防晒、防雷等措施;3)应预留与住宅建筑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3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第77页 1)应重点对住宅建筑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及其车辆通行车道实施控制、监视、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等综合管理;2)住宅建筑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系统宜与电子周界防护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网。14.3.5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访客对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宜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内,室内分机宜安装在起居室(厅)内,主机和室内分机底边距地宜为1.3m~1.5m;2)访客对讲系统应与监控中心主机联网。2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户应至少安装一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2)紧急求助信号应能报至监控中心;3)紧急求助信号的响应时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在住户套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2)入侵报警系统应预留与小区安全管理系统的联网接口。14.3.6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控中心应具有自身的安全防范设施;2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等主机宜安装在监控中心;3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或无线通信工具,并应留有与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4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建筑管理中心合用,使用面积应根据系统的规模由工程设计人员确定,并不应小于20m2。14.4应急联动系统14.4.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住宅建筑宜设应急联动系统。应急联动系统宜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基础。14.4.2住宅建筑应急联动系统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相关规定。15机房工程15.1一般规定15.1.1住宅建筑的机房工程宜包括控制室、弱电间、电信间等,并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中的C级进行设计。15.1.2住宅建筑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第77页 15.2控制室15.2.1控制室应包括住宅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建筑设备管理控制室等。15.2.2住宅建筑的控制室宜采用合建方式。15.2.3控制室的供电应满足各系统正常运行最高负荷等级的需求。15.3弱电间及弱电竖井15.3.1弱电间应根据弱电设备的数量、系统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与维修等因素,确定其所需的使用面积。15.3.2多层住宅建筑弱电系统设备宜集中设置在一层或地下一层弱电间(电信间)内,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弱电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35m。15.3.3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弱电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由设计人员确定。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弱电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6m。15.3.4弱电间及弱电竖井应根据弱电系统进出缆线所需的最大通道,预留竖向穿越楼板、水平穿过墙壁的洞口。15.4电信间15.4.1住宅建筑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2。15.4.2住宅建筑的弱电间、电信间宜合用,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电信间的面积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第77页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8《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77页 第77页 第77页 第77页 第77页 第77页 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