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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市直单位松材线虫病感染疫木除治工程-生物防治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FCG2018-0503)招标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八年五月-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1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8附件1开标一览表…………………………………………………………58附件2评标方法……………………………………………………………59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62-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市直单位松材线虫病感染疫木除治工程-生物防治工程投标邀请函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2018年市直单位松材线虫病感染疫木除治工程-生物防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FCG2018-0503二、招标内容:针对大连森林动物园及老虎滩海洋公园区域共计1401亩林区释放花绒寄甲成虫、卵卡及肿腿蜂进行生物防治。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采购预算:34.7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法人。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截至2018年6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5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5日13: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招标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地址:大连市高尔基路16号联系人:李锋电话:0411-83641122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于景宇电话:0411-83612745传真:0411-83612760(自动)电子邮箱:dlhfzb@163.com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532130100100006573-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18年市直单位松材线虫病感染疫木除治工程-生物防治工程项目编号:HFCG2018-0503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34.7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0.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6:30时(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帐号:532130100100006573”(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2套(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光盘必须可以正常播放,不得设置密码,光盘表面上应有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标)。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包封及文件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投放错误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商务标全部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技术标正本1份和副本5份分别封装。正本外包封及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单独封装,技术标评审结束前不得开启。副本封面、封底及外包封均用白纸,不得有任何文字、标记或图案,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包中,评标前不得开启。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8年6月5日13:00至13:3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1)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5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年6月5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于景宇联系电话:0411-83612745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法人。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截至2018年6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2(一)项目供货期限:1、第一次于6月中下旬,平均气温高于15℃时,选择晴朗天气,采取单株释放、中心释放、分片布点释放的方法相结合,每亩释放200头花绒寄甲成虫。
2、第二次8月份,选择晴朗天气,气温高于20℃,采用分片布点方法订花绒寄甲卵卡,每亩释放2000粒卵;同时释放肿腿蜂成虫,每亩释放200头,方法同第一次。(二)项目地点:按招标人要求1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须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人工释放成本及生产、释放技术费用等,最终汇总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14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15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得分为0分,技术标得分为0的单位不得中标。-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2)针对大连森林动物园及老虎滩海洋公园区域共计1401亩林区释放花绒寄甲成虫、卵卡及肿腿蜂进行生物防治。(3)项目供货期限:1)、第一次于6月中下旬,平均气温高于15℃时,选择晴朗天气,采取单株释放、中心释放、分片布点释放的方法相结合,每亩释放200头花绒寄甲成虫。
2)、第二次8月份,选择晴朗天气,气温高于20℃,采用分片布点方法订花绒寄甲卵卡,每亩释放2000粒卵;同时释放肿腿蜂成虫,每亩释放200头,方法同第一次(4)项目地点:按招标人要求(5)付款方式:本项目供货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本项目合同价款的95%,余款5%在本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法人。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2018年6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7.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服务响应表;-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资格证明文件;5.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号项6.其他内容7.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8.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以上1-5、8项均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结算时根据实际监测区域面积据实结算,结算价款=中标单价×实际释放面积×释放次数。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仅为参评价格。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投标单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本项目货物费用、人工费用、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逐条填报的服务响应表。(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0.5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按前附表密封要求密封。2.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或供货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6)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9)项目负责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服务、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服务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总价及上述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七)其他注意事项:-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一)货物名称:(二)型号规格:(三)技术参数:(四)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单价(大写):元(¥:元)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鲜花的有关养护技术资料。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五、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保修期保修期:1年。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二)交货方式:(三)交货地点:八、付款方式1预付款:无预付款2进度款: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3结算款:工程完工且结算价款报送财政部门后,按合同价款的98.5%支付。4保修金:结算价款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应预留1.5%作为质量保修金,其余款项支付给承包人。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用花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鲜花依据招标文件上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三)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二)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三)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四)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交的货物、数量及其他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大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响应方案3.乙方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针对大连森林动物园及老虎滩海洋公园区域共计1401亩林区释放花绒寄甲成虫、卵卡及肿腿蜂进行生物防治。1、第一次于6月中下旬,平均气温高于15℃时,选择晴朗天气,采取单株释放、中心释放、分片布点释放的方法相结合,每亩释放200头花绒寄甲成虫。
2、第二次8月份,选择晴朗天气,气温高于20℃,采用分片布点方法订花绒寄甲卵卡,每亩释放2000粒卵;同时释放肿腿蜂成虫,每亩释放200头,方法同第一次。3、花绒寄甲松褐天牛生物型,成虫林间存活3一5年,成虫产品成活率95%以上,卵孵化率90%以上,卵孵化时间4一20天,卵产品每包40一60粒。4、肿腿蜂的种为松褐天牛肿腿蜂,产品每管平均100头,成活率95%以上。-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元。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供货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基本内容费用单价(元)总价(万元)12345678910111213其他总价合计小写大写注: 1.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投标总价)。2.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 期:三、货物响应表-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参考规格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投标响应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对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进行响应;(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服务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4)本表中填写的投标响应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服务内容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技术方案内容及格式自拟-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的投入、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安全保证、验收等计划。-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评分中的涉及的其他内容-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一)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二)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第一条第一款事实的书面通知,我方将立即不争辩、无挑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一)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二)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责任终止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一)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二)你方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年月日-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致:(采购人)本保函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提供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不争辩、无挑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注:1、本函的内容不得删减,各银行自制的保函至少包含本保函的内容。2、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46-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______元,币种为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一)其他文件和资料-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18年市直单位松材线虫病感染疫木除治工程-生物防治工程项目编号:HFCG2018-0503 年月日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万元)元/亩次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5、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价格投标报价部分3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技术方案2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包括项目总体概述、释放方案、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释放等等内容。1、优秀标准:投标人技术方案在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成熟性方面十分优秀,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20-16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技术方案在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成熟性方面较优秀,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5-11分);-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一般标准:投标人技术方案一般(得10-0分)。实施计划2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内容进行评分,实施计划包括人力资源的投入、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安全保证、验收等计划。1、优秀标准:投标人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内容完善,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20-16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内容完善,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5-11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实施计划一般(得10-0分)。技术与服务保障2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用技术方案服务保障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评委根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20-16分;良好:得15-10分;一般:得9-0分。商务业绩10分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2投标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3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4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6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供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对应材料。评标委会员逐条审查。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9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4:暗标的编制要求:1.页面设置:均使用A4(70g/㎡)复印纸规格;2.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能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3.排版要求:所有标题及正文(图片字体除外)均为宋体四号字,表格字体为宋体五号字,均不得加黑、加粗、倾斜及添加字符底纹;行距固定值20磅;段前、段后设置均为0行;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为2.0厘米);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宋体五号字,设在页脚对中位置,不得再添加短线、括号等任何标识,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4.无扉页及尾页。-61-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