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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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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建建〔2012〕106号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诚信管理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诚信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的安全意识,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诚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本市及外地进鹤施工企业均纳入企业安全诚信管理范围。二、市住建局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市建筑—1— 施工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依据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停工整改、行政处罚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三、安全诚信评定工作每年度一次,每年从11月份开始,由施工企业提供诚信资料,包括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企业自我评价、受处罚情况、获奖情况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依据企业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进行评定。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评定工作,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布。四、安全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为安全诚信优秀企业,B级为安全诚信达标企业,C级为安全诚信不达标企业。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安全诚信A级企业:1、本年度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2、本年度因安全问题,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3、本年度因安全问题受到两次及以上处罚的;4、本年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2起及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六、对评为A级的企业,市住建局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年终安全评先中重点考虑;对评为C级的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安全评先资格,不得享受有关规费减、缓、免方面的优惠。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工程诚信管理通知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2年8月8日印发—2— (共印50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