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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标书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1年1月iv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目录目录I表格索引II图形索引II1.总则21.1.卖方提供的文件的要求2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21.3.总体要求22.直放站技术性能要求22.1工作频段22.2无线指标22.3网管接口技术要求22.4光器件指标要求22.5运行环境要求22.6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22.7电源和接地要求22.8电磁兼容能力22.9安全要求22.10直放站测试说明23.绿色环保要求24.标志、包装和贮存24.1标志24.2包装24.3贮存2iv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5.货物检测、验收及保修25.1总体要求25.2设备供货周期25.3买方厂验25.4出厂检验25.5到货开箱检验25.6初验25.7试运行25.8终验25.9保修26.培训27.附件27.1出厂检验说明27.2出厂检验单2iv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表格索引表21带外抑制的指标要求2表22杂散辐射的指标要求2表23互调衰减指标要求2表24直放站直流电源要求2表25直放站交流电源要求2表71直放站100%检验项目2表72直放站抽检项目出厂检验单2iv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图形索引图21最大输出功率测试2图22带内波动测试2图23带内波动测试2图24频率误差测试2图25传输时延测量2图26电压驻波比测量2图27噪声系数测试2图28带外抑制测量2图29杂散发射测量2图210波形质量因数测量2图211输出互调的测试2图212互调衰减测量2图213整机效率测量2iv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总则一、本文件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为拟建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CDMA1X和EVDO无线网络2011年工程提供直放站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提出的技术规范书,包括直放站产品的术语定义、分类、电性能要求、环境要求以及测试要求等。它与1.1.1所述文件一起作为引入设备的技术文件。根据此文件,卖方应做出详细的应答和报价书。二、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加★的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卖方如不满足,将不能中标。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拥有本技术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1.1.卖方提供的文件的要求1.1.1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以下文件:1.针对本技术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及偏离表。2.直放站产品清单。3.卖方提出的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n每一种直放站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n主要设备、元器件的生产厂家和技术指标;n操作和维护手册;n不同类型直放站的应用设计方案及注意事项。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n如卖方为原设备厂家的代理商,请提供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n相关设备的权威机构检测报告;n卖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5.如有,请提供新技术产品、专利等介绍材料。6.卖方承诺。1.1.2卖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有中文版。所提供的文件中、英文版内容有冲突的,以中文版内容为准。1.1.3卖方所提供的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技术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书:卖方须对本技术规范书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首先针对本期工程卖方所提供的直放站设备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应答标准说明如下:1)应答中未明确答复“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条款,均视为“不满足”;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本期工程提供的成熟设备完全满足该项条款,该项功能已经包括在卖方为本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中,且该功能的相关费用已经含在本期报价中。对功能条款应答“满足”时,要求厂家对该功能进行详细描述,否则若发生歧义,买方保留最终的解释权;3)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示目前完全不满足该项条款。对暂时不满足的,卖方必须给出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并对相关设备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若无法提供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对相关设备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的,须说明原因及对买方需求的影响;4)对于答复为“部分满足”的条款,卖方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详细说明。对不满足部分卖方说明要求与答复“不满足”的条款相同;5)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卖方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卖方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详细说明。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6)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1.直放站优化产品清单:详见附件。2.卖方承诺:包括卖方对买方在技术、服务方面的特殊承诺。1.1.1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中国电信CDMA无线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对本规范书中未能包括的设备功能和性能指标如有遗漏,卖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1.1.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1.11.1.1卖方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3GPP2C.S0024-Av3.0,“cdma2000HighRatePacketDataAirInterfaceSpecification”2.3GPP2C.S0029-AV1.0,“TestApplicationSpecificationforcdma2000HighRatePacketDataAirInterface”3.3GPP2C.S0032-AV2.0,“RecommendedMinimumPerformanceStandardsforcdma2000HighRatePacketDataAccessNetwork”4.3GPP2C.S0033-AV2.0,“RecommendedMinimumPerformanceStandardsforcdma2000HighRatePacketDataAccessTerminal”5.3GPP2C.S0038-AV2.0,“SignallingConformanceSpecificationforHighRatePacketDataAirInterface”6.3GPP2A.S0008-CV1.0,“InteroperabilitySpecification(IOS)forHighRatePacketData(HRPD)RadioAccessNetworkInterfaceswithSessionControlintheAccessNetwork”7.3GPP2C.R1001-FV1.0,“AdministrationofParameterValueAssignmentsforcdma2000SpreadSpectrumStandards”8.IETFRFC2373,“IPVersion6AddressingArchitecture”9.3GPP2C.S0051-0V1.0,“RecommendedMinimumPerformanceStandardsforcdma2000Repeaters”10.YD/T1059-2004《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天线技术条件》11.GB/T9410-2008《移动通信天线通用技术规范》12.YD/T828.22-1996《数字微波传输系统中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第2部分:地面无线接力系统的测量第2节:天线》13.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14.YD/T1008-1999《移动通信移频中继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YD/T883-2009《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无线指标测试方法》2.YD/T1337-2005《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3.YD/T952-1998《900MHz直放机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4.信无函[2001]32号“关于发布《800MHzCDMA移动通信直放机技术指标》的通知”5.CCSA《800MHz/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网管接口技术要求(报批稿)》6.GB15842-1995《移动通信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7.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8.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9.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10.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11.GB/T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12.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13.GB/T2423.38-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14.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15.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16.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7.GB/T3873-198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1.1卖方提供的无线设备和系统应优先采用已有行业标准(中国电信的企业标准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中国电信的企业标准为准;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无行业标准的,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1.符合有关标准(如GB、ISO、ITU-T、3GPP2、ETSI等),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2.若卖方的设备和系统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3.卖方提供的在国内首次使用的软硬件,应提供有效的测试报告,包括测试条件、过程、参数和测试结果。1.1.2卖方所提供的无线设备和系统(包括软、硬件)的功能、性能以及相应的服务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1.1.3卖方的设备应具备泰尔电气性能认证和抗震性能认证。1.1.总体要求★1.3.1卖方必须按买方的需求进行直放站设备配置,如果有遗漏,则必须由卖方无条件补足,且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配置超过实际需求,卖方必须将多出部分的费用退还给买方,设备则不予退还。1.21.2.11.2.2卖方须提供各种设备必需的维护备件和消耗备件及其计算方法,并列出各种备件的详细清单及报价。各种备件数量配备,须保证在送厂修理期间,有必要的备件可用。备件的最终数量由买方决定。1.2.3卖方须根据本规范要求提供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直放站设备清单等。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具体数据的技术指标,卖方应提供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并要给出数据的来源,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对于本技术规范书应答数据,要求卖方以纸质附件形式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1.2.4根据本规范书要求,卖方应在应答中说明给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1.2.5买方在任何时候都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买方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书。卖方对修改补充内容必须按本规范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应答。修改补充内容及技术规范书的应答将共同作为对卖方评/议标的依据,并且作为最终签订的合同附件。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1.1卖方应承诺不向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泄漏关于本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中国电信网络的任何情况以及可能给买方带来损失的其他情况;若发生卖方泄密的事件,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卖方必须赔偿由于泄密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1.2对于卖方提供的其它第三方设备(采用设备集成或者其它方式),卖方应等同其自身生产的设备,向买方提供相同的服务和承诺。1.1.3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须保证是最新生产的设备,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是淘汰、停产或将要停产,卖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买方不支付所有因更换设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并且卖方必须对因此给买方带来的损失给予赔偿。1.1.4卖方必须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卖方必须担负全部责任,买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1.5本技术规范书及由卖方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提供的详细直放站设备清单作为卖方商务报价的依据。1.1.6对于所有直放站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指标是否作为可选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本技术规范书没有标明为可选项的必须含在基本报价中,标明为可选项的可单独报价。10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直放站技术性能要求2.1工作频段工作频段是指直放站设备在满足本规范的全部指标要求的情况下的实际工作频率范围,设备可根据需要使用工作频段的全部和部分。本规范适用于下列频段:必选项:反向:825MHz-835MHz;前向:870MHz-880MHz。可选项:反向:821MHz-835MHz;前向:866MHz-880MHz。2.2无线指标11.12.2.1标称最大输出功率11.11.1.12.2.1.1定义标称最大输出功率是指直放站所能达到的最大输出功率,此最大输出功率应满足以下条件:Ø输入信号为cdma2000信号;Ø增益为最大增益;Ø满足本标准中所有指标要求;Ø在网络应用中不应超过此功率;Ø标称最大输出功率均指设备输出总功率。2.2.1.2指标要求常规条件下:在额定功率的-1dB与+2dB之间;高、低温及高、低压等严酷条件下:在额定功率的-1dB与+2dB之间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cdma2000信号发生器待测直放站耦合器匹配负载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10MHz图21最大输出功率测试1.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输出功率)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输出功率);2.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3.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增益;4.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5.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6.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2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重复步骤6;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自动电平控制(ALC)1.1.12.2.1.1定义自动电平控制是指当直放站工作于最大增益且输出为最大功率时,增加输入信号电平,直放站对输出信号电平的控制能力。2.2.1.2指标要求当直放站输入信号电平增加小于10dB(含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当直放站输入信号电平增加大于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或关闭。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输出功率),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输出功率);1.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2.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3.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到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4.将cdma2000信号及发生器输出信号电平增加10dB,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和功率计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5.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2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到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重复步骤6;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增益1.1.12.2.1.1最大增益Ø定义最大增益是指直放站在线性工作范围内对输入信号的最大放大能力。Ø指标要求光纤直放站:≥50dB(标称最大输出功率≤33dBm时)≥55dB(标称最大输出功率>33dBm时)无线直放站:≥85dBØ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增益)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增益);3.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4.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5.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6.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最大增益为直放站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比值;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的电平降低10dB,重复步骤6。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1增益调节范围Ø定义增益调节范围是指当直放站具有可调增益时其最大增益与最小增益的差值。Ø指标要求对室外型直放站,应≥25dB;对室内型直放站,应符合厂家声明值。Ø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增益)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增益);3.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4.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5.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6.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最大增益为直放站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差值;7.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小;8.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最小增益为直放站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差值;9.增益调节范围为最大增益与最小增益的差值。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2增益调节步长及误差Ø定义增益调节步长是指直放站最小的增益调节量。增益调节步长误差是指实际增益调节步长与标称增益调节步长的差值。Ø指标要求增益调节步长为1dB;增益调节步长误差为≤±ldB/每步长;在0-10dB范围内总误差≤±ldB;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0-20dB范围内总误差≤±1dB;在大于20dB范围内总误差≤±1.5dB。Ø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增益)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增益);3.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4.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5.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其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6.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测量直放站输出功率,计算增益降低每一步长时直放站输出功率的标称值;7.以调节步长降低直放站的增益,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或功率计测量直放站下降每一步长时的输出功率并记录,直至直放站增益为最小;8.增益调节步长误差为步骤7中记录的直放站输出功率与步骤6中计算的直放站标称输出功率的差值;9.计算范围为0~10dB,10dB~20dB,>20dB的总误差值。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带内波动1.1.12.2.1.1定义带内波动是指直放站有效工作频带内或信道内最大和最小电平的差值。2.2.1.2指标要求有效工作带内波动≤3dB(峰峰值)。对于选频型设备,同时要求满足每信道内波动≤2dB(峰峰值)。2.2.1.3测量方法测试方法1:1.按图2-2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带内波动)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带内波动):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2.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3.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记录cdma2000信号发生器的输出功率为Linmax;4.按图2-2所示连接测试系统;图22带内波动测试5.将矢量网络分析仪的输出电平设置为(Linmax-5dB);6.用矢量网络分析仪测量带内波动;7.将直放站增益调节为最小增益,重复步骤7和8。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测试方法2:适用于预失真多载波功放技术的设备1.按图2-3所示连接测试系统;图23带内波动测试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输出功率)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输出功率):3.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4.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测试模式1的信号,调节电平直至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为厂商声明的最大输出功率回退5dB,记录cdma2000信号发生器的输出功率为Linmax;2.保持信号源输入电平为Linmax;分别将输入频率设置为信道号37(871.11MHz)、78(872.34MHz)、119(873.57MHz)、160(874.8MHz)、201(876.03MHz)、242(877.26MHz)和283(878.49MHz),测试输出功率之差,即为带内波动;3.将直放站增益调节为最小增益,重复步骤6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频率误差及频率步进值1.1.12.2.1.1定义频率误差是指直放站在工作频带范围内输出频率与输入频率的偏差。频率步进值指直放站在工作频带范围内中心频率改变的频率间隔。(不含宽带直放站)。2.2.1.2指标要求频率误差应小于等于输入频率±0.05ppm;频率步进值为30kHz,适用于具有频率设置功能的直放站类型。2.2.1.3测量方法1.按图2-4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将RF信号发生器设置为CW信号,频率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并将RF信号发生器连接至直放站的输入端口;3.将频率计连接至直放站的输出端口,并保证RF信号发生器与频率计的参考频率相同;4.调节RF信号发生器的电平为(Linmax-5dB);5.测试输入信号与输出信号的频率偏差;6.在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分别测量高、中、低三个频点的频率偏差;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RF信号发生器待测直放站衰减器频率计同步触发时钟图24频率误差测试2.2.1传输时延1.1.12.2.1.1定义传输时延是指直放站输出信号对输入信号的时间延迟。2.2.1.2指标要求宽带直放站≤1.5μs;(对于有中频滤波处理的宽带直放站依照选频直放站的指标要求)选频直放站≤5.0μs;光纤直放站≤5.0μs;2.2.1.3测量方法1.按图2-5所示连接测试系统;矢量网络分析仪AB30dB衰减器待测直放站图25传输时延测量2.将网络分析仪的中心频率设置为直放站中心频率,扫频宽度设置为直放站工作带宽,按图中虚线所示在传输测量方式下对时延进行直通校准;3.调节矢量网络分析仪输出电平为Linmax,在矢量网络分析仪输出与30dB衰减器之间接入直放站;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传输时延)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传输时延);2.设置直放站的增益为最小增益;3.用矢量网络分析仪测量直放站的传输时延。2.2.1输入/输出电压驻波比1.1.12.2.1.1定义输入/输出电压驻波比是指直放站输入端和输出端的输入信号与反射信号的比值。2.2.1.2指标要求输入/输出电压驻波比≤1.4。2.2.1.3测量方法1.按图2-6所示连接测试系统;矢量网络分析仪AB待测直放站匹配负载图26电压驻波比测量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电压驻波比)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电压驻波比):3.设置矢量网络分析仪的频带为直放站工作频带,输出电平为Linmax:4.设置直放站的增益为最小增益;5.用矢量网络分析仪测量输入输出电压驻波比。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2噪声系数1.1.22.2.2.1定义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噪声系数是指直放站在工作频带范围内,正常工作时输入信噪比与输出信噪比的差值。2.2.1.1指标要求室外覆盖用直放站:上行:≤5dB,下行:≤5dB(最大增益时),≤10dB(最小增益时)。室内覆盖用直放站:上行:≤6dB,下行:≤6dB(最大增益时),≤10dB(最小增益时)。对于和基站以有线直接耦合方式的直放站,前向噪声系数不作要求。其中:室外覆盖用直放站的最小增益为最大增益减小25dB;室内覆盖用直放站的最小增益为最大增益减小值依据厂家声明值上行噪声系数应该在最大增益和最小增益下均能满足指标要求。2.2.1.2测量方法1.按图2-7所示连接测试系统;噪声信号发生器直放站耦合器匹配负载噪声系数测量仪图27噪声系数测试2.按图2-7虚线所示校准噪声测量系统;3.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噪声系数)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噪声系数);4.将直放站增益调节为最大增益;5.用噪声系数测量仪测试直放站噪声系数;6.将直放站增益调节为最小增益并重复步骤5。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带外抑制1.1.22.2.2.1定义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带外抑制是指直放站对偏离cdma2000指配频率有效占用频段范围以外的信号的抑制能力。2.2.1.1指标要求表21带外抑制的指标要求测试项目指标要求前向反向带外抑制每信道(针对选频设备)偏离cdma指配频率≥1.98MHz:≤-44dBc和≤-17dBm/30kHz偏离cdma指配频率≥1.98MHz:≤-38dBc和≤-13dBm/30kHz每频段(针对选带设备)偏离工作频段边缘≥2.5MHz:≤-40dBc和≤-13dBm/30kHz偏离工作频段边缘≥2.5MHz:≤-40dBc和≤-13dBm/30kHz偏离工作频段边缘≥10MHz:≤-60dBc和≤-33dBm/30kHz偏离工作频段边缘≥10MHz:≤-60dBc和≤-33dBm/30kHz注:对于与基站通过有线直接耦合方式的直放站前向链路不做要求。2.2.1.2测量方法1.按图2-8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带外抑制)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带外抑制);CW信号发生器直放站衰减器频谱分析仪图28带外抑制测量3.将CW信号发生器的频率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带范围内的中心cdma指配频率,输出电平设置为Linmax;4.将直放站的增益调节为最大增益;5.用频谱分析仪测量直放站的输出功率并记录;6.按表2-1的规定将CW信号发生器的频率设置为偏离cdma指配频率(或工作频带边缘)的频率处,输出电平仍为Linmax;7.用频谱分析仪测量直放站的输出功率并记录;8.带外抑制为步骤5中记录的直放站的输出功率与步骤7中记录的直放站的输出功率的差值;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2.2.1杂散辐射1.1.12.2.1.1定义杂散辐射是指带外的由谐波辐射、寄生辐射、互调产物及频率转移产物等产生的非期望辐射。2.2.1.2指标要求表22杂散辐射的指标要求测试项目指标要求杂散发射工作频带内≤-15dBm/30kHz工作频带外(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9-150kHz:-36dBm/1kHz150kHz-30MHz:-36dBm/10kHz30MHz-1GHz:-36dBm/100kHz(不包含806-821MHz、885-915MHz和930-960MHz频段)1-12.75GHz:-30dBm/1MHz(不包含1.71-1.92GHz和3.4-3.53GHz频段)885-915MHz:-67dBm/100kHz(有效值)806-821MHz:-67dBm/100kHz(有效值)Note1930-960MHz:-47dBm/100kHz(峰值)1.71-1.92GHz:-47dBm/100kHz(峰值)3.4-3.53GHz:-47dBm/100kHz(峰值)发射工作频带两边各加上1.0MHz外的杂散发射-22dBm/100kHz(有效值)Note1:支持821MHz-835MHz/866MHz-880MHz工作频段设备不要求。2.2.1.3测量方法1.按图2-9所示连接测试系统:cdma2000信号发生器1待测直放站衰减器频谱分析仪cdma2000信号发生器2合路器同步触发时钟图29杂散发射测量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杂散辐射)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杂散辐射):1.对于支持3载波以下(含3载波)的直放站、干线放大器,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3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2.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3.设置cdma2000信号发生器合路后的总电平为Linmax,使直放站输出功率达到最大值;4.用频谱分析仪测量杂散发射,其设置按表2-2的要求;5.对于支持4载波以上(含4载波)的直放站,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4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重复步骤4、5、6;6.对于支持4载波以上(含4载波)的直放站,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5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重复步骤4、5、6。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波形质量因数1.1.12.2.1.1定义波形质量因数是指实际波形与理想波形之间的归一化相关功率。2.2.1.2指标要求前向波形质量因数ρ>0.950;反向波形质量因数ρ>0.960。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0所示连接测试系统;cdma2000信号发生器待测直放站衰减器波形分析仪同步触发时钟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图210波形质量因数测量1.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波形质量系数〕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波形质量系数);2.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输出信号为测试模式1规定的信号;3.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4.cdma信号发生器的电平设置为Linmax5.用波形分析仪测量波形质量因数。6.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输出信号为测试模式2规定的信号,重复步骤4-6。2.2.1邻信道功率比(ACPR)1.1.12.2.1.1定义邻信道功率比(ACPR)是指邻频率信道(或偏移量)的平均功率和发射频率信道的平均功率之比,用来衡量邻频率信道中的干扰量。2.2.1.2指标要求前向链路ACPR:750kHz≤-45dBc/30kHz,1.98MHz≤-60dBc/30kHz;反向链路ACPR:750kHz≤-42dBc/30kHz,1.98MHz≤-54dBc/30kHz。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ACPR〕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ACPR);3.对于支持3载波以下(含3载波)的直放站、干线放大器,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3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4.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无线直放站反向链路增益超过80dB时,设置为80dB);5.设置cdma2000信号发生器合路后的总电平为(Linmax+5dB),使直放站输出功率达到最大值;6.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分别测量各个载波的ACPR值,;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对于支持4载波以上(含4载波)的直放站,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4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重复步骤4、5,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分别测量37信道低端和242信道高端ACPR值;2.对于支持4载波以上(含4载波)的直放站,还应考虑最恶劣的应用场景,即将cdma2000信号发生器设置为测试模式5的信号,一个信号发生器出1X信号,另一个信号发生器出DO信号,重复步骤4、5,用cdma2000信号分析仪分别测量78信道低端和283信道高端的ACPR值。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输出互调1.1.12.2.1.1定义输出互调是指在直放站输出端口输入一个比期望信号电平低30dB的cdma2000调制信号时的互调产物。2.2.1.2指标要求不超过2.2.10.节的指标要求。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1所示连接测试系统;cdma2000信号发生器2衰减器cdma2000信号发生器1待测直放站衰减器频谱分析仪图211输出互调的测试2.连接cdma2000信号发生器至直放站的输入端口,另一cdma2000信号发生器通过环形器的正向连接至直放站的输出端口;3.设置直放站的增益为最大;4.设置cdma2000信号发生器1的频率为直放站的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频率,设置信号发生器2生成偏离信号发生器1频率±1.25MHz、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2.5MHz和±3.75MHz但应在cdma2000前向链路频段上的信号;1.直放站输入端的cdma2000信号发生器1调节电平使直放站的输出功率达到厂家标称的最大值;2.直放站输出端的cdma2000信号发生器2调节电平使其比厂家标称的最大输出功率低30dB;3.设置仪表探测模式为:均方根;4.测试所有的三阶和五阶交调产物。注:该项目只适用于前向链路。2.2.1互调衰减1.1.12.2.1.1定义当以工作频带内的两个信号输入直放站后,由于直放站的非线性而在其输出端口产生互调产物,互调衰减是指对这些互调产物的抑制能力。2.2.1.2指标要求互调衰减的指标见下表:表23互调衰减指标要求测试项目指标要求互调衰减工作频带内≤-45dBc/30kHz工作频带外(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9kHz-1GHz(含1GHz):-36dBm/30kHz1GHz-12.75GHz:-30dBm/30kHz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2所示连接测试系统:图212互调衰减测量2.关闭反向链路(测量前向互调衰减)或关闭前向链路(测量反向互调衰减);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将CW信号发生器1的频率设置为该直放站工作频带范围内的中心cdma指配频率,将CW信号发生器2的频率设置为比该直放站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中心cdma指配频率高1.23MHz;2.设置直放站增益为最大;3.同时调节CW信号发生器l和2的输出电平(两信号发生器的输出电平相等),直至直放站达到最大输出功率值;4.用频谱分析仪测量互调产物,其设置按表2-3的要求。注:对于无线移频直放站应对近端单元和远端单元分别测量。2.2.1整机效率1.1.12.2.1.1定义整机效率是指整机的信号输出功率与整机的功耗之间的比值。2.2.1.2指标要求对20W(含20W)以上的直放站,整机效率应不低于10%;对20W以下的直放站,应符合厂家声明值。2.2.1.3测量方法1.按图2-13所示连接测试系统;cdma2000信号发生器功耗测试仪待测直放站衰减器频谱分析仪电源图213整机效率测量2.打开设备的前向、反向链路;3.设置cdma2000信号发生器为测试模式1的信号,将信号发生器的频率设置为前向链路工作频带范围内的中心频率;4.设置直放站的前向、反向链路增益为最大;5.调节cdma2000信号发生器的电平为Lin_max,使得直放站的前向链路输出功率为厂家标称的最大输出功率,反向链路仅考虑静态功耗;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读取功耗测试仪上显示的功耗值作为最大输出功率时的整机功耗值;2.用整机标称的最大输出功率除以最大输出功率时的整机功耗值,求得整机效率。2.1网管接口技术要求cdma2000直放站网管接口技术要求参考CCSA《800MHz/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网管接口技术要求(报批稿)》,并在设备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认证报告。2.2光器件指标要求1.21.32.4.1光输出功率1.21.31.3.12.4.1.1定义光输出功率为近端机或远端机的光接口光输出功率。2.4.1.2指标要求光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1dBm。2.4.2光接收灵敏度1.3.22.4.2.1定义正常工作条件下,近端机或远端机光接口的光接收功率的最低门限。2.4.2.2指标要求光接收灵敏度小于或等于-10dBm。2.3运行环境要求1.42.5.1室内型直放站室内型直放站应满足的工作环境要求:1.工作环境温度:0℃~45℃;2.工作环境湿度:15%~85%;3.气压:70-106kPa;4.防护等级:防水防尘性能符合IP20标准;5.防震性能:满足IEC/EN60068-2-57和MIIYD5083-2005要求;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支持挂墙和落地安装,落地安装时可采用立架或其他类型的支架。2.5.1室外型直放站室外型直放站应满足的工作环境要求:1.工作环境温度:-40℃~+55℃(I型),-25℃~+55℃(II型);2.工作环境湿度:5%~98%;3.大气压:70-106kPa;4.防护等级:防水防尘性能符合IP55标准;5.防震性能:满足IEC/EN60068-2-57和MIIYD5083-2005要求。6.支持抱杆、挂墙或落地安装,落地安装时可采用立架或其他类型的支架。2.1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可用度:≥99.999%;MTBF(Meantimebetweensystemfailures):≥100,000h;MTTR(Meantimetorepair):≤0.5h(包括检测故障到恢复提供正常业务);中断服务时间:≤5分钟/年。2.2电源和接地要求1.51.62.7.1直流电源电压要求直放站支持-48V或+24V直流供电,且在如下电源性能范围内正常工作,见下表:表24直放站直流电源要求项目/电源种类直流电源(DC)标称值(V)+24V电压波动范围(V)22V~28V项目/电源种类直流电源(DC)标称值(V)-48V电压波动范围(V)-40V~-57V2.7.2交流电源电压要求直放站在不具备直流电源条件下,应在下述交流电源性能范围内正常工作,见下表: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表25直放站交流电源要求项目/电源种类交流电源(AC)标称值(V/Hz)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V)176~264V频率波动范围(Hz)45~65Hz所有直放站都配有主电源的开/关,并放在机架中易于触摸到的地方。2.1电磁兼容能力直放站电磁兼容能力应符合YD1169.2-2001《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试方法第二部分:基站及辅助设备》。2.2安全要求1.71.82.9.1接地导体电阻和连接电阻接地导体电阻和连接电阻的要求见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2.6节的规定。2.9.2抗电强度1.41.51.61.71.81.8.11.8.22.9.2.1电源电路的抗电强度电源电路的抗电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5.2节的规定。2.9.2.2通信口的抗电强度通信口的抗电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6节的规定。2.9.3接触电流1.8.32.9.3.1电源电路的接触电流电源电路的接触电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5.1节的规定。最大接触电流应小于等于3.5mA(r.m.s)。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2.9.3.1通信口的接触电流通信口的接触电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5.1节的规定。每个通信口与其它零部件之间的最大接触电流应小于等于0.25mA(r.m.s)。2.1直放站测试说明本节说明直放站测试的信号源配置及测试模式,关于各项性能指标的具体测试方法如2.2节所述。1.92.10.1cdma2000信号源配置1X信号:信号源为9ChannelForward,信道配置如下:CH1PilotCH2PagingCH3-CH8TrafficCH9SyncDO信号:测量前向链路时信号源Pilot信道和MAC信道全部配置,Date以3072kbps(物理层分组包长度5120、最大时隙数1),采用16QAM调制信号。测量反向链路时信号源以1843.2kbps、采用E4E2(长度为4的Walsh码,8PSK调制方式)数据包格式的调制信号。2.10.2测试模式测试模式1:cdma2000单载波,1个1X信号,频率范围:前向链路870~880MHz,反向链路825~835MHz。测试模式2:cdma2000单载波,1个DO信号,频率范围:前向链路870~880MHz,反向链路825~835MHz。测试模式3: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cdma20003载波,2个1X信号,1个DO信号,DO信道号37,1X信道号分别为201和283,信号发生器信号联合峰均比设置为8dB;测试模式4:(仅限于B型多载波设备—4载波及以上)cdma20006载波,3个1X信号,3个DO信号,DO信道号分别为37、78和119,1X信道号分别为160、201和242,信号发生器信号联合峰均比设置为10dB;测试模式5:(仅限于B型多载波设备—4载波及以上)cdma20006载波,3个1X信号,3个DO信号,DO信道号分别为78、119和160,1X信道号分别为201、242和283,信号发生器信号联合峰均比设置为10dB。1.绿色环保要求1.应标设备的污染控制是否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令)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张贴相关标识。2.要求应答开始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时间。3.要求详细叙述投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措施。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标志、包装和贮存4.1标志产品应有产品标识和外包装标志。1.产品标志产品上应有铭牌,其基本内容为: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制造日期、频段、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应具备与产品相关的主要性能指标。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第二章的有关规定。4.2包装1.包装要求的基本内容应符合GB/T3873-1983中2.3.1和2.3.2的规定,且必须满足箱体从距地1米高处坠地后内装设备无损伤。2.产品随带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装箱单、附件清单、安装图、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4.3贮存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周围空气中无酸性、碱性及其他腐蚀性气体且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存期限不超过两年。若存放期超过两年需重新测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供货。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货物检测、验收及保修5.1总体要求1.卖方须提供直放站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卖方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等。2.卖方应提供一年至少一次的巡检工作。5.2设备供货周期本工程设备供货周期要求在接到买方订单或合同设备清单小签后15日内,卖方将所有的直放站设备、安装材料全部正式提交给甲方,并负责运抵本工程中的现场。5.3买方厂验1.采用买方派遣相关专家到卖方生产场地对合同货物进行不定期突击抽检的方式进行出厂检验。2.买方厂验人员随机抽取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范围包括产品的100%检验指标和抽样检验指标,检验方式遵循本技术规范书要求。3.直放站设备的性能、规格等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附表及应答的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交该产品出厂原始测试记录。买方有权查验卖方原材料进货发票和采购合同等相关凭证。买方可对抽检设备进行检查或试验。4.若厂验不合格,合同设备不能出厂,由此引起的延误由卖方负责。同时,买方有权增加抽检比例、范围或频次,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5.买方每年对卖方突击抽检次数正常情况下不超过2次,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人员不超过5人。6.卖方需负担厂验环境、样品、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参考数据、材料及买方厂验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并按合同报价向买方收取厂验费用。往返厂验所在地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买方自行负责。7.要求卖方在报价表中填报厂验每人•天单价。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5.1出厂检验卖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合同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本合同技术规范书及技术建议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卖方应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生产产品进行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并应对依据合同所交付的合同设备向买方提供相关的出厂检验单、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等。出厂检验内容分100%检验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在完成100%检验项目合格后的产品上进行。出厂检验单分为两类:Ø对于直放站的100%检验项目,卖方可以自行定义该部分检验项目的出厂检验单格式,但卖方检验过程应按附件规定的100%检验项目和对应的检测方式进行,检验结果作为卖方的出厂必备资料,在每件产品的包装中单独提供。对于直放站的抽样检验项目,卖方应按照买方到货地点的不同,按批次统一出具一份出厂检验单。出厂检验单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抽样检验的出厂检验单只需体现该批次货物中被抽检的货品,并将每个货品抽样检测结果和其产品标识号一一对应。5.2到货开箱检验1.对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的开箱检验将在买方现场进行。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应尽快确认。卖方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买方开箱检验。2.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并送至买方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4.如检验不合格,卖方应负责于7日内自费进行更换,再次检验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买方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卖方所接受。2.如由此导致无法对系统进行顺利调测与开通,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3.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5.1工程服务卖方应根据中国电信所属购买方的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安装调测服务(交钥匙工程)”、“督导服务”等二种工程服务方式中的一种。二种工程服务方式的具体内容如下:5.6.1安装调测服务(交钥匙工程)1.分工界面(1)卖方负责直放站系统的安装、系统调测和联网调测。(2)买方负责提供直放站的装机条件,局内及与现有其它局之间的测试条件。(3)卖方须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提供全套设备软硬件、安装材料、专用工具、安装手册和安装图,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测、网络的调整优化。(4)卖方负责提供安装、调测所需的全部仪表及工具。(5)卖方必须按中国电信相关规范中的要求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2.工程安装调测要求(1)卖方应提前提供参加产品安装调测的人员名单、工作时间和安装调测方案,参加设备安装调测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卖方应确保设备安装符合产品安装规范,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要求。(3)卖方负责对设备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要求。测试记录需全部移交给中国电信,经中国电信同意可做为验收依据。请卖方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5.6.2督导服务1.分工界面买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及系统调测,卖方负责对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进行督导。2.工程督导要求(1)卖方应提前提供参加督导的人员名单,参加督导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卖方应对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指导。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安装正确,符合产品安装规范,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对施工文件签名确认,经中国电信同意后可作为验收依据。(3)卖方应对系统调测提供技术指导。应指导调测人员按调测标准进行各项指标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要求。并对测试记录签名确认,经中国电信同意可作为验收依据。请卖方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5.1初验1.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并运行稳定10个工作日后,买方代表对合同设备进行初步验收。2.如初步验收测试结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有关规定,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3.如合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初验,卖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初步验收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初步验收测试由卖方负担费用。5.2试运行1.“初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开始为期6个月的设备试运行。2.试运行应表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中卖方的承诺和担保。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卖方责任造成的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点,卖方负责自负费用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合同设备达到卖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功能和性能,同时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2.试运行期间出现的直放站设备故障,卖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设备无故障运行,并交给买方详细的故障处理分析报告。该报告将视为试运行期间的统计报告,作为日后确定是否结束试运行的依据之一。3.如果由于卖方合同设备原因b引起发生重大通信故障,则试运行期将自故障排除恢复正常设备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5.1终验1.最终验收测试在试运行期届满时进行。2.如果合同设备所有性能和系统指标均与本技术规范书相符,双方签署终验证书。3.如果合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终验,卖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最终验收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最终验收测试由卖方负担费用。由于再次终验造成的买方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赔偿。4.如果合同设备因卖方原因在第二次终验测试时仍未能通过验收,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卖方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卖方应就因终验失败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5.在最终验收测试合格之前,因卖方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维修及往返买方现场的费用、运输及保险费将由卖方承担。6.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合格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责任。5.2保修1.卖方所提供本协议设备的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2.在保修期内,卖方应提供以下服务:n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卖方的技术支持部门应在中国境内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7×24小时响应服务。n在保修期内,如果因为卖方有缺陷的设计和生产造成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采购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替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并运送至设备运行现场,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的12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期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n在保修期内,为了对协议设备进行维护,卖方应在保修期内对出现故障部分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卖方应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30日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免费运至设备运行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买方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但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n保修期内的一般性通信故障,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n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大通信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交通条件允许情况下12小时内恢复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重大通信故障,卖方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买方的损失承担责任。n在保修期内,如果卖方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卖方应积极向买方推广。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对于增加硬件或合同设备功能所做的技术改进,具体费用问题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n每月的服务响应及时率和故障修复及时率不小于95%。n每次维护、修理和抢修任务完成后,卖方应当场向当地分公司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并取得认可,该报告将作为分公司对卖方的工作的评估依据。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n设备在维修后2周内不能出现同样故障的重复维修。n卖方应提供对设备和系统的调测、软件升级、故障处理、维修、更换和一年一次的现场巡检,巡检数量按供货量的20%。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客户回访,并向买方提交书面巡检报告。n卖方应在各省建立稳定可靠的维护队伍和维护保障运作体系,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人员、维修工具和车辆,并向买方及其所属分公司提交上述证明文件。n卖方应对其提供的直放站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并根据直放站产品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进行随时更新,买方及其所属分公司有权共享该档案并作随时检查。n卖方在向买方提供各项服务内容时,原则上应自行提供各种仪表、工具,买方在自身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可以提供适当便利。n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应买方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买方指定地点待命。在自然灾害易发期间(台风、雨季)成立应急机构,主动纳入买方抢险组织统一调度。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如卖方有阻挠或消极不作为行为,买方有权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向卖方追究责任。n因买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直放站设备产品损坏不在卖方保修范围之内。1.保修期满后,卖方应提供以下服务:n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8年内,无论卖方/生产厂商自身是否决定停止生产本合同设备,卖方/生产厂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并不得高于本合同成交价的价格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买方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卖方和买方将就另外订购的条件以及优惠价格达成共识。n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8年之内,卖方保证其维修中心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n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重大通信故障,卖方将尽全力帮助买方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n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在买方要求下,卖方承诺将派遣其专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1.在保修期满后,卖方应根据与买方所属分公司签定的维保协议及报价,提供以下服务:n卖方必须在与买方所属分公司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向买方分公司提供已过保修期的各型号直放站设备产品模块总数不少于2%的备件模块。n卖方拥有备件模块的所有权,买方拥有备件模块的使用权;卖方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时,不得挪用、借调备件模块。n买卖双方每季度对库存在买方的备件模块进行清点,对于其中已经损坏的模块,卖方应在双方确认后一周内予以修复和更新;对于因买方已经改变备件性质而使用或遗失的模块,卖方应在双方确认后一周内予以补齐,买方应按照招标价或双方最后一次购销合同的成交价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模块购置费用。n直放站设备产品的年维保费用包含了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要求完成所有故障抢修、技术保障以及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所有设备、零配件费用、人工费用和其他因卖方为提高直放站设备产品的运行维护性能而支出的费用(含产品的所有附件及产品机架内的所有附件)。n对于卖方在与买方所属分公司对直放站设备产品进行具体协议实施前的移交点验中发现并提出的,明显影响直放站设备产品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缺陷,买方有责任进行整改并负责整改费用;对于卖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要求,买方未予实施,因此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可不承担责任。n卖方承担直放站设备产品服务的范围一般以其正在现网运行的区域为限,具体的模块数量,由卖方与买方所属分公司点验确认后,在具体的服务协议中最终确定。2.卖方应说明所投标直放站设备产品的使用寿命(年)。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若卖方可提供其他保修服务内容,请补充列出。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培训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卖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直放站产品安装及其注意事项、系统测试、网优测试、常规故障处理及维护等。技术培训:对直放站产品的基本原理、性能等进行培训,并安排实验对产品进行调测。由卖方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课程等)和报价,由买方确认。卖方需负担培训场地、设备、培训材料及买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和交通,并按合同报价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往返技术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买方自行负责。43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1.附件7.1出厂检验说明卖方应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生产产品进行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分100%检验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在完成100%检验项目合格后的产品上进行。7.2出厂检验单直放站产品的抽样检验应符合GB/T2828.1-2003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平Ⅱ、接受质量限(AQL)2.5的抽样方案。Ø检验批合格判定:按照本技术规范书对直放站性能的规定,若交验批符合则判定为检验合格;若交验批不符合则判定为检验不合格。Ø检验不合格的处理:若出厂检验不合格,应将整批产品按不合格项目进行100%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可再次提交重验,重验应采用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方案为:加严检验、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平II、接受质量限(AQL)1.5。若重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不合格。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相关的出厂检验单。直放站出厂检验单分为两部分:Ø100%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单直放站的100%检验项目作为必检项,卖方可以自己定义该部分检验项目的出厂检验单格式,但卖方检验过程应按附件规定的100%检验项目和对应的检测方式进行,检验结果作为卖方的出厂必备资料,在每个出厂器件包装中单独提供。100%检验项目及指标要求如表7-1所示。表71直放站100%检验项目无线/光纤直放站100%检验(必检)项目100%检验(必检)项目参考指标要求工作频率范围(MHz)825MHz~835MHz;870MHz~880MHz;输出功率(dBm)额定功率+2/-1dB增益(dB)光纤直放站:≥50dB(标称最大输出功率≤33dBm时)46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55dB(标称最大输出功率>33dBm时),无线直放站:≥85dB最大增益变化范围应在厂家声明值的±3dB之内自动电平控制ALC输入电平增加小于等于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输入电平增加大于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或关闭。增益调节范围(dB)≥25(室外型)或厂家声明值(室内型)带内波动(dB)≤3增益调整误差增益调节步长1dB增益调节步长误差±ldB/步长调节范围内总误差≤±1.5dB(大于20dB);≤±1dB(0-20dB)互调衰减工作频带内≤-45dBc/30KHz带外抑制△f≥2.5MHz≤-40dBc和≤-13dBm/30kHz△f≥10MHz≤-60dBc和≤-33dBm/30kHzACPR反向:△f≥750KHz≤-42dBc/30KHz反向:△f≥1.98MHz≤-54dBc/30KHz前向:△f≥750KHz≤-45dBc/30KHz前向:△f≥1.98MHz≤-60dBc/30KHz杂散发射工作频带内≤-15dBm/30KHz发射工作频带两边各加上1.0MHz外的杂散发射-22dBm/100kHz(有效值)波形质量因素前向:>0.950反向:>0.960频率误差(ppm)≤±0.05噪声系数(dB)室外型:上行:≤5dB,下行:≤5dB(最大增益时),≤10dB(最小增益时)。室内型:上行:≤6dB,下行:≤6dB(最大增益时),≤10dB(最小增益时)。驻波比VSWR≤1.4传输时延(μs)≤5.0Ø抽样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单46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直放站抽样检验所对应的出厂检验单应按照买方到货地点的不同,按批次统一出具一份出厂检验单。出厂检验单的格式应符合表7-2规定的形式和内容。抽样检验的出厂检验单只需体现该批次货物中被抽检的货品,并将每个货品检测结果和其产品标识号一一对应。46
中国电信2011年直放站产品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表72直放站抽检项目出厂检验单无线/光纤直放站抽检项目出厂检验单产品标识号产品型号抽检项目及指标要求互调衰减杂散发射整机效率光输出功率(设备是光纤直放站填写)备注工作频带外工作频带外工作频带外(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9KHz~150KHz150KHz~30MHz30MHz~1GHz1GHz~12.75GHz806~821MHz885~915MHz930-960MHz1.71-1.92GHz3.4-3.53GHz9KHz~1GHz:≤-36dBm/30kHz1~12.75GHz:≤:-30dBm/30kHz≤-36dBm/1KHz(峰值)≤-36dBm/10KHz(峰值)≤-36dBm/100KHz(峰值)≤-36dBm/1MHz(峰值)≤-47dBm/100KHz(有效值)≤-47dBm/100KHz(峰值)20W(含20W):不低于10%;20W以下:厂家声明光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1dBm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