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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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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报名通知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将于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下午2:00—4:30在上海理工大学举行。1.凡是上海市物理学会会员院校的2012级大学本科生、当年选修大学物理课的非2012级本科生(报名资格由各院校审核)均可报名。2.竞赛按下列五个组分别报名和评奖:A.物理类组(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B.非物理类A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第一批录取院校);C.非物理类B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非第一批录取院校);D.文科、经管类组(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E.医学类专业组。对于不符合上述五个组条件的非物理类学生,报名参加竞赛时只能选择非物理类B组。3.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不许带计算器,并关闭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4.请各院校联系人将寄去的“竞赛办法”通知参加竞赛的同学。5.每名考生交报名费30元。6.报名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一律用U盘报名,同时交一份报名表打印件。竞赛报名表(MicrosoftExcel文件)的下载地址:http://www.shphs.org.cn/node/10,或http://www.phycai.sjtu.edu.cn,请不要修改报名表的格式。7.报名时同时交纳报名费。8.报名交费日期:11月7日—11月8日,上午9:00-下午3:00报名及交费地点:南昌路57号三号楼3111室上海市物理学会领准考证时间:12月1日-12月3日,上午9:00-下午3:00联系人:庞乾骏老师电子信箱:pangqj@sjtu.edu.cn电话:53831341上海市物理学会2013年10月16日 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办法经上海市物理学会大学生物理竞赛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于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下午2:00-4:30在上海理工大学举行。1.指导思想A.举办竞赛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物理教育的改革,适应科技发展,培养创新精神。B.参赛学生均以个人身份参加,每个学生只有一次参赛机会,不代表所在学校,不公开参赛者的竞赛成绩,也不搞学校之间的评比。C.学校和教师不应为了准备竞赛而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要组织变相“集训队”和专门的辅导,也不要搞层层选拔。2.命题原则竞赛将按照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既要考察学生对课内学过的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要考察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原则命题。因此,命题将不拘于教学大纲,也不受教材限制,原则上不出专门的实验题,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出偏题和繁琐题。本次竞赛原则上用一套考题,但限制各组考生的做题范围(具体规定由试卷说明)。3.报名对象及分组(1)报名对象A.凡是上海市物理学会会员单位院校的2012级大学本科生均可报名。B.当年选修大学物理课的非2012级大学本科生,参赛资格由各院校审核。(2)竞赛按下列五个组分别报名A.物理类组(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B.非物理类A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第一批录取院校);C.非物理类B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非第一批录取院校);D.文科、经管类组(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E.医学类专业组。对于不符合上述五个组条件的非物理类学生,报名参加竞赛时只能选择非物理类B组。4.奖励办法按照五个组分别评出特等、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对获奖者授予获奖证书;在参赛院校中评最佳组织奖,并授予最佳组织奖证书。5.报名手续A.凡符合报名对象规定的学生,均可持学生证向所在院校物理系或物理教研室报名,并交报名费30元。B.报名以考生所在院校为单位,按照“第30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报名通知”的规定集体报名。上海市物理学会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