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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93/93
目录1总则42术语53基本规定74墙体节能工程104.1一般规定104.2主控项目114.3一般项目155幕墙节能工程175.1一般规定175.2主控项目185.3一般项目226门窗节能工程246.1一般规定246.2主控项目246.3一般项目267屋面节能工程287.1一般规定287.2主控项目287.3一般项目308地面节能工程318.1一般规定318.2主控项目318.3一般项目3310通风与空调工程3710.1一般规定3710.2主控项目3710.3一般项目4111建筑电气工程4311.1一般规定4311.2主控项目4311.3一般项目4612监测与控制工程4712.1一般规定4712.2主控项目4712.3一般项目4813给水排水工程4913.1一般规定4913.2主控项目4913.3一般项目5014室内环境5214.1一般规定5293/93
14.2主控项目5214.3一般项目5415场地与室外环境5615.1一般规定5615.2主控项目5615.3一般项目5816景观环境工程6016.1一般规定6016.2主控项目6016.3一般项目6117可再生能源系统6317.1一般规定6317.2主控项目6317.3一般项目6918现场检测7218.1一般规定7218.2主控项目7219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7993/93
1总则1.0.1为加强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条文说明]本条阐述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通过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实施绿色建筑工程,制定本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从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对发展绿色建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围护结构、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监测控制、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绿色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验收,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验收取代建筑工程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条文说明】1.0.4《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验收的,应当责令重新组织验收。”,绿色建筑工程是以建筑节能工程为基础,内容多于建筑节能工程,如果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了验收,又再对绿色建筑工程进行验收,会有较多重复的部分,因此本规范对建筑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划分出做出了调整。1.0.5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1.0.5阐述本规范与其他相关验收规范的关系。绿色建筑工程既是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又是符合基础的建筑工程标准要求的,因此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的要求,还应符合基础建筑工程验收等有关标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标准还包括各专业验收规范、专业技术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检测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93/93
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再生水Renewablewater生活污水或城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包括建筑中水及市政中水。2.0.2保温浆料insulatingmortar由无机胶凝材料、添加剂、填料与轻骨料等混合,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制成的浆料,又称保温砂浆。2.0.3玻璃遮阳系数thequotietyoftheshadingoftheglass实际透过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透明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2.0.4透明幕墙thetransparentcurtainwall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2.0.5非透明幕墙theopaquecurtainwall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2.0.6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建筑的房间或场所,单位面积的照明安装功率(含光源、镇流器、变压器的功耗)。.0.6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2.0.7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7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2.0.8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0.9复验sitereinspection(repeattest)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2.0.10见证取样检验evidentialtesting93/93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2.0.11现场实体检验in-siteinspection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当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送至据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2.0.12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guarantee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2.0.13核查check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2.0.14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93/93
3基本规定3.0.1绿色建筑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条文说明】本条阐述本规范适用绿色建筑施工的依据。施工图审查是国家规定的法定程序,施工方案是落实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措施和指导施工操作的依据,必须具备。3.0.2工程设计变更后,不得降低原设计的绿色建筑性能,且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是强制性条文。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设计。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评价结果,本条对涉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变更加以限制。任何影响绿色建筑等级的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机构审查确定。确定变更后,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变更时不得降低标准,主要是指相应指标和有关观感质量,验收时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3.0.3绿色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条文说明】由于“四新”技术尚没有标准可作为依据。国家鼓励建筑工程采用“四新”技术,但为了防止不成熟的技术或材料被应用到工程上,因此对“四新”技术要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评审或实行备案等措施。为保障“四新”技术在验收过程中有据可依,在施工之前应按照成果鉴定、技术评审结果制定专门的技术施工方案,并明确“四新”技术的施工验收方法。此外,与“四新”技术类似的,还有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也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以保证其实施效果和验收的可操作性。3.0.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主要内容。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从事绿色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条文说明】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将绿色建筑主要内容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对于绿色建筑工程的专项施工,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的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指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93/93
施工方案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3.0.5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履行本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条文说明】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承担工程管理中监理单位的职责,具体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的规定。3.0.6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条文说明】没有“标准”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不能直接应用于工程,应按照本规范3.0.3条的规定处理。国家和各个地方会适时发布禁止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在设计与施工中应遵守其规定。3.0.7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3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为见证取样检测。当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则该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4经绿色建筑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见证取样检验时,可按规定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在同一工程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连续三次见证取样检测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现场抽样检测数量,可按规定抽样数量的50%进行抽样检测。当按规定数量50%抽样检测后出现不合格时,除按“不合格”处理外,再有该材料进行时仍应按原规定抽样数量进行抽样检测。93/93
【条文说明】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是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由于在现场经常发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设备,所以要加强抽样检测,以控制质量。建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已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过检测、认证,所以规定抽样检测数量可以减少一半,以减少检测费用。在同一工程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连续三次见证取样检测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测数量也可减少一半,要注意的是有前提条件。3.0.8绿色建筑工程的现场检测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0.9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条文说明】无论是抽样检查还是抽样检测,均应随机抽取,且分布应均匀,不得指定部位。当发现有明显缺陷或经抽样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检验。不得局部整改后在整改部位上检验。3.0.10涉及绿色建筑效果的预制构件和定型产品,以及采用成套技术现场施工的外墙外保温工程,供应单位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当标准无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条文说明】型式检验报告是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一般由相应标准确定,相应标准未规定的本规范规定不超过两年。3.0.11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条文说明】有害物质限量是对环境的基本要求,国家有相应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在其它分部工程中有相应的要求,由于环境质量是绿色建筑的一部分,因此提出本条要求。3.0.12绿色建筑工程分为室内外工程和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单位建筑工程验收时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取代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室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12-1的规定。单位工程其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绿色建筑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表3.0.11-2的规定;2绿色建筑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绿色建筑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表3.0.12-2中子分部工程应根据各系统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分项工程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验收。93/93
【条文说明】本条第3款给新系统、新技术留了一个空间,如围护结构节能子分部工程中系统较多,材料、工艺不尽相同,不可能用一个标准去控制质量,并且各个外墙保温系统都有相应的技术规程或应用规程,有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和不同的质量要求,除外墙外保温系统外还有如建筑遮阳系统,就有若干个不同的遮阳系统,也就是不同的遮阳分项工程,所以做出第3款的规定,应根据不同的系统,增加相应的分项工程。表3.0.12-1绿色建筑室外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场地与室外环境场地与室外环境2景观环境工程景观环境工程表3.0.12-2绿色建筑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2供暖空调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3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电气节能工程4监测控制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5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节能工程6室内环境室内声学环境室内采光环境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室内通风7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地源热泵系统3.0.13当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无法按照第3.0.1293/93
条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3.0.14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规范专门规定外,应符合表3.0.14的规定。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表3.0.14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2~152151~2801316~253281~5002026~505501~12003251~9061201~32005091~15083201~10000803.0.15绿色建筑工程的能效测评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J32/TJ135-2012的规定。93/93
4墙体节能工程4.1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4.1.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3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4增强网层数、大面铺设及门窗洞口部位翻包增强网做法;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锚固、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10各种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4.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4.1.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1000m2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93/93
4.2主控项目4.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吸水率,内墙体有机保温材料的烟密度、烟毒性;2保温砌块、构件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3反射隔热涂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4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5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6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有机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其燃烧性能按照建筑面积抽查: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的每5000m2至少抽查1次,不足5000m2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0m2时,每增加10000m2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其他各项参数的抽查,按照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外墙、内墙每1000m2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超过5000m2时,每增加5000m2应增加抽查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4.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由供应商统一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并同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检验。93/93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检查数量:按照构件、产品或成套技术的类型进行核查。4.2.4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抹面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3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后置锚固件当设计或施工方案对锚固力有具体要求时应做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检查;粘接面积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进行现场检验;拉伸粘结强度按照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进行现场检验;锚固拉拔力按照《混凝土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进行现场检验。93/93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4.2.8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或作为隔断热桥措施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全数核查;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及固定以每个房间对应的外墙为一个检查样本,对样本总数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抽样检验。4.2.9当墙体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制作同条件试件进行试验。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每1000m2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超过5000m2时,每增加5000m2应增加抽查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4.2.10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饰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基层应按设计进行防水处理,基层构造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并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面层;7层及以上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得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7层以下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应单独进行型式检验和方案论证,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耐候性检验中应包含耐冻融周期试验;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93/93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盖具有防水功能的抹面层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方法检验。检查数量: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抽样。其他为全数检查。4.2.11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自保温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及导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4.2.12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2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3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淋水试验检查。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块(处)。4.2.13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应在施工前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防火隔离带样板墙。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技术方案、对照设计要求检查样板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14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防火隔离带应为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防火隔离带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格布应采用与外墙外保温相同的材料。93/93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15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并应提供耐候性试验报告。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窗洞。4.2.16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使用热成像仪检查;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4.3一般项目4.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3.2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应铺贴平整,不得皱褶、外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4.3.3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观察检查;使用热成像仪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3.4墙体保温板材的粘贴面积、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93/93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剖开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4.3.5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一致、接茬应平顺密实。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保温浆料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4.3.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列和破损的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4.3.7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除防护界面层外,应在有机类保温材料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5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透明或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的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条文说明】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透明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及其他板材幕墙,种类非常繁多。随着建筑的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建筑使用建筑幕墙,建筑幕墙以其美观、轻质、耐久、易维修等优良特性被建筑师和业主所亲睐,在建筑中禁止使用建筑幕墙是不现实的。虽然建筑幕墙的种类繁多,但作为建筑的围护结构,在建筑节能的要求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共性,节能标准对其性能指标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玻璃幕墙属于透明幕墙,与建筑外窗在节能方面有着共同的要求。但玻璃幕墙的节能要求也与外窗有着很明显的不同,玻璃幕墙往往与其他的非透明幕墙是一体的,不可分离。非透明幕墙虽然与墙体有着一样的节能指标要求,但由于其构造的特殊性,施工与墙体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不适于和墙体的施工验收放在一起。另外,由于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往往是另外进行专业分包,施工验收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进行,而且也往往是先单独验收,所以将建筑幕墙单列一章。5.1.2附着于主体结构(基层墙体)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应与过程施工同步,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文说明】93/93
有些幕墙的非透明部分的隔汽层或保温层附着在建筑主体的基层墙体上。对于这类建筑幕墙,保温材料或隔汽层需要在基层墙体质量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保温材料可能粘贴不牢固,隔汽层(或防水层)附着不理想。另外,主体结构往往是土建单位施工,幕墙是专业分包,在施工中若不进行分阶段验收,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发生纠纷。5.1.3幕墙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纵向抗剪、横向抗拉、高温持久负荷和热循环试验报告。【条文说明】铝合金隔热型材、钢隔热型材在一些幕墙工程中已经得到应用。隔热型材的隔热材料一般是尼龙或发泡的树脂材料等。这些材料是很特殊的,既要保证足够的强度,又要有较小的导热系数,还要满足幕墙型材在尺寸方面的苛刻要求。从安全的角度而言,型材的力学性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有机材料,其热变形性能也非常重要。型材的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剪强度和横向抗拉强度等;热变形性能包括热膨胀系数、热变形温度等。5.1.4玻璃幕墙采用的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玻璃幕墙如采用普通玻璃,自爆率较高,而采用的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安全性更高。5.1.5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3构造缝、结构缝;4隔汽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条文说明】对建筑幕墙节能工程施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非常重要。一是可以确保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可以避免工程质量纠纷。在非透明幕墙中,幕墙保温材料的固定是否牢固,可以直接影响到节能的效果。如果固定不牢,保温材料可能会脱离,从而造成有些部位无保温材料。93/93
幕墙的隔汽层、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等都是为了避免非透明幕墙结露,结露的水渗漏到室内,造成室内装饰发霉、变色、腐烂等。如果非透明幕墙保温层的隔汽性好,幕墙与室内侧墙体之间的空间内就不会有凝结水。但为了确保凝结水不破坏室内的装饰,不影响室内环境,许多幕墙设置了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幕墙周边与墙体间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幕墙的构造缝、沉降缝、热桥部位、断热节点等,这些部位虽然不是幕墙能耗的主要部位,但处理不好,也会大大影响幕墙的节能。这些部位主要是密封问题和热桥问题。密封问题对于冬季节能非常重要,热桥则容易引起结露和发霉,所以必须将这些部位处理好。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缝隙密封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单元缝隙处理不好,修复特别困难,所以应注意其施工质量。若质量不好,不仅气密性能差,还常常引起雨水渗漏。许多幕墙安装有通风换气装置。通风换气装置能使得建筑室内达到足够的新风量,在空调不启动的情况下,房间也可以达到一定的舒适度。虽然通风换气装置往往耗能,但舒适的室内环境可以使我们少开空调,因而通风换气装置是非常必要的。以上这些部位在幕墙施工完毕后都将隐蔽,为了方便最终的质量验收,应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5.1.6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和防水等保护措施。【条文说明】93/93
幕墙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多为松软、多孔材料,很容易潮湿变质或改变性状。有些材料在保存、安装和电焊交叉作业时很容易发生火灾。岩棉板、玻璃棉板等容易受潮而松散,膨胀珍珠岩板受潮后导热系数会增大等。所以,在保温材料的保存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火、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5.1.7建筑幕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5.1.8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5.2主控项目5.2.1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条文说明】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幕墙玻璃是决定玻璃幕墙节能性能的关键构件,玻璃品种应采用设计的品种。幕墙玻璃的品种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结构、单片玻璃品种、中空玻璃的尺寸、气体层、间隔条等。隔热型材的隔热条、隔热材料(一般为发泡材料)等,其尺寸和导热系数对框的传热系数影响很大,所以隔热条的类型、尺寸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幕墙的密封条是确保幕墙密封性能的关键材料。密封材料要保证足够的弹性(硬度适中、弹性恢复好)、耐久性。密封条的尺寸是幕墙设计时确定下来的,应与型材、安装间隙相配套。如果尺寸不满足要求,要么大了合不拢,要么小了漏风、漏雨。93/93
幕墙的遮阳构件种类繁多,如百叶、遮阳板、遮阳挡板、卷帘、花格等。对于遮阳构件,其尺寸直接关系到遮阳效果。如果尺寸不够大,必然不能按照设计的预期遮住阳光。遮阳构件所用的材料也是非常重要的,材料的光学性能、材质、耐久性等均很重要,所以材料应为所设计的材料。遮阳构件的构造关系到其结构安全、灵活性、活动范围等,应该按照设计的构造制作遮阳的构件。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核查。【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幕墙材料、构配件等的热工性能是保证幕墙节能指标的关键,所以必须满足要求。材料的热工性能主要是导热系数,许多构件也是如此,但复合材料和复合构件的整体性能则主要是热阻。本条中除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均应进行进场复验,均应核查复验报告。有些幕墙采用隔热附件(材料)来隔断热桥,而不是采用隔热型材。这些隔热附件往往是垫块、连接件之类。对隔热附件,其导热系数也应该不大于产品标准的要求。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对于玻璃幕墙都是主要的节能指标要求,所以应该满足设计要求。中空玻璃露点应满足产品标准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密封质量和耐久性。5.2.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条文说明】93/93
非透明幕墙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密度与导热系数有很大关系,而且密度偏差过大,往往意味着材料的性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幕墙玻璃是决定玻璃幕墙节能性能的关键构件。玻璃的传热系数越大,对节能越不利;而遮阳系数越大,对空调的节能越不利;可见光透射比对自然采光很重要,可见光透射比越大,对采光越有利。中空玻璃露点是反映中空玻璃产品密封性能的重要指标,露点不满足要求,产品的密封则不合格,其节能性能必然受到很大的影响。隔热型材的力学性能直接关系到幕墙的安全,所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因此,涉及到安全和节能的材料、构件、型材的性能应进行复验。5.2.4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并不少于5件(处)。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m2的每一种幕墙均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条文说明】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是幕墙节能的重要指标。设计时均应规定气密性能的等级,其产品的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由于幕墙的气密性能与节能关系重大,所以当幕墙面积大于建筑外墙面积50%或3000m2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93/93
由于一栋建筑中的幕墙往往比较复杂,可能由多种幕墙组合成组合幕墙,也可能是多幅不同的幕墙。对于组合幕墙,只需要进行一个试件的检铡即可;而对于不同幕墙幅面,则要求分别进行检测。对于面积比较小的幅面,则可以不分开对其进行检测。在保证幕墙气密性能的材料中,密封条很重要,所以要求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一般采用密封条。单元板块间的缝隙有水平缝和垂直缝,还有水平缝和垂直缝交叉处的十字缝,为了保证这些缝隙的密封,单元式幕墙都有专门的密封设计。施工时应该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一是需要密封条完整,尺寸满足要求;二是单元板块必须安装到位,缝隙的尺寸不能偏大,三是板块之间还需要在少数部位加装一些附件,并进行注胶密封,保证特殊部位的密封。幕墙的开启扇是幕墙密封的另一关键部件。开启扇位置到位,密封条压缩合适,开启扇方能关闭严密。由于幕墙的开启扇一般是平开窗或悬窗,气密性能比较好,只要关闭严密,可以保证其设计的密封性能。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且不得松脱。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在非透明幕墙中,幕墙保温材料的固定是否牢固,可能直接影响到节能的效果。保温材料的厚度越厚,保温隔热性能就越好,所以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值。由于幕墙保温材料一般比较松散,采取针插法即可检测厚度。有些板材比较硬,可采用剖开法检测厚度。93/93
5.2.6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10%,并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幕墙的遮阳设施安装位置及尺寸是按照太阳的高度和方位角来设计的,所以只有安装在合适位置、尺寸合适的遮阳装置,才能满足节能的设计要求。由于遮阳设施一般安装在室外,而且是突出建筑物的构件,很容易受到风荷载的作用。遮阳设施的抗风荷载问题,在相关标准中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设计安装遮阳设施的时候应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合理设计,牢固安装。由于遮阳设施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要,所以要进行全数的检查。5.2.7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是幕墙节能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隔断热桥措施如果设计考虑不周到容易引起结露。如果大面积的热桥问题处理不当,则会增大幕墙的传热系数,使得通过幕墙的热损耗大大增加。判断隔断热桥措施是否可靠,主要是看固体的传热路径是否被有效隔断,这些路径包括:通过型材截面,通过幕墙的连接件,通过螺丝等紧固件、中空玻璃边缘的间隔条等。型材截面的断热节点主要是通过采用隔热型材或隔热垫来实现的,其安全性取决于型材的隔热条、发泡材料或连接紧固件。通过幕墙连接件、螺丝等紧固件的热桥则需要进行转换连接的方式,通过一个尼龙件(或类似材料制作的附件)进行连接的转换,隔断固体的热传递路径。由于这些转换连接都增加了一个连接,其是否牢固则成为安全隐患问题,应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确认。93/93
5.2.8幕墙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处的部件,其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非透明幕墙的隔汽层是为了避免幕墙部位内部结露,结露的水很容易使保温材料发生性状的改变,如果结冰,则问题更加严重。如果非透明幕墙保温层的隔汽性好,幕墙与室内侧墙体之间的空间内就不会有凝结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隔汽层必须完整,必须设在保温材料靠近水蒸气压较高的一侧(冬季为室内)。如果隔汽层放错了位置,不但起不到隔汽作用,反而有可能使结露加剧。一般冬季比较容易结露,所以隔汽层应放在保温材料靠近室内的一侧。幕墙的非透明部分常常有许多需要穿透隔汽层的部件,如连接件等。对这些节点构造采取密封措施很重要,以保证隔汽层的完整。5.2.9保温材料表面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幕墙的保温材料有的易吸湿,如不及时进行封闭处理,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增大,影响保温性能。有的保温材料还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表面防护。5.2.10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应畅通,并不得渗漏。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幕墙的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是为了避免幕墙结露的水渗漏到室内,让室内的装饰发霉、变色、腐烂等。为了确保凝结水不破坏室内的装饰,不影响室内环境,凝结水收集、排放系统应该发挥有效的作用。为了验证凝结水的收集和排放,可以进行一定的试验。5.3一般项目5.3.193/93
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条文说明】镀(贴)膜玻璃在节能方面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遮阳,另一方面是降低传热系数。对于遮阳而言,镀膜可以反射阳光或吸收阳光,所以镀膜一般应放在靠近室外的玻璃上。为了避免镀膜层的老化,镀膜面一般在中空玻璃内部,单层玻璃应将镀膜置于室内侧。对于低辐射玻璃(Low-E玻璃),低辐射膜应该置于中空玻璃内部。目前制作中空玻璃一般均应采用双道密封。因为一般来说密封胶的水蒸气渗透阻力还不足以保证中空玻璃内部空气干燥,需要再加一道丁基胶密封。有些暖边间隔条将密封和间隔两个功能置于一身,本身的密封效果很好,可以不受此限制,实际上这样的间隔条本身就有双道密封的效果。为了保证中空玻璃在长途(尤其是海拔高度、温度相差悬殊)运输过程中不至于损坏,或者保证中空玻璃不至于因生产环境和使用环境相差甚远而出现损坏或变形,许多中空玻璃设有均压管。在玻璃安装完成之后,为了确保中空玻璃的密封,均压管应进行密封处理。5.3.2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材料:固定牢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3隔汽层:密封完整、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条文说明】单元式幕墙板块是在工厂内组装完成运送到现场的。运送到现场的单元板块一般都将密封条、保温材料、隔汽层、凝结水收集装置安装好了,所以幕墙板块到现场后应对这些安装好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5.3.393/93
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条文说明】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部位如处理不好,也会大大影响幕墙的节能。由于幕墙边缘一般都是金属边框,所以存在热桥间题,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表面应采用耐候胶进行密封。5.3.4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处)。【条文说明】幕墙的构造缝、沉降缝、热桥部位、断热节点等处理不好,也会影响到幕墙的节能和结露。这些部位主要是要解决好密封问题和热桥问题,密封不好会影响到幕墙的气密和水密性能,热桥则容易引起结露。5.3.5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处)。【条文说明】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是保证活动遮阳设施发挥作用的重要部件。这些部件应灵活,能够将遮阳板等调节到位。93/93
6门窗节能工程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天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条文说明】外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中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最差的,对室外气候变化最敏感的构件。外门窗包括普通门窗、凸窗、天窗、倾斜窗以及不封闭阳台的门连窗等。这些门窗又分为金属、塑料、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等。这些门窗及其玻璃安装的节能验收,均在木章做出了明确规定。6.1.2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建筑外门窗宜具有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条文说明】门窗的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6.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外墙体之间以及门窗框与附框之间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条文说明】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以及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发泡聚氨酯填充饱满,外表面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如果这些缝隙不能填充饱满,且表面密封不好,会加大冷风渗透甚至渗漏雨水。所以,特别应对缝隙的填充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6.1.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6.1.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93/93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6.2主控项目6.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条文说明】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这是一般性的要求,应该得到满足。门窗的品种一般包含了型材、玻璃等主要材料和主要配件、附件的信息,也包含一定的性能信息,规格包含了尺寸、分格信息等。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根据设计文件核查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核查。【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性能、保温性能,门窗玻璃的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的露点都是重要的节能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是指表示标准规格门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空气渗透率、可见光透别比等节能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性标识。当设计采用具有节能性能标识的门窗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核查其节能性能标识中的性能指标。6.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条文说明】93/93
为了保证门窗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需要在建筑外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对门窗的气密性能、传热系数进行复验。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以及中空玻璃的露点是建筑玻璃的基本性能,应该进行复验。6.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条文说明】门窗的节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门窗所用玻璃的形式(如单玻、双玻、三玻等)、种类(普通平板玻璃、浮法玻璃、吸热玻璃、镀膜玻璃、贴膜玻璃)及加工工艺(如单道密封、双道密封等),为了达到节能要求,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一般均应采用双道密封,为保证中空玻璃内部空气不受潮,需要再加一道丁基胶密封。有些暖边间隔条将密封和间隔两个功能置于一身,本身的密封效果很好,可以不受此限制。6.2.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条文说明】金属窗的隔断热桥措施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传热系数的大小。金属框的隔断热桥措施一般采用穿条式隔热型材、注胶式隔热型材,也有部分采用连接点断热措施。验收时应检查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93/93
有些金属门窗采用先安装副框的干法安装方法。这种方法因可以在土建基本施工完成后安装门窗,因而门窗的外观质量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金属副框经常会形成新的热桥,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里要求金属副框的隔热措施、隔热效果与门窗型材所采取的措施效果相当。6.2.6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作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条文说明】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为了保证应用到工程的产品质量,本规范要求对外窗的气密性能做现场实体检验。6.2.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以及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间隙的密封也是影响建筑节能的一个重要因素,控制不好,容易导致渗水、形成热桥,所以应该对缝隙的填充进行检查。6.2.8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寒冷地区的外门节能也很重要,设计中一般均会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由于外门一般不多,而往往又不容易做好,因而要求全数检查。6.2.9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在夏季炎热的地区应用外窗遮阳设施是很好的节能措施。遮阳设施的性能主要是其遮挡阳光的能力,这与其尺寸、颜色、透光性能等均有很大关系,还与其调节能力有关,这些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保证达到遮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应正确。93/93
由于遮阳设施安装在室外效果好,而目前大多采用外墙外保温,活动外遮阳设施的固定往往成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遮阳设施的牢固问题要引起重视。6.2.10特种门的保温与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其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特种门与节能有关的性能主要是密封性能和保温性能。对于人员出入频繁的门,其自动启闭、阻挡空气渗透的性能也很重要。另外,安装中采取的相应措施也非常重要,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6.2.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条文说明】天窗与节能有关的性能均与普通门窗类似。天窗的安装位置、坡度等均应正确,并保证封闭严密,不渗漏。6.3一般项目6.3.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经常出现由于断裂、收缩、低温变硬等缺陷造成门窗渗水,气密性能差。密封条质量应符合《塑料门窗密封条》GB/T12002标准的要求。密封条安装完整、位置正确、镶嵌牢固对于保证门窗的密封性能很重要。关闭门窗时应保证密封条的接触严密,不脱槽。6.3.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93/93
镀(贴)膜玻璃在节能方面有两个作用,一是遮阳,另外降低传热系数。膜层位置与节能的性能及其耐久性有关。为了保证中空玻璃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不至于损坏,或者保证中空玻璃不至于因生产环境和使用环境相差甚远而出现损坏或变形,许多中空玻璃设有均压管。在玻璃安装完成之后,均压管应进行密封处理,从而确保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6.3.3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是保证活动遮阳设施发挥其性能重要部件。这些部件应灵活,能够将遮阳构件调节到位。93/93
7屋面节能工程7.1一般规定7.1.1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包括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7.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7.1.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基层;2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3屋面热桥部位;4隔汽层。7.1.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正置保温屋面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倒置保温屋面应及时进行防护层施工。7.1.5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每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7.2主控项目7.2.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隔热制品,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7.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以下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2隔热涂料: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93/93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每1000m2屋面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抽查1次;屋面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屋面超过5000m2时,每增加3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屋面抽检面积。7.2.3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2处。7.2.4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2处。7.2.5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7.2.6坡屋面、架空屋面当采用将保温材料敷设于屋面内侧做内保温隔热时,应采用无机类保温材料,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7.2.7内部贴有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屋面,其空气间层厚度、铝箔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空气间层内不得有杂物铝箔应铺设完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7.2.8种植植物的功能屋面的构造做法,植物种类、植物密度、覆盖面积、植物存活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9屋面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7.3一般项目7.3.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3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7.3.2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3热反射屋面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应均匀一致,没有污迹,无积水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屋面按照部位全数检查。93/93
8地面节能工程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建筑地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包括接触土壤的地面、分户(层间)楼板的地面、底面接触室外空气或毗邻不采暖或空调空间的地面。8.1.2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8.1.3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基层;2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种类和厚度;3保温材料粘结;4隔断热桥部位。8.1.4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2每10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3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8.2主控项目8.2.1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封闭的地下室顶板应采用无机类保温材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8.2.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烟毒性、烟密度等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每1000m2地面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抽查1次;93/93
地面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地面超过5000m2时,每增加3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8.2.3安装在楼板底面、地下室顶板底面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板应粘贴牢固,并进行现场拉伸粘接强度检验和锚固件的锚固抗拔力检验。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拉伸粘结强度按照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进行现场检验;锚固拉拔力按照《混凝土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进行现场检验。检查数量:拉伸粘接强度检验和锚固抗拔力检验,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其余全数检查。8.2.4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2.5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2处。8.2.6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8.2.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检验方法: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2.8分户(层间)楼板的地面、毗邻不采暖或空调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8.2.9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3一般项目8.3.1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9供暖节能工程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室内集中供暖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条文解释】本条根据以热水作为介质的室内集中供暖系统热水的温度情况,确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9.1.2供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检验批的验收。【条文解释】本条给出了采暖节能工程验收的方法,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供暖专业的特点,按系统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9.2主控项目9.2.1供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认可,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散热设备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和吸水率;检验方法:现场随机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同一规格的散热设备按其数量复验1%,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复验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条文说明】散热设备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以及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和吸水率是供暖工程中重要的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到供暖系统运行和节能效果。因此,本条提出了抽检(见证取样)的要求。9.2.2锅炉的类型、燃料种类及其额定效率等应满足设计要求。【条文说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是反映锅炉能耗的重要指标,锅炉能耗的高低对供暖系统节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采购时应尽可能选择额定热效率高的锅炉,下表9.1.6为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表9.1.6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余热回收也是锅炉节能的一种方式,当选用普通锅炉或者供水温度不高于60℃的低温供暖系统时,应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当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时,宜设置烟气回收装置。推荐使用冷凝式燃气锅炉,一是其自带余热回收装置;二是燃气热效率高,空气污染小,能耗低,调节方便,使用灵活。9.2.3热水循环泵的供暖系统的耗电输热比(HER)应满足设计要求。93/93
【条文说明】具体要求应满足《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中第5.2.16条文规定。9.2.1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及产品安装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供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调试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本条文是引用的强制性条文。供暖系统的制式是经过节能专项考虑而设置的,未经设计和图审部门的认可是不得任意更改的,望严格按图施工。设备、阀门和仪表安装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其系统的节能效果。分区、分室计量是重要的节能手段,也是节能的要求所在。9.2.2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得少于5组。【条文说明】本条文是针对目前散热器安装中为了追求美观而忽视了散热的效果,常见的散热通道受阻,影响散热器的正常工作。散热器按照装修的要求必须加设装饰阻挡,安装时,经过采暖设计单位对其散热和气流组织进行核定,满足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故本条予以强调。9.2.3供暖管道及配件的保温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3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接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6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93/93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8供暖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的保温层应连续不间断,且保温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9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按数量抽查10%;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检查。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且保温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按类别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个。【条文说明】管道保温的厚度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是影响到节能的效果,这里做出强调。9.2.1供暖系统的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保温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保温层的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保温衬垫的表面应平整,做到与保温层密切贴合。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条文说明】管道的支吊架与管道保温结合面不严密是影响保温效果的关键所在,这里予以严格要求。9.2.2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安装应避开阳光直射和发热设备,应位于距地1.4m处的内墙面上。3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检验方法:防潮层和绝热层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观察检查、尺量室内温控装置传感器安装高度;盘管观察检查。检查数量: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抽查5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点;温控装置按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个;盘管全数检查。9.2.3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供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供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应高于1℃。检验方法:检查室内供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纪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本条强制性条文。这里强条在不能完成本条的“室内温度”时,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室内温度的参数应在保修期内完成。并且,调试的结果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93/93
10通风与空调工程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条文解释】本条给出了通风与空调工程如果工程承包商要进行图纸的设计或深化时,应具有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同时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认可。系统变更、原设计的节能指标发生变化,需要经图审部门审查通过。10.1.3通风与空调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相关要求进行。10.1.4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10.2主控项目10.2.1绿色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所采用的设备、管道、自控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对其类型、规格以及节能技术性能参数、绿色或能效等级等进行核查和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和规定。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条文说明】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风机盘管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风机、排风热回收装置、双向换气装置的风量、风压、功率、效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3.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条文说明】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工作压力等技术性能参数;4.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条文说明】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及成品风管的规格、材质及厚度。5.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与核查记录,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0.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为保证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具有节能效果,首先要求工程设计人员将其设计成具有节能功能的系统;其次要求在各系统中要选用节能设备和设置一些必要的自控阀门与仪表,并安装齐全到位。10.2.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条文说明】本条文规定在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采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式,即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式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应形成相应的复验报告。10.2.3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3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条文说明】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所用风管的质量以及风管系统安装的严密,减少因漏风和热桥作用等带来的能量,保证系数安全可靠地运行。93/93
10.2.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3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4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条文说明】本条文对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安装的验收质量作出了规定。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μ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μm,效率:70%>E≥20%)的要求。10.2.2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3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4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条文说明】本条文作出了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位置、出口方向等应正确的规定。10.2.3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本条文作出了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出口方向应正确的规定。10.2.4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3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l台。【条文说明】本条文强调双向换气装置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是为了保证对系统排风的热回收效率(全热和显热)不低于60%。条文要求其安装和进、排风口位置及接管等应正确,是为了防止功能失效和污浊的排风对系统的新风引起污染。10.2.5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93/93
、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l个。【条文说明】在空调系统中设置自控阀门和仪表,是实现系统节能运行的必要条件。当空调场所的空调负荷发生变化时,电动两通调节阀和电动两通阀,可以根据已设定的温度通过调节流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使空调冷热水系统实现变流量的节能运行。10.2.1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3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l0mm;4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5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6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7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8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条文说明】本条文明确规定,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后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导热系数、规格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10.2.2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3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5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8空调冷热水管穿棱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93/93
1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条文说明】本条文明确规定,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后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导热系数、规格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10.2.1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5%,且不得少于5处。【条文说明】本条对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进行了强调,并对其设置要求和检查方法也作了说明。10.2.2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现场检测。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0.2.3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2.4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2.5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3管道连接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1一般项目93/93
10.3.1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隐蔽部位位置特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不易发现和修复。因此,本条文规定应随施工进度对其及时进行验收。通常主要隐蔽部位检查内容有:地沟和吊顶内部的管道、配件安装及绝热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绝热材料粘结或固定、绝热板材的板缝及构造节点、热桥部位处理等。10.3.2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条文说明】本条文对空气风幕机的安装验收作出了规定。10.3.3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1建筑电气工程11.1一般规定11.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1.1.2绿色建筑电气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条文解释】本条给出了建筑电气节能工程验收的方法,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供暖专业的特点,按系统或按楼层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11.2主控项目11.2.1绿色建筑电气工程涉及到能耗评价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进场时,对其类型、规格以及节能、技术性能参数、绿色或能效评价等级等进行核查和验收。进场核查和验收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核查、验收记录。检查方法:按照进场批次抽样检验检查数量:抽查数量不少于10%,且不少于1个【条文解释】本条提出了在绿色建筑电气工程中应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必须是经过绿色认证的产品,确保选用低损耗、低噪声、国家认证机构确认的节能产品。不符合绿色、低耗高效的产品不得用于绿色建筑建筑工程中。11.2.2低压配电系统选用的电缆(电线)截面积不得低于设计规定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积和线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检查方法:按照进场批次抽样送检,核查检验报告结果检查数量:同品牌进场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用量最多的规格。【条文说明】为避免不必要的线路损耗,加强对建筑电气中使用的电线和电缆的质量控制,工程中使用的电线和电缆应符合《电缆的导体》GB/T3956中规定的线电阻值。下列表格是建筑电气工程中常用的单股导线规格、20℃时导体最大电阻值(Ω/Km)要求。其它型号和规格的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电缆检测标准执行。标称截面积(mm2)20℃时导体最大电阻值(Ω/Km)0.536.00.7524.51.018.11.512.12.57.4193/93
44.6163.08101.83161.15250.727350.524500.386700.268950.1931200.1531500.12411.2.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光源初始光效;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3灯具效率;4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按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类型、同生产批次的可合并计算。【条文说明】选择高效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直接关系到建筑照明系统的节能效果。随着照明设备和灯具的推陈出新,相关参数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在设计或其它规范或标准无要求或低于此标准时,可参照执行。1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93/93
2常用灯具性能要求值如下:1)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的效率允许值2)管型荧光灯能效值11.2.4当低压配电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其配电电源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允许偏差:对于室内照明±5%,一般用途电动机±5%、电梯电动机±7%,其它无特殊规定设备±5%。2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检查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能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投入使用,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电源各相负载不均衡会影响造成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是节能控制指标之一,本条予以强调。11.2.5在通电试运行中,应对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建筑室内照度、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的规定。检查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检查数量:每个功能区域检查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是反映照明系统重要的节能指标,应该严格控制。本条予以强调。11.2.6对于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处设置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表应进行监测和计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检查方法:按照相关功能系统现场抽检、核查检验报告、现场观测检查数量:按照功能参数抽检不少于10%【条文说明】通过抽检,使其计量精度达到设计的要求。表计对能够对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等参数进行计量和监测符合节能的要求。11.2.7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建筑的93/93
照明、水泵、锅炉、冷却塔、空调机组、风机、电梯以及信息机房、锅炉房等用电分项计量装置,自动记录各自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和能效参数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能效标记和电表、能效计量表,核对与相关要求的相符性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检10%,且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通过多方调研各类照明、设备的用电计量均未落实到位,为了体现节能的要求,做到用电至关重要,特此强调。11.2.8照明系统采用的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时控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分区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灯具节能标记和模拟试验。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检10%,且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本条严格规定了照明系统分区各类节能的措施和要求。同时强调在保证照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分区控制的重要性和抽查的要求。11.2.9建筑物内的楼梯间、走道当应急照明在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具有应急强制切换和自动点亮功能。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灯具节能标记和模拟试验。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检10%,且不少于5处。11.2.10公共建筑的门厅、电梯大堂、客房层走廊灯场所,照明控制宜设置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功能。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模拟试验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检10%,且不少于5处11.1一般项目11.3.1居住建筑用电应分项分户计量,电计量表应集中布置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应采用远程和集中抄表系统。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电表的运行状态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检5%,且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分户用电计量现在已实现,但能否做到集中布置、远程抄表、数据远传必须要达到的目标,为此,本条予以规定。11.3.5单台电梯应具有集选控制、闲时停梯操作、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调度和控制的群控功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在全线各段均空载时应暂停或低速运行。检查方法:现场模拟试验检查数量:按总台数的10%抽检,且不少于2台。93/93
12监测与控制工程12.1一般规定12.1.1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为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条文说明】本条纹主要适用于建筑物内涉及到节能的建筑设备运行监测和控制适用本节。12.1.2监测与控制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时,可按照系统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12.2主控项目12.2.1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能效评价及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优先选用具有国家绿色标识的产品。检验方法:按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核查实物与资料的一致性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本条再次强调的内容主要侧重在用于监测与控制建筑节能系统的设备、材料的能效评价和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它的功能(参数)应依相关规范和节能的要求为准。12.2.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传感器的质量、安装位置、插入深度等应符合产品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2)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3)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和设计要求;(4)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5)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6)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条文说明】各类监测元件的误差,对系统节能的监控数据影响较大。但是每一个取源点的元件均需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这里强调的是在监测和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前必须依据设计和有关规定,核对进场的设备、元(器)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12.2.3综合控制系统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功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采暖、通风与空调要求能够通过系统的优化、监控,达到设计要求的节能率的前提下,运行工况的最佳区间值。93/93
检查方法:采用人工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设计要求的运行工况检测温度、流量、风口风量等参数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通过对相关节能系统的节能参数的监控,完成系统节能的评价,是一个系通节能功能的这考核,是综合评价的依据和关键,为后续的节能评价提供支持。12.2.1暖通空调专业的冷热量总表、燃气(油)总表的数据远转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相关检验报告和现场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各系统数据上传是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环节,也是监测和调整相关系统运行严格控制在设计要求的状态下,必须具备的关键要素,这里提出本条。12.1一般项目12.3.1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检查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数量:按照系统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3处【条文说明】工程中经常忽视的各类计量仪表或装置,测量精度到不到设计的要求或系统上下游计量(检测)仪表精度不协调,造成测量误差超过设计的要求。为此,在此做严格要求。12.3.2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在投入运行,不间断运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后,对其运行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控制设备的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一致;(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设备启动和停止功能及状态显示应正确;检验方法:分别在中央现场控制器和现场利用参数设定、数据修改和事件设定等方法,通过与设计要求对照,进行上述系统的性能检测。检查数量:按照系统的10%抽查,且不少于1处【条文说明】本条提出的连续运行时间要求,是在设计没有要求时按照24小时进行。93/93
13给水排水工程13.1一般规定13.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绿色施工质量的验收。13.1.2绿色建筑给排水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批划分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条文说明】本条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则和要求。13.1.3再生水和雨水系统应与建筑物的其它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项试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条文说明】再生水系统往往被忽视,种种原因后补,形成与建筑结构以及其它的功能系统不协调,在此要求坚持“同步”。13.2主控项目13.2.1给水排水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管道、阀门、仪表,绝热和保温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别、材质、规格、外观以及节能指标和标识进行核查,符合设计好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用水器具应采用高节水效率等级的节水器具。检查方法:核查质保书、合格证以及相关试验报告,现场实物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因给水排水系统的材料、设备规格、种类繁多,部分产品经过了绿色认证,有些产品近进行了部分节能指标的认可。具体情况依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规定为准。13.2.2住宅、单独出售的公寓建筑应设置符合规定的计量装置,计量表应出户集中管理,并预留远程抄表系统相匹配的的协议接口。检查方法:抽查试验报告检查数量:抽查数量不少于5%13.2.3公共建筑应按照不同使用功能和区域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对于绿化、景观、空调系统、游泳池等应分别设置计量装置。消防系统宜单独设置计量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计量装置应设置计量表组,便于计量表计的定期效验和更换;2计量表组应设置在计量表井内或完善的维护构筑物内;3表井内各部件应防腐良好,表井内无积水,有合理的防护和排水措施。检查方法:抽查计量表井检查数量:抽查数量不少于5%,且不少于1个【条文说明】93/93
13.2.2和13.2.3是进一步强调计量不仅要保证建筑物内主要系统的用水计量,也要做到美化、空调等用水多的系统也要计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消防系统也建议设置计量装置。13.2.4各类给水管道系统应进行符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以及相关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要求,并且在各类用水器具安装完整后,进行工作压力为保压值的连续72小时静态验证,保证各管道系统不渗不漏。检查方法:抽查核验试验验证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本条文是对相应的管道系统延长稳压的时间,确保管道系统的长期稳定不渗不漏,达到节能的效果。13.2.5再生水和雨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再生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2再生水和雨水回收系统管道在安装完成后,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进行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进行灌水试验。管道系统和设备的试验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3再生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检查数量:核对检验报告、现场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照系统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13.1一般项目13.3.1再生水和雨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再生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2再生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再生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3再生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1)再生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2)再生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再生水”标志。4再生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5雨水回用系统的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明显标注“雨水”标识,管道系统的管道的涂色在设计无要求时,应涂刷绿色并加以间距为2m的红色色环标注。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93/93
14室内环境14.1一般规定14.1.1本节适用于绿色建筑室内环境的质量验收,包括室内声学环境、室内天然光环境、室内通风效果和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等项目。【条文说明】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室内环境的验收均在本章做了明确的规定。14.1.2室内环境的质量标准及验收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声环境及构件的隔声性能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现行的国家标准对室内环境的部分项目做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为明确项目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绿色建筑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了。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以及石材和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筑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是指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14.1.3室内环境质量的检验批按照下列规定划分: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环境每6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6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环境,3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剧场等其他有声学特性设计要求的,应进行全数检验。4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建筑构件以及隔声吸声材料每100樘(件、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件、m2)也为一个检验批。5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导光管系统每50套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套也为一个检验批。【条文说明】室内环境的验收项目主要包括:室内污染物和温湿度,室内通风效果、室内噪声级、楼板和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检验批划分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相关规定制定14.2主控项目Ⅰ室内声学环境14.2.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声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93/93
14.2.1入户门、外窗、分户墙体、分户楼板以及其他声学功能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入户门、外窗、分户墙体的空气声隔声性能;2隔声构件或材料的隔声性能及相关指标;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检查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建筑构件和建筑隔声吸声材料每检验批不少于1组。【条文说明】入户门、外窗、分户墙(特别是轻质墙体的分户墙)是室外声音传入室内的主要途径,一般其隔声性能控制好,才能保障室内声环境。Ⅱ室内采光环境14.2.2外窗和导光管系统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1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2导光管系统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2套,不足2套时应全数检查。3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条文说明】外窗和导光管系统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这是一般性的要求,应该得到满足。外窗的品种一般包含了型材、玻璃等主要材料和主要配件、附件的信息,也包含了一定的性能信息;导光管系统的品种一般包含了导光管材料、导光管集光器材料和漫射器材料的品种及相关性能信息。14.2.3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导光管系统在漫反射条件下的系统效率、导光管集光器材料的透射比、漫射器材料的透射比、导光管材料的反射比和反射膜的反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导光管系统在漫反射条件下的系统效率、导光管集光器材料的透射比、漫射器材料的透射比、导光管材料的反射比和反射膜的反射比都是重要的采光性能指标,所以应符合强制性的要求。Ⅲ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14.2.4所用材料和成品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有害物质含量必须低于设计和有关标准的限量要求。检查方法:1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2检查复验报告。复检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等的污染物。检查数量:1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个点,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应抽查3个点。2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93/93
Ⅳ自然通风14.2.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设备及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4.1一般项目Ⅰ室内声学环境14.3.1入户门、外窗、分户墙体的安装砌筑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不得脱落、松动,门窗与墙体间安装缝隙应填充泡沫等吸声隔声材料。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Ⅱ室内采光环境14.3.2外窗和导光管系统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不得脱落、松动。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外窗和导光管系统的安装位置直接影响建筑物的采光性能,安装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使用的长期性和耐久性,所以应一一核查。14.3.3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窗地面积比进行现场抽查。窗地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依据《公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GB/T18204.20-2000进行尺量检测。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域检查不少于两处。【条文说明】建筑师在进行采光方案设计时,常用窗地面积比老估算开窗面积,因此,可通过测量和计算窗地面积比对采光条件进行核验,这种方法较为简便和有效。《公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GB/T18204.20-2000的采光系数是用窗地面积比来定义的,与GB50033中的采光系数的定义不一致,我们采用GB50033中采光系数的定义。Ⅲ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14.3.4气流组织合理:1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2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检查方法:检查设计文件,现场复查施工验收记录14.3.5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1对室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2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检查方法:现场功能检查14.3.6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检查方法:现场功能检查93/93
Ⅳ自然通风14.3.1新风系统、拔风井(帽)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不得脱落、松动。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5场地与室外环境15.1一般规定15.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条文说明】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场地规划、资源与生态环境、位置与交通、室外环境验收。15.1.2节地与室外环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15.1.3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15.2主控项目15.2.1建筑场地选址应符合江苏省各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场地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等设计要求。对于无法避开安全隐患的场地应检查当地认可的安全评价或措施保障文件。检验方法: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项检测报告、危害或危险源防护措施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观察检查避让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场地选址应通过政策、危险源及环境质量调查,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确定危险源并明确相关环境质量指标。当相关指标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当场地选择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检查场地对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的措施证明文件。建筑物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例如易产生噪声的运动和营业场所、油烟未达标排放的厨房、煤气或工业废气超标排放的锅炉房、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垃圾堆等)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控制项的要求。若有污染源,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求。15.2.2建筑选址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地时,应核查相关检测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改造处理方案与施工记录。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评估报告和相关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1选择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场地时,核查土壤化学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报告。293/93
选择盐碱地时,核查盐碱度检测与改良评估报告、改造处理方案与施工记录。3选择废弃地时,核查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和全寿命期成本评价相关文件、改造处理方案与施工记录。15.2.1采用可再生能源,地下水、地表水资源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下列内容:1太阳能利用方式的合理性。2地热能资源可利用量,和地热能对周围地表水和土壤的影响。3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的影响。4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政府相关部门许可文件、资源调查评估文件、声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2场地生态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下列内容:1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2无污染地表土的回收利用。2场地及周边原有的生物生存条件。3场地原有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记录、生态保护补偿报告,现场核查生态保护和补偿情况。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生物资源包括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微生物资源和生态湿地资源。场地规划应因地制宜,与周边自然环境建立有机共生关系,保持或提升场地及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场地规划应因地制宜,与周边自然环境建立有机共生关系,保持或提升场地及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指标。15.2.3场地雨洪控制,雨水径流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2屋面雨水、道路雨水与地面生态设施的衔接应符合设计要求。3采取径流污染控制措施。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雨水径流途径及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核查调蓄雨水功能用地面积所占绿地比例的设计文件。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雨洪控制利用是生态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即充分利用河道、景观水体和绿化空间的容纳功能,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和不同季节的水位控制,减少市政雨洪排放压力,也为雨水利用、渗透地下提供可能。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开放的绿地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5.2.4核查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公共建筑容积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应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各层平面图,地下空间利用计算书,现场观察检查地下空间的利用情况;核查施工图审查时提供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5场地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要求:93/93
1居住建筑住区绿地率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达到设计要求。2公共建筑绿地率应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住区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用地情况。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绿地率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包括建设项目用地中各类用作绿化的用地。15.2.1场地内垃圾收集处理场所的位置和防污染设施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项目场地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设计方案。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2.2场地综合管线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场地管线是否和城市市政管网相衔接,对于一次不能到位的情况,应检查是否预留埋设位置。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5.2.3居住空间冬季日照时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日照分析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5.2.4场地和道路的照明设计和地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室外照明设备安装情况、照明效果;核查相关检测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在运动场地和道路照明的灯具选配时,应分析所选用的灯具的光强分布曲线,确定灯具的瞄准角(投射角、仰角),控制灯具直接射向空中的光线及数量。建筑物立面采用泛光照明时,应考核所选用的灯具的配光是否合适、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投射角度是否正确,预测有多少光线溢出建筑物范围以外,还应考核建筑物立面照明所选用的标准是否合适。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中,所选用的路灯和投光灯的配光、挡光板设置、灯具的安装高度、设置位置、投光角度等都可能会对周围居住建筑窗户上的垂直照度产生眩光影响,需要通过分析研究确定。15.2.5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时,玻璃幕墙的反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玻璃幕墙反射比检测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15.2.6固定噪声源的隔声、降噪措施应符合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降低噪声的措施实施情况;布置测点现场检测;核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住区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查阅环境噪声现场测试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开临近交通干线,或不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应采取措施来降低噪声干扰。声屏障是指在声源与接收者之间插入的一个设施,使声波的传播有一个显著的附加衰减,从而减弱接收者所在一定区域内的噪声影响。声屏障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高架桥道路、城市轻轨地铁以及铁路等交通市政设施中的降噪处理,也可用于工矿企业和大型冷却设备等噪声源的降噪处理。采用声屏障时,应保证建筑处于声屏障有效屏蔽范围内。15.1一般项目93/93
15.3.1场地及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下列内容:居住建筑: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小学、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2场地1000m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公共建筑:1兼容的公共服务功能种类数量。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的使用。3公共空间的开放应符合设计要求。4室外活动场地的开放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对照住区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图,现场观察检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分布情况;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核设计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所需的设施,也是保证居民居住生活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步行5~10min可以到达,将大大减少机动车出行需求,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15.3.2场地交通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下列内容: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2场地周围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及公交线路数量。3地面停车比例。4残疾人专车停车位置。5步行道系统的设计。6人行通道的设计。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场地交通情况、停车设施及停车方式;核查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地面停车率计算书,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设施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交通规划设计应遵循环保原则。道路系统应分等级规划,避免越级连接,应保证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联系便捷。建设用地周围应至少有一条公共交通线路与城市中心区或其他主要交通换乘站直接联系。规划建设用地内应设置便捷的停车设施(包括自行车及汽车停放场地),停车设施的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应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关规定执行。场地内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设计,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15.3.3停车设施的位置、设置及地面停车位的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地面停车位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对照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核查停车库设计,核查停车场(库)的开放时间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6景观环境工程16.1一般规定16.1.1本章适用于绿色建筑景观环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6.1.2景观环境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16.1.3景观环境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景观环境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16.1.4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16.2主控项目16.2.1景观工程所采用的植物种类、品种名称、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核查植物订购合同或苗木出圃证明;现场观察检查苗木选择与种植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植物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景观效果,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植物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景观效果,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儿童游乐场应采用开敞式设计,与住宅和车行道路保持适当距离,儿童游乐设施应选用环保材料。16.2.2景观工程植物的配置与配植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相关验收资料;核查现场观察检查苗木选择与种植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3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适水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性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2.4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应符合设计要求。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植物材料,并送相关园林检测部门检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植物材料带有病虫害影响苗木质量,易引起扩散,为防止危险病虫害的传人,必须对国外及外省市的苗木进行检疫,有检疫证明。16.2.5景观工程植物绿化施工完毕后,绿化覆盖率、配植乔木数量、树木栽植成活率、遮阴率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93/9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核查。【条文说明】绿化用地内绿化覆盖率应大于70%;居住建筑绿地每百平方米配植乔木数量不应少于3株;屋顶绿化面积应大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30%;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100%。室外机动车停车场遮阴率不应小于20%。景观主干道路的乔木遮阴率应达到50%,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林荫率不小于60%。16.2.1设施顶面绿化栽植基层(盘)应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防水层不得渗漏。检验方法:现场核查;技术资料、验收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设施顶面栽植基层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不能渗漏,确保设施使用功能。排蓄水层、过滤层使栽植土层透气保水,保证植物能正常生长。16.2.2景观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室外停车场、景观道路)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检验方法:现场核查;技术资料、验收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1、核查地面及屋面铺设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2、现场观察检查绿地、遮荫措施、地面和屋面铺设材料设置情况;3、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地面工程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各结构层纵横向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不得空鼓、松动,面层不得积水。施工完成后符合下列规定:室外活动场地透水铺装垫层应造做法符合设计要求,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应小于50%。室外机动车停车场植草砖做透水地面时,镂空面积比不应低于40%。70%以上的景观道路路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16.1一般项目16.3.1景观环境功能性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景观植物改善场地噪音措施符合设计要求。2景观植物提高场地光环境质量措施符合设计要求。3景观植物优化场地热环境措施符合设计要求。4景观植物进行遮护、围挡或美化措施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3.2景观水景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水景利用原有水景资源的措施;2采用雨水收集系统的水景补水措施;3人工水景应有季节变化和枯水期的调节措施。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6.3.1景观照明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限制光污染措施;2.景观照明应具有节能控制措施。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7可再生能源系统17.1一般规定17.1.1本节适用于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7.1.2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可根据施工安装特点按系统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17.1.3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17.2主控项目Ⅰ太阳能热水系统17.2.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热器1)集热器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具有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实物核对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对照设计要求,现场试压全数检查。2)集热器连接完毕,应进行检漏试验,检漏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集热器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或集热器支架牢靠固定,防止滑脱。预埋式集热器基础做法应符合设计规定,其预埋件应与结构层钢筋相连。对于安装在框架、悬空建筑、外墙立面、阳台栏板、坡屋面上的集热器应设置防护网、罩等安全防坠落措施。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4)住宅工程中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有效计算集热面积不应小于1.8m2。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5%,且不少于1处2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1)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质量合格证明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93/93
检查方法:对照实物核对质量保证书、产品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定位、并在基础上与底座固定牢靠。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3)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应进行检漏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检查方法:现场试压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5)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的各接管管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6)钢板焊接的贮热水箱,水箱内外壁均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内壁防腐材料应卫生、无毒,且应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检查方法:核查检验报告,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3管道安装和试压1)承压管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应做灌水试验。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肩擦2)热水管穿越墙体、楼板等的套管空隙应用玻璃棉、复合硅胶制品等不燃烧材料填实。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4系统调试检查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正常后,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系统性能调试和检测,并且应符合设计和《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检测与评定规程》DG32J/TJ90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Ⅱ太阳能光伏系统17.2.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方位、倾角、支撑结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逆变器、充放电控制器、储能蓄电池、93/93
电网接入单元、主控和监视系统、触电保护和接地、配电设备及配件等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合并和替换。3、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逆变器应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并保证良好的通风。4、电气设备的外观、结构、标识和安全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采用的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并网逆变器、配电设备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7.2.1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方法:光电转换效率使用测试仪现场检测,测试参数包括室外环境平均温度、平均风速、太阳辐照强度、电压、电流、发电功率、采光面积,其余项目为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当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类型相同,且系统装机容量偏差在10%以内时,视为同一类型光伏系统。同一类型太阳能光伏系统被测试数量为该类型系统总数量的5%,且不得少于1套。17.2.2太阳能光伏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1测量显示功能;2数据存储与传输功能;3交(直)流配电设备保护功能。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2.3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试运行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设备的应符合《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的要求;2保护装置和等电位体的测试应合格;3极性测试应合格;4光伏组串电流和试运转应合格;5功能测试应合格;6光伏方阵绝缘阻值测试应合格;7光伏方阵标称功率测试应合格;93/93
1电能质量的测试应合格;2系统电气效率测试应合格。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采用万用表、光照测试仪等专业测试设备进行现场实测。检查数量:根据项目类型,抽取不少于每个类型2个点进行检查。【条文说明】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电气设备的测试应符合《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和《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的相关要求并测试合格。Ⅲ地源热泵系统17.2.1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管材、管件、水泵、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应进行进场验收与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与核查记录等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应按设计要求对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工程使用管材、管件、水泵、阀门、仪表及绝热材料等产品的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进场验收与核查,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17.2.2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岩土热响应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面积大于5000~10000㎡时,测试井数量不应少于1个;2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面积大于10000㎡时,测试井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检验方法:核查热响应试验测试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施工前,应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项目地点进行岩土热响应试验。岩土热物性是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器设计的重要参数,土壤换热能力的大小对钻孔的数量及深度具有显著的影响,影响地源热泵系统的初投资和使用效果。如果岩土热物性参数不准确,会导致所设计的系统与负荷不相匹配,不能充分发挥地源热泵系统节能优势。17.2.3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应进行水压实验,水压试验应合格。检验方法:核查水压实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进行水压试验按照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J32/TJ89-2009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压试验应合格。17.2.4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的地埋管材及管件、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地埋管材及管件导热系数、公称压力及使用温度等参数;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93/93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每批次地埋管材进场取1-2米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批次管件进场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条文说明】地埋管及管件与建筑同生命周期,回填之后埋管和管件不能进行修复和更换,因此,埋管管及管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地源热泵系统的寿命。为确保安装后能够达到安全运行,应采用化学稳定性好、耐腐蚀、导热系数大、流动阻力小的塑料管材及管件,管件与管材应为同厂家相同材料。17.2.1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应随施工进度相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连接中间分、集水器的地埋管环路接管或水平环路集管处设关断阀;2窗井内的管道、阀门、分集水器应有可靠的保温措施,窗井内应设集水井及排水装置;3地埋管换热系统应有排气、定压、膨胀、自动补水装置;4进入地埋管换热系统的介质应经可靠的过滤处理;5各地埋管换热系统间应有可靠的水力平衡措施;6换热系统采用的金属管道内壁应有防锈蚀特性。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连接中间分、集水器的地埋管环路接管或水平环路集管,应在近分、集水器处设关断阀;并且宜在集水器近处设平衡调节阀。窗井内的管道、阀门、分集水器保温措施可靠,避免冻裂和热损失过多。地埋管换热系统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安装排气、定压、膨胀、自动补水装置,对补水量进行专项计量,进入地埋管换热系统的介质应有过滤装置。地埋管换热系统结合热泵机组与循环水泵的数量分设若干系统的,各系统间应有可靠的水力平衡措施。17.2.2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孔和水平埋管的相关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2回填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密实;3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4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5地埋管内换热介质、防冻剂类型、浓度及有效期应在充注阀处注明。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检验与试验报告。通过观察检查管道上的标注尺寸或利用铅坠和鱼线采用悬吊法检测下管长度;核查单孔回填材料数量;核查相关资料、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及检测与复验报告。检查数量:钻孔深度、垂直地埋管长度及回填密实度按钻孔数量的2%抽检,且不得少于2个。其它内容全数检查。93/93
【条文说明】钻孔和水平埋管的位置与深度、钻孔数量、地埋管的材质、管径、厚度及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材料对传热过程的影响回填是土壤换热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介于换热器的埋管与钻井壁之间,是土壤与U形管之间交换热量的桥梁,用来增强埋管和周围土壤的换热。17.2.1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形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产品;3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组对应能满足有关现行标准规定的要求。4U形管的两开口端部应及时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埋地管道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型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的U型弯头成品件或利用成品弯头热熔对焊制作,不应采用直管道煨制弯头。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组对应能满足插入钻孔后与环路集管连接的要求,组对好的U形管的两开口端部应及时密封,避免泥沙流入关内,沉积埋管底部,堵塞管道。17.2.2地源热泵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地表水换热系统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地源热泵地表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盘管的相关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3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换热盘管的材质、直径、厚度及长度,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17.2.3地源热泵海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当地海域的水文条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海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材、管件等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2换热器、过滤器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3与海水接触的所有设备、部件及管道应具有防腐、防生物附着的能力;4取水口与排水口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保证取水外网的布置不影响该区域的海洋景观或船只等的航线。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当地表水体为海水时,海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当地海域的水文条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海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过滤器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与海水接触的所有设备、部件及管道应具有防腐、防生物附着的能力;393/93
取水口与排水口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保证取水外网的布置不影响该区域的海洋景观或船只等的航线。参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报批稿第14.2.8条。检验方法。17.2.1地源热泵污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对项目所用污水的水质、水温及水量进行测定,应具备相应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污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过滤及防阻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2管材、管件等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3换热盘管的长度、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4污水换热器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5换热器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2.2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整体运转与调试,整体运转与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系统整体运转与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1一般项目Ⅰ太阳能热水系统17.3.1太阳能热水系统1集热器1)太阳能集热器的朝向、倾角及其前后左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2)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设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3)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有防冻、防过热保护装置。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4)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连接方法连接,且密封可靠,无泄漏,无扭曲变形。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2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1)自然循环系统的储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93/93
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2)集热循环水箱及贮热水箱及管道应按设计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的规定。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做针刺法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3)压力表、温度计、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操作的地方;排气阀应安装在最高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且容易操作的地方。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3冷热水系统管道1)管道保温材质及厚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保温材料应与管道或设备外壁紧密相贴,铺设应平整。管道转角、三通、阀门等位置的保温层不应留有缝隙。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的位置,保温层也应采用柔性保温材料制作,且保温层应连续。保温层的外表面应做保护层。检查方法:做针刺法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5处2)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分度仪测量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3)管道支、吊、排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处Ⅱ太阳能光伏系统17.3.1太阳能光伏系统建筑工程采用的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逆变器、充放电控制器、储能蓄电池、电网接入单元、主控和监视系统、触电保护和接地、配电设备及配件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2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或相关规定完整标识。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有监测采集发电量、数据存储与传输、交(直)流配电设备保护功能,同时系统应有完整的标签与标识。93/93
Ⅲ地源热泵系统17.3.1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水平干管管沟开挖及管沟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干管管沟开挖应保证0.002的坡度;2水平管沟回填料应保证与管道接触紧密,并不得损伤管道;3水平地埋管换热器最上层埋管顶部应在冻土层以下0.4m;4竖直地埋管换热器埋管的水平环路集管应在冻土层以下0.6m;5竖直地埋管环路供、回水环路集管的间距不应小于0.6m;6水平地埋管换热器沟槽底部应铺设相当于管径厚度的细沙,管道不应有折断、扭结等问题,转弯处应光滑,且应采取固定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2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闭式地表水换热器底部与水体底部的距离不小于0.2m,与水面的距离不小于3m;2地表水换热系统供回水集管水中间距不小于1.5米,直埋间距不小于1.0米;3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应有排气、定压、膨胀、自动补水装置,补水管宜设计量水表与漏水报警装置;4进入地表水换热系统的介质应经可靠的过滤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7.3.3污水换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壳管式换热器污水应走管程、中间换热介质或制冷剂应走壳程;2原生污水取水口应有过滤与防淤、清淤措施;3污水过滤器、热交换器污水侧进出水管应设置压力表。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93
18现场检测18.1一般规定18.1.1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1节能与能源利用;2室内环境质量;3可再生能源利用;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节地与室外环境。18.1.2绿色建筑围护结构完工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18.1.3绿色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18.1.4绿色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测评。18.1.5绿色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给水排水、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条文说明】绿色建筑现场检测评估完成后,应对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评估。18.1.6绿色建筑室外景观环境工程完成后,应对室外环境进行测评。【条文说明】绿色建筑的建筑环境包括建筑内环境和建筑外环境,当建筑主体完成后进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内各用能系统完成后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室外景观环境工程完成后进行室外环境检测,层层递进的关系。18.2主控项目Ⅰ节能与能源利用18.2.1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应进行现场实体检测,检验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外窗气密性结果应符合节能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外窗气密性的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18.2.2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293/93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18.2.1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18.2.2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包括传热系数、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隔热性能和热工缺陷)应进行现场检测,检验结果应符合节能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8.2.3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包括: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和隔热性能)应进行现场检测,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18.2.4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主要项目应进行节能性能检测,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见表18.2.6。表18.2.6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测项目1室内温度2通风、空调(包括新风)系统的风量3各风口的风量4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5空调机组的水流量6空调系统冷水、热水、冷却水的循环流量7输送能效比8耗电输热比9水力平衡度10室外管网热损失率11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条文说明】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18.2.5当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合格”的结论。18.2.6绿色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应包括供暖93/93
空调水系统性能、空调通风系统性能、锅炉热效率、空调余热回收效率等检测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进行现场检验。【条文说明】检验方法应按现行标准中相关的方法进行。Ⅱ室内环境质量18.2.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室内声环境(包括室内背景噪声、楼板和分户墙(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和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应进行现场检测,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按照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18.2.2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PM2.5、PM10)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18.2.3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建筑物的采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顶部采光时)应进行现场实体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18.2.4绿色建筑自然通风效果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18.2.5建筑室内主要功能房间的温、湿度现场测试,检测结果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按照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14.3.1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剧场等其他有声学特性设计要求房间,在施工完成后,应对声学特性进行检测。【条文说明】《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2011的具体参数和检查数量做了明确的要求。本标准按照此执行。当厅堂声学特性设计中明确参数指标和参照标准时,可按照设计的要求方法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最大声级、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稳态声场不均匀度、语言传输指数(STIPA)、总噪声级、混响时间等;试验方法:《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4959-2011。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Ⅲ可再生能源利用18.2.6太阳能热水系统完成并调试后应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项目包括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能保证率和系统集热效率。【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江苏省现行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能效测评技术规程》DGJ32/TJ170进行。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参数应为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评价测评报告中未提供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数据结果的项目,应进行现场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检测。18.2.7太阳能光伏系统完成并调试后应进行现场测评,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项目包括光伏系统年发电量和光电转换效率。93/93
【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参数应取光伏系统年发电量。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系统年发电量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评价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发电量数据结果的项目,应进行系统年发电量的检测。光伏系统光电转换效率应按现行标准短期测试的规定进行检测。18.2.1地源热泵系统完成并调试后应进行现场测评,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项目包括系统能效比。【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江苏省现行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能效测评技术规程》DGJ32/TJ171进行。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应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的数据结果;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评价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数据结果的项目,应进行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检测。Ⅳ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8.2.2给水排水工程完成并调试后,节水器具的节水效率应进行现场检测,并评估节水效率等级,检验节水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18.2.3绿色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管道漏损和管网年漏损率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18.2.4住宅、办公、商业、旅馆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应进行现场检测评估,检验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18.2.5景观和湿地环境等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应对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进行。18.2.6采用非传统水源进行车辆清洗、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建筑施工杂用水时,应对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要求进行。18.2.7绿色建筑有污水排放时,应对污水排放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污水排放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检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色度等。【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进行。Ⅴ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8.2.893/93
绿色建筑材料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站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进行现场检测评估,检测评估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标标准》GB/T50378中规定进行。Ⅵ节地与室外环境18.2.1绿色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进行。18.2.2绿色建筑周围的电磁辐射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现场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进行。18.2.3绿色建筑室外空气质量宜进行现场检测,室外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按照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18.2.4绿色建筑应对室外光污染进行现场检测,夜景照明的光污染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中光污染的限制。【条文说明】照度和亮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的规定。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时,应核查玻璃幕墙的反射比的检测报告。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的规定。18.2.5建筑周围环境噪声应进行现场检测,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条文说明】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进行。93/93
19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9.0.1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19.0.2绿色建筑分部工程中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19.0.3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能效测评,确认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19.0.4绿色建筑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判定结果合格;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检查部位、质量情况的原始记录。19.0.5绿色建筑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9.0.6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有关节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条文说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节能的检验资料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表H.0.1-2、表H.0.1-3的要求。19.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应符合江苏省统一使用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资料》的要求,单独组卷,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的规定建立电子档案,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或外墙传热系数检验报告;6外窗气密性现场检验报告;93/93
7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1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2能效测评报告13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19.0.8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绿色建筑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填写。检验批原始记录格式可按附录C填写。93/93
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A.0.1绿色建筑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表A.0.1的规定。表A.0.1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章号章节名称主要内容抽样检测数量4墙体节能工程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体保温隔热材料的吸水率,内墙体有机保温材料的烟密度、烟毒性;2保温砌块、构件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3反射隔热涂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4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5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6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7外墙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同厂家、同品种有机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其燃烧性能按照建筑面积抽查: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的每5000m2至少抽查1次,不足5000m2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0m2时,每增加10000m2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其他各项参数的抽查,按照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外墙、内墙每1000m2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超过5000m2时,每增加5000m2应增加抽查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5幕墙节能工程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93/93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4、幕墙的气密性能能。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6门窗节能工程1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7屋面节能工程1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2隔热涂料: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同厂家、同品种,每1000m2屋面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1次;不足1000m2时抽查1次;屋面超过1000m2时,每增加2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屋面超过5000m2时,每增加3000m2应增加1次抽样。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屋面抽检面积。8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1、导热系数或热阻2、密度3、吸水率4、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5、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烟毒性、烟密度。同厂家、同品种,每1000㎡地面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1次;不足1000㎡时抽查1次;地面超过1000㎡时,每增加2000㎡应增加1次抽样;地面超过5000㎡时,每增加3000㎡应增加1次抽样。93/93
同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10供暖节能工程风机盘管机组:1、供冷量2、供热量3、风量4、出口静压5、噪声及功率;绝热材料:1、导热系数2、密度3、吸水率。电缆(电线):1、截面积2、线芯导体电阻值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导线同品牌进场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用量最多的规格。11建筑电气工程1、荧光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的效率2、管型荧光灯能效值。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处设置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表:1、有功功率2、功率因数3、有功电能4、最大需量5、总谐波含量同品牌进场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用量最多的规格。电子式多功能电表全数检查。93/93
14室内环境1入户门、外窗、分户墙体的空气声隔声性能;2隔声构件或材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建筑构件和建筑隔声吸声材料每检验批不少于1组。采光窗和导光管系统1采光窗的透光折减系数。2导光管系统在漫反射条件下的系统效率。3反射膜的反射比。1采光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2导光管系统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2套,不足2套时应全数检查。1、石材2、人造板及其制品3、建筑涂料4、溶剂型木器涂料5、胶粘剂6、木家具7、壁纸8、聚氯乙烯卷材地板9、地毯10、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1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个点,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应抽查3个点。17可再生能源系统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的地埋管材及管件、绝热材料1、地埋管材及管件导热系数、公称压力及使用温度等参数;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每批次地埋管材进场取1-2米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批次管件进场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93/93
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测项目B.0.1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测项目应符合表B.0.1的规定。表B.0.1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测项目编号分项工程检测项目备注1节能与能源利用1.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2.外窗气密性3.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包括传热系数、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隔热性能和热工缺陷)4.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包括: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和隔热性能)5.系统节能性能6.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面积比7.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8.后置锚固件当设计或施工方案对锚固力有具体要求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9.7层以下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饰面砖粘结强度拉拔试验10.安装在楼板底面、地下室顶板底面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板现场拉伸粘接强度检验、锚固件锚固抗拔力检验2室内环境质量1.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PM2.5、PM10)2.室内声环境(包括室内背景噪声、楼板和分户墙(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和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3.建筑物的采光系数和采光均匀度(顶部采光时)4.自然通风效果5.室内主要功能房间的温、湿度6.检查相关功能区域的功率密度值3可再生能源利用1.太阳能光热系统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能保证率和系统集热效率2.太阳能光伏系统年发电量和光电转换效率3.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节水器具的节水效率2.管道漏损和管网年漏损率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4.污水排放水质93/93
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站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6节地与室外环境1.土壤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2.周围的电磁辐射3.室外空气质量4.室外光污染5.周围环境噪声93/93
附录C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检验批原始记录表C.0.1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可按表C.0.1填写。C.0.2绿色建筑检验批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可按表C.0.2填写。表C.0.2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数量 分项工程数量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质量)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内容 序号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 2 3 4 5 6 7 8 质量控制资料 有关节能的检验资料 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93/93
表C.0.2检验批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部位 选择计数抽样方案 (打印原始记录空白表格前必须选择抽样方案)主控项目检查项目检查部位及质量情况 一般项目检查 现场测量 项目 设计要求(mm)测量部位测量数据 专业工长: 年月日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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