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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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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施工技术交底一、设备、材料进场检验: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二、系统施工:1、一般规定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2、工艺流程: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3、干管干线槽检验、支管支线槽敷设与总包交接,如发现管路不通或位置不对,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协商解决,调整完后进行穿带线,导线敷设线槽配线工序。3、布线: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3.2.1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3.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3.2.3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3.2.4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3.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3.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3.6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3.7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3.8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A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B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C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D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3.9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3.10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3.11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A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B距接线盒0.2m处;C线槽转角或分支处;D直线段不大于3m处。3.12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3.13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3.14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3.15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mm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3.16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A、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B、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C、LC安全型压线帽: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1.0mm2、1.5mm2、2.5mm2、4mm2的2~4根导线的连接。其操作方法是:将导线绝缘层剥去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压接钳压实即可。如表6-2、图6-3。D、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E、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孔l~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3.17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的摇表对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测试,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20M,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4、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4.1设备安装前准备工作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4.1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4.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E导线应绑扎成束;F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4.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4.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5火灾探测器安装5.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B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C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D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E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5.2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探测区域的高度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m;B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C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D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E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5.3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5.4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5.5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5.6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5.7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5.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6、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插孔安装6.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6.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6.3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插孔安装需使用专用安装盒,为板后接线,外接导线应留有0.10米的余量,安装时,螺丝对准安装孔,要平正,装卸版面要与墙面平齐。6.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插孔外接导线应留有0.15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7、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7.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安装。7.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7.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7.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8、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8.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8.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8.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8.4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8.5控制模块箱为就地安装时接线口至模块采用的耐火金属软管,长度应小于1米,若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外涂防火涂料的金属管明敷设到位,其余可涂防火涂料的金属管明敷方式进行施工。9、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9.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9.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9.3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10、消防专用电话安装11.1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11.2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12、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12.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装置。12.2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的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12.3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的消防应急电源。13、系统接地13.1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13.2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三、系统调试1、一般规定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1.2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1.3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1.4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2、调试准备2.1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要求查验。2.2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2.3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2.4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3.1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3.2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3.3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3.4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3.5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四、系统的验收1、一般规定1.1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时应填写相应的记录。1.4对系统中下列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进行验收。1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显示器等);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3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4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5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6火灾警报装置;7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8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9电动阀控制装置;10消防联网通信;11系统内的其它消防控制装置。1.5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设计的各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1.6系统中各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的验收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1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2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检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验);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只;3)被检查的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2)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5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验,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抽验联动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2)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3)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6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7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验。1)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2)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3)检查应急广播的逻辑工作和联动功能;8消防专用电话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应进行1~3次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检验,系统中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均应能转入应急状态。1.7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2、验收前的准备2.1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同时确定安装设备的位置、型号、数量,抽样时应选择有代表性、作用不同、位置不同的设备。3、质量标准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3.1保证项目:3.1.1所用器材必须是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3.1.2探测器、模块、报警按钮等类别、型号、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1.3火灾报警电话及火警电话插孔型号、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1.4消防广播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切断背景音乐广播,播出火警广播。3.1.5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关规定。3.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和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3.1.7保证项目中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改为必须大于20Ω。3.2基本项目:3.2.1、管路敷设中,暗配管的保护层应改为30mm。3.2.2、探测器安装牢固,确认灯朝向正确,且配件齐全,无损伤变形和破损等现象。3.2.3、探测器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并应有标志,外接导线应有余量。3.2.4、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保护半径、保护面积要求。3.3允许偏差项目:3.3.1、允许偏差项目中,管子最小弯曲半径明暗配管的弯曲半径改成大于或等于6倍(≥6D),在地下或混凝土内暗配管改成≥10D。3.3.2、探测器距离墙壁、梁边和四周遮挡物≥0.5m,距离空调送风口的距离≥l.5m,到多孔顶栅口≥0.5m。3.3.3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其倾斜角不应大于45°。五、成品保护1、钢管敷设保护:在混凝土或墙内时,要及时封堵管口和盒子,以免进入杂物影响下道工序穿线,造成剔凿;土建打混凝土或砌墙时要有专人配合,以免敷设的钢管移位造成返工。2、管内穿线和线槽内配线保护:线槽内配线时要把导线的余量放在盒子或箱子里面,封上盖,同时线槽及时上盖,以免导线损坏或丢失。3、自动报警设备存储保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存储要作防尘、防潮、防碰、防砸、防压等措施,妥善保管,同时办理进厂检验和领用手续。4、自动报警设备安装保护:自动报警设备安装应达到地面、墙面、门窗、喷浆完毕,在有专人看管的条件下进行安装。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5、消防控制室设备保护:消防控制室和装有控制器的房间工作完毕后应及时上锁,关好门窗,设备应罩上防尘防潮署。6、报警探测器保护:报警探测器应先装上底座,并戴上防尘罩调试时再装探头。7、端子箱和模块箱保护:端子箱和模块箱在工作完毕后要箱门上锁,把箱体罩上以保护箱体不被污染。8、易丢失损坏的设备保护:易丢失损坏的设备如手动报警按钮、喇叭、电话及电话插孔等应最后安装,要有保护措施。9、保护墙面、地面、吊顶不受损坏和污染: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和设备时,土建工程和装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应采取安装措施以确保墙面、地面、吊顶不受损坏和污染。10、土建结构中的钢筋保护:在施工中剔槽、剔洞时,不要折断土建结构中的钢筋,如必须折断时,应经土建和设计同意后才能折断,尤其是结构中的主钢筋必须严格遵守此条的规定,否则会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事故。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遵守《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及有关规定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及有关规定。2、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加强进厂设备、材料的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本工艺的要求,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3、施工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3.1煨弯处发现凹扁过大或弯曲半径不够倍数的现象时,解决的办法是使用手扳煨弯器移动要适度,用力不要过猛,直到符合要求为止。3.2预埋盒、箱、支架、吊杆等歪斜,或者盒箱里进外出过于严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或重新埋设。3.3明配管或吊顶内配管,固定点不牢固、铁卡子松动、固定点距过大和不均匀,均应采用配套管卡固定牢固,档距应找均匀。3.4暗配钢管堵塞,配管后应及时加管堵把管口堵严实,并应经常检查,发现有漏堵或掉落应及时补堵,如发现管已经堵塞时应及时处理修复。3.5严禁使用电气焊割断管子。支架和在箱盘上开孔,而应使用锯和开孔器进行施工,断管要求平齐,用锉去掉毛刺再配管。3.6箱、盒、镀锌钢管等被破坏的镀锌层应及时进行防腐处理。3.7使用金属软管时不宜长于2m,其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5m,两端固定应牢固。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3.8导线应按工艺和规范要求进行颜色选择和安装,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3.9穿线时管口必须戴上护口,以保护导线的绝缘层。3.10导线的接头压接、涮锡、包扎,应符合工艺和有关规范要求。3.11导线的相间、相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3.12探测器安装的位置和型号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规范要求,安装位置确定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功能,其次是美观,如与其它工种设备安装相干扰时,应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3.13设备上压接的导线,要按设计和厂家要求编号,压接要牢结,不允许出现反圈现象,同一端子不能压接二根以上导线。3.14调试时要先单机后联调,逐台逐项百分之百地进行功能调试,不能有遗漏,以确保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运行。3.15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填写、保管等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3.16系统布线的缺陷(1)现象1)将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穿在同一管内或同一线槽内,线槽内未设分隔板。2)穿线不规范:①不按原设计线管规定线数布线,随意增加,强行拽线;②采用非标准导线,或随意降低线缆等级;③在线槽中布线不整齐,没按类别、楼层扎捆。(2)防治措施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规范。施工人员严格按规范、规程施工,强化过程控制。3.17.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柜的安装缺陷(1)现象1)报警控制器、联动柜的安装位置背光或没有预留检修位置。2)报警控制器、联动箱柜内,外接导线较乱、不牢固、无编号、捆扎松散等。3)落地安装的报警控制器、联动柜柜体基础与地面未保持一定距离。(2)防治措施设备布局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但特别强调消防设备的布置,一定要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3.18系统接地安装的缺陷(1)现象1)控制室未设置专用接地板;设备箱柜内无接地汇流排或无接地标识。2)接地干线不合格(截面偏小<25mm2)。3)当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主机、联动箱柜等设备金属外壳和支架未做保护接地。(2)防治措施设计和施工安装人员应重视系统接地问题,并严格按规范执行;设备到场时应认真检查。3.19系统电源使用不当(1)现象1)电源不是消防电源。2)消防控制中心主电源采用了漏电保护开关。3)直流备用电源容量不够。(2)防治措施1)设计人员在施工图上应注明此条款,安装人员发现不是消防电源应向甲方或监理提出来。2)设计中明确说明不能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3)设备进场时应检查设备各项功能,并向供货商询问、了解蓄电池容量,如达不到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准予其设备进场。3.20报警系统联动调试的缺陷(1)现象1)在采用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机等重要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未设置手动直控装置;有的虽然设计和施工了,但其线路采用阻燃(ZRKVV)控制线,而没采用耐火(NHKVV)控制线。2)消防电梯迫降仅通过模块信号自动控制。3)广播系统没有设置为独立系统,受每层模块控制,往往和警铃一并动作,警铃、广播一起响,很难听清广播什么。(2)防治措施设计、安装人员应加强规范的学习,认真学习规范的条文说明,了解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要求。3.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1)现象1)报警点与实际名称不符。2)强弱电井、前室、楼梯间探测器不能报出具体位置。3)高层建筑的正压送风末端的风压小。4)地下室的排烟系统末端风口抽力不足。(2)防治措施1)作为发展商应尽早确定各场所的功能名称及位置编号,以便于调试。调试时工作要仔细,对每一个探测器都要试验并确定其准确位置。2)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规范,规范中要求的部位都应报到点。3)设计人员对风机的风量应留出较大余量,安装人员应多个环节把好关,监理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土建的竖向风道的施工质量要严格核查。4)地下室的排烟,一般都是排风兼排烟,设计时应综合考虑,特别要重点考虑排烟口位置,距离的合理性。七、质量记录1、施工材料、设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主要钢材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合格证,火灾报警设备及防火材料许可证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设备和材料进厂检验记录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3、预检记录4、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电气接地装置隐检记录和平面示意图5、调试记录调试记录其中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消防系统调试报告,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测报告等6、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7、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8、竣工验收单9、消防监督部门检查备忘录10、建筑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许可证11、竣工图技术专业资料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12、其它技术和质量资料如自互检记录、中间验收记录、设备产品说明书、主要技术与质量会议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事故报告、监理使用的各种表格等。技术专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