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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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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44 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  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五、开  标………………………………………………………六、评  标………………………………………………………七、授予合同……………………………………………………第二章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细则……………………………………………第三章合同………………………………………………………………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技术规范……………………………………一、工程技术要求…………………………………………………二、工程技术规范………………………………………………………第五章图纸(网上下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部分格式……………………………………………………二、技术标部分格式……………………………………………………44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21.1建设地点31.1工程概况41.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51.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质量要求:61.4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72.1招标范围82.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93.1资金来源自筹105.1投标人资质等级11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211.1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GB50500-2008)13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内有效44 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14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投标工程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159.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地点:16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书面疑问递交至:传真:电子邮箱:澄清、修改回复时间:年月日时书面澄清修改通知领取地点: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1817.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份副本;报价电子文档:一套正本套副本(光盘)19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2021.1开标会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2123.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44 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详见前附表第3项。1.2本工程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4项。1.3质量标准:详见前附表第5项。1.4安全生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6项。1.5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见前附表第7项。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3.1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9项。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5.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中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3本工程的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投标工程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和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的结论均不负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所有按第8款发出的澄清、修改通知: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细则第三章合同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部分格式二、技术标部分格式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交疑问,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前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4 8.3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取答疑回复或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4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补充一律视为无效。8.5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9.1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9.2施工图纸为纸质版,押金人民币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施工图纸押金将退还给投标人,若图纸损坏,则图纸押金不退(不计利息)。□9.2施工图纸为电子版光盘,随同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三、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10.投标报价10.1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②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定额;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④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⑤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⑦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信息价);⑧其他的相关资料。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44 属于招标范围,但未列入本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仍属于施工总承包范围。10.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0.3技术措施费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对招标人所列的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且不得改动其项目编码、名称、特征、单位及工程量。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技术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与措施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已列出的可计量措施项目或投标人已报价措施项目重复。10.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08]216号)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0.5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市住建委关于严格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1]85号)文件执行。10.6规费和税金应按《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08]216号)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音污染缴纳的费用。投标时按《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08]216号)中规定的费率计算,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计取。由发包人承担。10.7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0]44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方案按规定程序报监理、发包人审批。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检验试验结果不合格,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44 10.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该项价款。10.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10.10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11拟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专业分包必须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计划安排及批准的方案执行,其分包程序、规则必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分包结果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生效。中标人对专业分包工程承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调、配合施工、整理施工资料、现场管理等责任。总承包服务费在实施专业工程分包时,由双方根据分包工程的管理、配合协调内容和现行的费用定额,双方协商确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必须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必须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分包内容、分包工程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一份和分包单位相关资质业绩,主要管理人员等备案资料,并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12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项目,必须按《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宜府发[2006]17号),须采用预拌混凝土进行报价。10.13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专用章。10.14投标报价应使用符合《宜昌市招投标电子数据接口标准》的计价软件进行编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书面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清单报价电子标书(电子标书要求为刻录的光盘,用档案袋密封后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4 在评标过程中,当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与提交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不一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询标。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一小时内重新提交与原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电子标书,否则作废标处理。11.工程量清单11.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②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④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⑤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⑦其他相关资料。12.招标控制价12.1本招标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在时公布。由招标人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与投标报价一致的编制依据及计价方法,参照现行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反映市场平均水平的招标控制价。12.2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后,应当由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12.3开标时,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投标人总数三分之一时,则评标中止。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或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由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以审核后的价格作为招标控制价使用,告知招标人后恢复评标。(或招标失败。)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3.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货币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汉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44 13.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收据)(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按商务标中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二)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主要材料投入计划安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9)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10)季节性施工措施;(1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14.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44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而投标担保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继续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采取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至规定的账户,由收款单位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废标处理。16.3对非中标候选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退还至投标单位(不计利息)。16.4对中标候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保证收款单位退还至投标单位(不计利息)。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办法中的相应规定修正报价;(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7.投标文件的编制、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9项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本工程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44 17.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8.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含报价电子文档)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8.2标志:投标人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9.投标截止19.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按评标办法要求应提交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收到的日期和时间作书面记录。19.2、招标人可以书面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9.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9.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44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17、18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时,由招标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21.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保密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组长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组长与其他评委具有同等表决权。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2.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4 22.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最终评审结果汇总,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1~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4.2招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异议或投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6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44 28.1、招标人依法向已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2、中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所持注册执业证书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并贴有“宜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仿伪标签”。29.合同签订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签署。由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中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29.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0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在宜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额15%的银行保函作为本工程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资格。29.3中标人如不按照29.1、29.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4 第二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的主要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前的准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标的可行性评审、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依序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细则详见第二章。1.评标前的准备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了解工程概况,并熟悉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招标的目标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要充分掌握。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初步评审具体包括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以及投标报价的修正。2.2.符合性评审2.2.1符合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有委托代理人签字而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7)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的;(8)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可计量措施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进行改动且对计价产生影响的;44 (9)投标报价中出现任何费率为负或负报价的;(10)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的;(11)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标准计取的;(1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文字版的内容不一致且影响评标的;(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投标人投标活动中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的。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5串标认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人员审核认定后,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以上围标串标行为的,提请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并计入企业诚信评价档案。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2.6.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7投标报价的修正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投标合价为准,修改单价;(2)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可进行累加修正;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3、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评审参照下列项目,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由评委作出可行和不可行两种定性结论,若有超过半数的评委认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将无资格进入商务评审。(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主要材料投入计划安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44 (9)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10)季节性施工措施;(1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注:下列办法仅供参考,具体评分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4.1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定性)(1)分项报价合理性判定。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所有分项报价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出合理或不合理的判定。其评审内容包括:①一致性。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构成,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一致。②完整性。分项报价是否存在漏报、清单子目和措施项目报价是否完整等。③可行性。分项报价构成中消耗量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各清单子目工程量是否有误。a: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明显低于定额消耗量或者其他投标人消耗量的;b:人、材、机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该投标人对不合理的分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的,该分项报价判定为不合理。(2)投标总价合理性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情况,汇总不合理分项报价与对应分项报价平均值的差额,对投标报价构成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做出合理或不合理的判定。但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①各分项不合理报价是否会对招标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②各分项报价水平普遍偏低时,是否会导致其总报价有可能低于该投标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必要成本支出。(3)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最低报价为不合理报价时,则对次低报价构成进行详细评审,依此类推,直到评审出合理的投标报价为止。当评审出的1~3家合理投标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即推荐这一家为中标候选单位。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是否否决其投标等的认定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根据评标结果的排序确定投标报价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得分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44 第三章 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天数:日历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44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元;(小写):元。其它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十、合同备案44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必须送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宜昌市造价站发布的《宜昌市建设工程应用示范文本》中第二部分内容)4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现行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投标截止时间28日前已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文实施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标准。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是指采用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相一致、人材机价格水平与投标报价水平相一致(如出现投标报价中未有材料,则以现场签证或参照同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为依据)、管理费及利润的优惠幅度(比例)相一致。2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9)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10)补充协议;(11)承诺书。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我国现行的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及强制性条文等。4通讯联络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44 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14发包人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44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土地征用、拆迁、场地平整工作均已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发包人已经接入用地红线范围内。其它事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发生费用及施工中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合同价中。(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开通。(4)提供资料的时间:施工图纸会审前提供。(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开工前完成工程施工所需办理的许可、批准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承担。(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不少于两天。(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负责对外协调,承包人负责具体实施。(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其委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职责范围以书面形式送交承包人。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4.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所有国家、省、市标准和规范文本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发包人不提供。44 (2)提供的份数: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三套图纸(含竣工图使用的图纸,不含标准图集)。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图纸资料所有权属发包人,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允许将有关图纸转借他人使用,发包方将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赔偿。14.3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施工用水、电、通讯线路及施工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承包人施工进场前提供。15承包人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15.6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17发包人代表17.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17.2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44 (1)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2)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3)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4)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5)审核工程量增减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6)组织竣工验收;(7)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汇报;(8)其他发包人授权的事项。18监理工程师18.1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监理委托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变更、工程价款(含合同单价和总价)的调整。19造价工程师19.1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  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20承包人代表44 20.1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20.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21分包人21.1分包人及有关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含招标时提供暂估价的专业工程)进行工程分包时,必须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等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进行,且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专业工程分包(含劳务分包)时须签订书面工程分包合同,且应持分包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分包合同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3工程担保2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银行保函23.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金额相等。(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银行保函44 26不可抗力26.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指战争、动乱、地震、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百年一遇以上等级的风、雨、雪自然灾害。27保险27.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费用。27.2承包人办理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国家、省、市及地方规定应该办理的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根据《宜昌市城区农民工伤暂行办法》(宜府发[2006]019号)及《关于宜昌市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宜劳社发【2007】96号)文办理。28进度计划和报告28.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报送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表”和本月“工程进度月报表”、“计量支付申请书”。36质量目标36.1合同质量的奖罚: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此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工期不予顺延且返工部分不予计量,另向发包人支付同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38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38.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44 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属承包人责任的,须向发包人支付同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行政处罚及赔偿。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严格按照湖北省、宜昌市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组织施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施工及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如闹事、殴打、抢劫、偷盗事件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与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发包方管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本工程禁止承包人车辆带泥上路,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道路出现污染,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并承担由引起的行政处罚及赔偿。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暂定材料单价计算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此暂定材料单价为运送至工地的价格)。若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价格(或采购合同价)与暂定价不一致,则发包人按承包人中标时提供的材料消耗量(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消耗量高于现行消耗量定额标准的,则以现行消耗量定额标准为准)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价格(或采购合同价),按照与投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计算综合单价和完整的工程造价。在工程结算时,从综合单价中扣除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价格计算的材料费用。44 发包人应提供材料用量以承包人中标时提供的材料消耗量(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消耗量高于现行消耗量定额标准的,则以现行消耗量定额标准为准)为准。当承包人实际用量超过时,超过部分材料用量由发包人提供,但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47工程试车47.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双方约定49竣工验收49.5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51工程计量和计价51.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1.国家、省、市现行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规则2.工程造价行业标准、规范、文件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6.44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发承包双方应随工程质量工序验收同步,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签证的管理,如实反映工程施工现状。工程签证须由经发、承包双方授权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或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其工程量计算规则需与招标清单项目计算规则相一致,其单价构成原则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相一致。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51.2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54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4.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设提前竣工奖的,(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元。54.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扣除预留金后的合同价款的%。55合同价款与调整55.2合同价格调整方式□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44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物价及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构成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1、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该项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未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3)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该项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调整。2、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变更等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工程量按规定的程序经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的综合单价来调整合同价款:44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按与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予以调整合同价款。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按照与投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3、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未填报项目,则此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在中标的投标报价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该项目费用结算时,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应对投标报价未填报项目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对比,按下列原则办理:(1)、两者工程量相等时,该项目费用不得补计;(2)、确认工程量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增加时,增加部分工程量参照现行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并按照与投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3)、确认工程量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减少时,减少部分工程量参照现行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按照与投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从合同总价款中予以扣除。4、4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并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须发包人批准认可),原技术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技术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技术措施费用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照与投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及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调整时,规费、税金等应按现行计价程序予以调整。6、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或承包人自主报价的主要材料(注:主要材料约定应与风险约定范围一致)价格变化超过约定幅度范围时,按下列规定执行:以招标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材料信息价格或经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的同期市场价为基准价格,实际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与招标当期信息价的变化幅度超过±5%或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与招标当期签证确认的市场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应按现行计价程序调整综合单价及相应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数量和价格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工程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确认即自行采购材料,除发包人同意调整工程价款外,则不作调整工程价款。7、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58工程价款支付58.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扣除了招标人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后金额的%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44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承包价扣除了招标人预留金后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发包人每月按预付工程款总额的%在月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完为止。58.2.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工程款支付程序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58.2条办理,进度款按照承包人递交的报告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结果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承包人递交的报告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结果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时间支付。(承包人正当提出支付申请14天内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支工程进度款。58.3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预付计划: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安全防护费总额的%或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计日工后的%支付。(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按现行计价规定计算58.4.1约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0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0.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44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60.8约定结算特殊要求: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办结后十日内由发包人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应明确结算办结后工程余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61质量保证61.2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六个月□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约定的缺陷责任期: (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其他计算方式:61.3质量保证的方式□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质量保证金□其它保证方式:61.3.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61.3.2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44 61.3.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为(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其他扣留方式:61.3.4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                      62合同争议62.4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1)(2)62.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7保密要求67.1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保密的范围:工程合同内容及付款等相关信息44 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视泄密情况扣除相应工程款,并追究其侵权责任69合同份数69.2合同副本的份数:,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70补充条款70.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1)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向发包人完整移交竣工档案。70.2竣工档案的整理和移交(1)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工程师签认,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天内签认。经工程师签认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2)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3)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0.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岗位姓名执(从)业证书编号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  44 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检员  44 第四部分附件与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2.2.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2.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2.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2.2.5上述范围以外的项目,为2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44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它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44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招标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应予以明确)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标准提供地点提供时间备注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44 附件三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58 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58 附件四履约银行保函致:(发包人全称)鉴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年月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发包人要求我行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赔付款项时,我行对发包人的身份予以验证后,我行立即予以支付。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15天起失效。本保函未经委托人、被担保人以及担保银行一致同意不得转让,也不得以此保函向其他方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银行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58 附件五支付银行保函致:(承包人全称)鉴于(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年月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等全部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发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承包人要求我行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赔付款项时,我行对承包人的身份予以验证后,我行立即予以支付。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完毕后第15天起失效。本保函未经委托人、被担保人以及担保银行一致同意不得转让,也不得以此保函向其他方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银行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58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技术规范一、工程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二、工程技术规范一、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发的现行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所有标准与规范必须是国家或部门颁布的最新版本。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修改或新颁的内容执行。三、倘若本规范及图纸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作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也无明确叙述,则承包人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应要求监理工程师进一步阐明有关事项。四、本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若相关规范的相关条文要求不一致时,应按高标准执行,或由设计单位书面明确。58 第五章 图纸另附(或光盘)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部分格式一、投标函致:1、根据你方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若属我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将向建设方支付计元/天违约金。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我方的责任,除赔偿建设方直接损失外,我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承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违约金。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建造师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58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与招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由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签署,否则可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也可不予退还。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5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8 58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并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8 四、投标保证金(附银行进账单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8 五、投标报价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签字盖章)编制时间:58 (一)投标报价说明(二)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58 (三)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1.2   1.3   1.4   1.5                       2施工措施费合计  2.1施工技术措施费  2.2施工组织措施费  2.2.1安全文明施工费  2.2.2其他组织措施费  3其他项目费  4规费  5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17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17 (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单价小计     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17 (六)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夜间施工费   3二次搬运费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0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11    合计 17 (七)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17 (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包服务费                                                    合计  17 (九)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7 (十)材料暂估单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                                                                                                    17 (十一)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                                                                                     合计 —17 (十二)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3     4     5     6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总计 17 (十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17 (十四)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   1.2社会保障金   1.2.1养老保险金   1.2.2失业保险金   1.2.3医疗保险金   1.2.4工伤保险金   1.2.5生育保险金   1.3住房公积金   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计 (十五)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7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岗位服务单位17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八、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17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7 (二)、技术标部分格式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依据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细则中有关施工方案评审的内容,结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具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主要材料投入计划安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9)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10)季节性施工措施;(1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12)预防突发性疾病措施;(13)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劳动力计划表2.3主要材料用量及进场计划  2.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2.5施工总平面图2.6临时用地表17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能力现存放地点备注附注:投标人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是自有或租赁2.2劳动力计划表工程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第1月第2月。。。合计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17 2.3主要材料用量及进场计划表工程单位:人名称单位用量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情况月月月月月月月合计2.4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图工程年度月份主要工程项目年月月月月月月月注:1.投标人可以根据对招标工程实际项目对上述表格增加工程项目。2.施工进度计划应考虑检查、试验和中间验收的时间。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2.5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6临时用地表工程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