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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交付方式 篇一: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定义,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合资各方就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的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协议,就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合同。合同与协议的主要区别是:协议涉及合资各方的在举办合资企业中的原则和要点,合同涉及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协议中包含了权利义务的内容, 亦具有合同的性质。区分协议和合同的主要标志,就是权利义务的规定。 备忘录、意向书因不具备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的特征 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法律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②合同是双方、多方或共同的法律行为 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成为合同当事人,一般合同中当事人为二人,但也有三方当事人的情况。三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订立合同的,称共 同合同行为。例如: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③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3.合同的种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规定了一定名称和调整规范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为其确定一定名称和特定规范的合同。 合同法不断规范,就将越来越多的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范围;但实践中,会不断出现新类型的合同,尚属无名合同。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当事人双方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多数合同为双务合同; 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为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 ①义务履行的顺序意义不同; ②风险负担不同; ③因过错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 (3)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根据订立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 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第三人虽然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确是合同的权利人,可以独立享有权利。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订约人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只能给第三人带来利益。第三人在权利不能实现时,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合同权利。当第三人拒绝接收权利 时,由订约人自己享有合同权利,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由第三人的继承人享受。 (4)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之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5)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事前拟订,对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即对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要么不签订合同, 不得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过程很有意义。但是,不不一定反映对方当事人的全部意志。因此,为 维护公平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或在合同中采用的格式条款,作出了专门规定。 ①规定了提供合同条款一方的义务; ②规定了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表现; ③对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适用特殊的解释原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法分论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一)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涉及两方面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受领标的物并取得标 的物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 2。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出卖人出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取得价款;买受人支付价款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按照等价 有偿原则转让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 ②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了对等。 ③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买卖合同就成立,不必等待实际交付标的物。 ④买卖合同一般为非要式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批准手续。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 同才是要式合同。 3。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出卖人的义务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的义务表现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承担瑕疵担保责 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 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 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应当承担以下具体义务: ①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 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 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③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 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④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 时通知出卖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⑤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⑥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商业发票、运输单证、保险单证等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及约定的技术资料的 义务。 ⑦出卖人负有承担交付费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 负担。" ⑧出卖人交付主物时还负有交付从从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 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2)买受人的义务 ①给付价款的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表现为,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款数额、支付期限、地点、方式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 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②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对于出卖人给付的标的物、与标的物有关的权利凭证,买受人应当接受。在托运送达场合,即使买受 人主张标的物表面瑕疵,仍应当受领,在受领后再向出卖人主张权利。 ③拒收时的保管义务 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发现瑕疵的,在与出卖人交涉期间,买受人有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因买受人保管不善导致标的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应当承担责任;因保管标的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有请求出卖人赔 偿的权利。(对148条的理解) 4。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资 软件交易拆封合同的一般性研究 于海防姜沣格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 摘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拆封合同体现了知识产权法与合同法的双重争议,同时又涉及到了市场自由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大问题,承认拆封合同的效力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宏观上的价值判断与利益取舍。使用拆封合同进行软件销售是计算机业合理的商业惯例,无害于自由竞争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并且当事人的合意可以得到认定,因此应认可拆封合同的效力。软件的标价陈列应认定为拆封合同的要约,但以退还请求权的赋予为前提;按键点选以表示同意的行为应认定为拆封合同的承诺。 关键词:软件交易;拆封合同;合法性;承诺;退还请求权 中图分类号:DF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Subject:TheResearchonTheShrinkwrapContractofSoftwareTransactionAuthor&unit:YUHai-fang,JIANGFeng-ge(LawSchoolofYantaiUniversity,YantaiShandong,China) Abstract:Togivegeneralrecognitiontoshrink-wrapcontract,isajudgmentonvaluesandinterests,whichreflectsdoubledisputeonintellectualpropertylawandcontractlaw,andcompetitionandgeneralprotectionofconsumersareinvolvedaswell.Touseshrink-wrapcontracttosellsoftwareisanappropriatecommercialpractice,whichdoesn’tdoharmtocompetitionortheprotectionof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customers.Legislationshouldregardshrink-wrapcontractasvalid.Placingthepackageofsoftwaremarkedwithpriceonshelfshouldbeconsideredastheoffer,inwhichtherightofwithdrawalmustbeextended,andtheconductofclicktoindicateacceptanceshouldbeconsideredastheacceptance. Keywords:softwaretransaction;shrinkwrapcontract;validity;acceptance;rightofwithdrawal 作者简介:于海防(1977-),男,山东文登人,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姜沣格(1979-),女,山东招远人,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文发表于《法学论坛》XX年第3期。 篇二:买卖合同交付时间的推定 买卖合同交付时间的推定 我国《合同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这是关于买卖合同未约定标的物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的规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根据该条可知,按照合同法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本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即使法律对此不作规定,这也是出卖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合同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因为通知一下对出卖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负担,却可以使买受人免受可能的损害。至于这段准备时间应当多长,则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合理的确定,难以一概而论。 篇三:XX年合同法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张某与租赁公司签订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B)。A.双务合同B.单务合同C.双边条约D.单边条约 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D)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B.经济权利义务C.刑事权利义务D.民事权利义务 3.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C)。 A.公序良俗原则B.公平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正原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下列各选项中,阐述正确的是(C)。 A.逾期承诺原则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新承诺B.逾期承诺原则上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承诺 C.逾期承诺为要约邀请D.逾期承诺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承诺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D)。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6.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7.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B)。A.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B.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C.擅自作主,个人应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D.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8.现代合同法中,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合同法律约束力最集中的体现是(C)。 A.合同订立B.合同成立C.合同效力D.合同履行 9.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未达成协议的,则(A)。 A.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B.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D.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10.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有(C)。A.保证B.抵押C.质押D.留置 11.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C)。 A.债务人负担B.债权人负担C.次债务人负担D.保证人负担 12.下列各选项中不受债权转让限制的是(C)。 A.陈某享有的请某作者为其代笔撰写回忆录的债权B.张某所享有的获得退休金的债权 C.赵某所享有的继承其父母遗产的债权D.孙某所享有的诉某公司侵害其健康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3.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将其收藏的一幅某画家遗作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满前,该遗作灭失,则乙(A)。 A.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B.可以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D.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14.债权人提存物领取权的除斥期间是(D)。A.1年B.2年C.3年D.5年 15.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采取的是(D)。 A.总则中的严格责任立法模式B.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立法模式 C.过错推定责任立法模式D.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16.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C)。 A.签订合同之时B.履行时间C.交付时间D.占有之时 17.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A.承租人不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B.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应列入破产财产D.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8.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一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D)。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于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1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ACD)。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关于以上四种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特征的有(CD)。A.确定性B.特定性C.一般规范性D.不确定性 4.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BD)。 A.甲告知一直想购买其邮票的乙“我正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在各学生宿舍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电话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电话联系”并附了电话号码 D.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要求,郭某便说“好,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 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C)。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6.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ABCD)。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必须是将来的事实B.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C.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D.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7.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ABC)。A.须有欺诈行为B.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C.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D.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8.合同的履行原则有(BC)。A.全面履行原则B.实际履行原则C.协助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 9.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15日,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AC)。A.拒绝接收货物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0.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BCD)。 A.在主从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甲方享有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B.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享有履行抗辩权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1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范围包括(ABCD)。 A.主债权及其利息B.违约金C.损害赔偿金D.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债权的费用 12.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合并时,原已订立的合同作如下处理(ABCD)。 A.合并后的企业成为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新当事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B.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于新企业,不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C.如果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内,原企业与吸收企业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如果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原企业享有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由原企业和吸收企业确定分担的方式和比例,并须通知相对人 13.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14.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ABCD)。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B.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C.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D.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15.根据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CD)。 A.即时买卖合同 B.非即时买卖合同 C.竞争性买卖合同 D.非竞争性买卖合同 16.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CD)。 A.支付违约金B.停止侵害C.恢复原状D.赔偿损失 17.张某乘坐长途车,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CD)。 A.从高层卧铺摔下受伤,承运人有尽力救助义务B.钱包丢失,承运人有赔偿责任 C.因急刹车被碰伤,承运人有赔偿责任D.托运的行李丢失,承运人应当赔偿 18.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公司欲购买一批钢材,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与丙公司顺利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都很满意,但在对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D)。 A.报酬应由甲、丙平均分担B.居间费用应由甲、丙连带负责 C.居间费用应由甲、丙平均分担D.居间费用应由乙自负 19.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BCD)。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20.我国《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有(ABCD)。 A.专利权转让合同B.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C.技术秘密转让合同D.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案例分析题(共1道试题,共20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请分析: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答案:1.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违约金为预先确定的违约损害赔偿数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2.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责任。由于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3.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乙公司的保证责任性质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透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甲银行行使抵押权的权利标的是A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甲银行应请求人民法院将A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及A公司尚未销售的商品房一并处分,但对于处分新建商品房所得的价款,甲银行无权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元权优先受偿。”6.丁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因为A公司已经将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汪某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A公司对该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再将该房屋交付给丁某。根据《物权法》第17条规定,汪某经登记已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7.请求解除合同,因为A公司构成严重违约,房屋无法居住,不能实行合同目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房屋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应属于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8.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建设工程合同,A公司违约不支付工程款,B公司有权向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B公司可向A公司对建设工程主张优先权。 篇四:合同法03任务 合同法03任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张某与租赁公司签订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 C.双边条约 D.单边条约 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 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3.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公序良俗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正原则 4.下列各选项中,阐述正确的是()。 A.逾期承诺原则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新承诺 B.逾期承诺原则上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承诺 C.逾期承诺为要约邀请 D.逾期承诺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承诺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6.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7.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 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 A.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 B.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 C.擅自作主,个人应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D.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 8.现代合同法中,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合同法律约束力最集中的体现是()。 A.合同订立 B.合同成立 C.合同效力 D.合同履行 9.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未达成协议的,则()。 A.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 D.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10.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有()。 A.保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11.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 A.债务人负担 B.债权人负担 C.次债务人负担 D.保证人负担 12.下列各选项中不受债权转让限制的是()。 A.陈某享有的请某作者为其代笔撰写回忆录的债权 B.张某所享有的获得退休金的债权 C.赵某所享有的继承其父母遗产的债权 D.孙某所享有的诉某公司侵害其健康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3..甲将其收藏的一幅某画家遗作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满前, 该遗作灭失,则乙()。 A.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可以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14.债权人提存物领取权的除斥期间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5.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采取的是()。 A.总则中的严格责任立法模式 B.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立法模式 C.过错推定责任立法模式 D.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16.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A.签订合同之时 B.履行时间 C.交付时间 D.占有之时 17.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承租人不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B.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应列入破产财产 D.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8.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一户家水管被 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于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1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 20.某研究所与某工厂签订了“节能热水器”技术转让合同,由研究所向工厂转让“节能热水器”的全部图纸及一个 样品。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一年后,研究所又对“节能热水器”进行了改造,研制成“高效节能热水器”。对于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该工厂有权与某研究所分享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该工厂有权无偿使用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 C.该工厂在某研究所转让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D.该工厂无权分享该改进后的热水器技术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 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关于以上四种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特征的有()。 A.确定性 B.特定性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C.一般规范性 D.不确定性 4.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A.甲告知一直想购买其邮票的乙“我正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在各学生宿舍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电话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电话联系”并附了电话号码 D.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出要求,郭某便说“好,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 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 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篇五:经济法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要约与承诺(全部规则)。 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后,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 种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合同效力(各种效力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合同效力的判断)。 1】不同类型的合同的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指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条件合同与附生效期限合同 附条件合同: 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不一定实现)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一定发生的事情)事实,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不同。 可以约定期限,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 6担保法: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定金的相关规定。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负补充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不论债务人能否履行债务,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就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定金: 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以保证合同义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从合同(需要主合同有效才可以),要式合同(书面合同),实践合同】 定金合同的成立: 定金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双方约定定金的协议为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定金合同除应当具备合同有效成立的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交付定金的一方向对方实际交付定金。 2.须主合同有效。 3.定金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效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证约效力,因为定金是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定金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又是实践合同。因此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是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特别是对于口头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发生争议时,交付定金的事实就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 预先给付和抵销的效力,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返还或者抵作价款。因为定金并不是合同的给付内容,因此在合同履行后应当返还,但定金也可以抵作价款。从抵作价款的效力上说,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和抵销的效力。 担保的效力,是定金的主要效力和基本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7,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 在确定承诺生效时间时,有如下几点情况值得注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则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工程,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以直接方式作出承诺,应以收到承诺通知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间,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受要约人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一旦实施承诺的行为,则应为承诺的生效时间。2)如果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则应以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间。3)如果合同必须经批准或登记才能成立,则应以批准或登记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 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8,合同效力的判断(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理解)看书和课件。 见第五题~~~~~~~~~~~~~~~差不多,不对的地方补充补充吧 【补充:希望有用: 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主要区别在于: ①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因是意思表示有瑕疵;无效合同发生的原因是合同根本不具备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②两者的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效力,是确定的、绝对的、自始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只是在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而撤销合同时,其效力才归于消灭,而且追溯到自始无效。③确认两者无效的条件和程序不同。无效合同是绝对无效的,行为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主张其无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以依法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是否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其他人无权主张该合同无效或撤销。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9,不安抗辩权。 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篇六:合同法课件文档版 第一章买卖合同 第一节概述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广义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财产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狭义买卖合同:仅指物的所有权的有偿转让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30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买卖仅指所有权的有偿转让; 2.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有偿转让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为独立的有名 合同;(标的物为有体物) 3.债权、股权等财产权有偿合同无特别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规则。——174条、《买 卖合同解释》45条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给买受人;2.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注意:互易合同——175条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4.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问题:如果双方的义务不构成对待给付关系,是否为买卖合同? 5.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例外:船舶所有 权转让、房屋转让等,应采书面形式。 三.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1.出卖人 1)财产所有权人;2)财产经营权人;3)担保物权人;4)行纪人;5)法院。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买受人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1.必须是有体物;2.必须是可流通物;——132条第2款 3.可以是特定物或种类物;4.无须是已经存在的物;(期货买卖) 5.不能是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者由买受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的物;(承揽合同) 6.争议问题:出卖人出卖无权处分之物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观点1:无效说,依据132条第1款(违反强制性规定) 观点2:效力未定说,依据51条 观点3:有效说 1)买卖合同是负担行为而非处分行为,不要求处分权; 2)出卖人交付行为是处分行为,应享有处分权,否则效力未定; 3)132条属义务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该条不影响合同效力;——《解 释二》14条 4)承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不会损害真正权利人利益; 5)如果出卖人根本不可能取得处分权,或根本无意取得处分权,可依据欺诈处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法律承认买卖尚不存在的物,逻辑上也应承认买卖他人之物; 7)承认买卖他人之物,更符合生活实际。 《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采有效说: 1)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 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XX司考题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答案:B该答案是否合理? 五.买卖合同的条款 1.12条:示范性条款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131条:可以增加的条款 1)包装方式A.有约定的,依约定;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C.仍不能确定的——156条后段:通用方式、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D.包装方式有强制性标准的,依其规定; E.除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外,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2)检验标准和方法3)结算方式4)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3.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依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当事人、标的物、数量 问题:价款是否为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 六.买卖合同的形式 1.法律或当事人对合同无特殊要求的——第10条第1款:书面、口头、其他形式 2.法律或当事人对合同有特殊要求的——第10条第2款:依其规定船舶、房屋、外贸等 3.特殊情形——《买卖合同解释》第1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2)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节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的义务——135条前段 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移转占有(非一定取得所有权?)。包括: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物权法》25~27条) 1)交付时间 A.约定交付期限的——138条:按约定期限交付;可在该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注意:仍可适用71条提前履行规则 B.未约定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的——139条:适用61条、62条第4项 C.简易交付的时间——140条: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问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的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141条 A.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题:此情形下,能否适用62条第3项?(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C.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②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买卖合同解释》11条: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 3)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有约定的,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62条 4)交付标的物的数量 A.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数量交付标的物; B.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162条:买受人可以接收或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接收多交部分的,按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保管费用、风险负担——《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出卖人负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C.出卖人少交标的物的——72条:部分履行规则(可拒绝,但不损害利益是除外,额外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5)交付方式A.有约定的,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62条第5项。 B.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买卖合同解释》第5条: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C.交付的证明——《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 ①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②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6)从物的交付:标的物有从物的,出卖人应交付从物,另有约定的除外。 7)一物数卖场合下的交付 A.标的物为普通动产——《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总之,先接受标的物的得所有权)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疑问:③违反债权平等原则、债权不具对世性 B.标的物为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④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135条后段 1)转移所有权的方式和时间——133条 A.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物权法》23条:交付,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物权法》24条:交付时转移,登记为对抗要件? C.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物权法》第9条:登记 2)转移所有权义务可由当事人约定排除——134条:所有权保留 3)标的物所涉知识产权的归属——137条:除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不属于买受人 4)标的物孳息的归属——163条: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案例 甲欲将自己的2头黄牛卖给肉联厂乙,甲与乙约定:由乙将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斤元的价格计算;除牛头、牛皮、牛下水归乙外,再由甲给付宰杀费7元。在宰杀过程中,乙的工人在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乙以每克30元的价格将牛黄出卖,共得2100元。甲得知后,认为牛黄应归己所有,随向乙所要价款,被乙拒绝,遂诉至法院。 问: 1)本案是否适用《合同法》163条? 2)本案应如何处理? 3.瑕疵担保义务 1)瑕疵担保义务的概念 A.瑕疵担保义务与瑕疵担保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对其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没有品质上和权利上的瑕疵。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违反瑕疵担保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①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人一方应承担的责任;②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 ③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B.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论基础:默示的担保责任说、权利供与义务不履行说、瑕疵告知义务不履行说、维持有偿合同的交易安全说。 问题: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2)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A.概念:是指出卖人对其交付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所应承担的责任。 ①价值瑕疵,标的物灭失或减少价值的瑕疵。 ②效用瑕疵,标的物不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 ③品质担保瑕疵,标的物不具有其所保证的品质。 B.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要件 ①标的物必须具有瑕疵;客观说、主观说 ——153、154条(约定或法定,62条) ②标的物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时标的物瑕疵必须在已经存在; ③买受人必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注意1:合同约定减免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买卖合同解释》第32条:出卖人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注意2: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应知标的物存在瑕疵——《买卖合同解释》第33条:出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④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瑕疵通知义务。(否则视为合格)——158条 C.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形式 ①有约定责任形式的,依其约定; ②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㈠构成根本违约的——148条:买受人可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㈡构成非根本违约的——111条:买受人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A.概念:是指违反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民事责任。 瑕疵担保义务——150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权利瑕疵的几种情形: ①标的物所有权全部或部分属于第三人;②买受人取得的所有权存在权利负担;③其他权利瑕疵。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要件 ①权利瑕疵必须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 ②权利瑕疵必须在买卖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 ③必须买受人不知存在权利瑕疵。——151条: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C.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形式(还有吗) ①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152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出卖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②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 4.从给付义务——136条: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买卖合同解释》第7条: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注意:135条与136条单证的区别 二.买受人的义务 1.支付价款的义务——159条 1)价款数额的确定 A.有约定的,依约定;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62条第2项; C.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适用63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支付价款的地点 A.有约定的,依约定;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 C.仍不能确定的——160条后段: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3)支付价款的时间 A.有约定的,依约定;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 C.仍不能确定的—161条后段:买受人应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4)支付价款的方式 A.有约定的,依约定;B.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61条、62条第5项(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C.付款方式应符合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检验义务 篇七:合同法中风险转移的形式 【合同法中风险转移的形式】 一、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自提货物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自提货物,就是买方自己负责货物运输,一般在卖方所在地交付货物。本案中,如果乙公司自己派车从甲公司所在地运回货物,途中遭遇山体滑坡,则风险就要由其自己承担,即需要支付甲公司货款。 三、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简易交付,就是货物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已经由买受人占有,这种情况下,合同一生效就算完成了交付。此时,风险就由买受人承担了。比如本案中,如果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乙公司已经占有了货物,双方合同生效后风险就由乙公司承担。假如,货物由于发生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消灭了,风险就由乙公司自己承担了。 四、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目前有很多由卖方代办托运、邮寄的情况,一般而言出卖人办理完相关托运、邮寄手续后就算完成了交付,此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比如,运输途中损失,或者邮寄途中丢失等,风险一般由买受人承担。 五、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是风险负担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所有权保留合同就是,买方没有全部付清货款时,出卖人就将货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物交付给买受人,双方约定,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卖人。但是,此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了货物,如果发生风险则由实际占有人也就是买受人承担。 六、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运输后,再寻找买家订立合同,此时货物正处于运输途中。如果本案中,甲公司采用这种方式,那么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由承运人直接送货至乙公司所在地,如果发生不可抗力,风险则由乙公司承担。 七、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情况分为两种: 第一、因试用而交付货物给买受人占有的,则; 1、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2、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后,包括买受人同意购买或者届期沉默,风险归买受人负担(这种情形类似于上述的简易交付); 3、试用人明示不购买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第二、试用货物并未交付买受人,且在买受人购买承认时仍然没有交付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实际交付时转移到买受人。此前均由出卖人承担。 八、一方违约在先的,如因买受人原因货物不能按期交付的,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风险归买受人承担;因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的,买受人拒绝受领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此后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篇八:合同法习题及其答案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协议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是()。 A.监护协议 B.房屋租赁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2.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 4.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 5.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但无需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并要求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7.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8.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0.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规定的是()。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11.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交货前从乙的竞争对手丙处得知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于是中止发货并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合法,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甲的行为合法,属于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甲的行为合法,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后得知下列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但丙公司未按期交货;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分期付款,在付款全部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笔到期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其中符合规定的是()。 A.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 C.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3.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B.医院C.企业D.残疾人联合会 14.甲向乙借款5万元,丙为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为()。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15.甲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乙公司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经查实,乙公司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的部分400万元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的部分4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甲公司对注册资金不足部分的2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6.甲公司对外负债300万元,甲公司将一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去另成立乙公司,甲、乙公司和债权人对于清偿300万元债务的问题没有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后3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18.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 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甲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19.XX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XX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XX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XX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张某只能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张某可以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20.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21.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应当向丁要求赔偿损失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22.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体现合同的相对性的有()。 A.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B.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C.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D.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 5.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6.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7.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 篇九: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项选择题 1.【答案】A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 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 (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5.【答案】A、B、C、D 【理由】 (1)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 (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 (3)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 (4)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 6.【答案】A、B、C 【理由】 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 7.【答案】A、C 【理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合同。因此选择A项。 (2)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 (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因此选择C项。 (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排除D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XX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 B.5月8日4月11日 C.5月9日4月14日 D.5月10日4月14日 (二)多项选择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A.要约被撤回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D.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10.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D.承诺被依法撤销 1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理由】 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 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 3.【答案】B 【理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8.【答案】B 【理由】 (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 (2)《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综上,B项正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理由】 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 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 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 2.【答案】B、C 【理由】 (1)《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为准备工作。”甲的要约中有承诺期限,因此可能被撤销。故排除A项,肯定B项。 (2)根据《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肯定C项。 (3)合同生效,甲方拒绝履行,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的责任。 4.【答案】A、C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理由】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