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3.00 KB
- 177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翁景清
切记:仅有先进的设施、设备和装备还不足以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作为实验室活动主体的操作者必须履行良好的行为规范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良好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技术规范要满足保护操作者和实验环境的要求,必要时还要考虑对操作对象的保护。
对于良好的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每个操作者都必须时刻铭记在心。对于每一个新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应该给予严格的训练,以使其掌握正确的要领,避免养成不良的习惯,从而保证以正确的意识、操作技术和工作习惯展开工作。养成正确的生物安全意识非常重要,它可以使操作者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避免失误和事故的发生,哪怕即使发生意外,也会进行妥善的处理。
从事实验活动都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不管是谁,从事实验活动都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①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证书;②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危险物质以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
③熟悉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④应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针对感染性材料、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核素等的操作规范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等。
一、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控制仪器设备搬入和移出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清洁与消毒水电安全管理
一)人员控制规范1、人员专业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禁止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3、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4、孕妇暂时离开实验岗5、实习进修人员不得独自开展实验活动6、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持证进入7、后勤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进入8、厂商维修人员须持管理部门准入证进入。9、严禁在实验室会客。
二)设备搬入和移出、摆放规范1、实验室应为大型设备应进出留出通道(设备门)2、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设施3、考虑设备的摆放空间4、实验室考虑足够的承重水平5、先前考虑设备的维修通道和位置6、移出实验室的设备应经过前面的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擦洗表面和整体熏蒸的措施,消毒方法不应损害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性能。9、摆放的位置应符合要求
三)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规范1、有自动闭门系统2、有放昆虫和节肢动物的设施,如纱窗、挡板等3、实验室门窗的密闭性能应符合要求4、实验室送、排风管道有安全措施,防止小型动物或昆虫从管道进入实验室;
四)清洁与消毒规范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2、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器具,并进行前面消毒。3、实验室消毒方法与消毒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4、消毒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验证和过期的消毒剂。5、消毒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随意缩短或改变。6、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7、消毒和灭菌方法应根据消毒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五)水、电安全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的管理2、避免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3、禁止超负荷用电4、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5、对需要连续通电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巡查。6、使用电炉、灭菌器等设备时应做到全程有人监管。7、实验室发生断电、停电、停水时应及时检查,切断电源或关闭水龙头,防止发生以外。8、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最好有双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安全。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完善管理体系文件1、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3、制定实验检测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4、制定实验室人员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5、制定实验室进、出程序6、制定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规程7、制定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置预案和处置规程
8、建立实验人员健康监测与个人健康档案制度9、个人安全防护制度10、实验室事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11、人员培训制度12、菌毒种安全管理和运输、保存制度13、样本收样、保存制度和操作程序等
二)人员管理规范1、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要求与培训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术、规程等)2)具备必要专业技能(操作技能掌握)3)检测技术培训、特别是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2、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要求1)经过系统的生物安全培训2)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个人防护技能3)了解从事岗位工作的风险和防护要求
3、仪器设备操作与维护培训要求1)、熟悉掌握相关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要求2)掌握设备操作程序3)熟悉设备故障的保修和维护程序及要求
4、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置培训等1)经过培训实验人员掌握实验室消毒方法、消毒程序及消毒剂的性能和特点2)掌握各种实验废弃物的消毒灭菌要求和处理程序
五)、实验室意外事件的处置培训1、实验操作意外事件处置1)感染物质外溢(污染台面、地面等)2)感染物质的暴露(躯体或面部暴露)2、意外损伤处置1)刺伤2)割伤3、吸入感染物质的处置4、实验设施发生的意外事件处置
1)停电2)火灾3)水灾4)地震等
三、实验操作技术规程实验人员应熟悉掌握实验室进出程序、各种检测技术、设备操作、消毒灭菌等操作规程和要求。1、实验室出、入操作规程1)进入准备2)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检查程序3)实验室进入、腿退出的规定程序4)实验室设施的开启程序
2、实验室检测项目操作规程病原学检测血清学检测分子生物学检测病毒培养样本离心、干燥、纯化等操作程序
3、设备使用和操作规程使用程序维护程序检定程序校准程序报废程序
4、实验室消毒灭菌规程1)实验室消毒器具消毒台面消毒地面消毒实验室空间消毒送排风管道消毒消毒剂的配制等
2)实验室废弃物消毒灭菌操作程序固体废弃物消毒程序废液消毒程序包装材料消毒程序3)重点掌握消毒灭菌方法和时间及消毒剂种类与浓度浸泡、高压、焚烧、煮沸消毒等消毒剂种类、使用浓度、消毒时间等
3)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程序、事故报告程序
5、实验数据记录和传输规程1)实验检测的原始记录2)实验检测数据传输程序3)实验数据安全保密程序等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这些规范不能代替各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各个实验室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标准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一)BSL-2实验室人员控制规范实验室的进入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要求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加以控制。未经批准或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严禁儿童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不允许可能增加获得性感染的危险性或感染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人员进入实验室或感染动物房。
BSL-2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包括通用的生物危险性标志,标明传染因子、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姓名、电话以及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动物不得带入实验室。
二)工作人员的防护规范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喷溅物的污染、碰撞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合适的安全眼镜、面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严禁穿着实验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角膜接触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三)有关操作的指导原则严禁用口吸移液管,严禁将实验室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所有的实验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应限制使用注射针头和注射器。除了进行肠道外注射或抽取实验动物体液外,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不能用于移液或用作其他用途。
实验室应制定并执行处理溢出物的标准操作程序。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应如实记录有关暴露和处理的情况,保存相关记录。
污染的液体在排放到生活污水管道以前必须清除污染(采用化学或物理学方法)。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因子的危险评估结果准备专门的污水处理系统。只有保证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的文件纸张才能带出实验室。
四)实验室工作区的管理原则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和实验无关的物品。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清除工作台面的污染。若发生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材料溢出应立即清除污染。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先清除污染。
感染性材料的包装和运输应遵循国家和/或国际的相关规定。如果窗户可以打开,则应安装防止节肢动物进入的纱窗。
五)生物安全管理的指导原则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实验室安全或/和操作手册。实验室应当能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制度。
实验室负责人(或生物安全负责人)要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同时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和操作手册。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掌握有关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手程序,通过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实验室工作。
应当制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的控制方案。如有必要,应为所有实验室人员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健康监测和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实验室人员应接受与所操作生物因子或实验室内潜在的生物因子相关的免疫接种或检测。
五、感染性物质的操作与防护规范一)、实验室内检测样本的安全操作在实验室内,进行感染性物质的操作,包括其样本采集、内部运输、接收和开启的方法不正确,都会增加造成相关人员发生实验室感染的危险性。因此,进行感染性物质的操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包装容器用于装盛感染性物质的容器一般不建议使用玻璃制品,为了保证安全,最好采用塑料制品(根据实际需要而定)。样本容器应当坚固,不易破碎,带螺旋盖,盖好后不应有液体渗漏。所有的标本都应存放在容器内。容器应贴上标签以利于识别,标签上应有样品名称、采集日期、编号等必要的信息。样品的有关表格和/或说明不要绑在容器外面,而应单独放在防水的袋子里,以防止发生污染而影响使用。
2、标本的接收大规模接收标本的实验室应在一个专用的房间或区域进行。对于病原已知的按国家规定可在BSL-2操作的病原微生物或未知的感染性材料,最低应在一个专用区域或房间接受,并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外包装,操作人员应穿防水的防护服,戴生物安全专用口罩和眼罩、手套。
样本接受由收样员按照规定程序收样,并做好收样登记,与送样人员做好交接工作,最后双方签字确认。
3、实验室内运输为防止发生意外渗漏或溢出而威胁操作者的安全,在实验室内运输感染性物质时,应使用金属的或塑料材质的第二层容器(如盒子)加以包裹,在第二层容器中应该有标本容器的支架,将标本容器固定在支架上,以使其保持直立。第二层容器应耐高压或者能抵抗化学消毒剂的腐蚀,以便定期清除污染。封口处最好有一个垫圈,以防止发生渗漏。
按国家规定需要在BSL-3或以上级实验室操作的病原微生物或标本,应按国家规定的防护等级,在相应级别的实验室的安全柜内打开,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为保证安全,不应在普通的BSL-1实验室接受具有感染性的检测样本。
3、标本包装的打开接收并打开样本包装的人员应受过专业防护培训(尤其是处理破裂的或渗漏容器)并应知道所操作标本的潜在的健康危害,操作时要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所有标本应该在生物安全柜里打开包装,同时备有消毒剂以便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标本泄露。
打开包装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容器的外观、标签是否完整,标签、送检报告与内容物是否相符,是否有污染以及容器是否有破损等,要登记详细的报告单并记录处置方法。接收标本应由2人进行。
5、避免感染性物质扩散的要领为避免接种物从接种环上脱落,微生物接种环直径应为2~3mm并且完全闭合,柄的长度不应超过6cm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抖动。应该使用密闭的微型电加热灭菌灯消毒接种环,以免在开放式的本生灯火焰上灭菌时感染性物质溅落。最好使用一次性的、无需灭菌的接种环。
小心操作干燥的痰标本,以免产生气溶胶。要高压灭菌和/或丢弃的废弃标本及培养物应放在防渗漏的容器里,如使用耐高压的医疗废物专用袋。放入废弃物容器前,标本的顶部应标明是安全的(如使用高压标签)。应对实验室进行定期的终末消毒。
6、避免吸入或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规范在微生物实验操作中释放的较大颗粒和小液滴(直径大于5um)会很快落在操作台表面以及操作者的手上,为了避免污染,操作者应戴一次性手套。实验人员做实验时要避免触摸嘴、眼和面部。
严禁在实验室里吃喝以及储存食品和饮料。实验室内不许咬笔、嚼口香糖。实验室内不许化妆和装卸角膜接触镜。在任何可能导致潜在的传染性物质溅出的操作过程中,应该保护好面部、眼睛和嘴。
7、避免传染性物质接种的规范要尽力避免由破裂的或由缺口的玻璃器皿引起的感染性物质的意外感染。尽量以塑料器皿和吸管代替玻璃器皿和吸管。锐器,如皮下接种针(针头)、玻璃吸管和碎玻璃可导致实验人员感染,因此要小心操作。
为减少注射器和针头造成的意外事故,应尽量少用注射器和针头(可以用简单的工具开启瓶塞,这样就可以用吸管代替注射器和针头)。必须使用注射器和针头时,要采用锐器保护装置。针头永远不要重新盖帽,若需对接不要直接用手对接注射器和针头,用过的一次性物品要放进专用的耐针刺的有盖容器中。
8、对玻璃和“锐器”的使用规范尽可能以塑料器皿代替玻璃器皿,只能使用实验室级玻璃(硼硅酸盐),而且任何碎裂或有裂纹的器皿都应丢弃。皮下注射针不应用做吸管(参见本章“避免传染性物质的接种”部分)。
六、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对食品、保健食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化妆品、职业危害物质进行化学分析是化学检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使用各种化学试剂,特别是危险性化学试剂是重要特点,也是影响本类实验室安全的重要因素。
一)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各样有害气体影响人体健康;燃烧可能造成火灾,甚至发生爆炸,直接伤害人体;产生的有关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造成危害。为此,加强化学试剂,特别是危险性化学试剂管理,处理好各种废弃物,重视检测样品的管理,对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安全将是至关重要的。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学试剂具有相当高的纯度,也有比较显著的化学反应能力,在储存过程中容易受到环境或其它因素的影响,保管不善可能变质导致不能用于实验,某些化学活性比较强的化学试剂,甚至可能发生危险,既影响工作又可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化学试剂可按危险性和非危险性分类,但有时也很难截然加以区分。危险性化学试剂是具有高化学活性的化学物质,如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有害于人和环境的一系列的烈性化学物质,有些高活性化学物质可以自行分解并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认真对待。多数分析实验工作或多或少地需要使用危险性试剂,因此化学试剂的管理,重点是对危险性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一)、化学试剂种类:1.易燃易爆试剂这类试剂具有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特性,其中有的本身就是炸药。如三硝基酚(苦味酸)、硝化纤维、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二叠氮或重氮化合物、镭酸盐等;有的遇水燃烧爆炸,如金属态的钾、钠、锂、钙等,有的与空气发生强烈的氧化作用而引起燃烧,如金属铈粉、黄磷等;有的因其引火点低,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发生爆炸,如赤磷、镁粉、锌粉和铝粉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易燃液体试剂这类试剂极易挥发成气体,遇火即燃烧,如石油醚、二氯乙烷、溴乙烷、乙醚、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酸甲酯、丁酮、甲醇、二甲苯、醋酸丁酯、砒啶、乙二胺、乙醇、甲苯、醋酸戊酯、三聚甲醛、环壬烷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氧化性试剂这类试剂具有十分活泼的化学性质,能析出活性态氧,对其他物质起强烈的氧化作用。当受到高温、日晒、撞击、摩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或与有机物、酸类、易燃物、还原剂等接触时,发生化学反应而释放出氧气和热,从而引起可燃物质燃烧或构成爆炸性混合物。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毒害性试剂专指少量侵入人体就能引起局部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甚至造成死亡的试剂。其致死量在平均致死量或生物试验半数致死量以上者均属于剧毒品,如氰化钾、氰化钠及其他剧毒氰化物、砷及砷化物、硒及硒化物、金属铊、锇、铍、汞等及其化合物。有机居毒品如有机磷、有机汞、有机硫及其有机腈化物、生物碱中的马钱子碱、毒甙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5腐蚀性试剂对人体、金属和其他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爆炸和伤亡的液体和固体试剂,如发烟硝酸、发烟硫酸、过氯酸、盐酸、氢氟酸、氯黄酸、氯化亚砜、一氯醋酸、蚁酸、醋酐、冰醋酸、乙酰氯、三氯醋酸、某些硅烷氯化物、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无水三氯化铝、无水氯化锡、五氧化二磷、甲醛、过氧化氢、苯酚、苛性钾(钠)、溴水、氨水、氟硅酸、硫化钾(钠)、碘磷酸、二氯乙酸、亚硫酸、偏硫酸、焦磷酸、磺酸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6低温存放试剂这类试剂需要低温存放才不会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属于这一类的试剂有:苯乙烯、丙烯腈、甲醛、及其他可聚合的单体、过氧化氢、氢氧化铵、硫酸钠结晶、碳酸铵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二)、采购、运输及使用1.采购审批要求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申请表》和符合办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当地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进行申请。
2.运输通行证的审批持市级公安机关开具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到使用单位所属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进行申请,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公安机关收到符合要求的办证材料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开具《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表》。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使用程序(1)计划:检验科室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供应部门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进行危险性化学试剂的采购。(2)采购:采购人员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化学试剂须持许可证到指定单位(地点)采购提货。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管理:保管人员须持证上岗。危险性化学试剂一旦进入使用单位,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库。要根据危险性化学试剂类型确定适当的位置分类存放,严禁烟火。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须设立危险化学试剂细帐(一物一帐),做到品种,数量,金额帐帐相符(总帐与分帐),帐物相符并每年核查一次。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领用:使用部门领用危险性化学试剂,需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领用时需有双人签名填写危险性化学试剂使用领料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双人领用。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三)、贮存要求1.易燃易爆试剂对易燃易爆物品要求储存于室温低于30℃干燥防晒的库房内,并应隔绝火、热、电源,还应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如有条件可用砖或水泥制成的料架上放置。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易燃液体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理想的存放温度为-4℃~4℃,应隔绝火、热、电源,并与易燃、易爆试剂,氧化性试剂、酸类等隔离。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氧化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室温不超过30℃,要与酸类、木屑、碳粉、硫化物、糖类等易燃物、可燃物或还原剂隔离。有条件时,氧化剂应分库或同库分区存放。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毒害性试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与爆炸性、氧化性、易燃性、酸类试剂隔离,应设置加锁的专柜保存和详细记录用人及领用数量。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5.腐蚀性试剂存放处要求阴凉、干燥、通风、温度应在30℃以下,与氧化剂、易燃易爆试剂隔离。酸性腐蚀试剂与碱性腐蚀试剂,有机腐蚀试剂与无机腐蚀试剂也应隔离。应选用抗腐蚀材料(如耐酸水泥或陶瓷)制成的料架。另外还应根据各品种的具体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防潮、避光、防冻防热等不同保护措施。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6.低温存放试剂这类试剂需要低温存放才不致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存放的适宜温度是10℃以下。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7.易风化的试剂宜存放于相对湿度为80%左右的遮光阴凉处。一般有机试剂均要求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适宜温度在25℃以下。为防止沾污,料架必须经常清扫。其他一般无机试剂品种繁多、因性质稳定,不易变质的可按元素周期表系、族或无机分类办法排列存放。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四)、管理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危险性化学试剂的包装上均带有危险性标志、编号。在相关的试剂手册中也有文字说明。危险性化学试剂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1.危险性化学试剂应由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人员管理。2.危险化学试剂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危险品仓库,并分类分别存放在阻燃材料制作的柜、架上。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贮存于主建筑外的防火库,并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的种类配备相应的灭火和自动报警装置。(1)爆炸性物品贮存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0℃。(2)易燃液体贮存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28℃。
(3)低沸点易燃液体宜于低温下贮存(5℃以下,但禁止存放于有电火花产生的普通家用冰箱中)。(4)爆炸性物品宜另库单独存放,数量很少时,可将瓶子置于装有干砂的开口容器内,并与有干扰的物品隔离或远离。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装卸搬运危险性化学试剂时,应按包装上的警示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和强烈震动,严禁肩抗背负。5.拆卸危险性化学试剂的外包装时忌用蛮力,以防内包装破裂。6.开拆易燃易爆品的包装箱时切忌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7.凡有隔离剂的试剂(如黄磷、金属钠等)。要确保隔离试剂的质量、数量和隔离效果。8.挥发性、腐蚀性试剂应密封保存,有条件的宜另库存放。9.爆炸性物品、剧毒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应按规定实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本帐、双人双锁)管理。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10.危险性化学试剂的“物资性”管理(验收、领用、保管、盘店检查等)均应从严掌握,以确保安全贮存,杜绝流失。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五)、化学毒物暴露途径与预防急救凡可使人体受害引起中毒的外来物质称为毒物。由于毒物侵入人体而引起的局部刺激或整个集体功能障碍的任何病症,都称为中毒。实验室有度物质甚多,操作过程中接触频繁。操作人员应十分重视,必须了解和掌握常用毒物种类、性质和它的化学反应,以及保管、预防和急救措施等知识。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1、常用有毒物质一氧化碳及煤气、汽油、硫化氢、二氧化硫及三氧化硫、氮的氧化物、笑气(N2O)、氧化物、氟化物、砷和砷化物、硒、碲及其化合物、氨、二硫化碳、溴和溴化物、碘、汞及汞盐、铅、锑及其化合物、钡盐、铍及其化合物、银及其化合物、乙炔、光气、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氯乙烯、氯苯、甲醛、丙酮、乙醚、甲醇、乙二醇、甲酸、乙酸、一氯乙酸和三氯乙酸、草酸、亚硝酸酯、磷酸三丁酯、苯及同系物、苯酚、苯甲酸和苯甲酸酯类、硝基苯及其化合物、苯胺及其衍生物、苯阱等以及放射性物质。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及其作用大部分毒物是人在操作过程中①经呼吸道被吸入人体的,例如各种气体、溶剂的蒸汽、烟雾和粉尘。②有些毒物经消化道侵入,产生的主要原因除了误服外,一般是手上沾染毒物,通过进食或吸烟吸入,这类毒物以剧毒粉剂最为常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③还有一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黏膜被吸收,如汞剂、苯胺类、硝基苯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预防与急救预防是积极的措施,为此在操作过程中应尽量可能避免或减少与有毒物质直接接触,注意加强身体和周围的防护设备。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1)预防原则1)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毒物;2)充分利用室内的良好通风,防止吸入有毒气体、蒸汽、烟雾和粉尘;3)严格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和个人防护规程,绝对禁止在使用毒物或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室内存放食物、饮食和吸烟。下班后应更衣和洗澡;4)根据接触毒物的情况加强观察,定期体检,以便及时治疗。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急救对于中毒者的急救,主要在于把患者送往医院之前,立即将患者从中毒物质作用区域转移出来,并设法排除其体内的毒物,如服用催吐剂、洗肠、洗胃或应用解毒剂以消除消化器官内毒物的毒害。同时必须十分注意维持患者最重要的生理系统和器官的活动。如果是呼吸失调或休克,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使用各种刺激呼吸中枢活动的药剂,如输氧。如果心脏功能失调,必须给患者皮下注射毛地黄等急救药物,急救药物的使用均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化学灼伤是指人体因受到化学药剂的作用而引起的伤害。轻者感受痛苦,重者时足以使人致残或致死。灼伤时的急救应迅速解脱伤处的衣服或鞋帽,首先清洗皮肤上的化学药品,再用大量的水冲洗,然后以适合于消除该有毒化学药品的特种药剂或溶液仔细清洗伤处。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六)、检测样品安全管理化学实验室样品种类繁杂,有健康相关产品,化工产品,化学用品,消毒药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样品等,从样品受理、交接、搬运、保管、检测、留洋、处理等应有序进行,确保样品的安全。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1.样品交接样品受理人员将样品基本信息及要求检测项目输入《卫生检验软件》或笔录,经确认后即产生《样品检测交接单》,在该交接单上编制样品受理编号,同时在每份样品上粘贴该样品编号作为样品的唯一性标识。样品受理人员将《样品检测交接单》及样品一并送交相关检测实验室,由接样人核对无误后签收。同时接样人根据样品类型分配给相关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检测过程中的样品管理实验室收到检测样品后应分区域防置,设立“待检”、“已检”区域,有明确鲜明标识,同时对样品进行检验状态标识,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按有关规定要求存放。检测过程中,样品在不同检测实验室之间流转时,应在《样品检测交接单》上作流转记录。检测工作完成后,根据客户要求,样品最后接收的实验室将需要退样(应有样品检测状态标识)随同检测报告退回样品受理处,无需退样的剩余样品由实验室处理,但不得污染环境。客户凭《样品检验受理通知书》或介绍信领取退样,并作记录。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样品搬运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对搬运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检测交接单中注明,并通知样品管理员和检测实验室,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或客户提供的搬运说明进行操作。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样品保存留存样品交样品库样品保管员保存。样品受理部门应设立样品库由样品保管员对留洋统一保管。留存样品均须分类登记在《留洋登记本》上,做到标识清楚。帐物相符;留样要分类,分区存放,做到摆放合理、整齐、清洁、安全。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5.样品处理留样超过规定的保存期限时,由样品保管员提出申请单和填写《逾期留样样品处理记录表》,科室负责人审核,报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易腐败变质样品,在报告发出后,合格样品可及时处理。样品处理必须符合三废排放标准,不得污染环境。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七)、化学实验室废气物处理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学实验室检测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也不同,数量也存在很大差异。为了保证检测人员的健康和防止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三废”的排放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一)汞蒸汽及其他废气1.蒸馏法提纯汞分为三个步骤:氧化、洗涤和蒸馏。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2.乙醚的回收将用过的废乙醚,用水抽洗一次,用pH试纸检查溶液酸碱性。并中和至中性,用1%或0.5%的高锰酸钾溶液洗涤除去其中的还原物质,直至高锰酸钾不褪色为止,再用水提取过剩的高锰酸钾,然后用0.5%~1%的硫酸亚铁铵洗涤,除去氧化物。最后用水洗两次,用氯化钙脱水,进行分馏。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甲苯的回收将用过的废甲苯用2%~5%的盐酸洗涤至水溶液层不带颜色,再用水洗1~2次。将水分离后,用氯化钙脱水,分馏,收集110.62℃时馏出部分供再使用。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放至室外,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m,毒性大的气体可参考工业废气处理办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二)废液的处理含重金属废物经过浸取回收处理后,虽然大部分的有价金属以固体形式从浸取液中析出,但残余液中仍含有部分重金属离子。这些重金属离子排放到环境中去,不能被微生物所降解,将在动物、植物体内积累、富集,对动物、植物及微生物的生命活动有很大的毒害作用,因而必须对排放到环境中无的浸取废液作进一步处理。此外,由于大多数的浸取过程均在酸性或碱性条件下进行,因而必须调节浸取废液的pH值。基于杂质的不同相分散特性和不同的化学特性,常用的废液处理方法有化学法、离子树脂交换法、吸附法、电解法、蒸发浓缩法、膜分离法和生物处理法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如实验室对有害化学物不具备处理条件,自身不进行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实验室中,对化学品的处置的规定和程序应符合良好实验室行为标准。(2)实验室危险废气物应该回收、吸收、水溶解、化学分解等分类收集,储存于容器中,并标明每种容器危害性质和风险性。(3)对化学、物理及火灾危害应有足够可行的控制措施,应定期对这些措施进行监督、以确保其有效可行,应保存监管记录。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危险废物转移程序,移交给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处理。(5)危害废弃物接收单位(环保)应按接收联单的内容如实填写,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6)对实验室内所用的每种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安全处理应有明确的书面程序。其中包括对相关法规的引用及详细说明,以保证完全符合要求,使这些物质安全及合法地脱离实验室控制。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三)化学实验室所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剩余化学试剂和样品必须分类包装,按其性质妥善保存,集中焚烧处理。总之,危险性化学性物品如质量不合格,使用剩余部分或者失效不能使用,则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处理可根据危险品性质,采用爆炸法、燃烧销毁法、水溶解法、化学分解法等方法。严禁随意弃置堆放和排入地下及任何水系,以防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八)、压缩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实验室常用的压缩气体,如氢气、氮气、氧气、氩气、乙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都可以通过购置气体钢瓶获得。一些气源,如氩气、氮气、氧气等也可购置发生器来使用。气体钢瓶具有种类齐全、压力稳定、纯度较高,使用方便等优点,但气体钢瓶属于高压容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程才能防止事故发生。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一)压缩气体钢瓶的结构压缩气体钢瓶(气瓶)是高压容器,一般是用无缝钢管制成圆柱形容器,壁厚5~8cm,底部为钢质方形平底的座,可以竖放。气瓶顶部有开关阀,外有钢瓶帽。瓶体上套有两个橡胶防震腰圈。气瓶侧面接头供安装减压阀使用,减压阀结构可参考“气相色谱”有关章节。不同的气体配专用的减压阀,为防止气瓶充气时装错发生爆炸,可燃气体钢瓶(如氢气、乙炔)的螺纹是反扣瓶口(左旋)的,非可燃气体则为正扣(右旋)的。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二)压缩气体钢瓶的种类和标志气瓶内装气体按物理性质瓶体分为:1.压缩气体临界温度低于-10℃的气体,经加高压压缩,仍处于气态者称压缩气体,如氧、氮、空气、氢。这类气体钢瓶若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2MPa(125kg/cm)称为高压气瓶。2.液化气体临界温度≥10℃的气体,经加高压压缩,转变为液态并与其蒸汽处于平衡状态者称为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在-10℃至-70℃者称为高压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氧化亚氮。临界温度高于70℃,且在60℃时饱和蒸汽压大于0.1MPa者称为低压液化气体,如氨、氯、硫化氢等即是。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3.溶解气体单纯加高压压缩,可产生分解、爆炸等危险性气体,必须在加高压的同时,将其溶解于适当溶剂,并由多孔性固体物充盛。在15℃以下压力达0.2MPa以上,称为溶解气体(或称为气体溶液),如乙炔。按气体化学性质可分为:①可燃气体(氢、乙、丙烷、石油气等);②助燃气体(氧、氧化亚氮等);③不燃气体(氮、二氧化碳等);④惰性气体(氮、氖、氩等);⑤剧毒气体(氟、氯等)。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三)压缩气体刚瓶的存放及安全使用1.气瓶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原离热源的房间,并且严禁明火,防暴晒。除不燃性气体外,一律不得进入实验楼内。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在专用支架上。2.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撞击、滚滑或剧烈震动。搬运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刚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乙炔瓶严禁横卧滚动。3.气瓶应按规定定期作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4.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刚瓶,如乙烯、乙炔等,应在储存期限内使用。5.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6.氧气瓶及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不得有油类存在。7.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cm,不能达到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并不得小于5cm。
化学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8.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备冲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防止其他气体倒灌。
七、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承担放射卫生危险性评价、放射卫生检测及技术仲裁、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涉及各种放射源和放射性污染的现场检测及处理、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室分析及放射性测量技术在实验室的应用(如放射免疫分析、ⅹ射线检查等)。
由于放射线种类多,看不见,摸不着,无色无味,在使用、储存和运输的情况下,若处理不当或管理不严,就会使人员遭受过量照射,放射源中的放射物质还可能转移到非密封工作场所或环境中,造成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产生大量的放射性物质,使环境介质中带有放射性物质,从而不但使工作人员摄入放射性物质,甚至使居民也摄入放射性物质。因此,必须重视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安全防护工作。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放射性危害因素1.放射性同位素原子核不稳定,能自发地放出射线而变成另一种核素(即改变了原子核中的质子和中子数)的同位素叫放射性同位素。有些元素的同位素虽然原子核的质子数和中子数都不会改变,但其核结构能自发地发生改变,例如核外电子能级的改变而发出光子,他们也属于放射性同位素。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原子核自发地放出α、β等粒子而转变成另一种核素的原子核,或是原子核从它的激发态跃迁到基态时,放出光子(γ线)的过程称为衰变(nucleardecay)。通常把衰变前的核称为母核,衰变后的核称为子核,放出放射线后生成的新核素称为子体。放射性同位素有天然放射性同位素和人工放射性同位素。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放射性同位素有三个重要特点,它们是:(1)自发衰变:放射性核素能自发放出射线,同时衰变成其他核素,射线一般有α、β、γ3种。α粒子就是高速运动的氦原子核,由2个质子和2个中子组成,所带正电荷为2e,其质量为氦核的质量;由原子核发射的高速运动的电子叫做β粒子,其质量为一个电子的质量,带有一个正或负电荷;γ光子是原子核从激发态向较低能态或基态跃迁时发射的光子。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有一定的半衰期(half-lifetime)”某种放射性核素放射出一种以上射线并衰变成别的核素的过程中,其放射性原子核数不断减少,将放射性核素数量因衰变而减少到原来一般所需的时间称为半衰期(T1/2)。不同放射性核素的T1/2值差别很大,例如232Th的半衰期为1.39ⅹ1010年,而212po的半衰期只有3.0ⅹ10-7秒。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性原子核数目的减少服从指数衰变规律(lawofradioactivedecay):放射性核素的衰变与周围环境的温度、压力和温度等无关,它遵循指数衰变规律。即每秒内衰变的原子数与现存的放射性原子数量呈比例。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放射性活度放射性活度(radioactivity)简称活度,它的SI单位是“S-1”,SI单位专名是贝可(勒尔)(Bcquerel),符号为Bq。1Bq=1次衰变/秒。工作中还将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的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性活度称为放射性比度(C),或比放射性(specificradioactivity)。任何1克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活度(C)(居里/克)与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T1/2(天)、原子量A之间有下述关系:C=1.3ⅹ108÷(AⅹT1/2)很明显,放射性活度等于3.7ⅹ1010Bq(1居里)的放射性核素其质量(克)为1/C即7.7ⅹ10-9A.T1/2。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形性危害途径(1)外照射;外照射系指体外的β、γ、ⅹ等射线对人体的照射。工作中接触的外照射极其广泛,其中主要有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放射性实验室中的标准源及药盒;分装和淋洗剩下的原液;分装后的样品;废弃物;工作场所和操作器械上的表面污染和用于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容器或管线等。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内照射:当α、β等放射性核素经由食入、吸入、皮肤、黏膜或伤口进入机体引起的照射。实验室的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泼洒、溢出、蒸发等现象造成表面污染,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则会被工作人员食入或吸入或通过皮肤渗透到体内。放射性实验室空气污染来源除了上述有表面污染转变成空气污染外,主要有使用放射性物质的自然挥发、加热蒸发等,由于表面吸附和沉降又造成实验室表面放射性物质污染。这种污染有时范围广泛,例如墙壁/天花板等。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放射性危害影响因素(1)放射性核素的种类:不同种类的辐射产生的生物效应不同,从辐射的物理特性来看,电离密度和穿透能力是影响其生物学作用的重要因素。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照射剂量:照射剂量与生物效应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依关系。总的规律是剂量越大,效应越明显,但并不全呈直线关系。0.5Gy(戈瑞)照射后可产生血液学的变化,1.0~2.0Gy照射产生轻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50.0Gy照射造成脑型急性放射病。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常见的放射性疾病(1)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有造血型、肠型、脑型三类。在放射事故发生时,人员短期内(1~2天)受到大剂量照射的情况下发生。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指人员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剂量限值的照射,累计当量剂量1.5Sv(希伏)以上,引起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性皮肤损伤: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指局部皮肤一次或短期受到5Gy大剂量电离辐射作用而引起的损伤,表现为局部皮肤红斑、水泡、溃疡,甚至伴有全身症状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放射性白内障:晶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作用后产生混浊,当晶体混浊影响视力时,称之为放射性白内障。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放射性肿瘤:辐射致癌已得到确认,较多见的有白血病,白血病的类型以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为多,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少见。其次甲状腺癌、乳腺癌、肺癌、骨肿瘤等恶性肿瘤也与辐射有关。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辐射引起的确定性效应还有寿命缩短、对胚胎、胎儿及幼儿智力的影响,生殖系统的损伤等。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二)、放射线实验室的安全要求1.放射性实验室分级放射性实验室因操作放射性物质的毒性分组和日操作量的不同,可能产生放射性危害的几率也不一样,为了便于管理,放射性实验室按所用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相对应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别为>4ⅹ109Bq、2ⅹ107~4ⅹ109Bq和豁免活度值以上~2ⅹ107Bq。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豁免在增加照射的活动中,使用的源在豁免水平之下或活动本身增加的辐射在豁免水平以下,经审管部门同意,可予豁免,不作为放射性工作进行管理。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实验室建筑与布局实验室应设置专用放射性核素操作室,室外有电离辐射标识。操作室需要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3~4次或自然通风。采用普通窗户采光,窗户应经常保持关闭。选择和使用结构材料时,不需要考虑外照射的危险,应根据耐火性能选择材料。表面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使工作区能够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而且易去污。水电等管线力求暗装。采暖设备亦应便于去污。工作场所应有供冷、热水的设备,水龙头最好采用长臂肘动或脚踏开关,水槽最好用瓷品。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分别设立放射性污染池和清洁池,污水水池下水要储存,检验合格后排放。提供必要的防火设备,以防止火灾或将其后果减到最低程度。在操作室外应设置一个房间或场所,在其中装有检查手和衣服污染的检测设备,并保存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的衣具。必要时设置放射性废物专用贮存室,贮存室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出入口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工作场所控制放射性污染扩散的专用设施(1)通风柜:通风柜是利用稀释和分散的原理来控制污染的,它用来防止操作放射性物质时所造成的污染扩散到实验室的其他部位。通风柜的设计应使最少量的橱内空气回流入实验室空间。通风柜操作口的截面风速应不小于1m.S-1 ,并利用自动的旁路来防止柜门关闭时风速的骤然增加。内表面应采用易去污材料,或采用可剥下的涂层。其工作面应能承受铅等屏蔽材料。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手套箱: 手套箱也称干箱,它是封闭式的,使工作空间和工作人员所处的环境相隔绝。通风机使箱内保持10~20毫米水柱的负压,以防止气载污染的泄漏,排出气体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该过滤器安装在可以从箱内用手套操作进行更换的地方。操作人员通过密封的手套孔圈上的长臂橡胶手套进行操作。手套箱通常用语操作低水平或少量的α和β放射性物质。一旦发现手套破裂,需立即更换。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屏蔽工作箱:屏蔽工作箱是一中封闭装置,它是一个由铅、钢或铸铁等做成的不漏气的箱子。当操作物的α、β、γ活性水平在~Bq时,需要采用屏蔽工作箱。工作箱的前壁装有铅玻璃观察窗和带有伸缩套的机械手,侧壁有送料门,内壁衬以打光的不锈钢,底部设有地漏,与放射性管道相连,箱内设有通风过滤设备和照明灯,并有供酸管、冷热水冲洗管和空气取样管等。屏蔽厚度需根据箱中放射性物质的数量、性质、位置、浓度以及在屏蔽工作箱各面操作的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工作等情况加以综合考虑确定。当存在中子时,尚需用特种塑料做附加屏蔽材料。应仔细设计屏蔽的连接处,使辐射的泄漏达到最小。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三)、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原则与管理1.放射性废物的定义与分类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值、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质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按废物中所含核素的半衰期,又可将放射性废物分为短半衰期废物(≤60天)、中等半衰期废物(60天<≤5.3年)和长半衰期废物(>5.3年)3类。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放射性废物分级(1)放射性气载废物分级:放射形气载废物分二级,浓度小于或者等于4×Bq/为第Ⅱ级(中放废气)。(2)放射性液体废物分级:放射性液体废物分为三级,浓度小于或等于4×Bq/L为第Ⅰ级(低放废液);浓度在4×Bq/L~4×Bq/L之间为第Ⅱ级(中放废液);浓度大于4×Bq/L~4×Bq/L为第Ⅲ级(高放废液)。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级:放射性固体废物中半衰期大于30a的α发射体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在单个包装中大于4×Bq/kg的为α废物。除α废物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其所含寿命最长的放射线核素的半衰期长短分为四种。含半衰期小于或等于60天(包括核素碘-125)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二级,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Bq/kg为Ⅰ级(低放射物)比活度大于4×Bq/kg为Ⅱ级(中放射物)。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原则(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放射性废物与废放射性废物应分开放置,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或减少体积。对于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收集按可燃与不可燃、有无病原体毒性分开。(2)专用污物桶:供收集的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污物桶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污物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装满后的业废物袋及时转送贮存室。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废物容器:废物袋或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4)固体废物的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包括GBq量级以下且失去实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要送交环境保护部门处理。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焚烧可燃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废物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同时污染有病原体的固体废物,必须先经消毒灭菌。含放射性核素的动物尸体应防腐、干化、灰化,灰化后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含有长半衰期核素的动物尸体,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含有较高放射性的动物尸体一般不应进行防腐处理,而应及时焚化处理,焚化后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液体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放射性实验室的放射性废液包括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动物排泄物,一般只含短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素,应放入专用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体废物处理。(6)气载放射性废弃物处理:气载放射性废弃物应通过有效过滤后排出。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废物的管理(1)配备专(兼)职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应熟悉废物管理原则和掌握剂量检测技术。(2)设置废物存储登记卡,废物主要特性和处理过程记录在卡片上,并存档保存。(3)必须有防止发生废物丢失、被盗、容器破损和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贮存室的显著位置应设安全警戒信号。密封放射源的废弃和处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存档备查。(4)废物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和防护设施,防止超剂量照射。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四)、放射防护安全管理1.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放射防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建立、健全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放射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放射工作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放射防护设施,并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检测结果。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带果个人计量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放射性防护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放射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公布。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放射性标准源和标准物质的管理要求超出豁免水平的放射性标准源和标准物质要按放射源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依据放射性物质的多少,选择专用房间或保险柜存放,放射性物质贮存处应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做到收支清楚,帐物清楚,并定期检查放射性物质消耗去向及盘存情况,做好记录。领用放射性物质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领用人、领用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及性状、领用量、批准人、归还量、领用及归还时间需登记备查。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证: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规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放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单位举办,并按照统一的教材进行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一般为10天,上岗后每2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5天。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个人剂量检测和剂量档案: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98-2002)执行。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保健与休假: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临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正式调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安全操作规则放射性实验室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则。下面列出了通常安全操作规则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1).工作人员应熟悉所从事的放射性工作的性质。工作前要拟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通风是否良好,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2).在进行难度较大的操作、新项目的操作或事故处理及检修时,事前要进行训练和预演,以提高操作技巧和熟练程度,缩短操作时间。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从事放射性从事放射性液体的开瓶分装、煮沸、烘干、蒸发等操作,或产生开放型放射气体、气溶胶和粉尘的操作,必须在用通风设备的通风橱或手套箱内进行。(4).应在表面铺有不锈钢、玻璃板、塑料等的工作台面上操作,盛装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容器应置于铺有吸水纸的搪瓷盘内,以防污染扩散和便于去污。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5)用移液管移取放射性液体时,严禁用口吸取,应使用橡皮球或注射器具吸取。(6)操作β放射性物质时,为了保护面部和眼睛免受照射,应使用有机玻璃防护屏,戴普通玻璃或有机防护眼镜。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7)使用γ放射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铅、钢、铁或混泥土等制作的移动式或固定式的防护屏,尽可能的使用远距离操作机械进行远距离操作。(8)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每天所应进行湿式清扫,清扫工具要专用,不得带出放射性工作场所。(9)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要放入专门盛装放射性废物容器中。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10)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时,思想要集中,操作要细心,防止和尽量减少洒落等事故发生。(11)工作人员平时应接受书古处理的训练,应懂得处理意外事故的原则,并熟悉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及时处理。(12)小量放射性物质洒落时应及时采取下述去污措施:如为液体放射性物质,可用吸水纸吸干,如为粉末状放射性物质,可用湿抹布等清除。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6.个人防护用品在从事开放型放射性工作中,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只要目的是防止放射性物质进入工作人员的体内。(1)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是:防护性能好,表面光滑不易污染,易于去污;耐腐蚀,化学稳定性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来源广泛,价格低廉;符合生理卫生要求,穿着舒适。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个人防护用品可分为基本个人防护用品和附加个人防护用品两类:基本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一般情况下经常应用的防护用品,它包括各种类型的工作服、工作帽、靴鞋、手套和口罩等等。附加个人防护用品是特殊情况下需补充着用的防护用品,他包括各种类型的薄膜工作服、围裙、套袖、防护眼镜、气盔、面盾和气衣等等。工作中应根据所使用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数量、性状和操作方式等情况,合理地选用个人防护用品。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丙级实验室一般穿戴致密的棉布白大衣、帽子、工作鞋、乳胶手套、防尘口罩、围裙、袖套即可。个人防护用品的应用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管的好坏。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去污,进行监测,去污后的个人防护用品晾干后存放在专用的橱柜内。(4)放射性现场测量除考虑防止放射性污染外,根据剂量场情况可穿戴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并且采取时间和距离防护。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7.个人卫生措施主要个人卫生措施归纳如下:(1)开放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进入各级工作场所时,应根据工作性质正确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后,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去污(工作服清洗应有专用)。(2)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通过间制度,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前,要更衣,仔细洗手;如果身体受到污染应仔细淋洗,经测定检查合乎规定要求时方可离去。严禁工作穿着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非放射性场所活动。(3)在放射性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4)工作人员的皮肤暴露部位有伤口时,应很好地包扎处理,防止放射性污染。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宜从事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手部有伤口的人员,不应从事有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工作,可暂时去做与放射性无关的工作。(5)工作场所内的设备和用具,用完后要及时清洗,严禁将污染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清扫用具带出放射性工作场所。对那些不能继续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乱丢乱放。(6)讲究个人卫生,经常剪指甲、理发、洗澡、更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五)、放射性突发事件处理放射性事故发生后,发生或发现放射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2小时内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报告环保部门。事故单位24小时内报出《放射事故报告卡》,县级卫生公安接到后立即想市级卫生、公安部门报告。严重事故或重大事故在24小时之内包卫生部、公安部。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1.放射事故分级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发生污染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减少危害。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主要紧急措施如下:(1)立即通知在场的人员,撤离有关工作人员;迅速标出污染范围,封锁现场,以免其他人员误入;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皮肤或伤口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眼睛受到污染时,应立即用水冲洗;凡放射性物质有可能进入人体内时及时采取急救促排措施。污染的衣服,应脱掉留在污染区。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5)污染区的人员在采取减少危害和防止扩散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后,应立即离开污染区。(6)处理事故的人员应着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携带必要的用具。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稻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减少放射性核素吸收的途径当放射性核素由消化道进入体内仍停留在胃肠道时,应尽快采用以下措施减少放射性核素吸收入血。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1)催吐和洗胃:在食入放射性核素的最初1—2个小时内可以进行催吐和洗胃,可用清洁钝器刺激咽部,或口服催吐药物,如吐根剂、硫酸铜(1%25ml)、硫酸锌(1—2g)、蓠芦(2.5—5g)甜瓜蒂(5—10mg)、胆矾(0.12—0.75g),或皮下注射阿朴吗啡(5—10mg)。催吐要及早实施,使刚进入胃内的放射性物质排出80%—90%。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2)口服吸附剂、沉淀剂:对残留在胃肠道内的放射性物质,通过吸附剂、沉淀剂作用将其吸附、沉淀下来。吸附剂有活性炭、磷酸钙、骨粉、硫酸钡等。沉淀剂褐藻酸钠(10g)、凝胶磷酸铝(100ml)用于锶、钡等元素;普鲁士蓝(10g)配成糖水服用,可减少Cs-137的吸收率40%;鸡蛋清用于重金属元素,抗酸剂用于能溶于酸性液体的元素。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3)服用缓泻剂:放射性核素摄入后已超过4小时,服用缓泻剂,可加速放射性核素在胃肠道内运行,缩短停留时间,减少吸收。
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由呼吸道进入的放射性核素,应清洗鼻腔、在鼻咽部喷入血管收缩剂(如:1%麻黄素或0.1%的肾上腺素),然后口服祛痰剂(如氯化铵0.3g,碘化钾0.25g),促使其随痰而出。当伤口受沾染时,首先尽快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同时用消毒纱布或棉签擦拭创面。必要时要尽早进行清创术,可与除沾染结合进行。
谢谢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