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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编写说明《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铁路建设的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在实施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力。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用以指导铁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也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本细则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查阅和收集了现行规范、设计文件、常用施工方法等有关资料,借鉴建设部、交通部和各地方工程建设监理细则的有关内容,总结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的经验,组织一些具有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编写,并邀请若干名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造诣较深的专家参与编审工作。按照力图做到“全、细、好”的要求,出一本既能满足目前铁路建设各专业监理需要,又能与现行规范和标准相符合,而且方便实用的细则。本细则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道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北京现代咨询公司、北京通达监理公司为参编单位。在本细则编写过程中,得到铁道部各级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各兄弟单位的帮助。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处或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邮编:10008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要编审人员:
目录1总则12术语33基本规定53.1监理工作依据和准则53.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53.3项目监理机构和职责73.4监理设施103.5监理规划103.6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13.7协调与沟通123.8监理工作时效124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134.1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流程134.2监理工作准备134.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145工程质量控制185.1一般规定185.2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215.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25.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45.5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265.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276工程进度控制286.1一般规定286.2进度控制流程296.3工作内容和方法306.4手段和措施367工程造价控制397.1工程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39
7.2验工计价407.3竣工结算447.4质量保证金457.5变更设计管理468合同管理498.1工程暂停与复工498.2费用索赔508.3合同争议的调解528.4合同的解除529工程环保、水保监理549.1工作依据549.2主要监理工作549.3控制要点559.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5610工程施工安全监理5810.1依据5810.2主要工作内容5810.3工作要点和方法5811工程竣工验收交接6111.1程序和组织6111.2工程竣工初验6111.3正式验收6211.4竣工文件6311.5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631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513工地会议6513.1第一次工地会议6513.2工地例会6613.3专题工地会议6614监理信息管理68
14.1一般规定6814.2信息流程6814.3信息收集6914.4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7114.5信息传递7215监理资料管理7415.1一般规定7415.2监理资料管理流程7415.3监理资料分类与编码7815.4监理日记8015.5监理月(季、年)报8015.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515.7监理工作总结8515.8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8715.9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与样式88TA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106TA2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107T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108TA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109TA5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110TA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111TA7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112TA8工程报验申请表113TA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14TA10××××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115TA11××××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116TA12索赔申请表117TA13工程延期报审表118TA14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119TA1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120TA1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121T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22
TB2旁站监理记录表123TB3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124TB4工程暂停令125TB5工程复工令126TB6索赔审批表127TC1工作联系单128TC2工程变更单129TC3会议签到表130
1总则1.0.1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行为,明确监理职责,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实施细则。1.0.2本实施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1.0.3本实施细则是《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细化和具体化,涵盖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适用于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管理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线下土建工程、工厂或现场制梁工程、铺架工程、四电工程、站场房建和给排水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监理和大型构配件、设备监造等。1.0.4实施监理工作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定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进行全面监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科学管理,搞好现场协调工作。1.0.5监理单位与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所确定的。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工作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对监理单位的授权,并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通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工作单位、部门。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承担设计责任,经过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承包单位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和配合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提出的改进意见和优化方案,必须获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和建设单位的书面批准,监理单位仅有建议权,而无修改的权力。1.0.6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组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1.0.7各级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铁道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代表政府依法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2术语2.0.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的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中的乙方),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管理。2.0.2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或铁道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的监理人员。2.0.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临时工作机构。一般指在施工现场设立的监理站。2.0.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2.0.5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2.0.6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2.0.7监理员:经过国家或铁道部委托培训单位进行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0.8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9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工程特点,依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针对工程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10工地会议:由总监、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安全、工作协调等事宜召开的由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2.0.11变更设计: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对原设计文件中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等方面做出的改变。2.0.12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数量进行的核验。2.0.13见证:由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检查、检测等工作或试验作业过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对检测试验取样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称为见证取样。2.0.14
旁站:监理人员在现场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2.0.15巡视: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2.0.16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利用一定的检测和试验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或委托的检验活动。2.0.17设备监造: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非标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2.0.18费用索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2.0.19分包: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批准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活动。2.0.20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1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2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现场建立的现场办事机构,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代表。2.0.23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基本规定3.1监理工作依据和准则3.1.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建设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文件。4.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和通知、会议纪要。5.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3.1.2监理工作准则1.守法、诚信、科学、公正。2.以数据为证,文字为凭。3.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3.2.1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单位应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所辖施工标段的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和其他委托工作。3.2.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2.通过巡视、旁站、见证、检验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3.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4.运用网络技术和必要的合同措施,实施进度控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重点控制。5.按承包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签认,进行工程价款支付凭证的审核。6.根据建设单位拟定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参与变更设计的审核。7.处理索赔申请,收集索赔的有关资料,提出索赔意见。8.做好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9.审查承包单位的环保、水保方案、措施,参加环保、水保工程验收。10.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实施过程检查。11.参加竣工验收,督促承包单位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编制。
12.编制整理监理工作资料。3.2.3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应按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实现合同目标。3.2.4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流程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写监理规划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加竣工初验参加竣工验收会签《竣工移交证书》监理资料归档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3.3项目监理机构和职责3.3.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现场条件、监理施工标段地理位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由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组成。1.监理站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办事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处理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和日常事务。2.监理分站(监理组)是监理站下属机构,是执行监理业务的基层组织,负责所管辖的监理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分站(监理组)数量根据管辖施工标段的数量和管段内的难点、重点工程决定,应与施工标段对应,分站长(监理组长)一般由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3.3.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如下:xx监理单位xx铁路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材料/试验工程师)技术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部(计量/合约管理工程师)办公室(综合/信息管理工程师)第xx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三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二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一监理分站(监理组)3.3.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合同要求和投标承诺配置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站站长(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各级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要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相应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
3.监理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其中监理员人数不得多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30%。4.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应根据工程种类,技术复杂程序确定,其中60至65岁人员不得多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25%。5.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困难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6人,一般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5人,平原丘陵地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4人。新建双线区段按上述标准增加20%。独立工程和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6.如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监理单位应予执行。3.3.4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5.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6.主持监理内部会议、工地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7.根据授权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8.根据授权签发施工暂停令、复工令,审查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9.主持或参与授权内的变更设计事宜。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费用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12.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13.组织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1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5.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16.定期巡视施工现场。3.3.5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3.6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3.7分站站长(监理组长)的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签字权。2.对其分管的工程负全面的监督检查责任。3.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和统计图表,认真填写监理日记。4.负责其分管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和专业报告。5.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3.3.8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核对审查本专业监理范围的设计图纸。2.编制本专业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变更申请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复核合同工程量清单和金额,建立合同管理方法,办理工程变更、索赔和延期事宜,办理支付和竣工决算等。6.对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和签认。7.对重大技术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和专业报告。3.3.9监理员的职责1.在分站站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进场的人力、材料、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检查记录。3.按设计图及有关规范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并对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上汇报。4.进行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5.对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对并签署原始凭证。6.填写监理日记。
3.4监理设施3.4.1监理设施包括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常规试验检测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等。3.4.2监理单位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配备相应的设备,以满足质量控制的检测及监理工作的需要。3.4.3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监理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完成监理工作后返还建设单位。3.4.4监理设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设施应齐全完备,保证工作需要。3.5监理规划3.5.1监理规划应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合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3.5.2监理规划应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七日内报送建设单位。3.5.3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5.4监理规划的内容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⑴.建设环境和水文地质条件⑵.主要技术指标⑶.工程的难点和重点⑷.工程参建各方及主要负责人。2.监理工作的范围3.监理工作目标4.监理工作的依据5.监理工作的内容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组织框图、职能部门设置。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人员配备的数量和名单以及资质情况。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站站长(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监理工作总流程、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工作程序、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工作流程等,此外,对重要分部工程、进场材料控制、质量验收、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应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⑴.应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验收的原则。如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巡视、旁站、检验、见证等对施工过程的工序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对隐蔽工程签认,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严格执行验工计价手续及变更设计审批等。⑵.对重点和难点环节,明确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明确监理控制的细节。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偏。11.监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应包括监理交底、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施工图核对、变更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旁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监理、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日记、会议及文档管理等制度和管理办法。12.监理设施: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进场计划。3.5.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改,按原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3.6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6.1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报建设单位备案。3.6.2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实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6.3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6.4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3.监理工作流程4.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6.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7协调与沟通3.7.1协调的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为依据,以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为前提、以安定团结稳定为大局,努力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3.7.2协调的主要方式协调一般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召开前,有关方面按照研究的专题内容准备材料,讨论的重点一定要事先向与会者沟通。会议做好记录或形成纪要。3.7.3协调的范围1.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避免双方直接冲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协助建设单位协调承包单位与地方的关系为使施工正常进行,必须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使施工尽量少受影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防止阻工事件的发生。3.协调承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合同标段具有相对独立性,施工期间难免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施工受到影响。4.协调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当出现设计与施工配合的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3.8监理工作时效3.8.1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时效要求完成现场隐蔽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3.8.2合同中对监理工作时效无限定的可按下列要求执行: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自收到承包单位检查申请之后起算24h内到现场,如48h不到现场,承包单位可通知监理工程师后自行隐蔽。2.承包单位报送的方案、计划、监理工程师自收到之日起应于7日内予以批准或签认,需报送建设单位的,应在14日内报送建设单位。3.质量检查验收应在检查完成的当日或第二日办理完相关签认。4.需退回承包单位修改或检查不通过的,时间从再次报送的时间起算。
4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4.1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流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完成监理人员、监理设施进场熟悉合同文件组织施工监理交底检查质量、安全、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测量控制网审查基准点复测成果组织图纸校对参加设计交底检查开工条件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开工令4.2监理工作准备4.2.1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派出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建立联系渠道。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资质、年龄等均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4.2.2熟悉合同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了解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处理合同事宜的原则、方法、程序。若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上报建设单位,查证清楚。4.2.3熟悉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按下列内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建设单位:1.图纸签认手续;2.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3.结构图中的相关尺寸是否统一准确;4.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差、错、漏、碰”;5.设计图中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6.设计中采用的特殊工艺和新材料等非标准的依据是否充分;4.2.4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1.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有错、漏之处;2.确定相关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和工程量;3.审查价格标准是否合理;4.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为验工计价作好准备。4.2.5熟悉技术规范、标准、检测规程、质量验收用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涉及的施工规范、设计规范、验收标准用表、试验检测规程方法、工程量计量方法等应充分熟悉和掌握,以便在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4.2.6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环境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现场并与图纸核对,对定线数据进行现场核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迁情况,承包单位的临建情况,用水、用电情况,控制桩的位置和保护情况等。4.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4.3.1参加交桩及复测成果复核1.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由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现场交桩,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复测。2.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导线网和水准控制网复测结果和保护措施。3.完成交桩复测,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控制网成果。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必要的内业和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4.3.2参加设计交底
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应有记录,会后由承包单位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会签。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设计的主导思想,基本内容,使用的设计规范和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和对施工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4.3.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⑴.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⑵.施工组织部署是否合理。⑶.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⑷.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的先进性。⑸.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⑹.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⑺.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整、可行。⑼.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⑽.季节性施工的安排。⑾.安全、环保、水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⑿.施工过渡方案是否符合运营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⑴.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部审核后,提交施工组织设计;⑵.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召开设计、建设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的审查会议,在正式批复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宜征求建设单位意见。⑶.若审核未通过,返回承包单位进行修改完善;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备案。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由建设单位批准。⑸.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4.3.4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应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人员资质等。2.检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材料、设备管理制度。3.核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4.3.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的投标承诺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承包单位机械、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情况。1.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2.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3.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应限期要求承包单位补足进场。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退场。4.审查合格的进场机械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单位不得运出工地。5.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4.3.6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2.分包单位的业绩和信誉。3.分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项目的审核,不解除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4.3.7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4.3.8检查开工准备情况1.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投标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单位发出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无特殊情况,开工令发出的日期应符合投标书的要求,不应提前或推后。2.在发布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的开工条件。⑴
.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⑵.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是否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⑶.基准点测量复核是否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⑷.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合格。⑸.进场的工、料、机是否能满足开工需要。⑹.进场设备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⑺.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⑻.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要求。⑼.修建复线和既有线改造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的既有线施工安全协议。4.3.9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具体内容见13工地会议)。4.3.10工程质量验收用表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明确质量验收使用的工程检查、质量验收记录表式、种类、数量的规定和要求。2.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就工程用表填写格式、内容、相关签字人等取得共识,形成纪要,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工程质量控制5.1一般规定5.1.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工程开工准备审批施工方案核查施工机械设备体系环保、技术管理检查质量、安全复核测量放线、构配件审批进场工程材料审批工程开工申请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过程控制隐蔽工程/工序质量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5.1.2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铁路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地把
“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作业者的素质,质量意识是施工质量的根本,因此,不但要看到物,更要看到人,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3.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不具备条件不批准施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4.以过程控制为重点施工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因此,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5.坚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6.坚持以承包单位自检为基础的质量验收体系承包单位是工程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因此,坚持“三检制”是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的原则。5.1.3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前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质量控制审核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验收;施工机械、计量设施的质量检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使用的审核;设计图纸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放线的复核;开工报告审批。施工作业过程的巡视、检查、旁站、见证试验、平行检测;工序质量控制;质量资料审核;变更设计审核;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质量信息收集、分析及反馈。工程质量文件的审核;参加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的初验;参加竣工验收。5.1.4质量控制的方法:1.审查与批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砼配合等的审查与批准。2.施工过程的巡视及检查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制止。3.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旁站旁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⑵.各种集料、配合比及用量;⑶.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⑷.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⑸.工程作业的施工环境。4.试验与检测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测,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5.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质量信息收集系统,定期进行整理和分析。6.指令对承包单位违反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规范的施工行为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7.暂停工程施工对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合同和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或恶劣的质量后果,及时发出暂停工程施工指令。8.质量检查验收
5.2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5.2.1监理工作流程1.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中标供货单位名单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招标采购承包单位按计划组织材料、构配件进场监理工程师按供货单位名录审查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提交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自检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承包单位自检报告,按规定比例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测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出指令,限期清退出场对合格材料、构配件使用;对不合格的清退出场2.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对供货厂家考察承包单位编制计划初步选定供货厂家承包单位与选定厂家签订合同,按计划组织材料、构配件进场监理工程师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承包单位的自检报告、按规定见证试验或平行检测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自检监理工程师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出指令,限期清退出场对合格材料、构配件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清退出场
5.2.2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控制:1.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进口材料和构配件应提交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2.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3.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参加对生产厂家的考察、评审;4.督促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5.对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予以签认;6.监理工程师应按承包单位抽样试验数量20%的比例进行见证试验或按10%的比例进行平行试验;5.2.3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严禁承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并要求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场。5.2.4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5.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5.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控制测量成果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见附录2监理用表中TA7)。5.3.2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1.承包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5.3.3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1.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录2中TA8),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2.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承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同时在现场进行配合。
3.对检查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现场签认,并准许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或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见附录2监理用表中TB3)。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5.3.4工序(工艺)质量检查验收1.工序划分应与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3.与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4.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等相配套。5.检查验收的程序同隐蔽工程验收5.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试验。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测。1.工艺试验⑴.承包单位应提出工艺试验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⑵.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⑶.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⑷.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单位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2.抽样检验⑴.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⑵.根据合同约定,在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按验标的规定独立进行平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⑶.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工程材料产生疑问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增加抽样频率。3.验收试验⑴.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⑵.在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结果。⑶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5.3.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况。5.3.7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工程材料产生疑问,认为可能造成重大质量隐患时,应要求承包单位进一步检测,承包单位必须密切配合。5.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4.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包括变更设计);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5.4.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的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一般由承包单位在进场后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划分方法和实际施工标段的情况确定,逐一统计、确定、汇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单位工程报建设单位审定。5.4.3验收阶段参建各单位的主要工作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承包单位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把各种验收记录表填好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承包单位要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审核签认。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的自检,由相应的负责人审核签认。2.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3.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对有关的检验项目进行确认,如对主体结构的地质条件进行确认、对需要检验的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确认等;参与重要的、特殊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4.建设单位组织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检验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5.4.4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
1.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对由其自检合格的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关人员按规定表格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按规定签认。2.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并签认。3.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本标段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并签认。4.单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的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并签认。5.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建设单位可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5.4.5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5.4.5.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检验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5.4.5.2检验批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5.4.5.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5.4.5.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5.4.5.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5.4.5.6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检查验收;2.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进行验收。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结果为不合格。5.5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5.5.1质量缺陷的处理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单位立刻变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授权及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有效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或工程计量,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5.5.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检测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单位的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3.当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5.5.3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处理结果应重新检查验收。5.5.4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资料,并及时归档。5.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5.6.1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承包单位停工处理和整改。处理和整改完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或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5.6.2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承包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2.责令承包单位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5.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事故报告(附录2监理用表中TA9),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工程进度控制6.1一般规定6.1.1工作依据1.合同文件;2.工程总体进度计划;3.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6.1.2控制原则1.总原则: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总体安排、阶段控制、分项管理、按月统计,确保合同工期。对应到进度计划上分别为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2.合同原则:监理对进度控制的目标应符合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工期目标。3.质量原则: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控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4.动态控制原则:监理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做到主动控制。5.主动控制原则:通过监督承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计划,并严格审批,来体现监理对工程进度的预先控制。6.反索赔原则:监理要通过对合同的理解和对工程进度安排的认识,采取合同手段,尽量避免延期或使延期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6.2进度控制流程影响工期承包单位提出延期监理审批延期是否工程开工承包单位提交进度计划监理审批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采取赶工措施承包单位调整进度计划要求整改是同意有拖延承包单位责任?监理审核同意不同意工程竣工验收颁发移交证书监督工程保修每月进行检查直至工程竣工进度计划执行检查执行情况
6.3工作内容和方法6.3.1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当出现偏差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对整个工程实施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6.3.2铁路工程具有线路长,专业复杂施工单位多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可按下图将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分解。××工程总工期目标第一批目标第二批目标……………………01标段02标段…………单位工程1单位工程2…………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2分部工程3………………………………首期(年)工程进度目标二期(年)工程进度目标……………………一季度进度目标二季度进度目标……………………一月(旬)进度目标二月(旬)进度目标…………按时间分解目标:按分部工程分解目标:按单位工程分解目标:按承包单位分解目标:按项目组成分解目标:工程建设施工进度总体目标1.按项目组成分解,确定开工时间及动用工期铁路工程一般采取分期分批发包的形式进行招标,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在施工开始之前明确每批工程的开工和交工日期,以确保施工总进度目标的实现。2.按承包单位分解,明确各承包单位的进度目标监理工程师应按承包单位将工程的进度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出各承包单位的进度目标,确定不同承包单位工作面交接的条件和时间。
3.按单位工程分解,确定节点工期铁路工程的承包单位一般均负责一个以上单位工程的施工,此时应明确各个单位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并根据总体计划确定节点工期。4.按分部(或施工阶段)工程进一步细化控制目标为了便于施工现场的进度控制工作,需要进一步对单位工程进度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使之更直观明确,具备更好的可控性。5.按计划时间分解,组织施工将进度控制目标按年、季、月(或旬)进行分解,并用实物工程量、投资额及形象进度表示,以利于监理工程师明确对各承包单位的进度要求。据此实施监督,检查完成情况。计划期越短,进度目标越细,进度跟踪越及时,发生进度偏差时也就更有可能有效采取措施予以纠正。6.3.3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包括:⑴.编制依据:包括合同文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总体工期计划及相关会议精神、相应定额、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和计划的调整情况等。⑵.工程现况:介绍当月施工现场基本情况。⑶.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该项除了要用文字对当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形象描述外,还要求利用表格进行辅助说明。⑷.下月计划安排:此项同第3项一样,除了以文字描述形象进度外,附带表格进行辅助说明。⑸.施工难点及急待解决问题:此项应列出下月施工重点、难点以及自身无法解决的而且可能影响当月计划完成的因素,以便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⑹.计划保证措施:针对下月计划列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及相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⑺.文明施工:承包单位除了要保证自身的生产安全外,还应采取措施将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各种污染降到最低。满足工程环保要求。2.施工进度计划审核要点⑴.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⑵.重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节点工期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⑶.安排是否科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⑷.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平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⑸.建设单位应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⑹.承包单位提出的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⑺.施工计划中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进度情况,提出合理建议,防止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的工程延期及费用索赔。4.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承包单位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审批,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在审批中不应强制干涉承包单位进度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要劳动力、设备和材料。5.标段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周计划、月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6.3.3进度过程控制与纠偏1.进度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或经常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分析造成偏差的原因,为计划的调整提供必要的信息。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工程进度信息:⑴.由承包单位提供的进度资料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资料主要有施工周报、月报及不定期要求的进度分析报告等。承包单位报送的资料除了包括当月实际进度,还应具有每月及季度的完成情况柱状图对比节点图,这样每月计划完成以及与总计划的差距都能一目了然地得到反映,一旦滞后及时提醒承包单位采取措施。⑵.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检查频率应视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施工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
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到完成时的预计新计划无有进度检查流程图2.进度计划纠偏发现工程实际进展已同原定计划出现偏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对原有计划进行调整,形成新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新依据。进度计划的调整一般采取如下方法:⑴.压缩关键线路在不改变工作之间先后顺序关系下,通过压缩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①.组织措施l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投入施工作业;l增加工作时间(如采用三班制);l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数量。②.技术措施l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作业的间歇时间;l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减少施工作业的辅助工作数量:l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③.经济措施l建立激励制度;l加大资金投入。④.其他配套措施l改善外部配合条件;l改善劳动条件;
l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⑵.组织搭接作业或平行作业在不改变工作持续时间的基础上,改变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当单位工程相互间的制约较小,可调整幅度较大时,可采用平行作业的方法。而对于受工作之间工艺关系的限制,可调整幅度较小的工程,通常采用搭接作业的方法来调整。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使用来调整进度计划。6.3.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1.工程延期的申报与批准⑴.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时,承包单位可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审批。①.因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数量增加;②.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④.建设单位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⑤.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原因。⑵.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当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如下程序进行处理。①.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②.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交详细的报告。③.如果延期事件具有延续性,承包单位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交最终详细的申述报告时,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经调查核实,可先做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待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复查后最终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的延期时间。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承包单位提出意向通知监理调查核实承包单位详情报告临时延期决定事件具有持续性?承包单位最终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是否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⑶.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①.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监理工程师必须确定导致工期拖延的原因是非承包单位责任,且合同有约定。页:35问刘总,此处是什么意思?②.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首先工程拖期和事件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必须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如果延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并未超过其总时差时,即使符合批准工程延期的合同条件,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由于工程项目的关键线路,会随工程的进展和条件变化而发生转移,所以监理工程师应以承包单位提交的,且经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来判定。③.影响工期事件对工程影响的具体量化程度承包单位应对托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报告。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仔细考察分析,明确延期事件影响的具体程度,做好有关记录,为合理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提供可靠依据。④.控制工程的工期延期批准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和批准。2.工程延期的控制⑴.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工程开工前,应充分考虑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设计图纸供应问题,资金到位情况等,避免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延期。⑵.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提醒建设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当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其损失,又要在详细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3.工程延误的制约由于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拖延,而承包单位又未能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改变延期状态时,通常采用下列措施:⑴.停止付款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当承包单位的施工活动不能达到合同标定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单位的支付申请。⑵.误期损失赔偿当承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时,则应向建设单位支付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的损失赔偿费。⑶.终止合同如果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合同,而又不采取补救措施,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承包单位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无故推延开工时间,或在施工过程中无故要求延长工期,施工进度缓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等,都有可能受到终止合同的处罚。6.4手段和措施6.4.1建立进度台帐为保证工程目标按期实现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准确、快捷地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反馈,并通过进度台帐进行记载。进度台帐应包括:1.施工外部环境信息铁路工程中外部环境复杂,影响因素颇多,如:现场可能存在征地、拆改、地下地上管线障碍等影响因素,解决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长短都不尽相同,这时要记录分析他们所影响的工程部位及时间。2.施工单位自身信息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并记录:
⑴.施工人员的数量及技术等级、劳动效率(工人的熟练程度)、技术装备、各种加工能力及物资供应能力、资金状况等;⑵.对类似工程的施工状况、应变能力及物资供应能力、资金状况等;3.对其他因素的预测为使突发及不定因素不会影响到进度目标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潜在因素进行提前预测。6.4.2建立信息平台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个承包单位专门负责进度控制的人员联系起来,形成全方位开放式的沟通网络系统。如下图所示:全渠道式信息沟通网络6.4.3监理指令1.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中,运用口头通知的方式出面及书面指令进行现场的一般提示和预见性控制。2.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在书面文件中对承包单位的现状进行评价,指出其与进度计划不相符的内容。3.建立例会与专题会协调制度6.4.4协调机制1.工地例会制
在工地例会上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找出偏差所在,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修订计划以保证工期目标的按期实施。2.进度控制专题会在召开进度控制专题会前,监理工程师应当收集相关的资料,比如,承包单位的人员投入情况、机械投入情况、材料进场和验收情况、现场操作方法和施工措施环境情况。会议针对工程进度滞后进行专题讨论,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将要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价。6.4.5计算机的辅助管理1.进度控制网络系统、横道图以及过程中的各种跟踪、对比分析和报表等均可运用软件进行处理生成。监理工程师应尽量采用先进软件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进度的科学控制。进度控制中常用的软件有:⑴.MicrosoftProject;⑵.PrimaveraProjectPlannerforEnterpriser(P3e),目前国内有许多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均采用了P3进行辅助管理;⑶.梦龙网络计划编制软件等。2.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利用进度控制软件进行辅助管理,如下图所示。⑴.定义分解项目结构,确定节点工期;⑵.建立工作关系,编制总体计划;⑶.找出关键线路,对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控制;⑷.月(季度、年)进度跟踪对比;⑸.进行进度分析,调整进度计划。定义项目工作分解结构设定项目关键节点建立项目总进度分解项目详细计划进度记录施工进度比较分析调整计划审查批准
7工程造价控制7.1工程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7.1.1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流程造价控制准备工作工程量清单分解工程细目划分计量支付台帐工程量清单核算监理计量支付体系审查承包单位资金使用计划承包单位填报已完工程计量报审表否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承包单位填报验工计价报审表批准的变更设计批准的费用索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否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单位审核否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7.1.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述内容审查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
1.资金使用计划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划分适当的时间段,统计该阶段的本工程各构成部分、各子项目的直接投资(实物工程量、辅助性投入等)及间接投资,从而初步确定承包单位提出的各阶段资金需求是否合理。对于外资项目还应考虑动员预付款的使用计划。2.资金使用计划与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协调性,不同的施工方案及工艺对工程的辅助性投入及间接投资造成影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改变的施工方案重新计列造价构成,并报建设单位批准。7.1.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如有必要应返还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建设单位审批后下发执行,保证工程投资与工程进展协调一致。7.1.4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列内容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预测,并将风险分析结果提出报告送建设单位。1.进度计划调整对造价的影响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可能需要进行局部或全面调整,对某阶段工程部分子项目的直接、间接投资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该阶段甚至以后各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应对可能引起进度计划调整的因素进行充分的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使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所受的影响尽量减小;在特殊情况下可建议建设单位对进度计划、资源配备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以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2.变更设计对造价的影响变更设计一般会改变实物工程量,造成工程直接投资的变化,从而影响本阶段甚至以各后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充分领会设计意图,详细了解建设单位需求,对可能发生变更设计的环节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尽早提出问题、完善设计,减小变更设计对工程进展及造价的影响,并据此建议建设单位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增强其合理性和指导作用。3.费用索赔与工程延误的影响不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都对资金投入产生影响,而工程延误一般会影响间接投资的变化,两者都会使资金使用计划无法真正落实。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影响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哪些可能造成费用索赔或工程延误,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7.2验工计价7.2.1验工计价的依据
1.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量清单;3.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索赔;4.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合同允许的调价;5.国家、铁道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7.2.2验工计价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完工程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定数量无误,质量验收合格,附属资料齐全;2.符合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3.批准的变更设计、索赔费用;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协商一致、建设单位批准的其它费用。5.安装了建设单位统一要求的计价软件。7.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2.无工程数量计算资料的;3.因承包单位责任造成增加部分工程量的;4.因承包单位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或费率与中标价款不符者;5.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处理的,以及未处理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6.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的;7.变更设计不符合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或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变更设计工程。8.环保未达到要求的工程;9.工程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7.2.4验工计价流程图
计量工程验收合格承包单位统计工程量(合同内、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工程量否是承包单位填报验工计价表及附件不合格退回修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验工计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验工计价表报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流程图7.2.5验工计价程序1.承包单位统计工程量:承包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周期(季、月或其它)、对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施工单元分别汇总,并附以下资料:⑴.工程量计算表、图式;⑵.变更设计批准文件、施工图、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工程折算计价指标计算表;⑶.工程质量检查证或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记录;⑷.相关测量资料;⑸.相关试验检测报告;⑹.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承包单位统计完本期工程量后填写《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工程量⑴.审核内容①.申报的工程量已完成,且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②.申报工程量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其它有效文件的规定;
③.工程数量计算方法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④.申报工程量的各项资料与《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的项目一一对应。⑵.审核方法①.审查资料;②.与承包单位一起进行现场实测实量;③.复核计算。⑶.签认①.对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分别签认;②.对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签认,退回承包单位;③.对所有项目都符合规定且已获得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予以签认,并返还承包单位;④.存在错误或拒签项目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⑤.对超过申报时限的报审表不予受理,延至下期办理。3.承包单位填报《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承包单位收到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后,按合同内、合同外两部分分别填写《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⑴.已完成的合同内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分别计列。⑵.施工图数量超出合同部分及变更设计引起数量增减应纳入合同内验工计价表,在原细目中增列变更栏。⑶.变更设计新增项目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其中因细目内容相同而套用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的项目不能视为合同内验工计价项目。⑷.索赔费用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按批准文件指定的项目编号和名称以总额计列。《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由承包单位的编制、审核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⑴.《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中所列、工程量与已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项目是否相符,单价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相符,索赔项目、金额是否与批准文件相符;
⑵.累计工程量、金额是否正确;⑶.所有报表的算术性复核;⑷.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符合要求;⑸.如发现已签认的工程量未验工计价的应予以关注;⑹.如发现错误退回承包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逐页签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⑴.报表的所有签认手续是否齐备;⑵.计价金额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⑶.成桥米、成洞米、成涵米折算是否正确;⑷.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预扣、抵扣金额是否执行;⑸.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发现错误应退回承包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7.3竣工结算7.3.1竣工结算的条件1.施工承包合同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成,且各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2.承包单位对上述所有工程已自验合格;3.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4.索赔事件处理完毕,无合同纠纷或合同纠纷已处理完毕;5.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其它条件。7.3.2竣工结算程序1.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报表⑴.7.3.1所列条件必须已办理相关手续,形成书面文件。⑵.具备上述条件后,承包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编制竣工结算报表。⑶.竣工结算报表必须由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署。⑷.竣工结算报表及规定的附件同时上报项目监理机构。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⑴.审核竣工结算的各项条件是否均已满足。
⑵.对各项目的总工程量、总金额进行复核。⑶.对合同内、合同外验工计价分别进行清理,与竣工结算报表对照核实。⑷.全面进行算术性复核。⑸.发现错误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审核无误签认后转总监理工程师审核。⑹.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编制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与竣工结算一起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3.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⑴.竣工结算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⑵.各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有效。⑶.各项预留、抵扣金额是否完成,质量保证金必须扣除。⑷.发现错误退回承包单位修改。⑸.审核无误后,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协商共同认可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竣工结算文件。⑹.对照竣工结算报表审核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⑺.审核无误、各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报表和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一起报建设单位审批。7.4质量保证金7.4.1质量保证金的扣除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从规定的时间开始按规定的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至扣满规定的金额为止。7.4.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首期返还:工程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签署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审批,返还承包单位首期质量保证金。2.余额返还质量保证金余额返还的条件:⑴.竣工验收完成、交付运营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⑵.没有因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⑶.如果有因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完全修复。达到以上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剩余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批准。
7.5变更设计管理7.5.1变更设计的依据1.《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2.《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3.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4.建设单位表更设计管理办法7.5.2变更设计的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a、Ⅲb类。分类标准及受理职责分工见下表:类别增减投资额(人民币元)技术说明受理单位Ⅰ300万元(含)以上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点方案等鉴定意见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Ⅱ30万(含)~300万变更已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功能。工程建设指挥部Ⅲa30万~10万(含)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工程建设指挥部Ⅲb10万以下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总监理工程师注:以上金额均为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7.5.3变更设计的原因和责任1.变更设计的原因分为完善设计、工程质量事故和其它原因三类。2.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变更设计的责任由各类变更受理单位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7.5.4变更设计流程图
否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受理单位确认是否需要变更是受理单位组织各方会商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含概算)受理单位审定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建设指挥部审核退回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书》受理单位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7.5.5变更设计程序1.变更的提出原则上,变更设计的提议单位可以是参加本工程建设的任何一方,非参建方提出变更时可由承包单位代替。
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2.监理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对《变更设计建议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按7.5.2表列的权限范围上报相应的授权受理单位。3.受理单位审查受理单位对变更的内容、性质进行审查:⑴.如确认不需要变更,则将文件退回项目监理机构和提议单位;⑵.确认需要变更,受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研究认证,形成会商纪要,发给原设计单位。4.变更设计文件与施工图⑴.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和概算,签认生效后报受理单位。⑵.受理单位组织审定原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和概算。⑶.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定意见编制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5.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⑴.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各方审核原设计单位提交的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⑵.受理单位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⑶.《变更设计通知单》经建设指挥部、监理签认后发给承包单位组织实施。7.5.6变更设计文件1.Ⅰ类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变更设计的报批报告、铁道部批复文件、修订的变更设计文件(含概算)《变更设计通知单》2.其它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的审定意见《变更设计通知单》7.5.7变更设计的验工计价按前述验工计价的规定执行。
8合同管理8.1工程暂停与复工8.1.1工程暂停的条件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3.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停工处理;4.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停工;5.承包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或拒绝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6.承包单位违背合同不履行投标承诺义务。以上条件具备一条即可暂停施工。8.1.2工程暂停的处理程序1.工程暂停指令⑴.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暂停总监理工程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⑵.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暂停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协商因工程暂停造成的工期、费用等变化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⑶.工程暂停指令的内容工程暂停指令应符合施工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明确停工原因、范围,判定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整改要求,确定复工的条件或标准。⑷.备案所有工程暂停指令都必须报建设单位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下发承包单位。2.工程暂停期间的监理工作⑴.记录自签发工程暂停指令时开始,监理工程师必须如实记录所有与工程暂停原因、暂停项目及能否复工有关的一切事实,记录承包单位或其它方面为复工而做的有关工作。⑵.处理对于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根据暂停工程的实际情况,核实工期、费用的变化情况,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处理工期、费用问题。
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及时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有关各方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3.复工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引起暂停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承包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相关资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8.2费用索赔8.2.1费用索赔的依据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2.铁道部发布的现行标准、规范和定额;3.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4.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原始凭证。8.2.2费用索赔流程图费用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监理工程师受理审查否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批准8.2.3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1.索赔申请当发生的索赔事件具备下列条件时,承包单位可提出索赔申请:⑴.索赔事件已造成承包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⑵.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或不完全是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表》,并附原始凭证材料及相关说明。2.监理工程师审查⑴.确认是否受理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索赔申请的条件是否成立,若不满足上述规定则退回承包单位,满足规定时继续处理。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查、取证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自受理索赔申请之时起,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着手调查与该事件有关的所有情况,获取相关证据,供审查该索赔事件用。调查必须全面、细致,取证必须真实、客观,力求取得原始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原始证明材料。⑶.监理工程师审查在取得足够的证明材料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分析、研究索赔事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查。监理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初定赔偿金额后,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以确定索赔审批意见。如果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补充提交相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审批⑴.在三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经过建设单位的正式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准费用索赔。⑵.监理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高度重视时效性。如果超过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而未正式批准,则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自动成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该申请的要求予以赔偿。⑶.如果索赔事件的过程很长,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中间批准意见,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作出阶段性赔偿,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4.中间索赔报告⑴.当首次提出索赔申请时索赔事件仍在继续进行,承包单位可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提供新的证明材料。⑵.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单位的中间索赔报告有效后,将其纳入索赔处理程序。5.与工期索赔关联
当承包单位申请的索赔事件与工程延期相关联时,应结合工期延期处理、综合考虑。8.3合同争议的调解8.3.1调解的准备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任何一方的调解申请后,应立即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着手调查、取证。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调解申请所涉及的事宜,研究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依据,以便对本次调解进行科学的评判。3.项目监理机构分析、研究申请调解事件的过程、事实、证据及相关依据,提出调解方案。8.3.2总监理工程师调解1.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磋商,按初步制定的调解方案进行调解。2.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应签订书面调解文件。3.若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4.若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任何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提出异议,则此处理意见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如果一方或双方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此意见提出异议,且无法调整、协商至双方均可接受的程度,则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5.在合同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争议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合同。8.3.3仲裁或诉讼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后,项目监理机构有义务按仲裁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公正、诚信地提供与合同争议有关的证据。8.4合同的解除8.4.1合同解除的基本原则1.施工承包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2.施工承包合同的解除应符合该合同的相关约定。8.4.2建设单位违约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在下列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1.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所应计的款项;2.按批准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4.承包单位有关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5.合理的利润补偿;6.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的证明。8.4.3承包单位违约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1.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得款项;2.清理施工现场预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3.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检查、验收,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4.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8.4.4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承包合同依法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施工承包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9工程环保、水保监理9.1工作依据9.1.1工程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的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3.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4.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保工程。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保规定和要求。6.委托监理合同。7.施工承包合同。9.2主要监理工作9.2.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安排一名专职或几名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环保、水保监理工作。9.2.2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专门列出环保、水保监理内容,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环保、水保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环保、水保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如下内容: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与环保要求;2.环保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3.环保监理工作流程;4.环保监理工作目标、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5.工作方法及措施;9.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图及参加设计交底时应熟悉了解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保、水保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保、水保工程措施及环保、水保要求。9.2.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保、水保措施、环保、水保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批准,控制工期工程项目,总监审查后报建设单位。9.2.5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的环保、水保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保、水保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当符合要求时,总监才能批准工程开工。9.2.6督促承包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保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9.2.7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环保、水保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保、水保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9.3控制要点9.3.1临时施工道路的开挖及修建1.承包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保手续。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4.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不得造成大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以恢复。5.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9.3.2水上施工作业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水保的要求。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用船运至指定弃碴区域。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应有专门的造浆船,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5.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9.3.3取土场,弃土场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2.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应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9.3.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9.3.5施工营区的环保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3.施工营区要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9.3.6施工周围水系的保护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9.3.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9.3.8砼拌和站的环保1.污水处理: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2.原料堆放,要符合规定。3.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9.3.9隧道内施工环境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2.定期对有毒气体排放进行检测;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如轨道运输等)。9.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9.4.1巡视与指令1.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状况。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环保进展。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改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9.4.2设计文件中的环保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1.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2.挡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3.站场排污设施、排水系统4.电磁污染防治措施9.4.3主要措施1.环保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环保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2.经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所列环保费用,环保达不到要求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3.报告:对环保不重视或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或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
10工程施工安全监理10.1依据10.1.1施工安全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3.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4.委托监理合同5.施工承包合同6.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8.《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J259-2003)10.2主要工作内容10.2.1承包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中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10.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总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单位所列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还应报送建设单位报准。10.2.3监理工程师在对工地进行巡视检查时,应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10.2.4当承包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经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做出报告,或向铁道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告。10.2.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0.3工作要点和方法10.3.1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1.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持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准上岗。3.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瓦斯隧道应有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每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10.3.2施工场地安全管理1.承包单位的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2.爆破器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雷、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4.在临时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0.3.3施工机械使用及技术安全状况检查1.施工所用各种机具应处于完好状况,承包单位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2.施工作业使用的起吊设备(如塔吊等),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检查批准。3.工地使用的大型临时设备,如龙门吊、缆索吊机、吊索塔架、架梁吊机等,使用前需经承包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10.3.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施工作业过程的检查1.深基坑开挖及降水施工中,检查承包单位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检查降水过程对周围建设物的影响,检查承包单位沉降观测记录,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2.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要对承包单位的检算结果进行复核,现场实施过程中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设计,尤其是要检查脚手架的横撑及斜撑,脚手架基础是否进行了预处理(加固)。3.检查工地临时用电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线。4.石方开挖及隧道钻爆施工中:⑴.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戒。⑵.施工现场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系统。5.隧道施工:
⑴.隧道竖井、斜井的提升系统应经过安全检算,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⑵.提升系统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应进行拉力试验,并在使用中定期检查、修理和更换。⑶.经常检查承包单位洞内空气质量检测记录,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6.高处作业:⑴.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⑵.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⑶.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10.3.5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理1.既有线上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11工程竣工验收交接11.1程序和组织11.1.1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程序主要包括初验、正式验收、组成固定资产。11.1.2依据谁审批项目,谁负责组织验收的原则,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验收分为三级。1.经国家审批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国家组织正式验收,其中属于新建国家铁路建设项目由铁道部组织初验或由铁道部指定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属于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的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单位组织初验。2.经铁道部或项目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3.经企业或公司自行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验收。11.1.3铁路建设项目的验收由各级验收委员会负责主持,验收委员会于《竣工验收证书》正式签字后撤消。11.2工程竣工初验11.2.1工程竣工初验流程:(见下页)11.2.2工程竣工初验工作程序1.承包单位按承包合同要求全部竣工,并经自验达到验收条件。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对项目各专业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具备初验条件,确认已达条件,提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准备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向负责组织初验的单位报送《初验申请表》,对尚未达到条件的工程,要求承包单位限期完成。3.组织初验委员会,同时组成专业现场检查组。4.专业组分专业全面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5.初验委员会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验时间和方法,届时组织复验。
承包单位完成合同工程自检合格建设单位组织全面检查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参加否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初验申请表》工程竣工初验责任单位组织初验委员会专业组现场检查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临管运输或试生产工程竣工初验流程图11.3正式验收11.3.1工程正式验收流程建设单位《正式验收申请表》验收责任单位正式验收委员会正式验收/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接管单位11.3.2正式验收工作程序
1.正式验收原则上在初验一年后进行,对初验后经批准实行临管运输或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临管或试生产期满足后应及时组织正式验收。2.负责组织正式验收的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正式验收申报表》后,经审核,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报请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组织正式验收委员会,确定参加验收人员。3.正式验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证书》并签字,小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4.经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验收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必须按验收委员会确定的时间正式接管,开办正式运营或投产。5.验收机构对不影响运输安全和剩余工程或设备及其类别、数量、投资、完工日期、验收手续和方式,应在验收文件中予以明确。剩余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交接手续。6.新建、改建的铁路建设项目,为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生产急需,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分期、分段或单项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正式验收。11.4竣工文件11.4.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承包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11.4.2竣工文件应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现状,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原始资料,要齐全、真实、有效,竣工图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状况。11.4.3各种资料按专业和单项工程汇总整理。11.5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11.5.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按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交验资料,并对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编制质量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11.5.2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竣工初验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令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达到初验的要求。11.5.3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本监理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评估初步意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概况、主要施工方法、工程质量状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初步结论。
11.5.4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初验委员会(包括各专业小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11.5.5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正式验收委员会对本监理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代表监理单位对《竣工申请表》、《初验申请表》、《正式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签署意见。
1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2.0.1工程进入质量保修期,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现场监理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原施工阶段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少量人员从事此阶段的监理工作。2.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并征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的意见和要求。3.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进行调查,属于施工质量缺陷,应指令承包单位及时负责修补并对其修补质量进行验收;属于非承包单位责任,对承包单位修补发生的费用予以审查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返修工程验工计价单报建设单位审定。4.督促承包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实施整改,并对返修、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5.对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剩余工程或甩项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尽快完成,并对其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12.0.2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在质量保修期的工作进行评估。12.0.3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下列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共同签署工程质量保修终止证书:1.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已到期;2.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已全部返修完毕并验收合格;3.工程竣工文件已全部完成,经审查合格并办理了交接手续。4.承包单位承担的全部工程已验收合格。12.0.4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交本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结清工程监理费用,撤消项目监理机构。12.0.5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返回质量保修金申请予以审查,确认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审批。13工地会议13.1第一次工地会议13.1.1在工程正式开这之前的适当时间,由建设单位主持,承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参加,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目的是理顺各方关系,明确办事程序,开会前必须充分准备。
13.1.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单位宣布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代表及其职责、权力;2.总监理工程师介绍项目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责、权力,监理规划和工作程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监理工作方法和要求,函件往来传递交接程序等);3.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责、权力,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如:人员进场情况、工地临时设施情况、测量基桩交接情况、设备材料进场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情况等);4.建设单位介绍建设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人员、职责范围,征地拆迁等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和开工条件;5.与会各方商定召开工地例会的时间、议程及参加人员。13.1.3第一次工地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会签。13.2工地例会13.2.1工地例会应按商定的时间定期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当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13.2.2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13.2.3工地例会应包括下列会议内容:1.研究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2.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各方协调配合;3.与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13.2.4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应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主要人员,必要时应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会议。13.3专题工地会议13.3.1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邀请有关方面参加,说明主要议题并提供或准备相关资料;13.3.2会前各方认真准备,会上针对专门问题研究、讨论,一般应在会上形成实质性的决议;
13.3.3会后形成会议纪要;13.3.4监理站可根据施工标段的具体情况分别召开专题会议。13.3.5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专题会议,一般是由现场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参加。会议要有记录,会后应编写会议纪要。
14监理信息管理14.1一般规定14.1.1监理信息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标准化、定量化、有效性、时效性、高效处理、可预见性原则。14.1.2监理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基础,监理信息的管理溶入到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中,项目监理机构中应设专人负责监理信息的综合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监理信息的构成为文字图形信息、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14.1.4掌握和正确运用计算机技术等信息管理手段。14.2信息流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其它有关部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关系流程图
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流程图14.3信息收集14.3.1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阶段,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收集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及设计图纸。2.建设单位的书面文件、电话、电传文件、会议内容。电话、会议内容的记录应忠实于发言者,不要加记录人的感情色彩,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重要的电传文件应原件存放。14.3.2收集承包单位提供的信息1.承包单位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各种报审、报验文件,监理工程师及时的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并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监理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等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验工计价、试验数据、各种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报审、报验文件,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的收集、整理、分发、存放
14.3.3收集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1.监理工作日记内容包括:当日参加施工人员(数量、工种等);当日施工使用的施工机械(名称、数量);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情况(数量、质量);当日施工的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状况;当日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当日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解决情况;当日天气、温度的情况,对施工进度及质量的影响;当日的综合评语及应注意的事项;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纪录及其他有关情况与说明。项目总监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每天总的情况进行记录。2.收集监理月(季、年)报资料⑴.本期在施形象部位及施工项目;⑵.本期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⑶.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并作出综合的评价;⑷.如果某一部分滞后,进行原因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⑸.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情况⑺.工程质量问题、情况分析及采取的措施及效果;⑻.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批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⑼.工程变更情况(主要内容、数量等)、工程索赔情况⑽.监理工作情况统计14.3.4收集工地会议信息1.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议制度。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举行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等,工地会议设专人记录,形成的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会签等。2.工地会议包括开工前的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单位主持的按商定时间召开的工地例会以及出现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召开的专题会议。14.3.5收集其他方面的信息1.包括气象资料、造价信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等信息。2.收集的信息应具有实效性和有效性。
14.4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14.4.1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管理台帐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供应商)、用于部位、质量情况、报验日期、签认日期等内容;2.施工试验报审台帐内容包括:试验内容、部位、时间、试验组数、试验结果、统计结果等内容。3.验收台帐内容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4.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报审台帐内容包括:子项名称、申报工程量及价款、审签工程量及价款、工程量及价款累计等内容。5.测量报验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日期、部位、测量结果等内容。6.工程变更记录台帐7.工程进度管理台帐8.监理工作记录台帐9.其他管理台帐及有关报表14.4.2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分析1.进度控制⑴.绘制网络图及横道图⑵.依据收集到的工程实际进度的信息,与计划的进度进行比较和分析,分析产生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意见;⑶.对进度计划及时的调整并进行工程进度变化趋势的预测。2.质量控制对收集到的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系统地将当期施工中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及处理情况进行归纳和评价。3.投资控制对每月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与投资预算、合同价进行对比分析,并对项目投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4.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承包单位遭受损失,乙方提出索赔要求;或承包单位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14.4.3监理信息的储存1.信息的储存分短期储存信息和长期储存信息,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2.信息储存的介质主要有纸、胶卷、计算机存储器。14.5信息传递14.5.1传递给建设单位的信息信息传递一览表序号信息内容传递方式传递数量传递日期、时间1监理月报计算机网络1本月底前书面2下月5日前2监理季报计算机网络1下季5日前书面2下季10日前3监理年报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书面2下年1月20日前4监理总结计算机网络1竣工后一个月内书面2竣工后一个月内5质量评估报告计算机网络1初验后10日内书面2初验后15日内6季度验工计价汇总表计算机网络1下季15日前书面2下季20日前7年度验工计汇总表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书面2下年1月20日前8竣工结算审批单书面2竣工结算后9竣工初验报审表书面2初验合格后14.5.2传递给承包单位的信息发送给承包单位的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报审、报验文件及通知应做到及时有效,并应有日期、收文人的签字手续等内容的记录。发文的数量按照相应文件的具体要求。
14.5.3传递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组织的具体情况,建立监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流通渠道畅通,能做到及时的上传下达。
15监理资料管理15.1一般规定15.1.1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的规定。15.1.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分类有序。15.1.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总负责人,并指定专人具体管理。15.1.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之后次月10日前将审核整理过的资料交与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15.1.5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式。15.1.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文、传阅及发放制度。15.1.7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录,以便于跟综检查。15.1.7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其他人员借用,须经总监同意,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15.1.8应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的系统文件,辅助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及项目目标的控制。15.2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监理中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工程施工前阶段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动工审批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监理日记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控制《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工程延期报审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报验申请表》《施工测量放样报审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质量事故处理资料》《旁站监理记录》见证试验结果单平行检验结果单工程造价控制《×年×季度(月)工程量报审表》《×年×季(月)验工计价表》《工程变更单》《索赔申请单》《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工程延期报审表》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初验收《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备案文件
15.3监理资料分类与编码15.3.1监理资料按照报送建设单位的资料、与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资料、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以及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四项进行分类。15.3.2监理资料的分类,整理参考表15.1《监理资料分类表》监理资料分类表表15.1类别编号监理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移交建设单位存档1报送建设单位的资料1.1监理月报监理单位1.2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其中含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TA9责任单位○1.3年、季验工计价汇总表附录1表10监理单位1.4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4承包单位1.5竣工结算审批表承包单位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1.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2与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资料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1承包单位○2.2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TA4承包单位2.3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承包单位2.4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TA7承包单位2.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3承包单位2.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2承包单位○2.7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TA15承包单位2.8工程延期报审表TA13承包单位2.9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承包单位2.10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标承包单位2.11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标承包单位2.12工程报验申请表TA8承包单位2.1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TA16承包单位
2.14××××年×季度(月)主要工程数量报审表TA10承包单位类别编号监理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移交建设单位存档2.15××××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TA11承包单位2.16索赔申请表TA12承包单位2.16索赔审批表TB6监理单位2.17工程暂停令TB4监理单位2.18工程复工令TB5监理单位2.19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TB3监理单位2.20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1监理单位○2.21监理工地例会纪要监理单位3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3.1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上级部门3.2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间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发文单位3.3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3.4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3.5设计文件建设单位3.6监理规划监理单位○3.7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4监理工作内部资料4.1监理单位内部来往函件、请示报告及批复监理单位4.2见证试验结果单承包单位4.3平行检验结果单监理单位4.4旁站监理记录表TB2监理单位4.5监理日记监理单位4.6管理台帐监理单位4.7文件收、发记录监理单位4.8监理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记录监理单位15.3.3监理资料编码1.监理表格的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对于相同的表格或相同的文件材料,应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3.监理资料中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TA7)、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等同类报验内容的报验表应根据报验内容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15.4监理日记15.4.1项目监理机构以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从监理工作开始起至监理工作结束止,应由专人负责对项目每天总的状况逐日记载,形成监理日记。15.4.2每一位监理人员从监理工作开始至监理工作结束,从所负责的监理工作范围的角度逐日记载监理的工作,形成监理日记,离开岗位时应将监理日记交项目监理机构登记归档。15.4.3监理日记根据所侧重点不同,记录的内容、范围也不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时间、地点、气候;2.施工进展情况,包括施工机械进出场情况,施工人员动态、进场材料、购配件的数量及质量状况等;3.巡视检查及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4.工程试验或监测记录;5.工程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状况;6.发生索赔、合同争议及纠纷时承包单位的实际情形和处理意见;7.向承包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答复意见;8.上级指示或指令,建设单位的有关要求,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意见;9.尚需解决的问题。15.5监理月(季、年)报15.5.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月(季、年)报,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15.5.2监理月(季、年)报的编制周期:月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下月5日前发出。15.5.3
监理月(季、年)报应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15.5.4监理月(季、年)报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月报封面见附录1表1)
1.工程概况⑴.工程基本情况(本项在第一期及最后一期中采用)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表15.2工程名称××铁路工程地点××省××市(县)工程性质铁道部独(合)资质量总要求合格、优质、开通速度等工期要求×年×月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天数投资要求施工标段合同价款线下施工标段号数额(万元)合计主要技术标准一览表表15.3序号名称单位要求备注1线路类别2正线数目3设计速度Km/h4限制坡度‰5牵引定数T6最小曲线半径M7牵引种类8机车车辆种类9到发线有效长度M10闭塞类型103
工程数量一览表表15.4序号工程名称单位×标段×标段×标段合计路基区间挖方万立方米填方站场挖方填方桥涵特大桥座-双线米大桥中桥小桥制架梁孔-米涵洞座-横延米隧道特长隧道座-延米长隧道座-延米中长隧道座-延米短隧道座-延米轨道正线有关工程正线公里站线有关工程站线公里车站座房建平米/栋电力架设电缆公里变配电所座通信安装设备套铺设光/电缆公里信号安装设备套铺设电缆公里电化接触网支柱根导线条公里其它103
参建单位一览表表15.5参建单位单位名称现场负责人职务电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标段×标段监理单位⑵.施工基本情况①本期在施形象部位及施工项目(简述)②施工中的主要问题等(简述)2.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⑴.承包单位组织系统及主要负责人(若没有变动,可在第一期及最后一期中采用)⑵.主要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情况3.工程进度⑴.工程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录1表2)⑵.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总进度计划形象比较分析(影响总工期的单位工程)(见附录1表3)⑶.承包单位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情况(见附录1表4)⑷.影响进度的原因分析、调整措施及效果影响工程进度主要原因分析、调整措施及效果汇总表表15.6序号施工标段工程名称影响工程进度主要原因调整措施效果4.工程质量⑴.检验批工程验收情况(见附录1表5)103
⑵.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见附录1表6)⑶.主要施工试验情况(见附录1表7)⑷.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效果汇总表表15.7序号施工标段工程名称质量问题原因分析采取措施效果⑸.工程质量情况分析5.工程投资⑴.工程款审批情况(见附录1表8)⑵.验工计价汇总表(季报、年报采用)(见附录1表9)⑶.工程投资情况分析⑷.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⑴.工程变更一览表(见附录1表10)⑵.工程变更费用汇总表(季报、年报采用)(见附录1表11)⑶.工程变更分类统计表(季报、年报采用)(见附录1表12)⑷.索赔一览表(见附录1表13)⑸.索赔费用汇总表(见附录1表14)⑹.对合同管理情况的说明7.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8.监理机构及工作情况⑴.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⑵.复核图纸汇总表(见附录1表15)⑶.质量问题通知单一览表(见附录1表16)⑷.监理工地例会一览表(见附录1表17)⑸.监理工作汇总(见附录1表18)⑹.监理工程师动态(季报、年报采用)(见附录1表19)103
⑺.监理机构进场仪器设备情况(季报、年报采用)(见附录1表20)9.本期监理工作小结⑴.本期监理工作的的主要内容⑵.对本期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综合评价⑶.意见和建议⑷.下期监理工作的重点15.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5.6.1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5.6.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建设单位。15.6.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及特点;地质概况;工程开竣工日期;总工期等。2.承包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承包单位的名称;主要分包单位的名称及承担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管理层人员配备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情况;施工人员的数量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情况等。3.采取的施工方法4.工程主要结构的质量情况5.其它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6.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7.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15.7监理工作总结15.7.1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在总监主持下编制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之一。103
15.7.2监理工作总结分为专题监理工作总结,年度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竣工监理工作总结。15.7.3竣工监理总结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毕,一份交建设单位。15.7.4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的基本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理位置、性质、等级2.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结构特征3.工程的实际总造价4.工程实际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5.工程质量情况及奖励情况15.7.5工程建设各方的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及项目负责人。15.7.6监理组织机构及设备的投入情况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2.各专业监理人员各专业监理人员一览表表15.8序号路基桥梁……投资资料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3.监理工作设施的投入情况(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等)15.7.7工程进度控制情况1.合同约定的目标工期与实际工期的比较、分析和说明;2.在进度控制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103
15.7.8工程质量控制情况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与实际达到的工程质量的比较分析;2.施工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3.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监理预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情况及结论、质检站监督检查情况;4.质量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15.7.9工程造价控制情况1.合同价款与实际竣工结算的比较和分析;2.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数及监理单位的累计核定数;3.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监理单位的核定数及建设单位的审计树的比较、分析;4.索赔情况;5.在造价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15.7.10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15.7.11工程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15.7.12对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工作的总结15.7.13工程照片、声像材料1.工程照片主要有:各施工阶段有代表性的照片,尤其是隐蔽工程、质量事故的照片;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照片等。每张照片都要有简要的文字材料,能准确说明照片的内容,如照片类型、位置、拍照时间、作者、底片编号等。2.国家、部重点工程、专业特种工程等应摄制声像材料。要求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原貌、奠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声像材料应附有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影音内容的文字材料。15.8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15.8.1移交给建设单位存档的资料1.监理规划2.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工作总结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03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15.8.2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及编制1.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2.不同类型的监理资料之间存在相互对照或追溯关系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在文件和记录上注明相关资料的编号和存放处;3.监理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4.监理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5.监理资料编制的其它要求,以及如何组卷,应执行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5.8.3监理资料的验收、移交和管理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负责审核,并签字验收;2.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资料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3.列入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监理档案,竣工验收通过后,按规定的时间,建设单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4.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有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15.9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与样式15.9.1监理资料用表包括(样表见附录2)1.TA类表(承包单位填报表)TA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TA5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103
TA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TA7施工测量放样报审表TA8工程报验申请表TA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TA10××××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TA11××××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TA12索赔申请表TA13工程延期报审表TA14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TA1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2.TB类表(监理单位填写用表)T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2旁站监理记录表TB3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TB4工程暂停令TB5工程复工令TB6索赔审批表3.TC类表(各方通用表)TC1监理工作联系单TC2工程变更单TC3会议签到表15.9.2表中一般内容的说明1.工程项目名称:依据设计文件填写工程项目全称;2.施工合同标段:与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标段一致;3.编号:从001开始;4.项目监理机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中监理单位的全称或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机构;5.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施工项目经理部;103
6.表中承包单位的填写: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的承包单位为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单位,其余表中的承包单位均为项目经理部的名称。7.表格中的内容应为打印机打印或档案规定用笔填写,签名应为手写。15.9.3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1⑴.应在正式施工前,承包单位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变更,也应在实施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业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的承包单位及负责人的填写: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的承包单位为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承包单位的总技术负责人;其它工程的承包单位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为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2⑴.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复工前将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专业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面审查,达到开工/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后,发送承包单位;⑵.该表用于开工时,将表头上的“复工”两字划掉,用于工程暂停后的复工时将表头上的“开工”两字划掉;⑶.如果工程项目涉及较多的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3⑴.分包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等材料,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⑵10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⑶.《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的承包单位的负责人为项目经理。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TA4⑴.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机械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质量性能证明文件,填写《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如同意使用,签署后,发送承包单位;如不同意使用,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返回承包单位。⑶.如果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有变化,也应填写《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进行报审。5.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⑴.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填写《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及检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⑶.如果人员有变化,也应填写《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进行报审;⑷.《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中承包单位应项目经理签字。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⑴.在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自检合格后,用于工程上之前,承包单位应将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填写《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⑵.《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中合格证的填写,应为证书编号,若合格证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的章。监理审查意见的填写,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应为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7.施工测量放样报审单TA7⑴.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将控制桩校核等资料、测量人员的和测量设备等资料,填报《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⑵.承包单位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⑶103
.承包单位将施工过程中测量放样控制资料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⑷.沉降观测资料也应采用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验。8.工程报验申请表TA8⑴.承包单位在隐蔽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⑵.承包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⑶.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⑷.《工程报验申请表》中的监理工程师意见为: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检验不合格的应注明限期整改的时间。对有混凝土、砂浆、水泥浆强度等级(或弹性模量)的工程,可先行对其他项目进行检验,待试块试验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判定。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TA9⑴.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应及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报项目监理机构。⑵.《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中的承包单位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签字。10.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4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在该表上签字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后报送建设单位。1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TA15⑴.在总体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⑵.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分阶段、分专业、分部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⑶.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批。1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1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承包单位所发出的指令和提出的要求均应采用此表,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103
1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TA16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的执行状况,通过《监理通知回复单》的形式报送监理。14.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TB3⑴.监理工程师对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⑵.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合格后,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上填写处理结果,一般的质量、安全问题由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较严重的和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送项目监理机构。103
附录1监理月报用表样式表1××××铁路施工监理月(季、年)报(总第×期)(第××监理标段)年度:××××年月份(季):××月份(季)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监理公司××××铁路监理站(章)编制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发送单位: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新线铁路监督站103
表2工程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汇总表标段: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本期开累合同设计计划完成%完成%路基区间土石方填方万立方米挖方站场土石方填方挖方桥涵特大桥双延米大桥中桥小桥制梁孔架梁孔涵洞横延米隧道特长隧道延米长隧道中长隧道短隧道轨道有关工程正线公里电力架设电缆公里变配电所座通信安装设备套铺设光/电缆公里信号安装设备套铺设电缆公里电化接触网支柱根导线条公里其它103
表3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总进度计划形象比较序号年月分部(单位)工程年年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03
表4承包单位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汇总表施工标段人员进场数量(人)主要机械设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民工合计名称数量合计表5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表标段工程类别本期开工累计检查项数一检合格数一检合格率%检查项数一检合格数一检合格率%路基桥涵隧道站场轨道房建电力通信信号电化合计103
表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表标段工程类别本期完成情况开累完成情况完成数合格数合格率%完成总数合格数合格率%路基桥梁涵洞隧道轨道站场房建电力电化通信信号合计表7主要施工试验情况序号试验内容(含部位)承包单位自检情况监理见证试验情况监理平行抽检情况试样数合格数合格率(%)试样数合格数合格率(%)试样数合格数合格率(%)合计103
表8工程款审批及支付汇总表单位:元工程名称合同价序号项目内容至上月累计本月至本月累计申报数核定数申报数核定数申报数核定数1工程进度款2工程变更费用3费用索赔45合计实际付款数103
表9验工计价汇总表(季报、年报采用)单位:万元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标段监理标段合计总量本季开累总量本季开累总量本季开累本次总额合同内合计合同外合计一拆迁工程二路基三桥涵四隧道及明洞五轨道六通信及信号七电力及电化八房屋九运营设备及建筑物十大临、过渡十一其他费用其中:合同外1施工图量差2Ⅰ类变更设计3Ⅱ类变更设计4Ⅲ类变更设计5价差6政策性调差及其他103
表10工程变更一览表序号施工标段变更部位或里程变更原因变更编号费用增减(+-万元)监理工程师表11工程变更费用汇总表序号施工标段本期工程变更开累工程变更件数增减费用(万元)件数增减费用(万元)合计表12工程变更分类统计表(季报、年报采用)施工标段按专业性质分类(件)按变更原因分类(件)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房建给排水四电其它小计设计施工新增地质其它小计本期开累表13索赔一览表序号施工标段索赔原因索赔编号索赔事项监理工程师费用(万元)工期(天)103
表14索赔费用汇总表序号施工标段本期工程变更开累工程变更件数增减费用(万元)件数增减费用(万元)合计表15复核图纸汇总表序号施工标段本期开工累计复核图纸(张)发现问题(个)增减费用(万元)复核图纸(张)发现问题(个)增减费用(万元)合计表16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一览表序号施工标段工程名称部位或工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整改通知单编号监理姓名表17监理例会一览表序号日期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摘要地点出席人103
表18监理工作统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本年度开工以来总计本期累计1监理会议次2审批开工报告项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次提出建议和意见条4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次提出建议和意见条5审批分包单位家6清退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家6原材料审批件7构配件审批件8设备审批件9清退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批10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项1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1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项13不合格工程质量验收项14考察承包单位试验室次15考察生产厂家次16监理旁站小时17发出监理通知件18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件19发出暂停指令项103
表19监理工程师动态情况明细表(季报、年报采用)序号姓名现场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职称专业上岗证编号驻地名称1234567891011104
表20监理进场仪器设备一览表(季报、年报采用)序号名称型号数量主要用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116
附录2监理用表样式TA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致 (项目监理机构):我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已编制完成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2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工程名称(单位、分部)里程/部位申请开工/复工日期计划工期致 (项目监理机构):我方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附件:1.开工/复工报告 2.(证明文件)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公 章 负责人 日 期 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段: 编号:致 (项目监理机构):经考察,我方认为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单位)拟分包工程合同额(万元)分包工程占总包工程(%)合 计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下列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请审查签证并准予使用。承包单位(章)技术负责人日期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技术状况进场日期使用工点备注致(承包单位):经审查:同意使用不同意使用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注:1.对性能、数量不符合要求需要更换或补充的原因另附说明;2.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5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兹证明这些管理(技术)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予以审查。附:报审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承包单位(章)负责人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备注审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下列原材料/构件/设备经自检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报请验证并准予在指定的部位使用。附件:1.出厂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2.出厂检验报告;3.自检试验报告。承包单位(章)负责人日期名称规格及型号本批数量供货单位到达时间合格证来源或产地使用工点及部位自验情况取样地点及日期检验人及检验日期检验结果使用日期监理审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7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合同要求,我单位已完成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清单如下,请予以核验。附件:测量及放样资料。工程地点放样内容备注测量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日期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结论:核验合格纠正偏差后合格纠正偏差后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116
TA8工程报验申请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工程并自检合格,报请检查。附件:自检资料。承包单位(章)质量检查工程师(签字)日期监理工程师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116
TA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年月日时,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如下;1.事故经过及原因简要说明(详见附件):2.事故性质:3.预计造成损失:4.应急措施:5.初步处理意见:待进行现场调查后,另作详细报告。承包单位(章)负责人年月日时收件人年月日时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10××××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承包单位(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工程数量区间土方(万m3)区间石方(万m3)站场土方(万m3)站场石方(万m3)路基圬工(万m3)特大桥(延长米)大中桥(延长米)小桥(延长米)涵渠(横延米)隧道(延长米)桥梁架设(孔)正线铺轨(km)站线铺轨(km)铺碴(m3)房屋建筑(m2)信号(站/km)通信(km)电力(km)电气化(km)填表人:复核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承包单位负责人:年月日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1份。116
TA11××××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单位:万元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价值本季验工计价本年验工计价开工累计计价剩余合同内部分合同外部分合计合同内部分合同外部分合计合同内部分合同外部分合计合同内部分合同外部分合计合同内部分合同外部分合计编制人承包单位(章)项目监理机构(章)复核人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目期日期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16
TA12索赔申请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第条规定,由于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请予以审查批准。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索赔金额计算:附:证明材料。索赔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索赔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A13工程延期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原因,我方申请工程延期,请予以审查批准。附件:1.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合同竣工日期:申请延长竣工日期:2.证明材料索赔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总监理工程师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A14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附件: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审查意见:经检查验收,该工程1.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3.符合/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不合格,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A1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现报上年季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批。附件:施工进度计划(说明、图表、工程量、资源配备)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签字)日期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审批结论:同意修改后再报重新编制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130
TA1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我方接到编号的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工作,现报上,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复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130
T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承包单位):事由(说明、关键词):通知内容:总监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时项目监理机构(章)收件人年月日时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B2旁站监理记录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日期气候工程地点旁站监理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旁站监理结束时间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承包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项目监理机构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日期注:本表一式3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130
TB3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工程名称检查时间工程地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收件人日期时间承包单位处理结果: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B4工程暂停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承包单位):由于的原因,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对(工程项目名称及里程)工程暂停施工。停工主要内容:停工原因:整改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章)年月日时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B5工程复工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承包单位):鉴于工程暂停通知所述工程暂停的原因已经消除,现通知你方于年月日时起可对工程恢复施工。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B6索赔审批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你方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编号),索赔(大写),经我方审核:不同意索赔。同意索赔,金额为(大写)。同意/不同意索赔的理由: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130
TC1工作联系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事由:内容: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2份,联系单位各1份。130
TC2工程变更单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由于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见附件),请予审批。附件:提议单位(章)负责人日期设计单位意见:设计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承包单位意见:承包单位(章)负责人日期监理单位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负责人日期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章)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1份。130
TC3会议签到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时间地点主持人议题单位姓名单位名称职务联系电话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注: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1份。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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