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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理规范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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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条文说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开始实施以来,对于实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程监理单位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也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特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基础上修订形成本规范。【1.0.2条文说明】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1.0.3条文说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0.5条文说明】在监理工作范围内,为保证工程监理单位独立、公平地实施监理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均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1.0.6条文说明】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包括三部分,即:①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本规范也是实施监理的重要依据;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既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③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实施监理的直接依据,建设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如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也是实施监理的重要依据。【1.0.7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是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1.0.8条文说明】工程监理单位不仅自身实施信息化管理,还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促进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基于信息平台协同工作。【1.0.9条文说明】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时,要公平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科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2.0.1条文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也不参与承包商的利润分成。【2.0.2条文说明】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即 “三控两管一协调”,同时还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2.0.3条文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均属于相关服务。【2.0.5条文说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工程管理活动的人员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参加国务院人事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2.0.6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2.0.7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书面授权中,列明代为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2.0.8条文说明】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中按专业或岗位设置的专业监理人员。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在某一专业或岗位宜设置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的签发权,该岗位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建设工程涉及特殊行业(如爆破工程)的,从事此类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符合国家对有关专业人员资格的规定。【2.0.9条文说明】监理员是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同于项目监理机构中其他行政辅助人员。监理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2.0.10条文说明】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编制。【2.0.11条文说明】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有关规定、监理工作实际需要而编制的操作性文件,如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等。【2.0.12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或其他文件,核对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予以计量。【2.0.21条文说明】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形成的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监理日志不等同于监理日记。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日记。【2.0.22条文说明】监理月报是记录、分析总结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及工程实施情况的文档资料,既能反映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也能确保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可追溯。 【2.0.24条文说明】监理文件资料从形式上可分为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电子文档等文件资料,从来源上可分为监理工作依据性、记录性、编审性等文件资料,需要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2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监理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2.3条文说明】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3.2.4条文说明】监理员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监理员的职责分工。【4.1.1条文说明】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监理规划应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规划中应有明确、具体、切合工程实际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规划作为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文件,应经过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并在工程监理单位存档。【4.1.2条文说明】 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具体开展专项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应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建设工程在专业技术、目标控制方面的工作要点、方法和措施,做到详细、具体、明确。【4.2.1条文说明】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故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进行编制。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4.2.3条文说明】如果建设单位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时一并委托相关服务的,可将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纳入监理规划。【4.3.2条文说明】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4.3.4条文说明】监理实施细则还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5.1.2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是项目监理机构实施事前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便于项目监理机构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监理。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熟悉如下内容: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2、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项目监理机构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5.1.3条文说明】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7、其他有关事项。【5.1.4条文说明】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位、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理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5.1.6条文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应遵循下列程序及要求: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5.1.8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日7天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开工令。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施工单位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5.2.4条文说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题论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题论证会。【5.2.7条文说明】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的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5.2.9条文说明】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5.2.10条文说明】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5.2.11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5.2.13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的平行检验,应符合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项目、数量、频率和费用。【5.2.17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书面报告的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5.2.18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收到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需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试验报告单。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5.2.19条文说明】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工程各参建单位;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5.5.6条文说明】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6.2.2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或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发生情况1时,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总监理工程师经过独立判断,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的,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发生情况2时,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绝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和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发生情况3、4、5时,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6.3.1条文说明】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均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变更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7.2.3条文说明】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要文件。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本月工程实施概况:(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2)工程质量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期工程质量分析。(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3、本月工程实施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7.2.4条文说明】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9.1.1条文说明】相关服务范围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措施、制度等。相关服务制度主要包括工作检查制度、计划执行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协调制度、考核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