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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学生助学金评定方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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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学生助学金评定方法探究  摘要: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行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为缓解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压力提供了实质性保障。而“伪贫困生”暴露了目前我国助学金评定方法的缺陷,如贫困生经济信息的缺失和评定过程的公平缺失。助学金评定需要建立”准入-评定-发放-监管-反馈“的科学体系,本文基于准入机制与过程公平的视角对高校学生助学金评定方法进行研究。关键词:助学金评定;准入机制;过程公平一、引文8 高校助学金制度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助学金评选的对象、人数、受助标准、评选条件,然而实际操作过程往往不符合国家政策对助学金管理的要求。助学金评定公平不仅包括助学金评定的政策公平,更重要的是准入公平和过程公平,政策公平基于高校助学金评定政策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同时要对受助学生心理倾向等多元因素进行合理考虑,准入公平基于对助学金评定中评审小组成员和参评学生的主体分析,而过程公平更多依赖于对助学金评定到使用这整个过程的行为监督与信息反馈。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与反馈机制,才能促使助学金评定逐步实现公平。首先,从准入机制角度看,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主体基本来自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参评班级民主表决的学生代表,从主体来看,准入机制存在两大问题:第一,辅导员、班主任是否了解班级贫困生情况;第二,学生代表是否能表决出真正的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需要一级评议小组进行耐心细致的调查、访谈、取证从而确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其中包含大量弹性和人性化的操作,因此造成在最初的贫困生资格认定阶段存在认定模糊。[1]其次,高校助学金评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针对助学金发放后的使用状况要进行全时间的信息收集与民主监督,助学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助学金再次评定的事实标杆,对于挥霍助学金的“伪贫困生”,采取相应惩罚措施,例如记入该生诚信档案、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等。二、我国高校助学金评定存在的问题国家助学金制度规定了助学金评选的对象、人数、受助标准、评选条件,然而实际操作过程往往不符合国家政策对助学金管理的要求,从贫困生资格认定到助学金评选,教科书式的准入机制死板缺乏公正,评审过程能基本实现程序性的公平,但难以实现科学性的公正,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缺乏合理的贫困生经济信息调查方式8 目前的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事实材料基本来自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和贫困生评审小组的选票,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的真实程度无人追究,因为辅导员、班主任对众多申请贫困生资格认定的书面材料并无核实依据。另外目前许多民政部门对高等学校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并不严格,这就导致许多“伪贫困生”依靠个人关系或者民政部门审核不严格,提交了与真正贫困生相同的书面鉴定材料,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对于这些材料的真实程度无法判断,这造成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第一阶段的不公平。第二阶段,在进行评审小组投票的过程中,学生代表往往被个人情感影响,选票不能反映学生代表对同学日常经济情况的真实反馈,这造成了第二阶段的不公平。所以合理的贫困生信息调查方式至关重要,它提供的是一个真实的贫困生信息库,决定了高校助学金评定能否做到真正公平。(二)评议小组学生代表表决的不公平和过分民主8 基于贫困生真实信息的缺乏,辅导员、班主任只能依靠相对公平的方式—投票选举来实现主观目标性的公平合理,而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评审小组当中,学生代表占绝对数量,这就导致原本班主任、辅导员与普通同学的关系转向评审小组中学生代表与普通同学的关系,后者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矛盾综合体,评审学生代表对贫困生的认定可能来自客观信息,也可能来自主观判断,更坏的是来自个人情感,即针对贫困生认定产生的不恰当人际关系。贫困生信息倘若来源于主观判断或者被评审学生代表的个人情感左右,就会造成评审表决结果的不公平。还有一种情况是过分公平,即对所有参加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同学一视同仁,并无理性区分,这会导致真实的贫困生和“伪贫困生”处于同等标准,这在准入机制层面可视为绝对的不公平。(三)公示结果的反馈方式及资格取消落实存在问题在贫困生资格认定公示和随后的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中,有一种情况是,针对公示名单中不合理的同学,普通同学被从众心理趋势,并不能表达真实想法,表现为对公示结果意见的不作为;还有一种情况,由于助学金名额有限,同等家庭经济条件的贫困生落选极易造成其较为偏激的心理诉求,比如小团体的形成或者不真实的匿名举报,针对公示名单,这种情况往往不是对贫困生信息真实度的反对,而是对个人落选的情绪对抗。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实现公示结果的科学反馈,造成这种结果的关键在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公示结果反馈渠道和方式引导。另外,在对公示结果中某一同学形成统一的反对意见情况下,辅导员、班主任能否采取恰当的方式对其资格进行取消也容易出现问题,这源于贫困生资格认定伊始的贫困生经济情况调查不足,辅导员、班主任在不能实现有效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往往更倾向于评审小组的民主投票结果,即尊重既定的公示结果。三、基于准入机制视角分析高校助学金评定方法8 (一)开展并加强大学生助学金政策宣传和科学参评与资金使用的引导活动目前众多高校并没有将大学生助学金管理政策学习纳入入校学习范畴中,造成大部分学生在不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将其作为普通奖学金看待,贫困生认定候选群体家庭经济情况参差不齐,无形中加大了高校助学金评定的工作难度。也有个别情况,出于自卑等心理因素影响,隐瞒真实贫困情况,与高校助学金设立初衷相悖。在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学习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受助思想观念,使其认识到助学金不是普通的物质资助,而是以资助学习、完成学业为目的的专项资助。高校助学金的评定不仅是各高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内容,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对学生的教育不仅有利于评定工作更加顺畅有效的开展,而且对学生的教育意义也是巨大的。[2]  (二)走访、座谈深入贫困生经济情况事实调查8 目前针对贫困生候选人的信息核实手段有限,集中于在校期间校园卡消费信息等片面佐证材料,能够体现一部分贫困生的经济情况,却也存在很大漏洞,有些家庭经济情况良好的学生生活作风朴素,花销少,但并不代表其家庭真正贫困。所以,深入走访或者座谈成为获取真实信息的唯一途径,但出于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现状考虑,无法实现贫困生家家入户调查,这就需要校方积极联系学生生源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部门予以信息支持,尽可能获取最多、最真实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校园内部的班级座谈也至关重要,针对某一参评贫困生或助学金的同学,通过其宿舍成员和班长、班委的个别访谈,深入了解该生的日常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情况。(三)建立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助学金评审小组追责制在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助学金评选的开始,辅导员、班主任往往主导评审思路,初衷是公平公正的评审,但实际操作中,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审是由评审小组完成的,对于评审小组民主投票的方式存在的弊端已有分析,那么在民主选举方式无法被替代的前提下,追责制成为保障评审小组认真履行评审权利的有效方式。评审小组追责制的依据即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助学金评审的要求,就是所选的贫困生是否真的贫困,所评的助学金是否给予了最需要资助的贫困生。如果评定结果并非如此,将追究评审小组成员及辅导员班、主任责任,无形中促使评审小组成员突破原有单一的民主投票评定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调查工作,将真实贫困生信息的搜集工作分流给每个评审小组成员,既分担了辅导员、班主任信息搜集工作压力的途径,也保障了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助学金评审科学公正的重要方式。四、基于过程公平分析高校助学金评定方法8 20实际70年代中期,学术界开始重视对程序公平性的研究。这就引出了对公平的过程进行研究,就是采用什么制度和方法来保证公平感的产生。[3]国内一项有关高校助学金评定中政策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在学生心目中重要程度的调查中,无论是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院校,比重最高的都是过程公平。在学生的访谈中也体现出过程公平的重要性:学生关心的往往不是助学金评选的结果,而是评定过程,换言之,学生对助学金评定结果产生反对情绪,实质是对助学金评选过程的强烈不认可,这种不认可又集中体现在认为评定过程不公平。(一)建立完善的监督反馈机制高校助学金评定是否做到公平公正,衡量的唯一现实标准是评选结果,所以对评选结果的监督与反馈至关重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诚信考核,重点在于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在助学金发放开始针对每位受助学生建立助学金使用记录,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对定额的国家助学金,分月发放,由受助学生自行记录当月使用资金情况,并由辅导员、班主任及评定小组学生代表按期调查落实,根据受助学生助学金使用流向,评定其诚信状况,如果个别受助学生将助学金挥霍在不合理方面,则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助机会。(二)根据实际状况考虑落选优先制8 经调查发现,只要获得过助学金的同学,无论金额多少,其对助学金评定的公平性就容易产生认可,反之,多次申请贫困生资格或助学金未果的同学,则对助学金评定的公平性存在强烈异议。考虑到评审小组在评定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信息偏差,条件相同或相似的贫困生,要根据实际状况考虑落选优先制,即在同等或相似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下,第一年未受助学生在次年的助学金评定中优先考虑,这种考量不是简单的轮流,而是尽可能的将高校助学金评定的公平性为最多的学生认可。这样既能提高目前高校大学生对助学金公平性的认同,也实现了最普遍意义上的评定公平。参考文献[1]周娅.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困境及对策思考[J],教科导刊,2013,13:14-15.[2]魏芳.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西江月,2012,13:7-8.[3]曾英.高校学生助学金评定公平感研究[D],西南大学,2011.作者简介:刘彦孜,女,汉族,1988年9月出生,山东济南人,现于山东黄金集团企业文化部。2011年毕业于河南中医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