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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特区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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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起草工作组二O一四年四月I 目录1工作简况...............................................................................................................11.1任务来源.........................................................................................................11.2工作过程.........................................................................................................12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22.1编制原则.........................................................................................................22.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33主要内容的分析与综述报告................................................................................33.1行业概况.........................................................................................................33.2规范制定的意义.............................................................................................43.3国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黏剂标准状况...............................................53.3.1国内要求..............................................................................................53.3.2国外要求............................................................................................123.4本标准内容说明...........................................................................................163.4.1标准适用范围....................................................................................163.4.2标准结构框架....................................................................................173.4.3术语和定义........................................................................................173.4.4技术要求指标的确定.........................................................................173.4.5检验方法............................................................................................253.4.6其他....................................................................................................26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26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26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267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27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27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27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28参考资料.................................................................................................................28II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为削减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印发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深府办[2013]24号)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5月下达2013年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有害物质限量》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牵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参与起草。接收任务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2013年5月立项牵头起草深圳市技术规范,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参与标准的主要技术编制工作。1.2工作过程为使制定的这技术规范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规范起草工作组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工作过程包括:2013年5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接到技术规范制订任务后,开展了技术规范的前期调研工作,查询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环境标志要求文件,并与相关专家和企业座谈了解目前深圳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发展现状。2013年6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规范编制会议,确定标准框架,在设立技术要求指标时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参考较为严格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同时借鉴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地方标准,形成规范文本及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2013年7月25日,由市人居环境委邀请市有关部门、行业内专家以及企业代表参加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会议,对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论证,对技术规范的管控范围、限量指标以及实施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提出多项修改意1 见。会后标准起草小组对会议上提出的各项意见,咨询相关专家后形成了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函审的征求意见稿。2013年10月,将技术规范的函审征求意见稿发函给25家单位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并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截止2014年1月13日,共收到7家机构提出的27条意见,工作组经过认真讨论,采纳和部分采纳了其中20条意见,采纳率为74%,具体修改情况见《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形成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编制说明的送审稿。2014年3月底,收到粤环[2014]12号文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年~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中规定第二条第(六)点规定“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或低挥发性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黏剂”,因此将胶黏剂纳入本特区规范的管控范围。于2014年3月至4月对国内及香港地区的胶黏剂相关标准进行研究,并与胶黏剂生产企业了解目前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所用胶黏剂的类型和特点,制定《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2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2.1编制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根据,积极借鉴国内先进标准,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规范性”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u科学性标准的制定前,标准起草小组首先搜集了国内外先进标准和研究报告,调查了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的行业概况、限量要求和检测数据等,掌握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u先进性2 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查阅了国际国内各方对于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资料和科研论文,并在制定过程中多次与行业内专家进行了咨询和讨论,确保了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的先进性。u可行性标准的制定应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本标准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业的现状,并多次与企业代表就限量要求进行讨论,保证了标准的可行性。u规范性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参照了国内相关标准的编写习惯,保证了标准的规范性。2.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本规范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依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中29条强化建筑行业排放控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建筑装饰装修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特区技术规范,并以市政府名义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年~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粤环[2014]12号)第二条第(六)点规定“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或低挥发性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黏剂”,因此将胶黏剂纳入本特区规范的管控范围。3主要内容的分析与综述报告3.1行业概况随着房地产和建筑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涂料消费国,且年产量已超过1000万吨,其中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占60%。深圳市地处国内三大涂料生产基地之一的珠三角地区,据统计,2012年深圳共拥有涂料企业近百家,主要分布在龙岗区、宝安区和南山区。产量最大的产品是水性涂料、粉末涂3 料、醇酸树脂漆、酚醛树脂漆、高固体分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低污染的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以及辐射固化涂料已成为涂料技术的发展方向。水性涂料相比于其他低污染涂料,由于具有可实现技术途径多、应用面广、安全、施工相对简单而成为首选品种,更为广大涂料科技人员关注和涂料用户的青睐,近来在我国已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据调查,目前所使用的内墙漆,除了少量劣质产品外,水性漆的使用已经基本达到100%。在外墙漆中,水性漆所占比例约80%-90%,油性漆所占比例约为10-20%。油性外墙涂料在对基材保护性能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氟碳涂料,由于深圳地处沿海,空气盐分相对较高,对建筑的腐蚀性较强,氟碳树脂中的C-F键的超高键能使得其具有很强的防腐蚀性能和超长耐候性从而能够对建筑物起到保护作用。其中水性氟碳涂料用于混凝土的技术已成熟,但用于钢结构(如桥梁)的氟碳涂料尚未能实现水性化。目前水性木器漆所占比例约为10%,油性木器漆所占比例约为90%。水性木器漆的硬度比油性漆略软,但对于家具装饰来说影响不大,可通过加强执法或强化宣传等方式加大水性木器漆的使用比例。近年来胶黏剂产品也在向着环保方向发展,目前最常见的环保型胶黏剂包括热熔型胶黏剂、无溶剂型胶黏剂和水基型胶黏剂。而目前常用的建筑装饰装修胶黏剂的聚氨酯类已完成水性化,而部分氯丁橡胶胶黏剂和SBS胶黏剂还没有普及水性化,但已在很多大型厂商内部开展研发,预计1-2年内会完成水性化替代。3.2规范制定的意义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是环境大气中臭氧生成的前体物,是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原因,对大气能见度下降和雾霾形成有重要影响,加强VOC的污染控制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要趋势。建筑装饰装修涂料是环境大气VOC的重要排放来源,其中溶剂型涂料和胶黏剂尤为严重。溶剂型涂料经涂装、干燥等工艺后,油漆中的固态物最终附着在家具表层形成涂膜,而大量的有机溶剂(如天那水)则挥发至大气形成VOC污染物。经研究,在我市PM2.5化学组分平均消光组成中,VOC物质的消光贡献率最大,高达46%。据估算,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使用等过程所释放的VOC高达2万吨/年,约占我市VOC溶剂使用重点行业排放量的10%,是继家具制造4 后的第二大VOC排放源。另一方面来说,内墙涂料、木器涂料和胶黏剂由于大量用于室内环境中,其中含有的苯系物、醇醚类化合物和卤代烃等对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危害。挥发性有机物并非单一的化合物,各化合物之间的相加、相乘作用不够清楚,因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有所变化。大体的危害如下: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无力、胸闷等症状;感觉性刺激,嗅味不舒适,刺激上呼吸道及皮肤;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怀疑性危害:局部组织炎症反应、过敏反应、神经毒性作用。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源头控制是建筑装饰装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唯一有效途径。建筑装饰装修VOC排放具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在空间上它属于典型的面源或体源污染,无法集中收集处理;另一方面,在时间上它具有累加效应,装饰装修工程普遍存在的“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的模式意味着污染物的持续排放。目前,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国家强制标准的限量值和国外及国内先进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深圳市创建绿色城市的环境发展要求。深圳市人居委从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角度出发,提出制定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和胶黏剂限量要求的深圳市技术规范,对削减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有着重要意义。3.3国内外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黏剂标准状况本部分总结了国内外现有关于建筑装饰装修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生态产品标准等。3.3.1国内要求我国新修订的GB18582-2008《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标准,其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见表1和表2。5 表1我国墙面涂料强制性要求内墙涂料水性外墙涂料溶剂型外墙涂料项目面漆腻子底漆面漆腻子色漆清漆闪光漆挥发性有机物/g/L12015g/kg12015015g/kg680700760苯、甲苯、乙苯、二40300———甲苯总和/mg/kg苯:0.3游离甲醛/mg/kg100100—游离二异氰酸酯——0.4(TDI、HDI)总和乙二醇醚及醚酯总—0.03%和铅Pb901000可溶性重金镉Cd75100属/mg/kg铬Cr601000(六价铬)汞Hg601000表2我国木器涂料强制性要求水性木器漆溶剂型木器涂料项目涂聚氨酯类涂料硝基类涂醇酸类涂腻子腻子料面漆底漆料料光泽(60°)≥80,580挥发性有机物/g/L30060g/kg670720500550光泽(60°)<80,580苯含量/%—0.3苯、甲苯、乙苯、二3003030530甲苯总和/mg/kg游离甲醛/mg/kg100—游离二异氰酸酯—0.4——0.4(限聚氨酯类)(TDI、HDI)总和甲醇/%——0.3—0.3(限硝基类)6 卤代烃/%—0.1乙二醇醚及醚酯含300—量总和/mg/kg铅Pb9090可溶性镉Cd7575重金属铬Cr6060/mg/kg汞Hg6060此外,有两个相关标准对涂料中有害物质进行了限量,GB/T23994-2009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物质元素限量,按照不同产品类别进行限量要求,其中A类为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涂料产品;B类为直接与食品接触以外的涂料产品,这里适于B类产品的标准,具体见表3。表3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限量要求项目GB/T23994-2009(B类)铅(Pb)90可溶性重金属/镉(Cd)75mg/kg铬(Cr)60汞(Hg)60在防水涂料和防腐涂料国家标准中没有对有害物质限量进行要求,但行业标准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各种类型防水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了要求,其中质量等级分为了A级与B级,具体要求见表4。表4行标中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序水性反应型溶剂型项目号ABABB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8012050200750(VOC)/g/L2游离甲醛/mg/kg100200———3苯、甲苯、乙苯和二甲0.3苯:0.2;甲苯、苯:0.2;甲苯、乙苯:0.2;甲苯、7 苯总和/g/kg乙苯和二甲苯:1苯和二甲苯:5乙苯和二甲苯:54氨/mg/kg5001000———游离二异氰酸酯(TDI、5——37—HDI)总和/g/kg铅Pb909090可溶性重镉Cd7575756金属铬Cr606060/mg/kg汞Hg606060此外2011-2012年广东省还发布了多项水性防腐涂料的地方标准,包括DB44/T870-2011《水性丙烯酸防腐涂料》、DB44/T1024-2012《水性环氧防腐涂料(双组份)》和DB44/T1106-2012《水性聚氨酯防腐涂料(双组分)》,对部分有害物质限量有所规定,见表5。表5省标中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水性丙烯酸水性环氧防腐水性聚氨酯序项目防腐涂料涂料(双组份)防腐涂料(双号组份)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3002501002游离甲醛/mg/kg———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3——300/mg/kg铅Pb909090可溶性重金属镉Cd7575754/mg/kg铬Cr606060汞Hg606060此外,环境标志产品也发布了关于水性涂料、防水涂料和溶剂型木器涂料的标准,分别为HJ/T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和HJ/T414-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中HJ/T201-2005要求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8 包括邻苯二甲酸酯、乙二醇醚、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HJ457-2009要求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包括乙二醇醚及其酯类(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酯二辛脂(DOP)、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二元胺(乙二胺、丙二胺、丁二胺、己二胺)、表面活性剂(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酮类(3,3,5-三甲基-2-环己烯基-1-酮(异佛尔酮))和有机溶剂(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烷、四氯化碳、正己烷)其限量值见表4。近期启动了HJ201的修订计划,在送审稿中提出了新的限量要求,包括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HJ/T414-2007规定的不得人为添加的包括乙二醇醚及其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烷烃类、酮类、卤代烃类、芳香烃类和醇类,有害物质限量分别见表6、表7、表8和表9。表6环境标志产品水性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水性木器腻子(粉双组份聚单组份丙烯酸漆、水性防内墙涂外墙涂墙体用合物水泥产品种类腐涂料、水状、膏酯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料料底漆性防水涂料状)(液料)防水涂料等产品挥发性有机80g/L150g/L80g/L250g/L10g/kg10g/L10g/L物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5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500——总和/mg/kg甲醛/mg/kg100100100铅/mg/kg909090镉/mg/kg757575铬/mg/kg6060609 汞/mg/kg606060表7新版HJ/T201送审稿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腻子产品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墙面底漆防腐涂料木器涂料(粉、膏)光泽(60)≤10:50内墙:50清漆:200;挥发性有机物/g/L10015010g/kg光泽(60)>10:80外墙:80色漆:150乙二醇及其酯类—100—100100—/mg/kg游离甲醛/mg/kg50100100—卤代烃(以二氯甲烷—500500—计)/mg/kg苯、甲苯、二甲苯、100乙苯的总量/mg/kg铅/mg/kg90镉/mg/kg75铬/mg/kg60汞/mg/kg60表8环境标志产品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挥发固化型反应固化型双组份聚合单组份丙烯酸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环氧防水聚脲防水物水泥防水酯聚合物乳液涂料涂料单组份双组份涂料(液料)防水涂料VOC10g/L10g/L150g/kg50g/kg100g/kg苯/g/kg——0.5苯系溶剂/g/kg——805080游离甲醛/mg/kg100100—游离TDI/%———0.5—0.510 可溶性铅/mg/kg90可溶性镉/mg/kg75可溶性铬/mg/kg60可溶性汞/mg/kg60表9环境标志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硝基类溶聚氨酯类溶剂型涂料项目醇酸类溶剂型涂料剂型涂料面漆底漆光泽(60)≥80:550色漆:450;VOC/g/L700600光泽(60)<80:650清漆:500苯/%0.05甲苯、二甲苯、乙苯/%25255固化剂中游离TDI/%—0.5—甲醇/mg/kg500——可溶性铅/mg/kg90可溶性镉/mg/kg75可溶性铬/mg/kg60可溶性汞/mg/kg60我国目前有2个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用胶黏剂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包括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HJ/T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黏剂》,其各自的限量要求见表10-12。表10我国胶黏剂强制限量要求技术指标溶剂型其他溶剂型溶剂溶剂水性缩水性聚水性聚项目氯丁橡水性橡胶类水SBS胶型聚型其甲醛类乙酸乙氨酯类胶胶黏类胶黏剂性胶黏剂氨酯他胶黏剂烯酯胶黏剂剂黏剂游离甲醛≤0.50≤0.50——≤1.0≤1.0≤1.0—≤1.0/g/kg≤苯/g/kg≤5.0≤5.0≤5.0≤5.0≤0.20≤0.20≤0.20≤0.200.20甲苯+二甲苯≤200≤150≤150≤150≤10≤10≤10≤10≤1011 /g/kg甲苯二异氰酸——10——————酯/g/kg二氯甲烷≤50/g/kg1,2-二氯乙烷/g/kg总量≤—≤50—————1,1,2-二氯乙5.0总量≤烷/g/kg5.0三氯乙烯/g/kg总挥发性有机≤700≤650≤700≤700≤350≤110≤250≤100≤350物/g/L表11环境标志产品胶黏剂限量要求技术指标水性水性其他溶剂环溶剂溶剂缩甲水性聚聚氨项目溶剂水性水性橡胶类水氧树脂橡胶型聚醛类乙酸乙酯类其他丙烯类胶黏剂性胶类类氨酯胶黏烯酯胶黏黏剂剂剂游离甲醛≤≤≤——≤0.1≤0.1≤0.1—≤0.1/g/kg0.500.500.1≤≤苯/g/kg≤2.0≤2.0≤2.0≤0.1≤0.1≤0.1≤0.1≤0.12.00.1甲苯+二甲≤≤≤2.0≤2.0≤2.0≤0.5≤0.5≤0.5≤0.5≤0.5苯/g/kg2.00.5甲苯二异氰≤—————————酸酯/g/kg5.0≤≤≤丙酮/g/kg≤0.75——————0.750.750.75卤代烃(以≤≤二氯甲烷≤2.0≤2.0≤2.0≤0.5≤0.5≤0.5≤0.5≤0.52.00.5计)/g/kg总挥发性有≤≤750≤750≤750≤50≤50≤50≤50≤50≤50机物/g/L7503.3.2国外要求欧美国家出台的有关涂料产品的指令大部分是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进行管控,如欧盟Directive99/13/CE法规、CAAA(美国空气洁净法修正案,1990)12 等。欧盟在2004年出台的装饰涂料指令(CouncilDirective2004/42/EC)对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量要求,其限制过程分两阶段(第一阶段2007.1.1到2009.12.31;第二阶段2010.1.1之后)进行,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是应用GB/T6751-1986的方法进行测试的,限量要求见表12。表12装饰涂料指令中涂料限量要求第一阶段限量(g/L)第二阶段限量(g/L)产品类别水性溶剂型水性溶剂型无光泽内墙涂料(光泽度307540030<25@60°)有光泽内墙涂料(光泽100150400100度>25@60°)外墙矿物基面7545040430室内外木器金属涂料150400130300底漆/封固底漆5045030350单组份涂料/用于地板等特500140600140殊用途的多组分涂料双组份反应的功能涂料(如500140550140地坪专用面漆)色漆150400100100装饰涂料300500200200此外,欧盟在2008年发布了两个指令2009/543/EC建立欧盟颁发室外色漆和清漆生态标签的生态标准和2009/544/EC建立欧盟颁发室内色漆和清漆生态标签的生态标准。其中除可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外的限值见表13,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分别见表14和表15。表13欧盟涂料生态标准VOC外的限量要求项目限量要求挥发性芳香化合物0.1%镉、铅、六价铬、汞、砷、钡(不包括硫酸钡)、硒、锑分别为0.01%13 烷基酚醚(APEO)不得使用异噻唑啉化合物木器涂料0.2%,其他0.05%全氟烷基磺酸盐(PFAS)、全氟羧酸(PFCA)不得使用甲醛0.001%卤化有机溶剂提交含量声明,进行风险评估邻苯二甲酸盐提交含量声明,进行风险评估表14欧盟2009/543/EC中VOC限量要求产品类别VOC限量(g/L,含水)室外矿物质基质墙面涂料40室外木质和金属装饰和保护色漆(包括底漆)90室外装饰性清漆和木材着色剂,包括不透明90室外最小构造木材着色剂75室外用底漆15室外用粘合性底漆15单组份功能涂料100双组份反应的功能涂料(如地坪)100表15欧盟2009/544/EC中VOC限量要求产品类别VOC限量(g/L,含水)室内亚光墙壁/顶棚涂料(光泽度<25@60°)15室内光亮墙壁/顶棚涂料(光泽度>25@60°)60室内木质和金属装饰和保护色漆(包括底漆)90室内装饰性清漆和木材着色剂,包括不透明75室内最小构造木材着色剂75底漆15粘合性底漆15单组份功能涂料100双组份反应的功能涂料(如地坪)10014 装饰性效果涂料90美国GreenSeal协会于2008年发布GS-11美国油漆涂料绿色标识的环境标准,其中规定授予绿色标志的涂料产品中不可人为添加1,2-二氯苯、烷基酚乙烯醚(APEs)、游离甲醛、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和锑的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三苯基锡(TPT)和三丁基锡(TBT)。挥发性芳香化合物总量不超过0.5%,应用GB/T6751-1986方法测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见表16。表16美国GS-11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类型VOC水平(g/L)墙面涂料50非面漆100底漆100地坪漆100防腐涂料250反光墙面涂料50反光天花涂料100日本环境协会生态标准办公室于2012修订了生态标志涂料标准126v2criteriaA-I&K,水性乳液涂料的芳香烃化合物限量为1g/L,其他涂料的芳香烃化合物限量为10g/L;VOC作为配料添加时室内用涂料总量不高于1g/L,室外用涂料总量不高于10g/L;防腐剂应低于0.5%;不可人为添加的物质包括镉、汞、六价铬、铅、砷、锑、三丁基锡、三苯基锡、烷基酚、壬基苯酚、多溴二苯醚、4-辛基苯酚、双酚A、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甲醛、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正十四烷、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乙醛、多溴联苯、短链氯化石蜡2(C10-C13且氯含量大于等于50%);甲醛释放量为5μg/hr/m;不可使用CFCs等氟氯烃。同时还要求家用涂料要在产品包装上标记具有异常气味和刺激性气味,并同时提供产品的MSDS。香港于2002年发布水性涂料环保标志标准HKEPL-01-004,等同采用国家环保标准,具体要求为产品中不得加入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甲醛15 及甲醛的聚合物以及重金属铅、镉、铬、汞的化合物,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达到表17的要求,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是采用GB/T6751-1986方法进行测定的。表17香港环保标志标准水性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限量要求有害物质水性木器漆、水性防腐涂料、内墙涂料外墙涂料水性防水涂料等挥发性有机物g/L100200250苯、甲苯、二甲苯、乙苯/mg/kg500卤代烃/mg/kg500甲醛及甲醛聚合物/mg/kg100游离TDI/mg/kg500(水性聚氨酯涂料)汞/mg/kg60重铅/mg/kg90金镉/mg/kg75属铬/mg/kg603.4本标准内容说明3.4.1标准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和包装标识。本规范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销售和使用的用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涂料,包括内外墙涂料、木器涂料、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和腻子,其中钢铁基材上使用的氟碳涂料,以及有专门废气后处理方式的制造企业如家具厂、钢结构厂等内使用的涂料除外。大部分类型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基本都可以实现水性化,但油性外墙涂料在对基材保护性能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氟碳涂料,由于深圳地处沿海,空气盐分相对较高,对建筑的腐蚀性较强,氟碳树脂中的C-F键的超高键能使得其具有很强的防腐蚀性能和超长耐候性从而能够对建筑物起到保护作用。其中水性氟碳涂料用于混凝土的技术已成熟,但用于钢结构(如桥梁)的氟碳涂料尚未能实现水性16 化。3.4.2标准结构框架标准文本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包装标识,共7章。3.4.3术语和定义延用GB18582-2008的术语和定义: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含量。3.4.4技术要求指标的确定规范编制工作组经反复研究和讨论,确定了技术要求标准的确定原则:a)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物质;b)国内外先进标准进行管控但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管控,或者限量值要求更严格的物质;c)控制手段符合深圳特区当前的经济与技术发展水平,且经济可行。此外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通过限量要求的设定对溶剂型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使用进行限制,因此限量要求主要参考国内外水性涂料的限制指标。3.4.4.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引起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国内外涂料都对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限量要求,具体见表18。表18国内外水性涂料VOC限量要求单位:g/L内墙涂料外墙涂料水性木器漆防水/项目面漆/底防腐涂腻子底漆面漆腻子涂料腻子漆料强制标准12015g/kg12015015g/kg30060g/kg—HJ/T201-20058010g/kg8015010g/kg25010g/kg250清漆:有光:80新版HJ201送审200;亚光:5010g/kg8010010g/kg10g/kg150稿色漆:底漆:5015017 HJ457-2009———————10A:80JC1066-2008———————B:120DB44/T———————2501024-2012DB44/T1106-2012———————100装饰涂料指令有光:150—5075—150——一阶段亚光:75装饰涂料指令有光:100—3040—130——二阶段亚光:302009/543/EC亚光:152009/544/EC—1540—90—100有光:60(含水)GS-1150—100————250126v2criteria1—10—————A-I&K,添加量依据本规范的制定目的,挥发性有机物是本标准的重要关注物质,设置限量要求较严,主要参考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其中内墙涂料依据光泽度不同设置不同的限量要求是国际先进标准的发展趋势,分为两阶段进行限量要求的设定,其中第一阶段为实施期到2015年6月30日之前,第二阶段为2015年7月1日之后,限量要求见表19。表19本规范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第一阶段:实施期到2015年6月30日之前项目技术指标木器涂料、防腐涂内墙涂料面外墙涂料面墙体用底料、防水涂料、地腻子漆漆漆坪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80g/L≤150g/L≤80g/L≤250g/L≤10g/kg(VOC)18 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之后木器涂料、防腐涂内墙涂料面外墙涂料面墙体用底项目料、防水涂料、地腻子漆漆漆坪涂料内墙底光泽木器涂料清漆:漆:(60°)≤10:≤200g/L;挥发性有机化合物≤50g/L;≤50g/L;≤100g/L木器涂料色漆、防≤10g/kg(VOC)外墙底光泽(60°)>腐涂料、防水涂料、漆:10:≤80g/L地坪涂料:≤150g/L≤80g/L3.4.4.2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众多资料表明,苯系物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而且苯能在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骨髓内蓄积,使神经系统和造血组织受到损害,引起恶性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等病变,对人体有强烈的毒性,因此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为高度致癌物质;甲苯、乙苯及二甲苯虽然不像苯那样对造血系统发生毒害,但它刺激作用强,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脏、肾脏等均有损害,所以对人体仍具有较大毒性。长期接触这些物质,无疑会危害人体的身心健康。国内外各标准中对于苯系物或者挥发性芳香化合物的限量要求见表20。国内的标准中,内墙涂料、水性木器漆、防水涂料、环氧防腐涂料等的要求皆为300mg/kg,新版HJ/T201送审稿中对苯系物要求加严,为100mg/kg。国外标准中,欧盟2009/543/EC和2009/544/EC指令,以及美国GS-11中对挥发性芳香化合物(包括除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外的其他有苯环的化合物)进行了要求,限量分别为0.1%和0.5%,且其适用范围为所有涂料,没有限定为水性涂料。日本126v2criteriaA-I&K中对水性乳液涂料中挥发性芳香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是1g/L,按照1.4kg/L的密度进行计算,限量约为710mg/kg。本规范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涂料中的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其中苯系物是其中的重点管控对象,参照了较严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阶段2015年6月30日之前为500mg/kg,2015年7月1日之后为100mg/kg。表20国内外标准中苯系物相关限量要求标准适用产品类别限量要求备注GB18582-2008内墙涂料3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19 GB24410-2009水性木器漆3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JC1066-2008防水涂料3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DB44/T1024-2012环氧防腐涂料3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HJ/T201-2005水性涂料5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新版HJ/T201送审稿水性涂料1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2009/543/EC、2009/544/EC建筑涂料0.1%挥发性芳香化合物GS-11建筑涂料0.5%挥发性芳香化合物水性乳液涂料1g/L挥发性芳香化合物126v2criteriaA-I&K其他水性涂料10g/L挥发性芳香化合物3.4.4.3游离甲醛甲醛为无色可燃气体,毒性较高,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对人的眼、鼻等有刺激作用,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以甲醛为原料生产的树脂主要用作粘合剂,在各种涂料产品中使用。我国强制标准GB18582-2008、GB24408-2009、GB24410-2009和环境标志标准HJ/T201-2005、HJ457-2009中,甲醛的限量都是100mg/kg,新版HJ/T-201送审稿中对墙面涂料及腻子限量要求为50mg/kg,木器涂料及腻子要求为100mg/kg,行标JC1066-2008中A级产品100mg/kg,B级产品200mg/kg。国外标准中欧盟2009/543/EC与2009/544/EC的甲醛限量标准是0.001%,相当于10mg/kg,美国GS-11和日本126v2criteriaA-I&K中甲醛为不可人为添加的物质,且126v2criteriaA-I&K还规定了产品施用后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释放量限值。考虑到我国目前的标准情况和技术力量水平,本标准规定2015年6月30日之前为100mg/kg,2015年7月1日之后依照新版指标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包括底漆、面漆和腻子限量要求50mg/kg,木器涂料、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和地坪涂料的限量要求为100mg/kg。表21国内外标准中游离甲醛相关限量要求标准适用产品类别游离甲醛/mg/kgGB18582-2008、GB24408-2009、内墙、外墙、木100GB24410-2009HJ/T201-2005、HJ器、水性20 457-2009内墙、外墙:50新版HJ/T-201送审稿水性木器、防水、防腐:100A:100JC1066-2008防水B:200欧盟2009/543/EC、2009/544/EC全部10美国GS-11全部不可有意添加不可有意添加,施用后释日本126v2criteriaA-I&K全部2放量5μg/hr/m3.4.4.4卤代烃卤代烃属低毒类,但具有高挥发性、高脂溶性,并有蓄积作用。毒作用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轻度抑制作用,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60年代末,卤代烃中毒成为西欧各国继苯之后的另一重大职业卫生问题;1973年10月,西欧各国在汉堡召开会议,正式将卤代烃类有机溶剂中毒的治理及研究列入工作议题。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民营企业中,因防护不周已发生多例职业性卤代烃中毒事件。因此,应当对卤代烃提出限值要求。国内外各标准中对于卤代烃的限量要求值见表22,其中HJ/T201-2005中要求不可有意添加卤代烃,其限量要求为500mg/kg(以二氯甲烷计);2009/543/EC与2009/544/EC需提交含量声明,进行风险评估,与其他相关有害物质总和需低于0.1%。本标准两阶段皆为木器涂料(包括腻子)、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和地坪涂料限量要求低于500mg/kg,其他种类涂料不做要求。表22国内外标准中卤代烃相关限量要求标准适用产品类别卤代烃500mg/kgHJ/T201-2005水性涂料(以二氯甲烷计)新版HJ/T201送审木器涂料、防水500mg/kg21 稿涂料、防腐涂料(以二氯甲烷计)欧盟2009/543/EC、提交含量声明,进行风险评估,与其所有涂料产品2009/544/EC他相关有害物质总和需低于0.1%3.4.4.5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总和游离二异氰酸酯类固化剂(TDI,HDI等)主要存在于双组份水性聚氨酯涂料中,超出标准的游离二异氰酸酯类固化剂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主要是致敏和刺激作用,出现眼睛疼痛、流泪、结膜充血、咳嗽、胸闷、气急、哮喘、红色丘疹、斑丘疹、接触性过敏性等症状。一般来说,游离二异氰酸酯目前只存在于溶剂型涂料中,水性涂料基本无法检出,但随着技术的发展,溶剂型涂料有可能满足标准中规定的限量要求,因此将溶剂型涂料中的特征有害物质游离二异氰酸酯进行规定。目前国标GB24408-2008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游离TDI限制标准是0.4%以下,而行标中防水涂料反应型A为3g/kg。本标准对外墙涂料、聚氨酯木器涂料选用国家标准的限量要求进行规定。表23国内外标准中游离二异氰酸酯相关限量要求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标准适用产品类别总和GB24408-2008外墙、聚氨酯木0.4%GB18581-2009器反应型A:3g/kgJC1066-2008防水反应型B:7g/kg3.4.4.6乙二醇醚及其酯类总和乙二醇醚及其酯类包括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法国公共卫生最高委员会曾建议禁用5种乙二醇醚类化合物,提出将浓度降到原来添加量的1/10至1/100,使含量微乎其微,甚至完全禁用。这些化合物目前用在多种消费品中,如油漆、清漆、家用22 产品和化妆品。它们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有些对男性生殖有毒害作用,严重的可引起血液病变和胎儿畸形。发达国家和地区己开始部分限制某些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生产与使用,尤其是乙二醇甲(乙)醚在国外消费量逐年减少,而采用危害性较小的丙二醇醚类替代。在国家外墙涂料和木器涂料强制标准GB24408-2009、GB24410-2009中均规定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限制要求,其限值为300mg/kg;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标准HJ/T201-2005和HJ457-2009将其作为不可有意添加物质的清单中;新版HJ/T201送审稿中,将外墙涂料、木器涂料和防腐涂料限量定为100mg/kg。本标准依照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阶段2015年6月30日之前不对乙二醇醚及其酯类进行要求,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之后依照新版HJ/T201对外墙涂料、木器涂料(包括腻子)、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和地坪涂料进行要求低于100mg/kg。表24国内外标准中游离二异氰酸酯相关限量要求标准适用产品类别乙二醇醚及其酯类总和GB24408-2009、GB24410-2009外墙、木器300mg/kgHJ/T201-2005、HJ/T457-2009水性、防水不可有意添加外墙、木器、新版HJ/T201送审稿100mg/kg防腐3.4.4.7可溶性重金属重金属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涂料生产用原材料中的颜料及某些助剂。众所周知,重金属(镉、铅、铬(Ⅵ)、汞、砷)及其化合物是常见的有毒污染物,其可溶性物质对人体有明显的危害,它可经呼吸道和皮肤粘膜侵入人体引起中毒,而且其毒性具有累积性。也就是说:每次有吸入微量的该类物质后,能逐渐存于体内,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引起中毒时,会损害肝脏、脾脏、肾脏、神经系统、肺部等,铅对生殖功能、胚胎、胎儿及出生后的发育都有不良影响。近年来,各国都在控制或禁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使用,如欧共体生态标准99/10/EC规定:不准使用镉、铅、铬(Ⅵ)、汞、砷及其化合物;德国“蓝色天使”标准(Low-PollutantVarnishes.January1997)规定:不得使用含铅、23 镉、铬(Ⅵ)及其化合物,作为原料中的杂质,铅≤0.02%。故本规范中对可溶性重金属的含量进行了规定。国标中对于可溶性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见表25,除外墙涂料外国内各个标准的限值相同,而国内多次针对外墙涂料的检测发现其也可以满足GB18582-2008的限量要求。国外要求中美国GS-11和日本126v2criteriaA-I&K都规定重金属不可有意添加在产品中。本标准规定铅90mg/kg,镉75mg/k,铬60mg/k,汞60mg/k。表25国内标准中可溶性重金属限量要求项目适用产品类别可溶性重金属/mg/kg铅(Pb)镉(Cd)铬(Cr)汞(Hg)GB18582-2008、GB24410-2009内墙、水性木90756060GB/T23994-2009、HJ/T201-2005器、水性、与新版HJ201、HJ457-2009、人体接触、防DB44/T1024-2012水、防腐GB24408-2009外墙100010010001000美国与日本标准—不可有意添加3.4.4.8胶黏剂产品的限量要求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引导建筑装饰装修领域逐渐普及水性胶黏剂产品,因此在2016年6月20日前要求除目前水性替代普及率较低的氯丁橡胶和SBS胶黏剂可使用溶剂型,其他皆按照水性胶黏剂的限量要求进行管控,而随着技术和公众关注度的提升,计划在2016年7月1日之后,全部用水性胶黏剂的限量要求进行管控,具体见表26和27。表26建筑装饰装修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2016.6.30之前)技术指标缩甲醛聚乙酸乙非氯丁与SBS聚氨酯项目氯丁橡胶SBS胶黏其他类类胶黏烯酯胶黏的橡胶类胶黏类胶黏胶黏剂剂胶黏剂剂剂剂剂游离甲醛/g/kg≤0.50≤0.50≤1.0≤1.0≤1.0—≤1.0苯/g/kg≤5.0≤5.0≤0.20≤0.20≤0.20≤0.20≤0.20甲苯+二甲苯/g/kg≤200≤150≤10≤10≤10≤10≤10二氯甲烷/g/kg总量≤≤50—————1,2-二氯乙烷5.0总量≤24 /g/kg5.01,1,2-二氯乙烷/g/kg三氯乙烯/g/kg总挥发性有机物≤700≤650≤350≤110≤250≤100≤350/g/L表27建筑装饰装修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2016.7.1之后)技术指标项目缩甲醛类胶黏聚乙酸乙烯酯聚氨酯类胶黏其他类胶黏橡胶类胶黏剂剂胶黏剂剂剂游离甲醛/g/kg≤1.0≤1.0≤1.0—≤1.0苯/g/kg≤0.20≤0.20≤0.20≤0.20≤0.20甲苯+二甲苯/g/kg≤10≤10≤10≤10≤10总挥发性有机物≤350≤110≤250≤100≤350/g/L3.4.5检验方法为便于企业、监管部门和相关检测机构对规范的实施,本规范在检验方法上参考国家标准进行测试,部分指标国家标准未涉及的参照目前环保要求较高的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方法进行试验。具体见表28。表28本规范所用试验方法项目检验方法引用取样GB/T3186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B18582-2008附录A、附录B涂料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GB18582-2008附录A涂料中游离甲醛GB18582-2008附录C涂料中卤代烃HJ/T201-2005附录G涂料中游离二异氰酸酯GB/T18446涂料中乙二醇醚及其酯类总和GB24408-2009附录A涂料中可溶性重金属GB18582-2008附录D胶黏剂中游离甲醛GB18583-2008附录A胶黏剂中苯含量GB18583-2008附录B胶黏剂中甲苯及二甲苯含量GB18583-2008附录C25 胶黏剂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GB18583-2008附录D胶黏剂中总挥发性有机物GB18583-2008附录F3.4.6其他标准中的第6、7章参考国标GB18582-2009中的条款内容进行编写。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参考了国际与国内各相关标准,但没有对标准进行直接采用。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由于本标准为深圳经济特区的技术规范,其要求是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相关产品标准的,符合地方的技术参数高于国家标准的制标原则。同时为了便于监管,检验方法与目前常用的国家标准保持一致。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标准无矛盾,协调统一。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1)标准管控范围在标准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将管控范围定为“生产、销售和使用”。但在征求意见会议上,有企业代表提出建议将“生产”删除,理由是目前的溶剂型涂料等具有高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的生产设备具有极高的密封性,生产过程对大气的污染影响极小,真正的污染来自溶剂型涂料的涂装过程。同时人居委的相关负责人也提出可以将生产不再进行管控,而通过制定专门的排放标准进行管理。因此在之后的版本中删除了对于生产过程的管控。(2)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的限量要求本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向大气环境的释放,使溶剂型涂料不再在深圳销售使用,因此将与溶剂型涂料关系密切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的限量要求较严。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专家提出将26 此两个指标加严以体现深圳技术规范的先进性,也有专家提出将此两个标准适当放宽以降低企业的压力。标准起草小组在听取多方意见后,经多次讨论决定分两阶段设置逐渐加严的限量要求,以兼顾政府监管和产业发展。(3)技术规范的实施期此外,对于本规范的实施,有企业代表提出需要2-3年的过渡期,使生产企业和零售方将库存产品进行消化。标准起草小组考虑到一个技术规范的修订周期为5年左右,2-3年的过渡期过长,无法满足目前产业升级和污染物减排需求。此外目前墙面涂料中水性涂料的比例达到90%以上,使用比例较低的为木器涂料,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将会加大对水性涂料的公益宣传,提高消费者对水性涂料的认识和认可程度,促进消费者转用水性涂料。同时考虑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水性涂料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进行扶持,促进产品推广。7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其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的限量要求是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有效手段。因此建议本标准作为强制性发布。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为了贯彻实施本特区规范,建议在实施期开始前的过渡期内开展一系列的公益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水性涂料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积极意义,提高消费者对水性涂料的认识和认可程度,促进消费者转用水性涂料。还可面向对于涂料生产企业、市场流通领域举办宣贯座谈会。同时也可考虑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水性涂料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进行扶持,促进产品推广。2)本特区规范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开始实施后,政府应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销售和使用领域加强检查与监督,以确保特区规范的作用。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无现行标准的废止建议。27 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2012年到2013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深圳市售涂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底漆和腻子按照本规定限量要求的合格率见表25(限量指标按照2015年7月1日之后的进行比较),绝大多数项目都可以达到要求。但在之前的监督抽查工作中对于水性木器涂料和防水/防腐涂料涉及的较少,建议在后续的工作中加强对水性木器涂料和防水/防腐涂料的监督检测。表252012-2013涂料监督抽查按照本规范限量要求的合格率样品挥发性有机苯、甲苯、二甲乙二醇醚产品类别游离甲醛重金属数量物苯、乙苯总和及醚酯内墙涂料3597%100%100%100%100%外墙涂料15100%100%93%100%100%底漆3100%100%100%100%100%腻子1100%100%100%100%100%参考资料[1]GB18582-2008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3]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4]GB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5]GB/T23994-2009与人体接触的消费产品用涂料中特定有害元素限量[6]HJ/T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7]HJ/T201-201X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送审稿)[8]HJ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9]HJ/T414-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10]DB44/T870-2011水性丙烯酸防腐涂料[11]DB44/T1024-2012水性环氧防腐涂料(双组份)[12]DB44/T1106-2012水性聚氨酯防腐涂料(双组分)[13]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4]欧盟装饰涂料指令(CouncilDirective2004/42/EC)28 [15]欧盟2009/543/EC指令[16]欧盟2009/544/EC指令[17]GreenSealGS-11美国油漆涂料绿色标识的环境标准[18]日本126V2A-I&K生态标准[19]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20]HJ/T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黏剂》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