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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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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宁十二标二工区路基施工的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1概述本标段的路堤填料大部分来自路堑开挖段。根据填筑采用自卸车运输、推土机初平、平地机精平、重型压路机碾压。路基填筑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路堑工程按“纵向分段、横向分层、阶梯掘进、及时防护”的方法采用挖掘机、装载机等辅以光面爆破、弱爆破法或直接开挖法进行施工。路基表层的级配碎石利用级配碎石拌和站进行供应,自卸汽车运至现场,平地机摊铺,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2施工前准备阶段2.1熟悉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不单指设计图,它还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数量表、设计交底及各类相关定型图,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一定要对设计文件了如指掌,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及时形成核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2.2调查施工段路基施工的特点,收集相关资料,形成调查报告。2.3开工前要对全线路基工程的地质情况进行核查(要求相关设计人员到场的静力触探试验),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地质情况及时处理。2.4复测项目经理部交桩,放样中线,在与桥梁交界处应以桥梁中线高程为准,线路中线和高程必须与管界外的控制水准点闭合。测量放样工作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路基上要有中桩、边桩、方格网)2.5填料的复核和试验,填料选定必须要通知监理人员及实验室人员见证取样,土工试验频次要符合下表规定:填料类别试验项目、频次 颗粒级配液塑限击实试验颗粒密度细粒土-5000m2(或土性明显变化)5000m2(或土性明显变化)-粗粒土、碎石土100002m(或土性明显变化)--10000m2(或土性明显变化)2.6地基处理2.6.1 路堤填筑前应清除基底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2.6.2 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台阶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6.3 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平整、密实。2.6.4施工平整场地后应对原地面进行碾压,达到相应的压实度标准,路基填筑应确保压实标准满足要求。2.6.5基底处理方式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3施工阶段3.1基床以下路堤填筑3.1.1   路堤填筑前准备3.1.1.1 施工前,应做好土石方的调配方案。取土场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地段总的土石方调配计划,并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任意挖取。3.1.1.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不同压实机械、不同填料施工含水率的控制范围、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压实机械宜选用重型振动压路机。3.1.1.3 试验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3.1.1.4填料选择3.1.1.4.1基床以下路堤填料1  基床以下路堤应选用A、B组填料和C组碎石类、砾石类填料。2 当选用C组细粒土填料时,应根据填料性质进行改良。设计为弃土部分除了试验达到A、B组填料,经设计变更后可以使用,其余全部弃掉。3 当选用硬质岩石及不易风化的软质岩的碎石时,应级配较好,块石类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15cm。3.1.1.4.2  基床底层填料1  基床底层应选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2  碎石类作为基床底层填料时,应级配良好,其粒径不应大于10cm。3.1.1.4.3  基床表层填料1  基床表层填料采用级配碎石。2  采用级配碎石时,碎石粒径、级配及材料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 的有关规定。3.1.1.4.4过渡段填料1 基床表层填料应符合路基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相关规定。2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其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不应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应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碎石级配范围级配号通过筛孔质量百分率(%)50403025201052.50.50.075110095~100————60~90——30~6520~5010~302~102——10095~100——60~90——30~6520~5010~302~103————10095~100——50~8030~6520~5010~302~103 过渡段内与级配碎石连接段采用A、B组填料。3.1.1.4.5  施工控制1  施工前应对设计取土场的填料进行核对确认。2 施工中应核对进场填料,当实际使用填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及时予以纠正。3 采用改良土时,应按设计文件,控制填料含水率和掺合料的配合比,通过试验段填筑,检查配合比是否能符合填筑要求。3.1.2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分层填筑)1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200m以上或以构造物为界。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2 路堤应沿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当原地面高低不平时,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两边向中部填筑。路基边坡两侧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竣工时应刷坡整平。3 分层填筑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压实能力、填料种类和要求的压实密度,通过现场工艺试验确定。采用碎石类土和砾石类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40cm;采用砂类土和改良细粒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分层填筑的最小分层厚度不宜小于10cm。4 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一水平层的全宽应用同一种填料填筑,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50cm。当上下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及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相邻填层使用不同种类或颗粒条件的填料时,其粒径应符合D15/d85≤4(两层渗水土间)或D15≤0.5mm (非渗水土与渗水土间)的要求。否则,两层之间应铺设隔离作用的土工合成材料的规定。5填料摊铺应使用推土机进行初平,再用平地机进行平整,填层面应无显著的局部凹凸,并应做成向两侧横向排水坡。(摊铺整平)6用含细粒成分较多的粗粒土填料填筑路堤时,必须严格控制其填料的含水率在工艺试验确定的施工允许含水率范围内。填料含水率较低时,应及时采用洒水措施,洒水可采用取土场内提前洒水闷湿和路堤内搅拌的方法。填料含水率过大时,宜采用场内开挖沟槽降低水位和用推土机松土器翻松晾晒相结合的方法,或将填料运至路堤摊铺晾晒。(洒水晾晒)7压实顺序应按先两侧后中间,先静压后弱振、再强振的操作程序进行碾压。各种压路机的最大碾压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km/h。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m,沿线路纵向行与行之间压实重叠不应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碾压夯实)对于压路机无法碾压的地方要用夯机进行打夯,分层厚度不得大于200MM ,要进行夯实试验。3.1.3  路堤施工控制1  施工中应检查核对填料的试验和实际使用情况,当实际使用填料发生变化时,应另取样做土工试验进行鉴定。2  在每一层的填筑过程中,应确认填料质量、含水率、铺土厚度、填料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再进行碾压。3  填筑高度小于基床厚度的路堤基底处理应符合原地面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所处路堤部位的要求进行。4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压实质量按表5.3.3-1的要求控制。其中改良细粒土采用K30和K两项指标,砂类土、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采用K30和n两项指标。表5.3.3-1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压实质量标准填 料压实标准改良细粒土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A、B组及C组(不含细粒土、粉砂及易风化软质岩)填料及改良土地基系数K30(MPa/m)≥90≥110≥130压实系数K≥0.90————孔隙率n——<31%<31%注:当改良土采用物理改良方法时,其压实标准应符合本表规定;当采用化学改良方法时,其压实标准除符合本表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5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表5.3.3-2的要求控制。表5.3.3-2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序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 1中线至边缘距离±50mm2宽度不小于设计值3横坡±0.5%4平整度不大于15mm3.2基床底层3.2.1  基床底层填筑前应根据所选的机械及计划使用的填料种类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试验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3.2.2基床底层填筑应符合规范及下列要求:1 采用碎石类和砾石类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5cm。2 采用砂类土和改良细粒土填筑时,分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3 分层填筑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0cm 。3.2.3  基床底层填筑施工控制1 检查核对填料的试验和实际使用情况,当实际使用填料发生变化时,应另取样进行土工试验鉴定。2 在每一层的填筑过程中,应确认填料质量、含水率、铺土厚度、填料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碾压。3 已填筑好的底层应控制车辆通行。4 基床底层压实质量按下表的要求控制。其中改良细粒土采用K30(或Ev2)和K两项指标,砂类土、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采用K30(或Ev2)和n两项指标。基床底层压实质量标准填料压实标准改良细粒土砂类土及细砾土碎石类及粗砾土A、B组填料及改良土地基系数K30(MPa/m)≥110≥130≥150变形模量Ev2(MPa)≥80≥80≥80压实系数K≥0.95————孔隙率n——<28%<28%注:当改良土采用物理改良方法时,其压实标准应符合本表规定;当采用化学改良方法时,其压实标准除符合本表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5    基床底层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下表要求控制。基床底层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序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 1中线至边缘距离0,+50mm2宽度不小于设计值3横坡±0.5%4平整度不大于15mm5厚度±30mm3.3基床表层级配碎石3.3.1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前准备1 施工前应做好级配碎石的备料工作。2 拌合场内不同粒径的碎石集料应分别堆放。3 级配碎石必须采用场拌。4 在大面积填筑前,应根据初选的摊铺、碾压机械及试生产出的填料,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填料级配、施工含水率、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机械配套方案、施工组织。试验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5 基床表层填筑前应检查基床底层几何尺寸,核对压实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基床底层应进行修整,达到基床底层验收标准。3.3.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施工1 基床表层的填筑宜按验收基床底层、搅拌运输、摊铺碾压、检测修整“四区段”和拌合、运输、摊铺、碾压、检测试验、修整养护 “六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摊铺碾压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区段的长度一般宜在100m以上。各区段或流程只能进行该区段和流程的作业,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应分层填筑,每层的最大填筑压实厚度不得大于30cm,最小填筑压实厚度不得小15cm。3 级配碎石的摊铺可采用摊铺机或平地机进行,顶层应用摊铺机摊铺。每层的摊铺厚度应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严格控制。用平地机摊铺时,必须在路基上采用方格网控制填料量,方格网纵向桩距不宜大于10m,横向应分别在路基两侧及路基中心设方格网桩。用摊铺机摊铺时,应根据摊铺机的摊铺能力配置运输车,减少停机待料时间。4 在摊铺机或平地机摊铺后应由人工及时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5 整形后,当表面尚处湿润状态时应立即进行碾压。如表面水分蒸发较多,明显干燥失水,应在其表面喷洒适量水分,再进行碾压。用平地机摊铺的地段,应用轮胎压路机快速碾压一遍,暴露的潜在不平整再用平地机整平和整形。6 碾压时,应采用先静压、后弱振、再强振的方式,最后静压收光。直线地段,应由两侧路肩开始向路中心碾压;曲线地段,应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沿线路纵向行与行之间重叠压实不应小于40cm,各区段交接处,纵向搭接压实长度不应小于2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0m 。7 横向接缝处填料应翻挖并与新铺的填料混合均匀后再进行碾压,并注意调整其含水率,纵向应避免工作缝。8 碾压后的基床表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局部表面不平整应补平并补压。9 已完成的基床表层应采取措施控制车辆通行,并做好基床表面的保护工作,防止表层扰动破坏。严禁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3.3.3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筑施工控制1 级配碎石的质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2 填料复查试验应在级配碎石厂和摊铺现场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试验。3 基床表层填筑压实质量按下表的要求控制。采用K30(或Ev2)、n和Evd三项指标。表5.5.3-1  基床表层填筑压实质量标准填料压实标准地基系数K30(MPa/m)变形模量Ev2(MPa)孔隙率n动态变形模量Evd(MPa)级配砂砾石或级配碎石≥190≥120<18%≥554 基床表层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表5.5.3-2的要求控制。 表5.5.3-2  基床表层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序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1中线高程±10mm2路肩高程±10mm3中线至路肩边缘0,+20mm4宽度不小于设计值5横坡±0.5%6平整度不大于10mm7厚度-20mm3.4路基边坡3.4.1  路堤边坡应采用加宽超填或专用边坡压实机械施工。当采用加宽超填方法时,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3.4.2  路基施工时,填筑面应平整,并根据现场情况做必要的截水沟和急流槽等截、排水设施。3.4.3  路基刷坡宜用刷坡机械进行刷坡。机械刷坡时应根据路肩线用坡度尺控制坡度。人工刷坡时应采取挂方格网控制边坡平整度和坡度,方格网桩距不宜大于10m 。3.4.4  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平顺。3.4.5  路堤边坡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下表要求控制。路堤边坡坡率、平台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序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1边坡坡率(偏陡量)不大于3%设计值2变坡点位置±200mm3平台位置±100mm4平台宽度±50mm注:变坡点、平台位置以位于路肩下的高度计3.5沉降观测3.5.1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沉降、侧向位移的动态观测。观测基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并定期进行复核校正。观测装置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埋设稳定。施工中应保护好观测基桩及观测装置。3.5.2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几何水准测量。3.5.3 边桩及沉降在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沉降量突变的情况下,每天应观测2~3次。当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时,每3d至少观测一次。路堤经过分层填筑达到预压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个月内,每5d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d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预压期末。预压期后每三个月观测一次直至移交,当沉降速率变化大时,增加观测频率。3.5.4在填土过程中,应根据观测结果整理绘制“填土高~时间~沉降量”关系曲线图,分析土体的侧向位移值及其发展趋势,判断地基的稳定性。3.5.5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大于10mm,或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大于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3.5.6路基填筑至设计高程后,应按设计在路肩设观测桩,与边桩和沉降同步进行观测,通过测量路肩观测桩的高程变化,确定路基面的沉降量。3.5.7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提供给相关单位作为工后沉降评估的依据。3.5.8竣工验交时,沉降观测设施和观测资料应与工程同时移交给工程接收单位。交底人:日期: 接受交底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