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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普通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全市普通初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实施,促进考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05﹞35号)及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郴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郴教通﹝2011﹞57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实验操作考试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密组织的原则,按照“科学、公正、准确、规范”的要求,以达到“三杜绝一减少”(杜绝安全事故,杜绝泄密、失密,杜绝工作差错,将违章犯纪的人和事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管理目标。第三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学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具体执行。第四条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加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规范安排实施考试工作,设定考点,督促各考点认真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做好考前全面18
准备。考试期间派出驻点巡视员,代表教育局监督、检查该考点考风考纪,特别注意考查过程的安全,并协助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工作统一、规范、保质、顺利完成。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郴州市普通初中物理、化学、生物统一实验操作考试,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考籍与考点管理第六条 考籍管理实验操作考试实行考籍与学籍一体化管理。考生的考籍原则上在新生取得学籍时获得。考籍变更须按市教育局《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有关学籍异动程序进行审批。第七条 考试报名1、报名资格:凡全市普通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在籍学生都具有报名资格。无学籍的考生不得参加实验操作考试。2、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学生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填写好《郴州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登记表》,市直学校将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加盖学校盖章)报送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学校将其报送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考生信息的录入应使用Excel2003(或以下版本),并分成初二、初三年级两个文档。)。18
3、报名时间:以当年全市普通初中实验操作考试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一般要求在每年5月10日前完成)。4、报名要求: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及有关学校在报名期间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第八条 考号编排以学生学籍号为准,考点学校考前应按由小到大顺序编排《郴州市普通初中学实验操作考试考室安排对照表》供考生参考。学生统一使用《学籍卡》作为考试准考证。第九条 考点设置1、设置基本条件:(1)考点必须具备:重视实验教学工作,成立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服从上级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的统一调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有理化生专用实验室及专兼职管理人员,物理实验室电到桌,化学实验室水到桌,生物实验室水到室,每个实验室能开出24组以上的分组实验。准备好相关的实验器材、药品。凡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药品应在考室内或准备室存放足量的备用品。(2)每个考点设办公室1个(供考务工作人员办公和休息用),候考室(区)1个(供考生抽签、候考)。18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当年不准设置考点:前次实验操作考试出现集体舞弊,组织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而导致严重后果的。2、考点申报:凡需要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符合考点的基本条件,市直学校向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学校向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定为考点。第十条 考点机构人员设置1、每个考点设驻点巡视员1人,由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选派。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考试时间安排选派人员进行流动巡视。2、每个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各一名,分别由考点学校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担任。主考全面负责考点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考点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宣传、后勤(含医务)等若干小组。3、每个考室安排监考员4人,均从各学校专职教师中抽调,统一由县市区或市直学校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安排。监考员由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组织业务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4、考点的每个实验操作考试考室设相应学科实验员1名,由考点学校安排。18
5、考点设司号员1名,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考试信号的发布。6、考点设联络员若干,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组织考生入场,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题号,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监考员联系。7、考点设保卫人员若干,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维护考点秩序。8、考点设实验操作考试保密员1名,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保密试卷及记分表。9、考点设医务人员1名,由考点学校安排,负责对考生进行临时伤病急救。第十一条 考点布置1、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横幅,按要求书写“××年郴州市普通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2、每个考点必须在醒目处张贴《考室安排表》、《考室规则》、《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考生须知》等,张贴有关标语,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第十二条 考室设置1、考室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室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2、各考点用实验室作实验操作考试考室,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室分别作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18
考试考室。以48座实验室为例,每室安排4组24个考位,每个考位供一位学生独立进行考试。每组的六个座位从靠讲台的第一排开始,每组均编1、2、3、4、5、6六个座位号。3、每考室每组安排4个不同的实验,考室前面黑板上书写“热爱科学规范操作”八个大字。4、考室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好。各级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要在开考前对考点、考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第十三条 考点管理1、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校门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务人员凭工作证、考生凭准考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2、考室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开考前30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第三章 命题管理第十四条 命题组织1、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的命制。2、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建立命题教师库。严格审查、认定入库人员资格,对已入库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3、命题、审题工作分开进行。命题人员负责命制试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导向性;审题人员负责对试题进行审查。18
4、每年每科命4套试题,供每个考室4组考生考试。第十五条 试题管理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必须在每年的4月底完成命题,提前两周通知实验操作考试所需器材、药品,提前一周把试题以电子稿下发到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及市直学校,并根据实际转发到各考点学校。第十六条 试卷印制各考点学校先下载试题,根据考生数量自行印制试卷。 第四章 考试管理第十七条 考试流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采取学生独立完成实验,教师当场评价的方式进行考试。其流程为:1、编组:考点学校在考前将考生按学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编组,每组6人,并依次编好组号,每组指派一名组长。2、候考:每场考试考前30分钟,联络员通知学生携带《学籍卡》和考试文具,组织学生进入候考室(区)。3、抽签:每场考试考前15分钟,联络员负责组织抽签。各小组组长代表本组抽签,确定具体考题。4、入场:考生在考前5分钟进入考室。监考教师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并逐个查验《学籍卡》,指导考生在试卷上正确填写学校名称、所在班次、考生学籍号和姓名。18
5、考试:每个考生独立完成1个考题。每个监考员每场负责1个考题(一组6个考生)的监考,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价考生操作过程和作答试卷,并在《实验操作考试记分表》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填好记分表。6、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退场,监考教师收好考生考卷,并按学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前,大号在后)装订,并装袋密封。实验员清理考场,做好下场考试准备。7、试卷和记分表的管理:考生的试卷和记分表均交考点保密员收集整理密封,市直学校上交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县(市、区)考点学校上交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第十八条考室规则1、随机抽定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后,每组考生有序从侯考区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发放试题卷,指导考生在试题卷上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等信息,听令开考。2、考生可带笔和简单考试工具进考室,不准带课本和任何其它资料进考室。考试在实验操作期间,不准互相谈话、商讨、打暗号手势、互传答案等。凡违反实验操作考试规则者,按《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处理。第十九条监考规则1、每个考室设监考员4人,每个监考员负责监考6名考生。2、监考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及时制止考生的违规舞弊行为,不得提示学生与操作有关的18
内容,不得互谈走神,认真观察考生的操作,简要记载考试的缺点或错误。监考员严格按照考题评分标准,对每个学生客观公正地评分,当场把评分填写到评分表上,并合计总分。评分表上的评分若有涂改,则此评分表无效。特殊情况需纪检监察人员签名认可。3、终考前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终考时间到,考生停止操作,监考员要求考生清理好实验仪器后退出考室。按顺序收集试题卷,附上签名后的评分表,订为一册。第二十条补考规则1、三科考试总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及时安排在考点所有考生一轮考完后补考。2、实验操作考试补考工作,应同正考工作一样严格认真,按规定进行考试和评分,不得有“放松及照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出现。第五章登分、统分与成绩发布1、考点学生全部考试完后,在驻点巡视员、考点主考、副主考在场的情况下登分、统分。登分、统分规则要求3人一组,一人读分,一人登分(微机),一人监督。2、统好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成绩册(主考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备案,市直学校交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一份学校自留存档。18
3、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及时将所辖学校考试成绩汇总,以电子文档报本局高中阶段招生办公室,另一份连同本年度实验操作考试总结报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后,再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与要求一、巡视员(一)考试前1、检查考点考场环境布置是否按《郴州市普通初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进行;2、检查考点工作人员是否落实;3、督查派往其他考点监考人员按时到位;4、督查监考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准备情况,到会情况,培训情况等。(二)考试期间1、巡视监考人员打分情况,工作人员工作情况;2、检查考生的考风考纪情况。(三)考试结束后1、协助考点负责人总结每场考试情况;2、协助考点负责人处理违纪舞弊事件;3、监督本考点将考卷和记分表送交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18
二、主考、副主考1、主持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考点的工作;2、负责布置考场及考点各项设施,安排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3、熟悉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4、针对考生的思想情况,组织考前思想教育;5、负责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的一切偶发事件;6、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点,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7、解决监考人员用餐、饮水等生活方面问题。三、监考员1、认真核对考生《学籍卡》,确保准确无误;2、检查考生所填写的考生信息是否正确,帮助缺考考生在试卷填写考生信息,并注明“缺考”字样;3、考试时间终了,组织考生退场;4、不准擅离职守和私自调换工作岗位;5、不得对学生的操作做任何暗示和提示;6、监考要回避亲属子女;7、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吸烟、饮食和接打电话。严格遵守考纪,如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8、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的其它职责:①检查实验器材18
是否齐全、完好。②观察学生实验,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逐步评分,并简扼记录扣分理由。③评定考生最后得分,并在记分表上签字,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④收集、装订试卷和记分表,每场考试装订一本,及时整理实验器材,使器材恢复到考前状态。四、实验操作考试实验员1、提前一天准备好每组实验所需的各种仪器、药品、保证其完好性,并做好更换仪器、药品的准备工作;2、考前将仪器、药品按监考要求摆放在实验台的合理位置上;3、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对每组的仪器、药品进行检查,调整补充、更换,保证下场实验操作考试的正常进行;4、实验员办公地点在准备室或仪器室,考试期间,未经主考批准,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进入考场;5、服从监考指挥,帮助解决考试中出现的仪器、药品等问题。五、实验操作考试保密员1、自第一份空白试卷收到后,二十四小时不得离人;2、自第一份空白试卷取到后至当天所有试卷上交考试办保密室前不得擅自离岗;3、试卷保密员都要做好试卷的领取登记工作;4、完整收集考生考试卷和评分表,并将考生考试卷按学籍号分袋密封,连同评分表、考生缺考名单交本级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六、联络员18
1、在指定地点组织考生做好入场前的准备工作;2、按考生报名顺序,6人一组,排好队;3、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读《考生须知》;4、负责在候考室(区)组织抽签,考前五分钟,将考生送入考场,待考生考完后,将考生领出考场;5、负责做好考生缺考统计工作;6、负责维持考场周围秩序;7、联络员不得进入考场观看考生考试情况,不得向监考人员说情或询问考生分数。七、卫生、安全保卫1、开考前,医务人员要备足备全应急、常用药品,安全保卫人员对学校内设施,进行认真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主考报告;2、考试期间,所有卫生、安全保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对校内水源、饮水设备进行严格监控,除考生及佩戴带照片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八、司令人员1、考试前检查、调试电铃,或用哨子;2、考试前校正钟表;3、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按时发布考试信号;第七章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18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在该科所得分数中扣除10分(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2)宣布考试开始前动手操作;(3)考试终止后继续操作。2、考生有下列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1)扰乱考场秩序,经劝阻仍不改正;(2)伪造证件,请别人代考;(3)不服从安排,故意与他人调换座位;(4)当场考试迟到5分钟以上;(5)考试期间故意破坏考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毁坏实验仪器,浪费实验药品等恶劣行为)。第八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1、考生应在考试前到候考室(区)参加点名,服从联络员老师的安排。实验操作考试时,在候考室(区)由各组的小组长代表本组抽签。2、考生在考前5分钟内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学籍卡》放在桌面左上角交监考教师查验,并按考试要求在试卷上填写好考生信息。3、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考试,停考信号发出后,停止考试,否则视为违纪。实验操作考试中,每个考生独立完成1个考题,同一小组考题相同。18
4、考生只带笔和《学籍卡》进考场,课本、实验报告册、资料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5、考生须独立操作,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和喧哗。考试完毕后,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考务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考务工作细则解释权属郴州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 郴州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附件:1、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登记表;2、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缺考学生名单;3、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记分表。附件1(样表)18
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点学校:(盖章)填表人:时间:序号学生姓名性别考生学籍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总分等级注:考点学校将此表制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盖学校公章)后上交本级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考生信息的录入应使用Excel2003(或以下版本),并分成初二、初三年级两个文档。附件2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缺考学生名单18
学校名称学科缺考人数填表人学籍号姓名学籍号姓名注:此表上交二份,分别报市或县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办公室。18
附件3郴州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记分表考点学校:学科:组别:试题题号:监考员:学籍号姓名计分点得分备注一二三四五注:1、此表由考点学校在考前按样表规格打印,学校制表时请用计算机统一填写好学校名称、组别、学籍号、姓名四栏(其它栏目由监考员填写)。2、每小组每次使用一张记分表,记分表在各小组抽签确定考题题号后由联络员交监考员。3、监考员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将本场考试各个考题的记分表按组别由小到大的顺序装订,与所装订的试卷统一交保密员。4、保密员分学科核查无误后,按组别顺序装订并密封。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