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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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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备案部门:(盖章)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承包方式4.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6.现场条件7.资金来源8.投标人资格9.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1.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3.投标报价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担保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投标截止日期(三)、开标、评标与决标19.开标20.评标21.合同的授予22.履约保证金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评标方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三、投标文件资信业绩部分格式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21.1工程地点31.1绿化面积平方米42.1招标范围5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4.1质量要求75.1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87.1资金来源98.1投标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级(含)以上108.3资格审查方法1113.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法)1214.1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315.1投标担保金额元1411.1踏勘现场1511.2招标答疑会161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部分电子光盘一份171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1819.1开标会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1920.5评标标准及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分法2022.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招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2113.15投标最高限价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工程的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3、承包方式3.1本次招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发包。 3.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质量要求4.1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树冠形状按设计要求。养护期要求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进行养护。4.2土建(景观)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4.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5.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5.2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预计工期要求确定工期计划及投标工期,工期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5.3工程达到完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完工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6、现场条件6.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场地附近。施工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资金来源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8、投标资格8.1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8.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单位将通过抽签决定投标资格;8.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 一、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件:评标方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格式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0.2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时将附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本,如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与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有不一致之处,或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有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为准。10.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招标答疑时向招标人提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11.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11.1踏勘现场: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各投标人踏勘现场,介绍有关情况,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施工现场的地形、地势、土质、交通及周围环境等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考虑的资料。11.2招标答疑:招标单位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后和踏勘现场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疑问,投标人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在答疑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将形成书面的答疑纪要发给每个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_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1.3未出席踏勘现场或答疑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两部分文件组成。12.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投标报价说明书 (5)投标报价汇总表;(6)苗木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7)土建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土方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9)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9)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10)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提供分析清单;(11)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12)零星工作项目费用表;(13)主要材料价格表;(14)苗木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5)土建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6)土方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7)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8)技术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9)上述(4)-(18)项电子光盘一份(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如光盘内容与投标文件书面内容不一致,应以书面为准。在光盘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一起装入密封袋中。12.3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报价汇总表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园林绿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章,且造价工程师需附注册证书复印件,若本单位无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可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加盖该咨询机构园林绿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章(造价咨询单位必须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咨询单位的造价工程师也必须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把委托协议原件放入投标书正本,复印件放入投标书副本中。12.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2)季节性(高温或冬季)施工(养护)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3)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4)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5)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6)施工进度安排、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7)投标人承诺书。12.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5.1投标人应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2.5.2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别编设目录,并分别自目录后的第一页开始在每页投标文件上统一编印页码,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清楚表明每部分内容的页码;12.5.1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内容总页数除封面目录不超过18页;12.5.2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 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应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3.2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栽植苗木。13.3投标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应为综合单价。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苗木清单分析表中养护费应单列,不得优惠。13.4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成活风险并达到本须知第4.1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13.5土建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规费、税金单列)。13.6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本工程在计算上述费用时所采用的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5.9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分析清单。13.7为了方便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在各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中填报“人工费”和“机械费”两栏。13.8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分析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增删其中的项目,也可以对不发生的项目以“0”报价。13.9其他项目费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招标人部分的项目如预留金,按招标文件中清单编制总说明确定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填报;投标人部分的项目如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踏勘现场费、工程保险费,投标人按工程的实际需要报价,对不发生的内容以“0”报价。对实际将要发生而不报价或以“0”报价的项目视作优惠。13.10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涨价等因素而预留的金额。项目所需金额由招标人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13.11零星工程项目费指投标人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用表是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程项目费的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如招标人未列出上述零星工作项目的内容和数量,投标人不必填报,此时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填报,零星项目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13.12除非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数量、规格、计量单位、品牌和苗木种植要求进行报价。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修改,或有工程量清单而无报价且又没有附相关说明的,将作废标处理。13.13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和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中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取费费率计取(其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不作为规费的取费基数)。本工程的规费最低费率5.85%,税金最低费率3.513%,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最低费率为0.114%;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不得竞争,否则作废标处理。13.1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再提交。13.15报价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以及《杭州市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等作为参考,由投标人经市场调查后自主组价。13.16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投标担保15.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须知第15.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2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不予开标。1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2.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3)无故放弃中标;(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5)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内容总页数(包含表格)除封面目录不超过18页,该部分投标文件封面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可参照杭州绿化网下载)中提供的纸张(大小、颜色)、字体、字号、颜色和格式一致,编写内容的格式(纸张、字体、字号、颜色)应采用白色纸张、宋体四号字,表格可视内容多少扩展,投标文件不设页眉页脚,其中(包括封面上)不得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标记、印章或签字,所有技术标副本只用三颗订书钉均匀分布装订,不得使用其他封皮或夹套,否则作废标处理。16.4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须应按要求盖公章和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资信标和技术标正本每一页应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技术标副本不盖章、不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所有正本和副本)和电子光盘一份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里。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写明:(1)投标项目名称;(2)投标文件内容和数量(技术标、商务标);(3)招标人名称;(4)投标单位名称;(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8.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后,不得借故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修改补充投标文件有效。18.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最少投标人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开标19.开标19.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19.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19.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如下程序进行:(1)由招标监督人员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2款规定;(2)由招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投标单位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5开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六评标与决标20.评标20.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0.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由园林绿化工程技术、经济的专家组成。20.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符合性进行初评,并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合格。在下列情况下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开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不符合要求的;在下列情况下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的;——苗木养护费报价为零的;——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四项费用不足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擅自变动、补充、修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清单而投标人既无报价也未附相关说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20.4需要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到场接受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和答复。询标记录经双方审阅后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0.5评标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办法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20.6根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0.7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0.8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1.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2.合同的授予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2.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2.3如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另选其他中标人。23.履约保证金23.1中标人在与为主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业主递交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23.2履约保证金分四部分,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25%,项目班子人员、施工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25%,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25%,苗木一年养护期内成活率保证金25%。景观工程部分的质量保证金在签订旗工合同时另行约定。23.3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在工程完工初验合同后退还75%(无息),其余25%在一年养护期满经复验确认苗木成活率达到100%未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后退还(无息)。一、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招标人名称)的绿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平等投标、公正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甲方选定乙方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1.工程名称与工程地址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2.工程内容:3.工程承包方式:本绿化工程采用工料总承包。4.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相应人员、机械配备到岗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并划出部分工程量改由其他企业承包。 5、工程承包造价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下述特别指明的内容可调整工程承包总价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承包价。(1)工程设计变更:凭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2)甲方提出的书面变更指令;(3)因上述两种情况变更工程内容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4)若施工时更换土建工程材料,则根据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报价,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5)若施工时更换苗木,则仅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苗木到场价。种植费、综合费用按苗木栽植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同规格苗木计取。6.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的第日起算,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7.工程款支付7.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合同价%备料款;7.2工程款按进度,经监理单位、甲方签证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进度款分次支付,支付时间为:。7.3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价的%,苗木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及财政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其他项目保修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结清。8.工程验收8.1工程验收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完工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8.2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8.3工程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2份,完工资齐备符合要求,完工日期以通过验收日期为准。8.4养护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算。9.违约处罚9.1工期: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处罚违约金合同价的%;如超过天,罚没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9.2承包人所在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具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每人次缺岗一天,处罚违约金元,累计缺岗天或主要机具不到位,将罚没承包人全部人员到位及机具到位履约保证金。9.3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乙方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超过违约金的经济损失。9.4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邀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超过违约金的损失费用,但属执行国家行政指令造成的合同终止,不支付违约金。10.争议的解决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后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0.3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0.4争议解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11.附则11.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11.2本合同自乙方邀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养护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11.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11.4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或补充协议;工程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标准;(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被市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4)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二)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按照“二次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二次平均法是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报价在去掉最高投标价和最低投标价后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再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的所有报价去掉最低投标价后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其第二次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2.确定评标范围评标基准价确定后,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评标范围:对高于(含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价,从低到高选取前5名进入详细评审。 若高于(含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不足3名的,取所有投标进入详细评审。(三)详细评审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1)技术标副本出现公司及人员等明显标志的;(2)技术标内容总页数超过规定(除封面目录18页)数量的;(3)投标人对投标承诺不响应的;或所书面陈述不响应理由不成立的;(4)对以下技术标施工方案实施内容整体缺乏针对性、可行性;a.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是否合理可行;b.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是否充足、合理;c.施工进度安排、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是否周全、可行、可信;d.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e.非季节性(高温或冬季)施工(养护)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f.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是否可行。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费用核算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应依次替补,若经替补后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所有投标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详细评审。(四)完成评标报告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高于(含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按评审顺序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五)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决标应当坚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