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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40P55备案号:J70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382—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Specificationofresettlementcompensationbudgetpreparationforhydroelectricproject119
第一章、目 次前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总则34项目划分65费用构成446基础价格编制517项目单价编制558分项费用编制629独立费用7910分年度费用8111预备费8312概(估)算编制技术要求85附录A(规范性附录)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总表90附录B(规范性附录)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详表92119
条文说明105第一章、119
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组织制定的。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水电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在对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修订更名为DL/T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同时,组织编制了DL/T5376—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DL/T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DL/T5378—200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379—2007《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L/T5380—2007《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DL/T5381—2007119
《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5382—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七项规范,进一步系统地规范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是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本标准在DL/T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总体设计内容、深度、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就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项目、程序、深度、方法等有关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龚和平、张一军、仇庆松、卞炳乾、吴荣民、翁小康、徐春海、周建新、郁志坚、毛振军、韩晓劲。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第一章、119
第一章、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原则、项目、程序、深度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及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的编制工作。119
第一章、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原则、项目、程序、深度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及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的编制工作。119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DL/T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376—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DL/T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DL/T5378—200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379—2007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L/T5380—2007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DL/T5381—2007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119
3 总 则3.0.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是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国家现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政策、技术经济政策、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编制的以货币表现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费用额度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是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是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或计划、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移民安置验收的基础依据。3.0.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包括分析确定补偿实物指标,选定价格水平,确定补偿单价,计算补偿补助费用、移民工程建设费用、独立费用、预备费用和总费用等内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的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调查的实物指标为基础,结合移民安置规划成果,真实反映设计的实物量、工程量,全面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理解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政策,合理选用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完整确定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3.0.3 征收的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移民条例》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满足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提高标准或增加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3.0.4 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农村移民居民点、迁建城市集镇的基础设施的补偿费用,按照新址迁建规划设计的基础设施费用计列。移民远迁后,其在建设征地红线范围之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域之内的房屋、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私人财产应当给予补偿。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遵循“重置成本”的原则计算补偿。贫困移民获得的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给予适当补助,补足缺额。119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和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在满足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迁移或复建,所需资金,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原标准、原规模低于国家规定范围下限的,从国家规定范围的下限建设;原标准、原规模高于国家规定范围上限的,从国家规定范围的上限建设;原标准、原规模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按照原标准、原规模建设。建设标准、规模高于上述规定范围的,超过部分的资金不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由有关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自行解决。国家没有规定的由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不需要或难以复建的对象,可予合理计算补偿费;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适当补偿后依法关闭。报废的对象,不予补偿。3.0.5 基础设施、专业项目等移民安置建设项目概(估)算的编制,按照项目的类型、规模和所属行业,执行相应行业的概(估)算编制办法和规定。建设项目无法纳入具体行业的或没有行业规定的,执行水电或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3.0.6 有关部门利用水库水域发展兴利事业所需费用,由有关部门自行解决。水库库底一般清理的费用列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内。特殊清理的费用,由提出特殊清理要求的有关部门或单位自行承担。3.0.7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宜按枢纽工程概(估)算编制年相同年份的政策规定和价格水平编制。项目核准前,规划设计有重大变更或核准年与概算编制年相隔2年及以上时,应根据核准年的政策和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和报批。项目核准后,已批准的补偿费用概算需要调整或修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3.0.8 各阶段工作深度宜符合以下要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估算和分年费用初步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进行资金平衡,并编制分年费用计划。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必要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调整概算。3.0.9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相应资质。单项工程概(估)算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应行业的造价咨询资质和从业资格。第一章、119
4 项 目 划 分第1节、4.1 一 般 规 定4.1.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划分为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由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组成。详见图4.1.1。图4.1.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结构图农村移民居民点、迁建城市集镇等的对外交通、对外电信线路、对外电力线路、对外广播电视线路、场地外供水工程等纳入专业项目。国有林(农)场(站)纳入专业项目。第2节、4.2 农村部分项目划分4.2.1 农村部分是指因项目建设引起项目建设征地前属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区迁建的相关项目。进入集镇、城市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基础设施恢复部分纳入相应的城市集镇部分,其他项目仍纳入农村部分。农村部分包括土地的征收和征用、搬迁补助、附着物拆迁处理、青苗和林木的处理、基础设施恢复和其他等项目。4.2.2 土地的征收和征用:是指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征收和征用。建设征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处理列入基础设施恢复项目。1 土地的征收,包括农用地征收、未利用地征收。1)119
农用地征收包括耕地征收、园地征收、林地征收、牧草地征收、其他农用地征收等。耕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菜地、水田、水浇地、旱地等;园地可根据作物情况进一步划分,如茶园、果园、桑园等。林地可分为一般林地、防护林地,可根据林种进一步细分。牧草地分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其他农用地分为设施农业用地、田坎、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未利用地征收包括未利用土地征收、其他土地征收。未利用土地分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未利用土地等。其他土地分为苇地、滩涂等。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土地征收中的项目划分,土地的征收项目见表4.2.2-1。表4.2.2-1 土地的征收项目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农用地征收1.1耕地征收菜地征收水田征收水浇地征收旱地征收平旱地征收坡旱地征收表4.2.2-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2园地征收茶园征收桑园征收果园征收桔园征收苹果园征收梨园征收119
芒果园征收……其他园地征收可调整园地征收……1.3林地征收一般林地征收用材林征收经济林征收薪炭林征收防护林征收用材林征收经济林征收薪炭林征收1.4牧草地征收天然草地征收改良草地征收人工草地征收表4.2.2-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5其他农用地征收设施农业用地征收坑塘水面征收养殖水面征收农田水利用地征收田坎征收……119
2未利用土地征收2.1未利用土地征收荒草地征收盐碱地征收沼泽地征收沙地征收裸土地征收裸岩石砾地征收2.2其他土地征收苇地征收滩涂征收2 土地的征用,包括农用地的占用,农用地的复垦,未利用地的征用。农用地的占用、未利用地的征用按照土地征收项目划分方法进一步细分。农用地的复垦,划分为复垦工程和恢复期补助。未利用地的征用按照土地征收项目划分方法进一步细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土地征用中的项目划分,土地的征用项目见表4.2.2-2。表4.2.2-2 土地的征用项目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农用地占用1.1耕地征用菜地征用水田征用水浇地征用旱地征用119
平旱地征用坡旱地征用1.2园地征用茶园征用桑园征用果园征用桔园征用苹果园征用梨园征用芒果园征用……其他园地征用可调整园地征用……1.3林地征用一般林地征用用材林征用经济林征用薪炭林征用表4.2.2-2(续)119
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防护林征用用材林征用经济林征用薪炭林征用1.4牧草地征用天然草地征用改良草地征用人工草地征用1.5其他农用地征用设施农业用地征用坑塘水面征用养殖水面征用农田水利用地征用田坎征用……2农用地复垦复垦工程场地清理119
犁底层回填耕作层回填土壤改良恢复期补助3未利用地征用3.1未利用土地征用荒草地征用表4.2.2-2(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盐碱地征用沼泽地征用沙地征用裸土地征用裸岩石砾地征用3.2其他土地征用苇地征用滩涂征用4.2.3119
搬迁补助: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农村搬迁安置人员的迁移,包括人员搬迁补助、物资设备的搬迁运输补助、建房期补助、临时交通设施的配置等项目。搬迁补助项目见表4.2.3。1 人员搬迁补助划分为搬迁交通运输、搬迁保险、途中食宿及医疗、搬迁误工等补助。2 物资设备的搬迁运输划分为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还可按物资设备的种类进一步细分。3 建房期补助划分为临时居住补助和交通补助。4 临时交通设施是指根据搬迁安置规划和实施组织设计确定的临时交通措施,包括搬迁临时道路、临时渡口等项目。表4.2.3 搬迁补助项目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搬迁补助1.1人员搬迁补助搬迁交通运输补助搬迁保险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表4.2.3(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途中食宿途中医疗搬迁误工建房期补助119
1.2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1.3建房期补助临时居住补助交通补助1.4临时交通设施建设临时道路道路新建道路整修临时渡口渡口新建渡口整修……4.2.4 附着物拆迁处理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农副业及个人所有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企业的处理、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和其他等项目。附着物拆迁处理项目见表4.2.4。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农村移民人口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房屋可划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竹)结构和其他结构等。附属建筑物可划分为围墙、门楼、粪池、晒坪、坟墓等。119
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项目。2 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小型水利电力设施、农副业加工设施和设备、文化宗教设施、不可搬迁设施处理及其他特殊设施的拆迁处理等。小型水利电力设施可分为小水电站、提灌设施、灌渠、排涝设施等。农副业加工设施设备拆迁处理包括水车、水磨、水碾、水碓、石灰窑、砖瓦窑等的拆迁处理。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包括宗教及特殊文化设施的处理。不可搬迁设施处理是指实物指标调查时已经存在但未予计列的项目的处理。其他特殊设施的拆迁处理是指其他特殊的设施的处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中的项目划分。3 企业的处理:是指列入农村范围的企业的处理,包括搬迁安置或货币补偿处理。搬迁安置包括设施设备处理、物资处理和停产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等。企业基础设施纳入农村移民居民点基础设施恢复项目。设施设备处理、物资处理和停产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的项目划分执行本标准第4.4.10条第1款的规定。货币补偿处理包括基础设施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设施设备处理、其他处理等。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企业处理规划设计调整企业处理的项目划分。4 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指列入农村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包括行政管理机构、学校、卫生防疫站点等,可划分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的拆迁处理、物资设备的搬迁。农村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的拆迁处理项目的分类,与农村人口的房屋和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相同,房屋主体结构类型的划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物资设备的搬迁划分为物资设备拆卸、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行政事业单位处理规划设计调整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项目划分。表4.2.4 附着物拆迁处理项目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119
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1.1房屋拆迁处理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竹)结构其他结构1.2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围墙拆迁处理砖围墙土围墙门楼拆迁处理砖木门楼土木门楼粪池处理表4.2.4(续)119
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晒(地)坪处理水泥地坪砖地坪坟墓……2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2.1小型水利电力设施拆迁处理小水电站提灌设施灌渠排涝设施……2.2农副业加工设施设备拆迁处理石灰窑拆迁处理砖瓦窑拆迁处理119
水车拆迁处理水磨拆迁处理水碾拆迁处理水碓拆迁处理表4.2.4(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2.3文化宗教设施处理文化设施处理宗教设施处理……2.4不可搬迁设施补偿……3企业的处理3.1搬迁安置设施和设备处理119
设施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补偿设备处理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不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物资处理物资运输处理物资损失处理停产损失处理表4.2.4(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工资损失处理利润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119
房屋拆迁处理钢混结构混合结构(砖混结构)砖(石)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其他结构……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围墙拆迁处理门楼拆迁处理地坪拆迁处理……3.2货币补偿处理基础设施处理表4.2.4(续)119
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设施设备处理其他处理4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4.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房屋拆迁处理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石)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其他结构……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119
围墙拆迁处理门楼拆迁处理地坪拆迁处理……表4.2.4(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4.2物资设备搬迁物资设备拆卸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设备安装设备调试……5其他其他项目处理4.2.5 青苗处理:对常规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内的耕地,应采取119
计划用地,因此,可不计列青苗处理项目,不计青苗补偿费。对于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范围占用耕地的,计列青苗处理项目;抽水蓄能电站的水库淹没影响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计列青苗处理项目。青苗处理项目按耕地的地类划分,可分为菜地、水田、水浇地、平旱地、坡旱地等青苗处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青苗处理项目划分。青苗处理项目见表4.2.5。表4.2.5 青苗、林木处理和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青苗处理菜地青苗处理水田青苗处理水浇地青苗处理表4.2.5(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平旱地青苗处理坡旱地青苗处理2林木处理2.1征占用林地林木处理经济林林木处理用材林林木处理薪炭林林木处理2.2征占用园地林木处理119
茶园林木处理桑园林木处理果园林木处理桔园林木处理苹果园林木处理梨园林木处理芒果园林木处理……2.3零星树木处理果树树木处理桔树树木处理苹果树树木处理梨树树木处理芒果树树木处理……经济树树木处理板栗树树木处理表4.2.5(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19
其他树木树木处理用材树树木处理……3基础设施恢复3.1建设场地准备新址用地场地清理青苗处理林木处理场地平整3.2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119
4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处理建房困难户帮助表4.2.5(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生产安置措施补助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房屋装修处理4.2.6 林木处理:包括征用或征收林地上的林木、征用或征收园地上的林木、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零星树木等的处理。林木处理项目见表4.2.5。征用或征收林地上的林木可按林种分为经济林木、用材林木、薪炭林木等;园地上的林木按园地地类分为茶园、桑园、果园等;零星树木按照林木品种划分;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可按林木品种作进一步的细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林木处理项目划分。4.2.7 基础设施恢复:指安置地农村移民居民点场地准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供热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农村移民居民点场地准备包括新址用地、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可根据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划分。基础设施恢复项目见表4.2.5。新址用地指按有偿流转或调剂取得农村移民居民点新址建设用地,其项目划分采用征收土地的类别划分,与土地的征收项目划分相同。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处理。4.2.8 其他项目: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农村部分的其他项目,可包括建房困难户补助、生产安置措施补助、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房屋装修处理等。119
建房困难户补助,是指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的救助。生产安置措施补助,是指为使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满足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需要,对生产安置规划投资高于根据《移民条例》计算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部分,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采取的补充措施。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是指移民迁入后不新建学校和卫生防疫设施,需要对安置地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进行改造扩容。房屋装修处理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规定计列。处理卫施8.1物应 可结合实物指标调查和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其他项目划分。第1节、4.3 城市集镇部分项目划分4.3.1 城市集镇部分,是指列入城市集镇原址的实物指标处理和新址基础设施恢复的项目,包括:搬迁补助、附着物拆迁处理、林木处理、基础设施恢复和其他项目等。已纳入农村部分的内容,不在城市集镇部分中重复。城市集镇部分项目划分见表4.3.1。表4.3.1 城市集镇部分项目划分表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1搬迁补助1.1人员搬迁补助搬迁交通运输补助搬迁保险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途中食宿途中医疗119
表4.3.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搬迁误工1.2物资设备运输补助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1.3搬迁过渡补助建房期补助搬迁期临时过渡补助1.4临时交通设施道路建设渡口建设码头建设……2附着物拆迁处理2.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房屋拆迁处理钢混结构砖混结构119
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其他结构……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围墙拆迁处理门楼拆迁处理……2.2企业的处理表4.3.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搬迁安置设施和设备处理设施处理设备处理物资处理物资运输物资损失停产损失处理工资损失处理119
利润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房屋拆迁处理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货币补偿处理基础设施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设施设备处理其他处理2.3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房屋拆迁处理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表4.3.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物资设备搬迁物资设备拆卸119
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设备安装设备调试……3林木处理零星树木处理果树处理桔树树木处理梨树树木处理苹果树树木处理芒果树树木处理……经济树处理其他树处理4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场地准备新址征地场地清理零星树木清理119
场地平整表4.3.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基础设施恢复道路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5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处理建房困难户补助不可搬迁设施处理特殊设施处理房屋装修处理119
4.3.2 搬迁补助: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城市集镇人员的迁移,包括人员搬迁补助、物资设备的搬迁运输补助、搬迁过渡补助、临时交通设施等项目。1 人员搬迁补助,划分为搬迁交通运输、搬迁保险、途中食宿及医疗、搬迁误工等补助。2 物资设备的搬迁运输,划分为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还可按物资设备的种类进一步细分。3 搬迁过渡补助,划分为建房期补助和搬迁期临时过渡补助。4 临时交通设施,是指根据搬迁安置规划和实施组织设计确定的临时交通措施,包括搬迁临时道路、临时渡口等项目。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城市集镇迁建规划设计调整搬迁补助项目划分。4.3.3 附着物拆迁处理:是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城市集镇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企业的处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和其他等项目。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指列入城市集镇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房屋划分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等。附属建筑物拆迁划分为围墙、门楼、晒坪等的拆迁处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增、减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项目。2 企业的处理:是指列入城市集镇范围的企业的处理,包括搬迁安置或货币补偿处理。搬迁安置包括设施设备处理、物资处理和停产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等。企业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集镇基础设施恢复项目。设施设备处理、物资处理和停产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的项目划分执行本标准第4.4.10条第1款的规定。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企业处理规划设计调整企业处理项目划分。3 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指列入城市集镇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包括城市集镇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的拆迁处理、物资设备的搬迁。城市集镇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的拆迁处理项目的分类,执行本条第1款的规定。物资设备的搬迁划分为物资设备拆迁、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设备安装等。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规划设计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迁建项目划分。119
4.3.4 林木的处理:是指列入建设征地影响范围的集镇范围内零星树木的处理。零星树木按树种划分为经济树、果树、其他树木等;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可按林木品种作进一步的细分。可根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调整林木处理项目划分。4.3.5 基础设施恢复:指迁建城市集镇新址的场地准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准备包括城市集镇新址征地、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新址征地,是指对城市集镇迁建新址建设用地的征收,按照城市集镇新址迁建规划用地地类划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工程、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供热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城市集镇迁建规划设计调整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划分。4.3.6 其他项目: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集镇范围内需处理的其他项目,可包括建房困难户补助、不可搬迁设施处理、特殊设施处理、房屋装修处理等。特殊设施处理,是指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公墓等特殊设施的处理。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城市集镇迁建规划设计调整其他项目划分。第1节、4.4 专业项目划分4.4.1 专业项目,是指受项目影响的迁(改)建或新建的专业项目,包括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水利工程、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企事业单位、防护工程、文物古迹以及其他等。可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调整专业项目划分。专业项目划分见表4.4.1。表4.4.1 专业项目划分表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1铁路工程站场线路119
其他2公路工程等级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乡村道路汽车便道机耕道人行道3水运工程渡口码头其他4水利工程表4.4.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4.1水源工程饮用水水源灌溉水源119
4.2供水工程消毒净化设施蓄水池管网4.3灌溉工程水渠泵站4.4水文(气象)站房屋及附属物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5水电工程中型电站小型电站其他6电力工程6.1电源工程6.2输变电工程119
输电线配变电设施6.3供配电工程表4.4.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供配电线其他设施7电信工程7.1传输线光缆电缆7.2基站中继站无线信号基站8广播电视工程8.1广播节目信号线馈送线119
8.2电视信号接收站传输线9企事业单位9.1企业单位搬迁安置搬迁补助人员搬迁补助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表4.4.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场地准备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处理设施处理设备处理物资处理物资运输119
物资损失停产损失处理工资损失处理利润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房屋拆迁处理附属建筑物处理其他货币补偿基础设施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设施设备处理其他处理9.2事业单位处理搬迁补助人员搬迁补助表4.4.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119
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基础设施恢复场地准备新址征地场地清理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处理设施处理设备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房屋拆迁处理附属建筑物处理9.3国有农(林)场补偿处理土地划拨和征用搬迁运输附着物拆迁处理119
青苗和林木的处理基础设施恢复其他10防护工程表4.4.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五级项目10.1筑堤围护工程10.2整体垫高工程10.3护岸工程11文物古迹发掘留存迁建恢复工程措施防护12其他4.4.2119
铁路工程包括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及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以及其他等项目。铁路工程划分为铁路迁建工程和铁路防护工程。铁路迁建工程包括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及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和其他运营生产设备;铁路防护工程包括筑堤维护工程、排水治涝防浸工程、滑坡坍岸防护工程等。4.4.3 公路工程包括等级公路工程、乡村道路。等级公路工程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乡村道路划分为汽车便道、机耕道和人行道。4.4.4 航运工程包括渡口、码头等。4.4.5 水利工程包括水源工程、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水文(气象)站等。水源工程划分为饮用水水源和灌溉水源;供水工程划分为消毒净化设施、蓄水池、供水管网等;灌溉工程分为水渠、泵站;水文(气象)站划分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移民安置需配套的水利工程按项目属性并入供水工程或灌溉工程。4.4.6 水电工程包括不同等级的水电站,划分为迁建工程、改建工程和补偿处理。4.4.7 电力工程包括火力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供配电工程、辅助设施等。4.4.8 电信工程包括传输线路工程、基站工程等。4.4.9 广播电视工程分为广播工程和电视工程,包括节目信号线、馈送线,电视工程包括信号接收站、传输线。4.4.10 企事业单位是指列入专业项目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分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农(林)场。1 企业单位的处理,包括搬迁安置和货币补偿。1)搬迁安置又可分为搬迁补助、基础设施恢复、设施设备处理、物资处理、停产损失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等项目。a)搬迁补助是指未列入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搬迁补助”的企业员工的迁移,包括人员搬迁补助、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等。搬迁交通可分为交通运输补助、搬迁保险、途中食宿及医疗、搬迁误工等;物资设备搬迁运输可分为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b)基础设施恢复包括场地准备和基础设施建设。119
场地准备包括新址征地、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新址征地,是指对迁建企业新址建设用地的征收,按照迁建规划新址的用地面积、新址用地地类和相应补偿单价计算补偿费用,项目划分采用征收土地的项目划分;场地清理包括青苗处理、林木处理等;场地平整包括土石方挖填、挡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准备、道路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供热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可根据迁建规划设计增、减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划分。c)设施设备处理包括设施处理、设备处理。设施处理可分为设施建设和设施合理补偿等。设备处理可分为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和不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等。可搬迁利用设备的处理可分为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和调试等。d)物资处理包括物资运输和物资损失。物资搬迁包括原料、半产品、产品和其他辅助材料等的搬迁运输。物资损失是指搬迁物资在装卸过程、运输途中的损耗造成的损失,包括装卸损失、运输损失。e)停产损失处理是指对企业迁建期间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的处理,可分为工资损失处理和利润损失处理。f)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是指企业原有房屋的拆迁,按照第4.2.4条第1款计列,特殊结构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2)货币补偿,包括基础设施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设施设备处理、其他处理等。2 事业单位处理,包括搬迁补助、基础设施恢复、设施设备处理、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等项目。搬迁补助,指未列入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搬迁补助”的事业单位员工的迁移,包括人员搬迁补助、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等。人员搬迁补助可分为交通运输补助、搬迁保险、途中食宿及医疗、搬迁误工等;物资设备搬迁运输可分为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基础设施恢复包括场地准备和基础设施建设。119
场地准备包括新址征地、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新址征地,是指对迁建新址建设用地的征收,按照迁建规划新址用地面积、地类和相应补偿单价计算补偿费用,项目划分采用征收土地的项目划分;场地清理包括青苗处理、林木处理等;场地平整包括土石方挖填、挡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和对外交通建设、供水工程建设、排水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信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供热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可根据迁建规划设计增减。设施设备处理包括设施处理、设备处理。设施处理可分为设施建设和设施合理补偿等。设备处理可分为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和不可搬迁利用设备处理。可搬迁利用设备的处理可分为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和调试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是指事业单位原有房屋的拆迁,按照农村移民人口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项目计列,特殊结构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3 国有农(林)场,包括土地的划拨或征用、搬迁补助、附着物拆迁处理、青苗和林木的处理、基础设施恢复和其他项目,采用“农村部分项目划分”相应项目划分。4.4.11 防护工程包括筑堤围护、整体垫高、护岸等工程。4.4.12 文物古迹包括迁建恢复、工程措施防护和发掘留存项目等。4.4.13 其他专业项目是指农村、城市集镇范围未包括在上述专业项目范围的其他类型或种类的专业项目。第1节、4.5 库底清理项目划分4.5.1 库底清理,包括建筑物清理、卫生清理、林木清理和其他清理等。特殊清理项目是指特殊清理范围内为开发水域各项事业而需要进行特殊清理的项目。1 建筑物清理分为建筑物拆除、构筑物拆除、易漂物处理。2 卫生清理分为一般污染源清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和固体废物清理;其他清理项目是指上述项目以外需清理的项目。一般污染源是指粪池、牲畜栏、普通坟墓等;传染性污染源是指疫源地、医疗机构工作区、医疗垃圾、传染性死亡者墓地等;固体废物是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3 林木清理包括林地林木清理、零星树木清理。4 其他清理,是指因水库蓄水安全需要,需清理的其他项目。可根据库底清理规划设计调整库底清理项目划分。库底清理项目划分见表4.5.1。表4.5.1 库底清理项目划分表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119
序号四级项目备注1建筑物清理建筑物清理构筑物清理易漂物清理2卫生清理一般污染源清理粪池清理牲畜栏清理普通坟墓清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疫源地清理医疗机构工作区清理医疗垃圾处理传染病死亡者墓地清理固体废物清理表4.5.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生活垃圾清理工业固体废物清理119
危险废物清理3林木清理林地林木清理零星树木清理4其他清理其他清理项目第1节、4.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划分4.6.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指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陆生动植物保护、生活垃圾处理、人群健康保护、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以及其他项目等。1 水土保持包括农村移民搬迁水保工程、土地开发整理水保工程、集镇迁建水保工程、城市迁建水保工程、专项复建水保工程。各分项水保工程又可分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2 水环境保护包括农村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工程、迁建集镇污水处理工程、迁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和其他水质保护措施。迁建集镇、迁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又分别划分为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3 陆生动植物保护包括陆生动物保护、陆生植物保护。4 生活垃圾处理包括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5 人群健康保护包括病媒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新址卫生清理、人群检疫传染病预防等。6 环境监测包括水质监测、陆生生物调查、人群健康调查。水质监测划分为新址饮用水水源监测和废水排放监测。7 水土保持监测主要是指水土流失监测。8 其他项目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工程。119
可根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规划设计调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划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划分见表4.6.1。表4.6.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划分表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1水土保持农村移民搬迁水保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土地开发整理水保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集镇迁建水保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城市迁建水保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专项复建水保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2水环境保护农村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工程生产废水处理119
生活污水处理表4.6.1(续)序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四级项目备注迁建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迁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生产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其他水质保护措施3陆生动植物保护陆生动物保护陆生植物保护4生活垃圾处理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5人群健康保护病媒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新址卫生清理119
人群检疫、传染病预防6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新址饮用水水源监测废水排放监测陆生生物调查人群健康调查7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监测8其他项目119
5 费 用 构 成第1节、5.1 一 般 规 定5.1.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补偿补助费用、工程建设费用、独立费用、预备费四部分费用构成。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构成如图5.1.1所示。第2节、图5.1.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构成图第3节、5.2 补偿补助费用构成5.2.1 补偿补助费用是指对建设征地及其影响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青苗和林木、设施和设备、搬迁、迁建过程的停产,以及其他方面的补偿、补助。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划拨用地补偿费、征用土地补偿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停产损失费、其他补偿补助费等。见图5.2.1。119
图5.2.1 补偿补助费用构成图5.2.2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指征收各类土地发生的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5.2.3 划拨用地补偿费是指水电工程建设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需支付的补偿费用。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5.2.4 征用土地补偿费是指临时使用土地发生的补偿费。5.2.5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是指在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安置区建设与建设征地影响的等质(结构类型)等量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费用。房屋补偿费包括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结构房屋补偿费、砖木结构房屋补偿费、土木结构房屋补偿费、木结构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补偿费等。房屋补偿费是对结构本身的补偿费用,根据“完全成本”原则分结构类型确定。5.2.6 青苗和林木补偿费包括耕地的青苗补偿费、零星树木补偿费以及征收、征用林地和园地的林木补偿费。1 青苗补偿费是指对项目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占用耕地的一年生农作物的损失补偿。抽水蓄能电站的水库淹没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列青苗补偿费。2 林木补偿费是指对项目建设征地区和同阶段农村移民安置规划选择的农村移民居民点规划新址等范围占用林地、园地的多年生农作物,以及零星树木的损失补偿,包括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费、园地林木补偿费、零星树木补偿费。其中的零星树木补偿费包括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零星树木补偿费和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外属于远迁移民的零星树木补偿费。119
5.2.7 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是指对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小型水利电力、农副业加工设施设备、文化设施、宗教设施等的补偿。5.2.8 搬迁补偿费是指居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搬迁过程中损失的补偿费,包括:1 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的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搬迁保险费、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搬迁误工费;移民物资设备的运输费和物资设备损失费;建房期补助费、临时居住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及为满足移民搬迁必须新建、改建的临时交通设施费等。2 农村行政事业单位搬迁过程中的设备拆迁费、物资设备运输费、物资损失费、设备安装费等。3 企业搬迁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处理费、设备运输费、设备安装费、物资运输费、物资损失费等。5.2.9 停产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停产期的损失补偿。移民搬迁后的生产恢复期是否计列停产损失补偿费,应结合后期扶持政策和同期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生产开发概算和补偿费用概算的平衡分析等分析确定,但不得重复计列。5.2.10 其他补偿补助费是指上述补偿补助费以外的其他项目的补偿,具体项目应结合同阶段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成果分析确定。第1节、5.3 工程建设费用构成5.3.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中的工程建设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构成,但不包括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见图5.3.1。119
图5.3.1 工程建设费用构成图5.3.2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项目类型、规模和所属行业和地区,根据相应的地区和行业有关规定计列费用。5.3.3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按相应地区和行业有关规定计列费用。5.3.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费、建设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具体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但其中的科研勘察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设计费用。119
5.4 独立费用构成5.4.1 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以及其他税费等。图5.4.1 独立费用构成图5.4.2 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等。1 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征地移民管理人员经费测设永久界桩,组织、参加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履行移民安置大纲、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相关程序,办理征地相关手续,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发生的费用。2 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参加、配合编制移民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有关程序性工作所发生的费用。3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包括实施管理费和技术培训费。实施管理费是指各级地方移民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生的开办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技术培训费用是指用于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的费用。119
4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是指依法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移民综合监理费和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费。5 咨询服务费,为项目法人、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移民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聘请专家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有关技术、经济、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服务以及编制后评估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6 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为项目法人、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移民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5.4.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综合设计代表)费,是指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为解决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及统筹协调移民安置规划的后续设计,把关农村居民点、迁建集镇、迁建城市、专业项目等移民安置项目的技术接口,设计文件汇总和派驻综合设计代表、进行综合设计交底所发生的费用。5.4.4 其他税费是指根据国家和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法规的规定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和其他政策性补偿费用等。1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对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2 耕地开垦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移民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的专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费用。耕地开垦费依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结合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和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分析,对补充耕地不足部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3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勘察、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收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后,缴纳的用于异地恢复植被的政府基金。4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是指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移民安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测而发生的费用。119
5 其他有关税费是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安置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移民安置有关的税费。第1节、5.5 预 备 费5.5.1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5.5.2 基本预备费为综合性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及补偿费用概(估)算内难以预料的项目费用,费用内容包括:1 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局部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等增加的费用。2 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3 建设期间内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其他各种费用标准等不显著变化的费用。5.5.3 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其他各种费用标准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显著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第二章、6 基础价格编制第1节、6.1 一 般 规 定6.1.1 基础价格应按照编制年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和价格水平进行编制。第2节、6.2 补偿补助费用有关基础价格6.2.1 耕地亩产值。119
耕地亩产值,为规划水平年亩产值,可在计算单元内取一个平均值,也可在一个县或一个项目取一个平均值。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计算单元宜不高于乡级;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计算单元宜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亩产值为年内土地各类作物设计亩产量和相应单价之积按式(6.2.1)计算:(6.2.1)或式中:APn——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的亩产值;n——计算单元;Ok——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上一个自然年内收获各种作物中的第k类农作物主产品的规划水平年亩产量,规划水平年亩产量是指规划水平年前3年平均年亩产量,以概(估)算编制年为基准年,以编制年前3年的平均亩产量,按一定的增幅推算至规划水平年,即为计算耕地征用费的每亩主产品的年产量,Ok=基准年前3年平均亩产量×(1+Pfk)(规划水平年-基准年);Pfk——第k类农作物主产品亩产量增幅,可取值1%~2%;Rk——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上第k类农作物主产品的单价;Ak——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上第k类农作物附产品的规划水平年亩产量;Rak——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上第k类农作物附产品的单价;a——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上第k类农作物附产品的附加值率,a=(第k类农作物附产品亩产值/第k类农作物主产品亩产值)。常见农作物附加值可参考表6.2.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取值。表6.2.1 常见农作物附加值一览表农作物附加值率%水稻5小麦5高粱8玉米8蔬菜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公布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从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颁布关于耕地亩产值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119
1 耕地的主要农副产品有关基础价格,可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农副产品收购价为基础,结合建设征地涉及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或由设计单位自行采集分析确定。设计单位自行采集的基础价格宜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2 农副产品有关亩产量,应根据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为基础,结合建设征地涉及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或由设计单位自行采集分析确定。设计单位自行采集的亩产量宜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3 要求一个项目或一个地区以一个规划水平年亩产值出现的,应采用相应范围的加权平均值。6.2.2 征收园地、林地、牧草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基础价格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需要计算各类土地的规划水平年亩产值的,可参照耕地的规划水平年亩产值的计算方法计算。6.2.3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基础价格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6.2.4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的基础价格,如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价格等,按照当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中相关基础价格的规定编制。没有计价依据的,如土木结构房屋、附属建筑物中的人工工资、部分材料价格等,可由设计单位自行采集移民安置区有关资料编制。6.2.5 青苗和林木补偿费可参照耕地规划水平年亩产值的确定方法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颁布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6.2.6 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以及设施和设备拆迁、运输、安装补偿费的基础价格,涉及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价格等基础价格,参照工程建设费用有关基础价格的规定编制。设施和设备的搬迁损失等其他基础价格,由设计单位采集和编制。6.2.7 搬迁补偿费、物资损失、停产损失费及其他补偿补助费的基础价格,由设计单位采集和编制。119
第1节、6.3 工程建设费用有关基础价格6.3.1 工程建设费用的基础价格按有关地区和行业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等项目没有行业标准的,其基础价格可由设计单位自行采集分析确定。6.3.2 人工预算单价,根据各工程项目的所在地区和相关行业规定计算。6.3.3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包括定额工作内容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和采购及保险费等。材料原价按照移民安置有关单项建设工程所在地就近城市或材料生产企业的市场价计算,或按照有关地区和行业文件规定计算。材料包装费、材料运输保险费、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资料或按有关地区和行业文件规定计算。6.3.4 其他材料价格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地方建设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材料预算价格,加至工地的运杂费。地区预算价格中没有的材料,由设计单位实地采集,合理确定。6.3.5 机械使用费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地区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计算。119
7 项目单价编制第1节、7.1 补偿补助费用单价编制7.1.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单价编制。1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单价的单位为:元/亩。第i个计算单元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式(7.1.1-1)计算:(7.1.1-1)式中:CLpn——第n个计算单元征收1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mn1、mn2——计算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亩均倍数,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征收耕地的,按照《移民条例》的规定取值,其他范围涉及征收耕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取值;APn——第n个计算单元被征用耕地的规划水平年亩产值,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颁布计算规定的,从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颁布有关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单价的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一个项目或一个地区以一个单价出现的,应采用相应范围内各计算单元单价的加权平均值。需要分别编制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单价的,可按式(7.1.1-2)和式(7.1.1-3)编制: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单价=mn1×APn(7.1.1-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单价=mn2×APn(7.1.1-3)2 征收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单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结合上述规定编制。3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单价,单位为元/亩,可按式(7.1.1-4)计算: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单价=APn×用地年限+每亩复垦工程费用+每亩恢复期补助费 (7.1.1-4)119
每亩复垦费用,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应进行复垦设计(包括场地清理、犁底层回填、耕作层回填、土壤改良等),根据设计成果确定复垦费用单价。复垦工程也可按设计成果计列总数。4 征用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单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结合上述规定编制。征用其他未利用土地可不计补偿费。7.1.2 划拨农用地的,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单价可采用相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地类的补偿费用单价。划拨未利用地的,不计补偿费用。7.1.3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单价编制。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均以原有数量和结构计算补偿费用。房屋补偿费用单价的单位为:元/平方米,分结构类型按重置价补偿的原则,按照典型设计的成果分析编制。具体工作步骤为:1 根据实物指标工作成果,列出实物指标中各类房屋结构类型,如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砖窑、土窑和其他结构等,规定各类房屋结构主要结构内容。2 对每一类房屋结构,选择1座或多座典型房屋,按照新建房屋的要求进行设计。选择的典型房屋,应在实物指标中有广布性和代表性。3 根据本标准“工程建设费用”的规定、安置地的建筑工程造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典型房屋设计概算,推算每平方米房屋造价即相应房屋结构的补偿费用单价,单价中应包括其他费用部分。同一结构进行了多种典型房屋设计的,可取加权平均值。安置地条件差别悬殊的,可取加权平均值。4 原住窑洞在安置区不能复建的,可按安置当地居民基本的住房结构计列补偿费单价。5 安置地有特殊要求的,如抗震要求等,应在设计时统筹考虑。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费单价编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集镇、城市居民等所有的房屋补偿费用单价,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房屋补偿费用单价编制规定计算。7.1.4 青苗和林木补偿费单价。1 青苗补偿费单价。119
单位为元/亩,分耕地类别,按式(7.1.4)计算:(7.1.4)式中:RCn——第n个计算单元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单价;APn——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的规划水平年亩产值;CIn——第n个计算单元耕地的复种指数。2 林木补偿费单价。零星树木的补偿费单价以及征、占用林地和园地的林木补偿费单价,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7.1.5 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单价。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单价包括小型水利电力、农副业加工、文化、宗教等设施和设备补偿费单价,可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定分别计算补偿单价,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类比扩大单位指标计算补偿单价。7.1.6 搬迁补偿费单价。搬迁补偿费包括物资设备运输费、物资设备损失费、建房期补助费、人员搬迁补助费、搬迁保险费、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搬迁误工费、临时交通设施费。根据当地有关规定,采用当地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单价,按同阶段移民安置设计成果计算确定。1 物资设备搬运费按照权属划分为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运输费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物资、设备运输费。1)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运输费,单价单位:元/人,在搬迁安置人口中,以户为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移民户,计算物资、设备运量,推算人均运量(t/人),分析全部搬迁安置人口的平均搬迁距离(km),按照材料运杂费基础价格的编制方法分析每吨公里的运价,计及装、卸等费用。按式(7.1.6-1)编制: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搬运费单价=人均运量×平均搬迁距离×每吨公里的运价+每吨装卸费(7.1.6-1)房屋旧料、已计算补偿的零星树木和林木等不计入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范围。119
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的价值低于运输费的,可用安置地新购物资、设备的价格替代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运输费。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物资、设备运输费单价,按照材料运杂费基础价格编制,计算装卸费,单位:元/(t·km)。补偿处理的设施和设备,不再计列运输费。2 物资损失补偿费按照权属划分为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损失费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物资损失费。1)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损失费单价,单位:元/人,结合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运输费单价的编制,分析搬迁过程中人均物资损失价值,即为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损失费单价。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物资损失费单价,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编制,亦可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对每个类型选择典型单位,进行分析,确定每单位的物资损失费,即为该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物资损失费单价,单位:元/单位。3 建房期补助费单价。1)临时居住补助费单价。临时居住补助费应根据搬迁距离,按新建临时房屋的造价计算,单位:元/人。新建的临时房屋,临时房屋建筑面积可按人均10m2~15m2取值,临时房屋结构,可按土木结构考虑。2)交通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按人均2次往返车船费计算。建房期补助费单价按式(7.1.6-2)计算:建房期补助费单价=(10m2~15m2×土木结构补偿单价)+往返车船票价格×2(7.1.6-2)省级人民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单价。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为搬迁安置人口从原居住地到安置地的交通费用,单价单位:元/人,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平均搬迁距离计算。5 搬迁保险费单价。119
搬迁保险费,为搬迁安置人口在搬迁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价单位:元/人,根据保险相应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6 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单价。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为搬迁安置人口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地期间的食宿、医疗补助,单价单位:元/人,根据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中实施组织设计确定的移民搬迁路线、搬迁安排、平均途中时间等,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编制。7 搬迁误工费单价。移民搬迁误工费为搬迁安置人口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地期间的误工补助,单价单位:元/人,根据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中实施组织设计确定的平均搬迁时间及调查的当地平均日工资水平分析,平均搬迁时间以日计,按式(7.1.6-3)编制:搬迁误工费单价=平均搬迁时间×平均日工资(7.1.6-3)8 搬迁临时交通设施费单价。搬迁临时交通设施,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中为满足移民搬迁必须新建、改建、改善的道路、码头等交通设施,属于工程的,搬迁临时交通设施费单价按照工程建设费用单价编制。属于改善等方式的,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工程编制相应费用或费用单价。7.1.7 停产损失费单价。企业停产损失按项目分可分为农村、城市集镇部分的企业停产损失费,一般不编制企业停产损失费单价,而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停产时间(月)和企业月平均工资总额、月平均利润直接编制损失费用,见式(7.1.7)。停产损失费=停产时间×(月平均工资总额+月平均利润)(7.1.7)需要编制单价的,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编制。7.1.8 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费单价。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费,单价单位:元/人。增容补助费单价根据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中为满足移民搬迁安置后的教育和卫生防疫的需要,移民安置地相关配套设施改造扩容所需投资和迁入移民人数计算。119
7.1.9 其他补偿补助费单价。其他补偿补助费单价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第1节、7.2 工程建设费用单价编制工程建设费用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单价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单价编制规定执行。119
8 分项费用编制第1节、8.1 一 般 规 定8.1.1 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法律、法规、法令、制度、技术标准等。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划分及费用构成。3 同阶段的主体工程项目设计文件。4 同阶段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成果。5 相关工程量计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及规定。6 有关合同、协议、承诺或确认文件、资金筹措方案。7 其他。8.1.2 补偿概(估)算实物指标。1 土地地类和面积,采用建设征地范围内实物指标调查确认成果。2 搬迁安置人口,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数量计算。3 私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补偿估算实物指标,按照初步调查的搬迁安置人口人均占有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推算。按式(8.1.2-1)计算。补偿估算实物指标=(初步调查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相应范围对应的搬迁安置人口)×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 (8.1.2-1)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补偿估算实物指标,包括调查基准年调查实物指标、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因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而需搬迁的人口对应的实物指标、所有搬迁人口自调查基准年至规划水平年期间的实物指标增量等三部分。补偿概算实物指标见式(8.1.2-2)。119
补偿概算实物指标=调查基准年调查实物指标+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因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而需搬迁的人口对应的实物指标+所有搬迁人口自调查基准年至规划水平年期间的实物指标增量 (8.1.2-2)调查基准年调查实物指标按照确认的调查成果计算。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因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而需搬迁的人口对应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可按调查的农村搬迁安置人口人均拥有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推算。所有搬迁人口自基准年至规划水平年期间的实物指标增量,可按调查的农村搬迁安置人口人均拥有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实物指标推算。4 义务教育、卫生防疫等单位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实物指标,根据移民安置规划计列。其他集体所有、国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实物指标,以调查的实物指标为基础,按照房屋增长率推算至规划水平年。房屋增长率可采用人口自然增长率。5 货币补偿的企业设施设备、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等,采用实物指标调查确认成果。8.1.3 补偿概(估)算移民工程量。农村移民居民点基础设施、迁建城市集镇基础设施、专业项目等,采用相应规划设计成果。8.1.4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宜分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分别编制。8.1.5 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的投资,不计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第1节、8.2 农村部分补偿费用8.2.1 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包括征收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搬迁补助费用、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青苗和林木补偿费用、基础设施恢复费用和其他补偿费用等。农村部分补偿费用见图8.2.1。图8.2.1 农村部分补偿费用构成图8.2.2 119
征收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1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式(8.2.2-1)计算:(8.2.2-1)式中:CL——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CLi——征收第i类土地的补偿费用;i——地类。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式(8.2.2-2)计算:(8.2.2-2)式中:CF——第n个计算单元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CLpn——第n个计算单元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单价;CA——各计算单元征收耕地的面积;n——计算单元,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计算单元宜不低于乡级,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计算单元宜不高于村民委员会。2 征用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征用各类土地面积与相应征用土地补偿费单价之积。8.2.3 搬迁补助费用,包括人员搬迁补助费,物资、设备运输补助费,建房期补助费和临时交通设施费等。1 人员搬迁补助费,包括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搬迁保险费、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搬迁误工费等费用项目,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搬迁安置人口和相应的补偿费用单价计算。2 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费包括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设备运杂费,搬迁安置人口私有物资损失补偿费等费用项目,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搬迁安置人口和相应的补偿费用单价计算。3 建房期补助费包括临时居住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远迁安置人口和相应的补偿费用单价计算。119
4 临时交通设施费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和改善设施的补助费用,工程建设费用按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改善设施的补助费用按实际情况计算。8.2.4 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企业的处理费、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费、其他补偿费等。1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按权属不同,可分为农村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和农村范围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各类房屋结构的面积和相应房屋结构的补偿单价计算,见式(8.2.4)。(8.2.4)式中:CH——房屋补偿费总和;AHk——被拆迁第k类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RHk——第k类型结构房屋的补偿单价。2)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各类附属建筑物的数量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2 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补偿费,包括小型水利电力设施处理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处理补偿费、文化设施设备拆迁补偿费、宗教设施处理补偿费、不可搬迁设施补偿费等,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设施和设备的处理补偿费用。小型水利电力设施和设备处理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和设备处理补偿费、文化设施设备拆迁补偿费、宗教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等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各类设施设备的数量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在安置地有利用价值且具搬迁价值的设施和设备,仅计算运杂费。不可搬迁设施处理费按照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用的5%计列。3 企业的处理费,分搬迁安置补偿费或货币补偿处理费两类计算。1)搬迁安置补偿费包括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物资处理补偿费、停产损失补助费和其他费用等。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包括设施处理补偿费和设备处理补偿费。119
设施处理补偿费分为设施建设费和设施补偿费。设施建设费根据迁建规划设计成果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设施补偿费为搬迁前仍使用但无法或难以迁建的设施的补偿费,按照搬迁地的重置价格计算。设备处理费包括可搬迁利用设备补偿费和不可搬迁利用设备补偿费。可搬迁利用设备补偿费根据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计算;不可搬迁利用设备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计算。物资处理补偿费,分为物资运输费和物资损失费。物资运输费,包括物资的装卸、运杂等费用,根据纳入运输物资的数量和相应单价计算。物资损失费,根据运输物资的特点,测算物资损失数量,分析相应单价计算。停产损失补助费,根据规划的停产期和分析的工资、利润损失计算。其他费用,按照企业所属行业规定计算。有企业处理规划设计的,按照企业处理规划设计成果计列。需要将企业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费计列到企业的处理费的,应在计算农村移民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时扣除企业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实物指标,企业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费的计算方法同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2)货币补偿处理费,根据企业处理规划设计成果计列。4 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建费用,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物资处理补偿费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分类数量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物资设备处理补偿费、物资处理补偿费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计算。5 其他补偿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分析计算。8.2.5 青苗和林木补偿费用,包括青苗补偿费,零星树木补偿费,征、占用林地和园地林木补偿费。1 青苗补偿费,按照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内的各类耕地面积和青苗补偿单价计算。2 零星树木补偿费和征收、征用林地和园地林木补偿费,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分类数量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8.2.6 基础设施恢复费,包括建设场地准备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1 建设场地准备费包括新址用地费、场地清理费、场地平整费等。1)农村移民居民点新址用地费,应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农村移民居民点占地地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列所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2)场地清理费,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确定的相应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3)119
场地平整费,包括土石方工程、挡护工程费用等,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相应工程量和相应工程单价计算。2 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场内的道路工程建设费、供水工程建设费、排水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建设费、电力工程建设费、电信工程建设费、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等费用,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相应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计列,其中科研勘测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勘测设计费。8.2.7 其他补偿费,包括建房困难户补助费、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费、房屋装修处理费等。1 建房困难户补助费,为房屋补偿费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移民户的困难补助费,按式(8.2.7-1)计算:建房困难户补助费=人均“基本用房”面积×相应补偿单价×移民户移民人数-本移民户房屋补偿费 (8.2.7-1)人均“基本用房”面积采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没有规定的,可根据同区域类似项目的情况,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2 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为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能满足生产安置规划投资需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费用,根据式(8.2.7-2)计算: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安置规划投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8.2.7-2)3 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费,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需要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的搬迁安置人口和相应的补偿费用单价计算。4 房屋装修处理费用按照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计算。5 其他项目补偿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第1节、8.3 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8.3.1 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补助费用、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青苗和林木补偿费用、基础设施恢复费用和其他补偿费用等。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构成见图8.3.1。119
图8.3.1 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构成图8.3.2 搬迁补助补偿费用,包括人员搬迁补助费,物资、设备运输补偿补助费、建房期补助费和临时交通费等。按照本标准第8.2.3条的相应规定分别计算。8.3.3 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企业的处理费、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费、其他补偿费等。按照本标准第8.2.4条的相应规定分别计算。8.3.4 青苗和林木补偿费用,按照补偿概算实物指标中分类数量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8.3.5 基础设施恢复费用,包括建设场地准备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1 建设场地准备费用包括新址征地费、场地清理费、场地平整费等。1)新址征地费,按照同阶段城市集镇迁建规划确定的新址占地面积、土地类别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补偿费用。2)场地清理费,按照同阶段城市集镇迁建规划、基础设施设计的相应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3)场地平整费,包括土石方工程、挡护工程等,按照同阶段城市集镇迁建规划、基础设施设计工程量和相应行业的概算规定计算。2 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道路建设费、供水工程建设费、排水工程建设费、广播电视工程费、电力工程建设费、电信工程建设费、绿化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建设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等,按照同阶段城市集镇迁建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工程量和相应行业的概算规定计算。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计列,其中科研勘测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勘测设计费。8.3.6 其他补偿费,包括建房困难户补助费、不可搬迁设施补偿费、特殊设施迁建补偿费、房屋装修处理费等。建房困难户补助费,按本标准第8.2.7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119
不可搬迁设施补偿费按照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用的5%计列。特殊设施迁建补偿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计算。房屋装修处理费按照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计算。第1节、8.4 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8.4.1 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包括铁路工程补偿费用、公路工程补偿费用、水运工程补偿费用、水利工程补偿费用、水电工程补偿费用、电力工程补偿费用、电信工程补偿费用、广播电视工程补偿费用、企事业单位补偿费用、防护工程补偿费用、文物古迹补偿费用及其他补偿费用等。专业项目涉及征收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计算。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计算不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其中科研勘测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勘测设计费。专业项目工程补偿费用见图8.4.1。图8.4.1 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构成图8.4.2 铁路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工程量,按铁路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于规模较小,且未进行设计的,可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计算。8.4.3 公路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的工程量,按公路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规模较小或等级较低的公路工程,如农村移民居民点对外交通连接的乡村公路、居民点之间或居民点至生产区的道路等,可采取扩大单位指标编制概算,但扩大单位指标中,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119
8.4.4 水运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的工程量,按航运、水运行业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规模较小或等级较低的渡口工程,可采取扩大单位指标编制概算,但扩大单位指标中,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8.4.5 水利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工程量,按照水利行业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难以复建或不需要复建的水文站、私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水利工程,根据其设备、设施的残值合理计算补偿费。8.4.6 水电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或改建规划设计工程量,按照相应行业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难以复建、改建或不需要复建、改建的水电工程,根据其设备设施的残值、投产年限和生产情况等合理计算补偿费。8.4.7 电力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的工程量,按照电力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于规模较小,且未进行设计的,可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编制。8.4.8 电信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的工程量,按照电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于规模较小,且未进行设计的,可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编制。8.4.9 广播电视工程补偿费用。根据复建规划设计的工程量,按照广播电视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对于规模较小,且未进行设计的,可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编制。8.4.10 企事业单位补偿费用。1 企业单位补偿费。企业单位补偿费根据处理方式不同分为搬迁安置补偿费或货币补偿处理费两类。1)企业搬迁安置补偿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基础设施恢复费、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物资处理补偿费、停产损失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费用等。119
a)搬迁补助费用,包括人员搬迁补助费、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费、按照相应实物指标和补偿单价计算。b)基础设施恢复费,包括场地准备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场地准备费包括新址征地费、场地清理费、场地平整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道路建设费、供水工程建设费、排水工程建设费、电力工程建设费、电信工程建设费、绿化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建设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根据项目划分、规划设计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c)设施和设备的处理补偿费,按照本标准第8.2.4条第3款的规定计算。d)物资处理费中的物资运输补偿费、物资损失补偿费等费用项目,按照补偿实物指标和补偿费用单价计算。e)停产损失费根据规划设计的停产期限和相应补偿单价计算。没有规划停产期的,停产期可按6个月计算。f)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根据实物指标及相应补偿单价计算。g)其他费用,按照企业所属行业规定计算。企业处理规划设计中已经明确企业单位补偿费的,按照规划设计成果计列。水电工程项目业主和被拆迁企业达成符合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政策协议的,根据协议计列补偿费用。2)货币补偿处理费,包括基础设施处理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其他处理补偿费等,根据企业处理规划设计成果计列。2 事业单位处理费。1)搬迁补助费,包括人员搬迁补助费、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费,按照相应实物指标和补偿单价计算。2)基础设施恢复,包括场地准备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场地准备费包括新址征地费、场地清理费、场地平整费;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建设费、供水工程建设费、排水工程建设费、电力工程建设费、电信工程建设费、绿化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建设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根据项目划分、规划设计成果和相应补偿单价计算。3)设施设备处理补偿费、物资处理补偿费,按照本标准第8.2.4条的规定计算。4)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根据实物指标及相应补偿单价计算。移民安置规划中已经明确事业单位补偿费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成果计列。119
水电工程项目业主和被拆迁事业单位达成协议的,根据协议计列补偿费用。3 国有农(林)场补偿费,根据项目划分、实物指标和相应补偿单价计算。建设征地范围内其他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其补偿费用纳入国有农(林)场补偿费,补偿项目、标准按照国有农(林)场补偿费用项目和标准执行。8.4.11 防护工程补偿费用。按照地区或行业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或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编制。8.4.12 文物古迹补偿费用。按照地区或行业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或采用类比综合单位指标编制。1 考古调查,根据移民安置规划主体设计单位确定的调查面积和定额单价中值计算。勘探费根据同阶段文物古迹处理规划确定的实物量和相应定额单价计算。2 考古发掘费,包括人工费用、其他发掘费用、发掘工作管理费、安全保卫费等,按照同阶段文物古迹处理规划成果计列。3 保护工程费、文物迁建费,参照水电工程规定编制。4 其他费用,按照本条第1款~第3款三项费用之和的10%计算。8.4.13 其他补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的规定编制。第1节、8.5 库底清理费用8.5.1 库底清理费用包括建筑物清理费、卫生清理费、林木清理费、坟墓清理费、其他清理费、其他费用等。8.5.2 建筑物清理费按照同阶段库底清理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8.5.3 卫生清理费按照同阶段库底清理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8.5.4 林木清理费按照同阶段库底清理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8.5.5 其他清理费按照同阶段库底清理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8.5.6 其他费用按照建筑物清理费、卫生清理费、林木清理费、坟墓清理费和其他清理费5项费用的10%计算。119
第1节、8.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8.6.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用和水土保持费用。8.6.2 环境保护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包括环境保护措施费、环境监测费、仪器及安装费、临时措施费、独立费用等。1 环境保护措施费,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费、陆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费、人群健康保护工程费等,按照同阶段环境保护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2 环境监测费,包括水质监测费、大气监测费、噪声监测费等,按照同阶段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结合本标准的规定编制。3 仪器及安装费,包括仪器购置费和安装费。仪器购置费按市场调查价格计列。安装费按照仪器数量和安装单价计算。4 临时措施费,按照同阶段环境保护设计中临时措施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5 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咨询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1)建设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经常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费、环境保护宣传及技术培训费。其中,管理人员经常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4%计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2%计算,环境保护宣传及技术培训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2%计算。2)监理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1%~2%计算。3)科研勘测设计咨询费,包括环境保护科研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环境保护勘察设计费、环境保护规划费等。其中,环境保护科研费根据同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提出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具体研究试验项目,按其内容和要求,计算所需的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环境保护勘察设计费、环境保护规划费等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其中环境保护勘察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后续设计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0.25%计算。8.6.3 水土保持费用。119
水土保持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等。1 工程措施费,按照同阶段水土保持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2 植物措施费,按照同阶段水土保持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3 施工临时工程费,按照同阶段水土保持设计的设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算。4 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咨询费、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评估费等。1)建设管理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2%计算。2)监理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1%~2%计算。3)科研勘测设计咨询费,包括工程科学试验研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技术经济咨询费等。其中,工程科学试验研究费根据同阶段水土保持设计提出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具体研究试验项目,按其内容和要求,计算所需的费用,或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0.5%计算。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技术经济咨询费等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家水土保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后续设计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本条第1款~第3款费用之和的0.1%计算。5)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评估费,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家水土保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119
9 独 立 费 用第1节、9.1 一 般 规 定9.1.1 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其他税费等。9.1.2 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只编制项目的独立费用,不编制分行政区划的独立费用。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两个或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编制分省级的独立费用和项目的独立费用。第2节、9.2 项目建设管理费9.2.1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实施管理费、移民技术培训费、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等。9.2.2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0.5%~1%计算。9.2.3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0.5%~1%计算。9.2.4实施管理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3%~4%计算。9.2.5移民技术培训费,按农村部分补偿费用的0.5%计算。9.2.6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包括移民综合监理费和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费。移民综合监理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1%~2%计算;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9.2.7咨询服务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0.5%~1.2%计算。9.2.8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0.1%~0.5%计算。119
第1节、9.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综合设计代表)费9.3.1 科研试验费,根据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9.3.2 综合设计(综合设计代表)费,用于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实施移民安置规划而进行的综合设计和综合设计代表的费用,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1%~1.5%计算。第2节、9.4 其 他 税 费9.4.1 其他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第二章、119
10 分年度费用第1节、10.1 一 般 规 定10.1.1按照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计划,根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划分进行编制。第2节、10.2 农 村 部 分10.2.1 征收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根据项目用地计划、分期蓄水计划确定的分年使用土地的面积、类别和相应的补偿单价计算。10.2.2 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根据分年度农村移民搬迁人数占农村总搬迁安置人口的比例分析计算。10.2.3 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10.2.4 青苗和林木的处理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10.2.5 基础设施迁建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分年工程量和单价计算。10.2.6 其他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第3节、10.3 城市集镇部分10.3.1 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根据分年度城市集镇移民搬迁人数占城市集镇总搬迁安置人口的比例分析计算。10.3.2 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10.3.3 119
林木的处理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10.3.4 基础设施迁建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分年工程量和单价计算。10.3.5 其他补偿费用的分年度费用,按照搬迁补助费用的分年度费用的编制方法计算。第1节、10.4 专业项目部分10.4.1 专业项目分年度费用,按照分年工程量和单价计算。第2节、10.5 库底清理部分10.5.1 库底清理分年度费用,按照分年工程量和单价计算。第3节、10.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分10.6.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分年度费用,按照分年工程量和单价计算。第4节、10.7 独立费用部分10.7.1 其他税费,根据政策规定计列分年度费用。10.7.2 项目建设管理费、科研和综合设计(综合设计代表)费,计算分年工作量(%),当年工作量,列入前一年工作费用。第5节、10.8 预 备 费10.8.1 安置农村部分、城市集镇部分、专业项目部分、库底清理部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分、独立费用部分等分年费用之和与相应比例计算。第二章、119
11 预 备 费第1节、11.1 一 般 规 定11.1.1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11.2.2 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只编制项目的预备费,不编制分行政区划的预备费。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两个或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编制分省级的预备费和项目的预备费。第2节、11.2 基本预备费11.2.1 基本预备费,为按照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独立费用分别乘以相应费率计算。11.2.2 基本预备费费率根据设计阶段分别取值。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基本预备费费率统一采用20%。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按照各项目费用分别取值计算后,统一合计基本预备费,各项目不单独计列基本预备费。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用、独立费用等部分的基本预备费按5%的费率取值计算,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等部分的基本预备费执行相应行业的规定取值计算。第3节、11.3 价差预备费11.3.1以分年度的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按照采用的价差预备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见式(11.3.1):(11.3.1)式中:E——价差预备费;N——规划实施工期;119
n——实施年度;Fn——在实施期间第n年的分年投资;P——年物价指数,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布。119
12 概(估)算编制技术要求第1节、12.1 概算编制技术要求12.1.1 编制程序。1 一般程序。1)了解、掌握工程情况,掌握实物指标、移民安置等情况,对移民安置区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并收集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有关文件、资料。2)编写概算编制大纲。3)编制基础价格和单价。4)按照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划分,分别编制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和工程分项费用概算。5)编制分年度费用。6)编制总概算和编制说明。7)资料整理、印刷、出版。8)审查修改和资料归档。9)工作总结。2 概算编制前的工作。1)了解、掌握工程情况,掌握实物指标、移民安置等情况,深入调查研究。a)了解工程概况,包括工程规模、工程任务、正常蓄水位方案及相关回水成果、枢纽总体布置、施工总体布置、工程筹建计划进度、分期蓄水方案、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等。b)理解建设征地范围,研读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相应规划设计文件,深入现场了解农村移民居民点、集镇迁建新址、城市迁建新址、专业项目规划布局等。c)收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政策规定。d)119
收集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区有关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各种价格信息、交通条件,调查各种主要建材和设施、设备等的价格资料。e)收集有关行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造价规定和计价依据资料。2)编写概算编制大纲。a)确定编制原则、依据。b)确定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与参数。c)确定编制概算单价采用的相关计价依据,包括确定对应的行业、有关概算编制规定、定额、标准和有关参数。d)明确需要设计各专业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时间。e)明确编制工作组织、进度和成果审查认可机制。3)编写概算编制大纲,经规定的认可程序后编制概算。3 编制概算。4 资金平衡。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不作资金平衡分析。1)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与同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中生产开发费用进行资金平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进行资金平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满足式(12.1.1)的要求:CL≥e×FP(12.1.1)式中:CL——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FP——以保持移民原有生活水平为安置目标的生产开发费用;e——阶段系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e宜取值1.08。2)工程建设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三原”原则建设,费用列入补偿费用概算。需要分摊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分摊比例分摊。12.1.2 概算组成内容。1 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枢纽工程概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况。a)119
枢纽工程概况,概述工程建设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任务、正常蓄水位方案及相关回水成果、枢纽总体布置、施工总体布置、工程筹建计划进度、分期蓄水方案、工程建设进度计划、里程碑工期、总概算、资金来源等。b)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概况,概述建设征地范围、主要实物指标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布局、移民安置计划进度、主要设计过程等。2)主要编制原则、依据。概述编制概算的主要原则、适用依据等。3)基础价格编制说明。说明编制的主要基础价格。4)项目单价编制说明。说明编制的主要项目单价。5)分项概算编制说明。按照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费用概算和水库淹没影响区补偿费用概算分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独立费用、预备费等项目逐项逐步说明编制概算的计算情况。说明总概算编制情况。2 设计概算表。概算成果应包括编制依据、补偿原则、农产品主要价格、耕地产值分析、房屋单价分析,采用的标准、定额、费率和计算方法,各个城(集)镇、工业企业的补偿费用计算书,以及单项工程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总费用和分项费用、分年费用和费用分摊等有关内容。设计概算主要表格有:1)总概算表。2)费用概算分项表。3)分年度费用表。4)基础价格分析表。5)项目单价分析表。6)农村部分补偿费用概算计算书(表)。7)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概算计算书(表)。8)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概算计算书(表)。9)库底清理费用概算计算书(表)。10)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概算计算书(表)。119
11)独立费用计算书(表)。12)预备费计算书(表)。13)主要补偿单价汇总表。12.1.3 总概算编制。1 静态费用,按式(12.1.3)计算。静态投资=∑(农村部分补偿费用、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库底清理费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 (12.1.3)2 总概算表。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总概算表,详见附录A、附录B。第1节、12.2 编制技术要求12.2.1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及以前阶段工作,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估算。12.2.2 补偿费用估算与补偿费用概算在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组成内容、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等方面基本相同,仅设计深度不同。因此,在编制补偿费用估算时,在项目划分、组成内容和费用构成上,可适当简化合并或调整。12.2.3 项目单价参照概算编制的相应规定,收集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资料和相邻近期审查的水电工程相应单价,结合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规定分析编制。12.2.4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估算的编制方法与编制补偿费用概算方法相同。12.2.5 独立费用的编制方法和标准与补偿费用概算相同。12.2.6 预备费的的编制方法与补偿费用概算相同。基本预备费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乘以费率计列。其费率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为20%,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阶段也可取20%。12.2.7 补偿费用估算表格可在补偿费用概算表格基础上适当简化。119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总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总表见表A.1。表A.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总表编号项目名称补偿费用占静态投资比例%Ⅰ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一农村部分补偿费用二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三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四库底(场地)清理费用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六独立费用 项目建设管理费 综合设计费 其他税费七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八静态总投资Ⅱ水库淹没影响区补偿费用概算一农村部分补偿费用二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三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四库底清理费用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六独立费用表A.1(续)编号项目名称补偿费用占静态投资比例% 项目建设管理费119
科研勘察设计费 其他税费七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八静态总投资Ⅲ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费用概算一农村部分补偿费用二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三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四场地清理费用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六独立费用 项目建设管理费 综合设计费 其他税费七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八静态总投资119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详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详表见表B.1。表B.1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详表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农村部分补偿费用1.1征收和征用土地补偿费用1.1.1征收土地补偿费用1.1.1.1征收农用地补偿费用1)征收耕地补偿费用征收菜地补偿费用征收水田补偿费用征收水浇地补偿费用征收旱地补偿费用2)征收园地补偿费用征收果园补偿费用征收茶园补偿费用征收桑园补偿费用3)征收林地补偿费用征收用材林补偿费用征收经济林补偿费用征收薪炭林补偿费用4)征收牧草地补偿费用5)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费用1.1.1.2征收未利用地补偿费用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征收未利用土地补偿费用2)征收其他土地补偿费用119
1.1.2征用土地补偿费1.1.2.1农用地收用补偿费1)耕地收用补偿费菜地收用补偿费水田收用补偿费水浇地收用补偿费旱地收用补偿费2)园地收用补偿费果园收用补偿费茶园收用补偿费桑园收用补偿费3)林地收用补偿费用材林收用补偿费经济林收用补偿费薪炭林收用补偿费4)其他农用地收用补偿费1.1.2.2农用地复垦费农用地复垦工程费恢复期补助费1.2搬迁补助费用1.2.1人员搬迁补助费1)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2)搬迁保险费3)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4)搬迁误工费1.2.2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费1)物资设备运输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物资设备损失补偿费1.2.3建房期补助费1)临时居住补助费2)交通补助费1.2.4临时交通设施补偿费1)临时道路补偿费119
2)临时渡口补偿费1.3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1.3.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1)房屋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2)附属建筑物补偿费a)围墙拆迁处理补偿费b)晒(地)坪处理补偿费c)门楼拆迁处理补偿费1.3.2农副业及文化宗教设施拆迁处理补偿费1)小型水利电力设施和设备拆迁处理补偿费a)小水电站拆迁处理补偿费b)提灌设施拆迁处理补偿费c)灌渠拆迁处理补偿费d)排涝设施拆迁处理补偿费2)农副业加工设施和设备拆迁处理补偿费a)石灰窑拆迁处理补偿费b)砖瓦窑拆迁处理补偿费3)文化宗教设施处理补偿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a)文化设施补偿费b)宗教设施补偿费4)不可搬迁设施处理补偿费5)特殊设施拆迁补偿费1.3.3企业处理费1.3.3.1搬迁安置补偿费1)设施和设备处理补偿费a)设施处理补偿费b)设备处理补偿费2)物资处理补偿费119
a)物资运输费b)物资损失补偿费3)停产损失补助费4)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a)房屋拆迁处理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b)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1.3.3.2货币补偿处理费1.3.4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a)房屋拆迁处理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石)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b)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2)物资和设备处理补偿费a)物资设备拆卸费b)物资设备运输费c)物资设备损失补偿费d)设备安装费e)设备调试费1.3.5其他补偿费1.4青苗和林木的处理补偿费用1.4.1青苗补偿费1.4.2零星树木补偿费1.4.3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费119
1.4.4征占用园地林木补偿费1.5基础设施恢复补偿费用1.5.1建设场地准备费1)新址用地费2)场地清理费3)场地平整费1.5.2基础设施建设费1)道路工程建设费2)供水工程建设费3)排水工程建设费4)供热工程建设费5)电力工程建设费6)电信工程建设费7)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费8)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1.5.3工程建设其他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6其他项目补偿费用1)建房困难户补助费2)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3)义务教育和卫生防疫设施增容补助费4)房屋装修处理费2城市集镇部分补偿费用2.1搬迁补助费用2.1.1人员搬迁补助费1)搬迁交通运输补助费2)搬迁保险费3)搬迁途中食宿及医疗补助费4)搬迁误工费2.1.2物资、设备运输费1)物资设备运输费2)物资设备损失补偿费2.1.3建房期补助费1)临时居住补助费119
2)交通补助费2.1.4临时交通设施建设费2.2附着物拆迁处理补偿费用2.2.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1)房屋拆迁处理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2)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a)围墙拆迁处理补偿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b)晒(地)坪处理补偿费2.2.2企业处理费2.2.2.1搬迁安置补偿费1)设施和设备拆迁处理补偿费a)设施拆迁处理补偿费b)设备拆迁处理补偿费2)物资处理补偿费a)物资运输费b)物资损失补偿费3)物资损失补偿费4)停产损失费5)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a)房屋拆迁处理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b)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119
2.2.2.2货币补偿处理费2.2.3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a)房屋拆迁处理补偿费钢混房屋补偿费砖混房屋补偿费砖木房屋补偿费土木房屋补偿费木房屋补偿费其他结构房屋补偿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b)附属建筑物拆迁处理补偿费2)物资和设备处理补偿费a)物资设备拆卸费b)物资设备运输费c)物资设备损失补偿费d)设备安装费e)设备调试费2.3林木补偿费用1)零星树木补偿费2.4基础设施恢复费用2.4.1建设场地准备费1)新址征地费2)场地清理费3)场地平整费2.4.2基础设施建设费1)道路工程建设费2)供水工程建设费3)排水工程建设费4)供热工程建设费5)电力工程建设费6)电信工程建设费7)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费8)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费119
9)绿化工程建设费2.4.3工程建设其他费2.5其他项目补偿费用1)建房困难户补助费2)不可搬迁设施处理费3)特殊设施处理费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4)房屋装修处理费3专业项目补偿费用3.1铁路工程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2公路工程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3航运工程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4水利工程处理补偿费用3.4.1水源工程补偿费项目1项目2……3.4.2供水工程处理补偿费项目1项目2……3.4.3灌溉工程处理补偿费项目1项目2……119
3.4.4水文(气象)站处理补偿费水文(气象)站1表B.1(续)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水文(气象)站2……3.5水电工程处理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6电力工程处理补偿费用3.6.1电源工程项目1项目2……3.6.2输变电工程处理补偿费项目1项目2……3.6.3供配电工程处理补偿费项目1项目2……3.7电信工程处理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8广播电视工程处理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9企事业单位处理补偿费用企事业单位1表B.1(续)119
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企事业单位2……3.10防护工程处理补偿费用项目1项目2……3.11文物古迹处理补偿费用考古调查、勘探费考古发掘费保护工程费文物迁建费……3.12其他补偿费用4库底清理费用4.1建筑物清理费用4.2卫生清理费用4.3林木清理费用4.4其他清理费用5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5.1环境保护费用5.2水土保持费用6独立费用项目建设管理费实施阶段综合设计(综合设计代表)费其他税费7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表B.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分年费用表编号工程项目总费用分年度费用年123……119
1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条 文 说 明第一章、119
目 录3 总则1074 项目划分1085 费用构成1096 基础价格编制1117 项目单价编制1128 分项费用编制1139 独立费用11410 分年度费用11511 预备费11612 概(估)算编制技术要求117119
3 总 则3.0.1 规定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的地位和作用。3.0.2 规定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内容、依据和基本要求。3.0.3 规定了征收土地的补偿原则。3.0.4 规定了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的补偿原则,并对“原标准,原规模或者恢复原有功能”的“三原原则”进行了规定。3.0.5 规定了基础设施、专业项目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3.0.6 规定了利用水库发展兴利事业、水库特殊清理的费用不纳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3.0.7 规定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概(估)算价格水平的确定原则和概算的时效。3.0.8 规定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工作深度要求。3.0.9 规定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概(估)算编制的相应资质要求。第一章、119
4 项 目 划 分4.1~4.6规定了项目划分及其关系。项目划分,在DL/T5064—1996基础上,将项目名称和分类作了修正和调整,将防护工程费纳入专业项目处理补偿费用中,将有关税费纳入独立费用中,集镇和城镇部分合并,新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在水电工程项目总概算中计列,不在本标准中计列。新老标准项目对比表DL/T5064—1996本标准备注农村移民农村部分更名集镇迁建城市集镇部分城市和集镇部分合并城镇迁建城市集镇部分城市和集镇部分合并专业项目复建专业项目更名防护工程并入专业项目库底清理库底清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新增项目119
5 费 用 构 成5.1~5.5在DL/T5064—1996《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78号公告的基础上,根据《移民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近几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过程中的经验,规定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的构成。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工程建设费用中,不包括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中统一计列。建设期贷款利息由枢纽工程设计概(估)算统一计列。由于按照《移民条例》的规定,在移民安置规划中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专业项目已完成了相当于初步设计深度的设计工作,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只需组织完成前述移民工程项目的后续设计工作,因此,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科研勘测设计费只计列初步设计阶段以后的勘测设计费。5.4.2规定项目管理费的构成和用途。1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指建设单位征地移民管理人员经常费和用于测设永久界桩、项目核准所需文件的准备(包括开展土地勘测定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林木砍伐作业、地质灾害评估、文物影响评价、矿产压覆评估等工作及相应的报告),组织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并完善所需的手续,办理相关征地手续以及其他管理性费用的支出。2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为新增项目。由于《移民条例》、DL/T5064、DL/T5376、DL/T5377、DL/T5378、DL/T5379、DL/T5380、DL/T5381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大幅度增加,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公告后,地方政府需开展宣贯;在开展实物指标调查中的配合协调;原标准规定在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阶段开展的实物指标分解工作,DL/T5377规定提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包括必要时在设计单位调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上对土地分解到承包户;进行实物指标公示;确定移民安置区、分配安置任务、移民安置去向;按规定征求意见及必要的听证;配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以及有关程序性工作等。根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要求,本标准增列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4119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移民条例》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本标准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中的监理费改为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包括移民综合监理费和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费。119
6 基础价格编制6.1~6.3规定了补偿补助费用和工程建设费用有关基础单价的编制方法和原则。工程建设费用的基础单价,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19
7 项目单价编制7.1~7.2规定了各补偿补助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单价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程建设费用单价按行业标准编制。根据外迁移民建房期的实际需要,增列外迁移民的建房期补助费。建房期补助费包括临时居住补偿费和交通费,分别按新建临时房屋和人均两次往返交通费计算。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临时房屋建筑面积在人均10m2~15m2的范围内取值计算。第一章、119
8 分项费用编制8.1.6 根据《移民条例》的规定和近年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审查等情况,增列“建房困难户补助费”和“房屋装修补助费”。对于“基本用房”,规定:“人均‘基本用房’面积采用省级规定,没有规定的,可根据同区域类似项目的情况,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由设计单位综合分析合理确定。房屋装修处理费用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考虑到《移民条例》规定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统一按16倍取值,实际工作中,由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区社会经济条件也得到越来越大的改善,移民安置目标越来越高,要实现“保持移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安置目标越来越困难,往往出现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不能满足移民安置目标的实现情况,这样,需要调整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涉及全局利益关系。为了使移民能得到妥善安置,又不影响大局利益,因此,本标准新增了“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项目,并规定,“计列生产安置措施补助费,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119
9 独 立 费 用9.1.1 规定了独立费用的内容。9.1.2 规定了独立费用的编制方法。9.2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14.3.6条第1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内容、取费标准,将“项目建设管理费”调整为“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调增为0.5%~1%;根据《移民条例》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新增了“移民安置规划配合工作费”项目,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项目费用的0.5%~1%计算。9.3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14.3.6条第2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的内容、取费标准。119
10 分年度费用10.1~10.8规定了分年度费用的计算原则和方法。119
11 预 备 费11.1~11.3按照DL/T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14.3.7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预备费”的内容、取费标准。第一章、119
12 概(估)算编制技术要求12.1.1~12.1.3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14.3节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概算编制程序、组成内容、总概算编制内容及要求。12.2.1~12.2.4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第14.4节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估算编制技术要求。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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