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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1153120150409011工程名称: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3地块12班幼儿园及和睦南区A-23地块配套幼儿园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员:陈瑞宝(签字)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员:李奇山(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杨晓光(签字)日期:2015年4月1日2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承包方式4.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6.现场条件7.资金来源8.合格的投标人9.投标费用10.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4.投标报价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投标截止日期20.刷卡签到2
(五)开标21.开标(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23.评标24.评标过程的保密25.合同的授予26.履约保证金27.错误的修正28.合同履行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三部分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3地块12班幼儿园及和睦南区A-23地块配套幼儿园室外景观绿化工程21.1工程地点拱墅区31.1绿化面积约8866平方米项目类型景观绿化4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5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4.1质量要求合格75.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87.1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98.1投标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108.3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1114.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75828100067166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1410.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512.1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2日16时前提疑,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27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开标前,请随时关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ctc.cn)上有关本工程的所有信息。2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17.1投标文件份数文本格式: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光盘贰份。17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09时30分1821.1开标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09时30分1923.4评标标准及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027.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须对等)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原则上以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2114.1投标最高限价222.3206万元2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3、承包方式3.1本次招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发包。3.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质量4.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其他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5.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5.2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预计工期要求确定工期计划及投标工期,工期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5.3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5.4两个幼儿园均在拱墅区,和睦A23幼儿园在赵伍路西侧,余杭塘河南侧;长乐幼儿园位于长乐区块,两个地块目前在主体施工阶段,本工程工期50日历天,即两个项目工期各为50日历天,两个项目进场施工时间不同,最早5月份就可能进场施工,最迟可能2
在今年年底前进场,具体进场开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故投标人需现场踏勘,由此造成的人员和机械进出场、暂停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以及项目经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进驻时间延长等相关费用增加,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后,在措施费用进行报价,如未报价,视同考虑在其他报价中。本项费用作包干处理,结算时不做调整。6、现场条件6.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资金来源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8、合格的投标人8.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8.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8.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8.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8.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8.1、8.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9、投标费用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踏勘现场2
10.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方法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五、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2
1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所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踏勘现场等存在的疑问,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登录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ctc.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2.5款规定执行;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2.3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12.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2.5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文件组成。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应以中文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
(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技术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在光盘上应清楚标明:(需用软笔写出)1、投标单位名称,2、项目招标编号,13.32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报价汇总表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园林绿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章,且造价工程师需附注册证书复印件;若本单位无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可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加盖该咨询机构园林绿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章(造价咨询单位必须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咨询单位的造价工程师也必须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如委托外地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商务报价文件,还须附杭州市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进杭的相关证明),并把委托协议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标。13.4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应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13.4.1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2)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3)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4)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5)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6)施工进度安排(包括赶工期措施)、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14.投标报价14.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14.2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栽植苗木。14.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并在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按格式单列养护费,不得优惠。14.4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苗木全部成活风险费用并达到本须知第4.1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14.5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统一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计取。14.6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本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2
14.7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14.8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4.9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14.9.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14.9.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14.9.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14.9.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14.9.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2
14.9.7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8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14.9.9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14.9.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14.9.11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14.9.12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14.9.1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14.1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14.11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14.12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2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资格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盖执业专用章;(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另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即需两个造价工程师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根据中价协颁布的造价员管理规定,造价员应从事与本人去的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因此由造价员编制的成果文件,封面上所盖的资格专用章与成果文件的专业要求相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14.13其他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执行。14.14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废标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算起)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按照《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和退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收费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377,交费时请携带本工程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2
16.2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收费窗口统一代收代退,可采用除现金和投标保函外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保证金交纳后,到“中心”统一收费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作为投标单位已递交依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时,投标人应向统一收费窗口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也可提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确认手续。今后,统一收费窗口将根据企业登记确认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与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16.4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五个工作日,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银行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5)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2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副本封面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其中技术标副本的内容必须与正本中相应的内容一致。17.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严格按以下要求编写:17.4.1技术标表格(表5-1、表5-2、表5-3、表6-1、表6-2)可视内容需要自行增加行。技术标不设页眉、页脚、边框、页码;17.4.2技术标副本封面统一采用“A4空白纸”,封面中不出现任何字样(包括“副本”字样);17.4.3技术标副本内容(含目录)的编制应采用A4白色纸张、宋体黑色小四号字,不得加盖任何印章,不能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标记,目录、内容按照招标文件13.4.1的顺序要求编写,行距统一为1.5倍行距;17.4.4所有技术标副本采用三颗订书钉均匀分布装订,不得采用其它装订方式。17.5除技术标副本外,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3)201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8.3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8.1款或第18.2款规定,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
1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具有本须知第18.1款所要求的标注;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有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最少投标人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刷卡签到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用随带的企业IC卡在签到机上刷卡签到。开标前未签到或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21.开标21.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参加开标会议等内容),以证明其身份。21.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开标前未刷企业IC卡签到;(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4)开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不符合要求的;21.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按如下程序进行:(1)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1.2款规定;2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封后,如发现投标文件或光盘份数不符合要求,本份标书作废标处理;本份标书不进入评审区间计算。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21.6开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22.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3、评标2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投标单位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23.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7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
23.3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废标条件为准;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3.4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3.5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12号令、建设部89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23.6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合同的授予2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5.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2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业主递交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2
2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6.1款及前附表20项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3招标工程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金额在前附表第20项内规定。26.4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26.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27.错误的修正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3)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合同履行28.1招标人应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杭园文〔2006〕28号)的规定在开工前到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备案移交暂行规定》(杭园文〔2006〕27号)进行验收、备案和移交。28.2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重点检查受监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行为:中标人有无违法转包或者分包工程项目的行为;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的行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有关的沉降进行观测,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现场是否配齐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2
28.3园林绿化工程实物质量安全监督以抽查、巡查方式为主,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监督主要内容为:绿化栽植土、栽植材料、乔灌木树穴、土球或根系、园林电器喷灌、重要园林建筑、构筑物、假山叠石的基础、主体等重要的分项工程以及应属必须验收的隐蔽工程。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按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
通用条款(略)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11、开工及延期开工12、暂停施工13、工期延误14、工程竣工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6、检查和返工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重新检验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1、安全防护22、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
25、工程量的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30、其他变更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算34、质量保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6、索赔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4、合同解除45、合同生效与终止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补充合同);(2)本合同专用条款;(3)询标纪要;(4)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5)中标通知书;(6)本合同通用条款;(7)工程量清单;(8)投标书及其附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施工图纸;(11)其他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的其他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杭州市的相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提供。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提供五套施工图(竣工图另发),地质资料壹份。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泄露给与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与发包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较大技术变更、费用增加及工期延长的联系单以及付款凭证均需发包人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2
姓名:职务:项目主管 职权: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行使发包方现场代表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基本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仅提供接线、接管位置,由承包人单独装表计量结算费用,工地内的接线接管装表等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承包人和总包方自行结算。本工程需纳入总包扣款,进场后需三方办理扣款承诺手续。(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踏勘现场情况,进出场的通道和场内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计入报价,包干使用。(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开工前办理完成。(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书面方式提交给承包人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和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组织,书面通知承包人。(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1(8)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通用条款9.1(1)款执行。(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工程产值及进度报表以及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2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人口暂住证等相关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承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有相关投诉,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甲方及监理人员的现场办公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9.1.<5>条款执行,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及《杭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理》。承包人应遵守政府及主管部门管理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有相关投诉,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未竣工验收交货前,成品保护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另外,要求承包人做好总包单位及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恢复或者照价赔偿。(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相关措施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承包人保护不善或施工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安监站要求实施标准化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同期工程款中予以扣回,若有相关投诉,施工方承担一切后果。(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和总包方办理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工作。积极协助发包人和总包方完成竣工档案移交工作,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归档需取得杭州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竣工档案移交认可书。②、承包人负责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为自己所用的供水、供电管线及其设施,并严格按供水、供电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购置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因电力不足或停电,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③、职能部门必须办理的相关手续(含施工许可证),由承包人协助办理,费用按当地有关规定。其他工作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其费用约定后,承包人协助办理。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2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天内提出意见。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要提交当月已完工程产值及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遇不可抗拒情况及国家法规规定及发包人、监理共同签证的可顺延条件外不得延误工期。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地基验槽。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五、安全施工(1)承包人需按照最新的《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具体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创建市标化工地,严格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2)承包人需按询标纪要附件上报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临时设施等各项措施项目,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确保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3)承包人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并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一切事故,其责任、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费用;②2
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在风险幅度范围内的正常波动以及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③施工中能预计到的其他费用。④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增加的各项费用。⑤总包配合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①工程量按实结算。②除材料及人工(不含施工机械)价格异常波动可按杭建市(2011)198号规定调整外,其他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其中人工价格风险幅度与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险幅度均设定为5%,竣工后一次性结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工程量(含清单工程量)增减部分调整:投标报价中有相同子目的,按投标综合单价套用;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子目投标综合单价套用;若原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增减部分套用(2010)版定额(只计取规费、税金)结合市场采价(参信息价正刊)定价;2)清单没有的新增子目:套用(2010)版定额(只计取规费、税金)结合市场采价(参信息价正刊)定价;3)绿化苗木、材料设备设计变更时,按两者实施期实际市场差价调整价差。4)涉及各类变更联系单均必须以发包人签证同意的联系单批复单(函)作为实施和结算的唯一依据。联系单先实施后签证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对于事后无法证实的工程量,发包人将不予签证,造成损失的,还要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并予以无偿恢复。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失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但属于应预见、预防、承包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负责补偿;6)为完成招标图纸范围工作内容所应有的措施费用已列入措施费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调整。其中,安全文明环境临设等组织措施费在实施过程中须专款专用,监督使用,若实际投入低于报价,经现场监理和发包人证实的,在决算中予以扣减;若实际投入高于报价,费用自行解决,视同含在报价中;施工过程中实际不发生的措施费用将予以扣除。(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施工用水用电,装表后水电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在每月进度款中扣除。施工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纳入总包管理范围,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承包人与总包单位自行结算。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
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方、发包人提交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照监理方、发包人共同审核签证的每月完成合同产值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需及时提供竣工资料并积极协助业主完成竣工档案移交工作,待四套竣工资料上交后,方可支付竣工验收款,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30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同时扣除各种应扣款项。质量保修金的支付: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2%待保修期满一年后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剩余的3%待满二年后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以上支付款项均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28.1.1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需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材料采购计划,经监理和发包人核验采购的材料与设计及投标承诺的品牌,规格、质量相符合并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材料报验制)。28.1.2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材料(设备)或者投标人采用的材料(设备)品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承包人必须书面上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同后方可采用。若擅自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的品牌,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予以制止,已使用的无条件返工,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影响进度和交付的承担相应规约责任,如造成建设方损失,承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2
28.1.3当承包人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规格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但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影响进度和交付的承担相应规约责任,若造成建设方损失,承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八、工程变更1.设计变更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发包人书面签证确认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变更,应先征求原设计单位同意,再经监理人、发包人认可。3.不影响设计的其他变更,需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认可。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免费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四套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四套技术资料(含相片、光盘等各种载体的相关影像资料),技术资料要求贰套原件,贰套复印件。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依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3.竣工结算33.1竣工结算须在竣工资料已归档,并获得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移交认可后方可办理。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34.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定发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①本工程工期50日历天,即两个项目工期各为50日历天,两个项目进场施工时间不同,最早5月份就可能进场施工,最迟可能在今年年底前进场,具体进场开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故投标人需充分现场踏勘,除风险幅度之外的人工、材料(不含施工机械)可按杭建市(2011)198号规定调整,由此造成的人员和机械进出场、暂停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以及项目经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进驻时间延长等相关费用增加,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后,在措施费用进行报价,如未报价,视同考虑在其他报价中。本项费用作包干处理,结算时不做调整。②若非承包人原因开工延误超过2015年12月31日的,除人工材料(不含施工机械)可按杭建市(2011)198号规定调整外,其余费用(含由此造成的人员和机械进出场、暂停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以及项目经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进驻时间延长等相关费用增加)一律不予考虑。且调整部分竣工后一次性结算。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除外)按每延误一天计罚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直至扣完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止。但不得以某种借口拖延交付使用,若有发生,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除扣除其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并按合同总价的5%处以罚款,承包人还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因此而追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按专用条款第35.2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36.索赔:索赔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按招投标文件约定。分包施工单位为:∕2
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相应条款第39条有关规定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的相应条款第40.4条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市有关建筑工程行业条例规定应投保的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因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保险不应免除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的损失而承担的责任。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以保函形式提交合同价的10%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a)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以保函形式向发包人递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占总额的40%,工期占总额的40%,安全、文明施工占总额的10%,项目经理及班子到岗率占总额的10%。(b)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履约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至工程颁发交工证书之日后28天内有效。(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a)质量保证金占40%,发生质量事故视严重程度每发生一起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扣完全部质量保证金为止。(b)工期保证金占40%,以合同工期为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按照专用条款之35.2款进行处罚。(c)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到位率占10%,项目经理若不能到位、项目班子的人员资质与数量不符合投标承诺的,按专用条款之47.6款进行处罚,直至扣完保证金为止。(d)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占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视严重程度罚没部分或全部保证金。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肆份,监理执壹份,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47.补充条款:2
47.1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规定的材料或未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品牌、质量规格等)进行施工的,承担返工责任,相关工程费用损失不予签证,影响进度和交付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7.2投标书与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相抵触的内容,均按发包人在招标时发布的相应文件为准。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并应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相一致,当投标书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发包人发布的相应的文件为准。47.3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需完成现场清理,施工现场内的为施工所需搭设的临时设施以及相关设施基础等均需承包人自行清除,竣工验收60天内必须全部清退完毕,否则视为拖延工期,清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若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相应扣回。47.4发包人将按规定对竣工结算送区审计局进行审核,审计收费标准按照拱墅区审计局拱政发【2003】75号文件执行。结算审定的净核减额为送审金额的5%或5%以内时,由发包人承担审计费用;净核减额超过送审金额5%时,发包人只承担按浙价服【2009】84号文规定的基本审计费,其余审计费用(总数额按照审计局拱政发【2003】75号文件)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缴。若净核减额超过送审金额13%,除发生的审计费用按上述条款由承包人承担外,另扣罚核减额超过13%以上部分核减造价的50%,由招标人在付款时扣除,余额扣完为止。47.5对项目班子的考核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执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没收全部“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承诺到位率不低于80%,实际到位率低于80%时,按人民币2000元/天扣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月到位率不低于90%,实际达不到90%的,按人民币1000元/人·天扣罚。到位率按每月实际到现场的天数÷每月日历天×100%计算。47.6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施工设施等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队伍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承诺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如措施不力,将作违约处理按比列扣罚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并按合同35.2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7.7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资的发放,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工工资按规定发放。47.82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效管理,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与监理方的监督管理,拒不服从现场管理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行处罚,罚金为5万-50万元,发包方与监理方应保存相应的现场影像与文字记录,并保留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反映的权利。47.9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安排的专业工程进场施工。47.10本工程是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中与总包及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要求投标人自行列项报价或综合考虑报价,若未单独列项报价,视同含在其他报价中,该费用包干处理,中标后不作调整。47.11根据拱驻建纪【2013】2号文和中心的《深化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主要工作》文件精神,须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开展活动须做的硬件工作和软件工作见廉政合同第四条,要求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列项报价,未列入视同优惠,该项费用包干处理,中标后不作调整。47.12《廉政合同》和《全生产责任书》是合同的有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见附件。40.13承包人进场后应对场内及周边管线、道路、建筑物等进行彻底调查,并结合发包方提供的已有管线图纸,对施工范围内管线、道路、建筑物等进行保护,费用在报价中包干,如因承包方施工中措施不力而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赔偿,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以罚款。根据损坏情况,第一次损坏罚1~3万元;第二次损坏罚2~5万元。使发包方声誉受到损害,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文明施工保证费用及投标书中的文明施工费用。40.14承包人必须按市建委“杭建工发[2011]318号”通知要求,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凡涉及本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有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计入。投标人需加强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等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应办理,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解决。承包人因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或停工整改,其发生的工期延误、费用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7.15根据杭建公发2010(558)号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按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从中标人施工工程款中划出,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47.16景观施工要求:各种铺贴材料必须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损伤边角的石材。硬质景观所用石材必须与封样相吻合,进场石材如达不到封样标准,也将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处罚由中标人承担。47.17绿化施工要求:所有种植苗木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苗木清单中所注明的规格要求。规格、造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材料,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将清退出场。2
所有苗木基本保持全冠移植,并尽可能少截枝(大型乔木种植前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所有种植苗木的树根必须留有规格泥球,并符合设计图纸的绿化工程施工说明。苗木种植时必须针对苗木的特性对工程现场的土壤进行局部改良或换土,并施加适合苗木生长的有机肥料,以保证苗木今后的长势茂盛。乔木、大灌木在栽后均应支撑,支撑材料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支撑方式应尽量统一。树木栽植前,根据气候情况适当对树冠进行修剪。苗木及地被植物的种植位置、标高必须符合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要求。47.18绿化养护要求:所有植物应经常浇水以保持根部湿度。在干燥天气,每星期至少两次检查浇水是否充足。对竞争性和突出杂草随见随除,所有垃圾要清除干净。养护期间追施两次肥料。每月检查一次树木支撑情况,替换所有损坏的、危险的或不能令人满意的支撑架和绳结。替换坏死干枯的植物和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的植物。对于土方沉降不匀的地方进行加土修复。做好病虫防治工作,所使用药剂应符合环保要求。47.19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半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树冠形状按设计要求,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养护期(二年)要求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进行养护。(成活率达到100%)。47.20一旦发包人接受投诉属于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数字城管案卷,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处理完毕并采用电子邮件(彩信)的形式反馈,出现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位置不对等情况,每发生一条案卷扣工程款1000元。47.21以上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条款包括但不止于以上条款。附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2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功当量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保期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保修时间约定如下: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1对于较明显的结构质量缺陷,因房屋已使用,难以整改造成永久缺陷的,承包人应与房屋所有人进行友好协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若承包人未能妥善解决的,发包人有权代为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5.2保修金的支付:1)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2%待保修期满一年后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剩余的3%待满二年后扣除应扣款项后退还,以上支付款项均不计利息。2)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承包人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或者两次保修不好的,我方有权委托他人保修,全部保修费用(包含总价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以发包人审定的为准,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工程项目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单位(甲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的责任(一)明确甲方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廉政工程建设的甲方第一负责人。2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由可能影响工程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关系人或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三、乙方的责任(一)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明确乙方单位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为本项目廉政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根据拱驻建纪【2013】2号文和中心的《深化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主要工作》文件精神,须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开展活动须做的工作如下:(一)硬件方面:1)建立一个廉政文化活动室。利用建筑工地内部的会议室、食堂建立,放置廉政文化方面的图书、刊物、影视电教片等,供工地干部职工阅读、观赏,并在门口悬挂廉政文化活动室牌子。2)做一块廉政公示牌(栏)。设置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公布内容: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部门和举报电话(拱墅区城建纪工委电话85803719)。3)设置一只廉政举报箱。挂在施工现场。4)做一批廉政文化景观。在施工现场室内外、围墙墙面,创建学习园地、宣传橱窗(栏)、张贴或展示廉政漫画、书法作品、悬挂廉政横幅、标语,并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摆放廉政格言桌牌、台历等,以多种形式宣传、烘托廉政氛围。(二)软件方面:1)建立一套廉政机制,主要是建设项目公示制、建设项目双合同制(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廉政工程承诺制、工程项目述廉制、廉政工程考核制等。2
1)签订廉政责任状(书)。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必须与甲方签订廉政责任状(书),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廉政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责任状中明确。2)举行廉政教育活动。每个施工工地至少半年开展一次施工现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形式可邀请老师讲课、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电教片、参观廉政文化展览等。3)建立廉政文化工作台帐。将廉政工作会议记录、签到单、廉政合同、责任状、承诺书、廉政机制文稿、宣传资料、活动照片、汇报材料等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资料收入台帐,整理成册。五、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六、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八、本责任书一式拾份,由甲方执伍份、施工执肆份,监理执壹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2
附3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责任单位):(公章)监理单位(责任单位):(公章)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安全员签名:年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项目总监签名:年月日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单位):(公章)年月日为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安全质量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责任。本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一、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JGJ59—2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明确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好安全台账。2、施工单位负责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6、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监理备案,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7、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施工作业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摸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并报监理备案。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严格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资料报监理备案。10、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杭州市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相关要求。三、监理单位应当做到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隐患的,须及时函告施工单位,责令其整改。2
2、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3、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是施工方上报的安全台账和各项安全专项方案等资料进行备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四、对违反本责任书所规定责任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结束。四、责任书份数约定份数:一式拾份,建设执伍份、施工执肆份,监理执壹份。2
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前准备工作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一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并按照资格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顺序依次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评标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它情形。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以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则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与本招标文件第16.3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三、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2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三次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个投标人(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个投标人的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2)将低于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不含A,不含先前去除的N个投标人的报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低报价后再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3)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与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值即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三)选择以下2个方法之一来确定评审区间: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多于或等于5个的,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从中取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人前5名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不足5个的,从中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尤其是不能满足本招标须知中第13.3条的要求);(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质量、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三)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5个,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个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五、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费用核算进行核查,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对比、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商务标评审采用通过制。(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予通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规费包括民工工伤保险、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等);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商务标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三)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再对替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直至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5个,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个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六、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逐个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七、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2、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八、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6)评标情况公示内容;2
(7)其他建议。九、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对其进行信用曝光、限制其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向招标人赔偿经济损失。2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目录(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技术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2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招标答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杭州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标准;苗木养护期及保修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履约责任。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担保已于开标前递交。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2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粘贴处2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招标人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项目的建设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施工,同时遵循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控制管理。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持证上岗,并满足要求的出勤率。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4.在养护期内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5.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6.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第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附: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
开标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委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2
投标报价说明书工程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内容报价(元)一园林工程1苗木工程2土建工程3安装工程…………二市政工程1道路工程…………三总计四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或全国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2
表1-1-1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内容报价合计(元)(清单号)(清单号)……苗木土建……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三其他项目清单四规费(3+4+5)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意外伤害保险费5民工工伤保险费{[(一)+(二)+(三)+3+4]*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六总报价(一+二+三+四+五)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或全国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2
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1)(2)(3)(4)(5)(6)(7)(8)(9)(10)(11)合计注:表中(1)(2)(3)(4)(5)(6)栏由招标人提供。(11)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11)备注中明确。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3-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1)(2)(3)(4)(5)(6)反季节种植技术措施模板及支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脚手架施工降水、排水其他合计注: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3-2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一二三123456(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定位复测费其他组织措施项目提前竣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4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1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工123人工小计二材料123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1)(2)工日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2)(3)(4)(5)(6)(7)(8)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清单号: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养护费小计(1)(2)(3)(4)(5)(6)(7)(8)(9)(10)(11)(12)(4)*(12)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适合苗木工程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3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冲洗设施,扬尘控制,污水处理,车辆冲洗、密封,清扫、冲洗,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现场门楼,标牌,效果图牌,彩旗、彩带,现场整洁,现场围护(含搭拆),地坪硬化,文明施工教育,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安全标牌、标识(志),安全标识(志),交叉口闪光灯,防护棚,防护栏杆,临边维护,安全隔离网,安全保护服装,安全保护用品,开关箱,单独供电系统,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泵,水枪、水带,其他消防器材、设施,大型机械监察费,现场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培训,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中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临时房舍(如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生产用房(如加工房)等,临时水电设施(如临地供水、排水等),合计1、此表格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表2-4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表2-5技术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合计(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技术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
5—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已使用年限产权情况配备数量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5—2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5—3劳动力投入计划表工种人数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上述三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6—1施工进度计划表总工期天,分项工程施工时间段以开工日开始计序号施工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总需要时间备注6—2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供应地首批到场时间首批到场数量末批到场时间备注上述两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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