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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1153120170725021工程名称:油车桥港(绕城高速—贝家桥港)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景观绿化)招标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员:(签字)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员:(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日期:2017年7月25日53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承包方式4.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6.现场条件7.资金来源8.合格的投标人9.投标费用10.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4.投标报价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投标截止日期53
20.刷卡签到(五)开标21.开标(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23.评标24.评标过程的保密25.合同的授予26.履约保证金27.错误的修正28.合同履行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三、(综合评估法需要)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油车桥港(绕城高速—贝家桥港)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景观绿化)21.1工程地点西湖区三墩北31.1绿化面积约8422平方米项目类型防护绿地4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油车桥港河道中绕城高速-张家洋路段的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土方、绿化、铺装、园路、景观小品、凉亭等,景观照明及喷灌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4.1质量要求合格75.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87.1资金来源国有100%98.1投标人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108.3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1114.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万元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75828100067166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1410.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53
1512.1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7日16时前提疑,招标人将于2017年8月10日16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开标前,请随时关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有关本工程的所有信息。1617.1投标文件份数文本格式: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电子光盘贰份,电子光盘包含所有投标内容。本项目为非电子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投标、评标。中标单位中标后另提供投标文件伍份。17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1821.1开标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1923.4评标标准及方法B、综合评估法2027.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5%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须对等)2114.1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483.4692万元53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3、承包方式3.1本次招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发包。3.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质量4.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其他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5.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5.2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预计工期要求确定工期计划及投标工期,工期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5.3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6、现场条件6.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资金来源53
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8、合格的投标人8.1投标人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8.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8.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8.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8.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8.1、8.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9、投标费用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踏勘现场10.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方法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3
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五、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六、(综合评估法需要)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53
1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所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踏勘现场等存在的疑问,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登录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2.5款规定执行;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2.3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12.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2.5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评估法需要资信标)和技术标等几部分文件组成。53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在光盘上应清楚标明:(需用软笔写出)53
1、投标单位名称,2、项目招标编号,(综合评估法需要)13.3资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资信业绩材料清单;(2)企业近两年完成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3)企业财务实力证明(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4)企业近两年内主建类似工程的获奖情况;(5)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6)体系认证证书;(7)企业资信等级证书;(8)投标人承诺书(附格式)。13.4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施工及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如何妥善及时的处理,应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13.4.1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2)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3)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4)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5)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6)施工进度安排(包括赶工期措施)、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14.投标报价14.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14.2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栽植苗木。14.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53
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并在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按格式单列养护费,不得优惠。14.4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苗木全部成活风险费用并达到本须知第4.1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14.5规费、税金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计取。税金按杭建市发【2016】216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执行。14.6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本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14.7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14.8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4.9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14.9.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53
14.9.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14.9.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14.9.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14.9.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14.9.7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8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14.9.9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14.9.10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不同实际,并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明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是否需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及创建等级等相关内容。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不需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14.9.11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14.9.12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53
14.9.1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14.1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14.11除《杭州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14.12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14.13其他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执行。14.14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废标。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算起)见本投标53
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按照《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和退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收费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377,交费时请携带本工程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收费窗口统一代收代退,可采用除现金和投标保函外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保证金交纳后,到“中心”统一收费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作为投标单位已递交依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时,投标人应向统一收费窗口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也可提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确认手续。今后,统一收费窗口将根据企业登记确认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与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53
16.4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五个工作日,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银行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5)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综合评估法需要资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副本封面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其中技术标副本的内容必须与正本中相应的内容一致。17.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严格按以下要求编写:17.4.1技术标表格(表5-1、表5-2、表5-3、表6-1、表6-2)可视内容需要自行增加行。技术标不设页眉、页脚,不设页码、边框;17.4.2技术标副本封面统一采用“A4空白纸”,封面中不出现任何字样(包括“副本”字样);17.4.3技术标副本内容(含目录)的编制应采用A4白色纸张、宋体黑色小四号字,不得加盖任何印章,不能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标记,目录、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3条的顺序要求编写,行距统一为1.5陪行距;17.4.4所有技术标副本采用三颗订书钉均匀分布装订,不得采用其它装订方式。17.5除技术标副本外,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5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委托书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3)201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8.3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8.1款或第18.2款规定,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具有本须知第18.1款所要求的标注;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有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最少投标人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刷卡签到53
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用随带的企业IC卡或交易证在签到机上刷卡签到。开标前未签到或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21.开标21.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参加开标会议等内容),以证明其身份。21.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开标前未刷企业IC卡或交易证签到;(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4)开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不符合要求的;21.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按如下程序进行:(1)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1.2款规定;(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封后,如发现投标文件或光盘份数不符合要求,本份标书作废标处理;本份标书不进入评审区间计算。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21.6开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53
22.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3、评标2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投标单位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23.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7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3.3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废标条件为准;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3.4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23.5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12号令、建设部89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23.6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53
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合同的授予2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5.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2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业主递交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2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6.1款及前附表20项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3招标工程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金额在前附表第20项内规定。26.4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26.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27.错误的修正53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3)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合同履行28.1招标人应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杭园文〔2006〕28号)的规定在开工前到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备案移交暂行规定》(杭园文〔2006〕27号)进行验收、备案和移交。28.2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重点检查受监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行为:中标人有无违法转包或者分包工程项目的行为;施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的行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有关的沉降进行观测,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现场是否配齐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28.3园林绿化工程实物质量安全监督以抽查、巡查方式为主,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监督主要内容为:绿化栽植土、栽植材料、乔灌木树穴、土球或根系、园林电器喷灌、重要园林建筑、构筑物、假山叠石的基础、主体等重要的分项工程以及应属必须验收的隐蔽工程。53
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按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油车桥港(绕城高速—贝家桥港)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景观绿化)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油车桥港(绕城高速—贝家桥港)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景观绿化)2.工程地点:西湖区三墩北单元。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国有自筹。5.工程内容:油车桥港河道整治绿化工程位于三墩北单元,本次招标河道范围起点为绕城高速,终点为张家洋路,绿化面积842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油车桥港河道中绕城高速-张家洋路段的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土方、绿化、铺装、园路、景观小品、凉亭等,景观照明及喷灌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53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工程所在地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3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3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见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略)通用条款目录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53
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53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53
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53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53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9)其他:/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补充协议书、询标纪要、设计联系单、会审纪要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图纸8套,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详见签收表)。53
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资金支付预测表、工程形象进度报告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资金支付预测表;每月20日提交工程形象进度报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的完整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有关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完成后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见设计文件本工程的超重件:见设计文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53
按通用条款1.11.1约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2约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双方协商解决。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仅用于支付工程款的依据)。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进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1约定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53
天前,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承包人不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承包人不要求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须提供工程竣工图(5套)及相应电子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资料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再另行计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前14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符合归档要求的光盘(含影像、图片等资料)。(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成品保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并对所造成的损伤、损害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b.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浙江省、杭州市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c.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进场项目班子应是承包人建制内的,挂靠承包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发包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d.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在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53
e.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的发放。并有权按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支付相应工资款项。f.工期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的次日起起算,实际工期为工期起算日起至本次招标内容通过竣工验收签证的时间总和,扣除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延期或误期。g.承包人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操作,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发生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h.施工用水、用电按实际发生费用(装表计量)加损耗,由承包人自行向收费部门缴纳。i.承包人应交的各种规费及其它费用分摊已包含在配合费中,如:与市政、市容、环保、保险、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村民及总包等方面关系所发生的各种费用);j.承包人施工时,应合理考虑工期,不得影响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除以上的情况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坚决服从发包人的指挥,同时发包人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k.承包人应承担与周围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L.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对于必须连续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因电力不足或停电,应自备发电机确保连续施工,购置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否则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的损失。M.承包人应提供发包人现场办公室1间、监理现场办公室1间(每间办公室不小于20㎡)并提供办公用品(每间办公室提供办公桌椅不少于2套、空调1台、网络插座2个、文件柜1个),不收取房屋租金以及水、电、通信及网络费用。N.养护期内如发现成品损坏应及时修复,如被媒体曝光,承包人应及时应对,消除不良影响,如承包人不积极应对,造成不良影响,发包人视情节轻重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罚金。O.承包人单位必须在每季度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上报发包人一份,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53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85%(按每月25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A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1万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及相关部门认可备案。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1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1-10万元/人/次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3.3.1执行。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1-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3.3.4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备案。承包人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天/人;其他人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天/人。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53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分包,详见通用合同条款说明,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分包,另参见通用合同条款说明。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及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招标文件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履约保函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如有其它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53
(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人次。若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的事件,视情况每次处以1-10万元的经济处罚,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a.承包人应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b.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c.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d.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给发包人或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支付。53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1)承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使用清单,且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支取安全文明费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核实后,除按规定进行查处外,还应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在承包人按期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详细使用清单前提下,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2)其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7.1.1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4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53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若只是局部工程施工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弥补,延期工程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延误在30天内每天罚款1000元,如延误超过30天,在90天内的,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延误在90天之外的,每延误一天罚20000元。以上交现金形式进行违约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扣罚结算工程款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5)其他。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总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招标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投标时报价包干;(2)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的由发包人供应,并由承包人施工的材料设备,计取材料设备价的1%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3)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需发包人签证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对质量、价格签证认可;53
(2)发包人根据市场的询价结果签证材料价格;(3)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4)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5)发包人要求材料设备封样的,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可使用;(6)承包人必须按与材料商、分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各种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承包人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试验、检测费用约定:工程有关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需要发包人支付的除外),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3变更程序10.3.3变更执行①变更联系单需在变更事件发生后28天内上报监理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作承包人放弃该变更所引起的造价调整。②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在项目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必须按《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签证程序、管理规定执行,否则一律不得做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且联系单无发包人盖章确认,一律无效。10.4变更估价53
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消耗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机械台班和辅材单价按浙江省2010版基期价格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按对应的中标单价(即一类工元/工日、二类工元/工日、三类工元/工日计算),主要材料投标书中有报价的或招标文件中有约定的按投标价或约定的价格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甲方签证价执行,取费标准按投标报价相同的费率水平。若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价格不符,以综合单价为准;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与主要材料汇总表中的价格不符时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为准。若变更的项目确实不适用于2010版预算定额计价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双方协商解决。(5)其他:/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28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28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承包人经过复杂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节省的费用按各50%的比例分享;(2)承包人通过变换施工工艺和方法,或经一般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承包人按40%的比例分享;(3)承包人通过材料的替代(不降低工程效果,不降低品质)节省的费用,承包人按30%的比例分享;(4)影响工程效果、降低品质的建议将不被采纳;(5)承包人承担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计算、设计、调查等的费用支出,并对结果承担风险。(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组织进行评价,工程品质和效果良好的,承包人分享的奖励直接列入工程结算中,如果对品质效果有影响的,发包人酌情扣减。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53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实际施工中发生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内容经监理、发包人签证确认后予以结算,费用计算按专用条款相应约定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今后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针对此类项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明确人工、材料补差规定的,则按新文件、新规定执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约定执行:(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执行;(二)其他:。其中: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6%)(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10%)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约定:53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2)其他:A、工程所需、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承包人报价时补充的施工技术措施费都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B、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C、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D、其他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示的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除专用条款中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款的因素为风险范围以外的因素外,其余因素均属于合同价款所包含的风险范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固定价格。E、除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师对工程量签证以及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外,均为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F.措施性费用按投标报价实行包干,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G.本工程如产生多次施工机械及人员进出场的情况,其费用应包含在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H.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拆除外围围墙及场地种植范围内建筑垃圾清理、反季节种植养护、围护、排水及其它应急处理等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I.承包人应详细查看施工场地现状,对本工程降水所发生的费用和场地临时道路、塔吊基础、升降机基础、围墙等障碍物清除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全部含在措施费报价中,一次性包干,未在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全部优惠;J.窨井、检查井标高已结合景观竖向总图标高进行计算,并已结合踏勘进行复核,有差额部分在技术措施费中考虑;K.合同价款中包括非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等一切风险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计。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2)实物工程量数量按实调整;53
(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技术措施变更,如发包人批准其相应费用调整,竣工结算原则上可参照本合同10.4.1条款精神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2.4.1。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19日至当月20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53
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承包人提供以下资料后支付:a.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同意的工程量完成月报表;b.承包人盖章的工程进度款有效发票;c.承包人已缴纳相应违约款(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违约款);d.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相关安全责任书。e.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按月支付,支付额为每月产值(每月产值须经发包人、跟踪审计及监理人员签证确认并符合发包方进度考核要求)的65%。每次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予以考核,如不能满足发包人或相关规定要求,则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每次工程款支付比例。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按城建档案馆要求制作完成后交发包人4份,支付至合同范围内完成产值的75%(变更除外,扣除预留金,应附民工工资承诺书),工程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审定完成并经政府(市交投集团)审计部门备案通过后再付至审计价的97.5%,尾款2.5%作为质量保修金。发包人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完成质量整改并合格起1个月内,按合同履行情况,结算履约保函(无息,并扣除违约款,抵扣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保修期二年,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通过质量回访合格并扣除相应的扣款(由于承包人维修不及时而发包人自行维修的费用)后支付余款(无息);工程由于非承包人原因未能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的,则及时移交征迁管理部,工程质量保修金在通过竣工验收满2年保修期后,经质量回访合格后,扣除相应的扣款(由于承包人维修不及时而发包人自行维修的费用)后支付余款(无息)。合同价款外的工程款支付:因工程量清单有误、漏项价款在结算审计中调整。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款增加(减少)部分按以下方式支付:(1)、工程量增加(减少)部分不足100万时,工程款仍按原合同价款支付,增加部分待竣工审结后支付至95%;因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款增加(减少)且增加(减少)部分超过原合同价款的100万,对增加(减少)100万部分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不高于原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进行支付(扣回)。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本次付款周期内形象进度、已完成工作量及对应的金额;(2)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及索赔金额;(3)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及资料。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53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照第12.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详见通用条款12.4.1条约定。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未支付的工程款(最终结算款与已付工程款的差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未支付的工程款(最终结算款与已付工程款的差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延迟移交的,每延迟移交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0.1%。工程交付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3
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3.3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结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已经发包人工程人员确认的竣工图、变更联系单(原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过程中的洽商等)、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已办妥“质量保修书”、已办妥资料归档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90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同意的,将审计结果上报市交投集团备案,将签发的审计备案书(附内审报告)或复审报告作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按本专用条款第20条约定处理。”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和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对于工程审计(预算、清单、结算、变更联系单费用等的审核)费用支付的约定:(一)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在5%(不含5%)以下的,基本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53
(二)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造价内审,核减率超过5%(含)的,超过5%以上部分按以下情况分档累进计算收取追加费。序号核减率分档累进计费标准1核减率5%(不含5%)-10%(含10%)10%(不含10%)-13%(含13%)13%(不含13%)-16%(含16%)16%(不含16%)-20%(含20%)20%(不含20%)-25%(含25%)25%(不含25%)-30%(含30%)30%(含30%)及以上2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8%9%10%12%13.5%15%(三)向承包人收取的追加费用按超过部分的5%作为审计单位费用,其余款项由发包人收取,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四)由政府审计部门(市交投集团)组织的工程结算造价复审,核减率超过5%的,对超过5%部分的工程结算核减追加费(以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基数,按5%计算)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根据政府审计部门(市交投集团)工程结算审查收费通知单要求,由承包人上缴财政专户。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无。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9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53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总额以最终结算价为基数,计取2.5%;。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费用双方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费用双方协商。53
(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验收程序:根椐杭建工通知(200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2、承包人在施工期、缺陷责任期需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承包人应第一时间处理并主动应对媒体。3、在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而进行大修的,则相应范围的质保期相应延长。4、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发包人、监理单位组织的会议,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的现场协调会,承包人也要参加。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次罚1000元。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发出的记录为准。5、承包人要加强对项目部的考核和管理,公司领导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要有书面文件资料。6、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项目班子到位的违约处理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7、在施工期间,若经甲方和监理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工程质量和偷工减料问题,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不合格材料、限期返工和整改,并视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原则上每发生一次罚3000-10000元,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其他参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在日常施工中,监理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而承包人未按期完成的,则罚款3000-5000元/次。以监理发出的书面意见执行。8、在发包人按合同付款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发生民工集体到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上访讨要工资的事件,若因乙方未及时处理,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罚1万,并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9、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承包人报价时考虑配套管线的施工时间、协调相关工作,可能在承包人未退场前发包人就安排其它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必须配合其工作,无条件腾出相应工作面,以便使工程顺利穿插施工。并提供水电接入口的便利条件。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或节点延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进行处罚。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不能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受到质监站、安监站及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人还应承担1万元/次的罚款。承包人因上述情况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市建委关于建设工地围挡美化要求做好沿线美化工作。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53
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关系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2、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1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即扣除25%的履约担保金额,并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15、承包人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工程红线范围以外的发包人管理的地块堆置、倾倒土方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恢复地块原状,如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恢复地块原状,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直接在承包人的结算款中扣除。并处10万元/次的罚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引起质量问题,须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3)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25%的履约担保金额。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已完工程的质量保修义务,其余按通用条款16.2.3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使用的数量结算,协助完成钢管和垂直运输机械的转租赁工作,其余不计算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53
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21.1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如:施工中不得随意排放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21.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双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未达标,则停工整改且扣罚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的20%。 安全文明费用必须专款专用。21.3本工程必须达到并通过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标准,且需一次性验收通过,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伍万元的违约金。21.4如有施工所需的夜间施工等许可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21.5承包人在中标后不得拒绝发包人对工程变更。21.6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实施工程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承包人实施承包的全部工程;②工程的全部附属设施、设备;③53
工程竣工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各种管线图纸、附属设施以及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维修卡等);④其他属于承包人移交义务的工程、设施、设备、文件资料。21.7清淤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测绘、现状图及现场踏勘,进场时监理、发包人一起复核,工程量按实调整。21.8本项目未移交前,承包人应及时处理数字城管等投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一并计入措施费,费用包干今后不作调整。21.9投标人必须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1]318号)。21.10承包人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7天内提交项目养护组织方案,包括组织结构;绿化养护标准,按照行业杭州市及发包人有关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每月进行考核、评比,达不到养护标准的,相应罚金将从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项目的移交工作,在移交前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21.11承包人施工的土方必须达到永久性土方工程的施工要求,工程质量和艺术造型需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中遵守有关的技术规范和原设计的构造要求。土地平整要求需按设计高程放样,报价时确定标桩考虑土方下沉系数,高程误差控制在±0.05m内。21.12所有小品构架基础必须做在老土上,如不在老土上的,以砂石垫层回填至基底标高,分层夯实或碾压。21.13大路和支路的基层施工应先于绿化土方工程,面层可待土方大乔木绿化工程完工后,修补损毁的基层,一次做完。21.14乔、灌木的质量和种植达到设计要求,重要景观点的高大乔木考虑二次就位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1.15景观工程应结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报价,此技术措施费用不论清单中是否提及,均不得调整。21.16因办理养护移交而产生的超期养护,由承包人无偿顺延养护期,顺延养护时间为二个月。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53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53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53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00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对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实行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该项目保修期为捌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保修期二年,苗木养护期为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100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保修期二年,苗木养护期为一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进行的补种苗木和换种苗木,保活期为补种和换种后一年。结算造价的5%为保修金,保养、保修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后一次性全部退还,保修金均不计利息。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未及时进行维修或维修不合格,可以发包人自行组织实施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尾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发包人,而且承包人须对发包人的维修结果继续负责。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100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100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00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00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0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0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100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00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规格型号)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00
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前准备工作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一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并按照资格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顺序依次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评标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要求、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它情形。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以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则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与本招标文件第16.3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三、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三次平均法”100
计算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个投标人(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个投标人的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2)将低于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不含A,不含先前去除的N个投标人的报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低报价后再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3)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与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值即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三)选择以下2个方法之一来确定评审区间: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多于或等于5个的,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从中取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人前5名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不足5个的,从中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如果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初步、商务、技术、资信)评审后有效标不足3名时,按照第三条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进入后续评审。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质量、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100
(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五、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费用核算进行核查,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对比、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商务标评审采用通过制。(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予通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6]25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规费包括民工工伤保险、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等);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六、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逐个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00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七)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七、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2、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八、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6)评标情况公示内容;(7)其他建议。九、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10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对其进行信用曝光、限制其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向招标人赔偿经济损失。100
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前准备工作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一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并按照资格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顺序依次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评标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要求、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它情形。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以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则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与本招标文件第16.3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三、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评标基准价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并按照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进入后续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100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三次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个投标人(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个投标人的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2)将低于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不含A,不含先前去除的N个投标人的报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低报价后再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3)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与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值即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评标基准价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并按照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取前5名的投标文件进行后续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如果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初步、商务、技术、资信)评审后有效标不足3名时,按照第三条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进入后续评审。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质量、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100
五、商务标评审(满分60分)评标基准价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其商务报价得分值,即:(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60分;(2)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绝对值)扣2分;以上评分保留2位小数;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评审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费用核算进行核查,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对比、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6]25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规费包括民工工伤保险、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等);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六、技术标评审(满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逐个进行技术标评审。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0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技术方案充分审核、评议后,按以下评分细则自行判定各投标技术方案的得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技术方案的最终得分等于各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细则如下:(一)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是否合理可行;0.5-4分(二)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0.5-3分(三)苗木养护期和其它项目保修期内的养护保修措施;0.5-2分(四)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0.5-2分(五)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力投入安排是否充足合理;0.5-2分(六)施工进度安排(包括赶工期措施)、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是否周全、可行、可信;0.5-2分七、资信标评审(满分25分)(一)投标人近两年完成(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中标通知书价格为准);“规模相当”是指所提供的工程业绩的造价大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80%且每平方米造价大于本工程招标单方控制价的80%,近两年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两年);类似工程是指国有投资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每项0.5分满分1.5分(二)企业财务实力,企业周转资金超出投标价的30%得2分,超出10%但不足30%得1分,不足10%不得分;(资金证明必须是企业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对帐单,有效期不超过31天)满分2分(三)企业近两年获奖情况(以证书签发日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奖单位必须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或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满分3分具体获奖分值分配如下:奖项等级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优胜奖)同一等级最高得分国家级0.8分0.7分0.6分0.5分1分省级0.7分0.6分0.5分0.4分1分市级0.6分0.5分0.4分0.3分1分100
同一个工程获不同等级的奖项,取最高等级奖项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四)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A级0.5分,AA级1分,AAA级1.5分;(五)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1分;1、提供有效的同时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与GB/T50430-200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6分(提供有效的仅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分);2、提供有效的通过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分;3、提供有效的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2分;(六)企业AAA资信等级证书0-0.5分;(七)投标文件编制质量0-0.5分;(八)投标人承诺满分15分1、投标人承诺接受相关技术要求、相关标准等条款的;(响应质量标准2分;项目班子到位率2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2分;养护期内管理2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分;资信标内容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5分;共六个方面)满分15分2、如投标人不接受承诺书中的某个(些)条款,并以附件形式书面陈述不能接受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或该部分的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评定。八、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其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又相同时,按技术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标评审得分又相同时,按资信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资信标评审得分又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2、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九、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100
评标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6)评标情况公示内容;(7)其他建议。十、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对其进行信用曝光、限制其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向招标人赔偿经济损失。100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目录(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100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招标答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杭州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标准;苗木养护期及保修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履约责任。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担保已于开标前递交。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100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粘贴处100
附表1: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校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100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招标人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项目的建设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施工,同时遵循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控制管理。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持证上岗,并满足要求的出勤率。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4.在养护期内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5.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6.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第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00
开标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委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100
投标报价说明书工程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内容报价(元)一园林工程1苗木工程2土建工程3安装工程…………二市政工程1道路工程…………三总计四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100
表1-1-1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内容报价合计(元)苗木土建……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三其他项目清单四规费(3+4)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民工工伤保险费[(一+二+三+3)*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六总报价(一+二+三+四+五)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100
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7)(8)(9)(10)(11)合计注:表中(1)(2)(3)(4)(5)(6)栏由招标人提供。(11)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11)备注中明确。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3-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反季节种植技术措施模板及支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脚手架施工降水、排水其他合计注: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3-2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一二三123456(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其他组织措施项目提前竣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4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4-1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工123人工小计二材料123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1)(2)工日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2)(3)(4)(5)(6)(7)(8)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清单号: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除苗木部分以外的工程量分析使用此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2-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养护费小计(1)(2)(3)(4)(5)(6)(7)(8)(9)(10)(11)(12)(4)*(12)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苗木部分分析使用此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0
表2-3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冲洗设施,扬尘控制,污水处理,车辆冲洗、密封,清扫、冲洗,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现场门楼,标牌,效果图牌,彩旗、彩带,现场整洁,现场围护(含搭拆),地坪硬化,文明施工教育,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安全标牌、标识(志),安全标识(志),交叉口闪光灯,防护棚,防护栏杆,临边维护,安全隔离网,安全保护服装,安全保护用品,开关箱,单独供电系统,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泵,水枪、水带,其他消防器材、设施,大型机械监察费,现场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培训,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中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临时房舍(如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生产用房(如加工房)等,临时水电设施(如临地供水、排水等),合计1、此表格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5
表2-4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5
表2-5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合计(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5
表2-6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塔吊安全监控系统2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3其他监测系统二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合计注:本表为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5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技术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05
5—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已使用年限产权情况配备数量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5—2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校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5—3劳动力投入计划表工种人数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上述三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110
6—1施工进度计划表总工期天,分项工程施工时间段以开工日开始计序号施工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总需要时间备注6—2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供应地首批到场时间首批到场数量末批到场时间备注上述两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110
(综合评估法需要)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资信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10
资信业绩材料清单序号资信内容数量项目名称(简称)证明材料名称备注1企业近两年完成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1、2、3、4、5、1、2、3、4、5、2企业财务实力证明3企业近两年主建类似工程获奖情况1、2、3、4、1、2、3、4、4守合同重信用证书5体系认证证书GB/T5043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企业等级证书AAA7投标承诺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10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招标人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项目的建设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施工,同时遵循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控制管理。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持证上岗,并满足要求的出勤率。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4.在养护期内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5.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6.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第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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