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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坡至棋子湾旅游公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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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坡至棋子湾旅游公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单位: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4月3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15.开标126.评标12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评标办法前附表151、评标方法172、评审标准173、评标程序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3第二卷24第六章图纸24第三卷2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5第四卷2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63 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二、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三、项目概况:昌江黎族自治县太坡至棋子湾旅游公路景观绿化,绿化线路总长30950m,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四、招标范围:施工标:棋子湾旅游公路沿线的景观绿化工程、景观节点的景观建筑、景观小品工程(详见施工图);监理标: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五、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标: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且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经验,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园林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监理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要求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六、报名方法:施工标: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证等证明材料;监理标: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外省企业还必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所有的材料要求胶状成册)于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二楼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36 联系人:张茹电话0898-柯先生电话:0898--3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太坡至棋子湾旅游公路景观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昌江县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历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招标范围绿化及养护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基本条件: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资质条件:要求城市园林绿化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36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开标前15日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文件2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决标后30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开户名: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帐  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月日下午17: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禁止代交代缴。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授权书需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海南省建设工程专家库中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合同中另行约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36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6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36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3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巧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l上时间不足巧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巧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巧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6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6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6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6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形式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控制价为元。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6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6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一个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得分相同,则取投标价低者为中标人,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其中一家为中标人;取中标人的投标价为中标价。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36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范围及工程量1、工程范围为:见施工图2、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具体以现场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以上时间为合同暂定的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开工令的时间为准。但施工周期不变。五、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及通过验收。第二条双方职责及承包方式一、双方职责:1、甲方对本工程绿化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6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甲方及本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海南省有关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4)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省、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办理该工程的相关报建手续,费用自负;按甲方通知做好迎检和接待工作。(7)施工对交通的干扰: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借用、占用或进出当地道路或其它交通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或其它开支。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施工对原有交通的干扰。如果施工中不可避免对原有道路及交通有干扰时,乙方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应维持交通安全畅通,消除干扰的影响以及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8)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开工日期不予顺延。(9)乙方负责按规定缴纳其承包部分工程总造价的应缴税费;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建安发票。(10)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按施工计划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11)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不得拒绝监理人员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返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36 (1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条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一、工程造价: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价款计价。为满足施工要求和便于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若工程规模有较大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1、付款方式:银行转帐2、付款办法: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十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余下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60%;工程完工预验收后,支付至甲方审计后的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待养护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四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导致发包方索赔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三、养护期为半年(保养期、保存期各叁个月)。养护期满后、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苗木存活率。如出现死苗现象,乙方必须及时补种,补种的苗木保养期顺延三个月,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补种苗木部分的原工程造价待顺延的三个月保养期满后结算。第五条违约责任36 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一、工期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罚扣误期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二、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如发现本工程被转包或肢解转包他人,甲方有权否决,有权中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款2%予以处罚。三、工程质量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自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四、乙方须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意见及时修复质量缺陷,若乙方收到整改通知书一周后仍不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则甲方可另请队伍处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五、乙方的投标书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用,乙方须按投标书中的人员和设备配备本工程的施工人员及设备,否则,若因此影响工期及质量,将按违约条款进行处罚。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条竣工结算一、计价定额:《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二、本项目的工程类别按定额对应的类别收费;结算时工程总价按承包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三、主要的苗木及材料单价按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造价信息及预算价执行,结算以甲方审定为准。四、结算时按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第四条附则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而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年月日3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6 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代理公司另行提供。36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等资料自行查阅技术标准和要求。36 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6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营业执照五、资质证书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七、其他内容其他资料不设标准格式3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任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36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2缺陷责任期1.1.4.5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分包4.3.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6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_(姓名)系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6 四、营业执照五、资质证书36 六、工程量清单报价36 七、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36 附件1评标细则序号评分内容细则1报价(60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报价的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2业绩(18分)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或已完成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无(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4分,最高得16分。以上项目建设地点在拟建项目所在地省份的每个加0.5分,最高加2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及原件。3注册年限(4分)投标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拟建项目所在地省份注册年限在5年及以上的得4分,不足5年的得1分(按年度计算,满12月计1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4项目经理(4分)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的得4分,二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5技术负责人(4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的得4分;中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6其他主要人员(10分)其他主要人员:其他主要人员为安全员2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1人、测量员1人、实验员1人、见证员1人,全部具有上岗证得10分,每缺少1个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省外企业上述人员须办理琼分支机构人员相应岗位备案,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如有争议,以评标委员会裁定为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