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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水利厅2007年6月
前言2006年5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214号令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认真贯彻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水域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并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航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规范和指导全省的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于2006年5月提出了编写《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任务,并专门成立了《导则》编写组。编写组拟定了《导则》编制工作大纲,并于2006年5月底召开会议对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讨论,明确了《导则》编制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思路。2006年7月编写组在调研全省水域调查工作基础上编写完成了《导则》(初稿),并印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2006年8月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编写组对《导则》(初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形成《导则》(征求意见稿)。2006年8月~2007年4月,按照《导则》(征求意见稿)开展水域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工作。2007年5月,编写组召开座谈会,对《导则》(征求意见稿)结合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认真讨论,会后编写组对《导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导则》(试行稿)。在《导则》(试行稿)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省水文局、省钱塘江管理局、各市水利设计部门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导则》组织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厅《导则》编制单位: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参加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主要起草人:王士武、韩玉玲、胡玲、陈雪、严齐斌、徐华敏、曾金年、郑世宗、刘红、温进化、姚水萍、徐海波
目录1概况11.1自然地理11.2社会经济11.3水域概况11.4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域的需求1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12.1指导思想12.2规划原则22.3规划范围22.4规划水平年和依据23水域现状评价23.1水域现状分析23.2水域现状评价23.2.1行洪除涝功能评价23.2.2水资源利用功能评价23.2.3水域其它功能评价23.3现状水域存在问题及分析24基本水面率确定24.1计算分区与水域功能34.2分区基本水面率确定34.2.1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34.2.2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34.2.3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34.3规划区域基本水面率确定35水域总体布局45.1行洪除涝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45.2水资源利用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45.3其它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45.4水域总体布局46水域保护与利用46.1水域保护等级46.2水域保护范围46.3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56.4水质保护目标5-11-
6.5水域利用方案67水域管理67.1日常管理制度67.2水域及保护范围管理67.3年度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67.4水域管理信息系统6附录:规划成果附图与附表7-11-
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域保护规划总体目标: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域的需求,针对本地区水域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水域调查基础上科学规划,通过基本水面率、水域总体布局、水域保护与利用、水域管理等技术环节的分析,实现以水域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应维护和发挥水域的防洪、排涝、蓄水、航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注重水域资源合理保护和有序利用,突出保护。规划工作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应服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业规划相衔接。规划工作应遵循分区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对重要水域,城镇建成区、规划区和各类开发区及其它需要特别保护区域的水域(以下简称敏感水域)要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规划工作应充分利用防洪排涝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等成果,注意水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相互影响。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域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其它区域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1概况1.1自然地理简要介绍规划区域的气候、地理、地质、地貌、水文、生态环境等特点。1.2社会经济简要介绍规划区域经济社会概况,如人口数量与结构、经济总量与产业结构、耕地面积、农业种植结构与面积、各行业用水量、淡水养殖、旅游业、航运业状况等。1.3水域概况简要介绍规划区域水域概况,如水域类型、分布、数量及特点等。1.4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域的需求简要介绍江河流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中与水域有关的规划内容。简要介绍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农业区域规划、滩涂围垦规划、水产养殖规划、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灌溉面积发展规划等规划对水域的要求。简要叙述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域保护和管理的需求。-11-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2.1指导思想根据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域特点和存在问题,以保护为重点,提出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水域保护与利用的方向和思路。2.2规划原则按照分区控制、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协调一致的要求提出编制水域保护规划遵循的主要原则。2.3规划范围根据水域保护的需要,明确规划范围。尤其重视敏感水域。2.4规划水平年和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术规范标准、相关规划和计划、现状水域调查成果等。3水域现状评价3.1水域现状分析分析不同水域类型和不同行政区域的水域数量、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水面率等基本信息(河道水域还应包括长度、平均宽度等)。绘制规划区域水域现状图,编制水域调查成果表(绘图与表格编制要求见附件)。3.2水域现状评价3.2.1行洪除涝功能评价根据规划区域水域现状、相关规范标准和各地实际,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行洪除涝功能要求。3.2.2水资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包括生活、生产(工业、农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生态用水。功能评价根据规划区域水域现状、相关规范标准和各地实际,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规划基准年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3.2.3水域其它功能评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浙江省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环保局,2006.4)和各水域功能,分析各水域水质达标情况。根据水域的航运、景观、生态保护等其它功能和相关规范标准,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水域其它功能的需求。3.3现状水域存在问题及分析总结分析现状水域功能满足情况。分析水域占用、淤积、污染和日常管理情况,及其对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11-
4基本水面率确定水面率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承载水域功能的水域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率。基本水面率是指以不减少规划区域的现状水域为基础,同时满足区域对水域的多种功能需求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水面率,以百分数表示。4.1计算分区与水域功能基本水面率是水域管理总量控制指标。不同分区由于水域特点、水域功能、边界条件等因素不同,其基本水面率也不同。根据规划区域的现状水面率、地形地貌、产汇流特性、行政分区等因素,从便于分析和管理水域的角度划分计算分区。一般情况下,山丘区与平原区应划为不同的分区;现状水面率显著差异的,应划为不同的分区;规划城区或开发区应作为一个单独分区;对区块水面率有特殊要求的,该区块应作为一个单独分区。水域功能根据其特性分为主导功能和其它功能。主导功能是指水域的行洪除涝、水资源利用功能;其它功能是指水域的水环境、航运、景观、生态保护等功能。4.2分区基本水面率确定以各分区现状水面率、水平年水域多种功能要求的水面率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水面率的最大值作为其基本水面率,同时计算各分区的水域容积率(即单位面积的水域容积)。水域主导功能要求的水面率通过计算确定,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可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的方法确定。4.2.1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对于已编制区域防洪除涝规划且满足行洪除涝标准要求的,根据已批准的防洪除涝规划成果确定区域满足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对于未编制区域防洪除涝规划或其它情况的,按照下列步骤确定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①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确定设计洪水、设计涝水。②根据规划区域行洪除涝系统现状和规划情况进行模拟计算,分析确定达到行洪除涝标准要求的水域状况。③确定分区满足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4.2.2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对于已编制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且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根据已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确定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对于未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或其他情况的,按照下列步骤确定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①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划水平年,分析计算各分区的水资源量和需水量。②分析规划区域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明确解决水资源供需问题的水域状况。③确定分区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4.2.3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水域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的方法来确定,需要衔接的规划见《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1-
4.3规划区域基本水面率确定各分区基本水面率的面积加权平均值就是规划区域基本水面率,各分区水域容积率的面积加权平均值就是规划区域水域容积率。5水域总体布局水域布局内容包括:各级水域平面布置、水域规模尺寸及其控制性建筑物位置与规模等。5.1行洪除涝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以区域现状水域布局为基础,根据4.2.1节的分析成果,确定满足行洪除涝功能的水域布局。5.2水资源利用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根据4.2.2节分析成果,确定满足水资源利用功能的水域布局。5.3其它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根据4.2.3节成果分析确定水域其它功能要求的水域布局。5.4水域总体布局根据本章前述各节的成果,分析确定各水域控制性规模控制性规模对水域规模尺寸起控制作用,为各功能要求的水域规模尺寸的外包线。。根据各水域的控制性规模确定规划区域水域总体布局。6水域保护与利用6.1水域保护等级水域保护等级分为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具体见表6-1。表6-1水域保护等级分类表保护等级分级标准重要水域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②城市规划区域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④蓄滞洪区内的水域⑤省级河道⑥行洪除涝骨干河道⑦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⑧50万平方米以上的湖泊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水域一般水域除重要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根据规划区域水域功能和表6-1,明确本地区基准年、水平年的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并将分类成果以图示和表格形式列出。-11-
6.2水域保护范围水域保护范围是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划定的,水域承泄范围以外与水域承泄范围相连的、确保水域承泄功能正常发挥的区域范围。对现状水域和规划水域应确定保护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提出水域保护范围确定要求见表6-2。水域保护范围确定工作应充分利用已有相关成果。表6-2水域保护范围界定表水域类型水域保护范围界定水库库区大中型水库为征地水位以外一定宽度的库区范围。小型水库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与坝顶高程之间的库区范围。大坝坡脚和坝端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面积。其他建筑物建筑物外轮廓线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面积。山塘和池塘蓄水区山塘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与坝顶高程之间的库区范围。池塘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其他建筑物建筑物外轮廓线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有堤防河道河道承泄范围与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一定宽度之间的区域。无堤防河道已做规划并经政府批准的,为规划河道承泄范围与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一定宽度之间的区域。未做规划有河岸线的,为河岸线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无河岸线的,规划河道满足防洪标准要求承泄范围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湖泊与蓄滞洪区水域参照河道水域的界定方法。根据规划区域水域功能、水域保护等级和各地实际,参照表6-2,确定各水域保护范围,并将成果以表格形式列出。通过本规划应划定重要水域、敏感水域的保护范围边界,作为水域管理基础。敏感水域划定工作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具体要求见敏感水域规划成果图、成果表)。6.3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对于现状水面率不满足基本水面率要求的,应提出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将填埋占用的水域重新恢复为水域的技术方案称为恢复方案;将现状不满足要求的水域进行扩大、拓宽、疏浚等的技术方案称为扩大方案;在现状水域不满足基本水面率要求,区域开挖建设新水域的技术方案称为新增方案。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在满足主导功能要求情况下尽量结合综合利用要求编制。-11-
6.4水质保护目标根据各水域功能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结合《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确定各分区不同水域水质控制目标。6.5水域利用方案根据5.1~5.4节的分析成果,提出具有利用前景的水域。在满足主导功能的前提下,提出这些水域利用的设想。7水域管理7.1日常管理制度提出水域管理和保护应建立的日常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确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程序,明确水域“占补平衡”、“功能替代”、“功能补救”等审批的基本程序。提出社会力量参与水域管理、监督水域管理的初步方案。7.2水域及保护范围管理根据水域占用、淤积、污染等问题,提出加强水域及保护范围管理的具体措施。根据管理需要和水域保护规划确定的规模尺寸,提出除重要水域和敏感水域之外的其它水域保护范围划定的初步方案。7.3年度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提出制订水域年度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的初步建议,规定其主要内容。7.4水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建立水域管理信息系统的初步建议,规定其主要功能。-11-
附录:规划成果附图与附表一、附图1、××县(市、区)水域现状分布图以水域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绘图比例1:1万,出图应便于使用。2、××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成果图(1)××县(市、区)规划水域总体布局图:在水域现状分布图基础上,根据基本水面率和水域总体布局要求,绘制规划水域总体布局图。突出显示在功能上起主要作用的水域、控制性工程及恢复、扩大和新增水域。绘图比例1:1万,出图应便于使用。(2)××县(市、区)重要水域规划成果图:以水域现状分布图为基础,绘制重要水域(包括现状和规划)规划成果图。绘图比例1:1万,出图应便于使用。(3)××县(市、区)一般水域规划成果图:在水域现状分布图基础上,根据基本水面率和水域总体布局要求,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绘制一般水域规划成果图,突出显示规划恢复、扩大和新增的一般水域。绘图比例1:1万,出图应便于使用。(4)××县(市、区)敏感水域规划成果图:敏感水域规划成果图需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突出显示中心线、岸线、边界线、保护范围边界线等信息。绘制比例1:1000~1:2000,出图应便于使用。-11-
二、附表1、××县(市、区)水域现状汇总表附表1××县(市、区)水域现状汇总表行政区水域类型1数量(条/个)长度2(km)现状水域面积(km2)现状水域容积(万m3)现状水面率(%)乡镇1河道/水库/湖泊/…/小计乡镇2河道/水库/湖泊/…/小计……合计注:1、水域类型是指河道、水库、山塘、湖泊、池塘、渠道等;2、河道、渠道水域填写。2、××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成果表(1)××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成果汇总表附表2××县(市、区)水域保护规划成果汇总表行政区水域类型1数量(条/个)长度2(km)规划水域面积(km2)规划水域容积(万m3)基本水面率(%)乡镇1河道/水库/湖泊/…/小计乡镇2河道/水库/湖泊/…/小计……合计注:1、水域类型是指河道、水库、山塘、湖泊、池塘、渠道等;2、河道、渠道水域填写。-11-
(2)××县(市、区)重要水域规划成果表附表3-1××县(市、区)条状重要水域规划成果表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起点~终点长度(km)现状水域宽度(m)规划水域宽度(m)现状水域面积(km2)规划水域面积(km2)现状水域容积(万m3)规划水域容积(万m3)水域功能2水域保护范围(m)123…注:1、水域类型指河道与渠道。2、水域功能是指现状功能和规划功能,包括行洪排涝、水资源利用、水环境、航运、景观、生态保护等。3、当同一水域不同区段保护范围不同时应分段表述。附表3-2××县(市、区)块状重要水域规划成果表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地理位置2现状水域面积(km2)现状水域容积(万m3)规划水域面积(km2)规划水域容积(万m3)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km2)备注123…注:1、水域类型指水库、山塘、湖泊、池塘等。2、地理位置填写该水域所在的乡镇和行政村。(3)××县(市、区)一般水域规划成果表附表4-1××县(市、区)条状一般水域规划成果表乡镇名称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长度(km)现状水域宽度(m)规划水域宽度(m)现状水域面积(km2)规划水域面积(km2)现状水域容积(万m3)规划水域容积(万m3)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m)乡镇1123…乡镇2注:1、水域类型指河道与渠道。2、当同一水域不同区段保护范围差异较大时应分段表述。-11-
附表4-2××县(市、区)块状一般水域规划成果表乡镇名称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地理位置2现状水域面积(km2)现状水域容积(万m3)规划水域面积(km2)规划水域容积(万m3)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m)备注乡镇1123…乡镇2注:1、水域类型指水库、山塘、湖泊、池塘等。2、地理位置填写该水域所在行政村。(4)××县(市、区)敏感水域规划成果表附表5-1××县(市、区)××城区(开发区)条状敏感水域规划成果表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起点~终点长度(km)现状规划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m)水面宽度(m)水域宽度(m)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m3)水面宽度(m)水域宽度(m)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m3)123…注:1、水域类型指河道与渠道。2、当同一水域不同区段保护范围不同时应分段表述附表5-2××县(市、区)××城区(开发区)块状敏感水域规划成果表序号水域名称水域类型1地理位置2现状规划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m)备注水面面积(km2)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m3)水面面积(km2)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m3)123注:1、水域类型指水库、山塘、湖泊、池塘等。-11-
2、地理位置填写该水域所在行政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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